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簡潔運輸合同實用(精選3篇)

2022簡潔運輸合同實用 篇1

承租方(甲方):_________

2022簡潔運輸合同實用(精選3篇)

出租方(乙方):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吊車貨車運輸服務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___年___月___日,有效期限為___。

第二條合同價格及結算方式

乙方將7台房車全部運至目的地,甲方一次性付款給乙方合同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

第三條運輸車輛的要求及運輸路線

乙方向甲方提供吊車一台;貨車和掛車,按照規定路線行駛至指定地點

第四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將2台10m×5m×3.2m;2台12m×5m×3.2m;1台14m×5m×3.2m;1台15m×5m×3.2m;1台7m×7m×3.2m;合計7台房車,安全的運送至甲方指定地點。

2、乙方確保運輸車輛手續合法,證件齊全,車容整潔。

3、乙方按甲方的指令將貨物運載到工地現場,如有工作衝突;比如;路政;城管;交警均由甲方及時聯繫,由甲方出面協調處理,乙方不得與其發生爭執。乙方負責房車的裝車、卸車。

第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簡潔運輸合同實用 篇2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因施工需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望遵照執行。

一、合同內容:

工程用沙子、石子原材料運輸費。

二、合同價格:

1、沙子、石子:每噸6元。(宏利砂石場 )

2、瓜子片:每噸10元。(英公水庫於潛建築石料礦場)結算噸位按照沙場過磅運輸單為準。(施工現場地磅抽查)

三、費用結算方式:

費用累計每三個月付到60%,年底結算後餘款付清。

四、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根據工程需要提前通知乙方所需材料名稱、規格、數量和具體要求,以便乙方及時組織材料及車輛。

2,甲方在材料進場前 ,必須整理出充足的堆放場地。

3、乙方人員機械必須遵守甲方各項管理制度,服從管理、聽從指揮,並與其他機械、人員緊密配合,乙方司機必須持有效證件,所有車輛必須手續提全且有效,否則不得使用。

4、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通知後,按規定時間及時到指定沙石場組織材料進場,按甲方要求送到施工現場指定地,不得影響正常施工。否則甲方有權按乙方目前所供材料運輸費總款的10%,扣除違約金。

5、合同簽訂後至合同解除期間,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價格,甚至以罷工相威脅,此種情況一旦發生甲方有權按乙方所供材料運輸費總款的60%為乙方結算.並同時解除本合同。

6、合同簽定生效,乙方必須將身份證複印件留甲方存檔,否則不予以結算。

三、安全責任

1、乙方對其機械及人員的安全自負全責。

2、乙方不按道路安全操作規程及機械操作規程操作,對他人、物件、設施等造成傷害和損傷的,其全部責任及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3、禁止酒後或身體不適時使用機械,嚴禁搶道、長時間佔道、接、打電話,違者造成不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

4、確保機械性能良好,否則不得使用。

5、司機不得帶情緒操做車輛,否則造成不良後果的責任及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本協議一式三份,合同內容望雙方共同遵守,該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結算後自行廢除。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電話:

電話:

2022簡潔運輸合同實用 篇3

託運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日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託運方和承運方雙方友好協商,就有關液化天然氣運輸事宜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約定的有效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 託運貨物

1. 本合同約定的託運貨物為液化天然氣,英文簡稱“LNG”。

2. 託運方交承運方運輸的液化天然氣,應符合中國國家GB17820-1999Ⅱ類天然氣氣質標準。

第三條 運輸區間和方式

1.本合同約定的運輸區間為:

2.運輸方式:承運方以公路運輸的方式為託運方運送液化天然氣。

第四條 運輸計劃

1.運輸計劃:承運方調度人員每天上午10:00之前,將未來48小時之內可用車輛上報至託運方調控中心,託運方調控中心根據承運方上報可用車輛信息,將具體運輸計劃提前24小時通知給承運方調度人員(首批運輸計劃應至少提前48小時通知)。

2.運輸計劃傳送方式以書面方式為主,包括傳真、電話、網絡、電子平台或其它信息化系統。

3.日常聯繫:雙方應各自設立有人24小時值班的生產調度管理機構,具體負責協調確定月承運量和監控協調月承運量的執行。雙方應在運輸起始日開始的十日前將各自設立的生產調度管理機構名稱、負責人、正常聯繫電話、應急聯繫電話等書面通知對方。

第五條 運輸價格

報價表

承攬運輸量及價格:

1、乙方承諾組織運輸槽車 輛, 保證承攬運力 噸/天。

2、參考行業內市場價格,雙方協商後確認價格執行。

3、運輸的公里數需雙方確認同意後執行

第六條 交付和計量

1. 承運方運輸的液化天然氣的交付地點為:按託運方運輸計劃中指定的接收站點。

2. 液化天然氣採用汽車衡稱重計量方式,如卸車量與承運方在液化天然氣工廠裝車量的計量差在正負200公斤(含200公斤)範圍內時,以裝車量為結算依據。

2.1. 如超過正二百公斤範圍時(卸氣量>裝氣量),LNG計量按卸氣量計算,超出部分託運方以運費形式支付給承運方。

2.2. 如超過負二百公斤範圍時(卸氣量<裝氣量),LNG計量按卸氣量計算,損失由承運方按照出廠價在運費中扣除。

第七條 結算

1. 託運方指定承運方給託運方客户配送LNG,承運方和託運方及託運方的指定聯繫人每月進行結算數據的核對,核對無誤後的結果作為雙方結算的依據。

2.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月25日為結算日,結算日後5個工作日內承運方將開具相應的運輸發票給託運方及其所屬公司並以特快專遞的形式寄出。

第八條 付款

運費由承運方與託運方或託運方客户定期結算。依照的雙方對賬籤認,承運方開具運輸發票,託運方依據接收的運輸發票結算運輸費用,或者協調託運方客户按時結算運輸。

第九條 託運方的權利和義務

1.託運方按裝車磅單的數量將貨物交由承運方託運,託運方應向承運方明確貨物運達地點,如運達地點發生變化時託運方應提前通知承運方。如承運方無故不按託運方指定的卸氣地點卸氣,託運方有權拒絕支付本趟運費,並追究因託運方沒按指定地點卸氣而造成限氣或斷氣的一切損失。此外,對於因託運方變更運達地點而產生額外運費由託運方承擔。

2.託運方為承運方指定的接收站點必須具備使車輛調頭、倒車、會車、轉向、行駛等符合要求的硬件場地。

3.託運方應按照合同的約定,協調各用氣單位及時向承運方支付運費款項。

4.託運方有權對承運方的承運車輛運行情況進行監控,承運方如不服從調度,或完不成託運方預算當月運量,託運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5.車輛到達託運方裝卸地點後,因託運方裝卸站點不能及時安排裝卸車而造成車輛滯留時,壓車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超出時間按待裝待卸收取費用(計算方法:按照200元/小時,),壓車時間的確認需要接收場站的現場人員簽字。超過12小時,託運方接收站點向承運方支付壓車費按台班計算,按每台班20xx元人民幣/天.車的標準支付壓車費;承運方向託運方接收站點開具運費發票

第十條 承運方的權利和義務

承運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和託運方的要求做到及時的運輸和交貨。保證全年運力平穩、有序,在冬季運力緊張時,不得擅自給其他企業、個人承運,如發生冬季運力緊張,無法保證LNG正常外運的情形,將賠償託運方的損失,託運方有權取消其承運權

1. 承運方在運輸過程中,應保證託運方的貨物安全到達,由於承運方責任導致貨物損失,承運方必須按價賠償給託運方。

2. 承運方統在運輸天然氣過程中出現安全事故責任與託運方無關。

3. 承運方所屬車輛,應統一安裝託運方要求的GPS監控系統。未徵得託運方同意,不得擅自將所託運貨物運往其他接收站,違例事件一經發現,託運方有權追究責任並予以索賠及處罰,取消承運方的運輸資格。

4. 承運方統一管理為託運方服務的其他運輸公司的車輛。保證為託運方承擔運輸任務的車輛須具備國家要求的各類證件,做到手續齊全,符合國家危險品運輸法律法規的相關要求。

5. 承運方發生組織架構變更,不得影響本合同約定運輸任務的執行;如若確實無法保障執行的,承運方必須提前十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託運方。

6.承運方應負責運輸貨品的安全,由於突發性事件引起承運方的運輸車不能按託運方的運輸計劃到達指定的接收站時,承運方應提前5個小時通知託運方,並有責任提前確定應對措施。

7. 根據託運方的運輸計劃,承運方有義務在接到書面通知當日內予以反饋,並服從託運方的調度計劃安排,對於不能滿足託運方計劃的情況,必須給予書面答覆。另外,對於託運方安排的緊急二次調運,承運方有義務積極協助執行。(具體事宜雙方協商確認)

8. 承運方司機與車輛應符合國家法律及相關法規要求,如因泥石流、大雪封路、惡劣天氣、道路維修等因素導致車輛不能正常返回,或車輛需要按照國家規定進行年檢、二級維護、罐體檢驗等導致承運方每天為託運方承運的車輛達不到第四條第1款約定數量的情況除外,但要以衞星系統信息為準,並且承運方要盡努力為託運方提供支持,以減少上述事項給託運方帶來的損失。(具體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9. 承運方有義務對車隊駕駛員進行槽車安全操作培訓,並對駕駛員行為規範負責,如若發生駕駛員違反安全操作的生產事故,由責任方承擔經濟賠償。

10. 承運方應向託運方提供以下資質證件:①營業執照(複印件)②經 營許可證明文件③行業資質證書④税務登記證(複印件)⑤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⑥牽引車及槽車行駛證(複印件)、罐體使用證及槽車壓力容器使用證(複印件)、⑦駕駛員及押運員相關手續複印件,複印件上需加蓋公章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因託運方的行為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給承運方造成實際損失的,託運方應當賠償直接損失。

2.因承運方的行為不符合本合同約定,使運輸物品不能及時到站,發生限氣、斷氣事故,造成託運方實際損失的,承運方應當賠償直接損失。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超出當事一方控制、致使該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義務的任何事件或情況,該事件或情況是上述當事一方所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

2.當事方應在其由於不可抗力原因未能部分履行本合同義務的程度內,和在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期間內,免除其履行本合同部分或全部義務。

3.一旦不可抗力事件得到消除/停止,則受影響一方應儘快重新開始履行其合同義務。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三條 保密

1.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至期滿的1年內,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及相關信息均應依照本款的約定予以保密。非因法定事由或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雙方中任何一方不得在該期限內將本合同的條款全部或部分透露給第三方,違約方承擔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將全部或部分合同信息透露給以下人員或機構,無須經過另一方同意,即提供給該方主管、董事、僱員、關聯機構、提供給對方具有管轄權的政府部門或機構、或答覆司法傳訊等法律程序,但該方也應要求上述人員保密。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或糾紛時,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中任何一方均可向各自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其他

1.本協議簽訂後,託運方的各所屬公司與承運方在本合同項下,簽訂LNG運輸合同。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簽訂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持貳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