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鋼門窗合同(通用5篇)

塑鋼門窗合同 篇1

發包方(甲方):

塑鋼門窗合同(通用5篇)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山亭煙草專賣局

2、工程地點:山亭區馮卯鎮

3、工程範圍:塑鋼門窗工程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材料及技術要求

1、型材使用海螺80系列白色型材,窗襯鋼使用1.5mm,門襯鋼使用1.5mm優質型材,玻璃使用5*10*5中空玻璃,配件使用優質配件,毛條、膠條、密封膠均採用優質產品。

2、海螺型材必須是國標,若出現假冒產品,乙方無條件退場並承擔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3、嚴格按照設計圖紙和國家塑鋼窗標準制作、安裝。

4、窗框與牆體之間使用發泡劑填充。

四、工期

甲方書面通知進場並具備安裝條件之日起 日內大框安裝完成,窗扇安裝在甲方書面通知後 日內安裝完畢,不得影響甲方其他工程進度。

五、質保期及服務承諾

工程質量保修壹年,竣工驗收三個月內免費維修,一年後維修只收材料費不收人工費。

六、價格及付款方式

1、工程總價以現場實際測量數據計算。

2、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後付總工程款的30%;框安裝完畢再付35%;工程完工後再付35%。

七、違約責任

1、合同簽訂生效後,單方面解除或實際上不履行合同,違約方向守約方按每㎡工程造價的 %支付違約金。

2、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出現不合格問題乙方無條件返工,承擔經濟損失,並支付等額違約金。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塑鋼門窗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望遵照執行。

一、承包內容:所有塑鋼門窗 。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使用建設單位指定的中材料,塑鋼框顏色為白色。

三、結算方式:工程總造價,中空玻璃窗户為/㎡×實際工程量為工程總造價,估算總價約萬元。按實結算。

四、質量:製作安裝質量必須符合規範規定,達不到要求的必須進行返工,返工的工、料費用均由乙方負責。窗户周圍的塞縫施工及質量由乙方負責。

五、付款方式:乙方安裝完大框後甲方按40%付款。窗扇等全部進場安裝完畢後再付工程總價的40%,竣工驗收後付完剩餘20%。

六、安全: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確保安全無事故,如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工期:乙方必須在簽訂合同20天內安裝完大框,安裝配合甲方土建施工進度,不得影響土建工期。如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工期另定。

八、本協議共設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如修訂合同需由雙方負責人簽字蓋章後方能生效,如一方擅自更改,視為無效,工完帳清,協議自動作廢。

九、竣工及保修:乙方應對所施工的分項工程負責,要按時參加竣工驗收,發生質量問題應及時進行維修。

十、違約責任:

甲方違約:乙方有權停止施工,甲方承擔乙方相應費用。 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拒付有關款項,乙方承擔甲方的相應損失。

補充事項:乙方不承擔税務費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塑鋼門窗合同 篇3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塑鋼窗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況

本工程四川陽光國際藥業有限公司為甲方建設,下列分項承包工程給乙方:塑鋼窗製作安裝工程。

二、 合同價款

塑鋼窗製作安裝工程以每平方米元單價按實計算。

三、 工期要求

20xx年

四、 付款方式

窗框安裝完工後付總價的50%,工程完工後付48%,其餘2%一年付清。

五、 甲方工作

配合乙方施工的輔助設施、工作面、場地、電源等。在乙方不能按合同履行時,有權終止合同。

六、 乙方工作

按合同條款保質保量按工期完成;施工過程中接甲方的監督;做好售後服務;提前提供建築材料的合格證及檢驗報告給甲方。

七、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八、 本合同簽字生效,履行完畢自行廢止。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日 :

塑鋼門窗合同 篇4

發包方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 ”工程 塑鋼門窗工程委託乙方承擔施工,雙方遵循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範規定,經雙方自願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項目名稱及內容

1、工程名稱:

23、工程承包內容:

注:(1)以上塑鋼型材為 系列,顏色 雙色共擠(見樣品),壁厚≥2.0mm;鋼襯厚度為1.2mm,玻璃厚度為:單玻採用 厚浮法白玻璃,雙玻玻璃為5+9+5mm浮法白玻璃;門窗五金、配件(合頁、拉手、滑輪、鎖件、膠條、發泡劑等)必須達到建設方要求,所有材料均必須提供齊相關資料及合格證。

(2)乙方在製作時,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所提供圖紙及現場實際洞口尺寸以及建設方批准的窗型圖(窗型圖由乙方負責和建設方落實)要求製作施工。所有型材、零配件材質參照建設方所批准樣品予以驗收,製作安裝必須滿足現行國家規範要求,並確保必須按照規範通過質檢站及業主方驗收合格。

(3)工程結算按以洞口尺寸為準,材料檢驗及工程驗收以甲方及建設方代表簽字確認為準。

3、承包方式:本工程採用“包材料、包工期、人工、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及涉及本合同承包範圍內甲方對業主的承諾及業主對甲方所作的規定、約束等”的包乾方式,全面負責本合同範圍內的全部工作內容。

第二條:付款方式

1、乙方按要求完成窗框的安裝工程並經監理及甲方驗收合格後

十天內,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的30%;

2. 乙方窗扇製作完成並進場後,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的30%

2、乙方按要求完成窗扇的安裝處理完所有收邊工程和衞生,並經監理及甲方驗收合格後十天內,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的30%;

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一個月內,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的8%;

4、保脩金為2%,保留一年作為保修款。

第三條:材料供應

1、本合同簽訂後,乙方即儘速按約定組織材料進場。

2、本工程所需各項材料、機具、工具等,除註明由甲方供給外,概由乙方自備。

3、乙方所採購的材料、成品、半成品、玻璃、五金、配件及發泡劑等,必須符合圖紙設計要求且和甲方、監理、乙方共同確認的樣品相一致,符合國家和綿陽市有關質量標準,並必須向甲方提供出廠合格證明、質量保證書。如發現品種、型號、規格、顏色、做法和質量等不符合規範規定及建設方要求,該批材料、成品及半成品必須封存不得使用,經核查如確實不符合規定要求,甲方由此受到的損失,由乙方按違約責任承擔。若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拆除、清理及重做,乙方承擔所有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第四條:施工工期及質量要求

1、施工工期為:合同簽訂要求時間進場安裝並完成所有工作。

2、非乙方原因延誤工期,工期可順延,但須經甲方代表認可,若由於乙方原因,未能按時完成本合約內之工程,延遲一天應以總價款1‰作為工程延誤罰款

3、執行國家現行行業標準及《塑料門窗工程技術規程》,要求整個工程按規定製作、施工、驗收,表面平整、嚴密、觀感好。成品、半成品須按有關標準檢驗評定合格。

4、外框四周與牆體間採用聚胺脂發泡劑填充密實,並採用與窗同色中性防水密封膠密閉,以保證達到質量標準,並須經業主、甲方代表和現場監理檢驗認可。

第五條:工程保修期限

1、保修期限:乙方應對本工程質量保修一年,保修期從整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日開始算起。

2、在保修期內,由於乙方的施工質量或施工缺陷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均由乙方負責修復,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在接到報修通知後48小時內落實維修工作並維修完畢。

第六條:甲乙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委派志駐現場代表,聯繫電話

2、甲方應保證按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工程款。

3、甲方負責提供施工用水源及電源,和垂直運輸。(乙方施工所用電線、插板、燈具等設備由乙方自行負責)。

4、乙方委派為負責人,並常駐工作地點,主持工程施工,嚴格按照規程辦理,堅持文明施工,保證質量,對於工人之安全必須按工程安全防護規範執行之及衞生應完全負責,如有安全事故、疾病、死傷等事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處理與甲方無涉。

5、乙方應採取有效措施保證按合同工期完成施工任務,根據甲方工程進度施工,如需要加夜班乙方必須配合,乙方所有人員住宿生活等由乙方自行負責。

6、本合同附件:施工單位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手冊、承包商入場規定,乙方若有違犯,甲方按附件規定予以罰款之。

第七條:其他

1、本合同自簽約後,不論中途工價、物價漲跌,均不調整。

2、乙方如有下列情事之一,甲方得取消合同,所有甲方蒙受之一切損失,概由乙方負責賠償:(1)乙方將其承包之工程轉包給他人者。(2)乙方如逾期開工或開工進行尺緩,難如期完工者。(3)乙方負責人失蹤或身故者。(4)乙方不聽指示或偷工減料者。(5)乙方被宣告破產或受徒刑處分,而不能履行承攬業務者。

3、違約責任:因甲方款項無合理因素而未按期支付而影響乙方工程進度,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如因乙方違約而造成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4、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若發生糾紛,則由綿陽市仲裁機關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訴訟。

5、本合約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由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負責人(簽章): 負責人(簽章):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塑鋼門窗合同 篇5

發包方(以下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相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項目及內容

一、工程名稱: 安泰工地

二、工程地點: 廣漢市台北路

三、工程內容: 安泰工地 塑鋼門窗製作工程

四、承包範圍: 固定塑鋼窗、推拉塑鋼窗雙包製作。

五、承包方式:

1、此項目為雙包工程,乙方包人工、包材料、包質量。

2、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圖紙及甲方定做要求,進行塑鋼窗窗型的設計、繪製並提交大樣圖給甲方確認後,乙方再按要求製作。

第二條 工程總價

門窗計價以建築洞口面積為準,推拉窗為 平方米,每平方米 元,固定窗為 平方米,每平方米 元,工程總價為¥ 元(人民幣大寫 )

第三條 工期

—、工程總工期為 天,自 年 月 日開工到 年 月 日竣工驗收。

二、開工前 天,甲方向乙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第四條 工程質量標準

一、塑鋼窗按JG/T3018-94 PVC塑鋼窗標準執行,也可按雙方認可的標準執行。

二、工程安裝質量標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JGJ103-96塑料門窗安裝及驗收規程執行。

第五條 材料及設備供應

一、工程所需塑鋼窗為正品中德牌塑鋼窗,由乙方負責提供。乙方提供 兩塊中德塑鋼型材 樣品,經雙方確認作為工程驗收封樣。

二、型材:中德塑鋼型材(白色),玻璃:普通中空玻璃,厚度為5cm,五金配件:優質五金配件

二、施工中由於甲方變更設計,造成乙方提供的材料不適用,甲方需按材料實際價格回收全部不適用的材料,或者經乙方同意,由甲方給予適當補償後,不適用的材料由乙方自行處理。

三、乙方加工製作好的塑鋼窗成品後,根據甲方的通知,乙方分批次免費運輸到甲方指定的施工現場,乙方並負責卸貨,在運輸及卸貨過程中出現損壞,由乙方負責調換。

第六條 設計變更

一、甲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須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經乙方確認後進行變更,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調整。

二、乙方發現技術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及時給予答覆,並承擔由此產生的責任和費用,工期相調整。

三、由乙方製作或施工質量問題導致設計修改或變更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且非經甲方許可工期不順延。

第七條 甲方責任

一、提供工程施工圖、圖紙會審記錄、技術交底及有關設計變更的全套資料。 二、為乙方提供存放塑鋼成品臨時倉庫。

五、組織對工程的竣工驗收,並按合同規定的日期支付工程款及結清尾款。 六、對施工過程中非乙方責任造成的門窗損壞負責維修並承擔相關費。

第八條 乙方責任

一、負責合同約定的塑鋼門窗的雙包製作,並按100%按圖紙要求進行加工製作。

二、編制施工進度計劃、塑鋼型材、玻璃出廠檢驗報告,及時送交甲方。

三、嚴格按照施工圖和説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四、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辦理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

五、在合同保修期內,對屬於乙方責任的工程質量問題,負責無償修理。

第九條 工程驗收

一、乙方認為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後,應於竣工驗收前十天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一式 份)和竣工報告。甲方收到報告後十天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並在驗收三天內提出修改意見。修改意見經乙方確認後,由乙方負責修改,並承擔由乙方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二、甲方收到乙方竣工報告後十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三天內不予以批准且不能提出正當修改意見,則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披批准。

三、竣工日期為乙方遞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驗收須返修的,竣工日期為乙方修改後重新遞交報告的日期。

四、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的,視為經驗收合格,由此發生的安全、質量等問題及相應經濟支出或損失,概由甲方承擔。 五、工程驗收過程中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條 工程款的支出和結算

甲方在簽定合同後 天內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總額的 %,即¥ 元(人民幣大寫 )作為工程預付款。其餘款項於每月 日按甲方確認的工程實際完成量的57%支付。門窗單項驗收合格後十天內支付10%其餘3%作為質保金,在保修期滿後,十天內一次結清。

第十一條 延期開工、暫停開工、工期順延

一、因甲乙任何一方原因造成不能按約定日期開工,均應提前5天書面通知對方,並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原因造成延期開工,乙方工期順延;乙方原因造成的未經甲方許可,工期不順延。

二、如確有必要,甲方可以書面通知乙方暫停施工,並在通知發出後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停工責任屬甲方,由甲方承擔經濟支出,工期順延;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經濟支出,未經甲方許可,工期不順延。

三、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設計變更,工程量變化。

2、施工過程中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連續四小時。

3、甲方不能按約定期限適當地交出施工場地,清除障礙物。疏通進場道路,接通施工用水電及安排相關設施。

4、甲方藉故不簽證,影響下一工序的進度。

5、甲方資金不足或不及時付款導致停工。

6、甲方分包的工程拖延了工程進度,

7、不可抗力。

第十二條 工期的提前和拖後

二、乙方無正當理由拖延工期,每拖延 1 天,給付甲方 500 元,罰金總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5%。

第十三條 保修期

一、工程保修按建設部有關規定保修期為一年,保修期自門窗單項驗收簽字之日起計。

二、因乙方施工質量不良所發生的任何損失,均限期由乙方修復並承擔費用。因甲方責任千萬的損失,由甲方負擔費用,乙方配合修復。

三、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請第三方代為保修,費用從乙質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十四條 違約、爭議

一、合同雙方的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條款均屬違約,違約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概由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違約造成工期延誤的,甲方違約,工期順延,乙方違約,非經甲方許可工期不得順延。

二、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而單方提出終止合同均屬單方毀約,毀約方除承擔賠償因此造成對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外,還必須向對方支付合同價款3%的違約金。

三、本合同如發生糾紛,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的經濟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合同份數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附件份,經雙方確認與合同具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生效,在本合同門窗工程竣工驗收並結清尾款後失效。

甲 方: 法人代表: 委託代表: 開户銀行: 銀行賬號: 聯繫電話: 日 期: 年 月 日

附表(一):門窗表成品

乙 方: 法人代表: 委託代表: 開户銀行: 銀行帳號: 聯繫電話: 日 期: 年 月 日

工程總報價表 (附表二)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