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合同示例

發包方(甲方):

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合同示例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承包範圍:以預算所列單項為準,增加項甲乙雙方在施工工程中商定。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開工,於年月日竣工。

1.7、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

第2條甲方工作

2.1、開工前2天,甲方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及電訊等設備,並説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2.2、指派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聯繫方式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2.3、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

第3條乙方工作

3.1、參加乙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説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3.2、指派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聯繫方式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3、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説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4、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築物、設備管線、古樹名木不受損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衞和垃圾消納等工作,處理好由於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周圍單位(住户)的關係。

3.5、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4條關於工期的約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徵得乙方同意,並支付乙方趕工採取的措施費用。

4.2、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4.3、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第5條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説明、設計變更和《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等國家制訂的施工及驗收規範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5.2、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應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費用。

5.3、由於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5.4、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5、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日曆天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5.6、如工程竣工後,甲方未驗收而投入使用,則視為驗收甲方驗收合格。正式進入維保期。

第6條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6.1、雙方商定本合同採用可調價格:

可調價格:按照國家有關工程計價規定計算造價,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調整和竣工結算。因本工程是拆除重新裝飾工程,為節省造價存在很多不確定因素,工程量以現場實際發生的具體工程量為準,主要材料價格以工程預算書報價中材料價格為參考價格,人工費、輔助材料價格參照河北省造價信息。

6.2、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分次,按下表約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結算時一次結清。

6.3、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14天內審查完畢,到期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並在7天內,結清尾款。

第7條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

7.1、本工程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1設備,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凡約定由乙方提貨的,甲方應將提貨手續移交給乙方,由乙方承擔運輸費用。由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了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對工程造成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經乙方驗收後,由乙方負責保管,甲方應支付材料價值5%的保管費。由於乙方保管不當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7.2、凡由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8條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8.1、甲方提供或由乙方設計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説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範。

8.2、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築安全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他相關的法規、規範。

8.3、由於甲方確認的圖紙或作法説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1消防條例和防火設計規範,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8.4、由於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9條獎勵和違約責任

9.1、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設備及現場堆放的傢俱、陳設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9.2、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9.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9.4、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9.5、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10條爭議或糾紛處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作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10.2、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不在本合同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11條附則

12.1、本工程需要進行保修或保險時,應另訂協議。

12.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後自動終止。

12.4、附件

(1)建設工程預算書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代理人: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電話: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