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運出口運輸協議(通用3篇)

空運出口運輸協議 篇1

甲方:上海怡捷船務服務有限*司

空運出口運輸協議(通用3篇)

地址:上海市高陽路112號麗亞商務樓406室

郵政編碼:200080

電話:(8621) 35013501

傳真:

乙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經過平等、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 空運貨物出口運輸事宜,於年月日簽訂如下協議:

(一) 委託事項

甲方接受乙方委託,承接乙方委託的空運出口運輸業務。乙方指定甲方作為其代理人,代為安排提貨、辦理出口報關和出口商品檢驗檢疫等事務。

(二) 乙方應在每票貨物出運之前五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包括信函、傳真、電報、電傳)向甲方提交《出口運輸委託書》(簡稱“委託書”或“託單”)。

“委託書”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託運人(SHIPPER)名稱、姓名、地址、聯繫方式;

收貨人(CONSIGNEE)名稱、姓名、地址、聯繫方式;

通知方名稱、姓名、地址、聯繫方式;

航班號、日期、始發港、目的港;

貨物品名、件數、重量、體積、聲明價值;

運費及其它費用的標準和支付方式;

託運人的簽名、蓋章、日期。

乙方提交的委託書沒有簽名蓋章或乏上述部分或全部內容的,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進行補正,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接受委託。

(三)乙方委託甲方代為辦理貨物出口報關和出口商品檢驗檢疫等事務的,應及時向甲方提供辦理上述事務所需的文件和單證。乙方應對其提供的文件和單證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

(四)乙方在向甲方發出委託後要求撤消或變更委託事項、委託內容的,應採用書面形式並得到甲方的認可,乙方應補償甲方由此付出的額外費用。

(五)接收貨物

如果甲方在收貨時發現乙方的貨物表面狀況(包括外包裝)不良,甲方有權拒絕接收貨物。如果乙方不能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對貨物及其包裝進行改良,甲方有權停止為乙方出運貨物。由於甲方原因未能在乙方指定時間內將貨物按排出港,乙方有授向甲方提出損失索賠。

(六)對貨物的要求

乙方不應在其託運的貨物中夾帶禁止運輸、限制運輸物品和危險物品。有關對禁止運輸、限制運輸物品和危險物品的規定以國際公約、相關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行業協會等的明文規定為準。如乙方謊報貨物品名,夾帶上述物品,乙方應對由此而造成的甲方的全部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八)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與貨物運輸有關的所有運雜費用。

乙方應在貨物起飛後30天內將相應款項支付給甲方。

(九)本協議有關的任何事務,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相關國際公約的規定。

(十)協議的修改和補充

對本協議的修改和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得到雙方的書面確認。修改和補充從雙方書面確認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協議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有效期至年月日止。

(十二)本協議以傳真形式簽訂確認,同具法律效力。

(十三)簽約地:

甲方:上海怡捷船務服務有限*司

日期: 年月 日

乙方:

日期: 年月 日

空運出口運輸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經過平等、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空運貨物出口運輸事宜,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

甲方接受乙方委託,承接乙方委託的空運出口運輸業務。乙方指定甲方作為其代理人,代為安排提貨、辦理出口報關和出口商品檢驗檢疫等事務。

二、乙方應在每票貨物出運之前五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包括信函、傳真、電報、電傳)向甲方提交《出口運輸委託書》(簡稱委託書或託單)。

委託書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託運人(SHIPPER)名稱、姓名、地址、聯繫方式;

2.收貨人(CONSIGNEE)名稱、姓名、地址、聯繫方式;

3.通知方名稱、姓名、地址、聯繫方式;

4.航班號、日期、始發港、目的港;

5.貨物品名、件數、重量、體積、聲明價值;

6.運費及其它費用的標準和支付方式;

7.託運人的簽名、蓋章、日期。

四、乙方在向甲方發出委託後要求撤銷或變更委託事項、委託內容的,應採用書面形式並得到甲方的認可,乙方應補償甲方由此付出的額外費用。

五、接收貨物

如果甲方在收貨時發現乙方的貨物表面狀況(包括外包裝)不良,甲方有權拒絕接收貨物。如果乙方不能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對貨物及其包裝進行改良,甲方有權停止為乙方出運貨物。由於甲方原因未能在乙方指定時間內將貨物按排出港,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損失索賠。

六、對貨物的要求

七、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與貨物運輸有關的所有運雜費用。乙方應在貨物起飛後30天內將相應款項支付給甲方。

八、本協議有關的任何事務,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相關國際公約的規定。

九、協議的修改和補充

對本協議的修改和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得到雙方的書面確認。修改和補充從雙方書面確認之日起生效。

十、本協議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十一、本協議以傳真形式簽訂確認,同具法律效力。

十二、簽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空運出口運輸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法律法規規定,為明確雙方在承包運輸過程中承擔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確保運輸順利完成。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共識,並同意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工程內容

運輸土石方,甲方將根據工程項目所確定的地點、工程進度和運輸數量的要求,對乙方運輸任務進行統一分配、管理、調度和指揮,乙方必須服從。

第二條:工程承包運輸時間價款及付款方式

1、工程時間為一年,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到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2、單價以本工程單趟運距為______米以內,按每立方______元人民幣計,(此為完税價)。

3、每次結算以計量驗收單為準,路程以雙方共同核實實際路程為準。

4、付款方式:日清月結。

第三條:燃油費用

甲方負責提供充足的燃油,乙方結算燃油的費用,甲方提供的燃油不得高於市場價格。(燃油必須符合車輛出廠要求及工作環境的要求)。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負責工程爆破。

2、甲方統一管理、調度和指揮。

3、甲方無條件負責乙方司機的住房問題。

4、甲方在每月前給乙方制訂當月的土方量。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當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土石方運輸任務。

2、乙方運輸車輛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調度和指揮。

3、違章開車等,造成大小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第六條:其他責任

1、乙方車輛進場後,甲方必須在當天安排開工,如拖延工期,挖機甲方按____________元/天賠償、汽車按____________元/天賠償乙方損失。(每月雙方可有3天的停工日)

2、甲方在正常工作中不得隨意停產,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誤工,乙方不屬違約並且甲方應按____________元/天標準補償乙方的損失。

3、在工程作業中,甲方爆破造成人員傷亡的,乙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4、甲方確保完成爆破任務,不得影響每台挖機每天____________立方的工作量。

5、乙方可根據甲方工程量的要求增加車輛。

6、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的第二條約定及時支付乙方運費,如未能按時支付運輸款,乙方有權利停工,造成的誤工,由甲方承擔一切後果與責任。

7、乙方車輛在進入甲方工作區域內,甲方先付乙方託用費____________元整。

8、甲方必須保證乙方工作期限,如提前解除乙方的工作期限,甲方必須無償支付乙方的託運費,並承擔一定的補償費(補償費由雙方協商擬定)。

9、在正常工作中,車輛出現需維修問題,費用由乙方自理。在維修期間,延誤甲方工程不得算乙方違約。

10、甲方制訂的工作量每月不得小於18萬方、不得大於24萬方,如增加或減少工作量,甲乙雙方必須提前一月協商解決。乙方如不能完成甲方制訂的工作量,甲方有權不付乙方當月的工程款。

第七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生效後,除法律規定解除事由或本合同約定解除事項以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終止本合同義務的履行。

2、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合同爭議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定程序解決。

3、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後,可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4、本合同經合同雙方或其簽約代表簽署後生效。一式兩份,由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