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塔吊用工合同(通用3篇)

工地塔吊用工合同 篇1

甲方:

工地塔吊用工合同(通用3篇)

乙方:姓名身份證號

根據甲方用工需要,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從事勞務用工,為確立勞務用工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之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以下勞務合同。

一、用工期限自通知每台簽證開始至本工程竣工機械設備使用結束止。

二、從事工種_塔吊操作、指揮、工作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負責為乙方進行工傷意外保險,其保險費由乙方負責。

2、甲方提供乙方所需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其費用由乙方負責。

3、起重司機、指揮的通信設備由甲方承擔,頻道必須和項目相符。

4、甲方為乙方創造良好的生產生活條件。

5、甲方規範現場管理,定期對職工進行法律法規教育和施工技術安全生產教育。

6、甲方尊重並積極採納乙方提出的有利於改善生產,生活條件的建議和要求。

7、每台塔吊運轉時必須有乙方派出的指揮人員。

四、勞動報酬

1、甲方確定乙方的工資元

2、乙方同意按照實際工作日方式與甲方結算勞動報酬。

3、乙方與甲方每月進行一次工帳核對並經過雙方簽字後交甲方帳務

4、甲方每月按時給乙方員發放工生活費1500元人,帶班按20__元人發放,期間不再產生其它借支。

5、乙方同意餘款在春節放假前或塔吊報停之日一次性付清。

五、勞動紀律

1、進入施工現場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六大紀律,服從現場安全管理,執行本工種的安全生產操作規程,不違章操作,不違反勞動紀律

2、甲方對乙方的安全行為進行不定期的檢查,對乙方的違章行為有權做出警告處罰直至停工、清退的決定,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規範管理。

3、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分配乙方的工作量,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努力完成甲方交給的各項任務。

4、甲方組織開展的各項安全教育,交底活動,乙方必須積極參加,並按照甲方要求進行會議簽到或交底簽字。

拒絕履行相關手續的視為不服從管理。

原則上當即結算清退。

5、乙方在操作過程中有權拒絕施工方人員的違章指揮,對安全設施不到位,安全措施不落實的地方有權拒絕施工,但必須提前提出相關安全措施。

乙方應全力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

6、乙方必須保護好現場的各類安全措施,發現有安全設施不到位的地方要及時通知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甲方儘快組織落實。

7、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響工作時間,時間定為每天早上6:00至晚上22:00。

22:00以後加班補助40元小時,00:00以後算通宵按300元次補助。

六、勞動合同終止

1、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立即解除與乙方的勞務合同

①在使用期內被認定為不能勝任本工種的,

②操作技術實際達不到用工工資要求且無協商工資下浮幅度餘地的,

③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各項規章制度的,

④因乙方責任造成質量安全事故,

⑤不服從工作分配,拒絕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

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提前通知乙方解除與乙方的勞務合同

①乙方患病或工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本工種的,

②所在工程,本工種完工的,

③由於甲方特殊情況停工、停業的,

④乙方中途要求解除合同關係,提前口頭或書面通知甲方並經過甲方認可。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除第六條各款項以外,甲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在中途與乙方解除用工關係,甲方如果提出解除乙方的合同一次性付清乙方實際發生的合同工資。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中途提出解除與甲方的用工關係,乙方如單方提出解除合同,甲方在工帳結算時扣除實際工資5%的違約金,乙方的工資在春節前一次性付清。

八、其他

1、因乙方違章違規違反勞動紀律被甲方或甲方管理單位處罰的,其罰款由乙方全額承擔,並在相應月份的工資款中扣除。

2、因乙方違章作業,酒後作業,野蠻作業造成自傷,他傷的,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觸犯法律的,應承擔法律責任。

3、乙方必須持本人身份證進入工地或工作場所,並提交身份證複印件向甲方進行登記。

4、乙方工作所需的雨衣、雨鞋由甲方提供。

5、乙方必須愛護甲方的機械設備和公益設施遺失或損壞一律照價賠償。

6、特殊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無證人員不得從事特殊作業。

7、乙方需辦理的暫住證,務工證,上崗證由甲方負責組織辦理,其工本費由乙方承擔。

8、甲方按標準規定安排解決乙方的住宿,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生活區綜治員和施工方統一安排,嚴禁使用電器設備,嚴禁自炊。

九、發生合同糾紛在不影響合同條款執行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

成可提交當地勞動仲裁部門仲裁,仲裁費用由無理一方全額承擔。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雙方承諾信守合同條款。

甲方(法人代表)乙方簽字:

或委託代表:乙方聯繫電話:

工地塔吊用工合同 篇2

甲 方:

乙 方:

甲方現將一台由 生產的QTZ80型的 塔式起重機 (產權備案號為:粵 )承包給乙方 頂升 ,設備信息如下表所示:

工程名稱:

施工單位:

監理單位:

工程所在地:

安裝位置:

作業高度:

為保障建設工程順利進行,促進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確保不發生傷亡事故及雙方的利益不受損害。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 號)等有關規定,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合同。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合同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確保在施工過程中安全生產。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幾點:

一、本次總費用為¥ 元(含吊車,人工、生活等費用,注:不含税收),其它開支,甲方概不負責。當乙方進場作業的當天甲方支付¥ 元作人工、吊車等費用,剩餘尾款待作業完畢後一次付清。

二、甲方責任:

1、甲方應將設備的全部部件集中,以便乙方作業。

2、由甲方並提供一個380V的電源到作業位置。

3、負責清理施工現場周邊環境障礙物件,作業時吊車停放場地和設備零部件堆放場地、作業所需場地。

4、設備的作業時間由甲方按施工要求確定,並提前3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安排施工。

5、乙方完成作業後,甲方按合同支付乙方服務費用。

6、審核建築起重機械的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製造監督檢驗證明、備案證明等文件。

7、審核安裝文件、使用單位的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和特種作業人員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8、審核安裝單位制定的設備的專項施工方案。

9、審核使用單位制定的設備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0、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監督檢查設備作業、使用情況。

11、施工現場有多台塔式起重機作業時,應當組織制度並實施防止塔式起重機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12、設備起重信號工、起重司機、司索工等特種作業人員應當經建設主管部門考核合格,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三、乙方責任:

1、乙方(安裝單位)應依法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相應資質和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並在其資質許可範圍內承攬安裝、拆卸工程。

2、應當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和安裝單位簽訂設備作業安全協議書。

3、對乙方(安裝單位)安全責任的約定。

(1)按照安全技術標準及設備性能要求,編制設備專項施工方案,並由本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

(2)按照安全技術標準及安裝使用説明書等檢查建築起重機械及現場施工條件。

(3)組織安全施工技術交底並簽字確認。

(4)制定設備作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5)將設備作業專項施工方案,安裝、拆卸人員名單,作業時間等材料報施工總承包單位和監理單位審核。

(6)應當按照設備作業專項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規程組織作業。

(7)專業技術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進行現場監督,技術負責人應當定期巡查。

(8)設備安裝完畢後,應當按照安全技術標準及安裝使用説明有關要求對設備進行自檢、調試和運轉。自檢合格後,應當出具自檢合格證明,並向使用單位進行安全説明。

(9)設備安裝拆卸工等特種作業人員應當經建設主管部門考核合格,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10)應當提供設備安裝拆卸工等特種作業人員的勞動合同、社保證明。

4、乙方(安裝單位)應當建立本次設備安裝拆卸工程檔案,並對檔案作具體約定,要示包括:

(1)作業合同及安全協議書。

(2)作業專項施工方案。

(3)安全施工技術交底的有關資料。

(4)作業工程驗收資料。

(5)作業完畢後,雙方(使用單位)應當組織出租、安裝、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驗收。

四、責任分割:

1、雙方必須按合同分工,各盡其責,認真施工。

2、乙方只負責作業合同所簽定的高度,以後需加高則另行計費。乙方只負責作業到合同所簽定的高度,在以後的使用中設備安全由甲方負責。

3、甲方由於材料不能及時到現場而影響到乙方的工期拖延,甲方應賠償。

4、設備安裝完成後,甲方應及時支付費用,逾期每天按總額千分之五加收延付金。

5、合同簽訂後,如果有一方不履行合同,則需賠付對方合同金額30%的賠付金。

6、作業場地以25吊車為準,大於25噸吊車甲方補差額。

7、倘若在作業過程中,意外損傷設備部件,乙方負責修復不承擔其它賠償。

8、在作業過程中如若因設備某些部件老化形成的故障(非人為)乙方只負責維修不承擔材料費用。

9、乙方負責協助甲方到東莞市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辦理申報手續,甲方應給乙方及時提供所需要的相關資料及完成資料內對應的簽字蓋章並保證其真實性。

五、此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個月。

甲 方: 乙 方: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地塔吊用工合同 篇3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____________噸載重量________ 牌汽車____ 輛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於工地運載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主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協議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但不付給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而且出租方每天還要償付承租方 ____ 元的違約金。

四、租用期定為____,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協議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協議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月為____ 元,從協議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賠償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協議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八、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九、本協議一式____ 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出租方:(簽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承租方:(簽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