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格式(精選24篇)

合同格式 篇1

合同號:_____簽訂地:_____

合同格式(精選24篇)

買方(甲方):_____

賣方(乙方):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年

第一條 產品名稱、數量、單價及交(提)貨時間

1、產品名稱:_____0#柴油。

2、乙方所提供的產品必須是中石油庫或中石油庫的符合國家標準的國標產品。

3、產品的單價為運到工地價格(含税、含運費)價格以當地中石零售價優惠1角錢為準。

4、具體交貨數量、交貨時間以甲方要求發貨通知為準。

5、結算數量以實際供貨數量為準。

第二條 質量標準 質量執行國家現行標準。並有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執行國家頒佈的新標準。

第三條 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_____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乙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約定,應及時告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異議後,應在2天內負責處理完畢,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四條 合同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_____

第五條 交(提)貨方式、地點:_____乙方從油庫運到甲方指定地點,甲方指定收料員驗收,由指定人員的單據作為結算依據。

第六條 運輸方式和到達工地的費用:_____乙方負責將柴油汽運到甲方指定目的地,運費包含在材料到場單價裏,甲方不承擔貨物運輸中的任何費用。

第七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_____如若雙方對油品質量有爭議,可對每次送來的油品留樣封存,交由有資質的檢測部門檢測。

第八條 結算方式(以人民幣為單位)、時間及地點結算方式:_____乙方提供柴油10噸止,餘下油款及時付清油款,如未及時付清餘款造成乙方斷油,後果由甲方負責。

第九條 付款方式:_____甲方以銀行轉賬或現金方式向乙方付款。

第十條 雙方的責任和權利:_____

1、乙方保證按時保質保量將貨物運送到甲方指定地點交貨,並聽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

2、乙方保證在供貨期限內不隨意調整價格,以雙方約定價格供貨。

3、甲方應提前1天通知乙方供貨數量,乙方應及時發貨,發貨時並時向乙方報此批貨的單價,乙方不能按照約定的時間交貨,應每天按逾期交貨部分的油價款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遇甲方施工條件、便道、不可抗拒的影響,造成乙方無法貨供貨的除外。如遇到柴油緊張甲方和乙方另行商定價格。

4、乙方所交貨物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乙方應當立即將不合格油品運出甲方工地,費用由乙方承擔,如沒有按甲方規定的時間運到指定地點的,因此造成的相應損失必須由乙方承擔。

5、乙方在貨物運輸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身負責。

6、甲方保證按約定及時將柴油款支付給乙方。

7、如甲方不及時向乙方支付柴油款,乙方有權停止供貨,交將該工地相應的設備作為抵押款(用挖掘機 型號作為抵押)。

8、甲方所屬0#柴油全部由乙方提供,不允許有第二家供油商介入本工地;如有發現第二家供油商介入本工地加油,乙方有權叫甲方把油款結算清楚,乙方有權自行解除合同,並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關於爭議解決方式的約定具有最高的效力,雙方以後發生的補充合同、結算單等涉及到爭議解決方式的,均不得對抗此約定。雙方與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本着長期合作,互相諒解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法向當地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1、因乙方供應能力不足,不能滿足甲方工地需求時,供應油品檢驗不合格經整改後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有權選擇其他供應商。

2、甲方工程結束貨款結算清後,合同自行終止。

3、因甲方無法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時,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十三條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合同格式 篇2

甲方有一套位於__________________的商品房,現委託乙方對該商品房進行室內裝修。該工程實行包工包料形式。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對該商品房的裝修進行設計(附相關圖紙及工程項目預算一份)。

一、工程名稱:室內裝修及水電工程。

二、施工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內容及工程量:本工程屬包工包料形式。施工項目以預算表項目為準,施工中如有漏報項目或增加項目,則按實際結算項目數量結算工程款。

四、工程總造價:按圖紙及工程項目預算表甲乙雙方暫定工程總造價合計人民幣約: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正(工程款不含税金裝修工程款以最終結算數量計算。)

五、付款方式:甲方應於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先付給乙方(工程定金)總工程款的30%___________元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水電基礎工程驗收合格後)支付總工程款的20%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泥水工程驗收合格後)支付總工程款的20%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木工工程驗收合格)支付總工程款的20%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年______月____(批灰工程驗收合格)支付總工程款的10%______________元)。

六、施工期限:從甲方繳交工程定金並水電開通之日起________天內完成。如因甲方改變設計方案、工程款不到位、甲方材料供應不及時或遇颱風、暴雨、火災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工期順延。

七、保修期:保修為年,保修期內屬工程質量損壞,乙方需無償保修。工程完工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簽定“工程移交報告和質量保修協議”(如屬人為損壞或天然災害問題,不在保修範圍之內)。

八、責任:

(1)、因甲方修改圖紙或變更施工方案而造成的工期未能按期完成及材料、人工損失等費用由甲方負責。若乙方在未經甲方同意下改變施工方案,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施工方案的變更以雙方簽定的變更項目為準。

(2)、甲方應提供具備施工條件的現場以及水、電源接口(水電費用由甲方負責,施工用設備由乙方自行負責),清除影響乙方施工的障礙物。並負責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費用由甲方負責)。

(3)、乙方需指定施工負責人,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能頻繁撤換主要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並保證施工安全、及防火安全,若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損失由乙方負責。

(4)、如由於甲方所選購的材料導致施工質量出現問題的,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5)、工程未經雙方驗收確認,甲方不能入住,否則示為甲方驗收合格,乙方只對甲方履行保修責任。

(6)、附工程的驗收標準(水電、泥水、木工、批灰部份)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簽字後生效,全部工程結算後自行終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格式 篇3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兩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丙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於________,________號的店鋪(原為:________)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乙方於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甲方訂金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甲方於處理完貨物後將店鋪交給乙方。如果由於甲方原因導致轉讓中止,甲方同樣承擔違約責任,並向乙方支付轉讓費的____%作為違約金

三、店鋪轉讓給乙方後,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鋪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

四、轉讓後店鋪的掛衣杆____個,衣架____個,褲架____個,模特____個,桌子____個,凳子____個,玻璃____塊全部________元歸乙方所有。

五、甲方在店鋪交給乙方時,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六、甲方應該協助乙方辦理該店鋪的工商營業執照、衞生許可證等相關證件的過户手續,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格式 篇4

甲 方(用人單位) 乙 方(職 工)

名稱: 姓名:

地址: 性別:

郵編: 年齡:

電話: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項目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山東省勞動合同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聘用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中試用期 個月,合同期限為 個月。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工作質量標準。

三、工資待遇

第四條 甲方按照日薪制支付乙方工資,即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天,可以獲得一天的勞動報酬。試用期內 元/天,正式聘用後 元/天。

第五條 甲方延月支付乙方工資。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七條 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五、勞動紀律

第八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應當做到:

(一)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

(三)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

(四)愛護甲方財產、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五)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計劃生育政策。

第九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六、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依法變更聘用合同。變更聘用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 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 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4.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經法定程序,並向勞動保障部門報告後,確需裁減人員的。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解除乙方的合同:

1.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不包括自傷、打架鬥毆、參與違法犯罪活動而致傷、致病),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 在試用期以內的;

2.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 甲方強迫乙方集資、入股或者繳納風險抵押性財物的;

5.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1. 甲方依法被宣告破產的;

2. 甲方被依法解散或撤銷的;

3. 乙方死亡。

第十六條 除第十四條規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本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延續聘用關係的,在合同期滿前雙方重新訂立聘用合同。

第十八條 本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合同自行終止。

七、違反合同的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

九、其他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蓋 章)

項目負責人 (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乙 方(籤簽訂日期: 章): 年 月 日

合同格式 篇5

甲方:

乙方:

鑑於:

1、甲方已取得上海市普陀區宜昌路66號夢清園林內原上海啤酒廠釀造樓自20xx年起20xx年的合法租賃權,並獲必要的資質(行政許可)及產權人許可,於上述物業範圍內經營壹號碼頭精品酒店會所(Pier One Boutique Hotel and Club)、西餐廳、酒吧、客房、Spa、遊船碼頭等項目,並許可進行合作經營或轉租經營;

2、乙方已取得經營賓館酒店必要的資質(行政許可),具有經營賓館酒店的專長,並已在上海市××路×號成功經營××酒店×年;

3、甲方同意,在承包期間,乙方可以用“××酒店”的字號經營甲方,但在乙方所有招牌、廣告、宣傳品等出現××酒店字樣或品牌標識的同時,應出現“壹號碼頭”及英文“Pier One”的字樣。本合同解除、終止後,甲方不得再使用“××酒店”的字號從事經營活動。

雙方同意,由乙方向甲方承包經營上海市普陀區宜昌路66號夢清園林內原上海啤酒廠釀造樓部分物業,經營××酒店,並就承包合作經營事宜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承包物業

1、承包物業位於二樓、三樓,建築面積約1700平方米。

2、承包物業包含的附屬建築物、固定裝修物和設施設備詳見附件清單。

二、承包用途和經營項目

1、承包物業用於經營××酒店(“營業項目”),經營項目包括××(在註冊範圍內)。

2、乙方的經營應符合物業作為精品酒店會所的定位。

三、相關證照辦理

甲方已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公共衞生許可證、特種行業許可證、消防驗收證明、環保等資質,並且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各項資質將持續有效(相應年審由甲方辦理,乙方配合,年審費用由乙方承擔),相關資質清單見附件二。

四、承包金、保證金和費用

本合同項下乙方應付的承包金由固定承包金和營收分成承包金兩部分組成。

1、20xx年8月10日--20xx年2月9日期間,每月固定承包金為人民幣八萬元,每月營收分成承包金以營業額分段提成方式計取,具體計算方式為:當月營業收入扣除人民幣十萬元所得金額可提成,其中所得金額在十五萬元以內的按10%提成;所得金額在十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內的部分,按20%提成;超出部分在二十五萬元以上的金額,按30%提成。

2、20xx年2月10日--20xx年8月9日期間,每月固定承包金為人民幣十萬元,每月營收分成承包金以營業額分段提成方式計取,具體計算方式為:當月營業收入扣除人民幣十萬元所得金額可提成,其中所得金額在十二萬元以內的按10%提成;所得金額在十二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內的部分,按20%提成;超出部分在二十五萬元以上的金額,按30%提成。

3、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承包保證金,保證金為人民幣300000元(大寫:叁拾萬元整),甲方收取承包金和保證金開具收款憑證。承包關係終止時如乙方無違約行為,甲方收取的房屋承包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應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4、甲方不承擔乙方的營業税、所得税或其他任何税項、成本費用或支出。

5、本協議項下乙方應付的物業管理費為8元/平方米·日,總計13600元/月。

6、物業管理費支付給甲方。

7、歸屬於本協議項下的物業或應由乙方營業項目承擔的水費、電費、燃氣費、電信費用、衞星電視費用、空調用費等,均由乙方承擔,並從共管賬户中優先支付。

五、承包金和保證金繳付

1、每月五日為付承包金日。乙方應在付承包金日向甲方支付當月的固定承包金,呈報上月營收並支付上月的營收分成承包金。

2、首期固定承包金和保證金應在本合同簽訂當日支付。甲方在收到乙方首期固定承包金前,沒有交付物業的義務。

六、營收確認

1、乙方使用××軟件系統實行自助開房、報價並自動進行客房出租記錄和房態監控。

2、雙方同意以該軟件系統的客房出租記錄和報價為依據確認營業收入。

3、營收金額是否預付或實付到帳,不影響營業收入的確認。

4、不在××軟件系統營收記錄範圍內的其他營業收入,應當計入會計賬簿並確認為本協議項下服務或商品提供當月的營業收入。

七、營收監控

1、乙方應自開始營業日起,向甲方開放××軟件系統,使甲方可以實時瞭解和監控乙方客房出租和營收情況。

2、甲方及其代表可以隨時對乙方的營收進行實時現場監察。

3、甲方的財務負責人或甲方指派的具有會計任職資格的人員,可以查閲乙方會計賬簿中有關營業收入的記載。

4、如果發現乙方有任何一項營收沒有錄入××軟件系統或沒有計入會計賬簿,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相當於一個月固定承包金人民幣十萬元的賠償,但不可歸責於乙方的除外。

5、甲方發現乙方的營收核算有誤時,有權要求乙方追溯調整。

八、專門賬户

1、甲方應為乙方在本協議項下的營業項目開設一個專門的賬户,該賬户受甲方監管。乙方在本協議項下的各項營業收入應及時繳入或劃轉入專門賬户。該賬户的印鑑設立為兩個,一個為公司財務專用章,一個為企業法人代表印章,由甲、乙方分別保管。

2、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如有需要對外以甲方名義發文或簽署合同、協議等,須先將相關文件送交甲方審閲,如確是乙方正常經營需要,並且不會對甲方造成明顯不利的經濟或法律責任,甲方應予三個工作日內蓋章。

3、營業項目所需的經營支出,可以由乙方在專門賬户中優先支出(但單筆金額大於5萬元的,或支出後賬户內餘額小於10萬元的應先徵得甲方同意,具體操作規定雙方另定協議)。

4、每月乙方從專門賬户中支付了税金、固定承包金、營業額提成承包金(此兩項劃轉甲方基本户)、營業費用、員工的薪酬福利費用,並且預留下個月固定承包金後,賬户中仍有結餘資金,該等結餘資金歸乙方所有。

5、乙方為經營用途所需採購物品,可從專門賬户中開支,乙方可將採購清單、發票和當月領用及庫存清單交給甲方備案及做賬。

九、承包期間

1、承包期間自20xx年8月10 日起,至20xx年8月9 日止,交付日為20xx年8月5日,起承包日為20xx年8月10日。

2、如果乙方於承包期間開始後6個月內提前解除合同,則乙方應支付甲方50萬元違約金;如果乙方於承包期間開始後12個月內提前解除合同,則乙方應支付甲方40萬元違約金; 如果乙方於承包期間開始後12個月以上至承包期結束提前解除合同,則乙方應支付甲方30萬元違約金。

十、物業交付

1、甲方應在約定的交付日將物業及附屬建築物、固定裝修物和設施設備交付乙方使用。

2、交付時雙方應共同查驗物業及附屬建築物、固定裝修物和設施設備,並在交接單上簽名蓋章。

3、乙方對物業及附屬建築物、固定裝修物及設施設備的數量、質量、功能、使用狀態等瑕疵的異議,應在交付時提出,或者,交付時無法及時發現的瑕疵,應在交付後的合理期間內提出,並經雙方確認後在交接單上進行記載。

4、交接單上沒有瑕疵記載的,視為完好交付。

十一、物業裝修和施工

1、乙方如需對物業重新裝修,新增或對原有固定裝修物或設施設備進行更新改造施工的,應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書面提交裝修或施工方案、設計圖、預算表、新增或更換的設施設備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廠家或供應商名稱等,並經甲方書面批准後方可施工。

2、乙方的裝修或施工事項涉及政府強制性規範或行政許可的,應符合該等強制性規範或取得該等行政許可。

3、物業裝修期間不停止計付承包金。

十二、物業維護

1、乙方應負責物業除酒店空調、熱水鍋爐和電梯外所有裝修物和設施設備及物件的安全、保養和維護,及時修復或更換損壞的裝修物、設施設備和物件,確保物業始終處於可持續經營狀態。

2、乙方應就不可修復或更換的裝修或物件損壞,按重置價格賠償,但因自然損耗造成的除外。

十三、物業返還

1、乙方應當在承包期間終止日或合同解除之日將物業及附屬建築物、固定裝修物和其他設施設備、物件返還甲方,返還時物業及附屬建築物、固定裝修物和其他設施設備、物件的數量、質量、功能、使用狀態等應與交付時一致。

2、乙方應結清應交納的甲方收入和各項費用。

3、雙方依約定程序履行物業返還交接手續。

4、乙方未及時返還物業的,承包期間終止日或合同解除之日後實際使用或佔用期間的佔用費用,按固定承包金人民幣十萬元的雙倍計付。

十四、不得轉讓經營

1、乙方應當自行經營本協議項下的營業項目,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或委託其他經營主體經營管理。

2、在互惠互利基礎上,為了雙方長期穩定合作,乙方在承包經營管理期間不排除可聯盟有實力資質的合作伙伴,但不得變更主體。

十五、違約責任

1、如果乙方欠付物業管理費或水、電、通訊等費用,則甲方有權採取斷電、斷水等措施,直至乙方補交全部欠付費用。乙方不得有異議。

2、如果乙方欠付承包金,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每日萬分之五的利率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如果乙方累計欠付承包金(包括固定承包金和提成承包金)的金額相當於1個月固定承包金,且時間持續滿1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沒收保證金,並繼續追討乙方欠付的其他款項。

3、鑑於甲方可對乙方營業收入提成,乙方不得擅自停業,否則甲方有權按每日2萬元營業收入乘以停業天數計算當月營業收入,並計取相應營收承包金分成。

十六、其他責任

1、甲方將提供電源、水源至計量表具進入端,出口端之後由乙方自行負責維護。今後雙方在水、電管線方面的責任劃分也以此為界。但移交時或移交後合理時間內(暫定30天)乙方發現出口端之後的管線存在問題的,並且乙方未做過管線更改的,甲方應負責解決。

2、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及本市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如有違反造成甲方的任何損失(包括甲方同意事項但因乙方未辦理相關審批而遭受的行政處罰),須承擔一切經濟和行政責任。

3、嚴格遵守甲方關於物業統一管理的各項規定。乙方及其僱員、代理人不得影響或干擾甲方對總體物業的正常管理。

4、乙方須對其僱員、代理人、訪客、建築安裝或裝修承包商、分包商的行為承擔連帶責任,對上述人員在物業任何部位的故意或過失行為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5、乙方必須遵守並使其賓客、訪客或被許可使用者遵守甲方制定的有關車輛停放的規定、限制,不得使其車輛隨意停放而阻塞物業的進出通道或其他公共區域。

6、若第三方因與乙方發生任何糾紛,而直接向甲方進行追索時(包括提起仲裁、訴訟),乙方須向甲方賠償一切損失及一切與此有關的開支及費用(包括但不僅限於仲裁費、訴訟費及律師費、差旅費等)。在遵守上述規定並得到甲方允許的情況下,乙方可按以下方式處理,並須及時通知甲方有關的進展及結果。

1)由乙方自行派員以甲方名義與第三方交涉、談判;後果亦由乙方直接承擔;

2)乙方自行出面解決並承擔責任;

3)若乙方委託甲方全權處理的,則甲方處理的結果,乙方須無條件同意並承擔責任,並負責甲方代為處理所發生的所有費用及開支,包括仲裁費、訴訟費及律師費、差旅費等。若甲方認為依法應對第三方直接承擔責任而發生的費用及開支或引起的所有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7、乙方特此同意,在下述情形下甲方對所發生的損失沒有責任,且本合同項下之甲方收入及其它費用不得減免或中止支付:

1)因對該酒店或建築進行維修保養,或按本合同約定程序對該酒店或建築進行裝修、增建或改建,致使公用設施臨時性停止使用,或導致該酒店的水、電、電話、傳真或其他有關服務或供應臨時性中斷,使乙方或其僱員、代理人及訪客發生損失的;

2)由於乙方或第三人的故意或過失行為造成損失或傷害的;

3)任何時間該酒店內的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失的(甲方或物業公司的保安人員、值班人員對物業提供的保安服務並不構成甲方對該酒店及其內部人員與財產的保衞責任)。

十七、聯繫方式

1、本協議主體之間根據本協議已有約定或實際需要發出與本協議相關的任何書面通知應按下述地址或傳真號碼發出:

甲 方:

乙 方:

2、任何一方變更上述聯絡方式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負有通知義務的一方承擔因怠於通知造成的任何損失和責任。

3、任何通知如直接交付,在交付時視為收訖;如傳真,在發出後視為收訖,但應有收件人隨後的書面確認;如掛號郵寄,在寄出五天後視為收訖。

4、除上述約定外,乙方根據本協議接收該承包物業後,甲方可將相關通知留置在該承包物業處即視為乙方收訖,日期從下一個工作日起算。

十八、其它

1、甲方在條件符合時與乙方簽訂本協議,期間的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協議與補充條款及附件相矛盾的部分,以補充條款及附件為準。

2、雙方在簽署本協議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協議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協議,另一方有權按本協議規定索賠。

3、本協議中的標題僅為參考方便而設,在解釋本協議時並無效力。

4、本協議所提到的任何當事人應包括該當事人的繼承人和受讓人。

5、雙方就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本協議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訴。

6、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7、本協議自甲方代表簽名並加蓋公章、乙方代表簽名或加蓋公章時生效。

8、本協議連同附件一式三份。其中甲方兩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格式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註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地址:

身份證號碼: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機構: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註冊號:

代理機構經當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號: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買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號碼: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_______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土地使用權劃撥批准文件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准文件號】【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規劃用途為

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暫定名】

__________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准機關為_______________,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現售商品房備案機關為_______________,現售備案號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在簽訂本合同時,已向買受人出示上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或其他有效用地證明文件)、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和白蟻預防合同及出賣人的營業執照、開發資質證書等相關證件的原件或複印件。

第三條 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經有權機關批准的房屋所在層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房號以附件一表示為準)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第_______________【幢】【座】_______________【單元】【層】_______________號房。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_______________,屬_______________結構,層高為_______________米,位於所在建築設計標高±0.000【地上】【地下】第_______________層。建築層數地上最高_______________層,地下

_______________層。

該商品房陽台為封閉式_______________個,非封閉式_______________個。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產權登記】建築面積共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共有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有關公共部位位置及共有分攤建築面積計算構成説明見附件二)。

該商品房所在建築採用的節能措施、指標見附件三。

第四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_____________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千

_______________百_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_萬____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____百_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_元整。

2.按【套】【間】【位】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____________

幣)____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____百_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_萬____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____百_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_元整。

3.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千

_______________百_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_萬____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____百_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_元整。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除上述購房款外,其他由出賣人代收的費用項目按以下標準、時間收取

第五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當事人選擇按【套】【間】【位】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雙方可在附件六另行約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商品房交付後,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均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其中任何一項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書面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款(含買受人向銀行按揭貸款部分的本金及已支付利息,下同)退還給買受人,並按_____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按以下方式處理:

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但共有分攤部分面積增加超過其合同約定面積3%的,買受人不承擔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

面積誤差比=(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合同約定面積×100%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六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如屬預售商品房,買受人應當按時依約定將房價款存入到指定的銀行預售款監管帳户上。監管帳户應當與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時申報的一致。

監管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管帳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購房款的_______________%,計(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千

_______________百_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_萬____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____百_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_元整。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購房款的_______________%,計(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千

_______________百_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_萬____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____百_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_元整。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購房款的_______________%,計(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千

_______________百_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_萬____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____百_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_元整。

3.其他方式

第七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_____________日,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__________日後,買受人在出賣人書面催告日後仍未支付應付款的,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該比率應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採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第八條 交付條件與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_______年月_______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同時符合下列各項約定條件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商品房經建設單位依法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竣工驗收合格和消防驗收合格;

2.該商品房所在建築物生活給排水、用電、管道燃氣、電信、有線電視、消防、郵政信報箱等設施達到設計要求條件;

3.小區內部道路、綠化、室外照明、消防、環衞及其他商業、社區服務和管理等公共配套建築、基礎設施按規劃設計要求建設完成。分期建設的,該商品房所在分期建設部分應按規劃設計要求全部完成,並與在建工程之間設置有效的隔離設施和施工安全設施;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上述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種方式處理:

1.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按逾期交房由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

2.買受人同意接收,出賣人支付買受人(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元違約金。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_______日內書面告知買受人的;

第九條 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_______日,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付款萬分之__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____日後,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書面通知到達之日起______________

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買受人已付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付款萬分之(該比率應不小於本條第(1)項和第七條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第十條 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下列經規劃部門批准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變更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户型、空間尺寸及形狀、朝向;

(2)變更小區總體規劃設計和基礎設施、公共配套設備設施;

(3)變更房屋節能措施及指標;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覆。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覆的,視同接受變更不退房。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書面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30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買受人損失的,出賣人應當給予______________合理補償。

第十一條 交接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八條規定條件已達到的有關證明文件原件,並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説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或要求收取本合同約定範圍以外的費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二條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該商品房在向買受人交付時沒有出賣人設定的抵押權、產權糾紛和其他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按時辦理本合同登記備案、按揭貸款、預告登記、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三條 出賣人關於室內分隔、裝飾、設備標準、節能措施及指標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室內分隔、裝飾、設備標準、節能措施及指標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_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節能設施差價。

第十四條 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後60日內,向當地房屋權屬登記機構辦理房屋所有權初始預登記,並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交付買受人。如因出賣人原因,買受人不能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後90日內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書面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同時按已付款的____________%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買受人已付款的___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經買受人書面委託,出賣人可向房屋權屬登記機構代辦權屬登記,相關費用等具體事項在合同附件六中另行約定。

第十五條 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商品房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住户不當使用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

第十六條 除附件二所列本幢計入分攤面積的公共部位外,以下其他公共部位和小區內公共場所的所有權屬全體業主:

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七條 買受人購買的該商品房僅作______________用途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建築屋頂、外牆、外窗(含天窗)的隔熱、保温結構和用途。買受人擅自改變的,相應法律後果由買受人承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承擔相應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八條 前期物業服務約定

本商品房項目由出賣人依法以【招標】【協議】方式選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提供前期物業服務,服務內容及質量標準等見合同附件四。

專項維修資金由買受人按有關規定繳交,計人民幣_______拾____________萬_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_百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元整,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前繳交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委託的商業銀行監管賬户上。

監管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管帳户:

第十九條 買受人已詳細閲讀並理解本合同附件四有關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和附件五臨時管理規約的全部內容,買受人同意由出賣人依法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按期提供前期物業服務,同意按本合同附件四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價格和方式交納物業服務費用,並同意遵守臨時管理規約。

第二十條 文書送達

本合同確定的聯繫地址為各類通知、文書送達的地址,如有變動應及時通知對方當事人和登記機構,否則造成相關通知文書無法送達的,將視同已經送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當事人自行承擔。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請求當地消費者委員會調解處理,或者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訴。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附件六),但補充協議中不得含有減輕或免除本合同中約定應當由出賣人承擔的責任,或加重買受人責任、排除買受人主要權利的內容。

雙方同意以下有關廣告、宣傳資料作為本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___頁,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出賣人份(其中房屋權屬登記機構辦理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時存檔壹份),買受人____________份(原件不少於一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份。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簽訂之日____________日內,由【買受人】【出賣人】向房屋權屬登記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請預告登記。

第二十六條 商品房預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由出賣人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辦理合同登記備案。

出賣人(簽章):______________ 買受人(簽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籤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籤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格式 篇7

甲方(出租方): ,註冊地址:,法定代表人: 。

乙方(承租方): 有限公司,註冊地址:,法定代表人: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土地 租賃 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出租標的情況

1、位置、面積、範圍:

出租地塊位於 市 區 ,面積約三千平方米(不包括地上現存房屋臨時建築一棟,約100平方米),具體範圍以本 合同 附件一之“地籍圖”為準;

2、自然狀況:該地塊為空地,已辦理臨時建築審批手續;

3、法律權屬狀況:出租地塊土地由甲方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使用權類型 ,土地用途 ,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地號 ,地籍圖號 ,出租地塊屬於該土地證部分土地,整體土地已向銀行抵押;

本 合同 出租地塊原出租給第三方,再該地塊上建有臨時建築約100平方米,乙方已知悉原 租賃合同 存在,甲方與原 租賃 人因本地塊 租賃合同 糾紛正在訴訟中商未結案,因此雙方暫不處理地上建築物,乙方僅在空地範圍內使用土地,甲方與原 租賃 人的有關法律責任與乙方無關。

4、附屬設施狀況:已通水電,工業用三相電源( V),用户名 ,水錶用户名 ,其他設施: ;

第二條 租賃 用途及期限

1、用途: , 租賃 期間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用途;

2、期限 年,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中免租期為 個月,即從 年 月 日起計收租金。

3、租賃 期滿如乙方有意續租,乙方應在期滿前一個月書面向甲方申請,由雙方重新協商訂立新 合同 ,如雙方在期滿前未就續租達成新協議,則 合同 自動終止,乙方應當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搬遷,並交回土地及建築物,逾期按照三倍租金計算。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實行分段計算:

前三年,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每平方米4元,每月租金一萬二千元; 第四年至第六年,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每平方米5元,每月租金一萬五千元;

第七年至第 年,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每平方米 元,每月租金 元。

2、租金支付時間:每月5日前支付當月租金,逾期按照每日月租金的百分之三加收滯納金,如乙方連續三個月超期付租金或拖欠租金兩個月,甲方可以單方解除 合同 。

3、租金支付方式:

A、現金,由乙方交到甲方,同時開具收據;

B、轉帳或乙方直接存款,甲方指定帳號為:。

C、如以支票或其他方式付款,需事先取得甲方同意,乙方必須確保當月5日前到帳,款到帳才視為支付,甲方開具收據。如果沒有書面委託,乙方不得將租金交給其他人,否則甲方不予認可。

第四條 租賃 押金

1、本 合同 簽定之日起五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 元,作為乙方履行本合同之保證金;

2、租賃 期滿或 合同 解除後,上述押金扣除乙方未付的租金、費用、滯納金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金等款項後返還乙方。

3、如乙方有違反本 合同 的違約行為,或乙方提前解除 合同的甲方有權沒收全部押金,乙方須在甲方沒收押金後十日內補交同等數額的押金,逾期拒不補交的甲方可解除合同 。

第五條 税費負擔

1、土地增殖税、出租土地的營業税、所得税由甲方向税務部門申報交納,其他税費不論是向甲方還是乙方徵收均由乙方負擔,乙方在該土地上進行生產經營或經甲方同意轉租經營所產生的任何税費均由乙方負擔;

2、乙方負責交納 租賃 期間所有的水、電、電話、網絡、電視、燃氣、物業管理、治安等設施安裝、維護、使用費用,以及因此而產生的違約金、賠償金等相關費用亦由乙方負擔;

3、乙方利用該土地搭建臨時或永久性建築、開辦工廠、倉庫、轉租或其他經營行為,以及因存在消防、安全等問題而被有關部門罰款、徵收費用,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4、上述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如被有關第三方或政府部門向甲方徵收,乙方應全額向甲方返還,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 地上建築及其他設施

1、乙方在 租賃 期間如需新建或改建房屋、蓬架或其他固定設施,必須首先取得甲方同意,並按照甲方同意的設計方案施工,如需經政府部門批准的乙方必須符合相關規定並辦理審批手續,由此產生的費用和法律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經營需要申請新裝或改裝水、電、電話、網絡、電視、燃氣等附屬設施,應當提前通知甲方,將有關文件報甲方備案,甲方對有關手續辦理給予必要的協助;

3、 合同 終止或因乙方違約而解除後,地上添附之建築物及固定的附屬設施歸甲方所有,乙方搬遷時不得拆除,甲方亦無須補償乙方。

4、乙方應當確保 租賃 期間建築物及設施符合消防、安全、環保等強制性要求,甲方有權檢查監督,如乙方不符合有關規定被政府部門責令整改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 合同 。

5、在合同期內,如發生政府徵地、拆遷或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造成建築物滅失,對於乙方建造的建築物的補償金、賠償金,按照未到期的時間除以合同期的比例歸乙方,其餘歸甲方。土地補償及其他補償、賠償均歸甲方。

6、如甲方單方違約解除 合同 或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 合同 ,根據乙方建造的建築物的原造價,按照未到期的時間除以合同期的比例甲方向乙方支付補償金,建築物歸甲方。

7、 租賃 期間有關建築物及設施的維護由乙方負責並承擔費用。

第七條 土地轉讓、轉租

1、 租賃 期間甲方轉讓土地及地上附屬建築、設施的,乙方無優先購買權,但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轉讓後本 租賃合同 在乙方和新所有權人之間繼續有效。

2、 租賃 期間乙方如需轉租給第三人應經甲方同意,本 合同 繼續有效,如因第三人的行為或轉租 合同 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3、即使甲方同意轉租,乙方給予第三人的權利不得超過乙方在本 合同 中的權利,租期不得超過乙方租期。

4、接受轉租的第三人的行為視為乙方的履行行為,乙方應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乙方不得以第三人的原因作為其違約的抗辯理由。

第八條 租賃物的交付

1、乙方支付全部押金後,甲方開具押金收據,乙方可以使用 租賃 土地。

2、本 合同 終止或解除後乙方應當在五日內向甲方移交,如乙方拒不搬遷,則每拖延一日按月租金的10%加收租金,甲方亦有權強制乙方搬遷。乙方可以取回辦公、生產設備,但不得拆除建築物及固定於建築物的設施,對建築物造成損害的須賠償甲方損失。

第九條 合同 的解除與終止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合同 , 合同 解除後有關權利義務由雙方協商確定。

2、如發生政府徵收、拆遷或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造成 合同 無法履行的,本 合同 終止,乙方須按照甲方通知立即辦理搬遷、交接手續,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違約行為雙方互不追究。 3、下列情況下甲方有權單方解除 合同 :

A、乙方連續三個月超期付租金或拖欠租金兩個月;

B、乙方未按照第四條第3項規定補交押金;

C、建築物及設施不符合消防、安全、環保等規定被政府部門責令整改,乙方經通知仍不改正的;

D、未經甲方許可乙方私自新建或改建建築物及附屬設施;

E、未經甲方許可乙方改變土地用途或私自轉租的;

F、乙方超過期限一個月仍未交納押金。解除 合同 的通知送達乙方時生效。

4、下列情況下乙方有權單方解除 合同 :因甲方原因該土地被第三方強行侵佔或被法院、行政機關查封,導致乙方無法繼續使用土地。合同 解除後按照本 合同 其他條款的約定處理, 合同 未約定的適用《合同法》等法律規定。

第十條 爭議解決辦法

對本 合同 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 本合同 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本 合同 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向乙方提供《土地使用權證》複印件一份,作為本 合同 附件。 雙方確認本 合同 履行過程中有關文書的送達地址為:

甲方:

乙方: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電話: 電話:

合同格式 篇8

出租方(簡稱甲方): 承租方(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 ,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租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該房屋每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整,乙方每 個月向甲方繳納租金 元整,並於每月的 日前交清。

四、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交納 個月的房屋租金作為室內財物押金,押金合同期滿後退還乙方。

五、租賃期間房屋的寬帶費、水電費、衞生費、房屋管理費、物業費由甲乙雙方均攤。

六、乙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及其配套設施、室內財物毀壞,應恢復房屋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

七、租賃期間,若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若乙方需要退租,也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退租當月房租不退。

八、租賃期滿或解除合同時,乙方需結清費用後退還房屋給甲方。

九、本合同如在履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通過協商解決糾紛。

十、本合同經簽字或蓋章後即時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如有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 承租人:

簽名: 簽名:

附:室內財物清單:

合同格式 篇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鑑於:

a.甲方為依法註冊的企業法人並依其法定經營範圍從事經營活動;

b.乙方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批准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

c.甲方的經營活動將會涉及各種法律問題;

甲方因業務發展和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決定聘請乙方擔任其常年法律顧問;乙方同意接受此聘任。為此,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1.乙方的服務範圍

1.1 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為協助甲方處理日常法律事務,包括:

1.1.1 以書面或口頭解答法律諮詢、依法提供建議或者出具律師意見書;

1.1.2 協助草擬、制訂、審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書;

1.1.3 應甲方要求,參與與甲方經營活動有關的談判,就其中的法律問題提供建議或意見;

1.1.4 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1.1.5 經甲方專項委託或授權代表或協助甲方,以訴訟或非訴訟的方式,處理甲方同其它中國公司、外國公司或外國政府組織以及個人之間的爭議;以及甲方委託的其它法律事務。

1.1.6 根據甲方經營的需要,對其有關事項的合法性進行審查,併為其出具法律意見書;

1.1.7 應甲方要求,講授法律實務知識,或視情況進行專門的法律培訓;

1.1.8 辦理雙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1.2 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控股、參股的子公司,異地分支機構和其它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

1.3 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涉及經濟、民事、知識產權、勞動、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專案代理事務,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長期投資、融資、企業改制、重組、購併、破產、股票發行、上市等專項法律顧問事務。

2.乙方的義務

2.1 乙方同意甲方聘請乙方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乙方保證根據工作實際進展情況和需要委派合格、資深的專業人員提供上述法律服務。

2.2 乙方保證在履行其義務時以本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和勤勉盡責的職業道德為甲方提供優良、高效和及時的服務。

2.3 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2.4 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後,及時完成委託事項,並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程。

2.5 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2.6 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祕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7 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2.8 本合同任何一方未經合同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

2.9 在徵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可為利於總體工作的完成聘用其他專業顧問。

3.甲方的義務

3.1 甲方應當及時、全面、真實、客觀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以及其他合理方便。

3.2 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的法律顧問費和相關費用

3.3 甲方指定專人為常年法律顧問的聯繫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通知常年法律顧問。

3.4 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4.律師費

4.1 作為乙方提供本合同所規定之專業服務的報酬,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該費用應按以下方式支付:

4.2.1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顧問費人民幣_________元,作為第一條第一款(1)、(2)項規定的服務(乙方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時間不超過小時)的報酬。

4.2.2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甲方應將該費用匯入乙方指定帳户。

4.3 此外,乙方依本合同第一條進行甲方委託的訴訟、仲裁、參加項目談判、翻譯法律文件,另行收費。收費標準可按案件標的的一定比例(如代理訴訟或仲裁)或按工作量及工作小時(如翻譯、起草合同、參加談判)計價,或按雙方協商議定的其它標準及辦法計收(如無另行商定,按附件收費標準的80%計收費用)。

5.工作費用

5.1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5.1.1 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5.1.2 _________市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交通費;翻譯費,複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5.1.3 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它費用。

5.2 乙方律師應當本着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6.變更及終止

6.1 作為本合同的附加,雙方可就甲方委託乙方的某一具體事項簽訂單獨的協議書或授權書,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作出更為詳細的規定,本合同的基本原則適用於上述協議書或授權書。

6.2 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須以書面形式進行,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任何修改或補充在簽字或蓋章生效後即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6.3 作為本合同的附加,雙方可就甲方委託乙方的某一具體事項簽訂單獨的協議書或授權書,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作出更為詳細的規定,本合同的基本原則適用於上述協議書或授權書。

6.4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認,可以解除本合同。

6.5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6.5.1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的律師的;

6.5.2 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6.5.3 違反第2.條所列規定義務之一的。

6.6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6.6.1 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6.6.2 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6.6.3 甲方逾期3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

7.違約責任

7.1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1.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嚴重違反第2.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7.2 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嚴重違反第2.條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向甲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7.3 甲方無正當理由延期支付或者拒絕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8.爭議的解決

8.1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8.2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雙方未能達成一致解決方案,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9.補償

9.1 如果由於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致使甲方委託的事項無法完成,則甲方對乙方的損失以合理的補償,補償額及辦法由雙方商定。

9.2 如果由於乙方的過錯,造成甲方損失的,則乙方應對甲方的損失予以合理補償,補償數額及辦法由雙方商定。

10.有效期

10.1 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10.2 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協議期滿後是否續簽,可於本合同到期前一個月由雙方協商並書面確認。

11.通知和送達

11.1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面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11.2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11.3 聯繫地址: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12.文本

12.1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格式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託乙方承包甲方的水電維修業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在水電維修工程中的權力和義務,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同意,就甲乙水電維修工程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維修內容、範圍及時間

甲方單位的所有水電設施的維修、安裝工作。時間: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二、維修承包費用

全年為________元。

三、雙方約定事項

(1)乙方負責甲方單位的所有水電設施的日常維修、安裝工作,並做好到交舊領新,隨叫隨到。

(2)乙方在維修前向甲方提供水電維修需要的材料清單,並註明所需要材料的品牌、數量、規格等。甲方接到水電維修清單後應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要的維修安裝材料,保證乙方施工。

(3)工程質量要求:乙方必須按照國家水電維修標準施工,所有水電維修安裝質量必須全部符合甲方要求,並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完成任務,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方能付款,否則不予付款。

(4)因甲方提高的材料質量問題或沒有及時提供材料,影響乙方施工者,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5)施工安全要求,乙方必須按照國家建築安裝規範要求進行施工,採取嚴格的安全防範措施,管理好一切安裝工具,在施工過程中特別注意安全,杜絕一切事故。因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不力造成事故責任以及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四、付款方式

每半年付款________元,年底付完。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合同格式 篇11

出租方: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 的房屋及場地,面積 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租的房屋及場地自行安排用途,甲方不得隨意阻撓和干涉。

三、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經甲乙雙方商定,租金的交納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後使用的方式,租金按年度計算,每年租金 元,共計人民幣 元,乙方於每年 月 日前交納給甲方。

五、租賃期限內甲方必須保證無其他集體或個人對乙方所承租的土地使用提出任何異議,如果出現上述情況由甲方負責處理,與乙方無關,如甲方處理不當而給乙方造成了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六、在租賃期內,涉及乙方生產經營所產生的税費由乙方承擔。租賃期內,若國家需要,按政策徵用土地,屬乙方在租賃後建設的建設及生產物,其補償完全歸乙方所有。

七、甲方應尊重乙方在租賃房屋及場地上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干涉乙方經營活動,乙方利用租賃房屋及場地所產生的一切成果全部歸乙方。

八、合同的變更或解除,如因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發生變化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或繼續履行將影響到甲、乙雙方合同目的的實現的,雙方均有權提出解除合同,如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影響到乙方生產經營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九、租賃期滿後,如乙方不再租賃,應交回租賃房屋及場地,乙方所建設施由乙方自行處理;如果設施移交給甲方,雙方應公平合同協商補償事宜。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合同格式 篇12

甲方:

乙方:

因甲方臨時彩鋼房需要拆除,經甲乙雙方協商,拆除工作由乙方負責完成。為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本着“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為確保安全、明確責任,經雙方協商簽訂安全管理協議如下:

一、甲方的安全責任

1:開工前應對乙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2:做好拆除前的斷水斷電工作。

3:設置警戒區域不準外來人員進入,預防事故發生。

二、乙方的安全責任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

2:必須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管理和指導。對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提出的問題必須及時整改。

3:施工前要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

4:設置警戒區域,派專人看護、指揮。

5:要制定拆除方案確保施工人員認真執行。

6:乙方必須杜絕違章作業,按次序拆除確保施工安全。

7: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安全事故及意外傷亡事故,由乙方負責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如發生安全事故必須在第一時間內通知甲方和上級有關部門。

以上協議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反,如有違反各自承擔責任。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單位蓋章:乙方單位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日期:日期:

合同格式 篇13

轉讓人:

受讓人:

見證人:

轉讓人和受讓人經平等友好協商,並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轉讓人在三亞市鳳凰鎮檳榔村委會官壩二組擁有一塊建設用地(土地性質詳見土地房屋權證),地號為26-01-794,用地面積697.02平方米,其中宅基地面積175平方米(以下簡稱該土地)。用地範圍的四至為:東至:符開清地界,南至:水溝,西至:符明華地界,北至:李福清地界(詳見土地房屋權證)。

第二條 轉讓人和受讓人一致同意,轉讓人將該土地的使用權以每平米 元的價格,將全部用地的697.0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受讓人,總轉讓款合計 萬元人民幣。

第三條 轉讓人同意在簽訂合同之日將轉讓的該土地及土地的土地房屋權證原件一併交付給受讓人。

第四條 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分 次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轉讓金。

第五條 本合同簽訂後15日內,雙方依《土地房屋權證》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該土地的四至範圍。受讓人應嚴格按本合同規定的四至合理使用土地,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境或設施,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第六條 轉讓人和受讓人均清楚轉讓的該土地根據我國當前的法律規定不得轉讓,也無法辦理相應的權證更名過户,雙方均自願簽訂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反悔。轉讓人承諾如其反悔,除10倍退還受讓人轉讓款外,並負責賠償受讓人在該土地上的所有建設投資;受讓人承諾如反悔,無權要求轉讓人退還轉讓款,並且在該土地的全部建設投資無償歸轉讓人所有。

第七條 本協議簽訂後,無論受讓人是否對該土地進行投資建設,該土地的全部權益及該土地上全部附着物均歸受讓人所有。

第八條 在下列情況下,轉讓人應當無條件配合協助受讓人辦理或實現該土地及土地附着物各項權益相關手續或權利憑證,且不再向受讓人收取任何費用。

1、受讓人在該土地上投資建設商業網點、公寓、住宅等建築物時,需要轉讓人配合協助的;

2、受讓人在該土地上投資建築完畢後,受讓人行使對該土地上全部建築物權益時,需要轉讓人配合協助的;

3、該土地使用權或所有權可依法更名至受讓人名下時;

4、該土地依法可變更為國有土地時;

5、該土地遇國家或政府徵收時,該土地及該土地上的全部建築物、構築物等附着物補償均歸受讓人所有,在取得補償收益時需要轉讓人配合和協助時;

6、受讓人在對該土地及其附着物行使其它權益時,需要轉讓人配合協助的。

第九條 甲方保證轉讓該土地使用權已徵得該土地使用權共有人的同意,並保證有權轉讓該土地的使用權。

第十條 本協議如有部分條款無效,但不影響其它條款的效力,且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遵照執行。

第十一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提交三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受讓人必須按本協議規定支付轉讓人該土地的轉讓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受讓人應當按應付轉讓款額的萬分之五向轉讓人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直至給付之日止。

2、轉讓人如未按本協議規定向受讓交付該土地及該土地權證的,每逾期一天,轉讓人應當按轉讓款總額的萬分之五向受讓人支付逾期交付違約金,直至交付之日止;逾期超過 日後,受讓人除有權向轉讓人收取違約金外,並有權解除本協議,轉讓人應當立即退還受讓人已支付的全部轉讓款。

3、轉讓人如未按本協議第八條規定,配合協助受讓人的,轉讓人除退還全部轉讓款外,還應當賠償受讓人的全部損失(以轉讓人違約所得為準)。

第十三條 見證人不僅對本協議簽訂進行見證,並保證轉讓人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全部義務。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所籤補充協議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由轉讓人、受讓人各執壹份,見證人各持壹份。

轉讓人: 受讓人:

年 月 日 年 月

見證人:年 月 日 日

合同格式 篇14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本場平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範圍及內容: 用地範圍內的土、石方挖、填、運輸(場內轉運)、碾壓、爆破。附金堂測量隊提供的用地紅線圖,由於該項目立項時使用的是我公司温江基地公司名稱,圖標中的工程名稱為“ ”,實指該合同用地範圍。

4、施工材料、燃油、機械及施工人員等均由乙方自理,並對其現場的安全負全責。

二、工程量核算與確認

1、場平設計標高:

a、靠節能大道部分標高定為絕對高程447.50米(絕對高程是以金堂測量隊提供數據為準,以下相同),面積為14402.6平方米,以下簡稱第一部分。 b、靠環保大道部分標高定為絕對高程448.8米,面積為57654.4平方米,以下簡稱第二部分。

2、工程量分別為:

a、 第一部分:場內挖方20792.7立方米(以下簡稱方)、場內填方38243.5方、邊坡挖方2354.4方、邊坡填方5148.9方。

b、第二部分:場內挖方183370.1方、場內填方146304.9方、邊坡挖方14739.1方、邊坡填方24021.7方。

兩個部分總挖方為221256.3方,總填方為213719.0方。

以上工程量均由 提供,聯繫電話 。如乙方對上述工程量有異議應在合同簽訂前提出,合同簽訂後視為乙方認同上述工程量。合同簽訂後除場平設計標高發生改變,否則工程量均不調整。

三、工程工期

開工時間暫訂為20xx年11月28日,實際以甲方開工令為準。工期為60天(自然天),如遇農曆新年或大雨、大風等不可抗拒自然災害,乙方應以書面的方式向甲方提出申請,工期可以順延。否則遲一天按合同總價的 %處罰,提前一天按合同總價的 %獎勵。

四、工程造價計算及付款方式

1、綜合包乾單價: 元/立方米 。

2、合同總價為: 大寫: 。

3、付款時間為工程完工並通過甲方驗收後三日內通過轉賬方式全額支付。

五、施工要求及驗收標準

1、施工要求:

a、乙方施工時應嚴格按照甲方所提供的設計標高、用地範圍進行施工。 b、乙方採用機械挖、填方時應安排經驗非富的且具備上崗資格的操作人員進行現場作業,現場應安排專人進行指揮,不得違章作業;當發現有荒墳或挖出地下埋藏物時應立即通知甲方,不得自行處理;臨近管道、埋地電纜處作業時應事先取得管線圖,並仔細研究後方能作業,如因私自作業挖斷電纜或管道的應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c、場平現場的施工管理由乙方主要負責,當發生農民鬧事、阻礙施工時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協調和處理周邊關係。造成停工情況達2日以上時,乙方可自行安排機械到其他場地作業,但必須在事情處理完成後1日內將原有機械重新安排進場。

d、場平時對邊坡的要求為:挖方區按 的坡度放坡,填方區按1:2的坡度放坡。

e、回填要求:填方區應分層回填、分層碾壓,每層的回填高度為0.6米,壓實係數應達到 ,此處的壓實係數是根據《建築地基基礎設計規範》GB50007-20xx中的要求而定。

f、石方需要爆破時所需手續由乙方主要負責辦理,甲方負責提供爆破時需由甲方提供的所有資料。爆破前乙方必須取得當地公安機關的批准,並由甲方簽發爆破令方能作業,否則乙方應承擔私自爆破所帶來的一切後果。

2、驗收要求:

a、場地平整完成後乙方就通知甲方對整個場平標高進行測量,標高誤差不得大於10mm,且挖、填方量不得大於300方。

b、邊坡應牢固,放坡線是紅線處起算,向池塘處的放坡線可以向紅線處擴展,但不得將土、石方棄於塘內。

c、回填區每層碾壓時均應通知甲方現場代表到場,甲方有權隨時對碾壓區進行抽芯取樣並做壓實度試驗,如檢驗達不到0.96的壓實係數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無償返工、甚至挖除重做,直至達到壓實要求。

d、除甲方特殊要求外,爆破後的石方粒徑不得大於1.0米,否則應進行改炮處理或採用破碎錘處理。回填區在設計標高以下1米時可以回填不大於1.5米粒徑石頭,設計標高1米以內時不得回填大於0.5米粒徑的石頭。

六、安全管理及責任

1、乙方在進入施工現場以前,要自行做好安全教育,並做好現場施工人員的安全交底工作,必須重視安全生產,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施工規範要求執行,杜絕發生重大傷亡事故。

2、施工現場必須要求1至2名專業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應帶袖標以做區別。

3、當發生安全事故時,應在第一時間搶求傷員,並通知甲方現場管理人員。事後應對所發生的安全事故做調查,並做到安全事故四不放過,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當事人和羣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未受到處理不放過,沒有制訂切實可行的預防措施不放過。

七、其它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單方違約,違約方賠償對方損失。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生效。工程通過完工驗收並支付完工程款時,合同自動失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身份證號:年 月日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合同格式 篇15

設備轉讓方(下稱甲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設備回購方(下稱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現經甲、乙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現轉讓 型號挖掘機 台給乙方,出廠編號分別為: 、 、 ,經乙方負責人及技術人員現場看機、試機後,甲、乙雙方達成協商價為人民幣¥ ,大寫。 乙方本着互相信任的原則預付現金人民幣¥ 元,於 年 月日將貨提出。如在訂金預付時間(上述時間)範圍內甲方把貨物處理給他人或其他原因不賣給乙方,甲方將承擔訂金的2倍作為違約金,賠償給乙方的作為損失。

(2)甲方出售該設備提供該挖掘機的出廠合格證、購機發票,進口設備提供進口報關單等合法有效證件手續。

(3)如該挖掘機是甲方偷盜或來路不明的,甲方將負全部法律責任。

(4)協議簽定前挖機的產權、債權、債務問題與乙方無關。如果引起糾紛所有損失由甲方負責。

(5)甲方若購機時在銀行按揭款未繳納完,私自出售給乙方後,銀行要追繳任何責任和尾款補清由甲方負責,如出售給乙方後,是甲方的原因,如:甲方尾款未付清造成GPS衞星定位系統鎖機後所造成的任何損失等誤工費均由甲方負責賠償。

(6)甲方在自己的場地上負責將該機設備安全裝上乙方的運輸車上。保證乙方順利離開,乙方將一次性付清餘款,簽定本協議後該機產權屬乙方所有。

(7)為了雙方共同遵守特訂立此協議。甲方需提供身份證複印件附合同上。

(8)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按手印後立即生效。

甲方姓名: (手印) 乙方姓名: (手印)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格式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權力,義務和經濟責任,經協調一致,甲、乙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以此共同遵守。

一、項目概要

項目名稱:

送貨地址:

二、設備、價格及有關説明

1、乙方提供的所有設備,其價格以及名稱、數量、規格等設備參數是經甲乙雙方共同審核確認的。

2、乙方提供的所有設備,全部按照國家最新頒發的標準制作及安裝。

3、甲方向乙方定購的廚房設備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整(此價格不包括煤氣表具、煤氣管道費用)。

4、設備運輸在本市內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外地運輸費用甲方自理。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後,甲方應即預付訂金款總金額的20%即人民幣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元整付入乙方賬號。

2、乙方將甲方定購的廚房設備送到加工區後,經甲方按清單驗收無誤後,三天內甲方應即付給總金額的40%即人民幣元整(¥:)元整付入乙方賬號。乙方在收到此款項後,次日組織人員進行安裝。 3乙方將甲方定購的廚房設備安裝調試完畢,經雙方組織驗收合格,甲方應即一次性付總金額的30%即人民幣元整(¥:)元整。

5、預留存款總金額的10%保修期滿後三天內付清全部尾款。

四、交貨即現場條件

1、甲方向乙方定購的廚房設備交貨期限為乙方收到甲方預付定金之日起日內。

2、乙方在收到甲方按上述第三條第二項支付貨款後即安排將甲方定購的廚房設備送到甲方指定的現場,並在工作日之內安裝調試完畢,遇期是違約。

3、乙方設備進場過程中,甲方應為乙方提供方便,如電源、照明、工作場地等。乙方的設備進入甲方現場後,乙方要按甲方要求對設備的擺放和負責保管,甲方提供方便。

五、檢驗與驗收

1、合同內設備安裝調試完畢後甲方應組織有關人員點火運行及驗收,驗收合格並正常使用後,甲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貨款。

六、服務

1、設備調試完畢後,乙方免費負責為甲方有關人員(1-3名)進行設備操作和維護的培訓。

2、乙方提供“鑫典”品牌的廚房設備質量保證期為一年(外購設備質保期按廠家保修卡期限保修),其中水龍頭,風機,發熱管的質量保修期為三個月。自合同約定的設備驗收完畢之日起一年內在正常操作使用下(非人為)造成的損壞及故障由乙方負責免費提供零件並維修。並提供設備,產品合格證書。

3、乙方為甲方負責終生維修,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維修責任和及時提供維修上門服務。

七、違約責任

任何乙方違反以上任何條款規定,即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除上述條款中特別規定的賠償方式外,按合同額的2%支付對方違約金。

八、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爭議,甲、乙雙方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在平等的基礎上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當地法院火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其他約定

1、合同附件經雙方蓋章或簽字,作為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雙方親自、蓋章,乙方收到甲方預付訂金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格式 篇17

(甲方):

(乙方):

為確保海口市迎春足球賽暨乙級聯賽的比賽順利進行,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願意將世紀公園一足球場做為該賽比賽場地,就租賃場地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時間(或場數)

自20xx年12月29日起至20xx年1月13日止,每天租賃一個足球場4小時(每天兩場球:14:00至18:00時或午19:00至21:00時,合計共22場球。具體見比賽安排表)。

第二條 管理費

管理費標準為:日場為500元/場,夜場600/場,合計人民幣11800元;管理費支付方式為轉帳,20xx年1月13日支付清100%。由於乙方原因未在約定時間使用場地的,管理費不退,場地不另行補償安排。

第三條 甲方權利義務

1、 負責管理期間對場地的衞生、用電、營業時間等方面監督管理。

2、 對乙方違反場地使用規定及協議約定的行為進行監督、教育、整頓、情節嚴重的可單方解除協議。

3、 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4、 除另有明確的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場地活動。

5、 如遇省、市政府或城建集團公司要求需要臨時使用場地,甲方有權優先使用場地;同時甲方應提前兩天通知乙方,併合理調整安排乙方使用時間。

6、 如遇到大雨、暴雨、不可抵抗的自然災害等,甲方有權停止場地的使用,另行安排乙方的使用時間。

第四條 乙方權利義務

1、 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協議約定的各項義務。

2、 應按照約定使用該場地,自覺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3、 應按期支付租金。

4、 應愛護併合理使用球場內的各項設施,造成損壞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5、 不得將場地出租、轉讓、轉借、出賣給第三方。

6、 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資料。

7、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和商業性活動。

8、 乙方使用場地期間的人身安全及財產安全,由乙方負責。

9、 如乙方違反了上述的條款,甲方將扣除乙方的保證金。

第五條 協議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1、 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兩次警告後未改正的。

2、 利用場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3、 在使用場地期間因乙方不文明行為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4、 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方,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場地的。

5、 逾期10日未支付管理費的。

6、 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7、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要提前解除協議的,應提前30日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

第六條 其他違約責任

1、 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免責條款及本協議第四條第5、6項約定的情形除外)或因設施故障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而又不及時修復的,應減收相應管理費或另行安排使用時間,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協議。

2、 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視為違約甲方將按照租金的20%收取乙方的違約金。

3、 此協議從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上一份協議自動終止,此後的一切事宜以此協議為準。

第七條 免責條款

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使雙方或任何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對方提出索賠要求。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協議項下放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節決絕,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簽約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2份,甲方1份,乙方1份。

第十條

雙方對協議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協議附件,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單方制定的規章制度也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協議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協議為準。

甲方代表 (簽字蓋章) 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格式 篇18

根據專利法第十九條二款規定,茲委託______(地址:______)

專利代理人______代為辦理

名稱為______的發明創造

申請 □發明專利

□實用新型專利

□外觀設計專利

授權上述代理人辦理,

□申請、審批、批覆程序中的有關事宜。

□異議程序中的有關事宜。

□無效程序中的有關事宜。

□其他有關事項。

委託人(單位或個人)______(蓋章或籤)

委託單位代表人______(蓋章或籤)

___年___月___日

注意事項:

1.本表應認真填寫,體應端正清晰。

2.表中的方格“□”供填表人在填寫選擇項目時使用,若有方格後所述情況,應在方格內標上“√”號。

3.受委託單位填寫在第一空欄內,要求填寫全稱。

4.專利代理人欄內應填寫在具體辦理該專利申請的人名,不得超過兩人。

5.如有超出所列代理權限的,可在其他有關事項欄目下填寫。

6.委託方是單位時,要加蓋公章,同時該單位代表要籤,委託方是個人時,要求本人籤。

合同格式 篇19

定做方(甲方):

承印方(乙方):

以下稱定做方為甲方,承印方為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充分協商,甲方委託乙方印刷印刷品,並達成一致條款如下:

一、加工承印印刷品的各項要求及價格明細

二、交貨時間,地點為甲方所在地。

三、付款方式:貨到一次性付款

四、驗收標準:按甲方提供樣品及要求製作,並以此為驗收標準。甲方對印刷品的具體要求按確認稿,保證工期、顯色清晰

五、違約責任:任何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應依法給對方賠償經濟損失。

六、雙方應按照合同所定時間交貨

七、本合同一經簽署即刻生效,中途停約扣除所需費用。

八、甲方應認真審該黑稿,如發現錯漏字應及時提出更正;甲方在黑稿上沒有審核出來錯漏字,在彩稿出樣後發現或更改全部方案,改版費由甲方負責。

九、彩稿校對通過簽字後方可印製,供貨期因甲方校對拖延日期,交貨期相應順延。

十、乙方負責為甲方省內發貨,貨款由甲方負責。

十一、定做方所帶有關資料明細:

十二、附則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地址:

電話:

代表簽字:

時間:

乙方(公章):

地址:

電話:

合同格式 篇20

本合同須聯同英國土木工程師學會(I.c.E)的合同通則一併使用.

該合同的印本格式可徑向倫敦SwiPgPu塔夫頓街羅姆尼大廈土木工程包工協會出版部索取。

釋 義

茲有工程總承包人註冊商標住址作為一方(以下簡稱總包人),分包人註冊商號住址作為另一方(以下簡稱分包人)達成協議,因有鑑於總包人已進入與僱主簽訂一總包合同,其詳細條款載明於附表一內,從而分包人得以知悉總包合同所載各條規定(其中有關總包人的價款詳細規定除外)並同意按附表二指明的文件所述項目履行,作為承擔總包合同工程的一部份,現於年月日雙方同意如下條款.

1.本分包合同(以下照此名稱)中,除另有註釋外,以下名稱分別具有特定的意義:

"總包合同"指其內容援引,載明於附表一內的合同.

"分包合同"指本合同以及其他附表二內指明的文件,但不包括可能附入此類其他文件的標準印刷條件.

"分包合同工程"系附表二內註明的文件上所敍述的工程.

"總工程系指總包合同內所確指的工程.

"僱主","工程師","工程師代表","建築工場""臨時工房"和"工地"各名詞分別按總包合同內特定的含義.

"價款"指附表三內規定為履行分包合同付給分包人的款額或由於分包工程更換調整根據分包合同應予付給的款額.

總 則

2.(1) 分包人應按分包合同的規定履行,完成,養護分包工程,務必做到總包人及工程師的滿意,所謂滿意必須合乎情理.

(2) 按第四條規定,分包人應提供勞務,材料,建造工場, 臨時工房以及為了履行,完成,養護分包工程所需的暫時或水久性質的一切設備.

(3) 除事先取得總包人書面許可外,分包人不得將本分包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利益轉讓他人,或將本分包工程的部分或全部再分包給他人.必須規定的原因是因為分包人常有未經許可擅自進行轉讓或收到按分包合同規定屬於他名下的若干款項.

3.(1) 本總包合同的各條規定,分包人應充分了解,確切明瞭,(但其中總包合同規定的總包價款,以及工程數量單內估算的單價等除外)分包人如需要時,可以徑自出費向總包人索取一份總包合同的原抄本.(價款不包括在內)

(2) 除分包合同另有規定外,分包人應如實履行,完成,養護其分包工程,務求不至因其關聯方面的節略而構成總包人的失職,無法履行總包合同規定的義務;分包人(除另有規定外)應負起並執行分包合同在總包合同相關聯的所有義務與責任.本條內並無任何可資構成分包人與僱主間合同關係默契的解釋.

(3) 由於分包人方面損害分包合約致造成總包人不能盡其責任,招致索賠,求償,訴訟,損失,費用等情,分包人應予賠償.

(4) 此處分包人須確認:由其損害,違反分包合同勢將導致總包人犯損害,違反總包合同的過失,從而對總包合同及其他負有損失的責任,此種損失與費用必須雙方同意認為是由於分包方失職造成的可能導致的後果.

4.(1) (關於提供和使用施工中架搭腳手架從略)

(2) 總包人應在工地提供第四附表內指定的建築工場及其他設施以利於履行完成分包工程……(其他從略)工地施工與通道

5.(1) 分包人按分包工程在工地施工時,必須遵循總包人同樣的工作時間,對施工規定的所有合理的規章制度,材料到達和運離工地的時間等.(其餘從略)

(2)總包人為使分包人能按分包合約順利施工,必須使分包人能進入工地的一部份或幾個部分,並使用該進入工地便道.但分包人不能認為因此而佔有控制工地的任何部

分.

(3) 分包人應允許工程師,及其代表,僱員,總包人在施工鐘點內方便進入分包工程處所,工地場所,以便進行材料的準備貯放.開工與完工

6.(1) 分包人必須在接到總包人書面指示十天以內進入工地開始履行分包工作,辛勤以赴,不得耽誤.但遇到情況完全出乎分包人控制之外或經由總包人指示批准者除外.但在本條本款約束下,分包人仍應在第三附表內所規定時間內完成分包工程任務.

(2) 在執行分包工程中,由於下列各點所造成的耽誤:

a. 由環境造成或突發事件(分包人對合約失職除外)使總包人得以延期完成總包工程.

b, 由於受命作分包工程的更改,調整一一但不能引用(a)款.

c, 由於總包人破壞分包合約.遇到上列情況,分包人有權要求延期完成任務,以昭公平.此處必須明確,本分款(a)引用的任何情況,在分包人有權延期完成任務一則,必須在如此的前提下進行,即分包人必須在發生阻障之初十四天內以書面通知總包人,並且所需延長的期限不應逾越總包合約內載明賦予的延長期限.

(3) 凡附表三內指明的幾個分包工程部分所需幾個不同完成的期限,在本條各款含意之內,它們必作為整體的分包工程看待.

(4) 本條並無任何牽制分包人在接獲總包人書面通知(如(1)分款提出的)以前任一時間到場開工以完成任務的含意.指示與決定

7.(1) 分包人在第八條約束,必須於接獲總包人的書面通知指示後遵從工程師及其代表有關工程改動的指示和決定進行工作,該項改動不論是否載明於總包合同內,都應遵從.由於遵從按照該項改變工作則分包人向總包人收費,得享有如同總包人按總合同向僱主方面收費的同等權利.再則,倘如工程師的指示和決定根據總包合同認為缺效或不當,分包人在執行其義務後(按第14條)得以向總包人索取其額外合理的費用.但由於分包人對分包合同失職導致的費用不在此列.

(2) 總包人對於分包工程具有發施號令與裁定的權力,尤如在總包合同規定下工程師對於總包工程的權力一樣,分包人有遵照執行的同等義務.並具有在總包合同規定下如同總包人同等的權利.所謂總包人的權力包括在任何情況下得以使用的權力,不論在總包合約規定下工程師曾否使用該項權力.

8. (1)分包人務須按照下列情況更改,增添,節除其分包合同的工程:

a, 根據總包合同所規定的工程師指示,並經總包人以書面通知加以證實的事項,

b, 由於僱主和總包人協商同意,經由總包人以書面通知的事項.

c, 經由總包人以書面通知分包人的事項.

本條所指工程師在總包合同下發出對分包工程的任何有效指示而構成分包工程的改動,必須由總包人(按a款)證實者才能作為分包工程的改動依據.

工程更改

(2) 凡直接發自僱主,工程師有關分包工程改動而未經證實的指示,分包人不應予以遵從,倘若分包人接有此類直接的指示,必須立即通知總包人的代理人員或總包工程的領班.倘如接獲的是直接的書面指示,也須繳付給他.分包人只有在接獲總包人的書面指示下,才應遵從辦理,該項書面指示總包人必將盡速送到.

(3) 除上述情況外,分包人對分包工程不得作任何更改和變動.工程更改部份的估價

9. (1)所有分包工程,經授權更改部份的估價應按本條,並根據附表三內所列款額加以增,減調整辦理.

(2) 關於受權更改工程的估價應按照分包合同內類似工程的單價壘算,倘其中無此單價,或其中單價不適於引用,另估的價額必須公平合理,所謂估價的公平合理應參照總包合同內相同更改工程的估價為準.

(3) 分包工程經授權更改亦即構成總包合同工程內容的更改,這項更改須由工程師加以檢驗測量,應認為分包合同內的價格須視檢驗測量結果作為更改工程價格計算的依據.工程師檢驗,測量時總包人應允許分包人到場參加,在總包合同下進行此種檢驗測量亦包含分包合同工程更改的部份,亦應據此估價.

(4) 除本分包合同附件“工程數量清單”明顯載明有相反的規定外,該單內載明的工程數量並不作為對分包人完滿地完成工程數量的限制.但實際完成較單內規定的超額部份須加以檢驗測量,照例估價,其性質與工程受權更改的完全相同.務須對附表(3)內原定價款作必要的增刪.

通知與索賠

10. (1)在總包合同3條涉及的總體利益不受損害的前提下,按總包合同規定總包人必須向工程師或僱主遞交統計報表,帳目,通知;

同此.分包人也應向總包人遞交書面的統計報表,帳目和通知以便於後者履行合同義務,上述書面文件務須儘早遞交俾使總包人有充分時間並及時地遵守履行合約職責.此項約定旨在於分包人常以不瞭解(他應該瞭解的)情況為由.要取得原諒.須知此種統計報表,帳目,通知以及他的報告正是總包人所需要的.

合同格式 篇21

土地方: (以下簡稱甲方)

投資方: (以下簡稱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同意,由甲方提供土地,乙方提供資金共同開發修建多層住宅樓,秉着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則,在自願誠信的前提下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名稱:多層住宅樓

二、工程地點:懷化與芷江交界地

三、工程建築:房屋結構:磚混結構

四、聯合建房分成方式:

1、甲方所分房屋面積(住房)共為480平方米為甲方所有,其餘全部歸乙方所有(在480m2內,上下允許相差10m2以內),反之多餘部分或不足部分均按1200元/m2補差價給對方,房屋面積計算方式為:每套房子的邊對邊外加公攤面積。

2、土地分配:如土地徵用,甲乙雙方聯合所建房屋滴水內的土地面積,均按建築總面積,由甲乙雙方按各自分成的房屋面積計算分配所有土地徵用款。

3、甲方所分房屋户型,從下到上或從上到下一個樓梯間上頂,而後依次排列,不能從中挑選。建房設計圖出來後由甲方確定所需户型。本次確定户型後不能更改,如需更改需經乙方同意。

4、房屋的歸屬權甲乙雙方互不干涉。

五、交房時間:二年,自動工之日起計算工作日,除特殊情況外,如: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連續3天以上的雨天或政府部門原因可順延工期。

六、甲乙雙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提供土地:懷化與芷江交界處 有一塊空地約 1200平方米 ,旁邊另加那一塊小地約30平方米。全部交給乙方進行開發修建多層住宅樓。

(二)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處理村、組及四周鄰居關係,負責處理鄰居之間的土地間距關係及費用。

(2)甲方負責搬走青苗,與乙方無關。

(3)所建房屋一至七層的政府關係及費用,及執法部門打壞東西或損壞房屋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甲方應派專人在工地看護,積極配合乙方工作順利進行。

(5)甲方必須在乙方的每份購房合同書上簽字認可。

(6)如因甲方跟村、組及四周鄰居關係處理不當或因四周圍間距界線劃分等引起的糾紛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施工或停工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2、乙方權利及義務

(1)乙方提供本工程的全部建房資金及本工程設計繪圖,機械設備及工程技術人員和施工人員。

(2)第一層為框架廠房,無門面,如有需要最多一至二個。

(3)主體為磚混結構,房子外牆一面為瓷磚飾面,另三方為水泥拉毛,室內頂、牆為水泥拉毛,樓頂蓋瓦,住房高度為3米包板,進户防盜門,室內無任何裝修。窗户材料為鋁合金,樓梯扶手為不鏽鋼。樓梯間安裝一副不鏽鋼大門。

(4)水電進户安裝

水進户只安裝一個球閥到廚房或衞生間。電線的主線進户為6mm2銅線,國家標準線。

水、電上户安裝分表費用甲方所分房屋由甲方自己負責。

(5)抓好工程質量,強化施工安全。

(6)如因資金不足等屬乙方人為原因造成的停工或停建不能按時交房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除政府部門原因外)。

七、甲、乙雙方共同共同遵守以上協議,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如有違約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違約方負責賠償。(因為本房產本身就是無證房產、屬違章建築,如政府禁止開發無證房產,違章建築,利用關係或費用都無法修建時,不作違約處理)。

八、未經事宜,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格式 篇22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團隊)

甲方為配套四川省汶川羌人谷文化旅遊項目組建了“ 餐廳廚房”,為了使“ 餐廳”更好地服務於該旅遊項目決定對外發包“ 餐廳廚房”。乙方團隊具有經營餐廳廚房和組建大廚團隊的經驗和能力。現甲、乙雙方就四川省汶川羌人谷文化旅遊發展有限公司餐廳廚房承包事宜經友好協商一致,特達成如下承包協議:

一、乙方的承包團隊

1、乙方的承包團隊為16人。其中:總廚打荷 3 人,砧板 3 人,麪點 2 人,涼菜 2 人,籠鍋 1 人(含員工餐師傅)。

2、乙方的承包團隊的工資、保險及福利待遇由乙方自行在收取的贏利中解決。

二、餐廳廚房的承包內容:

(一)餐廳、茶房內所需的所有菜品、茶點、小吃等食品的製作、管理;廚房環境衞生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及廚師的日常工作管理、食品衞生安全管理:根據甲方的旅遊需要配製新食品、研發當地特色菜品、風味小吃。

(二)乙方團隊的制度管理;

乙方應按甲方的需要制定管理和服務制度。以保證旅遊客人的實際需要。

(三)餐廳廚房的承包形式為勞務性質承包。

三、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暫定為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承包期限屆滿如需繼續承包時,雙方均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承包合同。

四、業務保證

餐廳廚房的業務量由甲方負責。甲方保證乙方每月不少於人民幣 元整(大寫: 人民幣整)的贏利收入。不足部分由甲方補足。餐廳經營正常後,為激勵乙方,可參照營業額實行營業額提成給乙方,具體提成方案甲乙雙方另行商量。

五、甲、乙雙方的權力與職責:

(一)甲方的權利與責任

1、甲方應根據餐廳經營的需要,確保廚房各類原材料供應的及時性,並保證原材料的數量和質量。部分原材料的供應若由乙方負責採購,乙方提前向甲方有關部門申報原材料的進貨渠道、數量和價格,經甲方批准後採購。

2、甲方為乙方人員提供食宿、牀上用品及統一訂製工作制服,若乙方人員丟失或損壞工作制服,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人員住所內所發生的水電費用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

4、甲方根據國家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衞生健康、環境保護等法律、法規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勞動保護設施和用品,保障乙方人員的工作安全和身心健康。

5、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贏利資金,不得拖欠,工資定為每月10日發放。

6、甲方定期為乙方人員進行身體健康檢查,相關的檢查費用由甲方承擔。

7、甲方對乙方不勝任工作崗位或患有不宜工作崗位疾病或不遵守甲方管理制度的人員(包括乙方團隊人員),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辭退。

8、乙方人員須自覺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若發生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浪費原材料等現象而給甲方利益造成影響和損失或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給甲方造成損失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觸犯法律的,同時送交司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二)乙方的權力與職責:

1、乙方團隊人員必須技術精湛,同時持有相應的上崗操作證;

乙方所有上崗人員必須身體健康,不得患有傳染性疾病,且須持有相關部門的健康證明。

乙方若對團隊人員進行調整時,須事前書面報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

2、乙方須開源節流,在保證菜品數量和質量的前提下,努力做好廚房各類菜品的成本控制工作,並達到甲方規定的成本控制目標(即各類菜品的毛利率要求達到 %以上,包間不低於60%、零餐不低於45%)。若菜品的毛利率達不到,甲方將按所差數額(即所差毛利率比例乘以當月營業額)的 %扣減乙方的贏利保證基數。

3、乙方應根據餐廳的經營情況和顧客的反映,每週定期召開一次菜品研討會議,邀請甲方管理人員參加。在確保現有的菜品質量的同時,要不斷推陳出新,推出餐廳特色菜和品牌菜,要求每月新菜品的開發率不低於菜單上菜品總額的10%(菜品出品應按標準食譜標準執行)。乙方應結合節假日和季節變換及餐廳的特殊情況,適時推出各類時令菜和節日菜品種,不斷滿足各類不同顧客的要求需要。

4、因乙方廚房菜品質量問題或乙方其他原因而遭到客人投訴或退菜時,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承擔。

5、乙方人員的應經常保持個人衞生,着裝要求整潔,儀表端莊、大方,不得有不良的衞生習慣。乙方應做好食品衞生工作和工作場所內的環境衞生工作,不得使用黴變、腐敗的原材料製作菜品,若因乙方內部管理問題造成客人食物中毒或受到防疫部門的處罰,所造成的責任和損失概由乙方承擔。

6、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若因乙方內部管理不善而引起廚房火災或因違反操作堆積而發生的一切安全責任事故(包括個人違反操作程序和規則引發的安全事故)及損失,概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人員因個人身體健康原因患病或患有非職業病而發生的醫療費、住院費等,概由乙方人員自行承擔。乙方人員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內確屬因工受傷(發生工傷事故與本人有直接責任或間接責任以及由第三者導致的除外)所發生的醫療費用、住院費用等,可據甲方有關部門和領導認定審核簽字確認後由甲方予以報銷。

7、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為乙方人員辦理基本五險的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8、乙方須自覺遵守餐廳的經營作息時間,自覺、主動愛護甲方財物,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機密。

9、在不影響餐廳正常營業的情況下,乙方可合理安排乙方人員每月輪流休假四次,乙方人員的休假時間及批准,由廚師長決定報餐廳領導備案;廚師長的休假必需經甲方同意(輪休期間的往返路費自行承擔)。

10、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對乙方人員進行管理和業務方面的培訓。培訓由甲方安排,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其他事項:

1、若雙方任何一方提出要求中止本協議時,均須提前一個月告知對方。乙方中止本合同時,應在甲方落實好廚房工作人員時方可離職。任何一方違約,需向守約方支付2萬元(貳萬圓整)的違約金並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後另在補充協議內予以明確。若發生爭議,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訂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承包期限屆滿即失效,協議內容經塗改者均無效。

4、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格式 篇23

甲方:

乙方: (承包人)

本合同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過雙方友好協商,就有關乙方承包甲方運輸車輛開展商品車運輸業務事宜,達成如下內容:

一、 承包方式

1、 乙方(承包人,以下均用乙方)自願承包甲方車輛用以開展商品車運輸業務,甲方(上海載德物流有限公司,以下均用甲方)提供自有車輛,供乙方使用,乙方按甲方的調度安排運送商品車,雙方按簽訂的比例分成。

2、 在承包合同簽訂的期限內,車輛所有權歸甲方,乙方根據承包合同的規定享有車輛使用權。

3、 乙方一次性向公司繳納履約保證金元,大寫: ,保證金用於擔保乙方在承包過程中對甲方造成的損失及違約金。該保證金在承包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 7個工作日內,由甲方結算之後無息退還給乙方。

4、 乙方及其聘請的駕駛員必須服從甲方調度和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 車輛的交接與收回

1、 1、 在車輛交接時,甲乙雙方應仔細檢查車輛及相關證件,對車輛及隨車工具、各種配置、附件的相關價值在車輛交接單上予以簽字確認。

2、 2、 乙方交回車輛時,應按規定內容完整的交回車輛及相關證件、隨車工具、各種配置等附件,若有損壞或者缺失則按公司車輛交接的相關規定照價賠償。

3、 3、 在車輛交接前,甲乙雙方必須對全車輪胎進行估價,並達成一致,收回後,按原估價退回。

三、 費用分擔

1、 甲方承擔車輛固定成本費用、GPS安裝及服務費。

2、 乙方承擔除上述甲方承擔費用以外,車輛營運過程中產生的包括油費、路橋費、修理費、路途罰款、車輛保險、綜合檢費、二級維護、年檢等費用。

3、如果乙方發生交通事故,按交警出具的責任認定書及法院認定的事故事實認定責任,交通事故中甲方、乙方應承擔的費用(包括事故賠償費用及處理事故產生的費用)首先由保險理賠,保險賠付不足部分按以下標準劃分(前期資金由甲方墊付)。

A、乙方全責:乙方承擔100%費用,甲方不承擔費用;

B、乙方主責:乙方承擔80%費用,甲方承擔20%費用;

C、乙方同責:乙方承擔50%費用,甲方承擔50%費用;

D、乙方次責:乙方承擔30%費用,甲方承擔70%費用;

E、 乙方無責:乙方不承擔費用,甲方承擔100%費用;

若發生商品車質損事故,與掛靠、外協處理方式相同。

四、結算方式

1、分成比例:以一個結算週期內,乙方完成運輸業務總的運費為基數,按承包車型分定:

A、8位車, 公司提10%

B、9位車, 公司提14%

C、10位車,公司提15%

D、11、12位車,公司提18%

E、裝航母板,公司提25%結算週期與外掛外協週期相同。

2、承包期內,甲方採用不固定運價方式,與公司發運外協板車運價相同。

3、乙方出車時,甲方提供此次出車50%的運費作為出車款,出車費用由乙方自擔,剩餘費用在結算週期結算時計算支付。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在承運過程中,不能為甲方代支付任何費用,如有特殊情況,必須經徵得甲方相關部門同意後,才可代支付相關費用,在代支付費用後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該費用的合法票據予以報銷。

五、特別約定

1、若乙方不能按照公司統一安排完成運輸任務,乙方支付甲方違約金500元/天。

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執行公司指派或安排的合理運輸任務。

3、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擅自在甲方分配或安排業務以外承接其它運輸業務,一經發現,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以按甲方相應業務運費的的3倍計算,甲方無此項業務的以市場相應業務的運費三倍計算。違約金數額不足5000元,按5000元計算。

4、一切車輛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車輛維修費用按未承包前6個月車輛維修平均費用計提,公司強制維修、保養。

5、車輛在途中任何事故,必須及時通知公司,根據公司指示作相應處置,不得擅自行事。

6、乙方必須24小時手機開機,以確保公司隨時可以聯繫,如有違反按駕駛員規定執行。乙方必須按時到達業務室指定地點裝卸商品車,確保車輛到達時完好無損交予收車人,同時按公司規定及時交回車輛交接單等相關手續。

六、乙方與甲方屬承包與被承包關係,無勞動關係。

七、承運整版國產車輛運價不等同於進口車輛運價,甲方只收取運價的11%開票税收,剩餘運費歸乙方所有。

八、乙方出現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構成違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直接及間接經濟損失,甲方可以從應付乙方運費中抵扣,不足部分從乙方交納的履約保證金中扣除:

1、未按期繳納本合同規定的各種費用;

2、違反本合同規定其他條款和義務;

九、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及損害賠償等全部責任關係,在本合同到期後將繼續按本協議條款處理,直到處理完畢;

十、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止,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經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甲方: 乙方: 簽章 簽章

日期: 日期:

合同格式 篇24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買房: (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並自願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甲方所售房屋位於____區麥架鄉下堰村陰陽寨皂角旁(劉家門口),房屋佔地面積約為211.2平方米,院子佔地面積約為100平方米,房屋為三屋樓,一樓為4個門面,

2、3樓為套房,中間有樓梯間,房屋總面積約為700平方米,一樓門面為框架結構,

二、三樓住房為磚混凝結構,

二、三樓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房屋價格及其他費用: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總金額為人民幣壹佰壹拾萬元整(___);

第三條:付款方式: 簽訂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特別約定:

1、因乙方所購房屋為農村集體土地上建築。該房屋買賣過程中所發生的交易或過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員會同意或有關部門審批的手續問題,甲方應當積極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決妥善。若因此引發相應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

2、如乙方所購房屋以後可以辦理房產證時,甲方應予以積極配合,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第五條: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六條:今後如房屋重建,甲方應承認乙方的住房面積。如國家徵地,土地賠償及住房面積賠償均歸乙方所有,甲方負責積極配合;

第七條:本合同簽訂之後,房價漲落,買賣雙方不得反悔;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本合同附

二、三樓平面圖;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甲方(簽印):_________ ___ 住 址(工作單位):聯

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印):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

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