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協議書(通用4篇)

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1

總承包方:

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協議書(通用4篇)

使 用 方:

出 租 方:

安 裝 方:

為加強施工現場起重機械的安全管理,保障起重機械安全生產,為明確各方的安全責任,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起重機械安全規程》、《河南省建築起重機械設備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河南省建築起重機械設備備案登記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經各方協商一致,特簽定本協議。

機械名稱: 型號: 台數:

出廠編號: 統一編號:

項目名稱: 施工地點:

進場時間:

一、 總承包方責任

1、 根據施工組織設計合理選擇起重機械型號、性能,必須滿足工程施工需要,與出租方協商確定合理安裝位置,組織簽定租賃合同,安全協議及書面安全交底工作

2、 向出租方提供安裝位置及地質情況,具備安拆現場條件,做好場地與道路的暢通及電力電源設施的配備,起重機作業範圍內設施安全防護的搭設。

3、 提出起重機械使用計劃,提前通知出租方做好安裝、接高附着及折除等準備工作。

4、 審核拆裝單位的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和特種作業人員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審核起重機械的備案證明或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製造監督檢驗證明等;審核拆裝單位制定的安拆方案及起重機械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5、 根據出租方提供的基礎圖紙做好梯基礎施工。由出租方技術人員指導,安裝方驗收合格後填寫驗收表方可進行整機安裝,整機安裝驗收後,經公司專業安檢人員監督檢查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並將租賃合同、安全協議、驗收資料、檢測報告、機械設備編號、全市統一設備編號等資料存檔。

6、 指定專職設備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監督檢查起重機械安裝、拆卸、使用情況;

7、 對起重機械安裝質量監督檢查與日常作業檢查,對操作人員的不安全行為和設備的不安全狀態有權制止及採取強制處理措施.督促各方在施工過程中嚴格執行環保相關規定。

8、 監督產權單位對起重機械進行檢查、維修保養,督促使用單位對起重機械做好安全防護措施,起重機械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的,督促使用單位立即停止使用,並在消除故障和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9、 所租用的起重機械自驗收合格30日內,在市建委互聯網進行備案登記,取得標誌掛在設備明顯處。

10、 不同的施工單位在同一施工現場使用多台塔式起重機作業時,總承包單位應當協調組織制定防止塔式起重機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二、 出租方責任

1、 嚴格執行河南省建築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管理的若干規定,出租起重機械必須具備和出具市建委註冊的租賃資質,統一編號並有市技術監督局頒發的檢測合格證、提供狀態良好的機械設備。出租單位應當對出租的起重機械的安全性能進行自檢,在簽訂租賃合同時,應當出具自檢合格證明。

2、 根據總承包方提供的結構形式、安裝位置及地質情況與投入使用日期,做好機械定

位勘察與位置確定並制定進場計劃,機械設備進場前必須簽定租賃合同與安全管理協議書。

3、 做好機械設備安裝方案,提供基礎圖紙並技術指導基礎施工。總包方組織施工,出租方與安裝方驗收合格後才可安裝。如委託安裝,必須由具有相應安裝資質的企業承擔並簽定安裝合同,報總包方一份,同一台設備的安裝錨固和接高必須由同一安裝企業來完成。機械安裝完畢後,督促安裝方按時驗收、資料整理存檔,保證按時交付使用

4、 配備足夠的操作司機,必須是持有效證件的人員操作並持證上崗。機械投入使用前必須根據現場具體環境機械性能裝運內容等進行書面使用説明,對裝運人員進行詳細的安全交底,做好作業紀錄,維修紀錄並填寫履歷書。

5、 每月要對機械進行一次安全檢查並填寫檢查記錄交總包方一份。操作司機要做好機械的日常檢查及維修保養,並留存記錄。

6、 配備機械操作規程並教育操作人員服從總包方管理,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安全作業“十不準”,做到優質服務,不得故意刁難工地,嚴禁違章作業,保證施工生產正常進行。

7、 設備故障必須及時組織檢修與排除,保證機械設備正常使用。

8、 提供操作人員的有效操作證件交總包方存檔。

三、 安裝方責任

1、 安裝單位必須具備相應的安裝資質,提供資質證件與機械出租方簽訂安裝合同方可承擔安裝任務並將拆裝合同及相關資料和拆裝人員證件報總包方備案。

2、 根據現場編制拆裝方案。配備足夠起重能力的起重設備,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做好安全交底,劃定拆裝作業區域並設監護人員現場監督全過程,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確保安裝過程的安全。

3、 在安裝和拆卸過程中,拆裝單位作業人員應服從施工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遵守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要求,落實有關安全防護措施,並對安裝或拆卸作業的安全生產負責。

4、 制定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5、 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前,應當填寫《施工現場起重機械拆裝報審表》,將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拆裝單位資質,安裝、拆卸人員名單,安裝、拆卸時間等材料報送施工總承包單位和監理單位審核。

6、 起重機械安裝和拆卸作業前,拆裝單位應對擬安裝和拆卸設備的完好性進行檢查。

7、 起重機械的安裝(包括頂升和附着),必須由同一家拆裝單位完成。

8、 拆裝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進行現場監督,技術負責人應當定期巡查。

9、 拆裝單位要嚴格按照有關標準、規範、拆裝工藝和安裝、拆卸專項施工方案的要求,組織安裝、拆卸作業,並按《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資料管理規程》的要求填寫相應的記錄,並由相關責任人簽字。

10、 起重機械安裝完畢後,安裝單位必須對整機質量及安全裝置進行自檢。出具自檢合格證明向施工企業進行書面的安全使用説明。辦理驗收手續,簽字並填寫《起重機械安裝統一檢查表》。

11、 對起重機械的安裝自檢驗收完畢必須經總包方、出租方及分包方專業安檢人員聯合監督檢查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不合格必須立即整改,以確保機械質量與使用安全。

12、 設備安裝施工現場在居民生活區等區域必須遵守環保有關規定,不得超時作業,特殊情況辦理相關手續,作業時不得大聲喧譁,不得在地面上泄油。

四、 使用方責任

1、 根據作業特點、施工環境制定安全技術管理措施,並對作業人員做好有針對性的班前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教育,並簽字方可上崗。嚴格控制作業人員的不安全行為,杜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及違章作業。

2、 審核起重機械的備案證明或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製造監督檢驗證明和特種作業人員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審核安裝單位的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

3、 制定起重機械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在起重機械活動範圍內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對集中作業區做好安全防護。

4、 指定專職設備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監督出租單位對起重機械進行檢查、維修保養,並在租賃合同中明確設備每月的保養時間。

5、 起重機械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6、 作業人員在作業中應當嚴格執行起重機械安全操作規程和相關的安全作業規定,建立交接班制度,並填寫相應的記錄。作業人員在作業中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7、 在每班作業前,作業人員應當對起重機械使用狀況進行檢查,在檢查或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時,應立即處理,有權在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立即停止作業或者採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後撤離危險區域,並及時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有關負責人報告。

8、 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起重信號工、起重司機等特種作業人員應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9、 起重機械如遇可能影響其安全技術性能的自然災害、發生設備事故或者停止使用半年以上再次使用前,必須按要求重新組織驗收。

五、 四方其它增項

六、 事故處理

因機械在拆裝、使用過程中發生機械事故或人身傷亡事故,認定事故原因和責任後,根據《河南省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七、 以上未盡事宜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及標準文件內容。

本協議一式四份,四方各持一份。

總包方負責人(簽字、蓋章) 出租方負責人(簽字、蓋章)

安裝方負責人(簽字、蓋章) 使用方負責人(簽字、蓋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2

總承包方:

分承包方:

出 租 方:

安 裝 方:

加強起重機械的安全管理,合理使用。保障起重機械安全生產,為明確各方的安全責任,根據北京市《建設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北京市建築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及有關規定,經各方協商一致,特簽定本協議。-

機械名稱 塔式起重機

設備統一編號

項目名稱

一、 總承包方責任

1、 根據施工組織設計合理選擇起重機械型號、性能,必須滿足工程施工需要,與出租方協商確定合理安裝位置,組織簽定租賃合同,安全管理協議(羣塔作業必須制定方案)及書面的安全交底工作。

2、 向出租方提供安裝位置及地質情況,具備安裝、拆卸現場條件,做好場地與道路的暢通及電力電源設施的配備,起重機作業範圍內設施安全防護的搭設。

3、 提出起重機械使用計劃,提前通知出租方做好安裝、頂升、錨固及拆除等準備工作。

4、 根據出租方提供的基礎圖紙做好塔機基礎施工。由出租方技術人員指導,安裝方驗收合格後填寫驗收表方可進行整機安裝,整機安裝驗收後,經公司專業安檢人員監督檢查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並將租賃合同、安全協議、驗收資料、檢測報告、機械設備編號、全市統一設備編號等資料存檔。

5、 對起重機械安裝質量監督檢查與日常作業檢查,對操作人員的不安全行為和設備的不安全狀態有權制止及採取強制處理措施。督促各方在施工過程中嚴格執行環保相關規定。

6、 所租用的起重機械自驗收合格30日內,在市建委互聯網進行登記,取得標誌掛在設備明顯處。

7、 提供司機的食住環境,保證機組人員正常生活。

二、 出租方責任

1、 嚴格執行北京市建築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管理的若干規定,出租起重機械必須具備和出具市建委註冊的租賃資質,統一編號並有市技術監督局頒發的檢測合格證、提供狀態良好的機械設備。

2、 根據總承包方提供的結構型式、安裝位置及地質情況與投入使用日期,做好機械定位勘察與位置確定並制定進場計劃,機械設備進場前必須簽定租賃合同與安全管理協議書。

3、 做好機械設備安裝方案,提供基礎圖紙並技術指導基礎施工。總包方組織施工,出租方與安裝方驗收合格後才可安裝。如委託安裝,必須由具有相應安裝資質的企業承擔並簽定安裝合同,報總包方一份,同一台設備的安裝,頂升和錨固必須由同一安裝企業來完成。機械安裝完畢後,督促安裝方按時驗收、資料整理存檔,保證按時交付使用。

4、 配備足夠的操作司機,必須是持有效證件的人員操作並持證上崗。機械投入使用前必須根據現場具體環境、機械性能、吊裝內容等進行書面安全使用説明,對吊裝人員進行詳細的安全交底,做好作業記錄,維修記錄並填寫履歷書。

5、 每月要對機械進行一次安全檢查並填寫檢查記錄交總包方一份。司機做好日常對吊索具磨損檢查與卡具正確使用,不合格的禁用。

6、 配備機械操作規程並教育司機服從總包方管理,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安全作業“十不弔”規定,做到優質服務,不得故意刁難工地,嚴禁違章作業,保證施工生產正常進行。

7、 設備故障必須即時組織檢修與排除,保證機械設備正常使用。

8、 提供操作人員的有效操作證件交總包方存檔。

9、 施工現場在居民生活區等區域必須遵守環保有關規定,不得超時作業,無特殊情況不得采用鳴笛方式,不得將油污污染地面。

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3

總承包方: 建設總公司

分承包方: 勞務建築公司

出 租 方: 建設總公司

安 裝 方:

加強起重機械的安全管理,合理使用。保障起重機械安全生產,為明確各方的安全責任,根據北京市《建設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北京市建築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及有關規定,經各方協商一致,特簽定本協議。-

機械名稱

設備統一編號

項目名稱

一、 總承包方責任

1、 根據施工組織設計合理選擇起重機械型號、性能,必須滿足工程施工需要,與出租方協商確定合理安裝位置,組織簽定租賃合同,安全管理協議(羣塔作業必須制定方案)及書面的安全交底工作。

2、 向出租方提供安裝位置及地質情況,具備安裝、拆卸現場條件,做好場地與道路的暢通及電力電源設施的配備,起重機作業範圍內設施安全防護的搭設。

3、 提出起重機械使用計劃,提前通知出租方做好安裝、頂升、錨固及拆除等準備工作。

4、 根據出租方提供的基礎圖紙做好塔機基礎施工。由出租方技術人員指導,安裝方驗收合格後填寫驗收表方可進行整機安裝,整機安裝驗收後,經公司專業安檢人員監督檢查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並將租賃合同、安全協議、驗收資料、檢測報告、機械設備編號、全市統一設備編號等資料存檔。

5、 對起重機械安裝質量監督檢查與日常作業檢查,對操作人員的不安全行為和設備的不安全狀態有權制止及採取強制處理措施。督促各方在施工過程中嚴格執行環保相關規定。

6、 所租用的起重機械自驗收合格30日內,在市建委互聯網進行登記,取得標誌掛在設備明顯處。

7、 提供司機的食住環境,保證機組人員正常生活。

二、 出租方責任

1、 嚴格執行北京市建築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管理的若干規定,出租起重機械必須具備和出具市建委註冊的租賃資質,統一編號並有市技術監督局頒發的檢測合格證、提供狀態良好的機械設備。

2、 根據總承包方提供的結構型式、安裝位置及地質情況與投入使用日期,做好機械定位勘察與位置確定並制定進場計劃,機械設備進場前必須簽定租賃合同與安全管理協議書。

3、 做好機械設備安裝方案,提供基礎圖紙並技術指導基礎施工。總包方組織施工,出租方與安裝方驗收合格後才可安裝。如委託安裝,必須由具有相應安裝資質的企業承擔並簽定安裝合同,報總包方一份,同一台設備的安裝,頂升和錨固必須由同一安裝企業來完成。機械安裝完畢後,督促安裝方按時驗收、資料整理存檔,保證按時交付使用。

4、 配備足夠的操作司機,必須是持有效證件的人員操作並持證上崗。機械投入使用前必須根據現場具體環境、機械性能、吊裝內容等進行書面安全使用説明,對吊裝人員進行詳細的安全交底,做好作業記錄,維修記錄並填寫履歷書。

5、 每月要對機械進行一次安全檢查並填寫檢查記錄交總包方一份。司機做好日常對吊索具磨損檢查與卡具正確使用,不合格的禁用。

6、 配備機械操作規程並教育司機服從總包方管理,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安全作業“十不弔”規定,做到優質服務,不得故意刁難工地,嚴禁違章作業,保證施工生產正常進行。

7、 設備故障必須即時組織檢修與排除,保證機械設備正常使用。

8、 提供操作人員的有效操作證件交總包方存檔。

9、 施工現場在居民生活區等區域必須遵守環保有關規定,不得超時作業,無特殊情況不得采用鳴笛方式,不得將油污污染地面。

三、 安裝方責任

1、 安裝單位必須具備相應的安裝資質,提供資質證件與機械出租方簽定安裝合同方可承擔安裝任務並將拆裝合同及相關資料和拆裝人員證件報總包方一份備案。

2、 根據現場編制拆裝方案。配備足夠起重能力的起重設備,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做好安全交底,劃定拆裝作業區域並設監護人員現場監督全過程,確保安裝過程的安全。

3、 拆裝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服從現場的安全管理,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帶好防護用品。

4、 起重機械安裝完畢後,安裝單位必須對整機質量及安全裝置進行自檢。出具自檢合格證明,向施工企業進行書面的安全使用説明。辦理驗收手續,簽字並填寫《北京市起重機械安裝統一檢查表》

5、 對起重機械的安裝自檢驗收完畢必須經總包方、出租方及分包方專業安檢人員聯合監督檢查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不合格必須立即整改,以確保機械質量與使用安全。

6、 設備安裝施工現場在居民生活區等區域必須遵守環保有關規定,不得超時作業,特殊情況辦理相關手續,作業時不得大聲喧譁,不得在地面上泄油。

四、 分包方責任

1、 根據作業特點、施工環境制定安全技術管理措施,並對作業人員做好有針對性的班前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教育,並簽字方可上崗。嚴格控制作業人員的不安全行為,杜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及違章作業。

2、 根據起重機械的作業班次和使用台數,合理配備信號工和司索工,每台塔機吊裝作業時信號工配備不得少於2名。信號工必須經特殊工種專業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證書後,方可持證上崗。

3、 信號指揮人員必須保持穩定,並配備相應指揮用具、佩帶明顯標誌,根據施工現場作業環境信號工必須採用相應信號指揮工具,確保信號——塔司——信號之間視聽聯繫暢通無阻。

4、 信號指揮人員必須瞭解起重機械的基本技術性能、吊裝安全知識,作業中精力集中,正確有效指揮摘掛鈎作業;不得從事與指揮工作無關的任何兼職性臨時工作。

5、 作業前必須嚴格檢查吊索具的超標磨損及故障使用情況。達到報廢標準的吊索具必須報廢更換,對設置故障必須排除,嚴禁僥倖、冒險從事任何吊裝作業。

6、 嚴格執行指揮與信號有關標準規定和安全作業“十不弔”原則,嚴禁違章指揮和非指揮旗哨信號嬉鬧。

7、 必須配備有相應吊裝知識、反映靈敏的掛鈎工,作業中必須做到正確綁紮和掛點,保證被吊物件重心平衡。非標構件重量其吊運就位按操作規程規定方法作業。掛點及綁紮不牢,信號工不得指揮起吊。

8、 掌握安全防護措施,嚴禁在重物、散料吊運下方站人,對突然出現的意外,要果斷指揮塔司立即妥善處理,確保施工現場料具吊裝安全。

9、 施工現場在居民生活區等區域作業的必須遵守環保有關規定,夜間不得超時作業,不得大聲喧譁,模板吊裝、清理時不得有強噪聲作業。特殊環境和時段作業,信號工指揮作業應使用對講機指揮。

五、 四方其它增項:

六、事故處理

因機械在拆裝、使用過程中發生機械事故或人身傷亡事故,認定事故原因和責任後,根據京安監政法[ ] 號文件,《北京市生產安全事故責任劃分試行辦法》進行處理。

本協議一式四份,四方各持一份。

總包方負責人(簽字) 出租方負責人(簽字)

安裝方負責人(簽字) 分包方負責人(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4

甲方(承租單位):

乙方(出租單位):

為保證施工現場塔吊的安全使用,滿足工程項目文明施工的要求,甲乙雙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安全管理協議:

甲方責任:

應設置專業的機械管理部門或人員,負責對塔吊進行現場監控。

2、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塔機基礎圖紙和相關技術要求進行基礎施 工,並保證基礎承載力滿足塔機基礎設計要求。

3、甲方負責安排固定的有上崗證的信號指揮工和掛鈎工,並負責對 其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

4、甲方負責對塔吊運轉半徑內有影響安全的高壓線採取有效的防護辦法和警示措施,並做好相應的安全技術交底。

5、對多台塔吊現場使用,應有預防互相碰撞的安全技術措施,並作好相應的安全技術交底。

6、對乙方人員的違章作業行為,甲方所有施工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都有權利和責任予以制止。

乙方責任:

1、乙方須提供北京市建委頒發的塔吊租賃安裝維修企業資質證明資料(通過年審),以及施工現場塔吊的單機技術資料,在場的塔吊必須通過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的檢驗。

2、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乙方的安裝、維修人員和操作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監督。

3、乙方負責塔吊的安裝、頂升、附着、拆除、維修等工作,保障塔吊設備狀況完好,安全裝置齊全、靈敏、可靠,保證塔吊的安全運行。

4、塔吊安裝前,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塔機基礎圖紙和相關技術要求;塔吊安裝調試合格後,必須由乙方上級公司安全部門負責對塔吊進行驗收並將驗收資料交甲方安全部門一份存檔。

5、乙方的塔吊司機必須按規定取得有效的安全操作證後方能上崗作業,並且要嚴格遵守塔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和“十不弔”的規定;服從甲方日常的生產安排管理,積極組織、參加甲方要求的安全生產活動,按時完成相關的內業資料和記錄。

6、乙方每月要派專業維修人員對塔吊進行一次大檢查,並將月檢記錄交甲方安全部門一份存檔;乙方的塔吊司機要經常對塔吊的結構 連接件、安全裝置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維修。

7、乙方負責對塔吊司機做好安全技術交底,並交甲方一份作為監督和存檔的依據。

8、乙方對甲方使用的塔吊實行定向管理和服務,租賃站派專人負責維修。塔吊發生故障後,經甲方報修,維修責任人須在3小時內迅速趕赴現場進行維修。維修時限不超過24小時。

9、對上級部門和政府執法部門檢查時下達的隱患整改指令,乙方必須認真組織落實。

10、對甲方的違章指揮,乙方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行;對乙方操作人員的違章作業,甲方有權制止。

11、由於乙方的過失,給甲方造成安全事故和經濟損失,乙方要承擔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

本協議自塔吊進場之日起生效,至塔吊全部退場之日終止;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共同遵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