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補充協議(精選23篇)

合同補充協議 篇1

甲方: 乙方:

合同補充協議(精選23篇)

鑑於:

甲方和乙方於    XX年一月九日共同簽署的《合同》,合作一年多以來,雙方能夠認真履行協議各項義務,信守承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雙方一致同意繼續履行原合同,同時為了進一步加強合作,現雙方本着優勢互補、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合同》中未盡事項及需特別説明的事項特訂立以下補充協議。

合同內容補充説明:

原合同第N條第M款所述(原合同描述文字),特對其中(原合同描述中的修訂要點)補充説明如下:

一、修訂點一;

二、修訂點二;

三、本協議生效後,即成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補充協議 篇2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有關土地租賃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的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簽訂下列土地租賃合同補充條款:

一、租賃地址:甲方將位於____區c鎮村內地名為三十畝前本社綜合樓邊的三角位置剩餘部分(祥見原合同附圖)出租給乙方經營。

二、租地用途及數量:該地塊出租給乙方經營使用。租地面積以實際測量為準。

三、租賃年限:租賃期由本補充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與原合同租賃年限一致)。

四、租賃金額及支付方式:租金先交款後使用,年租金為 萬 仟元整(: 元),租金在每年的____月份,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付下________年的全年租金。

五、雙方的職責、權利與義務:

1、自協議簽訂生效起,土地使用經營權歸乙方所有,在租期內乙方能夠在本塊土地進行建設、生產及其它活動,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進行干涉。

2、乙方應按本協議第四條規定的時光向甲方交付租金,如逾期交納,乙方應按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所欠租金3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六個月乙方仍未支付清所欠的租金,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3、在租賃期間,乙方應對在經營範圍內的商户進行規範管理(如不佔道經營、不把車輛雜物亂堆亂放在村道、做到門前三包等)。

4、租期內甲方負責協調處理與村民發生的糾紛及協助乙方辦理相關的經營手續。

5、在租期內乙方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如:水費、税費、電費等)。

六、在租賃期內,如遇到國家徵收該租賃地塊時,土地補償無論何時都全部歸甲方所有,土地上的建築物補償款全歸乙方所有。

七、如只徵收一部分,按徵收部分的面積相應減少租金。如三角位置建築物被政府行為或有關部門拆除,本協議終止。如遇不可抗力,使到三角位置無法經營,本協議自動終止。

八、租賃使用權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九、租賃使用權終止後,乙方在該地上所承建的建築物歸甲方所有,不得人為破壞,並在租賃期屆滿後7天內將上述設施交付給甲方。

十、協議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協履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進入訴訟解決。

一、協議違約職責

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故提出終止協議,由違約方給無過錯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違約方要承擔全部賠償職責。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國家政策,可終止協議。

二、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進行協商解決。協商後另作協議,與本協議及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經雙方簽字後與原簽訂的租賃合同同時生效,協議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委及赤坭鎮會計中心各存檔一份,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甲方:(蓋章) 乙方: (簽字押印)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同意此出租方案的家長簽名:

甲方所在村委(蓋章

合同補充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中的所有術語,除非另有説明,否則其定義與雙方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簽訂的《__________合同》(以下簡稱“原合同”)中的定義相同。

鑑於:______________原因。

甲乙雙方本着友好,互信,互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依據實際情況,在原意向書基礎上補充合作條款部分內容,特訂立以下補充協議書。

一、協議內容補充修改部分為:

二、本協議生效後,即成為原意向書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原意向書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協議中明確所作修改的條款之外,原意向書的其餘部分應完全繼續有效。

本協議與原意向書有相互衝突時,以本協議為準。

三、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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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補充協議 篇4

房屋中介 XX公司(甲方)與 XX公司(乙方)、以及實際租住人 ,就租賃房屋1套,經三方協商一致,達成補充協議如下:

1、因丙方租住上述房屋的租賃費用需由乙方負責承付,並要求甲方開具發票給乙方,所以甲方與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上的承租方為乙方,主要是方便開具發票之用,三方確認實際承租方為丙方。

2、丙方符合乙方“特殊人才政策”、並在乙方供職期間,乙方僅負責承付丙方租住房屋的租賃費用,房屋租賃期間的其他費用以及相關義務和責任由丙方負責。

3、有關房屋租賃期間的押金,由丙方支付給甲方,並由甲方開具收據給丙方作為憑證,退房時由甲方退還給丙方。

4、丙方離開乙方單位或不符合乙方“特殊人才政策”時,丙方應在三日內搬離租賃房屋,否則房屋租賃費用等均由丙方負責。

5、房屋租賃期間的房屋管理由甲方負責。

6、本協議為房屋租賃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丙方: 年 月 日

合同補充協議 篇5

抵押權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因乙方原用於抵押貸款的期房已竣工,根據建設部《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規定,雙方就竣工的房地產重新辦理抵押登記達成如下協議:

一、期房抵押變更為已竣工的房地產抵押,房屋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__,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貸款金額為:_______________ 元整。抵押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二、雙方約定已竣工房地產抵押期限為原期房抵押期限,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到還清借款本息註銷止)

三、本協議為原借款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個人購房借款擔保合同〉補充協議。

四、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章)後,經房地產抵押登記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合同補充協議 篇6

本合同書由 與 於 日簽署。 設計人按先前簽訂的合同要求完成了 工程的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並配合完成了相關專題論證和第三方審查工作。現因建設地點附近擬建 ,對本工程影響較大,屬於重大設計變更, 需易地重新設計,為此,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原合同形成補充協議如下:

一、鑑於工作量和成本變化較大,經雙方協商決定在原合同基礎上,增加設計費人民幣 。

二、本費用包乾重新設計和變更設計的全部費用,包括上級各級主管部門要求報送的全部設計文件編制、出版費用,諮詢審查費用,以及為滿足審批要求而完成的設計工作費用。

三、付款方式:本協議書的總金額是完成協議書所規定義務的一切費用。由設計人包乾使用,業主將按進度分期支付。

1、在簽訂協議書後3天內業主預付總費用的20%作為預付款;

2、設計人完成施工圖設計文件,並提交業主後3天內業主支付總費用的40%;

3、施工圖設計文件通過業主和上級主管部門審查、修改批准後支付總費用的40%;

4、本協議書費用為補充費用,不重複留質量保證金,原合同約定的質量保證金不變。

四、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五、本協議書經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即產生法律效力,本協議書作為原合同的補充件,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用。

六、本協議書一式六份,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補充協議 篇7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租住甲方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主卧一室,基本房租_____元/月,約定付三押一。另經雙方事前協商,共同約定以下補充協議作為房屋租賃附件:

1。甲方為乙方主卧房間安裝好用空調及電視機。

2。甲方為乙方房間內設置獨立電錶,每月空調耗電費用乙方須單獨以電錶計算支付。

3。甲……

4。由……

5。乙方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須提前一個月告知甲方。

以上為房屋租賃合同附件協議,如一方違反協議,須承擔相應責任,另一方有權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

甲方:乙方:聯繫電話:聯繫電話: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房屋租賃合同補充協議6

出租方:康倫喜(以下簡稱甲方)承租方:耿家坪經適房七號樓項目部(以下簡稱乙方)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一、於20--年1月29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第一條第1小條開始記租日期20__年1月1日,改為20--年1月1日開始租住,租期為一年至20--年12月31日止。

二、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於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在居住期間,房屋自行損壞由甲方承擔維修安全,房屋自行損壞造成乙方人、財物損傷由甲方承擔一切費用。

三、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負責人簽字:乙方負責人簽字: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補充協議 篇8

勞動合同補充協議格式範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為了維護甲、乙雙方的利益,確保甲方的經營活動的正常開展,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如下補充協議:

一、甲方在錄用乙方後,同時為其解決户口的問題,乙方必須為甲方服務________年。

二、乙方因本人原因不能為甲方服務________年的,須按每月________元賠償金計算,有一個月算一個月,逐月累計,向甲方作出賠償。

三、甲方為提高公司員工的業務水平,根據乙方的實際工作崗位給予相應的業務培訓,凡甲方給乙方相應業務培訓的,乙方必須根據本人所在的崗位,為甲方服務。

四、乙方因本人原因不能達到服務期的,一年的須按每月________元賠償金計算,兩年的須按每月________元賠償金計,三年的須按每月________賠償金計,有一個月算一個月,逐月累計,向甲方做出賠償。

五、本補充協議作為勞務合同的附件,與《勞務合同》同時生效。

六、本補充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同補充協議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為編號為的個人借款合同的補充協議。甲乙雙方自願達成對該合同的如下補充內容,與該合同有同等效力,借款合同與本補充協議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協議為準。

乙方自願承擔編號為個人借款合同及合同項下擔保有關的律師服務、保險、評估、保管、鑑定、公證等費用。

乙方自願承擔甲方為實現債權而實際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公證費、送達費、公告費、律師費等)。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協議時間: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補充協議 篇10

委託人: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監理人:

第一條 本合同使用的法律及監理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3、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4、建設部工程建設監理規定;

5、山西省建設監理管理辦法;

6、國頒建設工程強制性標準、規範、經濟定額和計價方法;

7、本項目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8、本項目建設工程委託監理合同。

第二條 監理內容:本項目施工質量、建設工期、建設資金使用情況等項內容。

第三條 監理範圍:本項目施工各階段全部工程內容。

第四條 監理標準和要求:

國頒建設工程強制性標準、規範、經濟定額和計價方法及本項目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相關條款。

第五條 監理權限:見《建設工程監理委託合同》第十七條、十八條、十九條。其中第十八條監理人享有的權利,需事先獲得委託人的書面授權。

第六條 監理程序:

1、編制工程建設監理規劃;

2、按工程建設進度、分專業編制工程建設監理細則;

3、按照建設監理細則進行建設監理;

4、參與工程竣工預驗收,簽署建設監理意見;

5、建設監理業務完成後,向項目法人提交工程建設監理檔案資料。

上述資料應由委託人認可。其中監理規劃及細則應在本合同簽訂 日內,報委託人確認。

第七條 監理方法:應當按照工程監理規範要求,實行駐地監理,跟班作業,採取巡視、旁站、平行檢驗等形式,或者遵循本行業慣例,對建設工程實施監理。

第八條 監理工程師任職條件:監理人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以及其他監理工程師,不少於五人,並均應獲得建設部門頒發的監理工程師資格證,且專業對口,並附有詳細個人履歷。自本合同簽訂 日內,提供委託人簽字確定,一經確認,非經委託人同意,監理人不得擅自變更。

第九條 監理人不得轉讓監理業務。

第十條 監理人的報酬:總計貳拾萬元,包含税金。

第十一條 監理機構的日常辦公費、交通費、通訊費、食宿費,全部自理。

第十二條 將《建設工程委託監理合同》第四十八條更改為“監理人對於由其編制的所有文件不擁有着作權,該項權利歸屬委託人”。

第十三條 工程監理的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必須在工作之前,雙方事先以書面明確之。

第十四條 本合同履行期始於 年 月 日,終於《建設工程委託監理合同》第三十三條前半段規定的條件,併合理延伸至本建設項目保修責任終止期。如果出現《建設工程委託監理合同》第二十五條的情況,雙方應以書面形式約定之。並區分工程建設進度推遲或延誤的原因,分清責任。由於監理人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職責,造成工程停滯不前或延誤,給委託人帶來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七條、十八條、十九條。其中第十八條監理人享有的權利,需事先獲得委託人的書面授權

源自於建築資料

; 第十五條 排除《建設工程委託監理合同》第二十九條第二款、第四十條的適用。

排除《建設工程委託監理合同》第三十一條、第三十六條的適用。監理工作中止期間,監理人不享有報酬。

第十六條 保修期間的責任,由監理人繼續監理,該監理不屬於工程監理的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是履行本合同的附隨義務,該報酬包含在監理人提供的正常工作之內。

第十七條 《建設工程委託監理合同》第四十三條規定的監理人享有的權利,應事先獲得委託人的同意。

第十八條 爭議解決: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同意將爭議提交太原市仲裁委員會。

第十九條 本補充協議為《建設工程委託監理合同》有效之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該補充協議的任何內容與《建設工程委託監理合同》衝突的地方,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委託人:(簽章) 監理人:(簽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號: 賬號: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本合同簽訂於: 年 月 日

合同補充協議 篇11

出賣人:

買受人:

根據出賣人、買受人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編號為 )(以下簡稱合同)

第二十一條之規定,現就合同未盡事宜,雙方達成以下補充約定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買受人應在辦理該商品房交付手續時與出賣人簽訂面積及房款差異結算協議,並結清相關房款,否則出賣人有權不予交房、不予為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並不視為出賣人逾期交房或逾期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由此產生的風險和不利後果均由買受人承擔。

該商品房的預測面積是按照現行房產測量規範及有關補充文件預測所得。該商品房交付時,如因政府的相關房產測量規範、文件調整導致預測面積與實測面積差異的,不視為出賣人違約,亦不適用合同

第十三條有關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雙方同意按照預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差異,由買受人和出賣人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第二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1、一次性付款

買受人於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即________年____月日之前)向出賣人一次性付清房款人民幣(以下幣種均為人民幣) 元(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含已付定金 元)。

2、貸款方式付款

買受人於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向出賣人支付購房總價款的 %的首付款 元(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含已付定金 元)。

其餘價款 元,買受人以 方式向 貸款的方式進行支付。

第三條 貸款實施辦法及相關責任

1、買受人在簽訂合同及本補充協議時,已經充分了解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包括公積金貸款)的辦理條件和程序及需要交納的全部費用,並承諾自己的實際情況完全符合相關的辦理條件。如因買受人的實際情況與相關要求和條件不符合或因買受人的其他原因,而導致拒絕為買受人提供貸款、或要求變更貸款金額、首付款比例、貸款年限、或要求買受人補充資料、或另行提供擔保人時,買受人應無條件地配合並與出賣人協商變更相關合同內容。

2、買受人須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向出賣人提供辦理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相關全部資料(具體內容以貸款確定的為準)並辦理按揭貸款;買受人未能按期提交資料或提交的資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或者在出賣人通知辦理按揭貸款手續之日起____日內仍未辦理按揭貸款手續的,視為買受人違約。

(1)逾期在____日之內的,買受人應每日按照購房總價款萬分之一的標準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2)逾期超過____日後,買受人應於逾期滿____日的次日一次性支付清購房餘款和違約金(每逾期____日按照購房總價款萬分之一的標準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否則,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並由買受人按照出賣人的實際損失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3)買受人向申請個人住房貸款的成數及年限以最終批准為準。如批准的貸款額度與買受人申請的額度不一致,則兩者之間的差額作為買受人應當以自有資金支付的首付款,由買受人在批准貸款額度確定之日起____日內向出賣人一次性付清,買受人延遲支付上述款項的:逾期在____日內(含____日)的,應每日按購房總價款的萬分之一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日的,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按照出賣人的實際損失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3、買受人選擇 住房公積金按揭付款方式,則需遵照以下條款執行:

(1)買受人應於出賣人發出辦理公積金貸款通知後____日內與前述簽訂借款合同並辦理相應的貸款手續。公積金貸款成數及年限以公積金管理中心批准的為準。公積金管理中心批准的貸款額度小於買受人申請額度的差額部分作為買受人應當另行支付的首付款,由買受人在接出賣人的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付清。買受人應根據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要求及時補充資料,並配合出賣人變更相關合同內容。

(2)若買受人在出賣人發出辦理公積金貸款通知後____日內仍不能與上述簽訂借款合同並辦理相應的貸款手續的,應於前述____日屆滿的次日一次性付清購房餘款或書面通知出賣人按照個人住房按揭貸款辦理貸款,否則,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並由買受人按照出賣人的實際損失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3)買受人應自出賣人發出通知後的____日內向出賣人提供辦理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相關全部資料(具體內容以貸款確定的為準)並辦理按揭貸款,逾期的違約責任和處理按照

第二條第2款規定執行。

(4)在出賣人保證期限內,如因買受人未按時償還貸款導致出賣人承擔擔保責任,出賣人有權向買受人追償。買受人應在出賣人承擔保證責任後的次日向出賣人清償出賣人承擔的擔保金額及出賣人在此過程中發生的包括律師費等其他費用支出,否則,買受人還應從出賣人實際承擔擔保責任之日起每日按出賣人承擔金額的萬分之一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5)因買受人的原因(如未按時償還貸款),貸款解除與買受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或造成出賣人承擔保證責任而導致出賣人為買受人償還貸款借款和其他款項的,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時,買受人應向出賣人清償出賣人(包括)代為償還的按揭貸款餘額及貸款利息、滯納金、違約金、訴訟費用、律師代理費、房屋所有權證轉移登記所繳納的税費等相關的一切費用和直接及間接損失。買受人應在出賣人發出解除合同通知後向出賣人騰退該商品房,買受人已經裝修的部分無償歸出賣人所有,出賣人不予以補償。

第四條 出賣人逾期交房違約責任的補充

發生下列情形導致合同項下商品房逾期交付的,可據實予以延期,不適用合同

第十條有關出賣人逾期交付商品房的違約責任條款,但出賣人應出具相關證明文件作為免責依據:

A.執行法律、法規和政府規章等強制性文件;

B.其他自然災害或意外事件;

如因乙方原因導致逾期交房,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規劃、設計變更約定的補充

1、由於政府行政命令、法律法規、規範標準發生變化及不可抗力因素直接導致的規劃設計變更,出賣人應在變更確立後____日內書面告知買受人,但不承擔違約責任。

2、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____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覆。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____日內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同接受變更,雙方權利義務仍按合同及本補充協議約定執行。

3、本合同中所稱的商品房設計是指: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之套內户型設計及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之所在樓宇的用途設計,設計變更僅指商品房的房型、朝向以及整個樓宇的用途變更。

4、在不影響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經規劃部門批准或設計單位同意,出賣人對原規劃設計方案作出局部的調整,可不通知買受人。若變更無需經過規劃部門批准或設計單位同意的,則在不影響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出賣人可對原規劃設計方案進行調整,可不通知買受人。

5、因設計變更導致商品房面積發生變化的,雙方應按照本補充協議約定

第五條處理。

6、鍋爐房、變電室箱站、調壓站、垃圾處理站、化糞池及其他小區配套設施及功能性設施等尚未最終確定的建築及設施,不屬於環境佈局範圍之內,買受人同意出賣人為了小區的整體利益或應有關主管部門要求對上述設施的最終位置進行調整。最終位置以實際交付為準,屆時本合同繼續履行,且出賣人無須因該調整向買受人承擔任何責任。

第六條 商品房的交付

1、在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時間之前,出賣人應以短信發送電話通知登報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以發送短信或登報形式通知買受人的,通知的送達時間為短信發送之日或登報之日。出賣人以電話通知的,通知送達的時間為電話接通時間,雙方在房屋交付現場補籤交付通知書。屆時,買受人未收到交付通知的,以本合同約定的時間為交付時間,以房屋所在地為交付地點。

2、買受人持辦理商品房交付通知書辦理商品房交付手續,並交接商品房鑰匙後,即為合同項下商品房已交付。自交付之日起,該商品房的風險責任轉由買受人承擔。

3、如出賣人已如期發出商品房交付通知書或買受人已經領取商品房交付通知書,而買受人在出賣人通知的交付期限內仍未接收商品房,則視為出賣人已將本合同項下的商品房交付予買受人。自視為交付之日起,該商品房的風險責任轉由買受人承擔,此後有關商品房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水費、電費、煤氣費、暖氣費、衞生費、物業管理費、有線電視租賃費等)全部由買受人負擔,房屋保修期亦從此日起計算。

4、買受人同意接受出賣人的提前交房。買受人接到出賣人的提前交房通知書後,應在出賣人通知交付房屋的期限內接收房屋,若買受人在出賣人通知的交付期限內未接收商品房的,則視為出賣人已將本合同項下的商品房交付予買受人,該房屋的風險責任歸買受人承擔,此後有關商品房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水費、電費、煤氣費、暖氣費、衞生費、物業管理費、有線電視租賃費等)全部由買受人負擔,房屋保修期亦從此日起計算。

5、如買受人需在合同約定的交房日期前收房,出賣人可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對買受人提前收房提供方便。

6、房屋交付時,買受人認為房屋本身或者環境、設備存在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情形,雙方應在完成交付後,按照法規和合同約定處理。

7、商品房交付使用時,買受人對房屋及裝修質量、公共設施、設備、質量提出異議的,出賣人應當給予解釋和説明,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買受人可委託有資質的檢測部門對其提出的異議部分進行質量檢測,如檢測部門提出返修意見的,由出賣人承擔費用,反之由買受人承擔。

8、買受人沒有按照合同及本協議之約定付清購房總價款或其他應付款項之前,出賣人有權不予交房。

9、如因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等非出賣人所能控制的因素,致使商品房的建築安裝工程或出賣人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被延誤,則出賣人有權將該商品房交付日期順延相當於該等時間影響持續的期間,而無須為該延誤負任何責任,也無須對買受人補償任何費用。

10、出賣人推遲交房可以電話或掛號信或特快專遞或報紙公告等方式通知買受人。

1

1、在交付房屋時,買受人如對房屋質量有異議的,則應書面提出。

買受人在接受房屋時,除房屋主體結構存在質量問題或其他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房屋質量問題外,不得以房屋的建築、裝修裝飾存在質量問題為由拒絕接受房屋。否則,視為出賣人已經完成交付義務。

買受人在辦理商品房接收手續過程中,認為有需要維修的事項,應按《商品房質量保證書》中的規定要求出賣人承擔保修義務,但維修事項不能作為買受人拒絕接收商品房並要求出賣人承擔逾期交房責任的理由。

1

2、買受人本人無法在合同約定的交付日期前往辦理該商品房交付手續時,可以書面委託代理人辦理該商品房的交付手續,但其委託代理除應具備代理的法定要件外,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公證委託,並於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前向出賣人提交公證書原件;

買受人本人與代理人在房屋交付日期前,攜帶各自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兩份)同時前往 ,向出賣人當面辦理房屋交付的授權委託書原件。

第七條 出賣人關於裝飾、設備標準承諾違約責任的補充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

四)的標準,包含以同等品質的材料、設備替代的情形。如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質量和設備標準與附件四中約定標準不符的,出賣人應使之達到原標準,但出賣人修改後的標準或使用的相關材料標準等同於或高於原標準的,買受人不得提出任何異議或要求出賣人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第八條 商品房產權證的辦理

1、若買受人委託出賣人辦理所購商品房的房屋產權證的,應在接到出賣人辦理房產證的通知後向出賣人提交辦理房屋產權證所需資料(包括購房合同、夫妻雙方或單身身份證複印件、未成年人户口薄及其監護人身份證和户口薄複印件、購房收據、委託書、面積結算協議等)以及相關費用(含專項維修資金、相關税費、面積差異結算款等,如有變化以房管部門、税務部門的規定為準)。否則,每逾期____日出賣人可按照購房總價款的萬分之一的標準向買受人收取違約金並順延為買受人辦理房屋產權證的時間。

2、若買受人自行辦理房產證,應在接到出賣人辦理房產證的通知後自行向相關申請辦理產權證並承擔相應費用,逾期不自行辦理的,由買受人承擔相應後果。

第九條 保修責任

保修期內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出現屬於保修範圍內的問題,應以書面方式向出賣人提出,出賣人應在三個工作日內派員予以答覆和檢修,依據《住宅質量保證書》,及時給予保修服務;如因不可抗力、買受人裝修及使用不當等不可歸責於出賣人的原因導致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出賣人對與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相鄰的房屋或公共部位及設施進行維修,需買受人協助時,買受人應先行提供便利,對買受人造成損害的,按規定如實進行補償。若買受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或不及時協助,對於擴大部分的損失,由買受人承擔。

買受人應保護出賣人設置在室內及公共區域的配套設施和管道。買受人對移交的房屋進行二次裝修時,不得損壞房屋建築結構及配套設施、管道,裝修方案須符合政府相關規定並報物業管理公司備案,買受人進行裝修施工或裝修完畢的房屋不得影響室內及公共區域配套設施、管道及公共設施的正常使用和維護,對造成的損壞應承擔相應恢復及賠償責任。

第十條 合同附件二的補充約定

出賣人已向買受人現場公示了房產測繪機構出具的《房屋面積測繪報告》,買受人對報告中披露的該商品房共用部位及共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的構成方式予以認可。

十一 關於前期物業管理,約定如下:

(1)物業管理單位和委託期限

本項目的物業管理單位為河南XX公司,管理期限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至該項目業主委員會成立後與物業管理服務企業簽訂新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生效時終止。

(2)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a)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b)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c)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d)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e)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範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6)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f)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3) 物業管理相關服務費用

本物業管____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包乾制。

物業服務費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物業服務支出應全部用於該項目《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

物業服務成本或者物業服務支出構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一)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三)物業管____區域清潔衞生費用;

(四)物業管____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五)物業管____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六)辦公費用;

(七)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八)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九)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不得計入物業服務支出或者物業服務成本。

(4)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在業主大會成立之前,專項維修資金按照國家和本物業所在地相關法規規定的方式使用和分攤:

a)由擁有或涉及相關權益的業主投票並獲得三分之二或以上投票權通過可以使用,使用完後,由擁有或涉及此部分權益的業主分攤。

b)緊急情況需要即時處理的,由物業管理公司先行使用,使用完後,由擁有或涉及此部分權益的業主分攤。

(5)物業管理用房

開發商按照規定向物業管理公司提供物業管理用房,管理用房產權歸屬全體業主所有,由物業管理公司在物業管理服務期內無償使用。

第十二條 其他

(一)、鑑於該項目自身屬性、規劃思路、開發模式等不同於一般社區的特點,且系分期多年開發,同時根據政府批准的規劃方案,基礎設施與公共配套建築也將分期建成交付,因此買受人同意:

(1)除買受人所購買商品房所屬區域外,____區域的所有規劃(包括但不限於功能規劃、組團設置及佈局、環境設置及佈局、公建和配套設施設置及佈局、樓宇佈局、道路設置及佈局等)、開發時間及開發模式等出賣人均有權做出調整,最終以政府批准的規劃方案為準;對於這種調整買受人同意不提出異議;

(2)除買受人簽署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本補充協議及相關附件約定的交付項目按約定日期交付外,其他項目(政府實施的除外)的交付時間以雙方約定為準。

(3)買受人在使用道路中應當遵從出賣人的提示及項目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並不得以任何理由實施阻斷道路、封閉道路、圈佔道路、毀損道路設施、隨意停放車輛及其他妨礙道路正常使用的行為,上述道路含道路中敷設的橋樑。

(4)公共配套建築的交付指竣工並達到使用條件。

(5)商業配套設施投入使用的具體時間,由產權所有者確定。出賣人對商業的經營業態、開業時間等僅作概況介紹,對此並不保證。

(二)、該項目內的公共景觀設施由全體業主共享並承擔管理維護費用。

(三)、關於本項目內配套設施的所有權。

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公建、車位、車庫、會所、幼兒園、公共車棚等為出賣人投資建造,所有權屬於出賣人。出賣人本着首先滿足業主需要的原則,對以上配套進行銷售(出租),售價(租金)另行約定。

(四)、為保證車位的正常使用,買受人須與出賣人及物業管理公司簽署有關車位使用的協議書,並根據協議約定使用車位,不使用自己未取得使用權的車位;同時應按協議約定按時交納相關費用並自覺遵守協議中其他約定。

(五)、由於維護公共利益的原因(包括但不限於上下水、煤氣、暖氣管道、煙道、電路設施、公共污水井的檢查、維修等),出賣人或物業服務公司的相關工作人員有權進入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及附屬院落,但應事先通知買受人,買受人有義務予以配合,因買受人原因,包括作為及不作為給出賣人或

第三人造成的損失由買受人承擔。

(六)、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與現場示範單位可能存在部分差異,買受人在簽定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時已瞭解這種差異可能存在,並瞭解這種可能存在的差異對其所購房屋帶來的影響;買受人同意所購商品房的交付以買賣雙方簽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包括補充協議)的約定及交付時的實樓為準,上述變化不作為買受人退房及索賠的理由。

(七)、買受人所購商品房所在樓宇、組團及區域的命名權(含更名權)歸屬出賣人;

(八)、規劃上專屬於特定房屋的飄窗、空調機位等(以下簡稱附帶部位),歸該房屋的業主專有。該部分的保修、維修責任,視同專有部分。買受人已瞭解該附帶部位不計入產權面積,亦不作為計價面積,如將來因測繪規則變化等原因導致該部分被計入產權登記面積,買受人須另外支付合同價款,須按合同關於面積變更的約定處理。雙方應就面積變化簽訂買賣合同補充協議以便辦理產權轉移登記,由此須支付的相關税費由買受人承擔。

該附帶部分是否享有投票權以及是否需要繳納專項維修資金、物業管理費和採暖費,依照法規及《臨時管理規約》的規定。鑑於附帶部位系無償取得,因此亦不作為商品房的交房條件。購買商品房的買受人在使用附帶部位時不得違法改變其形狀、大小及用途,並應遵守《臨時管理規約》和後期業主委員會制定的管理規則。

買受人對房屋進行改造後,導致該房屋的實際使用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發生差異,由此產生任何權利義務變化的,均與出賣人無關。

(九)、為追求社區整體效果,每棟住宅外檐裝飾材料的材質、敷設面積和色彩會有差別,出賣人在示範單位和宣傳資料中所示商品房的外檐效果將會根據小區整體要求進行局部調整,買受人對此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十)、按面積計收的各項費用,產權登記面積確定前,按照合同約定的建築面積作為計費依據;產權登記面積確定後,以產權登記的建築面積作為計費依據。政府相關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十

一)、合同項下商品房的有線電視、通訊、採暖等配套設施需由買受人向該設施的經營管理單位辦理開通使用手續並繳納相關費用。

(十

二)、該房屋內的所有電器設備由生產廠商直接提供保修,具體保修辦法和保修期以生產廠商提供的保修文件為準,若因該等電器設備質量事故造成買受人及

第三方人身損害或物質損失,由買受人向生產廠商索賠,出賣人給予相應配合。

(十

三)、除按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條款約定或雙方同意解除合同外,雙方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單方解除合同。

買受人購買力、財產等自身客觀情況發生變化、出賣人財產、經營狀況等自身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房產貶值或升值、市場變化、經濟形勢變化均屬商業風險範疇,任何一方不得據此主張解除或變更合同,若任何一方以此為理由拒不履行合同義務的,仍應依法或依約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合同因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解除的,雙方應在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後三個工作日內互相配合辦理本合同備案登記的註銷、抵押登記註銷、預告登記註銷及按揭合同解除等手續,出賣人在前述各項手續辦理完畢、買受人將房屋交還給出賣人後的十個工作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款項。按照約定或法律規定應計算違約金或利息的,退款時一併計算。

(十

四)、乙方瞭解,項目的地面規劃將有可能根據規劃的調整而進行優化與調整,交付標準以政府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為準,如有變化不另行通知。

(十

五)、雙方當事人之間的通訊聯絡以商品房買賣合同所載明的電話、傳真和通信地址為準,雙方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並對其真實性負責。一方聯絡方式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後____日內書面通知對方。

(十

六)、商品房買賣合同及本補充協議中,書面通知的送達方式為掛號信或特快專遞或項目所在地主要地方報紙媒介公告送達;採用上述方式,通知的送達時間為

(1)掛號信或特快專遞發出後____日,

(2)或公告見報____日後視為送達。因一方提供的聯繫地址不準確或地址變更而導致對方未能實際收到相關通知的,後果由責任方自行承擔。

(十

七)、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平頂山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採取非法手段和方式損害對方的人身權、財產權等權利。否則,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十

八)、關於合同以外資料的效力

(1)凡在簽約之前買賣雙方任何一方通過口頭、書面、實物及其他形式(包括但不限於口頭講解、廣告、樓書、示範單位、沙盤、模型等)所表達和提供信息都不再作為確定雙方權利義務的依據。出賣人的售樓書、售樓廣告中的資料、數據以政府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為準。

(2)出賣人對規劃建設範圍之外的環境、公共設施、道路交通等的説明或介紹,僅為買受人提供參考信息,不構成出賣人的允諾。

(3)出賣人展示的樣板房功能僅為空間佈局嚮導、裝修裝飾和傢俱擺放指引,不能理解為交樓標準或合同的樣品

(4)因比例或表現方法所限,部分附屬物或構築物可能未在平面圖和模型上標示。

(十

九)、在花源項目配套設施交付之前,出賣人有權在項目內進行該項目的廣告宣傳活動,但以不影響已入住業主的正常生活為限。

(二

十)、花源為出賣人商標。(桃花源不是出賣人商標)

十三 項目紅線內外不利因素説明

為幫助客户慎重選購房屋,現提示購房人在簽署法律文件前特別注意以下事項:

(1)紅線外不利因素説明

1、

3、

4、37公交車站點,距離花源約200米,目前尚無公交站牌,本公司只告知信息,不對此提供保證。最終以政府實施為準。

3、小區北側距離紅線約30米處為正在使用的鐵路專線,小區東側距離紅線約100米處為正在使用的鐵路專線,可能會對臨近樓棟帶來不利影響。

4、小區東側、南側道路可能會給臨近樓棟帶來噪音、燈光、尾氣等影響。

5、小區東北有垃圾中轉站,可能會給臨近樓棟帶來不利影響。

7、出賣人在制定銷售價格時,已充分考慮以上環境不利因素影響。

注:上述提示內容系本公司根據________年____月份所獲取的相關資料進行整理與概述,未必包含該區域所有信息亦不能作為銷售承諾。若資料有誤差或變更,恕不另行通知,亦不承擔任何責任。

(2)紅線內不利因素説明

1、本小區紅線內現規劃有以下公共配套設施,在符合國家標準的前提下,仍可能對相鄰的住宅產生影響。

2、小區南入口、北入口、東入口,可能對周邊住户造成噪音、燈光、尾氣等影響。

3、

1、

2、

3、

5、20、21號樓設置商業,可能有噪音、燈光、排煙排氣等影響。

4、小區內規劃有景觀噴泉和健身器材,供業主觀賞和使用,請遵守安全提示。

5、小區內設有配套公建、配電設施,可能會給周邊樓棟帶來不利影響。

6、項目停車方式為地上車庫和地下停車場,地下停車場臨近樓棟有出入口,可能對停車周邊住户產生噪音、尾氣及燈光的影響;

7、項目中除已經明確交付日期的住宅單位,其他部分的交付時間將結合項目整體開發計劃進展安排。

8、小區各樓棟分佈有各種管道,均有可能造成不利影響。

9、出賣方在制定銷售價格時,已充分考慮以上不利因素的影響。

10、以上信息,基於經政府批准的規劃及設計方案;因規劃及設計方案調整而導致信息變化的,以最終政府批准的規劃及設計方案為準。

十四、 本補充協議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內容如有衝突,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十五、《商品房買賣合同》及本補充協議之未盡事宜及履行過程中的變更,可經雙方協商後另行簽署補充協議。

十六、買受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將應付款項通過出賣人現場機刷卡或以現金方式支付於出賣人。

十七、買受人確認,出賣人在簽訂本合同及其相關補充條款、附件前,已就合同條款尤其是可能會免除或者限制出賣人責任的條款按照買受人的要求進行了提示和説明,買受人已充分理解並同意其全部內容。

十八、本補充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效力相同。本合同附件八共8頁。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補充協議 篇12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付款時間、方式約定

乙方分三次向甲方用銀行卡轉賬方式支付購房款壹佰萬元整(即1000000元)。第一次:乙方於《房屋買賣合同》簽訂之日支付房款陸萬元整(即60000元);第二次:支付甲方用於償還其在中信銀行雨花亭支行購買該房屋所借住房按揭貸款本息;第三次:待甲方執行完《房屋買賣合同》及本協議相關條款當日付清全部餘款。

二、甲、乙雙方在望城辦理房屋登記機構房屋產權轉移登記手續,所需税費由乙方全額繳納。

三、甲方轉讓房屋後,該房屋之附屬從權利(如開發商贈與的陽台、花園等)相應轉讓給乙方;乙方即享有該房屋之所有權利,並在全部購房款付清之日,交接鑰匙。

四、甲方保證所轉讓的房屋無任何糾紛,如物業管理費已交清至20xx年 月等。

五、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六、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解除合同的,責任方須按《房屋買賣合同》及本協議的有關條款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並按實際已付款(已收款)的10%賠償對方損失。

七、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

見證人(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合同補充協議 篇13

甲方(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貨單位):_______________

本着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反覆協商,就鋼材買賣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向甲方_______________項目部__________-__________樓供應鋼材。

二、按原有合同的時間墊資一個月改為從現在20__年9月26日進貨時開始計算時間期限為二個月付款。在此時間內的鋼材從進貨之日起計算方式為每天每噸鋼材另加收10元資金佔用費,大寫拾元。如甲方到期不按協商的時間付款,每超一天,乙方另加收甲方每天每噸千分之三的違約金,累計超過15天不能付清付款項,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停止供貨。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或通過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合同補充協議 篇14

發包人: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

為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在《“安順市普定縣雙龍苑商住樓工程”建築施工工程合同》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有關規定,並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在甲乙雙方完全自願和理解本補充協議條款的情況下,簽定本工程施工合同補充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

3.建築面積:________

4.結構類型:底層為框架結構、地上6+1層為磚混結構。

5.設計單位:________

6.監理單位:________

二.工程內容及承包範圍

1.外牆面磚改為外牆漆

2.客廳推拉門取消

3.本工程為滿七層,結構找坡

4.樓梯踏步為水泥砂漿面清光

5.外牆40×40深灰色柵格取消

6.廚房與陽台之間門帶窗(MC-2324)取消,陽台改為封閉式廚房。

7.其餘均按原圖施工

三.合同工期(本協議中所列日期均為日曆天數記)

1.開、竣工日期

1.1開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總工期____天(含法定節假日)以《建設工程竣工報告》所載日期為準。

四.付款方式

本工程按建築面積一次性包乾,____元/平方米;在施工過程中,如按甲方要求另增加工程量的,按雙方協商價計算;本工程為墊款主體二層,二層預製板安裝完畢,甲方按合同總價的30%支付給乙方,主體五層預製板安裝完畢,甲方按合同總價的15%支付給乙方,主體七層完工,甲方按合同總價的20%支付給乙方,內、外裝修完工甲方按合同總價的20%支付給乙方,其餘款待工程驗收合格後一個月內支付給乙方的12%,滯留3%作保質、保脩金,等到保質、保修期到後一次性付清。

五.合同生效與終止、爭議處理

1.除正常質量保修外,甲乙雙方履行完畢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義務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2.本補充協議一式陸份(其中正本貳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壹份、副本貳份。

3.本補充協議系《安順市普定縣雙龍苑商住樓工程施工合同》的非實質性補充,若二者不一致處,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4.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提交成都市仲裁委員會。

5.本補充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5日內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銀行賬號銀行賬號:

簽定合同代表:簽定合同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補充協議 篇15

根據____市(縣)國讓(合)字(      )第____號《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以下簡稱《出讓合同》)第四十五條的約定,出讓人中華人民共和國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市(縣)   局,與受讓人____ ,雙方就合同中有關土地開發利用等未盡事宜,約定如下:

第一條 受讓人除按照《出讓合同》第十三條第一款約定日期動工建設外,同意在年月日前完成項目施工建設,並申請竣工驗收。

受讓人按照《出讓合同》第十三條第二款約定提出延建申請,並經出讓人同意延建的,其項目竣工和申請竣工驗收日期可按同意延建的時間相應順延。

第二條 受讓人同意《出讓合同》項下受讓宗地的投資總額不低於____萬元人民幣。屬於工業建設項目的,受讓人同意《出讓合同》項下受讓宗地的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不低於經批准或登記備案的萬元人民幣,單位用地面積投資強度不低於每公頃____萬元人民幣,項目固定資產投資包括建築物、構築物、設備投資和地價款等。

第三條 受讓人除按照《出讓合同》第十一條各項約定履行外,同意該受讓宗地容積率不低於____%,建築系數不低於____%。

第四條 屬於工業建設項目的,受讓人同意該受讓宗地中用於企業內部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的用地不超過受讓宗地面積的____%,即不超過公頃。受讓人不得在受讓宗地範圍內建造成套住宅、專家樓、賓館、招待所和培訓中心等非生產性設施。

第五條 受讓人按照《出讓合同》第十三條約定日期動工建設,但已開發建設面積佔建設總面積比例不足三分之一或已投資額佔總投資額不足25%,且未經批准中止開發建設連續滿一年的,也視為土地閒置,出讓人有權向受讓人徵收土地閒置費。

第六條 出讓人、受讓人雙方同意將《出讓合同》第三十三條約定的土地閒置費標準定為相當於出讓宗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即人民幣元。

第七條 受讓人因自身原因終止該項目投資建設,向出讓人提出終止履行《出讓合同》並申請退還土地的,出讓人報經原批准土地出讓方案的人民政府或機關批准後,區分情況分別按以下約定退還除《出讓合同》第八條約定的定金以外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不計利息),收回土地使用權,但該宗地範圍內已建的建築物、構築物不予補償,出讓人還可要求受讓人清除已建建築物、構築物,恢復場地平整。

(一)受讓人在《出讓合同》約定的動工建設日期屆滿一年前不少於60日向出讓人提出申請的,出讓人在扣除定金後退還受讓人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受讓人在合同約定的動工建設日期超過一年但未滿二年,並在屆滿二年前不少於60日向出讓人提出申請的,出讓人應在扣除《出讓合同》第八條約定的定金,並按照本補充協議第六條約定徵收土地閒置費後,將剩餘的已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退還受讓人。

第八條 因自身原因減少項目投資規模,而導致部分建設用地空閒,且具備分割條件,並能重新用於開發建設的,受讓人須在項目完成建設前90日向出讓人提出退還相應面積建設用地申請。經市、縣人民政府批准後,出讓人與受讓人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由出讓方收回相應部分的土地使用權,將所收回土地對應的土地出讓金在扣除相應比例的定金後,退還給受讓人。

第九條 受讓人未能按照《出讓合同》第十三條第一款約定日期或第二款同意延建所另行約定日期動工建設的,每延遲一日,應向出讓人支付相當於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__‰的違約金;造成土地閒置的,還應當按照本補充協議第六條的約定支付土地閒置費。

第十條 受讓人未能按照本補充協議第一條第一款約定日期或第二款同意延建所另行約定日期完成項目建設並申請竣工驗收的,每延遲一日,應向出讓人支付相當於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在項目竣工驗收後60日內,受讓人應向出讓人提供工程竣工驗收資料及項目竣工決算審計報告等有關資料,由出讓人按照《出讓合同》第十一條及本補充協議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投資額、投資強度、土地利用強度等指標,對該宗地的實際投資強度、土地利用強度等進行復核。

受讓人實際投資強度、土地利用強度不能滿足雙方約定的指標的,屬於違約,出讓人有權收取違約金,並可要求受讓人繼續履約。

第十二條 項目投資總額、固定資產投資額和單位用地面積投資強度未達到本補充協議第二條約定標準的,出讓人可以按照實際差額部分佔約定投資總額和投資強度指標的比例,要求受讓人支付相當於同比例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 項目建築容積率、建築密度等任何一項指標低於《出讓合同》第十一條和本補充協議第三條約定標準的,出讓人可以按照實際差額部分佔約定標準的比例,要求受讓人支付相當於同比例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違約金。

第十四條 工業建設項目的綠化比例以及企業內部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所佔比例等任何一項指標超過《出讓合同》第十一條和本補充協議第四條約定標準的,受讓人應當向出讓人支付相當於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__%的違約金,並自行拆除相應的綠化和建築設施。

第十五條 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要求改變《出讓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等土地使用條件的,雙方同意按照本條第__款規定辦理:

(一)由出讓人收回土地使用權後,依法重新出讓。

(二)按照《出讓合同》第十七條的約定辦理改變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批准手續後,由受讓人按照批准變更時新舊土地使用條件下該宗地的土地市場價格差額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十六條 [其他事項]

出讓人(章):                         受讓人(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

(簽字):                         (簽字):

年  月  日

合同補充協議 篇16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於20__年5月15日簽訂建築工程設計合同(以下簡稱原合同),現因方便麪車間的工藝修改。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現甲方將__公司方便麪車間內及料包車間的佈置、方便麪車間增加局部四層、麪粉倉工程委託乙方設計,為明確雙方責任,經雙方同意就原合同基礎上籤訂本補充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造價

1.本工程總價為含税RMB350000元,即人民幣叁拾伍萬元整。

2.工程總價包含施工圖設計、出圖、郵寄以及施工圖的技術交底等方面所產生的直接或間接費用。

第二條工程付款方式

1.工程完成,甲方對工程驗收合格後,支付100%工程費用。

2.甲方付款給乙方時,乙方必須提交給甲方同額之發票。

第三條本協議中未明確約定其他事項,依原合同執行。未盡事宜,雙方可再簽訂補充協議。

第四條本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六條甲、乙雙方執行本協議過程中,如發生爭執,甲、乙雙方應先進行協商,求得妥善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時,可提請甲方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裁決為終局裁決,對甲乙雙方都有約束力,雙方應按此裁決執行,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未有爭議部分,雙方應繼續執行。

第七條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訂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蓋公章) (蓋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代表:(簽章)法人代表或授代表:(簽章)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合同補充協議 篇17

男方:__________,______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_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

男女雙方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協議離婚。因雙方《離婚協議》中對婚生女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撫養相關事宜未約定明確,特簽訂本補充協議。現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子女撫養相關的補充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鑑於離婚後______一直跟隨女方共同生活,雙方協商一致,______由女方撫養並繼續跟隨女方共同生活。

二、鑑於自離婚到簽訂本協議之日止,_______跟女方共同生活共花費人民幣______元(保姆費用支出人民幣______元、房屋租金人民幣______元、生活開支月人民幣______元、補習費用人民幣______元)。故雙方協商一致,男方應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每月______日前支付女方生活費人民幣______元,直至______大學畢業為止。

三、______跟女方共同生活期間,______因接受教育所產生的相關費用(包括基本學費、學雜費、擇校費)等,女方可憑相關票據要求男方支付。男方應在收到女方催告之日起30日內,向女方支付應付金額。

四、為______購買的重疾保險費用還需要續交______年,雙方協商一致,該費用由男方承擔,男方應於每年________月前及時繳納______的重疾保險費用港幣______元。

五、彭__跟女方共同生活期間,子女所產生的相關醫療費用(包括住院費、手術費、醫藥費、醫療輔助器械購買費)等,男女雙方應各自承擔______%。女方可先行墊付,並憑藉相關票據向男方主張相應的費用。若女方無力獨自墊付時,男方應盡其所能給予幫助,超出男方應支付部分的金額,女方應在______日內返還給男方。

六、男女雙方同意,______在未成年期間造成第三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賠償,由男女雙方共同承擔賠償責任,各負擔50%。

七、雙方承諾對該協議書的字、詞、義非常清楚,並願意完全履行本協議,不存在受到脅迫、欺詐、誤解等情形。

八、若本協議部分條款被認定為無效,不影響其它部分的效力。

九、本協議生效後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男、女雙方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在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

男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女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同補充協議 篇18

一、把原房屋樓面混凝土預製板結構設計更改為全現繞混凝土結構,因此房屋結構更改為全框架結構。

二、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按質按量安全施工。

三、乙方在施工過程中,1、是混凝土標號要達標和攪拌均勻;

2、是鋼筋及捆筋,要嚴格按國家建築要求規定施工;3、是混凝土震動均勻,確保密實,如出現質量問題,乙方照價賠償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四、乙方不履行施工合同責任時,或施工過程中出現質量問題,甲方有權終止全部合同,乙方的工程投入無條件歸甲方所有,甲方另行安排施工人員進行施工。

五、每施工完一層樓面時,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付給乙方該層合同的70%。

六、乙方必須嚴格安全施工,若出現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經濟和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

七、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和建議。

八、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即生效,工程款結清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補充協議 篇19

建設單位: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X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乙雙方已經就甲方的X項目簽訂了總承包合同。經過雙方的友好協商,在此,就總承包合同內的綠化工程的具體工作內容作出以下約定,雙方共同遵守之:

一. 工程項目內容及範圍:綠化、景觀,大門前綠化。

二. 工程圖紙設計:由甲方提供設計和設計深化圖紙以及施工圖紙。

三. 工程質量要求:合格。

四. 工程開工日期:x年xx月xx日或收到甲方的正式圖紙之日開始。

五. 工期:總承包工程工期為xx個月。

六. 工程造價和結算:

1. 本工程的合同金額為可調價格,目前暫定人民幣(大寫)整;

2. 工程結算依據XX省最新頒佈的園林預算定額上浮%公司給予乙方費率XX個點包括税金,同時按照園林工程標準取費,定額人工按照XX省XX市最新頒佈的定額人工金額取費,另外人工補差120元/工日;材料價格依據XX省XX市工程造價部門公佈的當月信息價;材料無參考信息價的,由雙方依據市場價格自行確定。

七. 工程款的支付:

1. 本工程無預付款;

2. 在每月的25日之前,乙方將當月完成的工程量上報甲方;甲方在下個月的5日之前支付乙方相當於完成工程量的65%的工程進度款;

3. 工程完工後,經甲方驗收合格,甲方支付工程款至95%;

4. 工程質量保證金為雙方確定的審計價格的5%,在保修期(一年)滿後的第7個工作日內,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八. 甲方負責的其他事項:

1. 甲方負責辦理土地徵用、青苗補償等一切外圍政策性配套工作,保證乙方能夠按照正常的施工條件進行施工。如因建設單位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施工的,乙方的所有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2. 甲方負責施工現場的臨時水、電接入點。

九. 其他:

本補充協議中的內容與總承包合同內容有衝突時,以本補充協議為準,其他的參照總承包合同內容。

十. 協議生效:

在總承包合同生效的情況下,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簽字和蓋章後生效。

以下雙方簽字、蓋章:

甲方(蓋公章):

法人代表(簽字):

公司地址:

電話:

傳真:

電子郵件:

日期:

乙方(蓋公章): 法人代表(簽字): 公司地址: 電話: 傳真: 電子郵件: 日期:

合同補充協議 篇20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鑑於:

甲方和乙方於二〇__年一月九日共同簽署的《________合同》,合作一年多以來,雙方能夠認真履行協議各項義務,信守承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雙方一致同意繼續履行原合同,同時為了進一步加強合作,現雙方本着優勢互補、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________合同》中未盡事項及需特別説明的事項特訂立以下補充協議。

合同內容補充説明:

原合同第N條第M款所述________(原合同描述文字),特對其中______(原合同描述中的修訂要點)補充説明如下:

一、修訂點一;

二、修訂點二;

三、······。

本協議生效後,即成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補充協議 篇21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

根據____市空調政府採購招標文件

3),乙方的投標文件、中標通知書和____市空調政府採購協議

2)(見附件

一)的要求,甲、乙、丙三方經協商,就協議供貨有效期內乙方和丙方向採購人提供XX品牌空調產品以及相關產品的伴隨服務事宜達成以下條款:

中標商品清單及協議價格

(見附件

二)

第二條供貨方式

採購人採購定點產品時直接與丙方聯繫,丙方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與採購人簽訂合同。簽訂合同時丙方應要求採購人出示經甲方蓋章確認的《政府採購計劃審批表》,採購人未出示上述表格而丙方與之簽訂合同造成丙方不能及時結算貨款的,是丙方責任。

丙方承諾在____縣____區內設有固定服務營業網點或固定委託服務營業網點,並提供相關的協議(見附件

三)作為本協議的組成。

第三條貨物驗收

丙方將空調送貨至指定地點後,由採購人根據貨物的技術規格要求、質量標準和整體調試結果,對貨物進行檢查驗收。驗收合格後,採購人收取發票並在《政府採購安裝驗收回復單(D產品類)》上籤署驗收意見並加蓋印章後交與丙方。

在驗收過程中發現有質量、技術等問題,丙方應負責按照採購人的要求採取補足、更換或退貨等處理措施,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

採購人在丙方按合同規定交貨和安裝、調試後,無正當理由而拖延接收、驗收或拒絕接收、驗收的,應承擔由此而造成的丙方直接損失。

第四條貨款結算

採購人的貨款結算由政府採購專户集中支付。按規定程序分類處理。丙方憑供貨發票的複印件(加蓋發票專用章)、採購人簽字的《政府採購安裝驗收回復單(D產品類)》、與採購人簽訂的《空調定點供貨合同》向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提出結算申請。

第五條定點供貨有效期內價格及貨物變動處理

如遇定點供貨產品的基準價調整的,乙方應在不降低質量和配置的前提下,同時對中標產品的價格進行與原優惠率相同的調整(僅指價格調低而言);在舟山範圍內如其他採購中心採購相同空調價格低於此次採購價格的,乙方須對產品調低到相同價格,以上兩種情況都須在調價後3個工作日內將調整情況以書面形式報____縣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

在定點供貨資格有效期內,如果中標機型因更新換代或缺貨、斷貨等原因造成不能供貨的,乙方須將原投標機型一對一替換為新機型。新機型的配置規格和技術要求不得低於原投標機型的配置規格和技術要求,優惠率不得低於原投標機型,每款原投標機型只能由一款新機型替代。

第六條協議生效

1、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

2、本協議一式五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____市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和____市政府採購中心各一份。

第七條下列文件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空調政府採購招標書

3)

2、乙方的投標文件

3、中標通知書

4、____市空調政府採購協議

2)

5、本協議附件

一、附件

二、附件三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或委託人(簽字):_____________或委託人(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或委託人(簽字):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補充協議 篇22

甲方廣州市交通運輸職業學校(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廣州市煜業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一、 20xx年6月1日甲乙雙方簽訂了三年物業管理承包合同,合同期從20xx年6月1日-20xx年5月31日止,合同履行至今,經甲方認真考核,認為乙方在承包物業管理期間能認真的履行承包合同條款,緊密配合甲方,積極完成的承包後勤工作,受到學校師生的好評;乙方在20xx年12月30日書面向甲方提出終止承包或者變更相應合同條款的請示,乙方提出終止承包或者變更相應合同條款的原因有以下方面;

1、 由於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調整我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乙方要補充員工(衞生工)低位的工資標準,乙方每年差額為23040元;

2、 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調整20xx年企業提導線的文件精神,乙方要求按新企業工資指導11%增加員工工資,其(水電、物業維修)員工工資增加為43699.92元/年,以上兩項增加費用的税金為6340.26元,共計增加金額(含税金)73080.2元,乙方表示由於上述原因,在經營上出現了 經營危機,因此提出請甲方終止承包或者變更相應的合同條款;

二、 根據乙方的提議經雙方協商,甲方物業後勤管理部分仍然由乙方繼續承包管理;另外甲乙雙方達成以下的合同條款變更協議;

1、 甲方同意在承包合同中參照廣州市新調整的員工工資標準的規定,增加乙方

(衞生工)的工資為33010.00元/年;

2、 甲方同意在承包合同中參照廣州市新調整的企業工資指導線,低位線的文件增加乙方其他員工工資11%的標準,其增加工資為43699.92元/年;

3、 甲方同意在承包合同中給予乙方上述兩項增加工資費用的支出形成的税金為6340.29元/年(按9.5%的税率計算);以上合同條款變更後費用增減相抵,甲方實際給予乙方增加承包費用為73080.21元,承包費用由原來的1225415.96元/年增加至1298496.17元/年(大寫:壹佰貳拾玖萬捌仟肆佰玖拾陸元玖角貳分),月平均費用為108208.02元/月;

三、補充協議的有效期:

補充協議條款從20xx年1月1日起生效於20xx年5月31日終止;

四、付款方式:

承包費用採用月轉賬或支票結算方式,甲方每月5號前支付承包管理費108008.00元給乙方,餘額2496.24元在承包期最後一個月結算,乙方及時向甲方提交相應費用的正式發票;

五、協議附件:、

1、 本次補充協議在20xx年6月1號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書同時執行,補充協議主要調整乙方承包員工工資費用,承包項目及服務質量不變;

2、 補充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甲方法人代表簽名: 乙方法人代表簽名:

日期 : 日期:

合同補充協議 篇2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勞動合同補充條款,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並共同遵守。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根據經營需要或乙方自身的能力及表現,調整乙方具體工作部門和崗位及勞動報酬。乙方如不同意的,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不承擔違約及經濟補償、賠償責任。

2、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後確定乙方月工資為人民幣元(其中月基本工資為人民幣元,基本工資作為計算加班工資、其他假期工資以及社保等核算的基數。基本工資之上的報酬,為崗位及綜合能力所體現的回報,一崗一定,不作為其它保險福利的依據),試用期工資為元,上述工資均為税前工資。

3、保密義務:甲方的銷售信息、採購信息、人事財務信息、管理制度(包括工作規範、業務流程等)、客户信息等經營信息,以及甲方注有“保密”的資訊等,均屬甲方商業祕密,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泄露他人及本公司無關人員。

4、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4.1乙方接受甲方出資引進、培訓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甲、乙雙方簽訂專項培訓協議約定各自的權利和義務,該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補充。

4.2勞動合同生效後,乙方未按甲方規定的時間提供辦理錄用和社會保險手續的有關資料、證明的,甲方可視作不符合錄用條件解除本合同或視作乙方主動放棄其應享有的保險福利待遇。

4.3勞動合同期間,甲方發現乙方提供了得以受聘於甲方的虛假資料,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

5、其他:本合同補充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悖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