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小事故賠償協議書 篇1
甲方(肇事方):________________性別 ________ 年齡 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害方):________________ 性別 ________ 年齡 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甲方與乙方發生交通事故,現甲乙雙方就賠償事宜在公平、自願的基礎上,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1、發生事故後,甲方已支付喪葬費貳萬元,乙方皆已收悉,乙方對此沒有異議。
2、經協商,現甲方再一次性支付乙方十萬元賠償費及肇事車輛變賣所得價款,乙方自願放棄包括通過訴訟的方式獲得的其他一切賠償款項。
3、甲方支付上述款項乙方應出具收據。
4、乙方到場簽字家屬保證有全權代理權。
5、乙方應自簽訂本和解協議的同時向甲方出具一份《交通事故諒解書》。同時,乙方保證此諒解書為唯一的諒解書並不再出具與此諒解書內容相違背的其他書面的材料或是言辭。
6、甲方支付上述賠償費後,甲方車輛所投保的保險由保險公司應賠償的數額,由雙方一起追討。
7、如一方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另一方上述賠償費的兩倍。
8、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
9、如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通過本協議簽訂地法院訴訟解決。
10、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11、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交警部門留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協議簽訂地: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車禍小事故賠償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為了解決乙方工傷事宜,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條“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和《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規定,雙方本着平等協商、互諒互讓的原則,經充分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乙方為甲方聘為職工,20__年9月8日乙方在工作時因自己不慎受傷。乙方經治療現在已經花費住院費、醫藥費、護理費、交通費,共計16286元(壹萬陸仟貳佰捌拾六元整),上述款項已由甲方全部支付。
二、乙方同意對沒有完成的治療事項自己負責。
三、甲乙雙方一致同意: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一次性賠償給乙方工傷期間工資、交通食宿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以及本協議簽訂後的後續治療中發生的掛號費、醫療費、交通食宿費、營養費、護理費、工傷期間誤工費等各項費用共計3000元(叁仟元整);該款於本協議簽訂日內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領取上述各項費用後,雙方勞動關係即為解除,雙方不存在因勞動關係解除而產生的糾紛,因勞動關係解除而產生的相應權利已經包含在第三項中。
五、乙方領取上述各項款項後,乙方自願放棄其他各項權利,關於本次工傷賠償及勞動關係解除全部解決完畢,以後互不相擾。
六、乙方自願放棄基於雙方勞動關係發生及解除所產生的其他各項權利。【工傷賠償和解協議書】
七、以上協議的達成,完全出於甲乙雙方的自願,是真實意思的表示,不存在威脅等情況。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反反悔。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車禍小事故賠償協議書 篇3
甲方(單位): ___有限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工人):____,男,____歲,住成都市___,身份證號:
乙方於 年 月 日發生傷害事故,經治療後複查,現已康復。為妥善解決乙方受傷事宜,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諒互讓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自乙方受傷之日起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所實際發生的和其它應當由甲方支付的醫療費、交通費等各項費用共計 元(大寫:人民幣 ),在本協議簽訂之前已由甲方全部付清,協議簽訂之後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張前述期間發生的任何費用。
2、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傷殘待遇、解除勞動關係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等依法應由甲方支付的全部費用(以下合併簡稱“一次性補助金”),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 )。
3、本協議簽訂後 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餘款人民幣 元(大寫: )於 付清。
4、乙方收到一次性補助金後,應當合理分配、處理,自覺留足可能發生的後續治療、康復、生活等費用。乙方分配、處理前述費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決定,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5、甲乙雙方簽署本協議後,勞動關係即行終止。同時乙方承諾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與勞動有關的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費用或承擔任何責任。
6、若甲方遲延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約定的一次性補助金,則每遲延一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一次性補助金的3‰作為滯納金,滯納金總額最多不超過一次性補助金總額的xx年齡 歲,身份證號碼:
因乙方在甲方工地發生工傷事故,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綜合考慮乙方的家庭狀況和甲方的實際情況,在合理合法、互讓互諒、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本協議是根據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及其他相關規定達成,甲乙雙方完全知悉、理解這兩個條例及其他相關規定的內容,清楚乙方工傷的賠償項目及數額。
第二條 乙方系甲方 工地僱員,在 年 月 日在工地受傷,經龍華人民醫院治療。甲方因乙方受傷事宜,已經支付醫療費、生活費等費用 元。
第三條 雙方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協商賠償款總額為人民幣壹拾肆萬元,乙方清楚並同意上述賠償款已包括但不僅於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並已包含支付乙方及其家屬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等一切賠償款。
第四條 各方的身份情況及保證情況:
1、甲方向各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 )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行為,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2、乙方向各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 ) 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行為,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行為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2)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已充分了解本協議處理事項,並在平等自願的情況下籤訂本協議,乙方保證在收到上述賠償款之後,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或其他任何人主張其他任何補償;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五條 違約責任
如果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則該協議無效。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其他各方遭受損失,則其他各方有權要求予以賠償。
第六條 保密條款
一方對因本次工傷賠償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或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委託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