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造合約(精選3篇)

製造合約 篇1

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以下簡稱乙方)雙方協議條款如下:

製造合約(精選3篇)

第一條 :目的

甲方委託乙方製造本合約所附"條件"所訂之物品,乙方同意製造符合甲方所提示規格的物品供應甲方。

第二條 :採購單價

(一)"附件"中所記載的採購單價是根據甲、乙雙方的協議而訂的,並將其固定一年,每年按實際需要由甲、乙雙方重新協議而修訂。

(二)當採購報價決定後,乙方應根據甲方所指定的格式、內容,迅速將報價明細提示給甲方。

(三)當製造成本有顯著變動,超過±5%以上(含)影響到本合約所訂的採購業務,而導致甲方或乙方希望修訂採購單價時,雙方得以書面通知對方以做為單價修訂及實施日期的協議。

(四)採購單價除在"附件"有特別約定外,是指為甲方的工廠交貨價格。

(五)"附件"中所記載的推定購入數量,並不表示甲方向乙方保證購買數量。甲方在本合約有效期間內,可變更推定採購數量,予以追加或削減。

(六)前項的推定採購數量僅是甲方向乙方提示以作為估價條件,如合約期滿後,甲方所採購的實際數量和該推定採購數量之間有大幅差異時,雙方得以提出要求修改單價並做結算。

第三條 :訂貨、交貨期

(一)特殊零件的備料,甲方應按"附件"中所訂定的採購期間,對於"附件"中有關訂貨方法無特別規定者,以一個月的確定訂單,加上次兩個月的預測訂單以書面向乙方訂貨。 (二)甲方依本合約所附附件的訂貨單中應載明交貨日期幾每次的交貨數量通知乙方。乙方應遵守訂貨單所載內容交貨,除非甲、乙雙方在事前以書面同意變更訂貨單的約定內容外,乙方的交貨不得與訂單的約定內容有異。

(三)乙方對於甲方的定貨內容如有異議時,如是在正常的訂貨,應於接到訂貨單後五日(甲方的工作日)以內,若是緊急訂貨十日(甲方的工作日)以內,以書面通知甲方。如無乙方的通知,即表示乙方同意甲方訂貨單記載的交貨幾數量。

第四條 :交貨

(一)乙方於交貨時需附甲方所指定的交貨單及甲方指定的貨品出庫檢查記錄表,並務必於確定交貨期限內交入甲方工廠。

(二)因可歸於乙方的責任導致交貨期延遲,使得必須緊急出貨時,所需的費用或甲方用別的方法向第三者發出訂貨時所需的費用等應由乙方負擔。且如因此導致甲方遭受損失時,乙方需賠償其損害。若因不可抗力的天然災害所導致的交貨延遲,則乙方不須賠償或負擔其費用。

(三)應甲方的要求必須變更訂單所記載的交貨期,應由甲、乙雙方協議後,以書面為之。

第五條 :驗收

(一)甲方對乙方所交的貨物在出貨時如有必要,甲方可要求乙方或乙方的協力廠商進行會同檢查。甲方對於檢查過的物品,確定品質及數量均合乎甲方的要求,得進行驗收手續。

(二)唯驗收過後的物品,如在甲方的生產線上或客户處發現品質不良的情況,則品質責任歸於乙方,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交貨及所有權轉移  貨物自第五條第一項驗收,交貨完畢時起,所有權從乙方轉移給甲方。

第七條 :付款方式乙方的請款以甲方所訂付款條件為基準支付乙方,付款方式由甲、乙雙方協議決定。

第八條 :品質保證及瑕疵擔保責任

製造合約 篇2

技術製造許可協議

編號:

鑑於:許可方為在_________範圍內的專家,且其開發了該些技術、提交了相關的專利申請並註冊了各種專利。

鑑於:許可方和_________公司已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簽訂了一份合營合同(合營合同)以便對被許可方聯合進行投資。被許可方的宗旨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銷、製造、供應和安裝_________產品。

鑑於:根據合營合同_________條規定,許可方應當與被許可方簽訂一份技術許可協議,根據該協議,許可方應當授予被許可方有關許可方_________產品的營銷、製造、供應和安裝方面的某些技術和專有技術的許可(合營公司業務)。

鑑於:各方同意訂立本技術許可協議以便確定有關技術許可以及被許可方使用技術的條款和條件,這些技術包括許可方所擁有及開發的專利、專利申請、專有技術和知識產權。

有鑑於此,考慮到有關各點,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在本技術許可協議及其適用中,除另有定義的術語外,下列詞語具有如下含義:

協議或許可是指許可方和合營公司簽訂的本技術許可協議。

區域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和中國台灣)。

許可技術是指有關_________產品並屬於許可方的列於本協議附件一的所有專有技術、體系、方法、工藝、專利和產品。

年度淨營業額是指被許可方與合營公司業務有關的所有金額和收入,不包括任何增值税、營業税或其它類似銷售税收。

許可方體系是指有關_________產品並屬於許可方的列於本協議附件一的專有技術、體系、方法、工藝。

專利是指許可方在區域內於合同簽署日取得的有關_________產品的所有專利。

產品是指由合營公司利用許可方根據本協議向被許可方授予的許可技術所製造的產品和材料。

第二條 許可的範圍

2.1、根據以下所規定的條款和條件,許可方在此授予被許可方且被許可方在此接受一項獨家、不可轉讓的在區域內使用許可技術的許可。

2.2、本許可僅授予給合營公司業務且包括被許可方在區域內營銷、部分製造、供應和安裝許可技術的權利。製造僅限於生產_________。

2.3、在本協議適用的全部期間,本協議可延伸至可能由許可方對許可技術作出的改進。

2.4、上述第2.1條的許可的授予,不包括被許可方的分許可授予權,但根據附件六由合營公司和_________公司簽訂的製造分許可協議所規定的條件除外。

第三條 製造

3.1、被許可方應當根據本協議所規定的條款和條件製造產品。製造應由被許可方嚴格根據許可方的規範和公差(容限)來進行。各方同意,產品製造應由合營公司自己控制並承擔責任。

3.2、未經許可方事先書面同意,被許可方無權以任何方式修改製造計劃和規範。

3.3、被許可方保證遵守許可方的所有質量控制指示。各方同意,許可方僱員有權在任何時候瞭解並檢查安裝情況並採取質量控制的任何行動。

3.4、被許可方應只能在區域內其場地上製造產品。除被許可方的管理委員會或董事會決定的項目外,產品不得在其它地方銷售。產品的出口應當按照下面第7.9條的規定辦理。

3.5、如果許可方需要任何分銷或銷售,被許可方應當向許可方提供該產品的樣品以便控制。如果許可方在該控制中發現有任何不符合之處,被許可方承諾根據許可方的規範標準在許可方通知後三十(30)天內對該缺陷或不符合之處進行補救。如果產品不符合許可方的規範或公差(容限),則不得進行分銷或銷售。

第四條 許可方的協助

4.1、許可方應當通過交付文件、原型和/或樣品和/或使用指示的方式向被許可方提供專有技術和許可方體系和專利。各方同意,文件應當以英文版本提供,被許可方應當組織翻譯成中文並承擔其相應的費用。

4.2、許可方聲明,在本協議簽署日,不存在可能影響本協議履行並與本協議所述專利相矛盾的專利註冊。

4.3、各方承認,許可方體系已經成功地被各種相關技術委員會和批准機構所認可。如果被許可方業務需要任何新的批准,則該種批准的申請應由被許可方辦理並由[許可方]協助,但費用應由被許可方承擔。

4.4、對於已經註冊的專利,所有在區域內為維持專利註冊有效的費用應由許可方支付並由被許可方在收到許可方的相應的憑證後根據第四條的規定在特許權使用費之外每年償付給許可方。

4.5、如果許可方申請新的專利,則許可方應當通知被許可方並與其商量。如果被許可方希望在區域內使用新的專利,則所有與註冊以及為維持專利註冊有效的費用應由許可方支付並由被許可方在收到許可方的相應的憑證後每年償付給許可方。各方理解,許可方仍然是該新專利的所有權人。

4.6、如果被許可方選擇不使用專利,則許可方可決定在區域內註冊專利。在該種情況下,許可方應當承擔該註冊費並自由將其許可給區域內被許可方之外的其它實體。

4.7、許可方在區域內銷售或安裝許可方體系及其附加產品只能通過被許可方進行,除下列外,不應授予任何第三方有關列於附件一上的許可技術或許可方體系或產品的其它許可:

(1)如果一個項目需要國際融資並規定在區域內進口貨物包括上述許可;

(2)如果被許可方不能或不想對一個區域內的客户銷售或利用許可方體系、方法和它們的附加產品或提供服務;

(3)如果許可方和被許可方同意這樣做。

4.8、如果需要,許可方將修改規格和圖紙以便符合中國的標準。

第五條 特許權使用費

5.1、對本許可被許可方須根據合營協議每年就被許可業務所實現的總計年度淨營業額計算,年度淨營業額在_________萬歐元以下的部分,使用費為淨營業額的百分之四(4%),年度淨營業額在_________萬歐元以上的部分,使用費為淨營業額的百分之三(3%)計算費用(特許權使用費),包括被許可方自本許可授予時起所有其業務的所有收入。

5.2、年度淨營業額應構成被許可方的收入且包括所有有關由本許可所授予的許可技術的業務。

5.3、特許權使用費應由被許可方根據公曆季度支付(付款)。在每個日曆季度[後五(5)日]內,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支付根據上一日曆季度的淨營業額計算的特許權使用費的付款。

5.4、在支付最後一個日曆季度的費用時,許可方應在每年的12月15日,向被許可方提供一份本日曆年需要支付的特許權使用費的發票,該發票根據預計幷包括12月份的營業額來計算被許可方的年度淨營業額。被許可方在扣除已經支付的付款後應當向許可方支付尚欠的特許權使用費。

5.5、最晚於下一年的5月15日,被許可方應當向許可方送達其經過註冊會計師驗證的前一年度的年度淨營業額。如果驗證的年度淨營業額需要進行任何調整,該種調整應當包括在下一期付款中。

5.6、所有的特許權使用費的支付應當在收到發票後通過銀行匯款以歐元進行並匯到許可方指定的銀行帳户。

5.7、被許可方應當向許可方提供所有有關欠款的必要的證據並使許可方取得任何雙重徵税的證明,如果有預提税的話。

5.8、任何遲延支付特許權使用費的付款應當自動承擔根據每月_________加上2%的利息並在下一期的特許權使用費的付款中支付。

5.9、被許可方同意,其將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以許可方所指定或指示的方式保持、維持所有收入和所有支出的全部、完整和真實的記錄。

5.10、許可方有權不時未經事先通知被許可方而派遣代表到被許可方的場地檢查被許可方的經營、業務方法、服務、管理、財務記錄和行政管理,並確定其質量以及被許可方遵守本協議規定的誠信。被許可方應當與許可方及其代表和代理人在該種檢查問題上通力合作。

第六條 所有權

6.1、被許可方承認,許可方對許可技術享有所有權,本協議並不給予被許可方除授予的許可外的對許可技術的任何權利或利益。

6.2、被許可方同意,其將不做任何與許可方對許可技術的所有權相牴觸的行為且不對許可方作出或不協助第三方試圖對許可方作出任何有關該所有權有關的不利索賠。

6.3、被許可方同意,其將不對許可方對許可技術的權利提出異議,不反對許可技術的任何註冊,或不對本協議的效力或本協議所授予的許可提出異議。

6.4、儘管有本協議授予的許可以及本協議的任何規定,本協議並未授予被許可方有關沒有列於附件中的任何其它技術的任何權利或許可。

6.5、被許可方同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或法規的要求或許可方的許可和願望到相關政府機構辦理本協議的註冊備案手續。

6.6、所有有關本協議以及本協議授予許可的註冊備案費用應由被許可方承擔。

6.7、如果由許可方或被許可方或_________公司作出與技術直接相關的任何技術改進,則許可方有權自行以其名義對這些改進單獨申請專利。改進將自動推薦給被許可方作為本協議許可的延伸。

第七條 被許可方的義務

7.1、被許可方由於其有一定的關係和能力應用許可方體系和專利,故受到許可方的許可。因此,被許可方有義務確保最大程度地利用許可方所授予的體系、方法和其所附產品。為此,被許可方應當採取所有必要的手段促銷和營銷並僱傭合格的人員完成這些任務。

7.2、被許可方每年應當向許可方報告其在區域內的銷售和業務情況以及其提交的投標清單。被許可方應當就每一個許可方體系和產品以及其關於下一年每一個許可方體系的預測提供一份在競爭和市場情況方面的年度報告。這一承諾是本合同的必要條款,被許可方承諾將及時履行這一承諾。

7.3、對許可方體系、工藝和產品的利用應當確保遵守適用的規則文件,被許可方應當盡其最大努力確保有最好的工作和服務質量,以便維護許可方在世界範圍內的良好信譽。而且,被許可方應當在業務和工作中遵循所有適用的職業風險控制規則。

7.4、如果被許可方不能達到其商業或銷售預測,則願意接受許可方的審計。

7.5、被許可方應當將其在使用許可方體系、方法和其所附產品時所可能開發的所有專有技術傳送給許可方。

7.6、而且,被許可方承諾對許可方所交付的有關許可方體系或產品、其使用方法以及其進一步的發展的信息嚴格保密。這一義務應當延伸到合營公司的股東,其期限為本協議終止後十年,不管本協議是由於何種原因終止。

7.7、被許可方不得直接或通過任何關聯公司間接使用、註冊或促銷可能與本協議所授予的方法、體系或工藝產生競爭的方法、體系或技術。

7.8、被許可方承諾,未經許可方事先書面同意,決不直接或間接在區域外銷售、使用或租賃許可方體系或方法或產品。

第八條 許可期限和終止

8.1、本協議在雙方正式授權代表簽署且經被許可方董事會第一次會議認可後生效,且在許可方為被許可方的多數股東的全部期限保持其效力,但本協議根據以下第8.2條的規定提前終止的情況除外。

8.2、本協議在下列情況下終止:

(1)由許可方提出終止:如果許可方在合營公司中擁有的股權低於百分之五十一(51%);如果合營公司解散或破產或業務停止;如果被許可方沒有技術能力或技術能力不足;如果被許可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義務。

(2)如果許可方違反本協議的義務,則被許可方可提出終止。

在上述任何情況下,本協議應在用掛號信發出一封通知後三十(30)日內終止。

8.3、不論何種原因導致本協議終止後,合營公司同意(i)立即停止任何使用許可技術的行為,和(ii)立即採取各種措施避免使用許可技術。

8.4、在本協議終止後,合營公司同意,立即停止所有使用許可技術的行為。被許可方首先應當通知許可方其倉庫存貨和它們的賬目價值。

8.5、產品和專有技術的文件、圖紙等。諮詢和履行所有可能的行政手續以便將許可從每一個註冊中消除。毫不遲延地支付所有欠款。在合同終止後決不以任何理由提出任何索賠。

第九條 保護

9.1、合營公司應當將其所知道的任何侵權、模仿、模擬或其它非法使用或誤用許可技術的情況立即通知許可方。

9.2、作為許可技術的唯一所有權人,許可方應當決定是否對侵權、模仿、模擬或其它非法使用或誤用許可技術的行為採取任何措施。如果許可方選擇不採取這些措施,則合營公司可自費採取這些措施,但須事先取得許可方的書面批准。在此種情況下,許可方將與合營公司合作行動,包括但不限於作為一方,但費用應由合營公司承擔。

9.3、通過採取這些行動所收回的任何金錢賠償或其它金錢應由承擔這些行動費用的一方來享受;或如果雙方共同承擔費用的話,這些金錢應由雙方根據承擔費用的比例共享。

9.4、合營公司應在有關許可技術的保護、執行或侵權時向許可方提供所有合理的協助,不管是在法院、行政機構還是在準司法機構或其它機構。

第十條 通訊

各方之間的所有通訊應當送達到其各自注冊地點。如果通過掛號信或國際郵件送達,它們應當被視為在發出後十日內收到。

第十一條 適用法律和仲裁

11.1、本協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和適用。

11.2、由本協議產生的且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的任何糾紛或索賠應當只能通過仲裁最終解決並適用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cietac)的仲裁規則。

11.3、仲裁程序應在_________進行。仲裁庭由根據cietac指定的三(3)名仲裁員組成。

11.4、各方應當承擔其自己的仲裁費用。

11.5、在仲裁期間,本協議的規定仍應當適用。

第十二條 語言

本協議以_________兩種語言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且在所有實質方面一致。

本協議_________兩種語言原件各一式三(3)份。

(以下無正文)

許可方(蓋章):_________       被許可方(蓋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製造合約 篇3

用人單位:武漢尚測試驗設備有限公司

勞 動 者:

用人單位名稱:武漢尚測試驗設備有限公司(以下稱“甲方”) 住 所: 武漢市武昌區堤后街522號白沙洲鋼材批發交易中心A棟一樓1258房

通訊地址:武漢市武昌區堤后街522號白沙洲鋼材批發交易中心A棟一樓1258房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固定電話)____________(移動電話)

甲乙雙方就勞動關係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集體合同,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確定勞動關係。

一、合同的類型與期限

本合同為 1 年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20xx 年 3 月 15 日起至 20xx 年 3 月 14 日止。

二、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一)甲方聘用乙方從事 ,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員工守則》。

(二)乙方的工作地點為:湖北武漢。

(三)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三、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一)乙方所在崗位執行工時制度:標準工時制。

(二)甲方確因工作需要,可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休息日或節假日加班。

(三)乙方加班須徵得甲方確認同意,否則不視為加班。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正常出勤並付出正常勞動後,有權獲得相應勞動報酬。乙方所在崗位執行工資計發形式:按《武漢尚測試驗設備有限公司薪酬制度》方案執行。

(二)甲方於每月10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順延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經協商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四)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勞動報酬。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國家規定的社會保險。

(二)甲方按所在地規定的一定比例按月為乙方交納社會保險費,乙方個人負擔的部分,由甲方代乙方在其工資中扣繳。

(三)乙方不願意參加社會保險的,必須向甲方出具書面申請,不再享受本項福利,甲方不再做其它補償。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對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及當地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動防護用品。

(三)甲方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衞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甲方與乙方代表協商簽訂的集體合同有新的約定,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合同。

(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三)有關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四)符合公司《員工守則》中關於解職、離職有關規定的,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八、經濟補償

(一)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甲方應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後支付乙方當月實際工作日工資。

(二)凡屬法律規定應給予經濟補償金的,甲方應按規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

九、培訓服務與競業限制

(一)乙方在合同期間接受甲方提供的出資專項培訓,如外派脱產培訓、內部脱產培訓等,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應當向甲方支付有憑證的培訓費用、培訓期間的差旅費用、以及因培訓產生的用於乙方的其他直接費用。甲方要求乙方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個人分攤的部分。

(二)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商業祕密係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符合《員工守則》規定的資料、文件

等。

十、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合同而發生爭議均可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規定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保密協議、安全準則等)均屬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與合同條款同等。

(二)本合同如與法律、法規相牴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的變化而不一致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為準。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