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合同樣書二(精選3篇)

保密合同樣書二 篇1

總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密合同樣書二(精選3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總部/分部/加盟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員工)

根據甲方與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達成的《勞動合同》,甲方聘任乙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了滿足總部_____________及甲方對商業祕密保護的要求,根據總部的規定,經協商一致,簽訂以下保密協議: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商業祕密

本協議所稱商業祕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總部特許經營系統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總部及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乙方依照本協議知悉的商業祕密,除另有規定之外,均視為總部的商業祕密。

二、商業祕密的範圍

乙方作為甲方_________職務,在任職期間知悉的經營祕密和技術祕密,無論甲方是否對該等信息標明商業祕密,乙方均負有保密義務。商業祕密的範圍包括以下信息:

(一)總部許可甲方使用的經營訣竅,包括總部制定的特許經營手冊及總部通過書面文件形式載明的有關特許經營系統經營管理的信息,以及_________信息;

(二)總部許可甲方使用的_______________技術祕密;

(三)甲方的客户名單及_______________信息;

(四)有關加盟店經營情況的財務報表及_______________信息;

(五)乙方完成的職務發明創造或職務作品;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職務成果

乙方在任職期間,執行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為職務發明創造。乙方對其職務發明創造,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將其公開,或以自己的名義申請專利。

由甲方或者總部主持,代表甲方或者總部的意志創作,並由甲方或者總部承擔責任的作品,甲方或者總部視為作者,乙方應當承擔保密義務。

乙方為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是職務作品,其著作權由甲方享有,乙方應當承擔保密義務;經甲方同意的,乙方可以享有署名權。

四、保密義務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終止後,乙方對知悉的本合同規定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除非該等商業祕密由權利人合法公開,否則均不免除乙方的保密義務。

乙方不得向不知悉商業祕密的任何第三人泄露商業祕密,包括甲方單位的工作人員及特許經營系統內的人員在內。

五、保密制度

乙方應當遵守經營手冊所規定的保密制度,以及總部或甲方制定的其他保密制度,尤其應當遵守以下保密規定:

(一)對載有商業祕密的經營手冊、書面文件、計算機軟件及其他物品,不得以複印、摘抄、拍攝、錄音及其他任何方式進行復制;

(二)未經甲方許可,不得以任何方式知悉不屬於其職務範圍內的商業祕密;

(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將載有商業祕密的經營手冊、書面文件、計算機軟件及其他物品帶離甲方規定的場所或以通信手段進行發送。

乙方違反上述規定及其他保密制度,不論是否實際造成商業祕密的泄露,甲方有權按照規定對乙方予以處罰。

六、檢查

甲方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對乙方遵守保密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包括乙方所使用的辦公設施、設備、通信工具及乙方存放於甲方辦公場所的物品。

為了避免因檢查而侵犯乙方的個人隱私或其他權利,乙方不應將有關文件、信件及物品存放於辦公場所內,否則,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商業祕密的排除

本協議所規定的商業祕密,乙方如果能夠證明該等信息可以從公知領域獲得,不具有祕密性,則可以解除乙方對該信息的保密義務。

八、承諾與保證

乙方承諾並保證:乙方在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及本協議前,未與第三人簽署過與勞動合同及本協議相沖突的保密協議或競業禁止協議;乙方不對第三人負有與勞動合同及本協議相沖突的保密義務或競業禁止義務;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不會非法使用第三人的商業祕密。

九、勞動合同的終止

乙方與甲方的勞動合同關係終止前_________個月時,乙方應當將所有載有商業祕密的文件、計算機軟件及物品移交給甲方指定的人員,辦理移交手續,由甲方安排其從事其他職務的工作。

乙方要求終止合同的,應當提前_________個月通知過甲方,並按照前款規定辦理移交手續,在實施脱密措施期滿後,方可終止勞動合同。

十、保密津貼

在乙方任職期間,甲方每月向乙方發放保密津貼_________元。

保守商業祕密,是乙方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不得以此要求甲方給予補償,包括勞動合同關係終止後的保密期間。

十一、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披露商業祕密的,除承擔法律所規定的賠償責任外,並應當償付違約金_______元。

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使用商業祕密的,除承擔法律所規定的賠償責任外,並應當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具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根據其情節輕重及商業祕密的重要性,對乙方處以_____元以上____元以下的罰款:

(一)複製商業祕密的載體的;

(二)將商業祕密的載體帶離甲方規定的場所或以通信手段進行發送;

(三)未辦理移交手續的;

(四)未按照規定期限提前通知甲方及脱密期限未滿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知悉不屬於其職務範圍內的商業祕密的。

乙方違反承諾與保證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並對乙方處以_________元以下的罰款,且並不解除乙方按照本協議承擔的保密義務。

十二、總部的權利

乙方依照本協議承擔的保密義務及其他義務,均視為總部享有相應的權利。在甲方終止與總部的特許經營合同關係後,以及總部認為有必要時,可以直接依據本協議向乙方主張權利。

總部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違約行為,直接行使賠償請求權及處罰權,除非乙方已經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全部履行了賠償義務。

未經總部同意,甲方不得放棄對乙方的賠償請求權,否則,其行為無效,總部有權依照本協議主張甲方放棄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十三、合同文本

本協議文本由總部統一制定,未經總部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擅自更改的,其內容無效,仍應按原協議文本的內容執行。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由甲方、乙方及_________各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聲明

乙方聲明:總部及甲方制定的現行的保密制度和今後制定的保密制度,除與本協議及勞動合同相牴觸之外,乙方均應無條件地遵守和執行。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日

保密合同樣書二 篇2

甲方:_________(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_____________(員工姓名)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及離職後的一定期間,均會接觸或掌握甲方的商業祕密,為了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現就有關保密事項協議如下:

一、甲方的商業祕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於:設計、程序、操作等方面的軟件,產品方案,產品策略,製作方法,客户名單,貨源及技術情報,財務資料,供應商、經銷商資料,以及乙方依約或依法對第三方負有保密責任的第三方的商業祕密等信息。

二、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應為其提供工作所必需的各種信息、資料、設備和軟件,以充分發揮其聰明才智。

三、甲方應制定相應的保密制度,對商業祕密的內容、範圍、保密期限等作出規定,以便乙方遵循。

四、乙方同意採取必要及有效的措施,維護其於受僱期間所知悉或持有的商業機密。除職務上的正常、合理使用外,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甲方的商業祕密泄露、告知、交付或轉移給甲方(包括甲方之關係企業)以外的第三方,或為自己或第三方使用。

五、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保證不私自保留、複製和泄露任何商業祕密資料,不在其他公司兼職;保證不私自從外部將任何有侵權可能的信息和資料攜人甲方,並擅自使用,否則,乙方願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乙方離職後1年內,保證不在甲方以外的任何場所使用甲方的商業祕密與甲方競爭;甲方為此支付乙方保密費用元。

六、乙方離職時,應立即將自己所持有的甲方所有的商業祕密資料、軟件等物品移交甲方所指定的人員,並辦妥相關手續。

七、甲、乙雙方均願嚴格執行本協議。任何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願承擔全部賠償責任。此外,乙方違約的,甲方可以解除其勞動合同。

八、本協議為勞動合同的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保密合同樣書二 篇3

保密協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方式: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方式:

甲乙雙方願意就【             】進行合作,鑑於雙方在本項目中互相披露保密資料,為了促進協議雙方的洽談、合同的簽訂及履行,明確協議雙方的保密責任,甲乙雙方經平等、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以共同信守。

第1條 定義

1.1 信息的公開所謂“公開”,只要該信息已經在本行業中成為公知事項,即意味該信息已經被公開。

1.2 披露方所謂“披露方”是指披露“保密信息”的一方。

1.3 接受方所謂“接受方”是指接受“保密信息”的一方。

1.4 關聯方所謂“關聯方”是指控制該方的、被該方控制的或處於包括該方在內的各方共同控制之下的任何公司或其他經營實體。就該方而言,“控制”一詞是指對該方的絕大部分資產或享有表決權的股份的直接或間接所有權。

1.5 保密信息

1.5.1 本協議項下所謂的“保密信息”是指依《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條第三款所規定的,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涉及到的範圍是:包括但不僅限於圖紙、電子記憶媒體、電子數據、實驗數據、材料、零部件、客户名單、貨源情報、合同、價格、成本、產銷策略等協議雙方在洽談、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相互披露的與合作項目相關的內容信息。

1.5.2 本協議項下的“保密信息”還需具備以下條件:(1)如果“保密信息”以書面形式披露,“披露方”需在披露時標明有“內部數據”、“嚴格保密”、“專有信息”、“保密”或其它同等標誌。(2)如果“保密信息”以書面形式之外的其它形式被披露,“披露方”需於該等信息被披露後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將該等信息列為“保密信息”的聲明提交到“接受方”處簽字確認。

1.5.3 本協議所規定之保密義務不適用於以下信息:(1)披露時已公開之信息。(2)非因“接受方”過錯,而為第三人知悉且該第三人不負保密義務之信息。(3)披露時為祕密信息,但披露後非因“接受方”過錯,而被公開之信息。(4)披露時已為“接受方”所知悉,且“接受方”不負保密義務的信息。(5)按照政府或主管當局或法院的命令或強行法被要求披露的,但前提是該命令必須立即書面通知被披露方,以此給予被披露方介入的機會。(6)由“接受方”獨立開發的信息。(7)根據雙方的事先合意,發佈、公開的信息。(8)由“接受方”從第三方合法獲得的,且“接受方”並未由此而承擔保密義務的信息。

1.6 背景保密信息所謂“背景保密信息”是指本項目開發之前已為甲乙各方所有並於本項目開發期間披露給對方的保密信息。

1.7 新保密信息所謂“新保密信息”是指本項目合作過程中所產生的除“背景保密信息”之外的所有技術、經營保密信息。

第2條 “保密信息”的保密、管理義務

2.1 接受方應以其保護自身同樣重要之類似信息的同等審慎態度保護本協議項下的“保密信息”,但該等審慎度不應該低於合理的注意程度。

2.2 “接受方”只能將本協議項下的“保密信息”披露給有必要知悉該“保密信息”的僱員,“接受方”有義務要求必需知曉該等“保密信息”的接受方僱員承擔保密義務,並經常檢查其僱員對保密義務的履行情況。

2.3 在本協議所規定的保密期間,非經“披露方”書面同意,“接受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所規定的“保密信息”披露給任何第三方,該等第三方並不包括“接受方”的“關聯方”。如果接受方有必要將本協議項下所規定的“保密信息”進一步披露給第三方,則需經“披露方”事先書面同意。

2.4 “接受方”有權將“保密信息”傳達給其“關聯方”,但條件是該等“關聯方”應接受本協議項下各條款的約束。

2.5 根據雙方的事先合意,各方可以發佈、公開有關本協議書描述的“保密信息”。

2.6 甲乙各方任何一方發現來自對方的有關本協議項下的“保密信息”被泄密時,發現方有義務立即通知被泄密方,在被泄密方書面提出請求的情況下,發現方可以協助被泄密方防止該等“保密信息”進一步被泄露。發現方因阻止該等“保密信息”被進一步泄露採取合理措施所花費用,由被泄密方承擔。

2.7 披露方披露給獲取方的保密信息不得複製,特殊情況下,經披露方書面同意,獲取方可以對披露方所披露的保密信息資料進行少量的複製。如披露方提出要求,獲取方應按照要求將複製的保密信息資料歸還給披露方,或者在提供書面證明的情況下予以銷燬。

第3條 “保密信息”的產權、使用權

3.1 本項目開發之前所產生的“背景保密信息”仍為各方所有,本保密協議的簽署並不產生“背景保密信息”所有權的轉移;但針對本開發項下所產生的成果,如需以“背景保密信息”為基礎,則接受方可以免費使用該等“背景保密信息”。

3.2 本項目開發期間所產生的“新保密信息”,歸 雙方共同 所有。雙方另有約定除外。第4條 保證條款“披露方”保證其有權進行本協議項下的披露。但任何一方均未在本協議項下做出任何其它保證,包括對於商業適銷性、適合於特定目的性的保證。

第5條 “接受方”保密義務期限協議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1)接受方的保密期限為:自接受保密信息起至【 】年 【 】月【 】日止;(2)接受方的保密期限為:自接受保密信息起滿【 】 年時止;(3)接受方的保密期限為:自接受保密信息起永久保密,除非該保密信息已經被合法地成為公開信息。

第6條 繼受及受讓本協議應對本協議每一方各自的繼受人及受讓人具有約束力並適用於該等繼受人及受讓人的利益。不過,未獲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之前,任何一方均不得轉讓本協議或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或義務,但當任何一方通過吸收合併、重組、新設合併或出售其全部或實質上全部資產的方式轉讓給某一權益繼承人時,則無須該等同意。

第7條 違約責任7.1 出現以下情況時,獲取方應承擔違約責任:7.1.1 獲取方及獲取方的員工等未經披露方的書面同意擅自向第三方泄露保密信息的;7.1.2 獲取方違反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7.1.3 獲取方的其他行為泄露保密信息的。7.2 出現上述情況時,獲取方應立即停止其違約行為並採取措施避免披露方損失的擴大,同時,獲取方應賠償披露方因此所遭受的經濟損失。

第8條 爭議解決

8.1 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發生任何與協議有關的爭議、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8.2 如自爭議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仍無法得到妥善解決,則甲乙任何一方均有權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9條 舉證甲乙各方任何一方在主張本合同項下“保密信息”相關利益時,需證明該“保密信息”是祕密的、有一定價值的並採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予以保密的。

第10條 其它

10.1 適用法律本協議的效力、履行及解釋均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0.2 協議語言如果本協議以中英文簽署,以中文為準,英文只具參考之用。

10.3 協議修改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不得任意修改本協議項下任何條款,對本協議所做的任何修改,由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保密協議,該補充文件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原保密協議中被修改條款自補充保密協議生效之日自動失效,原保密協議中其它條款不受影響繼續有效。

10.4 協議生效本協議自雙方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5 協議效力

10.5.1 本協議構成雙方之間有關本協議標的的完整協議,吸收並取代雙方之前有關其保密義務的所有交流。

10.5.2 本協議是商務合同、各類協議不可分割的重要組成部分,如果本協議與商務合同、各類協議所規定內容發生衝突,以商務合同、各類協議為準。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