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撞傷行人民事賠償合同

交通事故撞傷行人民事賠償合同

甲方:身份證號:

甲方委託代理人: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乙方委託代理人:身份證號:

年月日時分,乙方駕駛號車在縣街上倒車時,撞傷行人。事故發生後,乙方將甲方送往醫院就診治療。根據國家民事賠償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自願達成以下賠償協議:

一、乙方承擔甲方住院期間的全部就診和治療費用。

二、乙方賠償甲方後續治療、勞務和精神損失費肆仟元。

三、甲方自行承擔月日下午出院後身體及胎兒異常責任。

四、本協議簽字時,乙方通過事故處理警官支付甲方肆仟元即視為本案糾紛即時完結,甲方確認乙方即時起與本案無任何關係。

五、雙方均認可以上賠償事項,甲方承諾不再提起任何與本案相關的訴訟和仲裁,以後甲方傷情及懷孕發生任何變化,乙方均不再負任何法律責任。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留存交警部門一份。三份均是協議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賠償收條原件由乙方收取,複印件留存交警部門卷宗備查

甲方簽字:

甲方委託代理人簽字:

乙方簽字:

乙方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約時間: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