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及公共空間室內設計合同(精選3篇)

家庭及公共空間室內設計合同 篇1

委託方(甲方):

家庭及公共空間室內設計合同(精選3篇)

承接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室內裝飾的特點,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委託乙方承擔室內裝飾設計,並達成如下協議(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補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家庭及公共空間室內設計,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用途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室內設計,設計收費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 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 元。

三 設計項目任務範圍

3. 1 設計流程

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與規定準備必需設計與圖樣,以利本工程進行。設計期間包含三個階段,即方案設計、擴初設計、深化施工圖設計。

1. 方案設計

方案設計階段,甲方應清楚説明本方案目的與目標、預算、及整個專案時間架構與完成日期。乙方和甲方經過多方面充分溝通,確定本案的各項功能及整體佈局,設計風格,裝修等級,概要制定後,乙方應準備初期計劃,包括空間安排平面圖及相關材料與色彩等,以説明此設計。

2. 擴初設計

擴初設計階段,在甲方確定本案的各項功能及整體佈局、設計風格、裝修等級後,乙方對本案進行全面細緻規劃和設計,包括所有樓層平面圖,主要立面圖,主要剖面 圖和技術規範大綱。這些平面圖和規範提供擬建建築物完整的空間描述,它們的尺寸和功能關係,外部和內部的主要飾面材 料,結構體系,空調,電氣及給排水力管道系統和項目的其他主要內容。並繪製模擬的主要空間效果圖。

3. 深化施工圖設計

施工圖階段,甲方認可擴初設計發展階段成果後,乙方應準備施工所需圖樣,如平面圖、尺寸圖、主要節點大樣詳細説明,符合現行施工圖深度要求和現場施工要求、傢俱與設計圖、天花布置圖、軟裝飾材料表等圖樣。

3. 2 設計服務範圍

1. 室內裝飾設計

2. 室內固定傢俱設計

3. 室內活動傢俱選型(提供相關圖片)

4. 室內燈具選型(提供相關圖片)

3. 3 本方案設計中不包括:

1. 消防設計。

2. 弱電設計(家庭裝修除外)。

3. 變動建築主體結構設計。如需變動建築主體,增加房屋負荷,必須由原建築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出具施工圖,並報請物業及相關部門書面同意後,方可進行。

3. 4 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設計圖紙內容有:

1. 圖紙封面,封底,施工詳圖

2. 設計圖紙目錄和設計與施工説明;

3. 原始房型平面測量圖(含所有牆體內部尺寸,門窗洞尺寸,房樑,上水,煤氣,下水,地漏,坑管,空調洞,排風口,配電箱,弱電箱,多媒體標註);

4. 設計要求拆建平面圖 (拆建承重結構由甲方向物業或有關部門申請書面批准)

5. 設計平面佈置圖;

6. 設計頂面佈置圖;

7. 強、弱電及多媒體、智能化插座位置分佈圖;

8. 開關控制線路示意圖;

9. 冷、熱水管排放走向示意圖;

10. 衞生間牆面設施佈置圖

11. 傢俱設計佈置參考圖;

12. 局部效果圖

13. 主要裝潢材料用品表。

14. 正式施工藍圖2套,電子文檔1套

四 甲方與乙方經過溝通對乙方完成的初步設計方案達成一致後,填寫方案進程表,並由雙方簽字確認。 乙方應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_______天內完成全套設計施工圖紙。

五 設計變更

1. 在本工程設計階段,甲方可作合理的修改

2. 全套圖紙完成後,甲方如有更改意見,再與乙方溝通。乙方根據協商方案,繪製更改圖紙,再次填寫方案進程表,由雙方簽字確認。甲方如要求乙方修改圖紙,圖紙完工時間順延或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果甲方推翻原設計方案,要求重新修改設計方案,應協商增加相應的設計費,並另行約定設計時間及進程,簽訂補充協議。

六 雙方在對設計方案和圖紙確認後,甲方必須簽字認可,乙方必須將整套圖紙交給甲方並辦理交接簽證手續。

七.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委派設計師去現場進行一次性放樣及施工方案交底,並不少於三次去現場指導施工,以達到設計效果。

八 設計費用付款方式(家庭裝修另議)

1. 合同簽約時,甲方向乙方支付30%設計費

2. 擴初設計完成後,甲方再向乙方支付35%設計費

3. 全套圖紙完成後,甲方再向乙方支付30%設計費

4. 工程完工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剩餘5%設計費

5. 應甲方要求,需要乙方協同異地考察、選材、購料等差旅費用由甲方承擔。

九 違約責任

1. 甲方因無可歸責於乙方的原因而中止本合同,應於14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應支付所有已完工設計及合約總價餘額10%違約金,但不得超過合約總價。在發出儀式通知後十五日內應將款額付清。

2. 若甲方違約遲付乙方設計費達21日以上,乙方有權提出中止合同,並應在14日前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付乙方至合同中止時已完成的工作及相關費用。

3. 乙方未在約定時間內完成設計圖且延期時間在21天以上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退還甲方的設計費用,並支付給甲方設計費總價的10%的違約金。

4. 乙方無故終止合同,除退還甲方所交的設計費用外,還應支付給甲方設計費總價的10%的違約金。

5. 乙方完成初步設計方案後,如甲方不願再履行合同,乙方不退還已收的設計費,但須交給甲方平面佈置圖,頂面佈置圖及局部效果圖各一張。

十.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時,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補充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十二.雙方約定以下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 地 址: 乙方(蓋章)地 址:

電 話: 電 話: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家庭及公共空間室內設計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空間環境設計工程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原則,結合室內裝飾的特點,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委託乙方承擔室內裝飾設計,並達成如下協議(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補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託室內設計的地址:________________公司辦公大樓

設計內容:一層大廳、三層中型會議室、四層經理辦公區、五層大會議室

建築面積約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經雙方協商,甲方委託乙方室內設計,乙方收取設計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計幣____________元整。

甲方應在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首期付___________%設計費,計幣___________元整。並與乙方約定上門測量的時間和地點(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設計師在測量後______天內完成平面佈置圖、頂面佈置圖和效果圖。

三、乙方完成初步設計方案後,甲方至乙方處看圖,與設計師經過溝通同意,由雙方簽字確認。甲方應支付_________%設計費,計幣壹萬壹仟陸佰肆拾______元整,乙方在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30天完成全套裝潢設計圖及施工圖紙,甲方到乙方處取圖,並約定設計交底日期,此時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__%設計費,計幣_________元整.餘下________%尾款在工程開始後半個月內付清。

四、全套圖紙完成後,甲方如有更改意見,再與乙方設計師溝通。乙方根據協商方案,繪製更改圖紙,由雙方簽字確認,施工過程中設計師應有四次去現場放樣及指導施工,以達到設計效果,如施工方另有要求設計師出現場,則按________元/天,每次2-3人收取費用。

五、如甲方或業主方推翻已確認施工方案,另行設計按每平方米_______元收取設計費。

六、違約責任:

1、乙方未在約定時間內完成設計圖且延期時間在______天內的,每延期一天應當支付設計費總價的_________%違約金給甲方。

2、乙方延期30天以上未完成設計圖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退還甲方的設計費用,並承擔設計費總價________%的違約金。

3、乙方無故終止合同,除退還甲方所交的設計費用外,還應按合同規定的設計費總價的________%作為違約金付給甲方。甲方如要求乙方修改圖紙,圖紙完工時間由雙方另行約定。

七、設計合同經雙方簽字認可後,甲方必須按合同約定支付設計費。如甲方中途反悔,乙方不再退還已收取的設計費。

八、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向武漢市室內裝飾行業協會申請調解或向消費者協會投訴。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時,可以按本合同約定(將以下不選定的解決方式劃去):

(1)向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中包括附件、補充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家庭及公共空間室內設計合同 篇3

發 包 人:______________

設 計 人: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裝修室內工程設計,經

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1.4本設計不包括園林、廚房和智能化設計。

1.5本設計不負責建報圖和竣工圖。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工程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第三條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第五條 本合同設計收費為_______萬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1、設計費支付進度按提交設計文時間及工程進度所決定。

2、上述設計費包乾價,在本合同項下工程範圍內,今後不隨涉及內容及設計週期的改變而調整。設計費按雙方簽訂合同約定數,按規定向發包人按比例收取。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3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3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2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工程、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時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6.1.3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4發包人應為設計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電腦,辦公桌、打印機)生活<住宿)及必要的交通等方便條件。

6.1.5 設計人提交的設計成果的知識產權歸發包人所有。

6.2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並對其負責。

6.2.2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國家有關技術規範及當地技術標準。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 _______年。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後,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工程開始施工,如須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則設計費或工資另行商議。

6.2.6設計人應保護髮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並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發包人應按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逾期3天支付,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協商解決 。

7.4由於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工程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一。

7.5合同生效後,單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應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 其他

8.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8.2設計人為本合同工程所採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應當註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5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6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種方式解決:

(一) 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8.7本合同一式 2 份,發包人 1 份,設計人 1 份。

8.8本合同經雙方簽章第一天起生效。

8.9本合同生效後,雙方認為必要時,到工程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鑑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8.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1其他約定事項:<也可另籤補充協議)

發包人名稱:_______      設計人名稱:昆明與楊設計有限公司

簽證人:_______ <蓋章) 公司代表:_______ <蓋章)

地 址:_______ 地 址:

身份證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