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公路運輸合同(通用23篇)

煤炭公路運輸合同 篇1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煤炭公路運輸合同(通用23篇)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 供貨數量及時間:

本合同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供貨量 噸。

二、 交貨地點:

三、 質量標準:

1低位發熱量:5000—5800大卡/公斤,高於5800大卡時,按5800大卡計算;

2揮發分:在12%--20%之間;

3全水分:≤7%;

4硫:≤1.5%;

5焦渣特徵:≤3

6以細煤為準,最大顆粒直徑不超過8釐米;

四、 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

供方負責汽車運輸並承擔運輸費用。

五、 價格核算辦法:

1 、完成合同供貨量,揮發分在12%--20%之間(含12%),執行含税價 元/大卡;

2、價格隨市場變化而變。

六、違約責任及處理辦法:

1、 收到低位發熱量5000大卡以下或揮發分12%以下拒收,若連續兩天發熱量低於5000大卡或揮發分低於12%,則第三天等化驗結果合格後方可卸車,不合格則退貨,需方有權終止合同。

2、對於卸車部分,需方從善意出發,價格執行如下標準:

A、熱值在5000大卡—4800大卡之間時(含5000大卡)執行 元/大卡;

熱值在4800大卡—4600大卡之間時(含4800大卡)執行 元/大卡;

熱值低於4600大卡,價格執行 元/大卡。

3、①、收到全水分大於7%時,水分每超1%,從價款中扣除1%(按化驗加過,單車扣除); ②、硫含量在指標範圍內,每高於0.1%,價格下調 元/噸。

4、若認為弄虛作假,當批原煤扣除不結算,另按當批原煤價格的三倍罰款,並取消供貨資格。

5、供方需帶加蓋企業公章的營業執照、國税税務登記證、煤炭經營許可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等有效證件的複印件,同需方簽訂採購合同後,到財務備案。凡發現供方提供的證件或發票又一次虛假(含使用假公章)或不合格,由供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和需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同時取消供貨資格。

6、若所供原煤中煤矸石較多或煤塊直徑超過8釐米,則按此部分的實際重量進行折噸扣除。

7、合同一經簽訂,雙方應嚴格遵守。若不能按期完成供貨量,應按本合同金額的1%,支付違約金或從貨款中扣除。

七、質量、數量驗收標準及辦法:

1、質量按本合同第三條款執行;

2、以需方按國家規定標準進行取樣化驗的結果為準。若供方對需方化驗結果有異議,應在24小時內提出,雙方可共同現場取樣,若煤已用完或已打堆,可取小樣進行復測,以技術監督部門化驗結果為準,費用由供方負擔;

3、數量以需方實收數量作為結算依據。

八、結算方式:

實行一票制(全部為增值税發票),票據齊全後可結算,承兑匯票各佔50%。每月結算一次。

九、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十、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需方供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2、合同簽訂單位、出具票據單位、收款單位必須一致。

3、連續三個月不完成供貨合同,取消供貨資格。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公路運輸合同 篇2

託運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二,包裝要求: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三,運輸辦法及運雜費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託運時間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到貨時間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付款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

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貨物價值的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律師365

4.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託運方違約金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等單位各留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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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公路運輸合同 篇3

託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二,包裝要求: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三,運輸辦法及運雜費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託運時間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到貨時間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付款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

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貨物價值的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律師365

4.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託運方違約金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等單位各留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託運方:__________________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__日.

煤炭公路運輸合同 篇4

需方:

供方:

一、 供貨數量及時間:

本合同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供貨量 噸。

二、 交貨地點:

三、 質量標準:

1低位發熱量:5000—5800大卡/公斤,高於5800大卡時,按5800大卡計算;

2揮發分:在12%--20%之間;

3全水分:≤7%;

4硫:≤1.5%;

5焦渣特徵:≤3

6以細煤為準,最大顆粒直徑不超過8釐米;

四、 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

供方負責汽車運輸並承擔運輸費用。

五、 價格核算辦法:

1 、完成合同供貨量,揮發分在12%--20%之間(含12%),執行含税價 元/大卡;

2、價格隨市場變化而變。

六、違約責任及處理辦法:

1、 收到低位發熱量5000大卡以下或揮發分12%以下拒收,若連續兩天發熱量低於5000大卡或揮發分低於12%,則第三天等化驗結果合格後方可卸車,不合格則退貨,需方有權終止合同。

2、對於卸車部分,需方從善意出發,價格執行如下標準:

揮發分在12%--20%之間(含12%),且熱值在4600大卡—5000大卡之間時,價格執行如下標準:

A、熱值在5000大卡—4800大卡之間時(含5000大卡)執行 元/大卡;

熱值在4800大卡—4600大卡之間時(含4800大卡)執行 元/大卡;

熱值低於4600大卡,價格執行 元/大卡。

3、①、收到全水分大於7%時,水分每超1%,從價款中扣除1%(按化驗加過,單車扣除); ②、硫含量在指標範圍內,每高於0.1%,價格下調 元/噸。

4、若認為弄虛作假,當批原煤扣除不結算,另按當批原煤價格的三倍罰款,並取消供貨資格。

5、供方需帶加蓋企業公章的營業執照、國税税務登記證、煤炭經營許可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等有效證件的複印件,同需方簽訂採購合同後,到財務備案。凡發現供方提供的證件或發票又一次虛假(含使用假公章)或不合格,由供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和需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同時取消供貨資格。

6、若所供原煤中煤矸石較多或煤塊直徑超過8釐米,則按此部分的實際重量進行折噸扣除。

7、合同一經簽訂,雙方應嚴格遵守。若不能按期完成供貨量,應按本合同金額的1%,支付違約金或從貨款中扣除。

七、質量、數量驗收標準及辦法:

1、質量按本合同第三條款執行;

2、以需方按國家規定標準進行取樣化驗的結果為準。若供方對需方化驗結果有異議,應在24小時內提出,雙方可共同現場取樣,若煤已用完或已打堆,可取小樣進行復測,以技術監督部門化驗結果為準,費用由供方負擔;

3、數量以需方實收數量作為結算依據。

八、結算方式:

實行一票制(全部為增值税發票),票據齊全後可結算,承兑匯票各佔50%。每月結算一次。

九、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十、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需方供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2、合同簽訂單位、出具票據單位、收款單位必須一致。

3連續三個月不完成供貨合同,取消供貨資格。

需方:

供方: 全稱:

地址:

電話:

法人:

委託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煤炭公路運輸合同 篇5

甲方:身份證號碼: 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根據國家有關貨物運輸管理的規定,甲方就煤炭運輸事宜與乙方通過充分協商,本着互惠互利和誠信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運輸協議條款:

一、運輸項目:煤炭運輸

二、運輸貨物名稱:電煤

1、運輸路線:

2、運輸時間:年月 年

3、運輸價格:每噸毛運費 (包含煤票等各項全部費用)

三、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提供足夠的煤炭貨源,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如:煤礦各種大型檢查、當地政府各項通知、連續雨天導致煤礦停止生產)視為正常,如甲方沒有貨源造成乙方車輛停工,每日每台車輛補償500.00元。大寫:伍佰元元整。

2、甲方應提供足夠條件協助乙方正常工作

3、甲方不承擔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出現的任何經濟和刑事責任。

4、甲方卸車地卸車時間為7:00——17:00,乙方車輛在卸車時間內到達後24小時外如不能正常卸車,每日每台車輛補償500.00元。大寫:伍佰元元整。

四、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隨時接受甲方的煤炭運輸指令,按照甲方的要求運煤的指定地點。

2、乙方應確定專職人員管理協調車輛運輸業務,裝車時服從甲方及煤礦現場調度的指揮人員,遵守裝車現場的各項管理規定,按甲方的要求組織煤炭運輸。

3、乙方負責每噸貨物的全程運輸,按照甲方要求精心保管貨物,確保及時安全無損到達指定地點過磅,卸貨。

4、運輸過程中貨物丟失,短少,摻假由乙方按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甲方,在正常氣候時,乙方運輸貨物不得超出在煤礦所過磅噸位,如有扣除每台車輛500元(除雪雨天氣外)

5、如發現乙方運輸車輛在運輸期間換煤,煤里加水,直接影響煤炭質量,甲方有權停止該車輛運輸權利,乙方車輛賠償甲方直接經濟損失。

6、乙方車隊如有不能正常運輸車輛及時向甲方申請,乙方必須安排正常運輸,如乙方不能及時安排車輛應向甲方説明原因,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如乙方車輛正常維修維護及交通事故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車輛必須正常運輸貨物,如影響甲方運輸數量,乙方賠償甲方直接經濟損失。

7、車輛運輸的行程時間,無特殊情況不得超過正常規定的交貨時間。

8、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每輛車的四正一險,甲方做為備案(車主身份證及車輛所屬單位證明及掛靠公司證明,駕駛證行駛證,道路運輸許可證,資格證,保險單複印件)。

9、乙方保證每日內到達車輛如乙方車輛在規定時間內,不能到達甲方運輸地點正常運輸,乙方賠償甲方直接經濟損失50000.00元。

五、結算方式

1、乙方每日到達甲方指定地安全無誤的卸車後,甲方按照卸車地出示的實際數量頓位,所卸車輛運輸款全部付於甲方,貨物虧損限額在單車200公斤以內,超出部分按所貨物價值折款扣除每噸500元。

2、甲方不得有任何理由不予結算。

六、違約責任

1、不可無故中途終止合作關係,甲方有權扣除乙方應得運費作為違約金。

2、如因工作人員,車輛原因給甲方目的地人員,設施造成傷害,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如甲方無故中途終止合作關係,甲方賠償乙方全部車

輛運費的10%

七、合同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適用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凡因與本合同有關而引起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由依法解決。

八、合同期滿後,甲乙雙方具協商續簽事宜。

九、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十、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月日

煤炭公路運輸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貨物運輸管理的規定,甲方就煤炭運輸事宜與乙方通過充分協商,本着互惠互利和誠信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運輸協議條款:

一、運輸項目:煤炭運輸

二、運輸貨物名稱:煤炭

1、運輸路線:興隆煤礦--育才煤礦--納林塔煤礦--多經站台。

2、運輸時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運輸價格:每噸24元(不含運輸税票)

4、以當前市場油價為基礎,油價漲跌價格相應調整,(補油差)。

三、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提供足夠的煤炭貨源,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如:煤礦各種大型檢查及當地政府各項通知等),如甲方沒有貨源造成乙方車輛停工2日視為正常,超出規定時間,每日每台車輛補償1000元。

2、甲方應提供足夠條件協助乙方正常工作,如協調運輸道路周邊關係。

3、甲方不承擔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出現的任何經濟和刑事責任。

4、乙方車輛到達甲方運輸地點,甲方必須在4日內安排乙方車輛裝車,超出規定時間內甲方賠償乙方每日每台車輛1000.00元(除自然災害,政府通知外)。

四、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隨時接受甲方的煤炭運輸指令,按照甲方的要求運煤的指定地點。

2、乙方應確定專職人員管理協調車輛運輸業務,裝車時服從甲方及煤礦現場調度的指揮人員,遵守裝車現場的各項管理規定,按甲方的要求組織煤炭運輸。

3、乙方負責每噸貨物的全程運輸,按照甲方要求精心保管貨物,確保及時安全無損到達指定地點過磅,卸貨。

4、運輸過程中貨物丟失,短少,摻假由乙方按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甲方,在正常氣候時,乙方運輸貨物不得超出在煤礦所過磅噸位,如有扣除每台車輛20xx元(除雪雨天氣外)

5、如發現乙方運輸車輛在運輸期間換煤,煤里加水,直接影響煤炭質量,甲方有權停止該車輛運輸權利,乙方車輛賠償甲方直接經濟損失。

6、乙方車隊如有不能正常運輸車輛及時向甲方申請,乙方必須安排正常運輸,如乙方不能及時安排車輛應向甲方説明原因,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如乙方車輛正常維修維護及交通事故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車輛必須正常運輸貨物,如影響甲方運輸數量,乙方賠償甲方直接經濟損失。

7、車輛運輸的行程時間,無特殊情況不得超過正常規定的交貨時間。

8、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每輛車的四正一險,甲方做為備案(車主身份證及車輛所屬單位證明及掛靠公司證明,駕駛證行駛證,道路運輸許可證,資格證,保險單複印件)。

9、乙方保證 日內到達車輛 台,如乙方車輛在規定時間內,不能到達甲方運輸地點,乙方賠償甲方直接經濟損失50000.00元。

五、結算方式

1、甲方驗收後,乙方提供支付運費的所有票據,到甲方結算支付運費。

2、乙方應出具磅單及運輸發生的所有費用票據,作為運費的結算依據,貨物虧損限額在單車200公斤以內,超出部分按所貨物價值折款扣除每噸500元。

3、結算時間:每日早9.00點前交前日運輸費用票據,每日17.00點結算。

4、甲方不得有任何理由不予結算(除節假日外,甲乙雙方共同協商)。

六、啟動資金

1、乙方車輛到達甲方指定運輸地點後,甲方支付給乙方每台車輛3000.00元,做為乙方車輛啟動資金。

2、甲方在5日後一次性扣除乙方運輸每台車輛的啟動資金3000.00元。

3、乙方車輛到達甲方運輸地點後,甲方必須在3日內支付乙方車輛的啟動資金每台車輛3000.00元,如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啟動資金,甲方賠償乙方每台車輛的往返的實際全部費用的兩倍。

4、甲方扣除乙方啟動資金每台車輛1000.00元,作為合同保證金,合同完成後甲方一次性退還給乙方。

七、違約責任

1、不可無故中途終止合作關係,甲方有權扣除乙方應得運費作為違約金。

2、如因工作人員,車輛原因給甲方目的地人員,設施造成傷害,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如甲方無故中途終止合作關係,甲方賠償乙方全部車輛運費的10%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適用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凡因與本合同有關而引起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由依法解決。

九、合同期滿後,甲乙雙方具協商續簽事宜。

十、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公路運輸合同 篇7

託運方:

承運方: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具體包括:

一、甲方按照每車價格360.00元記,截至目前共拉106.3噸,共計38268.元,大寫(叁萬捌仟貳佰陸拾捌元整)。

二、未按合同規定配車發運,承運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賠償託運方因此所造成的所有損失。

三、承運方在運輸過程中要保持貨物的完整,每車需採樣化驗、司機簽字、煤樣留底,如出現丟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等,按換煤處理,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煤價、税費、包裝費、運雜費等)賠償託運方。

四、運輸過程中如發生交通事故,由承運方承擔全部責任。

五、本協議從20xx年9 月1日起至20xx年4 月1日止生效,雙方應遵守執行上述協議不得無故違約。

六、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到託運方住所地有管轄權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正本一式2 份,雙方各執1份自雙方蓋章生效。

託運方(簽字): 承運方(簽字):

20xx年九月一日

煤炭公路運輸合同 篇8

甲方:寧夏偉源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乙方:石嘴山市偉源物流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項目的具體情況,甲方決定將本公司所有外購和輸出的運煤業務承包給乙方,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簽訂以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一、運輸概況:

1、

2、運輸單價:以當地實際運輸市場價為依據,每噸增加4元計算。(含税價)。

3、合同期限:月月

4、油料以及其它產生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二、運輸款結算方式:

雙方在簽訂本合同生效後,乙方運輸車輛按照甲方的要求從指定裝點運至指定卸點,每天運輸後,由乙方指定的統計人員持甲方的結算單據與甲方相關負責人員核對簽字認可後,到甲方財務辦理結算。

三、甲、乙方雙方應承擔的責任:

1、甲方的責任:必須保證甲方公司全部運輸業務交由乙方拉運。

2、如乙方車輛進入煤場後,超過24小時甲方不能按本合同所簽訂的數量和日期開工運輸,或者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運輸等,其損失由甲方承擔。

3、乙方的責任:乙方所有進場車輛必須做到安全文明運輸,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法》及甲方公司治安管理條例,如出現交通事故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4、在甲方合理安排下,乙方車輛必須服從管理和調度,乙方所有車輛必須按照甲方指定的路線正常行駛,因亂倒亂卸、倒買倒賣、丟失等行為,如對甲方造成損失,扣提煤單、煤票按照相關手續簽字生效。否則按公司規定市場價處罰。

5、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必須擅蓋篷布減少損耗,每車損耗控制規定為100公斤以內,如超出部分按市場價折扣運費,精煤按一批次的平均損耗為準,超出部分按精煤價折扣運費。

四、其它條款:

1、運輸期間,因運輸內容變更;公里變更、單價變更、工期變更、增減數量,以運輸變更計劃單結算為依據,雙方共同協商定量定價,不在重新簽訂合同。

2、在甲、乙雙方合同生效後,乙應積極的按照甲方派車單的期限調動車輛準時進場。

五、違約責任:甲、乙雙方約定雙方不準以欺騙、欺詐的方式給對方簽訂合同,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相應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六、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各自遵守,如一方違約;按本合同總數量總價格的3%處罰,賠償給守約方。

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煤炭公路運輸合同 篇9

出賣方:榆林市同興煤炭運銷有限公司

合同編號: YLTX20xx-007 簽訂地點: 榆林

買受方: 簽訂時間: 20xx年5月10日

雙方就出賣方為買受方有償提供煤炭事宜進行了協商,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1. 標的物名稱、產地、單位、數量、價格(含税)、合同金額: 1.1名稱:動力煤 1.2 產地:陝西 1.3 計量單位:噸

1.4數量: 月供6000 噸。 1.5單價:750元/噸(不含税)。

1.6合同金額:約計 萬元(按大卡計,單價 元/噸)。 2 .質量標準、技術要求:

3、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散裝、無包裝物。 4、交貨地點:買方指定黃驊貨場。

5、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汽車運輸,費用由買受方負責。

6、驗收標準、方法、出賣方提出異議的期限及解決方法:驗收標準執行本合同

2

7、結算數量、方式及期限:買受方預付全月貨款10%的保證金,貨到結算。按買受方汽車衡計量為準,貨到結算80%出具17%煤炭增值税檢驗合格後結清; 8. 如果出賣方提供煤炭質量達到約定標準,依照實際發熱量與約定價格單車結算。

9、供貨時間:20xx年5月10日—6月10 日, 6月10日前交貨數量不少於5000 噸。收到貨款保證金後5日內第一批貨到場,數量不少於300噸。

10、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10.1 出賣方如不能按期交貨,買受方有權終止支付貨款並解除合同。或因買受訪不能及時結算,出賣方有權停止供貨。

10.2 因不可抗力(不含運輸車輛和煤礦停產原因)使得合同履行無實際意義的,合同可以解除。

11 違約責任:出賣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約定數量、約定質量交貨致使合同解除的出賣方自負,如出賣方所供貨物符合合同規定買受方據不付款所產生的費用由買受方承擔。

12.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協商解決為主。以15個工作日為限,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買受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4 合同的生效:

14.1本合同自買賣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並收到貨款保證金之日起生效 14.2 本合同一式三份,買受方執兩份,出賣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含傳真對籤)。

甲方:乙方:日期:

煤炭公路運輸合同 篇10

甲方:身份證號碼:電話:

乙方:身份證號碼:電話:

根據國家有關貨物運輸管理的規定,甲方就煤炭運輸事宜與乙方通過充分協商,本着互惠互利和誠信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運輸協議條款:

一、運輸項目:煤炭運輸

二、運輸貨物名稱:電煤

1、運輸路線:

2、運輸時間:年月年

3、運輸價格:每噸毛運費(包含煤票等各項全部費用)

三、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提供足夠的煤炭貨源,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如:煤礦各種大型檢查、當地政府各項通知、連續雨天導致煤礦停止生產)視為正常,如甲方沒有貨源造成乙方車輛停工,每日每台車輛補償500.00元。大寫:伍佰元元整。

2、甲方應提供足夠條件協助乙方正常工作。

3、甲方不承擔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出現的任何經濟和刑事責任。

4、甲方卸車地卸車時間為7:00——17:00,乙方車輛在卸車時間內到達後24小時外如不能正常卸車,每日每台車輛補償500.00元。大寫:伍佰元元整。

四、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隨時接受甲方的煤炭運輸指令,按照甲方的要求運煤的指定地點。

2、乙方應確定專職人員管理協調車輛運輸業務,裝車時服從甲方及煤礦現場調度的指揮人員,遵守裝車現場的各項管理規定,按甲方的要求組織煤炭運輸。

3、乙方負責每噸貨物的全程運輸,按照甲方要求精心保管貨物,確保及時安全無損到達指定地點過磅,卸貨。

4、運輸過程中貨物丟失,短少,摻假由乙方按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甲方,在正常氣候時,乙方運輸貨物不得超出在煤礦所過磅噸位,如有扣除每台車輛500元(除雪雨天氣外)

5、如發現乙方運輸車輛在運輸期間換煤,煤里加水,直接影響煤炭質量,甲方有權停止該車輛運輸權利,乙方車輛賠償甲方直接經濟損失。

6、乙方車隊如有不能正常運輸車輛及時向甲方申請,乙方必須安排正常運輸,如乙方不能及時安排車輛應向甲方説明原因,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如乙方車輛正常維修維護及交通事故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車輛必須正常運輸貨物,如影響甲方運輸數量,乙方賠償甲方直接經濟損失。

7、車輛運輸的行程時間,無特殊情況不得超過正常規定的交貨時間。

8、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每輛車的四正一險,甲方做為備案(車主身份證及車輛所屬單位證明及掛靠公司證明,駕駛證行駛證,道路運輸許可證,資格證,保險單複印件)。

9、乙方保證每日內到達車輛如乙方車輛在規定時間內,不能到達甲方運輸地點正常運輸,乙方賠償甲方直接經濟損失50000.00元。

五、結算方式

1、乙方每日到達甲方指定地安全無誤的卸車後,甲方按照卸車地出示的實際數量頓位,所卸車輛運輸款全部付於甲方,貨物虧損限額在單車200公斤以內,超出部分按所貨物價值折款扣除每噸500元。

2、甲方不得有任何理由不予結算。

六、違約責任

1、不可無故中途終止合作關係,甲方有權扣除乙方應得運費作為違約金。

2、如因工作人員,車輛原因給甲方目的地人員,設施造成傷害,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如甲方無故中途終止合作關係,甲方賠償乙方全部車

輛運費的10%

七、合同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適用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凡因與本合同有關而引起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由依法解決。

八、合同期滿後,甲乙雙方具協商續簽事宜。

九、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十、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月日

煤炭公路運輸合同範文

託運方:

承運方: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具體包括:

一、甲方按照每車價格360.00元記,截至目前共拉106.3噸,共計38268.元,大寫(叁萬捌仟貳佰陸拾捌元整)。

二、未按合同規定配車發運,承運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賠償託運方因此所造成的所有損失。

三、承運方在運輸過程中要保持貨物的完整,每車需採樣化驗、司機簽字、煤樣留底,如出現丟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等,按換煤處理,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煤價、税費、包裝費、運雜費等)賠償託運方。

四、運輸過程中如發生交通事故,由承運方承擔全部責任。

五、本協議從20年9月1日起至20年4月1日止生效,雙方應遵守執行上述協議不得無故違約。

六、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到託運方住所地有管轄權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自雙方蓋章生效。

託運方(簽字):承運方(簽字):

20年九月一日

表達煤炭公路運輸合同

甲方:寧夏偉源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乙方:石嘴山市偉源物流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項目的具體情況,甲方決定將本公司所有外購和輸出的運煤業務承包給乙方,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簽訂以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一、運輸概況:

1、

2、運輸單價:以當地實際運輸市場價為依據,每噸增加4元計算。(含税價)。

3、合同期限:月月

4、油料以及其它產生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二、運輸款結算方式:

雙方在簽訂本合同生效後,乙方運輸車輛按照甲方的要求從指定裝點運至指定卸點,每天運輸後,由乙方指定的統計人員持甲方的結算單據與甲方相關負責人員核對簽字認可後,到甲方財務辦理結算。

三、甲、乙方雙方應承擔的責任:

1、甲方的責任:必須保證甲方公司全部運輸業務交由乙方拉運。

2、如乙方車輛進入煤場後,超過24小時甲方不能按本合同所簽訂的數量和日期開工運輸,或者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運輸等,其損失由甲方承擔。

3、乙方的責任:乙方所有進場車輛必須做到安全文明運輸,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法》及甲方公司治安管理條例,如出現交通事故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4、在甲方合理安排下,乙方車輛必須服從管理和調度,乙方所有車輛必須按照甲方指定的路線正常行駛,因亂倒亂卸、倒買倒賣、丟失等行為,如對甲方造成損失,扣提煤單、煤票按照相關手續簽字生效。否則按公司規定市場價處罰。

5、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必須擅蓋篷布減少損耗,每車損耗控制規定為100公斤以內,如超出部分按市場價折扣運費,精煤按一批次的平均損耗為準,超出部分按精煤價折扣運費。

四、其它條款:

1、運輸期間,因運輸內容變更;公里變更、單價變更、工期變更、增減數量,以運輸變更計劃單結算為依據,雙方共同協商定量定價,不在重新簽訂合同。

2、在甲、乙雙方合同生效後,乙應積極的按照甲方派車單的期限調動車輛準時進場。

五、違約責任:甲、乙雙方約定雙方不準以欺騙、欺詐的方式給對方簽訂合同,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相應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六、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各自遵守,如一方違約;按本合同總數量總價格的3%處罰,賠償給守約方。

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

簽字:簽字:

煤炭公路運輸合同 篇11

託 運 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 運 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領貨憑證

領貨時憑託運人提貨單(或提貨單複印件)加之指定提貨人身份證並簽字。如收貨人是企業公司,還應出示單位提貨證明,提貨時須當面驗收貨物,事後貨物出現短損,承運方概不負責。

第二條 包裝要求

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提貨期限

貨物到達目的公司後,承運方電話告知收貨方提貨。收貨方必須在三日內提取,如貨物存放超過七日未提,每超過一日將收取貨物運費的5%作倉儲費;超過30天無人認領按無主處理,介此承運方有權將貨物拍賣抵扣倉儲費。

第四條 貨物的基本情況

第五條 運輸要求

1 保證貨物的質量,防止變質,其中四季豆怕壓。 2承運人裝貨:、

3合同簽訂後六天發貨、8天運到;

4衡陽正大有限公司憑領貨證在貨款交清後取貨;

5如發生時間上的違約,除可免責條件外,其餘違約均按運費的3%進行賠償; 6如有貨物損失,則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注意報價)。

第六條 責任劃分

貨單上所記載的貨物名稱、數量和價值是託運人提供的,託運人應對其真實性負責。承運人在接收貨物時只按件數接收並未檢查和清點每件貨物內裝數量是否有短損,所以承運人不承擔內裝貨物數量和貨物是否完好的經濟責任。如需確認請在發貨時雙方當面開箱驗收,並在運單上註明。

第七條 查禁或扣留

運輸途中如遇檢查部門(公安、工商、税務、海關)對貨物有異議被扣留或罰款均由託運人負責處理,並提供有關有效證件,並承擔由此給承運人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八條 違法責任

託運人不準假報貨名,不準託運國家禁運物品,不準夾帶危險品,否則後果自負。 第九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繫,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 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可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將爭議提請至當地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第十一條 生效

1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2貨物經收貨人簽收後則表明此合同已完結,承運人不承擔簽收後貨物短損等問題。 (附屬:貨物運輸單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津效應。)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公路運輸合同 篇12

託運方:_________

託運方詳細地址: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

收貨方詳細地址: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_________;規格:_________;數量:_________;單價:_________總額(元)_________.

第二條 包裝要求

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貨物起運地點:_________;貨物到達地點_________.

第四條 貨物承運日期_________;貨物運到期限_________.

第五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

第六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_________.

第七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_________.

第八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_________.

第九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繫,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_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託運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它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單位各留一份。

託運方(蓋章)_________   承運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

煤炭公路運輸合同 篇13

甲方(託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合同期為一年,從年月日起到年月日為止。

二、上述合同期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費、到貨地點、收貨人、運輸期限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籤運單確定,所籤運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義務:

1.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包裝,甲方貨物包裝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絕起運。

2.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貨物運輸合同範文節選!

四、乙方的義務:

1.按照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五。

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準按照運單約定執行。

2.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收貨憑證進行審核,在確認該憑證真實有效且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後10日內付清當次運費。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供應客户的重大生產資料,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確保貨物按期運達。

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逾期運達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責任,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户協調。

七、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貨物滅失或無法正常使用的,按運單記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如運單未記載價格的,按甲方同類產品出廠價格賠償。

2.貨物修理後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無異議的,賠償修理費(包括換件費用、人工費及修理人員的往返差旅費等)。

八、出現合同第七條情況導致貨物逾期運達的,乙方除按該條規定承擔責任外,還應當同時執行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規定辦理,發生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籤蓋章後生效。

貨物運輸合同範文節選!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煤炭公路運輸合同 篇14

甲方(託運方):

乙方(承運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公路道路運輸服務管理規定,為確保公路運輸服務質量,維護雙方權益,規範相互合作行為,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就甲方產品運輸服務事項達成以下條款,以便雙方共同信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基本合作義務

1、 甲方委託乙方承運公路運輸業務,同意將乙方作為其成品外協運輸車隊之一,公路運輸甲方產品至黃島碼頭或往返,乙方保障甲方產品的安全運輸;託運貨物主要為 ,具體見本合同附件1«公路汽運貨物運輸合同附運單»;甲方按照單據實際數量予以結算,乙方應在運輸能力、運輸時間及運輸安全可靠性等方面滿足甲方的要求,並根據甲方的運量快速配備運輸工具,確保運輸服務質量。

2、 乙方在接到甲方運輸業務委託時,應嚴格按照甲方的委託事項按時按質按量完成道路運輸業務,並對甲方的運輸業務全過程安全負責。運輸價格和運輸時間按雙方確認的本合同附件1«公路汽運貨物運輸合同附運單»內容執行,合同期限內不得單方面隨意改變運輸價格,包括門對門的一切費用,否則視為違約。

第二條:乙方須具備的資質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税務主管部門核發的税務登記證及財務結算憑證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主管部門核發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營業執照的註冊資金不得少於100萬元的;具有三年以上公路運輸和配送經驗,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必備的通訊設施; 具有相應的運輸能力和必備的信息監控手段,有完整的服務質量保證體系;

2、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其用於履行本合同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代碼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税務登記證»、機動車輛行駛證及車輛運輸保險費憑證和與車輛運輸有關的安全行駛資格憑據、司機身份證明、其它甲方要求的證件等相關資料的複印件作為本合同附件2.

第三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運輸地點、時間、價格及結算方式

1、運輸地點及時間:見本協議附件1«公路汽運貨物運輸合同附運單»乙方應在甲方規定運輸時間內將貨物送達指定地點,運輸時間指:自乙方車輛提貨完畢於門衞處登記的出廠時間至目的地,根據收貨有關部門反饋的到貨時間,乙方承運司機應與對方共同確認時間。

2、價格及結算方式

由甲方至目的地(黃島碼頭或往返)。一車單背,每箱壹仟壹佰圓(¥1100元),一車雙背貳仟貳佰圓(¥2200元)。依次:黃島至鳳凰東翔至鳳凰單背1800元,雙背3600元。

(1) 因甲方原因發生退貨,運費計算:視同出貨,以現行價格結算。

(2) 乙方應及時將當月發生的運輸憑據於28日前全部返回甲方。

(3) 乙方將憑據交齊後,應在壹周內提供«汽運費明細表»。甲方核實無誤後通知乙方開具運輸發票,甲方簽收記賬,應在次月內以支票或電匯支付乙方運費。

(4) 甲方應依本合同約定支付運費,逾期或不足額支付者則需事先知會乙方。

(5) 若發生雙方認可的政策性調整或市場重大變化時:甲、乙雙方可就運費進行協商並確定新的運費標準,新的運費標準自雙方書面確認執行之日起視為本合同價格條款已變更,但其它條款繼續按本合同履行;若雙方未就變更運費事宜達成一致,一方有權書面通知對方,通知到達壹個月後解除合同,壹個月內雙方仍按本合同條款履行合同。若未發生雙方認可的政策性調整或市場重大變化,任何一方無權以調整運費為由解除合同。

第五條:運輸服務管理要求及事項約定

1、 甲方有運輸任務時提前一天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乙方固定的聯繫人確認運輸委託內容,包括要求車輛到達甲方工廠的時間日期,要求承運的貨物數量,建議使用的車型、卸貨城市等。乙方接到甲方發貨任務通知時起,必須在一小時內給予答覆並明確告知車輛號碼、司機姓名、電話等,並保證車輛按時到廠裝車,否則,甲方有權另行選擇承運單位。

2、 乙方提供的運輸車輛應為國家規定有效證件齊全的標準集裝箱車,以適於甲方產品運輸的品質、數量及貨物安全需要。

3、 乙方提供的運輸車輛必須符合甲方的裝卸要求;車況良好,貨廂內壁無凹凸不平之處,無水漬、油漬,乾燥清潔、無滲漏、無毒、無異味及其他污染物,敞車必須配備篷布、繩索及捆綁用的竹片等保護材料。

4、 乙方提供的運輸車輛須為乙方自有或簽訂僱傭、租賃或掛靠協議的車輛(乙方須出示相關協議原件並提供複印件備查),乙方承諾在合同期間,必須保證足夠的車輛與運力承運甲方產品。乙方依甲方出貨安排承運計劃傳真件和«箱站出口裝箱設備交接單»到甲方裝箱。乙方運力如不能保證,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有權委其他協運車隊,運費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擔。乙方備箱後,在到達甲方裝箱前所發生的交通及各類事故均由乙方獨自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費用。

5、 乙方必須聽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遵守甲方工廠倉庫的各項規章制度,不準與甲方發貨人員發生爭吵、打架、隨地吐痰、亂扔垃圾等行為。

6、 乙方到達甲方指定提貨地點時,司機或提貨人員必須攜帶有效證件,經過甲方許可後駛入指定區域等待裝車,甲乙雙方在貨車的擋板處交接貨物、乙方須對所承運的貨物做好清點工作,並按甲方要求辦理簽收及發貨手續,雙方辦理完髮貨手續後,貨物的數量和安全以及完好性有出入的,均由乙方承擔所有損失。

7、 甲方發貨清單為一式五份,經雙方清點貨物數目簽字確認無誤後,甲方留存一份,乙方所執四份貨物清單,一份交貨人作為收貨憑證。其餘三份交收貨人簽字/蓋章後返回甲方,作為有效運輸結算憑證。

8、 甲方貨物需在兩地域拼箱,由第一裝箱地裝完後打臨時鉛封,至第二裝箱地後由發貨人驗證鉛封后方能開箱裝貨。依此類推,直至貨全部裝完後確認無異議,由裝箱發貨人將箱門鉛封完好。

9、 捆綁繩索和產品軟性包裝箱之間必須墊有木板片等保護材料,以確保產品不會因為捆紮而變形,凡因裝車後任何因素導致甲方貨物失落破損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10、 自甲方貨物裝上乙方指派車輛後,其貨物保管之責隨之轉到乙方,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貨物丟失或損毀、污染、被淋雨或受潮、包括整車被盜的均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保險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有責任協助提供乙方理賠所需的相關材料。

11、 乙方承運甲方貨物時,應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安全送達甲方指定的客户收貨地,乙方單方面延遲承運時間等原因造成甲方客户拒收或退貨,造成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2、 貨到客户處,如發生找不到收貨人、客户拒收等異常情況,乙方應及時聯繫甲方運輸負責人解決,乙方不得擅自卸貨或將貨物拉回倉庫。沒有甲方的書面單據認可,乙方不得隨意從甲方客户處拉回貨物,對於乙方擅自拉回的貨物甲方有權拒收,且無論甲方是否收貨,由此而產生的運輸等費用甲方不予結算。

13、 貨到甲方客户處,發生部分貨物損壞、短少的,由收貨人將破損情況寫在送貨單上,並註明是否收下,雙方簽字確認;甲方與乙方協商處理破損賠償,並由甲方決定是否將貨物拉回至甲方倉庫,所有返回貨物拉回倉庫後必須通知甲方倉庫驗收並由甲方倉庫出具收貨證明。

14、 如發生不可抗力因素或交通事故,預計不能按時到達的,乙方應立即電話通知甲方並説明情況,以便甲方及時與客户取得聯繫諒解和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

15、 對於乙方接觸到甲方客户的各種商業信息或運輸業務,乙方不得透露,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損失的,甲方將依法追究乙方的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本協議正式生效後,各方應積極履行有關義務,任何違反本協議規定及保證條款的行為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本協議項下運費總額之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賠償守約方因之造成的全部損失。 上述損失的賠償及違約金的支付不影響違約方按照本協議的約定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七條:法律適用與爭議的解決

1、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變更、解釋、履行、終止和由本協議產生或與本協議有關之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中國台灣)的管轄。

2、 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簽約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協議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訴訟過程中,對於本協議中不涉及訴訟內容的條款繼續有效,簽約各方必須繼續履行。

第八條:簽署、生效及其他

1、 本協議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本協議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3、 本協議以中文書寫,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公路運輸合同 篇15

託運方(甲方) 簽訂時間:

承運方(乙方): 簽訂地點: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在公路運輸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甲乙雙方按照平等、公平、自願、誠信原則,制訂協議如下:

第一條 貨物名稱、發貨地點、數量、到達地點、到達時間、收貨人、運費

1、 乙方按照合同約定的運輸量,合理調配車輛,不可以變動、倒換承運貨物。如違反本協議造成損失應由乙方全部負責。

2、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所購煤炭的裝車地點進行裝運,並按質、按量送到甲方指定地點。乙方確保貨物到達甲方指定地點後,煤炭熱值不低於 大卡/公斤,每減少 大卡/公斤,扣除乙方運費 元/噸,運輸過程中的損耗由乙方承擔。

3、 乙方為甲方託運貨物時應瞭解甲方貨物特性,並以合理方式裝卸、運輸,如在裝卸、運輸過程中,造成甲方貨物毀損、滅失或貨物質量發生變更的,乙方應賠償因此給甲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4、 乙方在貨物裝卸、運輸過程中發生事故或因其他任何原因給甲方、乙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造成損失的,應由乙方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

5、 甲方在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每收到貨物兩萬噸後的7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90%的運費,餘款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發票後全部結清。

6、 如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運費,乙方有權催告甲方支付並有權拒絕接受甲方其他貨物的託運,但乙方不得以此為由扣留託運貨物,如乙方違反此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則應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7、 如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輸至到達地點,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相應損失。

8、 乙方將貨物運至到達地點後,如因故未完成交貨,則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應妥善保管該貨物,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保管費用。如因乙方未盡妥善保管義務造成貨物毀損滅失的,則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糾紛的,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三條 其他約定: 。

第四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公路運輸合同 篇16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法規,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有關貨物運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內容:

1、 甲方委託乙方將甲方託運產品按甲方指定的地點起運,通過公路的運輸方式運至甲方的收貨人地點。

3、甲方按期支付乙方經雙方確認的運費。

二、 甲方責任:

1、 甲方在每次要求裝運日期1天前以書面或電話形式向乙方提供託運計劃,並與乙方進行電話確認;甲方對託運貨物自行辦理運輸保險。

2、 運輸計劃如有變更或調整,甲方必須提前6個小時通知乙方,否則甲方應賠償乙方車輛因此放空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甲方應按雙方約定及時支付乙方運費。

三、乙方責任:

1、 乙方必須嚴格依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和甲方的要求進行貨物裝載和運輸,除甲方配送的零擔外,乙方不得夾帶任何其它貨物。運輸途中,乙方不得私自轉駁貨物給其它車輛,未經甲方許可,不得中途更換司乘人員。否則,由乙方依法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甲方的損失。

2、 乙方自甲方計劃下達24小時內必須安排車輛到指定門點提貨,並於裝貨當日啟運和雙方約定到貨期限內送達指定收貨客户(時間以裝貨次日起算);遇特殊情況逾期到達,須徵得甲方同意,否則,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200元。

3、 乙方必須切實保證貨物的安全,途中一切貨物短少、損壞、污染或變質,均由乙方負責賠償。若遇交通事故或其它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乙方應主動請求保險、公安、交警等部門依照法定的程序進行處理,並迅速與甲方取得聯繫。

4、 貨到目的地後,乙方必須核實收貨方經辦人員的身份,經確認無誤方可卸貨,並辦妥貨物交接手續。乙方必須將收貨憑證回單及時送回甲方。若貨物錯送、被冒領,或因單證缺失引發糾紛,其經濟損失和法律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5、 乙方有義務第一時間向甲方反饋在途貨物及時動態,並依據甲方要求每日書面或電話反饋所有在途貨物動態。

四、 運費結算:

以雙方確認的運價為準(見附表),運價如有變動(提價或降價),乙方應提前通知甲方,經雙方確認後執行,否則按事先簽訂價格結算。

五、 爭議處理:

1、本合同未盡事宜及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糾紛爭議,由雙方平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任何一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2、違約責任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六、協議生效:

本協議一式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一年;雙方需修改合同條款或終止本合同,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本月內該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煤炭公路運輸合同 篇17

甲方(託運方):

乙方(承運方):

甲方委託乙方以汽車運輸方式承運甲方託運貨物,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依法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承運貨物及起止地點、運輸時間要求:

1.1 貨物的起運和到達地點為:(見附件)。

1.2 運輸時間要求:(見附件)。

1.3 甲方託運的貨物內容,以貨物交接清單為準。

第二條:費用及其結算方式

2.1 運價標準為:(見附件)

2.2 結算方法為:乙方在每月 日至 日將上個月的《業務結算彙總表》(包括紙檔和電子檔)及對應的“結算憑證”(必須填列內容完整、有大田操作部門蓋章和經辦人簽名、有收貨單位簽收和蓋章簽名)送於甲方進行校核;雙方核對無誤後,乙方出具正式運輸發票,甲方確認後用銀行轉帳方式支付。如有需扣除的款項,應在運費中扣除。

第三條:甲方責任

3.1 所託運貨物不屬於國家違禁品。

3.2 負責提供準確的提貨和貨物送達地點、電話、收貨人和聯繫人等有關資料。

3.3 負責貨物的包裝,並確保包裝符合要求。

3.4 負責對乙方有關責任人和操作人員進行運作要求培訓。

3.5 甲方應按合同要求及時支付運費。

第四條:乙方責任

4.1 乙方及其承運工具、駕駛員,必須具備合法營運資格,必須有齊備的國家政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件及牌照。提供虛假資料一經查證,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依法追究

乙方的違約責任。

4.2 從乙方接到甲方日發貨通知時起,乙方必須在甲方指定時間內到達甲方指定裝貨點提貨,乙方未依照雙方約定時間到達,乙方應按次償付甲方違約金 元,因此給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3 乙方車輛必須車容整潔,車廂衞生,符合甲方貨物的運輸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車輛和人員甲方有權拒絕使用,因此而產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4 提貨時乙方必須仔細清點貨物的數量、規格和型號,並在乙方運單和貨物清單上簽字確認。

4.5 從提貨並辦理完髮運手續的當日24時開始計算時間,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雙方約定的期限,將貨物送達指定地點,如未依照雙方指定時間內到達,由乙方承擔該次延誤的所有責任。

4.6 乙方應按照甲方對貨物運輸的具體要求,負責運輸全程的貨物安全,自提貨後至收貨人簽收前所出現貨物短少、被盜、被搶、雨淋、破損、污染、交通意外、交通違章等由乙方原因造成貨運事故而形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發生貨運事故後,乙方應第一時間出具貨運事故記錄,並在事故發生次日起計算30天以內向甲方清償事故損失,其賠償依據為甲方對貨品的聲明價值,但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戰爭、自然災害、政府管制等)所造成的損失除外。

4.7 乙方在運輸途中,天氣、路況、車況等發生異常情況時,如洪水、冰雪、塌方、修路、交通事故、車輛損壞、車輛修理等,乙方人員應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按照甲方人員的要求進行處理,如擅自處理異常情況而造成不良後果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4.8 貨物走失或稱逃貨(定義:非發生可見性事故,超過5天未將甲方貨物送達甲方指定目的地並不知去向,視為貨物走失或稱逃貨),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聲明價值先行賠付。貨物走失後又被追回的,貨物由甲方決定是否安排收回,在收回或部分收回的情況下,扣除期間產生的貨損、調價和運費等損失後退回其餘相應賠款。

4.9 對甲方要求整車運送的貨物,在運輸途中,乙方人員未經甲方人員同意不得擅自轉換運載工具、不得拆卸貨物和改變貨物的疊裝方式、不得拼裝其它物品;乙方若違規轉載、拼裝、拆卸等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4.10 對於甲方要求零擔運輸的非危險品貨物,乙方不得將甲方的貨物與危險品等混裝,如發生混裝,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且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與乙方的運輸合同。

4.11 乙方將貨物送達交付時,應認真核對收貨人的身份,必須取回有收貨人簽名或加蓋公章的有效回單,並在約定時間內交給甲方,如出現回單丟失或不能按時回單,乙方必須賠償由此給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有關貨款無法收回。

4.12 乙方應保證承運司機在途期間保持手機24小時開機,乙方在運輸途中應及時向甲方反饋車輛在途跟蹤情況,如乙方不彙報或甲方無法與在途車輛聯繫的情況發生並造成違約、產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4.13 乙方承運司機在到達目的地前,應提前一個小時通知收貨單位或甲方指定人員,做好接車卸貨準備。

4.14 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留置甲方所託運的任何貨物。未經甲方允許,乙方擅自留置甲方貨物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其它違約責任

5.1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按時支付運輸服務費的,超過一週後每增加一天支付應計運費萬分之三的滯納金。

5.2 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繫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繫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5.3如乙方在派送過程中因派送的服務質量未達到客户要求而引起客户投訴、發生客户拒付運費等問題,其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須賠償由此給甲方所造成的損失。

5.4 若乙方沒有嚴格的查驗收貨人身份,致使收貨人收錯貨或沒有收到貨,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須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價值向甲方賠償。

第六條:貨物運輸質量考核指標

6.1 為保證貨物運輸質量,甲方按貨物運輸質量考核指標,每月對乙方進行一次評估考核,具體考核指標要求如下(按月統計):

① 準時提貨率: ≥97%

② 準時到達率: ≥97%

③ 貨損貨差率: ≤0.03%

④ 簽單返還及時率: ≥99%

⑤ 客户投訴率: ≤1%

6.2 質量考核指標計算方法:

① 準時提貨率=每月準時提貨票數/每月實際發貨票數×100%

② 準時到達率=每月準時簽收的票數/每月所承運的票數×100%

③ 貨損貨差率=每月承運貨物殘損、差錯、丟失的件數/每月承運貨物總件數×100%

④ 簽單返還及時率=及時返還的簽單數/應返還簽單數×100%

⑤ 客户投訴率 = 客户投訴次數/所承運貨物的總票數

6.3 甲方按月統計乙方的運輸質量指標完成情況,對乙方未達標的項目,甲方將對乙方處以 元/項·次的經濟處罰,如果乙方上述任何一項指標連續兩個月未達標,甲方除按有關規定處罰外,還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6.4上述考核指標僅用於服務質量考核,乙方不得援引上述指標作為自己的免責條款。

第七條:文本及時效

7.1 本合同簽訂時,雙方必須出具法人資格文件和其他註冊資料。如屬法人委託人簽署的,應有法人委託書。

7.2 本合同文本條款適用於大田集團其他運輸業務,如需增加其他運輸線路,以補充協議的形式確定運價。

7.3 當乙方提供的運單背書條款與本合同發生衝突時,以本合同為準。

7.4 雙方如有其它約定事項,也可用合同附件加以説明,合同附件作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5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6 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7.7 本合同全部內容屬商業祕密,雙方均有責任保守祕密。

第八條:變更與終止

8.1 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後以補充協議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 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不得無故單方面終止合同。

第九條:糾紛及其仲裁

9.1 若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雙方均可提請 (指合同簽訂地)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有約束力。

甲 方: (公章)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代表人: 代表人: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

開户行: 開户行:

帳 號: 帳 號:

煤炭公路運輸合同 篇18

託運方(甲方)

承運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合作雙方就雙方責、權、利等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運輸合作條款:

第一條:承運貨物的品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包裝。

1、貨物名稱:甲方廠家生產國內銷售產品

2、品種規格:各種型號

3、數量:按照計劃指令

4、質量:按照國家標準

5、貨物包裝:按照國家標準

第二條:承運線路

乙方根據甲方的需要及需求,甲方從 乙方根據甲方的需要,採用汽車運輸方式。

1、在約定啟運時間當天以電話或者傳真向乙方發出運輸指令,包括髮運時間、目的地、貨物名稱、基本型號、數量、提貨地點、收貨人名稱、地址、電話等。一般情況下當天中午12:00以前下達運輸指令,乙方應在接指令後24小時內把運輸車輛安排到甲方裝貨點,由甲方安排工人們裝載貨物。

2、甲方下達的運輸指令必須真實和確定,發出後不隨意更改,並保證指令所指貨源的充足,中貨源不足導致車輛返空,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費用。

3、因甲方指令錯誤而引起的貨物錯送或找不到收貨人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4、雙方簽訂合同起如出現甲方貨物給其他物流公司承運或客户自提,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甲方退回所有保證金。

第三條:運輸方式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自乙方提貨起至收貨方簽收前的貨物運輸和保管責任有乙方負責,並承擔一切責任。

2、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貨物錯送收貨人地址,給甲方造成貨物損失的,

3、乙方在運輸過程中造成甲方的貨物破損、缺少、被盜、淋濕、污染,乙方按雙方確定實際損失賠償給甲方。

4、乙方承運甲方貨物運輸雙方協商預交保證金為:元。

5、在運輸途中如出現不可抗拒的原因所導致貨物到貨時間延誤,乙方必須第一時間通知甲方或客户。

第六條;貨物運輸價格

貨物運輸價格按合同運輸價格為準,均為市場行情價格。如甲方貨物每一批貨值超過10萬元,由乙方代理保險,保險費按貨值的2‰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第七條:運輸結算

結算方式為:本合同期內所產生的運費按每次貨到付清運費。

第八條:合同時間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合同試運行期,在此期間雙方均可提出終止合作,合同期滿後,乙方有優先簽約權利。

第九條:在雙方合同期間如有一方中途提出解除合同必須徵求雙方協商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公路運輸合同 篇19

託運方(甲方) 簽訂時間:

承運方(乙方): 簽訂地點: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在公路運輸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甲乙雙方按照平等、公平、自願、誠信原則,制訂協議如下:

第一條 貨物名稱、發貨地點、數量、到達地點、到達時間、收貨人、運費

1、 乙方按照合同約定的運輸量,合理調配車輛,不可以變動、倒換承運貨物。如違反本協議造成損失應由乙方全部負責。

2、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所購煤炭的裝車地點進行裝運,並按質、按量送到甲方指定地點。乙方確保貨物到達甲方指定地點後,煤炭熱值不低於 大卡/公斤,每減少 大卡/公斤,扣除乙方運費 元/噸,運輸過程中的損耗由乙方承擔。

3、 乙方為甲方託運貨物時應瞭解甲方貨物特性,並以合理方式裝卸、運輸,如在裝卸、運輸過程中,造成甲方貨物毀損、滅失或貨物質量發生變更的,乙方應賠償因此給甲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4、 乙方在貨物裝卸、運輸過程中發生事故或因其他任何原因給甲方、乙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造成損失的,應由乙方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

5、 甲方在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每收到貨物兩萬噸後的7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90%的運費,餘款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發票後全部結清。

6、 如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運費,乙方有權催告甲方支付並有權拒絕接受甲方其他貨物的託運,但乙方不得以此為由扣留託運貨物,如乙方違反此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則應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7、 如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輸至到達地點,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相應損失。

8、 乙方將貨物運至到達地點後,如因故未完成交貨,則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應妥善保管該貨物,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保管費用。如因乙方未盡妥善保管義務造成貨物毀損滅失的,則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糾紛的,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條 其他約定: 。

第五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公路運輸合同 篇20

託運人: ___________,地址: 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聯繫人: ___________,

承運人: 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 聯繫人: ___________,

收貨人: ___________,電話: 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訂立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 ,規格: ,數量: ,重 公斤,價值:人民幣 元。

第二條 貨物起運地點:成都市 街 號

貨物到達地點: 市 街 號

第三條 貨物承運日期:XX年 月 日,貨物運到期限 :XX年6 月 日前。

第四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承運人必須保證貨物無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等。

第五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 :貨物起運及到達後的裝卸均由承運人負責,承運人應在託運人指定的地點完成貨物裝卸。

第六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貨物運達後承運人應立即通知收貨人,由收貨人指定卸貨地點,在卸貨地當場進行驗收,並對貨物是否完好等情況開具驗收單(一式兩份,一份交承運人 ,一份交託運人存底)。

第七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本次運輸運費 元,本合同簽訂後託運人預付定金 元,貨物到達卸貨並由收貨人確認貨物完好無損後7日內支付剩餘的費用。

第八條 貨物託運後,託運人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人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人,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人所需費用。

承運人應在貨物到達以後,收貨人未驗收前妥善保管貨物。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託運人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人應按其價值的5%償付給承運人違約金。

2承運人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並且不能超過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貨物運到期限。如造成貨物逾期到達的,承運人應償付託運人違約金 元。

3、運輸過程中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等任何情況,承運人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人,並向託運人支付違約金 元。

第十條 本合同如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交由合同簽訂地法院裁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託運人:(蓋章) 承運人:(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本合同簽訂時間:XX年 月 日。

本合同簽訂地點:成都市 區 路(街) 號。

煤炭公路運輸合同 篇21

甲方(託運方):

地址:

傳真:

乙方(承運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字串9

甲方指定乙方為甲方貨物提供公路運輸服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具體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承運貨物及起止地點

1.1、 託運的主要貨物為:、

包裝:甲方確保產品符合有關國家規定的標準包裝。

屬性:化工產品

1.2、 貨物的起運地點:

1.3、 到達地點:永紅化工指定的送貨地點。

1.4、 甲方託運的其它貨物及服務內容,以貨物運單或補充協議説明。

第二條:操作流程

(1) 甲方發出運輸指令(2)乙方回覆認可書(3)甲方裝貨(4)雙方驗貨簽收(5)發往目的地交貨(6)收貨單位驗籤(7)驗收後取回單(8)將回單交回甲方(9)甲方承付運費。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3.1、甲方至少提前8小時以電話或書面傳真形式向乙方發出運輸指令,通知內容包含發運時間、運輸方式、貨物名稱、數量;並準確提供發運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聯絡方式方法等信息。如發生特殊情況,甲方在乙方派出車輛前3小時有權對合理的內容進行變更。

3.2、甲方保證所託運的貨物不屬於國家違禁品。

3.3、甲方負責對乙方有關責任人和操作人員進行必要的運作要求培訓。

3.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人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字串6

3.5、甲方保證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關單據時及時結算運費給乙方。

第四條:乙方責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為其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乙方應及時操作轉運貨物,安全、準時、準確地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並派送到門。

4.2、司機把貨物送達目的地後,若客户對貨物有任何意見,司機絕對不可以與客户發生爭持,應立即與乙方負責人聯繫,並將事件及時回報給甲方。

4.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附件中所列運輸時間執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沒有按預訂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繫,向甲方彙報並進行處理。若甲方調查中發現有不合實際的情況,有權做出處罰。

4.4、乙方在承運過程中發生的貨物被盜、丟失、淋濕、貨損、交貨不清、貨物破損等,概由乙方負責。

4.5、由於自然災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若由於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貨物過期到達,造成甲方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4.6、甲方若委託乙方代辦貨物運輸保險,乙方應配合甲方進行保險,並對投保的貨物承擔全部的責任。

4.7、乙方不得向甲方員工贈送財務,若經發現,甲方有權處理乙方未結運費。

第五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5.1、費用的結算標準為:詳見附件《志成物流貨物運輸報價表》

5.2、結算方法為:每月5日前結算上月發生的運輸費用,乙方需交付有效作業憑證及結算彙總表,經甲方審核無誤後在3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運費,如遇節假日則時間順延。如有扣除的款項,應在運費中扣除。貨到提付運費的甲乙雙方都備有底根,以便於查賬。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繫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繫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6.2、乙方錯運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乙方必須無償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交付給收貨人,由此造成的貨物過期送達的,按甲方規定條列處理。如果造成貨物誤收而丟失,乙方應照價賠償。

6.3、由於乙方的過失造成貨物過期到錚豆?吩聳浼鄹癖懟飛纖?剿?級ǖ氖奔洌ㄇ頤揮腥〉眉追降娜峽桑看我曳叫柚Ц陡?追餃嗣癖?00元的違約金。由於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貨延誤,影響執行合同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擴大。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放寬到貨時間。

6.4、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不在合作,雙方在一個月內結清所有運費。 字串1

第七條:文本及時效

7.1、本合同簽訂時,雙方必須出具法人資格文件合其他註冊資料。如屬法人委託人簽署的,應有法人委託書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為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7.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7.5、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一個月內為試用期,試用期內,如乙方要求提前終止合同,必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有權不退還乙方未結運費。

7.6、本合同全部內容屬商業祕密,雙方均有責任保守祕密。

第八條:變更與終止

8.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後,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應該履行而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8.3、合同如需提前終止,須雙方書面同意。

第九條:糾紛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產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請訴訟解決。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

煤炭公路運輸合同 篇22

甲方(託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公路道路運輸服務管理規定,為確保公路運輸服務質量,維護雙方權益,規範相互合作行為,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就甲方產品運輸服務事項達成以下條款,以便雙方共同信守。

1.0 合同適用範圍及期限:

1.1標的物:本合同為甲乙雙方開展產品運輸服務的框架性協議,適用於甲方企業所生產的系列產品。

1.2路線範圍:甲方與第三方(收貨人)所確定的交貨地點

1.3除本合同外,甲方在每次提供託運業務時需另行通過託運單的形式向乙方發出運輸指令;

1.4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權利義務關係,甲方僅對應乙方。乙方因此而與其他單位發生的所有業務關係(例如再委託、結算等)均與甲方無關,由此產生的責任概由乙方直接向甲方負責;

1.5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自20__年___月___日起至20__年 ___月___日止;本合同期滿前,雙方可以協商續展合同的期限。

2.0運輸價格:

2.1以上運價均為一次性包乾價,貨物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燃油費、保險費、路橋費、養路費、税費、運輸發票開具費用、罰款及其與第三方發生的其它運雜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概與甲方無關。

3.0運輸期限、貨物包裝:

3.1運輸期限(或運到期限):運輸期限是指雙方約定的貨物從起運至貨物送達目的地所需的時間。根據各線路長短的不同,運輸期限也有所不同,具體到達日期由雙方在託運單上進行標註。

3.2包裝標準:按甲方的出廠標準執行

4.0操作流程

甲方發出運輸指令(託運單)→辦理提貨手續→貨物裝運→雙方驗貨簽收→發往目的地交貨→收貨人驗籤→驗收後取回單→將回單交回甲方→甲方承付運費。

5.0託運通知

5.1運輸指令以書面形式,由甲方直接向乙方委派的常駐隨車人員發出;

5.2非出於必要原因甲方不得隨意對指令容進行更改或者取消;

5.3雙方在業務往來過程中產生的有關文件屬於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共同產生效力。乙方製作、提供的單據上所附格式條款與本合同衝突的,概以本合同為準。

6.0提貨手續、貨物裝運、提貨驗籤:

6.1貨物裝卸:乙方上門提貨,並由乙方負責安排裝車;

6.2提貨手續的辦理方式:

6.2.1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指定了代表的,應具有長期有效的授權委託書。乙方由指定代表辦理提貨手續、承運貨物;作為乙方的指定代表,在接到甲方運輸指令後,可直接代表乙方辦理手續而無需乙方另行出具授權委託書。

6.2.2乙方上述人員辦理提貨手續後,憑相應的提貨單到甲方倉儲處或指定現場報到裝貨,並對所承運的貨物做好清點工作,按甲方要求辦理簽收及發貨手續。雙方辦理完髮貨手續後,貨物的數量和安全以及完好性有出入的,均由乙方承擔所有損失。

6.4節假期間的運作:乙方應提前20天向甲方做出書面節日運作安排,報甲方備案。超出計劃安排時間的,甲方應提前48小時告知乙方具體運輸計劃,乙方應積極配合,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否則,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

6.5甲方發貨清單為一式貳份,經雙方清點貨物數目簽字確認無誤後,甲方留存壹份,乙方持有壹份。

7.0貨物交付、驗收、回單

7.1貨物到達目的地後,由收貨方∕乙方負責安排卸貨;

7.2貨到客户處,如發生找不到收貨人、客户拒收等異常情況,乙方應及時聯繫甲方運輸負責人解決,乙方不得擅自卸貨或將貨物拉回倉庫;

7.3收貨人驗收貨物後,乙方應將其所執發貨清單交由收貨人簽字/蓋章後,一份交收貨人作為收貨憑證,其餘由乙方留存作為有效運輸結算憑證(回單由乙方送回);貨物發生毀損、短少的,由收貨人將破損情況在回單或者其他資料上標註。

8.0權利與義務

8.1甲方應該按照約定的時間、方式結算運費;

8.2甲方不得指令乙方運輸國家規定的違禁物品;

8.3甲方應當督促乙方所派人員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8.4在取得甲方書面認可的情況下,乙方可以從客户處拉回指定貨物。非因乙方擅做主張,甲方不得拒絕對因此產生的運費進行結算;

8.5乙方應將貨物安全、及時抵達目的地。貨物裝上車輛後,保管之責轉到乙方。

8.6乙方提供的運輸車輛及起重設備應該符合甲方的裝載要求。

8.7如發生不可抗力因素或交通事故,預計不能按時到達的,乙方應立即電話通知甲方並説明情況,以便甲方及時與客户取得聯繫諒解和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

8.8對於乙方接觸到甲方客户的各種商業信息或運輸業務,乙方應予以保密,不得向第三人透露。如乙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造成損失的,甲方將依法追究乙方的責任。

9.0 運費結算:

9.1運費結算方式為月結,具體操作方法為乙方在每個月的 ___日向甲方提供彙總雙方 上月___日至最後一日交易情況的《對帳單》供甲方核對,核對完成後甲方於次月___ 日前向乙方付款(節假日順延);如雙方對《對帳單》內容有異議,則應根據本合同、出貨單、回單等資料進行核對並視必要進行調整;經雙方核對無誤的《對帳單》,甲方以單位蓋章或其授權的人員簽字的方式予以確認並反饋給乙方;非可歸責於乙方的原因,甲方不得延期;

9.3甲方到期應付貨款以支票形式支付,也可匯入乙方指定銀行帳户,乙方指定銀行帳號信息見本合同右下角。

9.4 乙方將結算期間所有的回單完整地交給甲方後,甲方應當給其結算支付運費;在出現回單遺漏時,甲方方可暫停遺漏回單的結算。

10.0 違約責任:

10.1甲方因貨源、搬運等問題造成乙方無法在車輛到達後的24小時內裝運完畢的,按200元/天進行處理;乙方在指定的時間內未能提供適合要求的車輛按時裝運,造成延誤裝運期的,按200元/天進行處理。

10.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8.3、8.6條款的,按每次100元進行處理;

10.3 未能在指定的時間內安全送達目的地,按本次運費每日 0.5 % 的比例計算遲延履行違約金;因遲延到達導致收貨人拒收或退貨,乙方應無償將貨物拉回交予甲方,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及賠償損失。

10.4運輸途中發生貨物丟失或損毀、污染、被雨淋濕或受潮、包括整車被盜的均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10.4.1收貨方收貨時,發現貨物有短少、損壞,可按貨物損失金額向乙方索賠;由收貨方把具體損失數量如實、清楚地簽註在回單上,由甲方在結算運費時予以代扣;

10.4.2甲方支付給乙方的運費中已包含貨物保險費用。乙方在運輸過程中造成貨物損失的,乙方應儘快向當地公安部門報案,並迅速報甲方管理部門備案,並及時採取適當措施補救,以便最大限度降低損失;對於貨物損失,乙方應在15個工作日內按約定賠付,乙方賠付完成後,保險公司賠付款項歸乙方所有,保險公司免賠金額由乙方自行承擔。

10.5乙方拒絕開具等額發票或者開具虛假髮票的,構成違約行為,需承擔違約責任;

10.6違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上述情形,任何一方履行不符合約定構成其他違約情形的,均應承擔違約責任;不論何種違約情形,除有特別約定外,違約金數額為違約行為發生日止未結算金額的20% ;守約方遭受的損失大於違約金數額的,可要求按損失進行賠償;本合同所稱之損失包括實際損失和合同履行後可獲得的預期利益、訴訟或仲裁費以及合理的調查費、律師費等費用。

11.0 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中出現的爭議(包括因拒絕開具發票而產生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如未能協商解決,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0 其他約定:

為落實本公司ISO14000環境體系認證和OHSAS18000職業安全管理體系要求,甲方對運輸車輛提出以下要求

12.1加強車輛尾氣排放的監管,尾氣對環境影響要求加以控制,堅決貫徹執行國家對尾氣排放的要求。

12.2做到特種吊車車輛的液壓件保持完好,無泄漏的現象。

12.3對突發事故造成油污,由乙方負責清洗,後果由運輸方承擔。

12.4加強對運輸和起重車輛的車質的監管,起重設備的額定載重應滿足貨物運輸要求,裝運貨物時施加安全措施,保障作業人員安全。

12.5對突發事故造成人員傷害事故,由乙方負責救治及現場處理,後果由乙方承擔。

12.6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煤炭公路運輸合同 篇23

訂立合同雙方: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公路道路運輸服務管理規定,為確保公路運輸服務質量,維護雙方權益,規範相互合作行為,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就甲方產品運輸服務事項達成以下條款,以便雙方共同信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基本合作義務:

1、甲方委託乙方承運公路運輸業務,託運貨物主要為及其他附屬廣告品、促銷品等;甲方按照單據實際數量予以結算,乙方應在運輸能力、運輸時間及運輸安全可靠性等方面滿足甲方的要求,並根據甲方的運量快速配備運輸工具,確保運輸服務質量;

2、乙方在接到甲方運輸業務委託時,應嚴格按照甲方的委託事項按時按質按量完成道路運輸任務,並對甲方的運輸業務全過程安全負責;

3、運輸價格和運輸時間按雙方確認的合同附件i《運輸時間價格表》內容執行,合同期限內不得單方面隨意改變運輸價格,包括門對門的一切費用,否則視為違約;

第二條:乙方須具備的資質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税務主管部門核發的税務登記證照及財務結算憑證;

3、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主管部門核發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4、營業執照的註冊資金不得少於100萬元的;

5、具有三年以上公路運輸和配送經驗,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必備的通訊設施;

6、具有相應的運輸能力和必備的信息監控手段,有完整的服務質量保證體系;

第三條:風險保證金

1、乙方承擔貨物風險責任:在貨車的擋板處接受貨物時起,至貨物到達卸貨地卸貨完畢止。

2、乙方同意在簽署合同時,向甲方一次性交納人民幣__萬元風險保證金,該保證金不計息,如貨物在乙方承運期間完好無損、保持原樣,甲方在合同期滿或終止後30天內返回給乙方。若繼續合作,風險金直接轉入下一次合作合同。如因乙方責任造成甲方損失,甲方則按銷售發票價格和因乙方原因甲方客户對甲方的索賠金額從保證金中扣除,乙方擁有受損貨物的所有權,乙方在不影響甲方銷售市場和甲方公司及產品聲譽的產前提下處理受損貨物。

第三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條:運輸地點、價格及時間

見本協議附件i:《運輸價格表》

第五條:運輸服務管理要求及事項約定

1、甲方有運輸任務時提前一天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乙方固定的聯繫人確認運輸委託內容,包括要求車輛到達甲方工廠的時間日期,要求承運的貨物數量,建議使用的車型、卸貨城市等。乙方接到甲方發貨任務通知時起,必須在一小時內給予答覆並明確告知車輛號碼、司機姓名、電話等,並保證車輛按時到廠裝車,否則,甲方有權另行選擇承運單位;

2、乙方提供的運輸車輛必須符合甲方的裝載要求;車況良好,貨廂內壁無凹凸不平之處,無水漬、油漬,乾燥清潔、無滲漏、無毒、無異味及其他污染物,敞車必須配備蓬布、繩索及捆綁用的竹片等保護材料;

3、乙方必須聽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遵守甲方工廠倉庫的各項規章制度,不準與甲方發貨人員發生爭吵、打架、隨地吐痰、亂扔垃圾等行為;

4、乙方到達甲方指定提貨地點時,司機或提貨人員必須攜帶有效證件,經過甲方許可後駛入指定區域等待裝車,甲乙雙方在貨車的擋板處交接貨物、乙方須對所承運的貨物做好清點工作,並按甲方要求辦理簽收及發貨手續,雙方辦理完髮貨手續後,貨物的數量和安全以及完好性有出入的,均由乙方承擔所有損失;

5、甲方發貨清單為一式五份,經雙方清點貨物數目簽字確認無誤後,甲方留存一份,乙方所執四份貨物清單,一份交收貨人作為收貨憑證。其餘三份交收貨人簽字/蓋章後返回甲方,作為有效運輸結算憑證;

6、捆綁繩索和產品軟性包裝箱之間必須墊有木板片等保護材料,以確保產品不會因為捆紮而變形,凡因裝車後任何因素導致甲方貨物失落破損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7、自甲方貨物裝上乙方指派車輛後,其貨物保管之責隨之轉到乙方,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貨物丟失或損毀、污染、被雨淋濕或受潮、包括整車被盜的均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保險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有責任協助提供乙方理賠所需的相關材料;

8、乙方承運甲方貨物時,應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安全送達甲方指定的客户收貨地,乙方單方面延遲承運時間等原因造成甲方客户拒收或退貨,造成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9、貨到客户處,如發生找不到收貨人、客户拒收等異常情況,乙方應及時聯繫甲方運輸負責人解決,乙方不得擅自卸貨或將貨物拉回倉庫。沒有甲方的書面單據認可,乙方不得隨意從甲方客户處拉回貨物,對於乙方擅自拉回的貨物甲方有權拒收,且無論甲方是否收貨,由此而產生的運輸等費用甲方不予結算;

10、貨到甲方客户處,發生部分貨物損壞、短少的,由收貨人將破損情況寫在送貨單上,並註明是否收下,雙方簽字確認;甲方與乙方協商處理破損賠償,並由甲方決定是否將貨物拉回至甲方倉庫,所有返回貨物拉回倉庫後必須通知甲方倉庫驗收並由甲方倉庫出具收貨證明;

11、如發生不可抗力因素或交通事故,預計不能按時到達的,乙方應立即電話通知甲方並説明情況,以便甲方及時與客户取得聯繫諒解和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

12、對於乙方接觸到甲方客户的各種商業信息或運輸業務,乙方不得透露,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損失的,甲方將依法追究乙方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