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勞動用工合同(精選5篇)

標準勞動用工合同 篇1

編號____________

標準勞動用工合同(精選5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性別_____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為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為每日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執行。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範圍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執行。乙方在試

用期間的工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元或按________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覆對方;15日內未答覆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後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一)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二)因防治工業污染源搬遷的;

(三)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解除本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在甲方連續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五)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六)建設徵地農轉非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七)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八)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內的。

第二十三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期限界滿後,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係的,勞動關係即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期限界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乙方1日工資的賠償金。

第二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二)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月: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係的。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乙方相當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二條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

第三十三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症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五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七條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九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四十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證機關(蓋章)

簽證員(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標準勞動用工合同 篇2

公司(甲方)與(乙方)於年月日訂立(續訂)了以下第壹項合同:

1)有固定期限合同即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合同。

3)以完成工作期限合同。

根據《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雙方勞動合同的約定,現對該勞動合同按以下第4項辦理。

1)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勞動合同。

2)因雙方約定的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出現,終止勞動合同。

3)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4)因乙方提出辭職,解除勞動合同,終止勞動合同。

5)其它:

説明:

1)乙方社會養老保險證序號:

2)乙方醫保個人編號:

3)乙方住房公積金個人編號:

4)終止勞動關係時間為:

5)被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憑本通知書到本人户口所在地勞動就業管理機構辦理失業登記手續。

6)通知一式五份,用人單位一份(存入勞動者檔案),勞動者本人一份,單位所在地社保局一份,住房公積金管理辦公室一份,勞動者本人户口所在地就業管理服務機構一份。

甲方:公司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簽訂日期:年月日

標準勞動用工合同 篇3

上海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經考核,決定錄用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為正式職工,經雙方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1、雙方合同期為三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為試用期。

在試用期內,甲方認為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乙方也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勞動合同期滿,即行終止,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續訂勞動合同,續訂期以續訂合同為準。

甲方根據公司工作經營情況,安排乙方到 部門擔任工作。甲方根據工作經營需要,以及乙方的實際能力(專業、工作、體力)可作適當調動,包括臨時性工作。乙方根據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和要求,按質、按量、按時地完成任務。

2、乙方工資及福利待遇: 基本工資依據職位和崗位等級標準支付,每年依工作表現調整。

所有津貼均已包含在基本工資內,不另行支付。

遵照社會保險條例要求,甲方為其交納國家規定的社會保險。

甲方根據公司的經營效益給乙方發放適當的獎金。

3、甲方基本權利和義務: 根據工作需要和規章制度及本合同條款規定,對乙方進行管理。

保護乙方合法權益,根據乙方工作表現實施獎勵和處罰。

甲方有權根據業務需要、乙方能力和工作表現等安排調整乙方工作。

甲方可視經濟效益和乙方的技術水平、業務熟練程度、勞動效率、工作績效等逐步提高乙方的勞動報酬。

4、乙方基本職責: 遵守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以及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服從甲方的管理和要求,不得擅離職守。

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務和經濟指標。

保守甲方的業務、技術及有關文件的祕密。

乙方不得從事與甲方業務範圍相似的任何第二職業。

按甲方的工作要求而加班和出差。

5、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或終止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經教育或處分仍然無效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6)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6、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在治療、療養期內的,以及經醫療終結確認部分或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

乙方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間的。

7、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可與甲方解除合同:

經勞動安全監察部門確認,企業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達不到規定的標準,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的;

甲方不履行合同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侵害乙方合法權利的;

乙方本人有特殊情況,需要辭職並經甲方同意的。

8、除按第五條第2、3、4項規定以及法律規定的解除聘用合同條件外,甲乙任何一方在解除聘用合同時,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任何一方違反聘用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相應的經濟賠償。

9、雙方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時,如乙方符合第五條第1、5、6項,甲方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10、乙方因違反紀律而被辭退或乙方符合第七條第4項規定,則甲方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乙方被開除、勞動教養或判刑,聘用合同自行解除,不再另行通知。

1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因工負傷或死亡,則由甲方按照有關規定支付其醫療費、生活補助費、以及死亡喪葬費和家屬撫卹金。

12、乙方享有中國政府規定的公休、節假日、婚喪、計劃生育及女工孕期、產期休假等有關待遇。

13、甲方明確執行國務院頒發的《勞動法》之規定,實行平均每週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

14、職工必須遵守甲方有關保密資料的規定,違反上述行為者將根據情況承擔相應的責任。

15、合同期滿一個月,雙方如無異議且書面通知對方的,則合同自動延期生效一年。

16、當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在二十日內協商無效時任何一方都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在接到仲裁決定書後十五日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17、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修改和變更。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存壹份。

上海__________有限公司(甲方) 受聘者__________(乙方)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標準勞動用工合同 篇4

甲方 (單位)_______________ 乙方 (勞動者)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員工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年_月_日,終止日期___年_月_日,其中試用期__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並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於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的,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個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工時制度。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 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元。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 由於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甲方保證支付乙方的生活費不低於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關於社會保障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員工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期和醫療期滿後關於本合同的辦理,按照勞動部頒發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生活費用按照_______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員工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合同期內,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境內外甲方所屬機構工作的,原有員工勞動合同仍然有效,但應和企業簽訂有關境內外工作的協議;經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內外非甲方所屬機構擔任一定階段工作的,可由乙方與該機構簽訂有關協議。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員工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

八、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塗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勞動用工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一致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試用期為 個月;在試用期內學校及員工均有權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條件:員工和其先前的工作單位合法解除勞動關係。

二、聘用崗位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乙方從事 崗位工作。

三、勞動時間

本合同簽訂人員為全職員工,實行固定工作制,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60小時。

四、薪資福利

1、聘用期內,甲方根據乙方的崗位職責與工作表現於每月號支付相應的工資,甲方不得無故剋扣或拖欠乙方工資。

2、工資標準:經甲乙雙方協商,工資額定為試用期/月,轉正工資 元/月。

3、支付方式:甲方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乙方。

4、乙方享有國家法定節假日及甲方規定的其他假期。

5、甲方可根據自身情況,對薪資福利制度等內容進行調整,調整後本協議的僱傭報酬及福利待遇等按照調整後的最新規定執行。

五、勞動紀律

1、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愛護甲方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2、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根據本單位規章制度予以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六、保密協議

1、乙方任職期間必須嚴格遵守甲方保密及競業限制相關規定,乙方必須對工作中所接觸到的甲方資料予以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不得使用甲方資料為除甲方外的其他任何人或單位謀取利益,損害甲方利益。(甲方資料包括但不限於:管理體系、運營體系、知識體系、各類手冊、規章制度、文件、教材、知識點、重點難點解析、教學講稿、PPT文稿、教案、例題、學員資料等。)

2、本協議的競業限制期為1年,即在本協議終止、期滿或解除後1年內,乙方必須仍然遵守本章第一條的約定。

七、合同的變更、終止與解除

1、本合同簽訂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內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確因需要變更合同時,由雙方協商一致,並在原合同基礎上籤訂變更協議,該協議作為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協議繼續有效。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甲方不負任何責任:①乙方試用期間被甲方認定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或乙方提供資料、證書等材料含有不真實信息的。

②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執行甲方教學計劃未能達到甲方要求的。

③甲方規章制度中規定的應當予以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

④因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⑤嚴重違反甲方制度、嚴重失職損害甲方利益的。

⑥乙方患病或因工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或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⑦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換崗,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離職,否則按自行離職處理。

4、有下列情形的,雙方可自行解除合同:

①試用期內;

②聘用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聘用合同終止條件出現;

八、其他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其他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並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西安美中培訓學校

年 月 日

乙方: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