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保衞治安協議書(精選3篇)

消防保衞治安協議書 篇1

總包方:

消防保衞治安協議書(精選3篇)

分包方:

為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護職工和外埠職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保障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北京市建委關於建築工程分包的有關規定,明確總包和分包雙方的責任、權力和義務,就本工程的施工安全生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分包內容(範圍):

分包方式:

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三、消防保衞、治安

1、分包方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單位,或是其上級主管單位(法人單位)授權的組織(持授權委託書),並且分包與其資質相符,在授權委託書範圍內工程的經濟組織。

2、分包方必須熟悉並能嚴格執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實施細則》、《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問題性質的認定及處罰規定》、《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辦法》。

3、分包方必須執行總包方的各項安全管理,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政府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各項規定。並能夠積極參加有關促進消防、保衞治安的各項活動,參與所在地組織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4、分包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企業內部行政、治安、保衞管理的各項規範,建立健全規章制度,落實《企業內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責任制》,立足提高自治、自防、自衞能力,要求層層分解落實到各部門、班組、外埠施工隊及職工個人

5、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管理,對各種用電線路和各種電力設備要經常檢查、維修、保養,對老化線路和設備及時更換,不得私自亂拉亂接電線,預防火災、觸電、傷亡等不安全事故。

6、分包方必須自覺遵守黨紀、國法,活躍文化生活。嚴禁賭博,傳看黃色小説和不健康刊物,違者罰款。

7、分包方必須提高警惕,注意安全。宿舍、辦公室、施工現場要有防火、防盜、防觸電等方面的措施,預防各類事故的發生。

8、分包方必須貫徹執行北京市頒佈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條例》的實施細則,為維護社會政治穩定,維護企業正常生產、經營和良好的治安秩序,切實做好消防、治安、保衞工作,嚴格控制各類違法犯罪案件發生,遵守《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管理考核指標》。

9、分包方必須執行消防、保衞、治安工作管理,它是一個企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級領導要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宗旨。對所管的人、財、物等領導應負全面責任。對重點工程、重點部位、重點人員的治安保衞要有方案及預案,要貫徹“羣防、羣治,防治結合”的方針,各級領導要把消防、治安、保衞工作納入議事日程,做到消防、保衞、治安工作與生產經營工作同計劃、同佈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經常對全員進行法制教育,不留死角,防止違法犯罪行為等事故。

10、分包方必須隨時接受總包方的檢查和上級領導檢查、監督,嚴格控制各種案件的發生,制定工作細則,建立治安、保衞委員會(簡稱治保會),有組織有領導。

11、分包方必須貫徹國家和上級有關治安工作規定指示,對本單位人、地、物情況做到有底數,情況明,協助公安保衞部門破案,保護事故現場,加強與駐地公安機關、治安聯防組織聯繫。

12、分包方必須在施工中有組織設計,要有保衞、消防措施方案及平面設施佈置圖,並制定治安、保衞、消防工作預案、方案。

13、分包方必須做好成品、半成品保護工作制定具體措施,嚴防被盜、破壞和治安災害事故發生。

14、分包方必須對財務、貴重物品要具備三鐵(防盜門、防盜窗、保險櫃)裝有報警器,安裝安全牢固,保險櫃不得存放現金、票證,有專人看護,防盜鎖要牢固,出屋要加鎖、關窗防止被盜,違反者丟失責任自負,並要追究個人責任。

15、分包方必須執行電燈、電線、電爐子等規範用火要求,倉庫不準使用60瓦以上燈泡照明,不準在火源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違者後果自負。

16、分包方必須執行每個人員必須三證齊全(身份證、暫住證、工作證)並隨身攜帶證件,隨時接受保衞部門和政府有關部門治安檢查,凡是三證不全,直至清理除出場。

17、分包方必須設置消防設備並明確倉庫易燃易爆危險品存放,並保證安全,有制度、有專人負責,並建立制定消防、保衞方案和滅火預案,制定消防、保衞措施和義務消防隊分工,必須配備專職消防、保衞人員,對義務消防隊每月按期教育一次,訓練兩次,定期檢查消防器材,建立消防工作檔案,保障消防器材靈敏有效,如果達不到要求要及時更換。

18、分包方不得佔用消防通道,寬度不小於3.5米,消防通道不能環行時,應在適當地點建迴轉車輛場地,消防水源進水乾管直徑不得小於100毫米,消火栓周圍3米不準存放任何物品,並配備水帶水槍。

19、分包方必須執行施工現場搭建的臨設不得使用易燃材料,重點工程區域內不準搭建木板房,必須搭建時應納入施工組織設計,需經消防監督機關批准。

20、分包方必須執行材料的存放、保管,庫房內不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通風,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可根據工程計劃進入並有可靠的消防措施,嚴禁使用電熱器具,如果需要定出措施,指定負責人到有關部門審批。

21、分包方必須執行特種人員上崗持有各種證件,如電工、電氣焊工、設備安裝、電氣切割作業,要有用火證,嚴禁非電氣焊工作業,動火前要清理周圍易燃物品,配看火人,帶滅火器材、水桶,用火證當日有效,動火地點更換時重新辦理用火手續,氧氣瓶、乙炔瓶工作間距不小於5米,兩瓶距明火作業不小於10米,禁止存放樓內地下室,堅持消防安全技術交底制度,特別是進行電氣焊、油漆粉刷、木質裝修,有具體消防要求。

22、分包方必須執行根據季節變化施工計劃制定冬季及裝修階段消防、保衞、治安措施方案,入場前進行消防、保衞、治安教育,簽定治安、保衞、消防協議書。

23、分包方必須執行庫房內不得住人,安裝防爆照明設施,無關人員不準進入庫房,嚴禁攜帶火種、火源入庫,油漆稀料存放使用要遵守管理規定,嚴禁在施工現場吸煙,並配備吸煙室,有消防設施配備,不要隨地亂丟煙頭,不準躺在牀上吸煙,定期檢查消防器材,按照施工現場的防火要求規定製度進行配備滅火器材。

24、分包方必須執行電焊機必須設專用接地線,直接接在焊件上,不準接在建築物上,機械設備、各種管道、金屬架上防止接觸打火,造成火災事故,電焊機二次線應用線鼻子,壓接牢固並加防護罩,確保不鬆動,電焊機應設置短路裝置嚴禁同時間、同部位、上下交叉作業,並由保衞部門領取用火證方可作業,焊割結束或離開現場時,在操作完畢半個小時內反覆檢查,防止引燃發生火災。

25、分包單位消防、保衞、治安領導對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認真履行承包合同安全生產協議規定的安全生產責任,服從總包單位關於消防保衞、治安,安全生產的指揮,執行總包單位有關各項規章制度,措施、規範、標準。

26、分包方必須接受總包的檢查落實消防、保衞、治安安全檢查的目標,檢查的意義、檢查的內容、檢查的要求,對檢查出來的隱患處理,凡是有即發性事故危險的隱患總包方有權應責令停工,被查單位必須立即整改,並進行復查,整改合格後方可施工。

27、分包方必須服從保安管理執行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四項標準。以上條款分包單位認真落實執行,出現問題承擔法律責任。

28、分包方必須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加強消防工作管理,落實消防各項管理制度,因分包方原因造成着火,火災直接財產損失一切費用由分包方負責,有關責任人應負刑事責任、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分包方消防安全責任人(法人代表)消防管理人員負法律責任,總包方給予分包方十倍的罰款。

29、分包方必須服從總包方保安管理,對外來人員要認真驗證,辦好會客登記後方可放行,對無證和無關人員一律不得放入,發現可疑要盤查清楚,對行人和車輛攜帶載運建築材料、裝飾材料出門的查清材料調出憑證數物是否相符,記清車牌號方可放行,對無憑證或數物不符者一律扣留,分包方車輛進入大門不準亂停亂放,聽從保安指揮。因分包方原因對無理取鬧、不講道理根據情節罰款。

30、為加強各種車輛的管理分包方必須到總包方辦理相關車證,小轎車的車證和貨車拉材料的車證不相同,小轎車車證不得混用,分包方應負總包方辦理車證費用。

31、因分包方原因造成施工現場、生活區、辦公區建築材料、裝飾材料、貴重物品丟失、破壞、被盜,不妥善保管、存放由分包方負全部責任,總包方給予分包方相應罰款。

32、若因非總包原因造成事故時,由責任分包單位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指標屬責任分包單位;若無法確定責任分包單位時,由分包單位自負責任,由此給總包造成的經濟和名譽等方面損失,分包單位必須給於賠償。

33、分包方必須接受並執行總包方或總包方上級主管部門、政府

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和整改意見,若分包不按時整改,總包有權處罰和停工,並上報甲方和監理單位。

四、消防、保衞、治安管理處罰細則

為確保在施工過程中有一個良好的環境,加強消防、保衞、治安的管理,制定處罰細則。

1、私自隨意挪動、破壞消防器材等進行罰款50-200元。並按照原價的十倍進行罰款。

2、在施工現場、生活區、辦公區隨意大小便罰款50元。

3、在施工現場、生活區、辦公區無論在任何時間、酗酒鬧事,打架造成事端,根據情節每人罰款1000元。

4、出入大門必須佩帶胸牌或出入證件,認真接受保安驗證檢查等違者罰款100元。

5、出入大門必須服從保安和相關人員管理不服者罰款100元。

6、無論任何時間、地點、任何人不準咒罵保安和管理人員違者罰款50元。

7、在施工現場和生活區不準亂寫亂畫違者罰款50元。並把所寫的擦掉。

8、特種作業人員電焊工、電工、油漆工等必須有考試合格證書,持證上崗,否則罰款200元。

9、氣割、噴燈、使用明火作業等並按照用火制度規定執行,必須開用火證,否則罰款200元。

10、氧氣瓶、乙炔瓶不得混放明火作業必須保持5米,存放必須10米,不按照要求否則罰款300元。

11、倉庫、木工房等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等違者罰款500元。

12、倉庫、危險品附近照明燈不得超過60W,否則罰款200元。

13、下班後機械設備不斷電,不拉閘罰款100元,如造成損失,受到影響,按照原價的十倍罰款。

14、不在指定大門出入翻牆,不遵守現場管理制度每人罰款200元。

15、勞動者必須按照勞動法遵守執行,不準使用童工,違者罰款每人1000元。

16、在施工現場吸煙,亂丟煙蒂違者每人罰款200元。

17、分包方盜竊各種施工用品,生活區個人物品,公共設施等根據情節罰款1000元。重者重罰。

18、分包方員工、領導圍攻上訪甲方領導員工違着罰款20__元。

19、分包方不辦理胸牌、出入證件等每人罰款100元。

20、分包方所有車輛必須到總包方辦理車證,不準隨意亂停車,不服從保安指揮,違者罰款100元。

21、分包方單位和個人不準在生活區、辦公區、施工區居住家屬和小孩,違者每人罰款500元。

22、分包方在施工過程中,如特種作業等分包方須自帶滅火器材,進場時必須到總包方消防部門備案,否則歸總包方所有。

23、分包方食堂要保持清潔乾淨,不得食用國家禁用食品,如果造成食物中毒,一切費用由分包方負全部責任。總包方給予分包方罰款1000元。

24、分包方人員未經甲方有關領導同意,私自在生活區、辦公區做買賣違者罰款20__元。

25、夏季分包方員工、帶班人員不準光背,不雅觀出入公共場所,違者罰款200元。

26、分包方在宿舍內不準亂拉電線,私自增加電器設備(如電爐子、電熱毯、電熱器、熱水器、電扇)違者罰款500元,並沒收物品。

27、分包方所有車輛出入大門認真接受總包方保安檢查,並有總包方開出門證件蓋章後相關領導簽字方可出門。否則罰款1000元暫扣車輛。

28、因分包方原因造成着火事故,總包方給分包方十倍的罰款。

29、因分包方原因造成丟失、破壞、被盜事故由分包方負全部責任,總包方給予分包方罰款。

五、違約

1、達不到以上約定條件的總包方已但發現可要求分包方立即進行整改和補充完善,分包方應按總包方的要求進行整改和補充完善,直到符合約定條件。

2、因分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分包方承擔違約責任和經濟支出。

3、因總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總包方承擔違約責任和經濟支出。

六、本協議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上報監理單位一份、叁份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總包方(簽章): 分包方(簽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委託代理): (或委託代理):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消防保衞治安協議書 篇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保障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保證消防設備能正常工作,一旦發生火災,能真正起到自動報警和自動滅火的作用。根據國家消防有關規定,現甲方將公司內所有的消防設施的維修工作委託給乙方。為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互相配合,經雙方協商同意,特訂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維修的消防工程名稱:朗庭公館消防維修工程。

第二條:維修的消防工程地址:濱江區濱文路。

第三條:維修的消防工程範圍:

1、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2、 消防控制聯動系統;

3、 消火栓系統;

4、 自動噴淋系統;

5、 二氧化碳滅火系統(包括濃度報警系統);

6、 七氟丙烷滅火系統;

7、 應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統;

第四條:工程期限、費用及付款方式:

本次消防系統維修工期為二十天,自 20xx 年 月 日 起至20xx年 月 日止,維修單價按原簽訂的合同單價支付,費用為:整(大寫: 整),支付方式:工程竣工驗收後,支付80% ,竣工驗收三個月後,如無質量問題再支付剩餘的20%。

第五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雙方代表簽字,單位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有效期子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消防保衞治安協議書 篇3

發包方: (甲方)

承包方: (乙方)

甲方經招投標依法確定乙方為工程室外給水消防管網工程的承包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室外管網

1.2工程地點:

1.3工程內容:**小區內室外給水、消防、消防噴淋管網安裝

二、工程承包範圍:圖紙範圍內室外給水、消防管網、消防噴淋管網安裝施工。

三、承包方式:在雙方約定的範圍內包工包料,包機械,不包括挖填土方。

四、質量標準:

1、本工程質量必須達到一次性驗收合格 。

2、驗收標準:符合現行國家及當地政府的施工質量驗收規範及設計要求。

五、合同工期:本工程按現場實際情況,按甲方的書面通知開工,自開工之日起 天內竣工。計劃開工日期20xx年**月 日,計劃竣工時間20xx年**月 日。若在施工期間發生不可抗力、自然災害或其它原因導致工期變更的,工期相應順延、施工暫停或做其它調整,具體事宜雙方協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罰款 1‰ 元。

六、材料標準:乙方應嚴格按照工程設計要求、國家標準的規格型號、質量等級及投標書的約定採購工程所需材料。PE鋼絲網架複合管及PE普通複合管質量標準達到國標,規格型號按清單要求採購材料。

七、材料供應:所有材料乙方採購,所有進場主材須經甲方驗收檢驗合格並簽字確認後,乙方方能施工。如乙方未能及時通知甲方檢驗驗收主材,乙方自行施工,如甲方發現材料不合格,乙方無償返工,所有發生的經濟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八、工程價款的結算與支付

8.1工程款的結算

8.1.1本安裝管道工程造價:合同價格按乙方投標中標價為*元整(¥*元),報價為材料費、安裝費、機械費、打壓、清洗管道、試運行費及管理費、利潤、税金等費用。交鑰匙工程。

8.1.2結算方式:按實際完成工程數量和結算單價,增加或減少工程造價。甲方給定材料價格施工時甲方考察材料,所定材料價格超出±3%以內不調整,單價超出±3%部分材料,按實際到場價格結算。

8.2工程款支付方式:

8.2.1按照招標時雙方約定,在簽訂合同時,乙方向甲方繳納合同履約保證金叁萬元,主要材料進場後無息退回乙方。如甲方書面通知乙方開工之日起3日內乙方人員、機械未進現場,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合同履約保證金不再退回。

8.2.2工程完工後,乙方提供完整準確的竣工圖紙、工程檔案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7日內甲方組織有關專業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付總價的70%。工程結算完,春節前付至總價的95%,剩餘5%質保金,竣工滿一年無質量問題無息付清。

8.2.3甲方憑乙方出具地税機關正式發票支付工程款。

九、雙方權利和義務

9.1甲方權利

9.1.1負責工程管道挖填土方,並達到乙方施工條件。

9.1.2保證及時協調本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各種社會關係,解決應有甲方解決的問題及相關事宜。

9.1.2提供水源電源接駁點,水電費掛錶計量。

9.1.3組織有關單位對施工圖等技術資料進行圖紙會審,對進場材料及時驗收。

9.1.4派駐工地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材料使用進行監督,檢查隱蔽工程,按照合同約定及時組織竣工驗收並辦理工程驗收手續,負責對變更工程量簽證認可。

9.1.5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工程款。

9.2乙方權利和義務

9.2.1負責施工界區內乙方臨時設施的施工,制訂並實施安全保衞措施,確保安全。

9.2.2給土方施工隊伍提供技術服務,負責抄平放線工作。

9.2.3按雙方約定的範圍和要求,做好工程所需材料的採購、供應和管理,組織人員做好開工前的各種準備工作。乙方必須按照《埋地聚乙烯給水管道技術規程》CJJ101-20xx精心組織人員施工,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説明制定施工方案、技術措施,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竣工。

9.2.4對已完工程的安裝工程和設備,在交工前負責保管,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9.2.5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必須由甲方代表審核簽證後視為有效,工程完工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驗收資料。參加竣工驗收,辦理竣工結算。

9.2.6施工期間,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進行施工,所發生的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自己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工程保修工程:

保修期一年,自竣工之日起計算。乙方按照法律法規或國家關於質量保修的有關規定,對交付使用的工程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十一、 技術要求及相關標準

11.1相關標準

11.1.1室外管道的施工應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當地的相關規定。

11.1.2施工應符合國家標準圖集。

所有技術規範、標準應是現行的最新版本。當標準之間不一致時,應採用要求較高的標

《室外給水設計規範》GB50013-20xx 《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B50268-20xx

11.2相關要求

11.2.1施工管道坡度除應滿足施工説明及相關標準、規範外,還需參照施工現場實際情況滿足使用及後期維護功能需要。

11.2.2乙方應積極與甲方代表溝通確定施工方案,確保合格的工程質量。

11.3技術要求

11.3.1管道 (管道組成件和管道支撐件)安裝前應認真核對規格、型號、材質和外觀質量等。閥門應按規範要求進行強度和密封性實驗,其中安裝在主幹管上起切斷作用的閉路閥門,應逐個做強度實驗和密封性實驗。

11.3.2管道預製應根據測繪放線的實際尺寸,本着先預製先安裝的原則來進行,預製階段應同時進行管道的檢驗。

11.3.3埋地管道在安裝結束,隱蔽之前應進行隱蔽工程的驗收,並做好記錄。

11.3.4安裝室外給水管道時,不得用強拉強推強扭或修改密封墊厚度等方法來補償安裝誤差,管線安裝如有間斷,應及時封閉管口,管線上水壓試驗儀表取源部位的零部件應和管道同時安裝。

11.3.5室外管網施工工程應負責與室內的管路對接上,並且負責該段管道的試壓及清洗等工作。所有預留管道均用法蘭盲板保護好。

11.3.6.給水閥門井一般在管道和閥門等安裝完畢,並經分段水壓試驗合格後砌築,其井底標高應滿足閥門在井下操作的淨高要求,一般不小於1.20m。

11.3.7給水管、污水管、雨水管、強弱電管線交叉時,不允許有接口重疊,污水管等在上時,給水管應加套管,長度為交叉點的兩側各1.5m;污水管在下時,接口錯開距離不小於2m。 11.3.10所有地下管線系統在使用前須沖洗乾淨,生活用水管道水壓試驗後,竣工驗收前應按規範要求沖洗消毒。

11.3.8所有給水管在隱蔽之前必須進行壓力試驗,壓力管道宜採用液壓實驗並應編制專題方案,實驗壓力應按設計要求進行,當設計未註明實驗壓力時,應按規範要求進行。所有試驗須符合 《建築給水排水及採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

11.4管道敷設施工:

11.4.1施工時嚴格按照設計施工圖及相關施工規範組織施工。

11.4.2管道開挖前應根據施工圖要求進行實地勘察,瞭解管線地下埋設物情況,主動與其他施工方聯繫協調,解決好。排除施工障礙,對影響其它施工作業的施工段應有計劃組織施工。 11.4.3作好測量放線、測定標高、管溝坡度、開挖深度應滿足設計要求,做到定位準確。 11.4.4人工開挖管道,應作好放坡,土質鬆軟地段應做好邊坡支護工作。

11.4.5作好臨時排水設施,防止雨水沖毀管溝。

11.4.6在經常有人員通過的地段施工,管溝邊應設置護欄和設置有明顯的警示牌,提醒注意。 11.4.7管道敷設應符合設計、施工規範,施工應嚴格按施工圖及甲方要求施工。

十二、安全施工

12.1電源線外觀無破損,接頭規範防水。配電箱有防雨功能,總開關配三相或四相漏電斷路器、分開關配漏電保護斷路器、工作接零、保護接零,使用小型用電設備時應作到“一機一閘一保”。管道施工設備、切割機等用電工具必須有接地保護,設備使用必須配置相關的安全操作規程。

12.2乙方在管道溝作業時必須提前落實具體安全防護措施(安全防護措施、邊坡看護)後再進行施工作業。

12.3臨邊安全防護施工現場管道溝作業時須設置臨邊防護和臨時通道,以保證作業環境的安全,臨邊圍護採用紅白相間警示帶或多色三角旗警示帶。

12.4文明施工乙方應為所屬施工區域提供一個良好的施工環境,按照工完料淨場地清的要求進行現場清理,施工現場的各種材料擺放應整齊,有相關的規格名稱標示牌,放置在露天的材料要安排值班人員進行看護,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十三、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