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裝箱貨物運輸合同(精選16篇)

集裝箱貨物運輸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規,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就有關集裝箱整箱貨物門到門公路運輸,自備箱回空事宜項達成如下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在貨物起運前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內容包括箱號、箱型、箱量、收貨人、聯繫方式、送貨地址等內容。

2. 貨物到站:長沙北、收貨人:“長沙聯運物流有限公司轉××××”。

3. 甲方進行集裝箱裝貨時,必須嚴格按鐵路、交通部門規定和許可,不得夾運易爆、易燃物品,超重或隱瞞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和費用由甲方承擔。

4. 甲方須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費率和結算時間及時與乙方結算費用,不得無故拖延。

二、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接到甲方的指令後,應按甲方的要求,及時、準確、安全將貨物交付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 集裝箱交付時以施封鎖完好為準,箱內的貨差和貨種不符與乙方無關。

3、 承運期間,乙方對集裝箱箱體或箱內的貨物損壞、滅失負責。

4、 掏箱後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時將空箱返回甲方的指定的榆次站或棠溪站。未經甲方的同意,發往其他車站,乙方須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三、 運輸費率和標準

1、長沙北站—蒙牛長沙分倉 20英尺:500元/箱

2、空箱返回: 長沙北—榆次 20英尺: 元/箱長沙北—棠溪 20英尺: 元/箱

四、 結算方式和日期

1、 每票一結、一次性付清:

2、 方式:

3、 結算採取先收款後開發票原則。

五、 其他事宜:

1、 若雙方需修改合同條款或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同意後執行。

2、 本合同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監證部門留檔一份。

3、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裝箱貨物運輸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規,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有關集裝箱整箱貨物運輸事項達成如下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在貨物出運三天前以書面形式向乙方通報貨物託運計劃。即甲方應按乙方提供的《貨物託運單》填妥內容,簽名蓋章後傳真給乙方,並做好貨物出運準備工作

2. 甲方負責貨物裝箱、計數及施封,並如實填寫《集裝箱貨物裝箱單》,甲乙雙方以鉛封完好作為貨方和承運方交接的唯一憑證。如鉛封完好,箱內的貨差和貨種不符與乙方無關。

3. 甲方進行集裝箱裝貨時,不得夾運未經乙方確認許可的貨物和危險品以及未經海關、鐵路、交通部門許可的貨物,否則一切由此而引發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4. 甲方有責任控制裝箱貨物的重量不超過如下限重:(21.5噸/20‘,26噸/40’),否則, 因超重或隱瞞超重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和費用由甲方承擔。

5. 貨物到達目的港後,如因甲方或收貨人原因造成收貨或提貨不及時而產生堆存費、滯箱費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有關處理意見,並書面確認所產生的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目的港免費堆存期為 天,超期收取超期費每天RMB /20‘,RMB /40’。

6. 在約定的裝貨期限內,甲方貨物落空或籌備不足,造成裝貨拖車的空跑,甲方應支付回空運費和碼頭吊裝卸箱費等。乙方給予甲方各 小時免費裝卸箱時間。超期酌情支付車隊費用。發生時甲方應書面確認給乙方,然後與其他費用一起支付。

7. 貨物託運後,甲方需變更到貨地點、收貨人等事項的,有權向乙方提出更改,但必須是在貨物運至目的地前2天書面通知乙方辦理相關手續;同時,須向乙方確認、支付相關的變更費用(改變收貨人的改單費為RMB100/票,改變送貨地點視遠近增減費用)。

二、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接受甲方的《貨物託運單》後,應立即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訂艙等,並通知甲方已安排的派車計劃,以便甲方準備貨物裝箱等事宜。

2. 在起運港CFS(碼頭場內裝箱)條款下,由甲方按約定的時間把貨物送達乙方指定的地點交乙方委託的裝箱人裝箱。如甲方自行監裝,因裝箱不當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3. 乙方根據甲方的《貨物託運單》及《集裝箱貨物裝箱單》交承運人制作有關運輸單證;貨物裝船後,乙方可為甲方代辦運單及相關單證並把運單及有關單證郵寄或傳真給甲方。

4. 船舶開航後,乙方及時通知甲方預計貨物可以到達的日期,也可以按照甲方要求,出具《貨物跟蹤表》。

5. 貨物到達目的港前24小時,乙方在目的港的代理應向甲方收貨人發出電話通知或傳真《到貨通知書》,並在貨物抵港後根據《貨物託運單》明示地址及時送抵收貨人倉庫。

6.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通報船舶班期,並徵詢運作過程中的意見,以不斷改進服務,促進雙方合作愉快。

三、 費用結算:

1. 費用結算方式:

(1)□半月結:每月5號前付清上月16號—上月最後一天的所有費用,每月20日前付清當月1號—15號的所有費用。

(2)□月結:每月五號前付清上月產生的所有費用。

2. 費用總額以雙方約定為準,相關費用如有變動(提價或降價)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按事先約定價格結算。(運價見附表)

3. 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上述費用的,應按費用總額每天千分之五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同時,對於半月結或月結的客户,如該客户違反約定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權單方面中止其半月結或月結的費用結算方式,並對其採取預付方式結算費用。

4. 上述費用的支付時間,以到我司銀行賬號為準。

5. 結算採取先收款後開發票的原則。

四、 保險條款

(一)貨物的運輸保險由甲方自行辦理,如貨物發生貨損貨差,由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乙方只負責協助甲方提供有關資料但不負賠償責任。

(二)貨物的運輸保險由乙方代甲方向保險公司辦理,保險費由甲方承擔(保險費為貨物申報價值的 )。如貨物發生貨損貨差,由乙方協助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但乙方不負賠償責任。最高賠償限額不超過貨物申報價值,同時需扣除絕對免賠額,絕對免賠額為1000元或定損金額的 5%,兩者以高者為準。發生貨損時,甲方(或甲方的收貨人)必須立即要求停止裝卸),並通知乙方及保險公司到現場查證並開始取證以便理賠。如貨物裝卸完畢,運輸工具撤離後,再向乙方索賠,則所有責任由甲方自理。但下列原因引起的除外:

(1)甲方的故意行為或過失;

(2)屬於發貨人責任所引起的損失;

(3)起運前貨物已存在的品質不良或數量短差所造成的損失;

(4)貨物的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以及市價跌落、運輸延遲引起的損失;

(5)因參與罷工、停工、工潮、暴動或民眾騷動人員直接引起的損失;

(6)因罷工、停工、工潮、暴動或民眾騷動所間接引起的損失;

(7)因任何恐怖分子或任何人的政治動機直接引起的損失。

(8)其他不可抗力等。

(三)□甲方不購買貨物運輸保險,則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貨損貨差由甲方自負。

五、 其它事宜:

1. 本合同所提及的《貨物託運單》為本合同的補充文件。

2. 如雙方需修改合同條款或終止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同意後執行。

3. 本合同中未盡事宜,雙方將依照《國內水路貨物運輸規則》友好協商解決。

4.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裝箱貨物運輸合同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企業營業執照號碼:

住所地: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道路集裝箱貨物運輸車輛合作經營業務達成一致協議如下,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

1.1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為民事合同,而非勞動合同,如有勞動關係,另行簽訂勞動合同。

1.2甲、乙雙方依照國家有關法律的規定,一致同意按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由乙方投資購買本合同項下的道路集裝箱貨物運輸車輛並與甲方合作經營道路集裝箱運輸業務。

第二條 營運車輛詳情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投入合作的道路集裝箱貨物運輸車輛詳情如下: 車輛類型

車輛品牌

車牌號碼

購買日期

聯繫電話: : : : : 發動機號 : 車 架 號 : 拖架類型 : 拖架牌號 : 核定載重量 : 噸

第三條 合同期限

3.1合作期限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條 經營管理費用

4.1 乙方向甲方按/(月/季/半年/年)標準支付經營管理費用。

4.2乙方應於前向甲方足額繳納經營管理費用。

4.3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繳納的經營管理費用時向乙方開出收款憑證。

第五條 車輛所有權

5.1 本合同項下車輛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5.2 非經對方同意,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將本合同項下車輛用於抵押或投資。

5.3 非經對方同意,合同各方不得擅自轉讓、出租、出借本合同項下車輛。

第六條 車輛經營權

6.1乙方自主經營本合同項下車輛,享有營運收益並承擔營運成本。

6.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將本合同項下車輛轉移或變相轉移給他人經營,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按本合同第十五條追究違約責任。

第七條 車輛營運管理

7.1甲方應當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主管部門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管理等規章制度,如有修改應及時通知乙方。

7.2合同期間,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7.3乙方不得利用本合同項下車輛進行走私等違法犯罪活動,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7.4合同期間甲方應當對本合同項下車輛進行管理,包括組織對本合同項下車輛的年審、技術檢測、安全檢查、維護和主管部門年度考核。

7.5合同期間甲方應當對本合同項下車輛駕駛員進行管理,包括對駕駛員等從業人員進行從業資格審核、安全教育與運營管理培訓等內容。

7.6本合同項下車輛營運所需的各種手續,包括行駛證、道路運輸證、海關備案手續、港運通等,由甲方按規定在有關政府主管部門辦理。

第八條 駕駛員管理

8.1 甲方應當與駕駛本合同約定車輛的駕駛員簽訂勞動合同,按深圳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駕駛員辦理社會保險。駕駛員工資、甲方承擔的保險費由乙方支付。

8.2 乙方自行駕駛車輛的,乙方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歸屬乙方的營運收入視為工資,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另行支付工資;甲方承擔的保險費也由乙方支付。

第九條 費用承擔

9.1 本合同項下車輛在營運過程中產生的固定費用,包括保險費、養路費、運管費、車船税等,由乙方承擔。乙方應在甲方通知之日起十日內繳納上述費用,以便甲方統一到有關部門辦理。

9.2 本合同項下車輛在營運過程中產生的非固定費用,包括油費、路橋費、停車費、車輛維修及維護保養費、非甲方原因產生的行政罰款等,由乙方承擔。

9.3甲方因乙方違法營運受行政主管部門處罰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9.4合同期間,甲方按本合同7.5條約定為乙方提供的服務所產生的合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9.5合同期間,甲方按本合同7.6條約定為乙方辦理各種手續所產生的合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車輛保險

10.1甲方為本合同項下車輛統一購買以下保險,費用由乙方支付:

(1)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

(2)車損險: 萬元;

(3)第三者責任險: 萬元;

(4)司機乘客責任險: 萬元/人;

(5)盜搶險: 萬元;

(6)承運人責任險: 萬元;

(7)其它: 。

10.2 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時或保險合同期滿前用。

第十一條 人身保險

11.1甲方為本合同項下車輛的駕駛員購買人身意外險,費用由乙方支付,投保金額不得低於 萬元。

11.2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時或保險合同期滿前日向甲方交付保險費用。

11.3 如乙方未能如約支付保險費用的,甲方應執行本合同第14.1(5)的約定。

第十二條 責任分擔

12.1非因甲方原因在運營過程中產生的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12.2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本合同項下車輛被查封、扣押或者抵償甲方債務,由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由甲方承擔,並免去相應的經營管理費用。

12.3如因甲方未及時辦理本合同7.6項下各種手續,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12.4合同期間,若本合同項下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因此產生的相應經濟損失與法律責任(包括賠償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發生交通事故後,乙方應根據具體情況及時報交警及保險公司處理,不得肇事逃逸。需要支付有關費用的,乙方應及時支付。若乙方拒絕或無力承擔有關賠償責任而使甲方承擔連帶責任的,甲方在承擔賠償責任後有權向乙方追償。在交通事故處理過程中,甲乙雙方應相互配合,妥善處理。

12.5因本合同項下車輛營運證照遺失、車輛及營運證照被扣、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非甲方原因造成車輛停運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負,車輛停運期間如本合同仍未終止,乙方仍應繳納經營管理費用。

12.6如因甲方原因損害乙方利益,甲方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變更

非經對方同意,合同任何一方無權修改合同。如遇政策變化或有關未盡事宜需要修改補充時,甲乙雙方應遵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有關規定,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友好協商並簽訂書面修改或補充協議。

第十四條 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4.1合同期內,乙方若發生以下任一情形,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連續 個月或累計 個月未能按期繳納經營管理費用的;

(2)逾期 日不繳納本合同第八條所列的各項費用的;

(3)發生交通事故後肇事逃逸或拒不支付有關賠償費用的;

(4)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或嚴重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的;

(5)在本合同生效後 日內未履行本合同第十、十一條約定義務的。 14.2合同解除後,甲方將乙方已支付經營管理費用的超出部分不計息退還給乙方,但需扣除以下費用:

(1)依據本合同產生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遲延履行違約金;

(2)甲方代付費用。

14.3 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運營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向甲方請求超出部分的經營管理費用及損害賠償。

14.4合同期間,乙方辦理營運車輛過户遷出或車輛報廢手續需事先經甲方同意,甲方應在10天內向乙方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的,應當提供必要協助,但在完成過户遷出或車輛報廢手續之日前,本合同的約定一直有效,相關費用按實際營運天數結算。經營管理費用自雙方商定車輛停運或報廢時停止繳納。

第十五條 履約保證金

15.1為保證合同切實履行,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甲方交付履約保證金 萬元。

15.2履約保證金應於合同解除或終止後日內無息退還乙方,但應扣除乙方各項應付費用、各項行政罰款及遲延履行違約金等。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16.1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應當積極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如發生違約,違約方須賠償對方違約金 元;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經濟損失,則違約方還須承擔不足部分的賠償責任。

16.2 若乙方拖欠甲方經營管理費用及甲方代付的各項費用,自拖欠之日起須按每日拖欠費用的 ‰向甲方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

第十七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若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 (只能單選)。

1、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4、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申請仲裁。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

第十九條 附則

19.1日後雙方可能達成的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19.2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19.3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雙方及深圳市集裝箱拖車運輸協會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裝箱貨物運輸合同 篇4

甲方(託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貨物運輸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為止。

二、甲方委託乙方運輸 ,運輸方式為________運輸,該批貨物總重量________噸。

發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須按照貨物買賣合同約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

四、乙方須按照運單的要求,在約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五.甲方付乙方的運輸費用為:到交貨點每噸(車)運費為________元本批合計費用為大寫:________元(¥元),乙方將貨物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及開具全額運輸費用發票之日起________日內甲方支付全部運輸費用。

六、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同時應協助收貨人親筆簽收貨物以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如乙方聯繫不上收貨人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及時通知收貨人提貨。

七、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避免暴曬、雨淋,確保包裝及內

容物均完好按期運達指定地點。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丟失、短少、損壞、污染等問題,乙方應確認數量並按照甲方賣出時價格全額賠償。

八、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

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户協調;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時到達,乙方須在最短時間內運至甲方指定的收貨地點並交給收貨人,且賠償逾期承運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___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集裝箱貨物運輸合同 篇5

甲方:___煤礦

乙方:___礦山設備安裝有限公司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就甲方位於煤礦綜採工作面回撤運輸委託乙方承包事宜,達成下列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工程承包範圍

一、工程名稱:煤礦綜採工作面回撤運輸。

二、工程地點:煤礦。

三、工程範圍和內容:綜採工作面三機、轉載機、破碎機、移變列車、液壓支架等所有綜採配套系統回撤運輸。

第二條:工程承包期限

一、本工程承包合同總工期為天。

二、本工程項目以井下運輸第一台設備為開工日期。

三、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甲方代表簽證後,工期作相應順延,並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遇到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如雪災、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項目進度的。

(2)因政府強制停電問題造成停工的。

第三條:工程承包價款

一、本工程承包合同總價為元人民幣(含税價萬元)。

二、此價款包含燃油費、車輛維修費、駕駛員工資等一切全部費用。

三、回撤運輸費按雙方協商的預算金額為一次性包乾價。

四、甲方在支付乙方承包款前,乙方必須出具甲方所在地正規税務發票。

第四條:甲方責任與義務

一、負責對乙方進行技術交底,提供場地。

二、按設計施工方案及乙方提出的具體要求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包括井巷擴大、井巷地面硬化、地面停車場所等)以確保運輸工作順利進行。

三、負責對乙方回撤運輸工程進度、質量進行監督,組織檢查驗收。

四、負責提供乙方運輸相關工作人員的住宿和就餐。

五、負責回撤運輸作業期間與其他單位協調關係,協調解決應由甲方解決的問題。

六、對違規作業、存在安全隱患等事項,有權給乙方下達停工整改通知及罰款。對不服從管理及對甲方造成重大影響,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追究乙方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經濟賠償責任。

第五條:乙方責任與義務

一、乙方承包後不得另行分包或轉包。

二、乙方必須按協議約定及甲方確定的施工方案進行運輸作業,並按期完成任務。

三、乙方按國家和行業規定,必須確保相關管理和生產崗位人員持證上崗嗎,保證回撤運輸工程安全。

四、在工程期間,因乙方工作人員操作不當造成甲方綜採工作面的設備損壞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賠償。

五、乙方對發生安全事故承擔現場救援和緊急處理職能,並承擔相關責任。

六、在乙方工程承包施工期間,發生工傷均由乙方全責處理和承擔所有費用;發生死亡事故由乙方處理甲方配合,費用甲方承擔30%,乙方承擔70%。

七、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對施工安全、工程質量的監督、檢查、驗收。

八、乙方在施工期間遵守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

九、乙方指派為駐乙方工地代表,負責施工現場的管理及與甲方聯繫工作。

十、按國家和地方規定,依法繳納相關税費。

第六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回撤運輸工程結束,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在10天內支付全額回撤運輸款項。

第七項:違約責任

一、乙方如有不履行本合同約定行為(包含但不限於工程質量和生產安全方面),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制度規定的,乙方按甲方制度規定中的處罰額承擔違約責任,沒有制度規定的,甲方根據實際情況決定乙方違約責任的賠償金額,乙方同意甲方在未支付的工程款項中扣除;對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不視為違約。

二、由於不可抗拒的原因,影響了合同的執行時,經雙方確認則可終止本合同或延遲合同期限,延遲時間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三、由於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按每天元人民幣標準向甲方承擔違約金;延誤超過五天的,按每天元整人民幣標準向甲方承擔違約金。違約金由甲方在支付乙方承包款中直接扣除。

第八項:其它事項及要求

一、在合同履行期間,出現爭議應協商解決,如甲乙雙方協商不成,可提交合同簽署地人民法院裁決。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本合同自甲方簽名蓋章和乙方簽名之日起生效。(以下無正文)

立約雙方簽名蓋章:

甲方(蓋章)___煤礦

代表人(簽名):

乙方(蓋章)___礦山設備安裝有限公司

集裝箱貨物運輸合同 篇6

託運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道路運輸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託運方與承運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協議。

第一條 運輸貨物名稱、規格、數量、運輸時間、運輸地點及運費、結算方式

貨物信息:雙方簽訂《運輸協議書》確定貨物名稱、規格、數量、運輸時間、運輸地點。

貨物運費:具體運費託運方進行市場調研比價後,雙方協商確定價格並以雙方籤認的報價單為結算依據,結算價格為一般當地市場價格。

結算方式:貨物安全無損並及時運達目的地,經接貨方驗收完畢,憑收貨方籤認的回執單結算運費,承運方開具正規運輸發票,到託運方財務部門掛賬付款,付款視託運方資金狀況分期分批支付。

第二條 託運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要求承運方保證運力,提供安全、快捷、規範的服務。

2.有權派專人跟車對貨物運輸進行全過程監督和控制。

3.託運方有權拒絕不符合規定和要求的車輛進行運輸。

4.在承運方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託運方有權要求承運方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或者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由於臨時變更所造成的費用雙方協商後結算。

5.因承運方在運輸過程中造成的承運物資損失,託運方有權向承運方按實際損失索求賠償,並要求承擔一切損失。

第三條 承運方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所提供車輛技術性能良好,手續齊全,符合道路行駛與作業條件。

2.貨物運輸過程中,所發生的過路過橋費、工資、罰款等一切費用由承運方承擔。

3.承運方應按照合同要求,安全、及時的完成運輸任務,如未按合同要求及時將貨物運達目的地,每拖延一天扣500元運費。

4.承擔貨物運輸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安全、機械事故責任。

5.負責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保衞和保護工作,如有丟失損壞,照價賠償並承擔一切損失。

6.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1) 不可抗力。

(2) 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 託運方及收貨方本身的過失。

第四條 違約責任

如有違約,違約方應據實賠償守約方並承擔因違約而造成的其他相應損失。

第五條 其它約定事項

本協議條款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鄒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 協議生效條件

本協議經雙方加蓋公章,經辦人簽章後生效。

本協議一式肆份,協議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裝箱貨物運輸合同 篇7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

受託人(乙方)_________

依據我國法律規定,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茲遵守。

第一條 代理事項

1.甲方委託乙方為貨運代理人,進行貨物運輸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同意作為甲方代理人,辦理有關代理事項。

2.甲方應根據本協議內容,向乙方簽發委託書,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項。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事項詳見《貨物運輸代理授權委託書》。

第二條 甲方義務

1.應於提出的發運日期(或運到日期)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關運輸的資料與要求(包括髮運地點、到貨地點、貨物品名、數量、性質、是否辦理保價(險)收貨人全稱、聯繫電話、傳真等真實資料),並蓋章確認。

2.於每批貨物發運前_________日,將需要運輸的貨物完整地交付給乙方,並與乙方共同辦理交接驗收。

3.已包裝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點的貨物內容和數量,由甲方自行負責。

4.已交付給乙方的資料或貨物確需變更時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

5.應在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內將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 乙方義務

1.根據甲方的要求與提供的資料,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及時完成代理事項。

2.及時向甲方報告運輸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況,代理行為完成後,應將有關單據證明交付甲方。

3.對甲方提供的各種資料、文件應予以保密。

第四條 代理費用及結算方法

1.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同意以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的形式給付乙方。每運輸代理_________噸貨物,甲方給付乙方_________元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的計算按車輛(船)標重為結算依據;

2.為便於清算,雙方同意_________日清算一次,結算方式為_________;

3.需由乙方代結算各種運雜費用的,由甲方按代理量預付乙方所需費用,並於運輸前_________日匯入乙方銀行帳户(需由乙方代墊各種費用的,甲方需提前向乙方提出書面要求,並經乙方同意,雙方簽訂墊付運雜費協議書後,方可墊付)

4.費用結算後,乙方將有關票據、單證完整、及時交付甲方。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在協議期內甲方給乙方的文件資料、貨物有誤或需要包裝的貨物因包裝缺陷產生破損,或未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為中產生的經濟損失,甲方應承擔責任。

2.乙方未按協議要求運輸也承擔責任。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擴大、變更代理權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乙方原因使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屬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乙方應承擔責任。

4.由於不可抗力或_________時,雙方協商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協議發生爭議並協商不成時,可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以“√”選擇)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法院訴訟。

第七條 其他事項

1.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備忘錄。經雙力籤的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雙方同意,協商解決。

3.本協議有效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集裝箱貨物運輸合同 篇8

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甲方)

託運人:________________(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運輸方式

甲方調__________噸位船舶一艘,按照乙方的要求由__________港運至__________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第二條裝船時間

乙方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將貨物集中於出發港,由甲方負責裝船(也可以由乙方裝船,甲方指導)。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____日內裝完貨物。

第三條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船之______日起日運至到達港。逾期運到,甲方須向乙方支付______違約金。

第四條卸船時間

船舶到達後,乙方負責卸船。乙方應在______時內卸完貨物。因乙方責任遲延卸貨的,每遲______支付______違約金。

第五條運輸質量

甲方應當保證貨物運輸的安全。貨物在運輸途中發生損壞、滅失的,由甲方按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運輸費用

雙方約定,乙方按每噸______元向甲方支付運輸費用______元。港口裝卸費用按規定辦理。

第七條費用結算

本合同簽訂後3日內,乙方預付運輸費用______元。在卸貨後,雙方據實計算,多退少補。

第八條法律適用

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同意由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處理。

第九條附則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承運人:____________託運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裝箱貨物運輸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貨物運輸承包經營合同書。

一、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甲方將己方工廠的物件及銷售的產品全權委託乙方承運,運輸方式為公路汽車運輸服務。

二、運費結算方式:

1、甲乙雙方商定,按以車裝實際拉運噸位, 元/噸結算貨物承運費,重量不得超出國家規定車載重量。

2、貨物安全達到目的地,憑隨車貨物單按 一結算,結清運費。

3、貨物到達指定目的地後,收貨人驗貨前,乙方保證甲方貨物數量不缺失,外觀完好無損壞,並辦理貨物簽收手續為交貨完畢。

4、承包經營期間甲方按5000元/月向乙方收取保證金,順延年累計滿一年止。合同期滿雙方續簽合同,上一年的保證金則作為籤合同當年的保證金。如雙方不續簽合同或合同解除後,保證金全額一次性退還乙方。

三、安全責任方

1、至簽訂本合同起,乙方一切安全將自行承擔。

2、乙方承包期間對所有承運貨物,車載人員負全部安全責任。若造成人員傷亡或承運貨物損失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負責賠償。

3、車輛保險、維修檢測、年檢保養、燃油材料、違章罰款、用費税額、交通事故理賠及人員工資等所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四、甲、乙雙方的權力義務:

(一)甲方的權力義務:

1、甲方有權根據生產需要要求乙方貨物運輸到指定服務區;如甲方停工,停產等因素甲方有權暫停或終止合同。

2、甲方對乙方的服務質量,對發現的問題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整改。若乙方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隱患問題、服務質量問題,以及車輛技術性能存在嚴重問題時,有權要求乙方停車整改或終止合同。

3、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事宜時,應明確承運貨物品名 、裝貨地點 ,聯繫人 ,聯繫方式 ,貨物到達地

4、甲方不得以隱瞞的形式委託乙方託運禁運物品,否則由此產生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5、甲方有權獲知貨物在運輸途中的情況和預計到貨時間。

6、若乙方特殊情況不能及時為甲方辦理甲方貨運事宜,乙方應指派業務人員為代表,代表乙方為甲方辦理貨物承運的相關事宜。

7、在貨物送達收貨人之前,甲方有權隨時改變到貨地點及收貨人。 甲方有權對乙方及乙方代表和相關工作人員的工作提出意見、要求改進。

(二)乙方的權力義務:

1、乙方不能以市場運輸價格調整等任何因數,藉故拖延,暫緩或是停止對甲方的運輸時間執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不能按預訂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繫,向甲方彙報並進行處理。若甲方調查中發現有不合實際的情況,有權做出處罰。

2、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將本合同的經營權限轉包或分包,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3、車輛保險(交強險、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車上人員乘坐險等附加險種)、維修檢測、過路停車、燃料及人員工資等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必須協助甲方做好託運零單貨物、散件貨物等輔助材料的免費運輸。

5、每車裝貨完畢甲方向乙方提供裝貨重量、數量及貨物清單,乙方出據〈貨物單〉,一車一單(運單一式兩份,貨主一份,隨承運貨物車輛一份),貨物安全到達憑〈貨物單〉交付貨物。

6、輸過程中,發生貨物丟失、破損,由乙方負責賠償。

7、甲乙雙方協議簽字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相互遵守相關合同法,合同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貨物交付第三方承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分包給其它第三方承運。

五、其他約定:

1、因第三方責任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甲方的貨物損失的,乙方應先賠償甲方損失後再向第三方追償事故的處理與賠償,由乙方與責任方按相關程序解決。

2、乙方出現駕駛員酒後駕車,由此影響甲方工作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六、違約責任:

1、乙方運輸車輛若要長時間的維修或其他原因不能提供正常服務,乙方應提前告知甲方,雙方可協商解決,若沒有事先通知甲方影響運輸服務的,甲方有權暫停或終止合同。

2、甲、乙雙方違反合同有關條款約定並造成經濟損失的,責任方賠償對方應結算當天運費的10%違約金。

七、糾紛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時,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則雙方同意交當地人民法院判決,雙方必須執行法院判決。

八、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其中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負責人: 負責人:

執行代表: 執行代表: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集裝箱貨物運輸合同 篇10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 (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和乙方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雙方本着公平、平等、等價有償和誠信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運輸費用

1、1 甲乙雙方建立戰略商業夥伴關係,乙方給甲方最優惠的價格。

1、2 運輸費用以甲乙雙方簽章確認的乙方報價單為準,該報價單作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 如果乙方需變更價格,須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書面確認後,方可執行,否則,甲乙雙方按變更前的價格結算。

第二條:甲方責任

2、1 運輸時間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甲方預報當月運輸計劃,貨櫃數量根據甲方所提供的數量而訂,以便乙方提前調配車輛,確保運力。

2、2 甲方需調用車輛前,應提前一至兩天向乙方傳真書面的《託運單》並註明裝櫃地點和時間、貨物名稱、箱型、重量及卸貨地點,聯繫人及電話,落重日期等。並對所提供託運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2、3 特殊原因需臨時增加拖櫃量,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後,由乙方安排拖櫃來廠裝貨。

2、4 廠方正常裝櫃時間為每天24小時。

甲方按協議約定及時與乙方結清各項費用。

第三條:乙方責任

3、1 乙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是技術性能良好,證照齊全、合法、有效,併購買了交強險、商業險、物流責任險。貨物啟運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承運車輛及駕駛員的基本資料複印件(行駛證、營運證、保險卡、駕駛證、身份證)

3、2 乙方需按甲方《託運單》準時安排貨櫃到工廠裝貨,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準時到廠,需提前6小時書面通知甲方,並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延遲。否則,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3 貨物運輸過程中若發生意外交通事故,無論是否導至貨物損壞,乙方在啟動交通事故救急預案的同時,還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隨時通報事故處理情況。

3、4 本協議為甲方商業機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則,由此所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3、5 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對甲方的貨物造成損壞、丟失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對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4、1 乙方車輛按計劃時間正常到達甲方指定工廠或倉庫,如廠方無法即時裝貨,所產生的壓夜費

用為 元/天,由甲方支付。

4、2 運輸費用以月結方式結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將上月的月結對帳單傳給甲方,甲方須在10天內核對完後回傳給乙方確認,經雙方確認無誤後,提交給甲方財務部,於10個工作日內將該費用按以下約定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4、3 乙方同意採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將款項付至乙方如下賬號:

賬户名: 物流有限公司

開户行: 建行 支行

賬 號:

以上信息如有變更,乙方應書面通知(需加蓋公章)。

第五條:合同的終止

5、1 如因不可抗力(僅指戰爭 四級以上地震)無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 乙雙方承擔各自的損失,互不追究責任。

5、2 乙方在一個月內延遲到櫃 10 次,六個月內累計延遲到櫃 60 次,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5、3 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終止合同,需提前二個月以書面報告形式告知對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 乙方需按甲方的裝櫃時間表安排到櫃,在未經甲方同意而延遲到櫃,每延遲 6 小時按該櫃的運輸費用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2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誠信商業、有賄賂行為的,守約方有權不再向違約方支付所有應付但未付的款項。

第七條:其它

7、1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x人民法院管轄,訴訟解決。

7、2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20xx 年12 月31 日止。合同期滿前二個月, 雙方可商議續約,協商一致,另行簽訂續約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x公司 乙方簽章:貨運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

集裝箱貨物運輸合同 篇11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價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啟運前貨物所在地: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託運人的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貨運清單》)

1、貨物起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2、貨物到達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3、貨物承運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4、貨物運到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5、貨物承運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6、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貨物裝卸責任及要求

1、啟運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到運後: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貨物包裝的責任

1、乙方所接收的貨物是甲方包裝好的貨物,因包裝而引起的相關法律責任概由甲方承擔。

2、甲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貨物;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五條 收貨情況

1、收貨人:_______________。

2、收貨人領取貨物時的要求:

(1)收貨人是公司等組織的必須加蓋公章,並出示經法人授權收貨的書面委託書。

(2)收貨人是自然人的必須出示身份證原件、護照等有效證件。

3、驗收辦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運輸費用的承擔及支付方式

運輸費用:________________;

運輸費用的支付人:________;

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

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

(1)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

(2)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

(3)因託運人依據前款約定變更本合同,引起承運人發生額外費用或造成損失的,所發生的費用及損失完全由託運人負擔。

2.託運方的義務:

(1)按本合同的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費及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

(2)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

(3)按照本合同所規定的條件按時交付本合同約定託運的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

(1)向本合同約定的運輸費用支付人收取運費及雜費。

(2)如果運輸費用支付人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費及雜費,承運方對該批貨物擁有留置權。

(3)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繫,在___天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

(4)對於超過上述約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在書面通知託運人後,___天仍沒有得到明確答覆的,承運人有權委託拍賣機構拍賣,拍賣所得的價款扣除運費及雜費、拍賣費等承運人的實際支出後,餘額返還託運人。

2.承運方的義務:

(1)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___天內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

(2)對託運的貨物要及時安全的運到目的地,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3)在貨物到達目的地後,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

(1)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憑有效證件領取貨物的權利。

(2)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更換收貨人的要求,但須簽訂變更協議,變更情況以書面約定的為準。

(3)收貨人改變收貨人、交貨地點等收貨信息的,本合同約定的承運費用不發生變化,若承運人因此而發生額外支出的,收貨人應賠償承運人所產生的全部損失。

2.收貨人的義務:

(1)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的各項費用。

(2)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提貨時,應按每日______元人民幣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燭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線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承運人不承擔責任。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質量規格證明或化驗報告等必需資料,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______元。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甲方違約金__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______元。

3.運輸過程中因承運人過錯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人。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人承擔賠償責任,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人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應平等協商解決,無法協商解決的,提交承運人營業機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但託運人為個人的,託運人適用簽字生效。

2、本合同附件___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送________各留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集裝箱貨物運輸合同 篇12

託運方:

承運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共同協商,就有關貨物運輸事宜訂立本合同,並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品種: 以實物為準,乙方自願承載,貨物的安全由乙方負責。

第二條 貨物起運地:揚州 貨物到達地:

第三條 運費及付款方式:

第四條

第五條 到貨時間要求:

一、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燭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線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二、承運方責任:

1、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運輸過程中集裝箱滅失、變形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4.運輸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特別是油漆不能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託運方: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裝箱貨物運輸合同 篇13

運輸合同訂立合同雙方:

託運人:____________

承運人:____________

託運人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貨人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充分協商,就____________(貨物名稱)運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可以列表寫明,也可以用文字直接表述)。

二、貨物的包裝(寫明包裝的條件、標準等內容)。

三、貨物的起運地點:____________

貨物的到達地點:____________

四、貨物承運日期:____________

貨物運輸期限:____________

五、貨物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___

六、貨物的裝卸責任及方法:____________

七、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____________

八、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____________

九、託運人是否聲明價格,是否辦理貨物運輸保險:____________

十、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____________

十一、違約責任:___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送________單位存查________份。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託運人(章): 承運人(章):

代表人(簽名):代表人(簽名):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號:

賬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集裝箱貨物運輸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法規,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有關貨物運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內容:

1、 甲方委託乙方將甲方託運產品按甲方指定的地點起運,通過公路的運輸方式運至甲方的收貨人地點。

3、甲方按期支付乙方經雙方確認的運費。

二、 甲方責任:

1、 甲方在每次要求裝運日期1天前以書面或電話形式向乙方提供託運計劃,並與乙方進行電話確認;甲方對託運貨物自行辦理運輸保險。

2、 運輸計劃如有變更或調整,甲方必須提前6個小時通知乙方,否則甲方應賠償乙方車輛因此放空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甲方應按雙方約定及時支付乙方運費。

三、乙方責任:

1、 乙方必須嚴格依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和甲方的要求進行貨物裝載和運輸,除甲方配送的零擔外,乙方不得夾帶任何其它貨物。運輸途中,乙方不得私自轉駁貨物給其它車輛,未經甲方許可,不得中途更換司乘人員。否則,由乙方依法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甲方的損失。

2、 乙方自甲方計劃下達24小時內必須安排車輛到指定門點提貨,並於裝貨當日啟運和雙方約定到貨期限內送達指定收貨客户(時間以裝貨次日起算);遇特殊情況逾期到達,須徵得甲方同意,否則,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200元。

3、 乙方必須切實保證貨物的安全,途中一切貨物短少、損壞、污染或變質,均由乙方負責賠償。若遇交通事故或其它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乙方應主動請求保險、公安、交警等部門依照法定的程序進行處理,並迅速與甲方取得聯繫。

4、 貨到目的地後,乙方必須核實收貨方經辦人員的身份,經確認無誤方可卸貨,並辦妥貨物交接手續。乙方必須將收貨憑證回單及時送回甲方。若貨物錯送、被冒領,或因單證缺失引發糾紛,其經濟損失和法律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5、 乙方有義務第一時間向甲方反饋在途貨物及時動態,並依據甲方要求每日書面或電話反饋所有在途貨物動態。

三、 運費結算:

以雙方確認的運價為準(見附表),運價如有變動(提價或降價),乙方應提前通知甲方,經雙方確認後執行,否則按事先簽訂價格結算。

四、 爭議處理:

1、本合同未盡事宜及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糾紛爭議,由雙方平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任何一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2、違約責任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五、協議生效:

本協議一式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一年;雙方需修改合同條款或終止本合同,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本月內該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集裝箱貨物運輸合同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和相互合作與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託乙方為進口貨物運輸代理等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最少在貨物抵達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時)通知乙方貨物到達情況和提供有關文件,包括:海洋提單、空運提單、貨物資料、報關和報檢報驗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換單和提前審核有關文件。

2.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報的進口貨物,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商品檢驗檢驗以及相關部門對於國家進口貨物的有關規定,如實申報。

3.由於甲方或下列原因導致貨物申報時間的延遲,而造成未能及時清關或貨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擔所產生的風險、責任及費用,而乙方不予承擔:

(1)因買賣雙方原因導致提單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換取(如未電放、海運費用未結清等);

(2)由於甲方未能及時提供進口報關所需的全部資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報關資料失實,而導致的延遲;

(4)在清關過程中由於海關等相關部門要求,需要補充或修改有關單證及相關説明資料,而甲方未能及時提供;

(5)遇到法定節假日或有關部門不能正常辦公;

(6)因港口要求和規定而必須輸港的貨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4.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滯箱費、污箱費、修箱費等費用和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儘量協助甲方協商解決。

第二條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及時、合理安排甲方所委託進口貨物的的換單、申報、運輸等事宜。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有關報關進度、預計送貨時間,以便甲方合理安排倉庫裝卸。

3.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解決在報關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狀況,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釋、説明等工作。

4.乙方應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關工作,並按甲方的指示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

第三條費用結算

1.按照海關的有關規定,甲方應自行向海關繳付貨物進口關税及增值税,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繳,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2.甲方應自行交付到付運費(海運費和THC、空運費),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3.非乙方原因產生的特殊費用和責任,乙方不予以承擔。

4.乙方在貨物完成清關、運輸後7天內傳單票應收費用明細給甲方,甲方應及時確認並回傳。

5.結算方式:經甲乙雙方協定,甲方應在送貨後____天內將所有費用支付給乙方,有關税單、報關單等文件按以下____方式辦理

A.先付款,後退單;

B.後付款,先退單。

6.如因各種原因乙方無法收到甲方應付之費用,則乙方有權暫扣甲方委託乙方所管理的貨物或屬於甲方的業務文件,所造成的風險、責任及費用,乙方不予承擔。

7.附《進口貨物運輸費用報價》

第四條其它

1.本協議項下所產生的任何糾紛或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管轄地海事法院審理。

2.甲乙雙方銀行賬户、所在地址、電話及電子郵箱發生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滿前一個月內雙方不提出異議,視為合同自動順延。即使本協議終止後,雙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經營活動中所產生的經濟與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集裝箱貨物運輸合同 篇16

編號: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包機人)為包用飛機與中國民用航空_________售票服務處(以下簡稱承運人)簽訂本協議書,雙方同意遵守下列條款:

(一)包機人於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包用_________型飛機_________架次,其航程如下: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自_________至_________,停留_________日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自_________至_________,停留_________日

_________

包機費用總共_________元。

(二)根據包機航程及經停站。可供包機人使用的最大載量為_________公斤(內_________座位)。如因氣象原因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增加空勤人員或燃料時,載量照減。

(三)包機噸位如包機人未充分利用時,空餘噸位得由民航利用,包機人不得利用空餘噸位,自行載運非本單位的客貨。

(四)承運人除因氣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應依期飛行。

(五)包機人簽訂本協議書後,要求取消包機,應交付退包費每架次_________元。如在包機人退包前,承運人為執行協議書已發生調機等費用時,應由包機人負責交付此項費用。

(六)在執行協議書的飛行途中,包機人要求停留,按規定收取留機費。

(七)其他未盡事項,按承運人旅客、貨物運輸規則辦理。

包機人(簽章):_________

 承運人(簽章):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