裝飾公司個人安全協議(通用3篇)

裝飾公司個人安全協議 篇1

姓 名

裝飾公司個人安全協議(通用3篇)

性 別

年 齡

住 址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做好自身的事故防範;

2、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和本工種應配備的安全防護用品;

3、施工現場嚴禁吸煙,酒後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隨地大小便;

4、在現場不得嘻戲打鬧及偷盜,不得從高處向下看等危險動作;

5、懂得防火知識及安全知識,非電工不得擅自接電及改動臨時電路;

6、不得私自移動、覆蓋及無故施工滅火器材;

7、電工操作應遵守相關要求及施工規範,不得造成隱患;

8、電氣焊工作業要開《動火證》要有看火人,必須配有滅火器材,作業前後要清理現場,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9、電工、電氣焊工等特殊工種都要“持證上崗”,都要遵守操作規程及相關規範;

10、嚴禁使用金屬外殼的手持電動工具,應使用絕緣類手持電動工具,檢查合格後方可使用;

11、高處作業必須配有踏板,繫好安全帶,繫好防滑繩;

12、作業前必須檢查好電源線,防止損壞,漏電造成觸電事故;

13、木工作業應遵守造作規程,做好安全防護,刨花木屑等日產日清,避免發生火災;

14、油漆作業應戴好安全知識,保持通風良好,不得在庫房內調漆,必須做好防火措施;

15、施工過程中必須服從指揮,發生任何事故與甲方無關;

16、我本人同意本協議規定並嚴格執行。

個 人 籤 字:

年 月 日

注:本安全協議自簽字後生效,有效期自進場工作後至離開本工作崗位後自行失效

裝飾公司個人安全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為加強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和管理,使現場臨時供電系統在額定容量下,運行在最佳狀態,各種機電保護裝置得到有效的維護和保養,使之發揮應有的保護功能,杜絕各類用電事故的發生。明確各自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建設部、市建委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法令、法規及規章制度。

2、乙方應配備相應的持有效證件的電管作業人員,乙方對作業人員在操作前進行書面和口頭交底。所有作業人員均應按交底和部頒JCJ46—88、JCJ59—99標準進行操作並執行甲方用電管理規定。

3、乙方在施工現場未配備或無能力配備持有效證件的電管作業人員,應書面向甲方申請用電監管,無證人員不得從事臨電操作。

4、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用電管理,乙方自備的開關箱、流動箱、專用箱、電力電纜、電動機具、手持電動工具、照明器具等電氣設備,必須性能良好,符合安全技術規範。乙方在進場時和投入使用前,應會同甲方進行檢查驗收後方可投入使用。使用過程中如遇危及系統運行的設備故障時;應立即停止使用,並報告甲方備案,故障未徹底排出前,不得通電試運行。

5、甲方負責給乙方提供電源,接電源時,必須按甲方指定位置接線,不得私拉亂接;並應遵守下列規定:

l)乙方使用的所有用電設備、器具、機電不得直接在甲方供電箱內接線,必須通過自備或甲方提供的流動箱轉接。

2)在二級箱內接線:甲方應指定專用開關供電。乙方接線供電順序為:開關箱-流動箱或專用箱-機具、用電器具。

6、甲方有權檢查施工區的用電安全,對乙方有私拉亂接、違章和嚴重違章現象下達書面隱患通知單(應雙方簽字),並限期整改,到期不改且無正當理由拖延者,檢查人員有權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處罰,罰款數額參照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7、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系統由甲方負貢統一管理和協調,乙方施工人員不能隨意改動和變更甲方現場的用電線路和設備。確因工程需要,應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應視實際需要及時給子書面答覆。

8、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甲方與乙方《安全施工協議書》有關條款執行。

9、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10、補充條款:與正式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裝飾公司個人安全協議 篇3

甲方(公司):

乙方(個人):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

住址:

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聘用乙方為我公司員工,工種為:。雙方根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定本

裝飾用工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並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裝飾用工合同期限。

裝飾用工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全面負責施工工程,制定施工工程計劃、方案、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對工程施工進行監督、檢查及管理。

(二)乙方應當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甲方提供裝飾材料,乙方自備工具。

(四)乙方應當提高自身的勞動技能,提高安全意識,嚴格遵守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五)施工過程中,由於乙方未按甲方的施工要求,造成工程未按時完工或者工程未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由乙方承擔由此對甲方造成的損失及相關費用。

(六)施工過程中,由於乙方的操作過失,造成裝飾材料損壞的,應由乙方賠償甲方的材料損失。

(七)施工過程中,由於乙方的過失或者違章作業,造成自身傷亡或者他人傷亡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八)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

(九)乙方因事不能上班的,必須向甲方請假,並經過甲方同意。

第三條勞動報酬。

(一)勞動報酬按乙方工作工程量支付,單價以雙方協商價格為準,

(二)工程全部合格完工後三週內,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工程款。施工過程中,乙方如需用錢,可依借貸方式向甲方借款並附借條。

第四條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裝飾用工合同。

(一)本裝飾用工合同期限屆滿即終止。如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裝飾用工合同。

(二)如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裝飾用工合同條款,經裝飾用工合同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裝飾用工合同的相關內容,並由雙方簽字。

(三)如甲方訂立勞動裝飾用工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裝飾用工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裝飾用工合同達成協議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裝飾用工合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裝飾用工合同即告終止:

1.乙方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2.乙方死亡;

3.乙方被批准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

4.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關閉、宣告破產;

5.本勞動裝飾用工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已經出現。

(五)本裝飾用工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裝飾用工合同:

1.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2.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乙方的行為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被追究刑事責任或送勞動教養的。

4.乙方不能勝任工作;

5.勞動裝飾用工合同期雖未滿,但甲方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或生產任務不足,確需按規定裁減有關人員的;

6.甲方破產或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確需按有關規定裁減人員的。

第五條違反裝飾用工合同承擔的責任。

(一)一方違反裝飾用工合同,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或責任大小,予以適當賠償。

(二)勞動裝飾用工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雙方可以解除勞動裝飾用工合同或雙方約定的其他可以終止、解除勞動裝飾用工合同條件,在未經對方同意而解除勞動裝飾用工合同的一方,按實際造成的損失賠償。

(三)乙方對在裝飾用工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公司的商業信息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乙方泄露,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爭議解決。

(一)雙方履行本裝飾用工合同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

(二)在爭議解決過程中,雙方都應繼續履行裝飾用工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並保護好已完工程。

第七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雙方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三)本裝飾用工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四)本裝飾用工合同經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