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問合同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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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顧問合同4篇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地

法定代表人:

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

地址:

總佔地面積: 平方米

總建築面積:其中住宅物業面積約為: 平方米,商業住宅物業約為 平方米(以政府最終批准面積為準)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為其開發經營或擁有的本項目進行市場營銷策劃顧問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指定乙方為本項目提供全程營銷策劃、銷售顧問服務。具體的合作方式和範圍如下:

物業範圍:實力郡城的全部住宅物業及其配套商業。

服務範圍:乙方對以下方面向甲方提供專業水準的策劃、顧問工作(工作中涉及建議以及方案的內容我方都將以書面遞交):

合作方式:乙方作為實力郡城項目的獨家策劃、顧問公司。在合作期內,甲方不得委託第三方公司負責策劃、顧問事宜。

服務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1、實力郡城項目整體營銷策劃方案;

2、實力郡城項目開盤階段以及營銷各個階段的策劃執行案;

3、實力郡城項目產品創新建議;

4、實力郡城項目景觀環境提升策略;

5、實力郡城項目户型功能優化建議;

6、實力郡城項目的整體推廣策略;

7、實力郡城項目的推廣主題建議;

8、實力郡城項目分階段推廣策略;

9、實力郡城項目銷售價格體系及價格實施策略;

11、實力郡城項目賣場包裝及氣氛營造策劃;

12、實力郡城項目銷售講習資料設計指導

13、實力郡城項目銷售員銷售專業技能及禮儀培訓;

14、實力郡城項目現場銷售流程的組織設計建議;

15、實力郡城項目認購及銷售期銷控計劃;

16、實力郡城項目各階段公關活動的創意策劃;

17、實力郡城其他相關事宜:(協助甲方完成)

a、 會所功能的設定及會所配套設施的選定;

b、 物業形象及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建議

c、 電梯、潔具、廚具、燈飾、智能設備及其它主要室內外裝飾裝修材料等選定;

d、 示範單位、展示樣板房設計單位的選定及設計效果的總驗收;

e、 本項目全套vi、整體包裝、品牌宣傳設計製作單位的考察與選定,以及設計製作效果的驗收;

f、 各項客户聚會和聯誼活動的承辦單位的監督;

g、 所有涉及客户的公開文案及圖片、版面內容的的監督;

h、 宣傳策略與推廣計劃、價格運行與調整措施以及整體營銷進程的安排的及調控建議。

18、參與並指導設計、廣告活動公司等第三方公司的溝通和相關工作的跟進、監控。

19、實力郡城商業配套的整體定位以及營銷策略;

20、實力郡城商業配套業態定位、招商策略;

21、實力集團、實力會品牌建設策略;

22、甲方要求乙方完成的項目其他類型的專項營銷、策劃方案等。

第二條 合作期限

雙方合作期限為1年,自_xx_年_7_月_30日至xx年_7月_29日;雙方合同期滿前的一個月,雙方協商下一個合作週期的合作事宜,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具有優先續約權利。

第三條 甲方責任

1、 確保本項目公開經營推廣的合法性;

2、 提前提供真實及全面的本項目資料及其它相關資料給乙方(包括本項目前期市調資料及可行性研究報告及工程進度及有關證件等);

3、 結合乙方提供的本項目市場營銷策略,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工程施工進度方案;

4、 負責提供乙方因本項目駐場所需的工作人員必要的交通條件、銷售現場辦公場所、辦公條件(包括現場工作電腦1台、電話、網線以及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如甲方要求乙方人員因項目需要出差(指離開昆明),其差旅費由甲方負責。

5、 在以下直接影響項目策劃效果的關鍵環節,甲方應充分理解乙方的策劃意圖:

⑴. 會所功能的設定及會所配套設施的選定建議;

⑵. 物業形象物、電梯、潔具、廚具、燈飾、智能設備及其它主要室內外裝飾裝修材料等選定建議;

⑶. 示範單位、展示樣板房設計單位的選定及設計效果的建議;

⑷. 本項目全套vi、整體包裝、品牌宣傳設計製作單位的考察與選定,以及設計製作效果的建議;

⑸. 各項客户聚會和聯誼活動的承辦單位的考核的建議;

⑹. 所有涉及客户的公開文案及圖片、版面內容的建議;

⑺. 宣傳策略與推廣計劃、價格運行與調整措施以及整體營銷進程的安排的建議。

6、 甲方須全方面配合乙方的顧問工作,及時實施乙方已經過甲方確認、合理的各項策劃方案,並組織人員參加乙方的培訓。

7、 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交的策劃方案和所有乙方所提交的書面工作文件以書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乙方據此進行修改、調整,最後由甲方籤認可定稿;甲方應尊重乙方的專業經驗和知識,考慮乙方工作週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有關文件後應及時、完整地以書面形式提出意見,以便乙方有足夠的時間保質保量完成各項任務。甲方指定全權代表李勇先生與乙方溝通,所發表的意見代表甲方。

第四條 乙方責任

1、乙方承接甲方營銷顧問工作,盡職盡責為甲方服務,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甲方委託的各項工作內容。

2、乙方以提交文成果報告、參加相關的定期溝通會議及指導營銷活動等方式完成本合約之顧問工作,並按雙方商定的工作時間,及時提交各階段委託報告。

3、乙方在本項目合作期間定期與甲方召開溝通會議,共同商討項目進展過程中相關問題,並提出相關建議或意見。

4、協助甲方考察並推薦各專業公司(如廣告公司、園林公司、模型公司等),並提供專業意見或建議;參與相關專業公司重要溝通匯報會議,提供相應意見或建議。

5、雙方簽署合同,並收取首期顧問費後,立即開展系統營銷推廣工作,並於10個工作日內(8月10日)提交提交《項目產品提升及營銷策劃案》壹式貳份,進行相應報告彙報及答辯。

6、乙方在正式開盤前30天(以領取預售證之日起計算)根據市場的變化調整並制定開盤前的《銷售執行報告》,制訂售樓方案和宣傳推廣計劃,經甲方認可決策後組織實施。

7、乙方負責協助甲方制定銷售人員管理制度與辦法,根據銷售情況定期與甲方共同完成銷售管理方案。

8、乙方在本項目執行期間派駐不少於兩名人員駐場(項目銷售、商業策劃經理一名、住宅策劃一名、),開展銷售管理、策劃執行等工作。在項目重要營銷活動階段提供現場指導,並協助甲方籌備各種促銷活動的組織安排包括物業展銷會、新聞發佈會、酒會;並提供以上活動方案。

9、乙方的營銷顧問權在本項目合同期間不得轉讓。

10、乙方為甲方進行的任何製作、公關、媒介投放等活動開展均應事先獲得甲方的書面批准,乙方為甲方提供的任何收費服務均應事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報價,並得到甲方的確認。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任何沒有書面確認的費用。

11、乙方應成立項目專案小組,由項目總監、項目經理、策劃、銷售經理以及客户及市場等專業人員配合,以嚴謹專業的態度向甲方負責;並乙方需與甲方保持緊密聯繫,經常與甲方交流專案小組人員名單詳見《附件一》。乙方成立的專項小組成員必須保持穩定性,除項目專案組成員自動離職外,原則上不得隨意更換專案小組成員。項目專案組成員的任何變動必須以書面的形式知會甲方且得到甲方同意。

12、乙方指定魯為合同執行人,乙方變更合同執行人必須徵得甲方同意,否則視為乙方違約。合作期間,項目經理必須出席項目相關工作會議;關係到較大決策性問題的會議項目重要節點(如項目策劃提報、內部認購、項目正式開盤等等),乙方的項目負責人及甲方的有關負責人都應出席。

13、如甲方對乙方的項目專案人員有任何不滿意並提出撤換要求的,乙方在7個工作日內予以重新安排到位。

14、在各類營銷方案及公關活動執行期間,乙方派駐現場人員必須全力參與執行層面的工作,良好推動工作進程。

15、乙方每月25日,提交本月25日前30天工作總結(包括競爭樓盤廣告分析、本項目銷售分析以及策劃分析和下月策劃計劃安排)經甲方確認後,作為乙方的工作成果體現。

第五條 收費及付款方式

1、 收費標準:

1)本項目整體策劃費用為肆拾萬圓整。

? 雙方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的5日內,甲方支付乙方本項目整體策劃費的30%,即壹拾貳萬圓整。

? 乙方提交本項目的《項目整體營銷策劃案》並經甲方確認後的7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乙方本項目整體策劃費的30%,即壹拾貳萬圓整。

? 本項目正式開盤後(開盤時間以報紙公佈的時間為準)的30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乙方本項目整體策劃費的40%,即壹拾陸萬圓整。

2)項目正式開盤後(開盤時間以報紙公佈的時間為準)乙方按照如下標準收

取銷售顧問佣金:

a、本項目開盤後(開盤時間以報紙公佈的時間為準)30天內,本項目銷售總金額少於4000萬元,乙方不得收取任何相關顧問費用;

b、本項目開盤後30天內,本項目的銷售總金額實現4000萬元(含4000萬元)——6000萬元的銷售額,乙方按照銷售總金額乘以0.1%的標準收取銷售顧問佣金;計算公式為:銷售顧問佣金=本項目開盤後的30天內的銷售總金額*0.1%

c、本項目開盤後30天內,乙方協助甲方實現6000萬元(含6000萬元)——8000萬元的銷售額,乙方按照銷售總金額乘以0.2%的標準收取銷售顧問佣金;計算公式為:銷售顧問佣金=本項目開盤後的30天內的銷售總金額*0.2%

d、本項目開盤後30天內,乙方協助甲方實現8000萬元(含8000萬元)——10000萬元的銷售額,乙方按照銷售總金額乘以0.3%的標準收取銷售顧問佣金;計算公式為:銷售顧問佣金=本項目開盤後的30天內的銷售總金額*0.3 %

e、本項目開盤後30天內,乙方協助甲方實現10000萬元(含10000萬元)——1xx萬元的銷售額,乙方按照銷售總金額乘以0.4%的標準收取銷售顧問佣金;計算公式為:銷售顧問佣金=本項目開盤後的30天內的銷售總金額*0.4 %

f、本項目開盤後30天內,乙方協助甲方實現1xx萬元(含1xx萬元)以上的銷售額,乙方按照銷售總金額乘以0.5%的標準收取銷售顧問佣金;計算公式為:銷售顧問佣金=本項目開盤後的30天內的銷售總金額*0.5 %

g、本項目開盤後30天后,乙方每月按照當月銷售總金額乘以0.5%的標準

收取銷售顧問佣金;計算公式為:每月應收銷售顧問費=本月累計售出單元總成交金額(簽定合同的總金額)×銷售顧問費率0.5%

2、 項目商業部分的運營、管理取費標準不包含在上述範圍之內,商業部分的租賃佣金提取方式及額度雙方另行商定,以補充協議形式簽署,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每月30日為銷售顧問費結算日,甲方自結算日起五個工作日內與乙方結算銷

售顧問費。計算銷售顧問費的依據以客户繳納定金的金額為準。結算日僅結算已簽訂《商品房購銷合同》且銀行放款全額到帳的總金額。尚未簽訂正式《商品房購銷合同》但已簽訂《認購協議》的金額部分,於正式簽訂《商品房購銷合同》後累計到合同簽訂當月一起結算。

4、如遇認購者簽署《認購書》後違約,在甲方可以沒收定金的情況下,其支付定金乙方將收取50%,如遇認購者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後違約,則認購者所繳納所有款項歸甲方所有,甲方必須保證乙方收取相應銷售顧問費。

5、乙方結算的銷售總金額不包含甲方員工購房、工程抵款以及超過開盤正常優惠折扣的客户的銷售總金額。(把員工購房納入結算範圍,超過正常優惠的按50%佣金結算)

6、付款方式:甲方以電匯的方式向乙方支付顧問費用

帳户名稱:廣州房地產顧問有限公司

開户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廣東省廣州市高教大廈支行

賬户號碼:44001400809053000240

第六條 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甲方付費之部分的工作內容的一切成果之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

2、本合同到期後,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3、經雙方同意可簽定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有意續約,或者甲方有其他開發項目,乙方有義務以本合同規定的合作形式繼續為甲方提供顧問服務,具體合作條件雙方另行商定。

第七條 保密事項

1、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甲乙雙方均需嚴格保管對方提供或提交的機密或專有資料。且該資料只可用於本項目而不得用於其他項目或作其他用途;

2、 甲乙雙方對項目機密情況的瞭解均須嚴格控制在雙方認定的決策層範圍內;

3、 除非得到甲方同意或經由甲方安排,乙方於本合同有效期內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任何有關項目的資料;

4、 除非得到乙方同意或經由乙方安排,甲方於本合同有效期間內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公開任何有關雙方合作的內容和情況。

第八條 其他事項

1、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籤之日起即行生效;

2、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項目無法繼續開發時,本合同的執行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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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請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聘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並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衝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2條 甲方的服務範圍

日常法律範圍: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諮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 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 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 協助甲方參與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並提供分析論證;

2.5 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代為收領法律文件;

2.6 受甲方委託,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 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 受甲方委託,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 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知識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 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 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併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併/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範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 乙方的服務範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 本條所列2.10條至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同),並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託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商標服務範圍:

2.15 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 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3.17 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為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 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註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註冊等法律行為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 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 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 本條所列2.17至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專利服務範圍

2.21 就企業的專利戰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諮詢意見;

2.22 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諮詢、文獻監視和檢索;

2.23 代理國內外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境保護等;

2.24 代理複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26 關於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諮詢、市場監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27 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28 接受委託就專利申請的複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29 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2.30 為企業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設備過程中涉及知識產權的技術改造項目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2.31 關於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2.32 本條所列2.23至2.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或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軟件服務範圍

2.33 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4 代理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35 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件程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略實施提供專業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6 就軟件開發、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2.37 本條所列2.34至2.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或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第3條 工作方式

3.1 乙方擔任甲方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

3.2 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繫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為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文件和資料等。

第4條 知識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 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識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為:甲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4.2 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a、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

b、_________市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c、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d、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鑑定費等。

第5條 甲方的義務

5.1 為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信息,並承擔誠信責任;

5.2 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 為乙方處理甲方委託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 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

第6條 乙方的義務

6.1 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託的事宜,並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 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處理甲方委託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瞭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税務官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6.3 乙方不得違背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 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託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託或諮詢,並提供不利於甲方的法律意見。

第7條 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為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籤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為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繼續生效。

第8條 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9條 其他

9.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

9.2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人(籤):_________

 授權人(籤):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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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經上述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項目名稱:_________

第二條 委託方的主要義務

1.自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日內,向顧問方提供下列背景資料:_________。

2.向顧問方支付報酬共_________元;分期支付,具體方式如下_________。

第三條 顧問方的主要義務

1.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諮詢報告或解答委託方提出的問題;

2.保證提出諮詢報告符合下列要求:_________。

第四條 保密條款

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當事人應對下列技術資料承擔保密義務:_________。

本合同期滿後_________年內,雙方當事人應對下列技術資料承擔保密義務:_________。

第五條 驗收標準和方式條款

對顧問方提供的諮詢報告,按以下標準驗收:_________。

具體驗收方式如下:_________。

第六條 委託方的違約責任

1.委託方遲延提供合同約定的技術資料,或者所提供的數據,資料有嚴重缺陷,影響工作速度和質量的,應當如數支付報酬,並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2.委託方逾期2個月不提供或者補充有關技術資料和數據,導致顧問無法開展工作的,顧問方有權解除合同。委託方應當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3.委託方遲延支付報酬,應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委託方不支付報酬,應當退還諮詢報告和意見,補交報酬,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七條 顧問方的違約責任

1.顧問方遲延提交諮詢報告和意見的,應當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2.顧問方提交的諮詢報告不符合合同約定條件的,應當減收或免收報酬;不提交諮詢報告和意見,或者所提交的諮詢報告和意見水平低劣,無參考價值的,應當返還報酬,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3.顧問方在接到委託方提交的技術資料和數據之日起超過2個月不進行調查論證的,委託方有權解除合同,顧問方應當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八條 有關技術成果歸屬條款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顧問方利用委託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和工作條件所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屬於顧問方;委託方利用顧問方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屬於委託方。對新的技術成果享有所有權(或者持有權)的一方當事人,可依法享有就該技術成果取得的精神權利(如獲得獎金、獎章、榮譽證書的權利)、經濟權利(如專利權、非專利技術的轉讓權,使用權等)和其他利益。

第九條 諮詢報告的實施風險責任條款

委託方有實施顧問方提供的經過驗收合格的諮詢報告和意見過程中出現的不良後果和經濟損失,由委託方承擔責任。

第十條 本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_________。

第十一條 名詞和術語的解釋:_________。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籤、蓋章後生效。

顧問方(蓋章):_________

 委託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籤):_________

 負責人(籤):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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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 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相關規定,就甲方聘用乙方一事達成協議內容如下,並訂立本合同,以茲雙方共同信守。

一、聘用崗位。

甲方聘用乙方擔任本公司的技術總顧問,全權負責公司的技術開發和研製、技術革新和改進、技術的保密和管理、技術指導和諮詢服務等。

二、聘用時間。

時間總計為期三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起算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每年一簽,每年期滿雙方重新簽訂。

三、聘用報酬。

乙方的報酬由兩部分構成,一是每年的年薪_____萬元,支付方式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安排,或由雙方另行商定。第二部分是技術開發成果獎勵,按照每提供或研製開發一項符合市場推廣標準的專利或非專利技術,在根據該技術成果進行生產銷售____個月後,確能夠帶來經濟效益的,按照雙方在投入生產之前商定獎勵金額支付。乙方不再要求該技術生產推廣的利潤中有任何分成或獎勵。

四、技術成果及歸屬。

乙方主要為甲方提供和研製:________等技術或配方。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有關的知識產權均屬於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在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的利用這些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用於申請權利保護、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乙方應當按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乙方在離職後無權在繼續使用該技術或轉讓該技術。

五、技術成果的標準要求及開發時間、驗收。

六、保密責任。

1、乙方任職期間的保密義務,乙方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承諾承擔下列保密義務:

(1)乙方在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2)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刺探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得商業祕密;

(3)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佈、發佈、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其他成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屬於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

(4)乙方承諾,在甲方任職期間,非經甲方事先同意,不在與甲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並不自營與甲方類似的產品或服務,不為他人類似經營提供任何建議;

2、乙方離職之後的保密義務

雙方同意,乙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七、乙方在任職期間應該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或財務制度。乙方在______期間的生活費用,如電話費、住房費、生活費自己負擔,因公出差費用由公司負擔。

八、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之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應該按照損失的大小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經雙方籤蓋公章後生效。因履行本合發生的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武漢市仲裁委員會,依該仲裁委員會的仲裁規則仲裁。

十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簽章) (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