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合同(精選6篇)

留學合同 篇1

甲 方:

留學合同(精選6篇)

地 址:

電 話:

乙方姓名: 法定監護人:

性別: 出生日期:

地址:

郵編:

經過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乙方委託甲方協助辦理澳大利亞留學簽證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職責:

1、 向乙方客觀介紹澳大利亞的教育制度、澳大利亞大學概況、專業情況和學習費用等,提供相應的諮詢建議,最終由乙方決定留學方案;

2、 向乙方介紹申請澳洲留學院校的入學申請程序,受乙方的委託,指導乙方準備入學申請的相關材料,幫助乙方辦理入學申請手續。

3、 受乙方的委託,甲方負責承辦乙方的簽證申請,指導乙方辦理簽證相關手續;

4、 負責協助乙方準備使館簽證材料,如需面試,並負責進行使館面試培訓;

5、 指導乙方辦理護照、體檢、出入境、購買赴澳機票等手續,並指導乙方向澳洲院校匯交學費和生活費等到相關費用;

6、 負責對乙方進行出國前的有關注意事項的培訓和指導;

7、 協助乙方聯繫安排抵澳時的機場接機、住宿申請等事宜;

8、 乙方如未獲得澳洲使館簽證,甲方負責向乙方退還應退款項(具體退款原則及規定見本合同“退款規定”部分)。

二、 乙方職責:

1、 乙方根據甲方要求, 提供真實的材料,在辦理各項相關手續時與甲方積極配合:如使館要求面試,應經過甲方培訓後赴使館接受面試;

2、 乙方負責根據本合同書付費條款,按時向甲方付清所有款項;

3、 乙方應根據國家出入境管理部門的規定及時辦理護照,並按澳洲使館規定及時將簽證申請材料交給甲方,確保及時去澳洲使館申辦簽證;

4 乙方應向校方交納澳洲院校學費押金(依照錄取通知書的要求);

5 乙方如果被拒籤,憑澳洲使/領館的拒籤通知書、交款收據、合同書原件及大使館退還的文件,按本協議退款規定,向甲方辦理退款手續。

三、 乙方付款標準及程序:

1. 費用標準:

(1) 整個諮詢服務費人民幣 元;乙方在同時交清以上費用後才能開始辦理相關申請手續。

(2) 甲方所收取的上述費用,僅限於在簽證申請辦理過程中甲方所發生的材料費、複印費、通訊費、郵寄費、及諮詢服務所得報酬,乙方在辦理簽證手續過程中其它費用(如簽證費、公證費、護照、體檢費、學費、學雜費等匯出的銀行費用、簽證面試所需的差旅費等)均由乙方自理;

(3) 已經有拒籤史的學生,須多交納額外服務費,(A) 拒籤一次,加額外服務費人民幣元;(B) 拒籤二次,加額外服務費人民幣 元。

2. 付款程序:

(1) 在簽訂本合同書的同時,乙方向甲方繳納諮詢服務費人民幣 元。

四、 退款規定:

如果一旦出現乙方向甲方領取退款的情況,乙方必須憑已經簽署的本«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合同書»,及當時付款的收據來領取款項。否則,甲方將不予退款。甲方根據付款收據註明的幣種按以下原則辦理退費手續,所有的退款均不計利息。

1、乙方未能獲得使館簽證(經過2次努力),則甲方將諮詢服務費中扣除工本費的人民幣退還乙方;

2、發生以下情況時,乙方所交甲方各項費用將不予退還;

1)在委託簽證申請服務過程中尚未結束時,乙方因個人原因單方面提出終止本合同;

2)隱瞞拒籤史或提供假材料被澳洲大使館發現拒籤的;

3)獲得簽證後,沒有如期到申請的澳洲院校報到。

五、 合同終止:

當出現以下情況時,本合同即終止:

1、 若乙方未能獲得澳洲使館簽證時(經過2次努力),本合同即終止。一旦本合同在此類情況下終止時,乙可按照第四條第1款規定從甲方領回有關費用;

2、 順利獲得澳洲使館簽證。

六、 有效期:

本委託簽證申請服務合同書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其有效期至本合同書規定的協議終止之日結束。

七、 合同保管

本委託服務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簽字):

甲方(蓋章): 監護人(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留學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身份證號碼:

聯繫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方式:

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聯繫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方式:

受託人:

資格認定書編號:

營業執照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址):

聯繫電話:

監督電話:

為了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着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就雙方加入陽光留學服務體系,在全國陽光留學綜合服務辦公室的指導監督下,開展陽光留學中介服務(以下簡稱“陽光留學”),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項目及費用

委託人(自費出國留學申請人):

第一條 委託人申請赴 (國家) (院校外文名稱,以外文為準) (院校中文名稱)留學,就讀 專業,留學類別屬 (學歷或非學歷教育)。

第二條 陽光留學向委託人提供留學前往國家的諮詢、代辦入學申請手續等中介服務。

第三條 委託人向陽光留學繳付出國留學中介服務費合計為人民幣(大寫) 元,其中包括 、 等。支付方式為 。

二、陽光留學義務

第四條 提供信息

1.陽光留學承諾向委託人提供的出國留學信息、宣傳介紹材料、廣告等,內容真實。

2.陽光留學應當向委託人介紹前往國家的教育制度、留學政策、留學簽證政策和申請留學院校的性質、辦學資質、入學要求、入學申請程序等基本情況。

3.陽光留學應當向委託人介紹留學層次 (屬於就讀所在國的高中、預科、專科、學士學位、碩士學位等)及就讀專業的詳細情況。

4.陽光留學應當告知委託人申請留學院校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繳納費用的辦法。

第五條 申請入學

1.陽光留學協助和指導委託人準備入學申請的相關材料。

2.陽光留學代為委託人辦理入學申請手續。

3.陽光留學指導或為委託人辦理繳納報名費、學雜費等有關費用的手續。

4.陽光留學對委託人委託的留學申請,應當在 年 月前取得委託人申請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校方簽發的錄取通知書與委託人原申請的學校、院系及專業等不一致),陽光留學應當在 年 月前,向委託人退回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

5.陽光留學應當及時向委託人報告辦理入學申請的進展、結果。

第六條 辦理簽證

1.陽光留學指導委託人進行簽證申請準備,協助委託人辦理簽證或入境批准文件。

2.陽光留學收到委託人按委託人前往國駐華使(領)館要求準備的全部申請簽證材料後,應當在 工作日內向委託人前往國駐華使(領)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如該使(領)館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送籤時間有特別要求的,應按其要求辦理;需要進行面試的,陽光留學可協助安排預約時間等。

第七條 其他

1.如陽光留學為委託人辦理申請入學、簽證服務等,其收取的費用應在本合同第三條中介服務費中標明。

2.陽光留學收取委託人的中介服務費,應當為委託人開具有效發票。

3.陽光留學收取的中介服務費以外的其它費用,應為委託人出具有效發票或蓋有企業財務專用章的收據,並在本合同終止前,將收據換為有效發票。

4.如陽光留學代委託人向國外院校繳納報名費、學雜費等費用,陽光留學應向委託人提供收費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證明文件。

5.陽光留學對委託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負有保密義務。除為委託人入學申請、簽證申請的目的之外,不得向無關的第三方透露。

6. 陽光留學在委託人需要的情況下提供留學職業生涯規劃。

三、委託人義務

第八條 委託人應符合中國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條件,遵守國家關於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規定。

第九條 委託人向陽光留學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陳述的內容應合法、真實、有效。

第十條 委託人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按陽光留學要求,把入學申請所需全部材料交與陽光留學。

第十一條 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前往國家的留學政策、簽證政策或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發生變化,委託人應根據新的要求,及時提供補充材料。

第十二條 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委託人前往國家駐華使(領)館要求委託人進行面試,委託人應按要求參加面試。

四、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陽光留學和委託人應履行合同中全部條款,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陽光留學違反合同條款造成合同無法履行,陽光留學應向委託人退還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並在 年 月前,負責追回(或先行給付)委託人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第十五條 陽光留學為達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委託人提供虛假文件材料,除全額退還中介服務費外,還應按中介服務費的 %的人民幣,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委託人。

第十六條 陽光留學未能在約定的時間內為委託人申請到擬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委託人有權解除合同,但應及時通知陽光留學,陽光留學應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如委託人要求繼續履行,陽光留學應負責在 年 月前為委託人申請到擬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並向委託人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人民幣(大寫) ―元。

第十七條 委託人為達成本合同目的而向陽光留學提供虛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無法履行,陽光留學不退還委託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第十八條 由於委託人的違法行為,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陽光留學不退還委託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第十九條 委託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按以下辦法處理:

1.委託人已向陽光留學提供入學申請材料,陽光留學尚未向外方送交該材料, 委託人要求解除合同, 陽光留學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

2.陽光留學已向外方送交了委託人入學申請材料,委託人尚未得到申請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委託人要求解除合同,陽光留學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並協助委託人追回委託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3.委託人獲得入學錄取通知書後,要求解除合同,陽光留學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並協助委託人追回委託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4.陽光留學尚未向擬留學國駐華使(領)館遞交委託人簽證申請材料,委託人要求解除合同,陽光留學應當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並協助委託人追回委託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5.陽光留學已向擬留學國駐華使(領)館遞交了委託人申請簽證材料,委託人要求解除合同,陽光留學應當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並協助委託人追回委託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五、不可抗力條款

第二十條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重大自然災害、瘟疫、戰爭、騷亂等。

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立即通知對方,説明不可抗力的發生日期、事件性質,預計持續的時間及對該方履行本合同的影響,並應當自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提供證明。

第二十二條 對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響,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辦法和補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應盡力採取合理措施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否則應對由此而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六、適用的法律及爭議解決方法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履行、解釋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

第二十四條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第一種: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二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合同的補充、變更、修改

第二十五條 如委託人未委託陽光留學進行簽證服務,本合同第六條對當事人雙方無效。

第二十六條 對本合同的任何補充、變更、修改應採用書面補充合同形式。補充合同在雙方簽署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 生效及終止條款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由委託人及其代理人、陽光留學、受託人法定代表人簽署,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委託人與受託人各執一份。

第二十九條 雙方履行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後,合同終止。

委託人(簽字): 受託人(蓋章):

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字日期:

簽字地點: 年 月 簽字日期: 簽字地點:

年 月 日 日

留學合同 篇3

(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簡稱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委託本單位(姓名)為代理人與(單位、姓名、性別、出生年月、住址) (簡稱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根據人才培養和事業發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乙方按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條 甲方派遣乙方以 身份赴 國留學,期限為 年 個月(自出國 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 甲方指導乙方制訂具體的留學計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學內容是: 乙方須達到的留學目標為:

第四條 甲方在乙方出國留學期間,指定(姓名、單位、職稱)對乙方給予必要的業務指導。

第五條 甲方對乙方留學期間在國內的直系親屬,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給以必要的關心和幫助。

第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保證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乙方為(國家或單位)公派出國留學人員;出國置裝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出國國際旅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國外學習生活費(金額)、醫療保險費(金額)及支付辦法:在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內國內的工資:(照發或不發);回國休假待遇(提供回國旅費或不提供);其他待遇:回國後的經費結算辦法(包括乙方在國外留學期間取得外國資助的結算法):

第七條 甲方在乙方回國後,負責安排乙方的工作,並積極創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發揮乙方的作用。

第八條 乙方保證按本協議書第二條、第三條的規定,在國外努力完成學業,並按期回國服務。留學期間每 個月向甲方報告一次學習情況。

第九條 乙方抵達留學所在國後,一個月內中國駐該國使、領館報到。乙方在國外期間,保證遵守中國法律和中國對出國留學人員的規定,遵守所在國的法律。

第十條 乙方無論因何種理由中止、延長留學期限或改變留學內容,均應至少提前三個月通過中國駐留學所在國使、領館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經甲方批准,不得改變。

第十一條 乙方留學期滿回國後,應在一個月內向甲方報到,按甲方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乙方根據本協議書第三條的規定,向甲方提交書面的留學總結、學術報告(或科研論文、科研成果報告)。

第十二條 乙方有責任回國後至少在甲方工作 年。縮短工作年限,由甲方決定。 第十三條 甲方在認為必要時,有權決定將本協議書的副本經由我駐外使、領館提交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

第十四條 甲方違反本協議書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要求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責成甲方執行本協議書,賠償損失等。必要時,乙方可向中國的司法機關起訴,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乙方違反本協議書時,甲方將根據乙方違約情況,對乙方批評教育,或給予行政處分,或停止公費待遇,或停薪留職,或要求乙方賠償損失;必要時,甲方可將乙方違約的事實通知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或向司法機關起訴,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 經甲方同意,由(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工作單位、職務)為乙方出國留學的國內保證人、保證乙方執行本協議書。保證人須與乙方經常保持聯繫,每半年向甲方介紹乙方執行協議書的情況;如乙方違約,保證人須認真協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責任。在乙方違約而保證人又未履行自己職責的情況下,保證人須承擔本人經濟收入能承受條件下的經濟責任。

甲方與保證人因保證事項而發生糾紛時,經雙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裁決。

第十六條 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字各方保證遵照執行。有效期限至本協議書第十二條規定的工作年限期滿時止。

必要時,經甲方、乙方、保證人三方協商一致後,可對本協議書進行修改或補 充。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持兩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證人各持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簽字)

或甲方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

(簽字)

甲方公章 乙方保方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留學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法定代理人: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誠信的原則,就乙方接受甲方提供有關自費出國留學服務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一、服務內容

l、甲方向乙方提供留學前往國家的教育概況、院校、院系、專業的信息,供乙方參考。提供相應的諮詢建議,最終由乙方決定留學方案。

2、乙方根據自身條件,決定申請赴 _________________(國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院校中文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院校外文名稱) 留學,就讀____________專業或專業方向,就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請選擇:高中、語言、預科、職業教育、大專文憑、學士學位、研究生文憑、碩士學位填寫)課程,自願接受甲方提供涉及上述自費出國留學的法律服務。

3、甲方向乙方介紹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及入學申請程序,指導乙方準備入學申請的相關材料。

4、甲方告知乙方申請留學院校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院校指定的銀行帳號,指導乙方辦理報名費和學費、雜費等有關費用的繳付手續。

5、甲方代為乙方辦理人學申請手續。

6、甲方指導乙方辦理公證和辦理護照(不包括異地户籍)。

7、甲方告知乙方辦理人學申請的結果。

8、甲方向乙方介紹留學前往國家或地區的留學政策和簽證政策,指導乙方進行簽證申請準備,協助乙方辦理簽證或入境批准文件。

9、甲方在乙方獲取簽證或入境批准文件時,指導乙方進行出國留學的前期準備工作。

二、甲方責任

1、向乙方告知甲方的從業資格情況。

2、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自費出國留學服務。

3、如實介紹乙方前往國家或地區的留學政策、簽證政策和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等有關情況,並承諾不作虛假陳述。

4、對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包括個人隱私,均負有保密義務。除為了乙方入學申請。簽證申請的目的之外,不得向無關的第三方透露。

5、擬定乙方委託的留學申請在_年_月_日前取得申請留學院校的申請結果。如到期

不能完成(包括校方簽發的錄取通知書內容與乙方申請的院系或專業或專業方向有異),本合同即告終止,甲方向乙方全額退還已繳付的服務費用。甲方發生的成本費用,由甲方承擔。同時,提請乙方重新確認是否繼續申請,如繼續申請,須重新簽訂《自費出國留學服務合同》。

6、收到乙方符合簽證要求的全部簽證申請材料後,在十個工作日內向相關使(領)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如乙方前往國家或地區的使(領)館關於遞交簽證申請材料有特別要求,按特別要求辦理。

7、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完成所應提供的服務內容。

8、對乙方繳付的服務費用,根據本合同《特別告知》第五條第4項規定,開具相應的正式發票。

9、在符合申請留學院校退費規定的前提下,甲方應協助乙方向申請留學院校辦理退費手續。

三、乙方責任

l、確認本合同委託事項,並按本合同約定按時向甲方繳付服務費。

2、配合甲方工作,切實遵從甲方的工作進程安排。

3、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前往國家或地區的留學政策、簽證政策或申請留學院校的人學要求發生變化,乙方應根據新的要求,及時提供補充材料。

4、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乙方應在甲方的指導下,自行將申請留學院校報名費、學費、雜費等費用按時足額匯往院校指定的銀行帳號。

5、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乙方前往國家或地區使(領)館要求乙方進行面試,乙方應按使(領)館要求,按時到使(領)館面試。

6、乙方如未能獲得留學前往國家或地區簽證或入境批准文件,或者已獲簽證或入境批准文件而放棄前往該國已申請留學院校學習,均由乙方自行負責向該院校提出退費申請,要求該院校按規定退還學費、雜費等費用。

四、繳費規定

1、乙方向甲方繳付出國留學服務費合計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元(其中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是人學申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是簽證申請服務費)。

2、乙方應按以下付款方式中第___種方式向甲方繳付上述款項:

第一種:乙方在本合同簽署之日向甲方繳付全部服務費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種:乙方在本合同簽署之日向甲方繳付入學申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

乙方在獲得申請留學院校錄取通知書當天,向甲方繳付簽證申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元。

3、服務費繳費方式為現金或銀行匯款,如乙方採用銀行匯款方式,甲方的開户銀行及帳號是____________。

4、乙方必須自行承擔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發生的其他費用(如院校報名費、護照工本費、公證費、翻譯費、體檢費、簽證費、銀行手續費及匯費、機票款、保險費、院校學費、雜費、接機費、住宿費等)。上述費用(除甲方收取的服務費)由乙方自行向有關機構繳付,繳費

五、退資規定

1、如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向乙方全額退還已繳付的服務費,本合同終止:

(1)甲方未能為乙方申請獲得前往國家或地區留學申請院校的錄取通知書;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中約定的責任,由於甲方未履行本合同中約定的責任,致使乙方的出國留學目的無法實現。

2、如發生以下情形之,則乙方已繳付的服務費扣除人民幣(大寫)壹仟元,餘額退還,本合同終止:

(1)乙方被前往國使(領)館拒籤(本合同第五條第4項第(3)一(5)點所述的三種情況除外);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因我國或前往國家或地區留學政策或簽證政策的改變,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

3、如乙方因自身原因,在本合同簽署後,單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則根據本合同實際履行的階段,乙方已繳付的服務費按以下辦法處理:

(1)在乙方尚未得到申請留學院校的申請結果前,乙方單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則人學申請服務費不予退還,簽證申請中介服務費全額退還,本合同終止;

(2)申請留學院校已向乙方簽發了錄取通知書(包括校方根據申請人的自身條件,簽發有條件的錄取通知書,甲、乙雙方認可該人學申請成功),乙方尚未向甲方提供辦理簽證申請所需材料,乙方單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則入學申請服務費不予退還,簽證申請服務芽鄢?0%,餘額退還,本合同終止;

(3)乙方已向甲方提供簽證申請所需材料,尚未向使(領)館遞交乙方的簽證申請材料,乙方單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則人學申請服務費不予退還,簽證申請服務費扣除80%,餘額退還,本合同終止;

(4)已向使(領)館遞交乙方的簽證申請材料,在簽證審理過程中,乙方單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則全部服務費不予退還,本合同終止。

4、如發生以下情形之一,則乙方已繳付的服務費一律不予退還,本合同終止:

(1)乙方無正當理由拒付本合同約定的任何一筆款項;

(2)乙方由於自身的違法行為,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

(3)乙方未按前往國家或地區使(領)館簽證要求辦妥簽證申請所需文件及手續,並書面(正本)要求堅持送籤而被拒籤;

(4)乙方因提供虛假材料或隱瞞相關實情而被拒籤;

(5)乙方被前往國家或地區使(領)館查實有非法移民、犯罪前科等不良記錄而被拒籤;

(6)乙方前往國家或地區使(領)館發出乙方申請的簽證(預籤)或人境批准文件後,乙方拒絕領取簽證或入境批准文件或拒絕人學或提出要求轉學、不向留學院校繳付學費、雜費等費用的。

5、甲方應按上述退費規定,在乙方辦妥退費手續後將應退款退還乙方,乙方將相關收費憑證退還甲方,本合同終止。

6、乙方申請留學院校的報名費和學費、雜費以及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發生的其他費用(除甲方收取的服務費)的退費事宜,由申請留學院校和相關機構負責處理。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中全部條款,任何一方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在任何情況下,甲方為達成本合同之目的而為乙方製作虛假文件材料的,應承擔違約責任,除全額退還已收取的服務費以外,還應按服務費的5%作為違約金償還乙方。

3、本合同終止後,合同違約方仍應向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和違約責任。

七、終止條款

二、乙方前往國家或地區使(領)館發出乙方申請的簽證或人境批准文件後,即視為甲方已為乙方完成提供自費出國留學服務事宜,本合同即告終止。

2、出現本合同其他條款規定的合同終止條件,本合同即告終止。

八、適用的法律及爭議解決方法

l、本合同的履行、解釋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

2、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第一種: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種: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本合同的補充、變更、修改

1、對本合同的任何補充、變更、修改應採用書面補充合同形式聲充合同在雙方簽署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本合同上明確規定可以填寫的內容之外,任何在本合同上的手寫內容或修改均對雙方沒有約束力。

十、特別條款

l、甲、乙雙方作如下特別約定:乙方對特別告知的內容。仔細閲讀,並同意將特別告知的全部內容作為本合同的條款,與甲方共同遵守履行。

2、本合同是甲、乙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雙方已仔細閲讀並完全理解其內容。

十—、生效條款

1、本合同自甲方代表簽字、蓋章(行政章或合同專用章)及乙方(如乙方未滿18週歲由乙方法定代理人簽署)簽署並在甲方收到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第一次繳付的服務費之b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留學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簽約雙方就合作開展 使用和推廣應用,共同組織發動企業、組織和個人上因特網;建網站事宜進行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同: 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乙方的域名註冊、虛擬主機、數據中心、電子商務平台開發、企業信息化工程、一卡通公用信息系統及其他相互聯網業務,雙方同意遵照以下條款:

甲方權利義務

1.1作為乙方的代理商,向直接客户和下級代理提供域名註冊、虛擬主機、數據中心、電子商務平台開發、企業信息化工程、一卡通公用信息系統及其他相互聯網業務中保證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務,以建立和保持乙方的良好聲譽。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客户損失的,甲方自行承擔責任;如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保證作相應賠償。

1.2確保自己及客户的網站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策、法律和法規,如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由甲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1.3詳細閲讀並確實理解乙方在其網站上(下同)針對代理商的操作要求説明,

1.4乙方以甲方在本合同中填寫的資料為有效聯繫依據,如甲方的電子郵件、地址、聯繫人等資料變動時,須及時以傳真方式(單位代理加蓋

1.5為保證乙方在域名註冊、虛擬主機、數據中心、全能在線建站平台及其相關互聯網業務的順利發展,甲方應有獨立的辦公地點及分銷網點且具有一定的規模和實力。

1.6甲方代理乙方相關產品的代理價格、按照哦凱網絡公司隨着市場變動而制定的不同的代理商市場價格。

1.7甲方所代理乙方相關產品的款項應該及時通過銀行轉帳或其他付款方式及時向乙方付清。

1.8甲方必須每個月都有和乙方發生業務聯繫並保持一定的量,從而取得更好的代理政策及代理價格。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以轉發email方式為甲方提供國際域名註冊服務;保證該註冊有效進行。

2.2為甲方提供虛擬主機服務,不限制甲方的傳輸量與ftp訪問,並在收到甲方的書面服務請求後5個工作日內完成;電子商務平台2個月內完成;網站建設15個工作日內完成;在服務期內為甲方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

2.3在網站上及時公佈代理價格信息和價格變動信息。非特殊情況上述信息乙方均不另行通知甲方。代理政策或價格表以文件或郵件的方式發給代理商。每月發送財務對賬單。以便代理商瞭解財務狀況和及時補充預付款,以免因預付款不足影響業務提交處理。

2.4乙方必配合甲方開展全方位的廣告宣傳工作,為甲方其開展業務工

2.5乙方保證甲方所發展的客户可享受到哦凱網絡公司優良的服務和全方位的技術支持。

2.6乙方應在甲方匯款底單傳真至乙方公司後的當天內完成甲方所提交的任務要求設置,以確保甲方能及時地為客户服務(除非有特殊情況發生)。

2.7乙方負責甲方經銷地區的銷售市場維護工作,並針對相關情況和行銷進行指導工作。

2.8持續完善代理服務政策,以更方便和支持甲方開展代理業務。

2.9乙方提供給甲方以下產品和代理價

3.?付款/結算條款

3.1甲方所有款項的匯付均以有效方式匯至乙方指定的銀行帳號。

3.2在委託首次代理業務之前,甲方匯款人民幣600元或以上作為預付款,以使初期業務不因款項原因而影響乙方及時提供服務和支持。

3.3乙方按要求為甲方開具發票(發票總金額不超過甲方所匯的實際金額)並以掛號件式寄至甲方登記的地址:如甲方在發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為客户分別開票等),須在匯款傳真上詳細説明。

4.違約責任

4.1甲方向乙方租用虛擬主機期間,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客户網站無法被訪問的,均視為乙方違約,但是,乙方在進行虛擬主機維護時,有時需要短時間中斷服務,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甲方虛

4.2因甲方原因導致域名未能成功註冊時由甲方負責;因乙方原因造在甲方提交的域名被搶注時,乙方及時為甲方免費進行同等數量的域名註冊或另行協商;因域名註冊信息錯誤產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4.3除經乙方認可並授予信用額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時交納費用時,即視為違約,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託的業務。

4.4如一方在經營過程中有損害對方利益或形象時,另一方有單方面終止本協議的權利。

4 .5其它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進行賠償。

4.6如甲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條款,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終止其代理權。

5.其他條款:

5.1本協議所提及價格為本年內的一定時期的代理協商價格,乙方有權將根據市場發展情況等對該價格重新定價,在雙方友好協商後,甲方按新的代理價格進行市場銷售工作。

5.2本協議有效期1年,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5.3未盡事宜甲乙雙方須協商解決,或另做補充協議。

6.免責條款

由於不可抗力而影響甲乙雙方正常的服務和支持,不應視作違約,雙方對此表示認同。

本合同為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留學合同 篇6

甲方:地址:聯繫電話: 傳真:

乙方: 身份證號: 地址: 聯繫電話:

就乙方委託甲方辦理出國留學的相關事宜,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協議內容

1、甲方接受乙方委託,代其辦理赴 國留學的相關事宜(包括但不限於申請學校、辦理留學簽證等)。乙方所申請學校及專業如下: 。

2、乙方同意就上述事項向甲方支付委託費用,共計人民幣 元。乙方應在甲方為其辦理的留學簽證獲批之日起 三 日內向甲方全額支付上述費用。甲方賬户信息如下: 。

二、甲方義務

1、甲方基於誠信原則向乙方提供相關諮詢服務,並根據乙方意願為乙方推薦專業和學校;甲方負責幫助乙方審核、整理、翻譯和修改申請材料;

2、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申請入學的相關事宜,並負責在獲取校方錄取通知書後為乙方辦理學生簽證;

3、經乙方書面提出,甲方可為乙方提供代買機票、安排接機、住宿等服務,由此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就本協議委託事項,甲方應與乙方及時、妥善溝通,並在收到與乙方申請有關的文件時及時通知乙方;

5、甲方有責任對乙方所提供的全部留學資料保密。

三、乙方義務

1、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配合進行各項準備工作(包括但不限於提供證明材料、簽字蓋章等),乙方應保證其向甲方作出的陳述及提供的材料具備真實性;

2、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此次留學申請所產生的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包括但不限於辦理公證、護照、體檢、使館審理等費用,以及學校直接向乙方收取的費用)。如需甲方墊付的,乙方應當與甲方憑票據實結算上述全部墊付費用;

3、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指示及時提供上述兩項所約定的材料、錢款。除甲方存在過錯外,如因材料真實性、提交及時性導致本協議委託事項無法順利完成的,相應的不利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在接受甲方推薦的專業和學校之後,不得隨意更改。因乙方堅持更換學校或專業所引起的費用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就本協議委託事項,乙方應與甲方及時溝通,並在收到與申請有關的文件時及時通知甲方。

四、協議的終止、解除及附隨義務

1、本協議至甲方全部完成委託事務且乙方完成全部付款義務之日終止;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就協議項下事務的處理及費用的支付另行達成書面協議的,可以解除本協議。

2、鑑於甲方未就上述委託事項向乙方預收任何費用,故除存在法律明確規定的情形外,乙方不得單方解除本協議。如乙方單方面提出解除本協議的,應當向甲方書面提出,並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作為對於其前期工作的補償。

3、本協議的最長期限不超過 年,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算。當甲方就需要乙方配合的事項以書面、郵件、短信等方式明確提出後乙方不予迴應或配合,並由此導致委託事項無法繼續進行或超出上述協議期限時,應視為乙方以消極手段解除合同,乙方應就此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作為對於其前期工作的補償。

4、本協議終止或解除後,雙方仍需對其所知曉的對方信息予以保密(包括但不限於身份信息、留學資料、客户資料、辦事規程等),否則應賠償對方由此所造成的損失。

五、特別條款

甲方幫助乙方獲得學生簽證即視為本協議委託事項完成,乙方應當按約向甲方履行付款義務。非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不能如期入學,甲方不予退費。乙方尚未成年或不具備支付能力的,前述委託費用或解除合同補償金由乙方的法定監護人承擔。

六、其他約定 。

七、附則

1、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訂立書面補充協議。如有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甲方及乙方或其法定監護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