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顧問聘任協議書(精選31篇)

法律顧問聘任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法律顧問聘任協議書(精選31篇)

甲乙雙方根據司法部《基層法律工作者管理辦法》,經平等協商,自願訂立如下協議:

一、應甲方聘請,乙方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指派法律工作者 同志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

二、法律顧問的任務和職責範圍是:為甲方提供法律諮詢,擬製、審查法律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本。為甲方內、外糾紛的調處提供法律諮詢與幫助,為甲方重大決策提供法律依據等;

三、根據工作需要,法律顧問有權查閲甲方的相關文件、資料及其報表等。在辦理法律事務期間,法律顧問還有權向有關單位或個人調查瞭解情況、收集證據;

四、在顧問工作中,甲方應如實陳述案情或委託事項所涉及到的事實,不得隱瞞或者捏造事實。法律顧問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忠於職守,努力工作,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五、依照約定,甲方每年應向乙方支付聘金______元,付款方式為: ;

六、本合同簽定後,雙方均應自覺共同遵守,不得違反或單方終止合同。甲方如遇法律事務時,在無特殊情況下,法律顧問還應保證隨叫隨到,為此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全額據實報銷;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為________年;

八、補充事項:

九、本合同書一式二份,雙方分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法律顧問聘任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政府/委辦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專家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關於“積極推行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機構人員為主體、吸收專家和律師參加的法律顧問隊伍”要求,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推行政府法律顧問制度的指導意見》(滬府發 ,以下簡稱《意見》),聘任乙方擔任甲方兼職政府法律顧問。現雙方就兼職政府法律顧問事宜,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顧問事項的範圍和內容

乙方擔任甲方兼職政府法律顧問,應根據甲方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參與法治政府建設重大問題研究,每年不少於 次,提出具體制度建設的意見和建議。

□參與重大行政決策、決定研究,每年不少於 次,提出法律論證、審核專家意見。

□參與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草案的起草、審核,每年不少於 件,提出合法性審核專家意見。

□參與行政複議案件審議、行政應訴案件應對,每年不少於件,提出專家意見、建議。

□參與重大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理,提出法律處理專家意見、建議。

□參與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的分析與評估,出具調查報告或專家意見。

□協助提供法制培訓、宣傳等服務,每年不少於 次。

□甲方交辦的其他法律事務。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

2.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約定的顧問事項、內容以及要求,提供相應服務。

2.2甲方對於乙方履職過程中形成的相關工作成果,享有著作權,乙方公開使用的,應當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2.3甲方對乙方履職的情況實施考核等管理。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3.1甲方應當為乙方履行政府法律顧問職責完善相關的機制,為其參加相關活動、瞭解相關情況提供便利和條件。

3.2甲方應當尊重和保障乙方獨立提出法律意見和建議的權利。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

4.1乙方有權查閲、獲取與甲方委託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4.2乙方有權組織、參加與甲方委託事務有關的座談會、聽證會及其他會議,進行現場調研等。

4.3乙方在約定的顧問事項範圍內,有權獨立發表法律意見,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干擾。

4.4乙方有權取得工作報酬和其他與甲方委託事務有關的工作費用,甲方應當依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支付。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5.1乙方應當勤勉盡職,遵守相關職業規範和準則,切實維護公共利益及羣眾合法權益。

5.2乙方對甲方安排的顧問事項,應當按時保質完成,並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程。乙方應當根據甲方的需要出具書面的專家意見或建議,由本人簽名,並對其合法性負責。

5.3乙方組織、參加相關會議等活動如涉及需要甲方承擔費用開支的,乙方應當事先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

5.4乙方在擔任甲方兼職法律顧問期間,為避免利益衝突,在涉及甲方的行政裁決、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或其他法律事務中,乙方不得作為與甲方存在利益衝突一方的委託代理人;乙方在接受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時,若發生其他利害關係衝突情形的,應及時告知甲方並主動迴避。

5.5乙方在合同約定以及甲方授權的權限範圍內,依法開展工作,不得以兼職政府法律顧問的名義從事與顧問職責無關的事務。

5.6乙方對甲方的法律事務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六條 保密規範

6.1乙方對其在向甲方提供兼職法律顧問服務過程中獲知的國家祕密、商業祕密、個人隱私和其他不宜公開的資料承擔保密義務,不得以發表論文、著作、授課、講學等方式加以泄露。

6.2乙方應當按照甲方規定的使用用途和方式,正當、合理、審慎地使用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個人隱私等材料和信息;不得違規記錄、存儲、複製國家祕密、商業祕密、個人隱私等信息,不得留存國家祕密、商業祕密、個人隱私等信息的載體或介質。

6.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獲取的有國家祕密、商業祕密、個人隱私等內容的文件或資料交於第三人保管或使用。

第七條 聘任期限

7.1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顧問服務的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7.2法律顧問聘期屆滿後,經甲方對乙方進行考核,達到優良的方可續聘。

第八條 相關費用

8.1乙方的工作報酬為每年人民幣_____元,分兩筆支付,第一筆_____元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第二筆_____元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

8.2乙方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在徵得甲方同意後由甲方承擔:

8.2.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評估、公證等第三方收取的費用;

8.2.2本市行政區域以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等必要費用;

8.2.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他費用。

第九條 考核

9.1乙方應在合同期限屆滿前_____日內,向甲方書面述職,全面、客觀總結合同履行期間內受甲方委託完成各項工作的情況,便於甲方進行考核。

第十條 合同的解除

10.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0.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解除本合同:

10.2.1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約定的義務的;

10.2.2因工作變動、健康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職的;

10.2.3不符合《意見》有關兼職政府法律顧問選聘要求的;

10.2.4無正當理由,兩次以上不參加甲方要求的顧問活動或者不按時提供法律意見的。

10.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解除本合同:

10.3.1甲方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違反相關職業規範的;

10.3.2甲方逾期仍不向乙方支付工作報酬或者其他費用的。

10.4本合同因10.2與10.3項情形解除而終止後,甲方有權視乙方已實際提供服務的工作量和服務質量,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工作報酬等相關費用。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1.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規定的義務,導致甲方蒙受重大損失,乙方應當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但由於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及有關情況有誤而產生的責任除外。

11.2甲方無故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依照本合同第八條支付應付未付的工作報酬、未報銷的工作費用。

11.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資料有虛假、誤導、隱瞞、重大遺漏及其他違規行為,導致乙方發表的法律意見或出具的法律文件出現錯誤或者遺漏,並導致乙方受到處分或者蒙受其他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12.1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雙方發生爭議,應本着誠實信用原則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按下列第項解決:

(一)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其他

13.1乙方接受甲方委託獨立承擔立法項目、課題研究等專項法律事務的,另行簽訂專項委託合同。

13.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13.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本級人民政府法制辦備存。

法律顧問聘任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為,特委託乙方作為其法律顧問,為其提供約定的法律服務;乙方願意接受甲方之委託,為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甲方聘請乙方擔任法律顧問,雙方特訂立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法律顧問服務人員

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並指派______律師為具體承辦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第二條法律顧問服務範圍

一、就甲方生產、經濟、管理方面的重大決策提供意見,或者應甲方的要求,從法律上對其決策事項進行論證,提供依據;

二、審核、修改甲方在生產、經營、管理及對外聯繫活動中的合同、協議、章程等有關法律文件和規章制度;草擬甲方在上述活動重要法律文件_____次;

三、參與處理甲方尚未形成訴訟的民事經濟行政爭議或其它重大糾紛_____次;

四、代理參加民事、經濟、行政訴訟和仲裁;

五、參加經濟項目談判,提供諮詢服務,審核或準備談判所需的各類法律文件;

六、提供與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活動有關的法律信息;

七、就業務生產、經營、管理和對外聯繫中的有關問題,提供法律建議;

八、協助甲方有關部門對幹部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和法律培訓_____次;

九、辦理甲方委託辦理的其它法律事務,包括但不限於出具法律意見書,見證書等;

十、受甲方的委託出具律師函_____次及無限次電話諮詢。

甲方就上述(四)、(五)、(九)項委託乙方,仍應另行簽訂合同。

第三條法律顧問服務方式

甲方預約乙方提供服務時,應事先與乙方約定具體服務時間。

甲、乙雙方確定,甲方通過下列方式聯繫乙方:

法律顧問承辦律師:______律師

承辦律師如遇出差、出庭或者其他緊急事件,暫時無法為甲方提供服務時,可安排乙方其他律師向甲方提供服務。

第四條服務費標準與相關費用的約定

一、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每年人民幣______元(大寫:人民幣元整)。

二、甲方每一年向乙方付費,即本合同履行之日起當日內向乙方支付一年法律顧問費。

三、乙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條第(四)、(五)(九)項的服務以及需異地出差的,雙方需另簽訂委託合同,甲方需另行支付的律師費可享受相當優惠。

四、乙方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辦理甲方委託的事項時,甲方應承擔乙方為提供法律服務所實際支出的相關費用(包括通訊費、查檔費、差旅費等)。

第五條甲乙雙方之責任

一、甲方委託事項必須真實、合法,併為乙方的服務提供必要的資料和工作方便;

二、乙方必須認真辦理甲方的委託事項,保守在服務中知悉的商業祕密和其他非對外信息,切實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第六條合同有效期、生效條件及解約條件

本合同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滿時,如雙方無異議,在簽訂確認書後本合同得以順延一年。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合同有效期間,任何一方需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對方,並賠償對方相當於兩個月法律顧問費的損失。

第七條爭議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在______區人民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八條其他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任何變更、補充,需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______年月_日

法律顧問聘任協議書 篇4

聘請方(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

應聘方(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為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之規定,聘請乙方擔任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指定律師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

二、乙方指派律師將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為甲方依法進行生產、經營、管理或其他活動提供法律服務,切實維護其合法權益。

三、擔任法律顧問律師的工作範圍是:_________________

1.就甲方的經營、生產、管理、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或者應甲方的要求,從法律上進行論證,提供依據;

2.參與處理甲方尚未形成的業務方面的重大糾紛;

3.代理甲方參加業務中的訴訟或仲裁活動,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4.參加項目談判、審核或準備談判所需的各類法律文件;

5.代為發佈有關聲明、致函等文書;

6.為甲方的改制、轉制、兼併、收購設計運作方案;

法律顧問聘任協議書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個人)住 所:______________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律師)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電 話: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與乙方經友好協商,就聘請個人顧問的相關事宜訂立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擔任甲方的個人法律顧問,乙方應就甲方有關個人人身和財產權益等事務提供相關法律服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法律顧問服務範圍:

1、以電話、email、qq等及時通訊服務,及時解答甲方的法律諮詢;

2、根據甲方的需要提供最新法律資訊,包括但不限於法律法規、相關案例、立法動態等。

3、提供不少於六次律師事務所內約見服務,當面解答聘請人法律事務諮詢。

4、出具不少於六次法律文書,包括但不限於起草、審查、修訂合同及相關法律文書、出具律師函、提供法律建議書等。

5、進行不少於兩次的律師調查服務,包括但不限於查詢工商檔案、房屋權屬信息、公民身份信息等

第三條、甲方享有下列的權利:

1甲方有權利向第三方聲明或表明乙方是甲方的私人法律顧問

2如甲方涉及仲裁或訴訟時,甲方有權指定乙律師代理甲方參加訴訟,仲裁及不在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但是應另行辦理委託手續,其代理委託手續,代理費用可按乙律師正常收費標準20%予以優惠3每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有權要求乙方做一個書面的工作小結通過郵件方式發送。

第四條、甲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甲方及時、真實、準確、全面地向乙方提供與乙方法律服務事項有關的文件及背景資料;對於需要甲方另行授權的,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授權委託書;

2、甲方積極配合乙方為甲方從事的各項工作,並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和其他便利;

3、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條之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第五條、乙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乙方保證以本行業要求的業務標準和職業道德向甲方提供協議項下的法律服務,並依法切實維護甲方的利益,及時、迅速地辦理甲方委託範圍的事務;

2、乙方應使甲方瞭解委託事項的進展情況,並在徵得甲方同意後向有關部門提交一切正式法律文件;

3、乙方對履行本合同項下服務過程中獲得的任何甲方祕密負有保密義務,但經甲方授權公開、或甲方已公開、或法律要求公開者不在此列;

第六條、顧問期、律師費及支付方式:

1、乙方受聘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為期年,自  _____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 ____年 ____月____ 日止。

2、甲方應在簽署本協議之日向乙方支付律師費,付費標準為人民幣三百六十五元,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支付方式可以由甲方選擇:推薦方式銀行轉帳:開户行:

3、甲方應支付乙方墊付的因從事與甲方業務活動而發生的鑑定、翻譯、查詢費、複印費等第三方收費以及齊齊哈爾地區外出差而實際發生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費;

4、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的服務次數或範圍超過本合同約定,需另行支付律師費,所涉標的超過10萬元人民幣的,律師費另行計算,原則上參照乙方收費標準給予20%的優惠,並視工作難易程度、所涉金額大小等情況,在此基礎上予以調整,但每項事務最低收費額不低於元人民幣(¥元)。

第七條、鑑於委託合同的法律特徵,甲乙雙方可隨時解除合同。甲方在簽署合同之日起三日內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師費應全額退還;甲方在簽署合同之日起三日後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乙方無論何時解除本合同的,已收取的律師費應全額退還。

第八條、 因乙方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賠償總額以甲方支付的律師費總額為限。(一)未經允許將甲方的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泄露給第三方。(二)將甲方的文件原件遺失的(三)無故終止法律服務的。但是因甲方的過錯造成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顧問聘任協議書 篇6

甲方:

乙方:

根據烏蘭察布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烏蘭察布市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實施方案》 (烏政辦字[20xx]118號) 通知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甲方聘用乙方指定的律師擔任法律顧問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聘用乙方指定的律師擔任法律顧問;

二、聘用期限為20xx年十一月三日至20xx年十一月三日;

三、法律顧問的工作範圍:

1、就甲方涉及的法律事務提供諮詢;

2、為甲方草擬、審查、修改經濟合同和其他法律事務文書;

3、代理甲方參與經濟糾紛的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活動;

4、為甲方轄區內單位、個人提供法律知識宣傳、諮詢、代書等;

5、為甲方人員提供法律知識培訓;

6、應甲方要求,為甲方提供其他法律服務;

四、法律顧問的工作原則:

1、乙方參與法律事務,應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

2、保守在從事法律顧問工作中知悉的國家祕密、商業祕密和個人隱私;

3、不得利用在從事法律顧問工作中知悉的非公開信息,為本人或者他人謀取利益;

4、未經甲方授權和許可,不得擅自對外披露所承擔的工作內容;

五、法律顧問工作方式:

由甲方根據需要提供法律服務的內容,提前告知乙方,由乙方指定律師作為甲方的法律顧問,辦理相關事宜;

六、其他約定:

1、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原則上為無償提供法律服務;

2、如涉及訴訟、調解、仲裁及複雜合同的起草,由雙方具體協商費用

3、如無償提供法律服務中涉及交通、文印、差旅等實際支出費用,由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經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相關部門備存一份;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法律顧問聘任協議書 篇7

聘方:(下稱甲方)

受聘方:律師事務所(下稱乙方)

前言

根據甲方陳述和提供現有資料表明,甲方作為企業,依法對 進行經營。根據政府《實施意見》等文件精神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甲方依法對xx企業進行產權制度改革。經甲方委託,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於 年月日作出《xx企業資產評估報告書》。

現甲方擬與第三方協商並協議,由甲方將xx企業整體資產的部分及轉讓與第三方,與第三方共同出資組成新的有限公司,並對轉讓標的企業涉及的債權、債務處理、轉讓方式、轉讓價格、價款支付時間和方式及付款條件、產權交割等事宜作出約定。

鑑於以上事實,甲方擬聘請乙方律師擔任項目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相關法律服務。

甲乙雙方經充分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指派律師律師作為甲方的項目法律顧問,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中途更換。

2、項目法律顧問的工作範圍和職責。

2.1就改制的方案及可能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諮詢;

2.2應要求就委託的事項提供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法律意見書;

2.3協調甲方在等各環節草擬、修改、審查、見證有關的合同及其它法律文書;

2.4接受甲方委託,參與與本項目有關談判,制定相關法律文件;

3、甲方應根據乙方要求及時向承辦律師出具與本合同目的相符的授權委託書。

4、承辦律師必須在甲方授權範圍內從事代理行為。

5、承辦律師必須忠於職守、仗義執言,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甲方必須如實向承辦律師陳述案情、提供證據,不得故意隱瞞、提供偽證。

7、甲方應向承辦律師提供辦案所需的必要條件和必要配合,但所有配合工作均不排斥本合同確認的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

8、依照《xx省律師服務計件收費標準》及《xx省律師服務協商收費指導標準(試行)》規定,雙方確認以下述方式支付律師費和其他費用:

甲方一次性支付律師代理費人民幣 元。律師辦案所需車旅費及其他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在結案時雙方據實結算。

9、因承辦律師超越代理權限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退還預收的律師費,並有權要求乙方承擔其他法律責任。

10、甲方隱瞞事實、提供偽證,違反法律規定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或者未經乙方同意提前終止合同的,或者不按照7條規定預付律師代理費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並有權要求甲方承擔其他法律責任。

11、本合同內容屬於商業祕密範疇,雙方均有保密之責。

12、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與第三方協議簽署之日止。

13、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後生效。

聘方:

代表人:

受聘方:律師事務所

代表人:

簽約時間: 年月日

法律顧問聘任協議書 篇8

甲方:                

乙方:             

因工作需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聘請乙方指派律師擔任甲方的私人法律顧問。經友好協商,雙方就有關事宜達成一致,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一、乙方指派律師法律擔任甲方私人法律顧問,負責本合同確定的各項服務;乙方可根據法律服務的要求,安排其他律師或工作人員共同提供法律服務,其費用包含在本合同確定的服務報酬中。

二、乙方指派的律師為甲方提供以下法律服務:

1、不定期以電話、Email等通信方式及時解答甲方的法律諮詢;

2、根據甲方的需要提供最新法律資訊,包括但不限於法律法規、相關案例、立法動態等。

3、一年內提供不少於N次律師事務所內或甲方約見的服務,當面解答甲方的法律事務諮詢及處理其他法律服務。

4、根據甲方需要,協助出具與甲方工作及生活相關的法律文書,包括但不限於起草、審查、修訂合同及相關法律文書、出具律師函、提供法律建議書等。

5、根據甲方需要進行不超過N次的律師調查服務,包括但不限於查詢工商檔案、房屋權屬信息、公民身份信息等。

6、上述未提及但理應由乙方提供服務的其它法律事務。

三、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利向第三方聲明或表明乙方所指派的律師是甲方的私人法律顧問

2、如甲方涉及仲裁或訴訟時,甲方有權指定乙方指派的律師代理甲方參加訴訟及仲裁。

四、甲方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指派律師告知具體法律事務所涉情況,提供有關的文件及其他事實材料,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指派律師的工作,對乙方指派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2、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法律服務費。

3、甲方應慎重考慮乙方指派律師的法律意見及建議,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代理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並承擔相應的決策風險。

4、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指派律師為其提供違反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以及其他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服務。

五、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在辦理甲方委託處理的法律事務中,遵守《律師法》及相關職業道德,對甲方提出的要求,作出自己符合法律規定的獨立判斷。

六、乙方義務

1、乙方及其指派律師應當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勤勉、盡責地完成本合同所述的法律服務事項,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乙方及其指派律師在處理委託事項的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律師執業道德規範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不得損害甲方利益。

3、 乙方及指派律師對涉及甲方的權利義務的法律事項發表意見和提出建議,但不干涉當事人的純商業的目的和條件,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事項做出獨立的判斷和決策。

4、乙方指派律師應使甲方瞭解委託事項的進展情況,並在徵得甲方同意後向有關部門或其他第三方提交正式的法律文件;

5、乙方及指派律師對履行本合同項下服務過程中獲得的任何甲方祕密負有保密義務,但經甲方授權公開、或甲方已公開、或法律要求公開者不在此列;

七、法律服務費與支付方式:

1、甲方應在簽署本協議之日起支付法律服務費,付費標準為人民幣     元 (大寫):           

2、乙方為甲方提供以下法律服務的,甲方應另行付費:

【1】負責處理甲方及關聯公司事務所涉的訴訟、仲裁及執行法律事務;

【2】負責代理甲方及關聯公司的知識產權的申請、登記、異議、複審、複議法律事務,雙方另行約定;

【3】甲方或關聯公司的股份制改造項目、股票發行與上市項目、公司收購與兼併項目、合資設立公司項目、新型融資項目等非甲方企業日常經營及日常管理事項,該類事項由雙方另行協商訂立專項法律服務合同。

【4】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的服務次數或範圍超過本合同約定,需要另行支付法律服務費的,以及經雙方協商確定的其他需要另行付費的法律事務。

【5】乙方為甲方提供上述法律服務的,乙方工作人員發生的北京市內交通費、通訊費等基本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因辦理甲方業務發生的公證費、翻譯費、異地辦案差旅費、長途通訊費、調查費、查檔費等必要辦案支出由甲方承擔。乙方承辦律師墊付的辦案費用,由承辦律師直接到甲方處實報實銷。

八、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

1、甲方未能如實告知乙方有關真實情況或故意提供虛假資料,導致乙方律師執業中受到影響而不能正常工作的;

2、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按期足額支付代理費或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已完成部分的法律服務代理費。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通知甲方解除合同,甲方已支付的費用乙方不予返還。

(二)乙方違約

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義務,乙方應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服務代理費。

2、乙方故意泄露甲方商業祕密或與對方當事人、第三人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甲方已支付的律師代理費由乙方返還。但已經發生的市內律師交通費、通訊費、打印費、查檔費、查檔複印費等費用不予返還。

九、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服務代理費:

【1】因乙方律師違法執業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2】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義務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1】 甲方的要求違反法律、法規的;

【2】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義務,影響律師正常工作的;

【3】甲方逾期三十日仍未按合同約定向乙方足額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十、本合同的有效期限壹年,自日起至日,合同期滿,雙方可協商續簽。

十一、通知和送達

甲方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等,均以本合同中所列明聯繫方式(信函、電話、傳真、電子郵件之一)進行送達,如果一方的聯繫方式發生變更的,應當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承擔不利的法律後果。

十二、爭議解決機制

雙方因本合同項下的約定內容出現分歧及異議時,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達成一致意見。否則,任何一方均可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予以仲裁,該仲裁結果視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的最終裁決結果。

十三、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法律顧問聘任協議書 篇9

甲方:(聘方)

乙方:(受聘方)

甲方為依法行政及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特聘請乙方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共同恪守。

一、乙方應甲方的聘請,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

二、法律顧問的任務是:為甲方行政管理事務以及民事行為提供法律服務,受託辦理有關法律事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三、法律顧問受甲方委託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1.承辦鎮人民政府委託或交辦的法律事務,為其決策提供法律諮詢和法律意見。

2.應邀列席鎮人民政府涉及法律問題的辦公會議。

3.應邀為涉及鎮人民政府和社會公眾重大利益的事項和事務糾紛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4.應邀參與國有企業改革和為縣人民政府招商引資提供法律諮詢等服務。

5.應邀參與鎮人民政府有關規範性文件起草、修改、審議和制定,為鎮人民政府決策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6.接受鎮人民政府委託,代理鎮人民政府參加訴訟、仲裁活動。

7.應邀為鎮人民政府處臵羣眾性事件和突發事件以及涉法上訪案件提供法律意見。

8.提供與甲方有關的法律信息;

9.完成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法律顧問享有的權利

1.查閲與法律事務有關的文件和資料;

2.瞭解甲方行政管理和對外事務活動中的有關情況;

3.有權參加甲方召集的行政管理和對外活動中有關事項的論證及決策會議;

4.有權獲得履行法律顧問職責所必須的辦公、交通、通訊及其它工作條件。

五、甲方應積極協助法律顧問開展工作,為法律顧問提供必要的辦公、交通、通訊及其它工作條件,以保證法律顧問順利履行職責。

六、法律顧問不得從事有損於甲方合法權益的活動,不得在民事、經濟、行政訴訟或仲裁活動中擔任對方當事人的代理人。法律顧問對甲方的行政管理和對外事務活動中需要保密的事項,負有保守祕密的責任。

七、本合同聘期為壹年,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3月1日止。

八、聘金及支付

法律顧問聘金為每年四萬元。合同簽定後三日內支付貳萬元,餘款在合同期限屆滿後三日內付清。

九、法律顧問工作方式

1.甲方應指定專人與法律顧問保持經常聯繫,法律顧問應主動與甲方隨時聯繫;

2.法律顧問根據甲方的要求不定期去甲方工作。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法律顧問聘任協議書 篇10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工作需要,聘請乙方擔任經濟和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擔任甲方常年經濟和法律顧問。

二、經濟、法律顧問應每月與甲方聯繫二至三次。甲方遇有急需解決的事宜,可隨時與乙方聯繫。

三、法律顧問的工作範圍

1.經濟和法律諮詢,就甲方決策、經營、管理中的重大事項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2.應甲方要求草擬、審查、修改法律事務文書;

3.指導或代理甲方參與經濟、貿易、科技等項目考察、論證、商務談判、簽約;

4.代理甲方參與調解、仲裁和訴訟活動;標的數額3萬元以上的,應另訂委託合同,乙方按規定收費;

5.幫助甲方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決策、經營和管理水平,為甲方培養合同和其他法律人才。

四、顧問費為每年________元。

五、本合同有效期____年。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甲方需繼續聘請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訂合同。解除合同,須經雙方協商同意。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顧問聘任協議書 篇11

聘請創業法律顧問協議書

甲方:

乙方:中小企業法律創業法律服務律師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小企業創業法律服務計劃》,雙方方就聘請創業法律顧問事宜,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律師團指派律師___________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服務方式:?“團隊負責,專人聯繫”,律師團以一個團隊承擔本計劃中的法律服務,保證任何一個企業案件,都有兩個以上律師提供服務,使企業能及時有效的獲得法律服務。

第二條?服務目標:以事先防範為主,事後補救為輔,通過參與甲方經營管理決策,努力將甲方在法律方面的經營風險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條?工作職責

6、代理企業參加訴訟、_____、依法舉報犯罪,維護企業合法權益。(除律師事務所基本受理費__________元外,費用按照律師_____標準減半_____)

7、法律顧問異地辦案差旅費應由甲方及時予以報銷,訴訟、非訴訟活動中法院、工商局、勞動_____委員會等部門所收取的法定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為了使法律顧問能依法執行職務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幫助,甲方應將企業設置專人負責與律師團聯繫。

第五條?甲方應配合乙方開展的課題研究,為課題研究提供相關的資料。

第六條?服務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七條?違約條款

甲方與乙方應嚴格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雙方不能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律師:

年?月日年月?日

法律顧問聘任協議書 篇12

聘請經濟與法律顧問合同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工作需要,聘請乙方擔任經濟和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擔任甲方常年經濟和法律顧問。

二、經濟、法律顧問應每月與甲方聯繫二至三次。甲方遇有急需解決的事宜,可隨時與乙方聯繫。

三、法律顧問的工作範圍

1.經濟和法律諮詢,就甲方決策、經營、管理中的重大事項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2.應甲方要求草擬、審查、修改法律事務文書;

3.指導或代理甲方參與經濟、貿易、科技等項目考察、論證、商務談判、簽約;

4.代理甲方參與調解、_____和訴訟活動;標的數額3萬元以上的,應另訂委託合同,乙方按規定_____;

5.幫助甲方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決策、經營和管理水平,為甲方培養合同和其他法律_____。

四、顧問費為每年________元。

五、本合同有效期____年。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甲方需繼續聘請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訂合同。解除合同,須經雙方協商同意。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顧問聘任協議書 篇13

聘請食品法律顧問協議書參考範本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乙 方:*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甲方因經營發展和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律師作為常年法律顧問。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條 根據甲方的要求,乙方指派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承辦具體事務;

第二條 法律顧問律師的工作和服務範圍主要包括:

1、 解答法律諮詢。就甲方在其工作、業務活動中遇到的一般、簡單法律問題,由承辦律師提供口

頭或者書面的簡要法律分析意見。對甲方的諮詢,乙方一般應在當日給予答覆。

2、 出具法律意見書。根據甲方的要求,對甲方在業務運作及經營管理中所遇到的重大法律問題,

由承辦律師進行深入研究並在三個工作日內出具法律意見書,為甲方的決策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據和法律建議,預測法律風險。法律意見書的形式包括法律意見書、備忘錄、專項法律諮詢報告、法律分析報告等。

3、 代為草擬、審查、修改、或制定有關法律事務文件。應甲方的要求並結合其提出的具體業務情

況,代為聘請方草擬、審查、修改或制定各類業務合同以及內部職工勞動合同的文本、單位重要決定與指示、單位內部章程及規章制度等文件;代表甲方就專門事項起草並對外發表律師聲明。

4、 舉辦法律講座。應甲方要求,根據有關法律、參照有關案例並結合甲方特點,定期或不定期為

甲方單位舉辦每年不超過三次法律講座,對甲方的人員進行法律培訓,以提高甲方員工的法律意識,以期在具體業務活動中自覺運用法律,達到避免或者減少損失的目的。

5、 代理重大非訴訟法律事務。(1)根據甲方的授權,代理甲方進行追收欠款、向有關業務對方進

行各種索賠;(2)以律師名義代表聘請方向其相應的對方就有關事宜出具法律公函,要求對方履行法律義務;主持或參與甲方與相應對方的糾紛所進行復議、聽證,調解等活動;(3)參與甲方的業務或項目談判;(4)為甲方內部改制、資產重組等提供法律幫助,如提供相關的法律意見和方案、建議等。

6、代理訴訟法律事務。當發生涉及聘請方的法律訴訟、仲裁等活動時,接受甲方委託和授權,作為甲方的代理人蔘加訴訟、仲裁以及執行等訴訟程序。

7、辦理雙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 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二條所列法律服務工作;

2、 乙方律師應依據法律盡最大努力充分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3、 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後,及時完成委託事宜,並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情況;

4、 乙方律師在擔任常年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為甲方師生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於甲方的諮詢意

見;

5、 乙方律師在涉及與甲方有對抗性案件或者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利

益衝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6、 乙方律師對其由於工作原因獲知的甲方祕密和個人隱私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

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 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

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 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和資料;

2、 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 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用和工作費用;

4、 甲方指定為常年法律顧問的聯繫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並提供相關文件和資

料等;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通知常年法律顧問律師;

5、 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事項作出的判斷和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

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法律顧問費及支付方式

雙方商定法律顧問費合同期內為人民幣整,甲方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三日內一次性付清。對於甲方委託的涉及上述第二條所列的顧問律師工作範圍中的第(1)、(2)、(3)(4)(5)項法律事務,聘請方不必另辦委託手續,除本條所提及顧問費用之外不再為所辦理的事務另行收費。對於上述第二條(6)項所涉法律事務因需律師事務所向有關單位出具律師函,乙方需要與甲方另行辦理委託手續,乙方按本所收費標準七折收取代理費。(收費標準見附表《吉林常春律師事務所律師服務指導收費標準》

第六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 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市區以外的食宿費及旅差費;

3、 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它合理費用。

第七條 協議的解除

1、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1)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的律師;

(2) 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 違反第三條規定義務之一的。

2、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1) 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 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

服務的;

(3) 甲方逾期30個工作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二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實際尚未服務的時間所佔的比例退還部分法律顧問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律師法》、《民事訴訟法》和《仲裁法》等法律。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長春仲裁委員會按照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第十條 通知

與本合同履行有關的通知應當以書面方式提交對方,送達方式可為郵寄、專人送達、傳真、電子郵件等,雙方均可分別視需要選擇合適的送達方式。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乙方為甲方辦理各類案件時甲方應如實陳述案情,提供客觀證據及相關材料,否則,乙方有權拒絕相關代理活動。甲乙雙方意見發生分歧時,甲方有決定權,但乙方對甲方單方決定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共三頁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承辦律師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為壹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 乙方:律師事務所

聯繫人: 指派律師:

電話: 電話:

電子郵件: 電子郵件:

年*月*日

法律顧問聘任協議書 篇14

甲方:             醫院

乙方:河南啟軒律師事務所

因業務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甲方聘請乙方律師擔任法律顧問。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

二、乙方指定董律師(聯繫電話135)為甲方提供以下法律服務:

(一)日常法律事務

1、對醫院有關醫務服務上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諮詢。

2、對醫院改革、改制草擬的法律文書進行審查、幫助制定醫院內部的規章制度。

3、為醫院經營管理中的決策事項進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

4、根據醫院的需要以法律顧問的名義對外簽發律師函。

5、根據醫院的需要,對職工進行法律培訓、宣傳法律法規。

6、不定期介紹宣傳國家和地方新頒佈的有關法律法規。

7、為醫院的法律行為和法律事實出其律師見證書。

8、協助醫院與衞生行政主管部門工作聯繫,適時提供法律意見。

(二)重點法律事務

1、為門診病歷資料的管理提出法律意見,防範門診醫療糾紛發生時醫院舉證不能,承擔不利後果。

2、為急診、急救醫療行為提出法律意見,規範急診、急救程序和有關醫療文書書寫防範因情況緊急遺漏相關記錄,導致舉證不能,承擔不利後果。

3、從法律層面規範檢查檢驗的申請、報告程序。

4、為臨牀診斷、治療、護理工作提出法律意見,防範相關記錄(文書)出現法律效力瘕疵。

5、為藥劑工作提出法律意見,防範出現與治療、護理聯繫脱節導致醫療糾紛。

6、為各種醫療同意書、風險告知書書寫提供法律意見,防範侵犯醫方知情權導致醫療糾紛。

7、為拒絕醫療、不配合醫療相關文書製作提出法律意見,防範患方在發生醫療糾紛時,推卸自身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8、為疑難病例、死亡病例的醫療文書管理提供法律幫助。

9、提出法律意見規範醫院科室間醫療協作(會診、轉科等),防範科室間聯繫脱節,導致醫療糾紛。

10、為家庭病牀管理,院外診療行為提出法律意見。

11、為醫院實習人員管理提出法律意見。

12、為院際會診、協助診療提出法律意見,參與院際長期醫療合作談判。

13、協助醫院感染管理部門、醫療質量管理工作,相關工作人員提出法律培訓。

14、為出院醫囑提出法律意見,防範後續醫療糾紛。

15、發生醫療糾紛時,協助醫院與衞生行政管理部門工作聯繫。

16、接受醫院委託,代表醫院參與醫療糾紛的和解、調解。

17、接受醫院委託,代表醫院參與醫療糾紛的行政處理,醫療損害責任鑑定。

18、接受醫院委託,代表醫院參與醫療糾紛的訴訟。

(三)其他法律事務

1、為醫院草擬和修改勞動合同,幫助調整勞資關係。

2、為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耗材的採購提供法律諮詢。

3、醫院基建、裝修工程的招標事務,有關合同審查。

4、醫院與保險公司之間發生的人身、財產、責任保險索賠糾紛。

5、其他法律事務。

三、雙方商定,本合同期限為一年(20__年 月 日至20__年 月 日),甲方向乙方繳付法律顧問費人民幣    元整,合同生效後全年法律顧問費一次性支付。

四、乙方代理甲方參與訴訟、調解或仲裁活動,以及辦理見證、催討欠款等事項,依法另定委託合同。乙方對甲方委託上述事務優先辦理,並按照委託合同的約定合理收費(給予一定的優惠)。

五、本合同為常年合同,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如需解除合同,應在三個月前通知另一方,本合同即告終止。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承辦律師存檔一份。

甲方:     醫院

法定代表人:      院長

地址:

乙方:河南啟軒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

地址:河南省新鄉市寶龍廣場*號公寓*層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日

法律顧問聘任協議書 篇15

聘請經濟與法律顧問合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工作需要,聘請乙方擔任經濟和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擔任甲方常年經濟和法律顧問。

二、經濟、法律顧問應每月與甲方聯繫二至三次。甲方遇有急需解決的事宜,可隨時與乙方聯繫。

三、法律顧問的工作範圍

1.經濟和法律諮詢,就甲方決策、經營、管理中的重大事項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2.應甲方要求草擬、審查、修改法律事務文書;

3.指導或代理甲方參與經濟、貿易、科技等項目考察、論證、商務談判、簽約;

4.代理甲方參與調解、仲裁和訴訟活動;標的數額3萬元以上的,應另訂委託合同,乙方按規定收費;

5.幫助甲方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決策、經營和管理水平,為甲方培養合同和其他法律人才。

四、顧問費為每年________元。

五、本合同有效期____年。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甲方需繼續聘請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訂合同。解除合同,須經雙方協商同意。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顧問聘任協議書 篇1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司法部《基層法律工作者管理辦法》,經平等協商,自願訂立如下協議:

一、應甲方聘請,乙方自200年月日起至200年月日止,指派法律工作者同志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

二、法律顧問的任務和職責範圍是:為甲方提供法律諮詢,擬製、審查法律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本。為甲方內、外糾紛的調處提供法律諮詢與幫助,為甲方重大決策提供法律依據等;

三、根據工作需要,法律顧問有權查閲甲方的相關文件、資料及其報表等。在辦理法律事務期間,法律顧問還有權向有關單位或個人調查瞭解情況、收集證據;

四、在顧問工作中,甲方應如實陳述案情或委託事項所涉及到的事實,不得隱瞞或者捏造事實。法律顧問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忠於職守,努力工作,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五、依照約定,甲方每年應向乙方支付聘金元,付款方式為:;

六、本合同簽定後,雙方均應自覺共同遵守,不得違反或單方終止合同。甲方如遇法律事務時,在無特殊情況下,法律顧問還應保證隨叫隨到,為此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全額據實報銷;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為年;

八、補充事項:

九、本合同書一式二份,雙方分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20年月日

法律顧問聘任協議書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甲方擬已進行項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律師法》等有關法律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項目的專項法律顧問。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的服務範圍

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

1、解答擬已進行的項目(下稱“本項目”)的法律諮詢;

2、應甲方要求,參與同相關部門和當事方的磋商、談判,審查甲方與其他當事方的合同,維護甲方利益;

3、起草、審查或者修改因本項目而需簽訂的各種協議、合同等法律文件,對存在問題的相關條款、內容提出法律建議或者處置措施;

4、對本項目涉及到的(如有)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使用權、知識產權、税務、債權債務確認等事項進行規範並提出法律建議或者處置措施;

5、對本項目涉及的行政規章、行政規範的實施,提出法律意見;

6、對與本項目相關的法律事實進行盡職調查;

7、根據本項目相關行政部門的要求代甲方草擬申請、呈批文件;

8、審核甲方提供的申請文件及相關材料,依據法律和法規的要求提出法律建議或者處置措施;

9、審核甲方全部申請文件和相關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如有需要則出具法律意見書;

10、雙方根據本項目實施情況具體情況商定修改、增加的服務內容。

第二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為有能力從事此專項服務的律師事務所;

2、乙方委派鞏宏律師作為甲方本項目專項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務工作,但乙方更換上述專項法律顧問應取得甲方認可;

3、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法律事務工作;

4、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5、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後,在工作計劃列明的期限內及時完成委託事項,並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展情況;

6、乙方律師在擔任專項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為甲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於甲方的諮詢意見;

7、乙方律師在本合同期內或雙方約定的期間內,對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8、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祕密和與本項目有關的非公開的信息、資料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9、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根據律師事務所檔案管理規定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

1、依照法律、法規的要求,真實、完整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本項目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為法律顧問的聯繫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通知法律顧問;

5、甲方有權利對委託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基於商業考慮或者未根據接受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自行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法律顧問費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總額為元人民幣,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

(一)一次性支付。在本合同簽定之日後日內支付。

(二)分期支付: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生效後日內支付元人民幣;

2、本合同生效日內或完成工作任務支付元人民幣;

3、項目有關法律文書完成後日內支付元人民幣;

4、項目法律事務完成之日內支付元人民幣。

(三)按實際工作小時計時收費。每工作小時收費元,每日內結算一次。

非因乙方原因,甲方項目未能實現或成立時,甲方不得拒絕支付前款第項收費,或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前款總顧問費的%.

乙方户名:_________________濮陽律師事務所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濮陽市商業銀行

賬號:_________________

法律顧問費以到達上述賬號為收訖,且乙方對所有收費均提供正式發票。

本合同到期終止後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並結清有關費用。

第五條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_________________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濮陽市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複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它費用。

乙方律師應當本着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六條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作為甲方專項法律顧問的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二條第6-9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職業道德的;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資料有虛假、誤導、隱瞞、重大遺漏及其他違規行為,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七條違約責任

乙方違約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二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違反第二條第6-9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當通過所其投保的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因甲方、其他中介機構或者證券主管部門等原因造成乙方律師工作不能按期完成,乙方不承擔責任。

甲方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資料有虛假、誤導、隱瞞、重大遺漏及其他違規行為,導致乙方律師出具的法律文件出現錯誤或者遺漏,並導致乙方或者乙方律師受到處罰或者導致第三人向乙方追償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壹份存卷,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自年月日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師完成本項目法律服務或雙方解除本合同時止。

第十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第十一條其他特別約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法律顧問聘任協議書 篇18

學校法律顧問合同書

委託方:(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社會信用代碼: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顧問方:(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社會信用代碼: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甲方因學校管理的需要,聘請乙方的律師為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章 合同宗旨

第一條 為切實落實好國家基礎教育改革所涵蓋的諸項工作,推進依法治教、依法治校進程,全面維護學校和全體師生的合法權利和利益,甲方委託乙方擔任其法律顧問;為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實現預期的合同目的,特在合同雙方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以茲合同雙方共同諾守。

第二章 顧問人員

第二條 乙方按照甲方請託顧問業務範圍和指名要求委派顧問一名依合同協定為甲方提供顧問服務,所委派人員達到國家資質條件要求(委派函附後)。

第三章 法律顧問常規業務和特殊業務

第三條 法律顧問常規業務包括

(一)乙方為甲方工作中所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諮詢,出具法律意見;

(二)乙方為甲方草擬、審查合同和相關法律文書;

(三)乙方出席甲方定期舉行的法制報告會、家長會、重大事項專題會作法制報告、提供法律意見,力求準備充分、舉例典型、闡釋法理、法律通俗易懂;

(四)乙方結合顧問業務中所涉及的具體事宜,做好教育政策、法律法規及依法治教必備的相關政策、法律的宣傳,力爭實效有聲有形;

(五)乙方負責甲方學生的保險糾紛、學生間人身傷害賠償或教師間矛盾、學校與社會其他方面糾紛的非訴訟階段的協調處理;

(六)乙方積極協助甲方建立具體顧問業務檔案。

第四條 法律顧問特殊業務(法律顧問特殊業務是指特殊重大事件的調解、仲裁、訴訟及相關聯必備事宜)具體包括

(一)乙方在上述業務中擔任甲方代理人,依甲方具體授權履行代理人職責,全面維護甲方學校和全體師生的合法權利和利益;

(二)乙方嚴格遵循法律程序調查事實真相、分析論證提供妥善解決問題的法律意見、建議;

(三)乙方及時出席黨政部門為解決甲方所涉特殊重大問題所召開的專題會議,切實履行顧問職責;

(四)乙方在為甲方辦理顧問業務中,應嚴格遵守執行紀律,遵守甲方紀律管理,維護甲方在處理特殊重大問題中的大局穩定和社會良好效應做出最大的努力。

第四章 相關約定

第五條 甲方、乙方在顧問業務中所瞭解到他方的合法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第六條 乙方在辦理顧問業務中,應嚴格執業紀律,恪守甲方紀律規定,做到顧問及時,執業謹慎,立足實效;甲方在乙方提供顧問業務中應遵守司法程序和時效期限規定,做到議事及時,決策果斷,依法處理顧問協辦的業務。

第七條 甲方、乙方對顧問業務的運作,應做到聯繫緊密,溝通及時,共同商榷,集思廣益,但必須給相對方在法定時限內或合理時間內予以必要的準備時間,以茲高效完成顧問業務具體事宜預期效果。

第五章 顧問費用

第八條 甲方、乙方商定,顧問費用

(一)甲方向乙方交付法律顧問費年_______(大寫_______)元人民幣,於本合同簽字生效後_______天內一次性付清。約定顧問期限內辦理顧問常規業務不增加費用。

(二)乙方為甲方辦理特殊重大的訴訟、調解、仲裁及相關必備事宜,雙方依相關收費規定協商另行收費,由此所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大額業務通訊費、鑑定費或擔保金由甲方據實予以支付。

甲方按乙方要求將費用劃至乙方指定賬户:賬户名:_________,賬户號:_________,開户銀行:。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九條 甲方、乙方必須如實履行合同權利、義務及本合同所涉及的先期權利、義務,依合同法總則之規定行為,由於一方的過錯給對方造成不必要物質經濟損失或嚴重負面影響的,依法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第七章 其他

第十條 爭議的處理

(一)本協議的制定、解釋及其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糾紛之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的約束。

(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期限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第十二條 合同期滿後,雙方欲再續合同的,應另行訂立合同書。

第十三條 本合同經甲方、乙方簽字蓋章後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執_____份,雙方各送主管部門備案_____份。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

顧問方(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委派函

合同文本

法律顧問聘任協議書 篇1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小企業法律創業法律服務律師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小企業創業法律服務計劃》,雙方方就聘請創業法律顧問事宜,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 律師團指派律師___________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服務方式: “團隊負責,專人聯繫”,律師團以一個團隊承擔本計劃中的法律服務,保證任何一個企業案件,都有兩個以上律師提供服務,使企業能及時有效的獲得法律服務。

第二條 服務目標:以事先防範為主,事後補救為輔,通過參與甲方經營管理決策,努力將甲方在法律方面的經營風險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條 工作職責

1、為企業草擬、制訂、審查或修改合同,同時逐步健全企業合同制度,預防合同糾紛。(協議期限內免費)

2、通過解答諮詢或出具法律意見書的方式解答企業在日常經營中所發生的法律問題;(協議期限內免費)

3、對企業的內部治理機構進行研究,幫助引導企業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尋找適合企業發展的管理框架模式,使其依法運作,並依法規範企業的管理行為;(協議期限內免費)

4、對企業勞動合同及員工管理提出法律意見,規範勞動關係,維護企業和員工的利益。(協議期限內免費)

5、當企業可能面臨糾紛時,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或參與相關糾紛的調解;(協議期限內免費)

6、代理企業參加訴訟、仲裁、依法舉報犯罪,維護企業合法權益。(除律師事務所基本受理費__________元外,費用按照律師收費標準減半收費)

7、法律顧問異地辦案差旅費應由甲方及時予以報銷,訴訟、非訴訟活動中,法院、工商局、勞動仲裁委員會等部門所收取的法定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 為了使法律顧問能依法執行職務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幫助,甲方應將企業設置專人負責與律師團聯繫。

第五條 甲方應配合乙方開展的課題研究,為課題研究提供相關的資料。

第六條 服務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七條 違約條款

甲方與乙方應嚴格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雙方不能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律師: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 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 日

法律顧問聘任協議書 篇20

聘請經濟與法律顧問合同

甲 方:

地 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乙 方:

地 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甲方因業務工作需要,聘請乙方擔任經濟和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 擔任甲方常年經濟和法律顧問。

二、經濟、法律顧問應每月與甲方聯繫二至三次。甲方遇有急需解決的事宜,可隨時與乙方聯繫。

三、法律顧問的工作範圍

1.經濟和法律諮詢,就甲方決策、經營、管理中的重大事項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2.應甲方要求草擬、審查、修改法律事務文書;

3.指導或代理甲方參與經濟、貿易、科技等項目考察、論證、商務談判、簽約;

4.代理甲方參與調解、仲裁和訴訟活動;標的數額3萬元以上的,應另訂委託合同,乙方按規定收費;

5.幫助甲方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決策、經營和管理水平,為甲方培養合同和其他法律人才。

四、顧問費為每年 元。

五、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甲方需繼續聘請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訂合同。解除合同,須經雙方協商同意。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律顧問聘任協議書 篇21

甲方:

乙方:

甲方因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     擔任下方的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法律顧問工作範圍:

1.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意見;

3.接受甲方委託,參與合同談判;

4.接受甲方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接受甲方委託,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繫約定。

四、下方向乙方每年繳納聘請律師費    元。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項目談判,收費按規定另議。

五、律師受甲方委託外出,差旅費由甲方之付。

六、下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     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律顧問聘任協議書 篇22

聘請方(甲方) :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

應聘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為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之規定,聘請乙方擔任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指定律師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

二、乙方指派律師將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為甲方依法進行生產、經營、管理或其他活動提供法律服務,切實維護其合法權益。

三、擔任法律顧問律師的工作範圍是:

1.就甲方的經營、生產、管理、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或者應甲方的要求,從法律上進行論證,提供依據;

2.參與處理甲方尚未形成的業務方面的重大糾紛;

3.代理甲方參加業務中的訴訟或仲裁活動,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4.參加項目談判、審核或準備談判所需的各類法律文件;

5.代為發佈有關聲明、致函等文書;

6.為甲方的改制、轉制、兼併、收購設計運作方案;

7.為甲方提供法律信息;

8.協助甲方對工作人員進行法制教育和法律培訓。

四、甲方就上述2、3、4、6項委託乙方需另行簽訂委託合同,律師代理費由雙方協商,可按小時收費或按標的額收費。

五、擔任法律顧問的律師的日常工作方式和工作時間可根據甲方實際需要具體約定。

六、甲方應為應聘律師提供以下工作條件:

1.查閲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甲方文件和資料;

2.瞭解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對外聯繫活動中有關事項的論證或決策會議;

3.參加甲方召集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對外聯繫活動中有關事項的論證或決策會議;

4.獲得履行法律顧問職責所必需的辦公、交通及其他工作條件。

七、乙方指派的律師在擔任法律顧問期間所瞭解、掌握甲方的商業祕密應當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泄露。

八、法律顧問費用每年為 _________________ 元(人民幣、港幣、美元),該費用應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支付。

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法律顧問費用的,需支付法律顧問費總額百分之十的違約金,經乙方催告仍不支付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由此可能導致的各種損失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九、乙方指派的律師如甲方認為其不能勝任、或認為服務態度欠佳、或出現其他使甲方對乙方指派的律師不滿意,甲方可以向乙方書面提出更換律師的要求,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上述申請後應在五個工作日內給甲方以書面答覆。

如甲方要求更換律師,不能同乙方就另行指定的律師達成一致,乙方有權立即停止代理工作,並有權視甲方之舉為單方面解除合同行為,所收的法律顧問費不予退回。

十、乙方指派的律師在擔任法律顧問期間,將依照法律規定正當履行職責,拒絕甲方可能提出的有關與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相違背的一切要求。

十一、本協議書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為 _________________ 年(自 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_________________ 日起至 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 日止)

一方要變更或解除協議,應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以便共同協商。

十二、本協議書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修訂、補充。

聘用法律顧問合同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 日

法律顧問聘任協議書 篇23

聘請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聘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甲方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律師為其法律顧問。

第二條:乙方指派鄭德龍律師擔任甲方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第三條:乙方的法律服務範圍:

為甲方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涉及個人財產權益、人身權益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諮詢;出具法律意見書;出具律師函;起草、審核、修改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書;代理參與訴訟、仲裁案件;辦理雙方另行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第四條:乙方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諮詢不限次數;出具法律意見書每年不超過15件;出具律師函每年不超過15件;起草、審核、修改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書每年不超過20件;代理參與訴訟、仲裁案件,按照山東省律師收費標準的70%收取。

第五條:乙方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諮詢的方式為電話、qq、電子郵件或者甲方到乙方律師辦公地當面諮詢。乙方律師協助起草、審核、修改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書的,應當在乙方律師辦公地進行。出具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函的,由甲方到乙方律師辦公地領取,乙方不負責送達。

第六條:甲方每年向乙方交納法律顧問費3000元。法律顧問費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內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未支付的,本合同自動失效。

第七條:甲方有權在以個人名義從事民商事活動及其相關文件中標明山東鑫希望律師事務所鄭德龍律師為其法律顧問。

第八條:乙方律師受甲方委託,從事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活動而發生的鑑定、翻譯、資料、交通、食宿差旅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甲方應向乙方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第十條:甲方無故終止合同,法律顧問費不予退還。

第十一條: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從事與律師職業道德相違背的事項,否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已收顧問費用不予退還。

第十二條:甲方之直系親屬涉及訴訟、仲裁等法律事務,如聘請乙方律師為其代理人的,按乙方收費標準80%執行。

第十三條: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對於在服務過程中獲取的甲方相關隱私和祕密絕對予以保密。

第十四條:本合同有效期限為1年,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 止。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甲方簽字、乙方蓋章後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山東鑫希望律師所

(蓋章) (蓋章)

年 月日 年月日

法律顧問聘任協議書 篇24

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甲    方:

地    址:

郵    編:

聯繫電話:

傳    真:

乙    方:

地    址:

郵    編:

聯繫電話:

傳    真:

甲方因工作需要,特聘請乙方律師擔任公司常年法律顧問,現就有關事項協議如下:

第一條  乙方指派本所   律師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法律            顧問服務。

第二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20__年 月 日起20__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乙方律師為甲方提供下列法律顧問服務:

1.解答公司法律諮詢,提供法律諮詢意見;

2.協助草擬、審查和修改合同和出具有關的律師信、催告信、見證文件等法律文件,法律文本文件;

3.進行法律風險分析,提供排除法律障礙的建議(方案);

4.接受甲方委託,協助進行重大糾紛的談判及調解,擔任訴訟案件或仲裁案件代理人;

5.協助建立健全公司管理規章;

6.應甲方要求,向員工進行法律培訓;

7.接受甲方委託,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第四條  甲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及時、真實、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服務事項有關的全部文件及背景材料,並承擔因違反本條款而產生的對雙方不利的責任;

2.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為甲方的利益所從事的各項工作,並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辦公條件和其它便利;

3.按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費用;

4.在乙方律師從事第三條第4款規定的法律工作時,甲方需另行委託,與乙方簽訂有關協議,並根據協議向乙方另行支付費用。

第五條  乙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積極、負責地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條範圍內的服務,依法切實維護甲方利益;

2.根據甲方要求隨時聯繫、約定律師的工作時間和地點;

3.乙方律師因故無法履行職責時,乙方應另行指派律師履行本合同規定義務。附律師團隊名單;

4.為甲方保守祕密。

第六條  費用及支付方式:

1.甲乙雙方約定乙方的常年法律顧問費為人民幣     整,簽訂本合同後十五日內支付    元,在本合同履行結束時支付    元。

2.乙方律師受託為甲方辦理法律事務所需差旅、查詢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3.乙方律師出具律師信(函),催告信等法律文件及出庭按照上海市律師收費辦法的標準減半收費。

第七條  乙方律師採用下列第3項的方式為甲方提供服務:

1.定期上門服務;

2.甲方有事約請;

3.定期上門服務與甲方有事約請相結合。

第八條  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須經雙方協商一致,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20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律顧問聘任協議書 篇25

甲方:

乙方:遵義市 法律服務所;

甲乙雙方根據司法部《基層法律工作者管理辦法》,經平等協商,自願訂立如下協議:

一、應甲方聘請,乙方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指派法律工作者 同志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

二、法律顧問的任務和職責範圍是:為甲方提供法律諮詢,擬製、審查法律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本。為甲方內、外糾紛的調處提供法律諮詢與幫助,為甲方重大決策提供法律依據等;

三、根據工作需要,法律顧問有權查閲甲方的相關文件、資料及其報表等。在辦理法律事務期間,法律顧問還有權向有關單位或個人調查瞭解情況、收集證據;

四、在顧問工作中,甲方應如實陳述案情或委託事項所涉及到的事實,不得隱瞞或者捏造事實。法律顧問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忠於職守,努力工作,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五、依照約定,甲方每年應向乙方支付聘金 元,付款方式為: ;

六、本合同簽定後,雙方均應自覺共同遵守,不得違反或單方終止合同。甲方如遇法律事務時,在無特殊情況下,法律顧問還應保證隨叫隨到,為此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全額據實報銷;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為 年;

八、補充事項:

九、本合同書一式二份,雙方分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法律顧問聘任協議書 篇26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鑑於:

1.甲為依法註冊的企業法人並依其法定經營範圍從事經營活動;

2.乙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批准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由於甲方的經營活動會涉及各種法律問題,因此甲方為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決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常年法律顧問,協助甲方處理日常法律事務,乙方表示同意;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 法律顧問的工作範圍

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為協助甲方處理日常法律事務,具體包括:

1.以書面或口頭解答法律諮詢、依法提供建議或者出具律師意見書;

2.起草、審議、修改甲方在經營、管理及對外聯繫活動中的合同、協議、章程等有關法律事務文書和規章制度;

3.甲方經營管理方面的重大決策提供意見,或者應甲方的要求,從法律上對其決策事項進行論證,提供依據;

4.甲方的要求,參與磋商、談判,提供諮詢服務,審核或準備談判所需要的各類法律文件;

5.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6.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發表律師意見,或者參與非訴訟談判、協調、調解;

7.根據甲方的需要,對其有關事項的合法性進行審查,併為其出具法律意見書;

8.應甲方要求,對其相關人員進行法制宣傳教育,講授法律實務知識,或視情況進行專門的法律培訓;

9.經甲方授權,簽訂甲方與他方所協商的有關合同;

10.接受甲方委託,代為辦理相關資信調查法律事務;

11.提供與甲方活動有關的法律信息;

12.辦理雙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控股、參股的子公司,異地分支機構和其他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

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涉及經濟、民事、知識產權、勞動、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專案代理事務,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長期投資、融資、企業改制、重組、購併、破產、股票發行、上市等專項法律顧問服務。

第二條 乙方委派_________律師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務工作,但乙方更換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應取得甲方認可。

第三條 甲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甲方應當及時、準確、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資料和文件,並保證所提交資料和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_________為常年法律顧問的聯繫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書面通知法律顧問。

5.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甲方有權就乙方服務範圍內的事項,隨時向乙方提出口頭或書面諮詢,乙方應及時作出答覆。

7.甲方應當對乙方律師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及通訊設備。

8.由於甲方的原因而導致上述服務事項沒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還已經支付的律師費用。

9.甲方委託的事項不得違反法律規定或律師執業規範。

第四條 乙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乙方應當向甲方委派合格、資深的律師提供上述法律服務。

2.乙方律師應盡職完成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在法律的範圍內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並有權對文件、資料進行審查和驗證。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後,及時完成委託事項,並應甲方要求隨時報告工作進度。

5.乙方在維護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從法律和行業規則的要求,有權保持工作的獨立性和客觀性。

6.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擱辦理受委託事項等違反律師執業紀律和職業道德的行為。

8.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9.乙方律師只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服務,無義務為甲方的員工提供法律服務。

10.乙方的工作時間、地點應根據甲方的實際法律服務內容的不同,具體協商或隨時聯繫約定。

第五條 顧問費及支付

乙方按照《_________》、《律師服務指導性收費標準》規定向甲方收取律師服務費,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法律顧問費為每年¥_________元。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律師顧問費用。

甲方按乙方要求將費用劃至乙方指定賬户:賬户名:_________,賬户號:_________。

甲方如果委託乙方辦理本合同第一條所列的專案代理事務或專項顧問事務,應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費,由雙方另行簽訂委託代理合同,乙方在收費時應予以優惠。

第六條 其他費用的負擔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_________(地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複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他費用。

乙方律師應當本着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上述有關費用。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無正當理由,擅自更換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的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乙方律師不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經甲方指出後,仍不改正的;

4._________。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意向乙方提供虛假情況、捏造事實,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_________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乙方律師因過錯導致甲方蒙受損失,乙方應當通過其所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經合同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合同外的第三人。任何一方違反此款規定,都應當賠償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並支付本合同律師費用的_________%作為違約金。

第十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為_________年。

合同期滿前_________日內,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續簽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第十一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二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年月日

法律顧問聘任協議書 篇27

甲方:

乙方:

甲方因經營發展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聘請乙方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師組成工作團隊,負責甲方的法律服務工作。為明確雙方權責,經協商,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一、甲方聘請乙方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綜合性的法律服務工作。

二、乙方根據需要,可以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1、法律諮詢:

就甲方經營中涉及的法律事務,乙方適時提供法律諮詢,包括口頭、書面、電子文檔等形式。

2、出具律師意見書、律師函:

乙方依照工作職責或甲方的授權,就特定事項出具律師意見書、律師函等。

3、參與重大商務談判:

應甲方的要求,為甲方重大商務談判提供法律支持,審查潛在合作伙伴的資信情況及履約能力。

4、起草、審查、修改合同和規章制度:

制定或完善甲方的各類合同文本,對重要合同逐步實施法律顧問會簽制度。建立或完善合同評審、合同管理制度。對甲方現行的規章制度提出修改意見,協助甲方完善企業內部管理制度。

5、協助企業進行知識產權保護及工商登記等法律事務:

應甲方的要求,切實保障甲方的知識產權,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侵權。協助

甲方進行工商登記等工作。

6、法律培訓:

應甲方的要求,乙方將針對甲方的經營需要,系統制定並負責實施法律事務的專業培訓,以提高甲方員工、經銷商或代理商等的法律意識。

7、提供有關法律信息:

應甲方的要求,乙方將根據甲方的經營特點,提供相關法律信息,以保障甲方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合法經營。

8、受甲方委託,代理各類訴訟、仲裁、行政複議案件,參與調解糾紛。(須另行簽訂代理合同)

9、完善勞動法律制度:

協助甲方完善勞動制度,審查、修改甲方與員工簽署的勞動合同。

三、甲方需乙方提供法律服務時應提前24小時聯繫約定,併為乙方指派的律師的工作提供便利條件。

四、法律顧問費、其他費用的支付標準及方式:

1、甲方支付乙方的法律顧問費為每年______人民幣,在______前一次性支 付完畢。

2、本合同第二條第5至8項所列的法律服務項目及參與特別重大、複雜的商務談判,乙方將另行收費,並優惠計費。計費方式為小時收費或按標的比例協商確定。

3、非乙方收取的查證費、調查費用、法院或其他政府機關收取的各項費用由甲方承擔。

4、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所需的上海市外差旅費等由甲方據實支付。

5、乙方每年為甲方提供上述服務的有效工作時間不超過__小時(另行收費部分除外),超過部分另行收費。有效工作時間由甲乙雙方共同確認。

五、乙方指派的律師在完成法律顧問工作中,應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在授權範圍內,獨立提供法律服務。乙方指派的律師不得超越代理權限。

六、乙方應對其所指派的律師負責日常管理。重大、複雜、疑難案件應 由乙方集體討論決定。

七、乙方指派的律師因故不能履行工作時,應另行指派律師替代。

八、乙方及其指派律師應對其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祕密、不宜公開的情況及甲方僱員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義務。

九、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若甲方不按時支付法律顧問費,應承擔違約責任,乙方有權中止提供法律服務並解除本合同,所收取律師費用不予退還;若乙方指派律師因過錯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經有關機構認定後,乙方將在其所收律師服務費的範圍內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若甲方單方面解除合同,甲方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並視乙方已經全部完成本合同項下法律顧問工作;合同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內甲方可以提出書面文件終止續期,否則合同自動續期一年;若乙方單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並退還所收律師費用。若需變更本合同條款,應事先徵得對方書面同意。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交由上海市仲裁委員會解決。

十二、本合同條款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此詮釋。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律顧問聘任協議書 篇28

甲方:

乙方:中小企業法律創業法律服務律師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小企業創業法律服務計劃》,雙方方就聘請創業法律顧問事宜,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律師團指派律師___________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服務方式:?“團隊負責,專人聯繫”,律師團以一個團隊承擔本計劃中的法律服務,保證任何一個企業案件,都有兩個以上律師提供服務,使企業能及時有效的獲得法律服務。

第二條?服務目標:以事先防範為主,事後補救為輔,通過參與甲方經營管理決策,努力將甲方在法律方面的經營風險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條?工作職責

6、代理企業參加訴訟、_____、依法舉報犯罪,維護企業合法權益。(除律師事務所基本受理費__________元外,費用按照律師_____標準減半_____)

7、法律顧問異地辦案差旅費應由甲方及時予以報銷,訴訟、非訴訟活動中法院、工商局、勞動_____委員會等部門所收取的法定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為了使法律顧問能依法執行職務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幫助,甲方應將企業設置專人負責與律師團聯繫。

第五條?甲方應配合乙方開展的課題研究,為課題研究提供相關的資料。

第六條?服務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七條?違約條款

甲方與乙方應嚴格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雙方不能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律師:

年?月日年月?日

法律顧問聘任協議書 篇29

甲方:

乙方:

甲方因申請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報價轉讓股份(簡稱“新三板”)之目的,聘請乙方作為甲方本次在新三板掛牌交易之專項法律顧問。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的工作範圍

乙方的工作範圍根據中國法律、行政法規以及中國證券業協會等關於公司申請股份在新三板掛牌交易的相關規定,就甲方完成本次到新三板掛牌交易事宜提供專項法律服務,包括:

1、就甲方本次申請掛牌交易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規、政策等問題接受諮詢,提供律師諮詢意見。

2、對公司進行法律盡職調查,之所法律盡職調查工作底稿,提出法律問題和解決意見。

3、與公司及公司委託的主辦券商、會計師共同討論確定公司本次申請到新三板掛牌交易方案、股份公司設立方案以及其他重大財務、法律問題解決方案。

4、起草、修訂甲方實施本次到新三板掛牌交易所需的有關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於起草相關協議、決議以及變更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法律文件。

5、根據新三板的要求對公司進行法人治理結構的建立和規範運作的輔導工作,協助公司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結構並促使公司的規範運作。

6、向中國證券業協會出具關於公司本次申請到新三板掛牌交易的其他相關工作。

7、協助公司、主辦券商完成公司申請到新三板掛牌交易的其他相關工作。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 律師作為甲方專項法律顧問,未完成本合同項下 工作,乙方將根據需要隨時增派其他律師配合工作。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本合同項下的乙方應為的法律事務。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做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後,及時完成委託事項,並應甲方要求提供書面工作進程。

5、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祕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6、承擔為完成本協議項下工作而發生包括差旅費在內的工作費用。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2、及時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

第四條 法律顧問費及支付條件

本合同項下的乙方法律顧問費為十五萬元人民幣(其中律師費十三萬元,工作費用二萬元,工作費用不開律師費發票),並按以下條件支付:

1、本合同簽署後五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三萬元(其中律師費壹萬元,工作費用二萬元)。

2、甲方股份公司完成後,一方為甲方出具關於申請在新三板掛牌交易之法律意見書後五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四萬元。

3、甲方本次到新三板掛牌交易獲得中國證券業協會批准後五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捌萬元。

乙方賬户信息如下:

户名:

開户行:

賬號:

第五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2、非因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項下工作調整,或者甲方自動終止本次股份掛牌交易活動,雙方應根據乙方律師實際工作量協商確定需支付的律師費。

3、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完成新三板掛牌交易,乙方應退還所受的所有費用並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需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5、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6、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並加蓋公章,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本次到新三板掛牌交易完成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顧問聘任協議書 篇30

甲方: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工作需要,聘請乙方擔任經濟和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常年經濟和法律顧問。

二、經濟、法律顧問應每月與甲方聯繫_________次。甲方遇有急需解決的事宜,可隨時與乙方聯繫。

三、法律顧問的工作範圍

1.經濟和法律諮詢,就甲方決策、經營、管理中的重大事項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2.應甲方要求草擬、審查、修改法律事務文書;

3.指導或代理甲方參與經濟、貿易、科技等項目考察、論證、商務談判、簽約;

4.代理甲方參與調解、仲裁和訴訟活動;標的數額3萬元以上的,應另訂委託合同,乙方按規定收費;

5.幫助甲方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決策、經營和管理水平,為甲方培養合同和其他法律人才。

四、顧問費為每年_________元。

五、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甲方需繼續聘請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訂合同。解除合同,須經雙方協商同意。

六、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法律顧問聘任協議書 篇3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為了甲方管理的科學性、合法性,提高甲方依法管理的水平,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規定,甲方聘請乙方為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因工作需要聘任乙方律師作為甲方公司常年法律顧問。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委派_______________律師為責任律師,負責處理甲方的日常法律事務。甲方若遇到專業法律事務或甲方認為宜由責任律師以外的律師辦理的事務,由乙方指派其他律師辦理或與責任律師共同辦理。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

3、甲方委託乙方辦理訴訟和仲裁案件時,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委託代理協議,簽發授權書;

4、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

5、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事項做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如系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應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乙方義務

1、就甲方在生產經營、行政管理等工作中涉及到的法律問題提供建議和有關法律依據,使甲方依法辦事,保證其決策的合法性;

2、草擬、審查甲方在生產經營管理活動中所涉及合同、協議書、決定、章程等法律文書及其他法律事務文書;

3、協助甲方建立、完善各項規章制度,提供企業所需的法律信息,解答企業提出的法律諮詢;

4、為甲方董事會、經營範圍、章程、分支機構設立等公司註冊登記信息變更所涉文件提供法律審查意見,為公司規範運營提供法律服務;

5、協助甲方開展對員工的法制宣傳教育和法律培訓活動,指導甲方單位內部的法律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務;

6、對甲方重大經營項目進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

7、辦理甲方委託的其他需責任律師直接面對第三人的法律事務;

8、參與甲方的改制、合併、分立,分支機構的設立、清算等法律工作事務;

9、代理甲方參與各類經濟糾紛的調解;

10、處理甲方交辦的其他法律事務,為甲方提供必要的法律幫助,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四、如發生複雜的法律事務(如資產重組、收購兼併、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訴訟、仲裁等預計投入工作超過________小時的專項法律事務)時,甲方應當向乙方另行辦理委託手續。同時,甲方須另行支付乙方律師費,乙方則按同類收費標準給予優惠。

四、服務方式

1、乙方實行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法律服務制度,根據甲方需要,乙方隨時提供法律服務,若甲方需乙方定期提供服務,雙方另行協商;

2、乙方接受委託後,建立法律顧問服務檔案,記錄服務情況,甲方需提供營業執照、章程、資產負債表等資料複印件。

五、法律顧問費

雙方依據《xx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暫行)》及雙方的友好協商,就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顧問費(含律師費)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收取顧問費(含律師費),已充分考慮了以下因素:(1) 耗費的工作時間;(2) 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3) 委託人的承受能力;(4) 乙方和顧問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5) 乙方和顧問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

2、收費方式、收費數額及支付時間

雙方確定的法律顧問費為每年人民幣。

合同期內第一年乙方對甲方現有企業管理規章制度進行全面審查和法律評估,就現有制度的不足及改進措施向甲方報告,同時對甲方現有的格式合同進行審查及規範。

合同期內第二年甲乙雙方對乙方工作量進行共同評估,如果乙方工作量評估確實偏低的,經雙方協商一致,第二年法律顧問費減按 萬元收取。

法律顧問費(含律師費)的支付時間為:本合同簽署後5日內支付法律顧問費。

4、支付方式

甲方將上述法律顧問費支付至如下帳户,且乙方應出具正式發票:

乙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清算行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網上劃款清算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辦案費用(為甲方辦理法律事務期間的食宿、交通、通訊、資料、文字處理、工商查檔等費用)應當事先向甲方提交預算清單,按“實報實銷”原則由甲方承擔。

六、乙方依本合同向甲方收取顧問費,反對甲方向責任律師支付合同以外的費用(辦案費用除外)。

七、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五條約定支付顧問費的,經乙方催告__

____日內仍不支付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不承擔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損失。

八、本合同經雙方有效簽字或蓋章後生效,合同生效後,雙方不得無故要求解除合同。

九、如甲方認為需刊登聘請常年法律顧問啟示的,所需費用由甲方負責。

十、雙方在本合同中需特別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

十一、乙方擔任甲方法律顧問的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屆滿後如需續聘,雙方協商後合同另訂。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以下空白,不構成本協議的任何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