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大件貨物運輸合同協議書(精選17篇)

實用大件貨物運輸合同協議書 篇1

合同編號:運字〔 〕年 號

實用大件貨物運輸合同協議書(精選17篇)

託運方:

承運方(車主、車號):

承運方詳細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

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及規格、數量,詳見發貨單(碼單№: );

本批次貨物總價值: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貨物運輸合同模板第二條包裝要求: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裝車時包裝完整、整潔、無破損、無淋浴;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貨物起運地點: ;

貨物到達地點: 。

第四條 貨物承運日期 年 月 日 時;貨物運到期限 小時。

第五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

第六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按託運人及收貨人要求裝卸為主 。

第七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按收貨人要求驗貨,並要求收貨人在隨行的碼單上蓋章或有權人簽字。

第八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 承運人將貨物送到約定地點,經收貨人簽收蓋章後,持收貨人簽收單向託運人結算運費;

□ 承運人將貨物送到約定地點,經收貨人簽收蓋章後,持收貨人簽收單直接向收貨人結算運費;

第九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繫,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應託運方及收貨人的要求,臨時變更運輸路線、到貨地點而增加運輸費用的,承運方有權向運輸費用實際承擔人收取。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對貨物的毀損、丟失、盜搶、事故、雨淋潮濕,混入其它物品而造成污染引起產品變質,造成產品外包裝破損、弄髒等損失的均應承擔賠償義務。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託運方指定的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所有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償付給承運方給承運方違約金 元。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等而招致貨物摔損、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給託運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條件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還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元。

3.承運方沒有履行或部分履行其義務的,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給託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它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6.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損失的,應及時取證,積極向保險部門索賠。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託運方二份、承運方一份。

託運方(蓋章): 承運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簽訂地點:

實用大件貨物運輸合同協議書 篇2

甲方(託運方):

地址:

傳真:

乙方(承運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甲方指定乙方為甲方貨物提供公路運輸服務,公路運輸合同。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具體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承運貨物及起止地點

1.1、 託運的主要貨物為:、

包裝:甲方確保產品符合有關國家規定的標準包裝。

屬性:化工產品

1.2、 貨物的起運地點:

1.3、 到達地點:永紅化工指定的送貨地點。

1.4、 甲方託運的其它貨物及服務內容,以貨物運單或補充協議説明。

第二條:操作流程

(1)甲方發出運輸指令(2)乙方回覆認可書(3)甲方裝貨(4)雙方驗貨簽收(5)發往目的地交貨(6)收貨單位驗籤(7)驗收後取回單(8)將回單交回甲方(9)甲方承付運費。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3.1、甲方至少提前8小時以電話或書面傳真形式向乙方發出運輸指令,通知內容包含發運時間、運輸方式、貨物名稱、數量;並準確提供發運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聯絡方式方法等信息。如發生特殊情況,甲方在乙方派出車輛前3小時有權對合理的內容進行變更。

3.2、甲方保證所託運的貨物不屬於國家違禁品。

3.3、甲方負責對乙方有關責任人和操作人員進行必要的運作要求培訓。

3.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人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3.5、甲方保證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關單據時及時結算運費給乙方。

第四條:乙方責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為其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乙方應及時操作轉運貨物,安全、準時、準確地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並派送到門。

4.2、司機把貨物送達目的地後,若客户對貨物有任何意見,司機絕對不可以與客户發生爭持,應立即與乙方負責人聯繫,並將事件及時回報給甲方。

4.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附件中所列運輸時間執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沒有按預訂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繫,向甲方彙報並進行處理。若甲方調查中發現有不合實際的情況,有權做出處罰,合同範本《公路運輸合同》。

4.4、乙方在承運過程中發生的貨物被盜、丟失、淋濕、貨損、交貨不清、貨物破損等,概由乙方負責。

4.5、由於自然災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若由於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貨物過期到達,造成甲方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4.6、甲方若委託乙方代辦貨物運輸保險,乙方應配合甲方進行保險,並對投保的貨物承擔全部的責任。

4.7、乙方不得向甲方員工贈送財務,若經發現,甲方有權處理乙方未結運費。

第五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5.1、費用的結算標準為:詳見附件《志成物流貨物運輸報價表》

5.2、結算方法為:每月5日前結算上月發生的運輸費用,乙方需交付有效作業憑證及結算彙總表,經甲方審核無誤後在3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運費,如遇節假日則時間順延。如有扣除的款項,應在運費中扣除。貨到提付運費的甲乙雙方都備有底根,以便於查賬。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繫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繫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6.2、乙方錯運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乙方必須無償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交付給收貨人,由此造成的貨物過期送達的,按甲方規定條列處理。如果造成貨物誤收而丟失,乙方應照價賠償。

6.3、由於乙方的過失造成貨物過期到達,超過《公路運輸價格表》上雙方所約定的時間(且沒有取得甲方的認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給甲方人民幣100元的違約金。由於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貨延誤,影響執行合同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擴大。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放寬到貨時間。

6.4、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不在合作,雙方在一個月內結清所有運費。

第七條:文本及時效

7.1、本合同簽訂時,雙方必須出具法人資格文件合其他註冊資料。如屬法人委託人簽署的,應有法人委託書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為20__年 月 日至20__年 月 日

7.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7.5、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一個月內為試用期,試用期內,如乙方要求提前終止合同,必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有權不退還乙方未結運費。

7.6、本合同全部內容屬商業祕密,雙方均有責任保守祕密。

第八條:變更與終止

8.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後,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應該履行而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8.3、合同如需提前終止,須雙方書面同意。

第九條:糾紛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產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請訴訟解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

實用大件貨物運輸合同協議書 篇3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貨物運輸合同的簽訂

第三章 貨物運輸合同的履行

第四章 貨物運輸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第五章 違反貨物運輸合同的責任和處理

第六章 附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1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細則,

鐵路貨物運輸合同。

第2條 本細則所指鐵路貨物運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公佈的營業鐵路貨物運輸。

本細則適用於鐵路運輸部門與企業、農村經濟組織、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法人之間簽訂的貨物運輸合同。

個體經營户、個人與鐵路運輸部門簽訂的貨物運輸合同,應參照本細則執行。

軍事運輸、國際聯運,鐵路與水路、公路、航空、管道之間的貨物聯運,另行規定。

第3條 託運人利用鐵路運輸貨物,應與承運人簽訂貨物運輸合同。

鐵路貨物運輸合同,應按照優先運輸國家指令性計劃產品,兼顧指導性計劃產品和其他物資的原則,根據國家下達的產品調撥計劃、鐵路運輸計劃和鐵路運輸能力簽訂。在簽訂國家指令產品運輸合同中,如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逐級報請雙方上級主管綜合部門處理。其他貨物運輸,由託運人與承運人協商簽訂貨物運輸合同。

第二章 貨物運輸合同的簽訂

第4條 大宗物資的運輸,有條件的可按年度、半年度或季度簽訂貨物運輸合同,也可以簽訂更長期限的運輸合同;其他整車貨物運輸,應按月簽訂運輸合同。按月度簽訂的運輸合同,可以用月度要車計劃表代替。

零擔貨物和集裝箱貨物運輸,以貨物運單作為運輸合同。

第5條 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簽訂的貨物運輸合同,經雙方在合同上籤認後,合同即告成立。託運人在交運貨物時,還應向承運人按批提出貨物運單,作為運輸合同的組成部分。

零擔貨物和集裝箱貨物的運輸合同,以承運人在託運人提出的貨物運單上加蓋車站日期戳後,合同即告成立。

第6條 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簽訂的貨物運輸合同,應載明下列基本內容:

一、託運人和收貨人名稱;

二、發站和到站;

三、貨物名稱;

四、貨物重量;

五、車種和車數;

六、違約責任;

七、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7條 貨物運單應載明下列內容:

一、託運人、收貨人名稱及其詳細地址;

二、發站、到站及到站的主管鐵路局;

三、貨物名稱;

四、貨物包裝、標誌;

五、件數和重量(包括貨物包裝重量);

六、承運日期;

七、運到期限;

八、運輸費用;

九、貨車類型和車號;

十、施封貨車和集裝箱的施封號碼;

十一、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章 貨物運輸合同的履行

第8條 託運人應當承擔下列義務:

一、按照貨物運輸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運人交付託運的貨物;

二、需要包裝的貨物,應當按照國家包裝標準或部包裝標準(專業包裝標準)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要根據貨物性質,在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下進行包裝,並按國家規定標明包裝儲運指示標誌,笨重貨物還應在每件貨物包裝上標明貨物重量;

三、按規定需要憑證運輸的貨物,應出示有關證件;

四、對整車貨物,提供裝載貨物所需的貨車裝備物品和貨物加固材料;

五、託運人組織裝車的貨物,裝車前應對車廂完整和清潔狀態進行檢查,並按規定的裝載技術要求進行裝載,在規定的裝車時間內將貨物裝載完畢或在規定的停留時間內,將貨車送至交接地點;

六、在運輸中需要特殊照料的貨物,須派人押運;

七、向承運人交付規定的運輸費用;

八、將領取貨物憑證及時交給收貨人並通知其向到站領取貨物;

九、貨物按保價運輸辦理時,須提出貨物聲明價格清單,支付貨物保價費;

十、國家規定必須保險的貨物,託運人應在託運時投保貨物運輸險,對於每件價值在七百元以上的貨物或每噸價值在五百元以上的非成件貨物,實行保險與負責運輸相結合的補償制度,託運人可在託運時投保貨物運輸險,具體辦法另行規定。

第9條 承運人應當承擔以下義務:

一、按照貨物運輸合同約定的時間、數量、車種,撥調狀態良好、清掃乾淨的貨車;

二、在車站公共裝卸場所裝卸的貨物,除特定者外,負責組織裝卸;

三、將承運的貨物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和到站,完整、無損地交給收貨人;

四、對託運人或收貨人組織裝車或卸車的貨物,將貨車調到裝、卸地點或商定的交接地點;

五、由承運人組織卸車的貨物,向收貨人發出到貨催領通知;

六、發現多收運輸費用,及時退還託運人或收貨人。

第10條 收貨人應當承擔下列義務:

一、繳清託運人在發站未交或少交以及運送期間發生的運輸費用和託運人責任發生的墊款;

二、及時領取貨物,並在規定的免費暫存期限內,將貨物搬出車站;

三、收貨人組織卸車的貨物,應當在規定的卸車時間內將貨物卸完或在規定的停留時間內將貨車送至交接地點;

四、由收貨人組織卸車的貨物,卸車完畢後,應將貨車清掃乾淨並關好門窗、端側板(特種車為蓋、閥),規定需要洗刷消毒的應進行洗刷消毒,

第11條 託運人託運個人搬家貨物、行李每十千克價值三十元以上者,可聲明價格,要求保價運輸。承運人按保價運輸辦理時,按規定核收貨物保價費。

第12條 託運人向承運人託運貨物和承運人向收貨人交付貨物的時候,都應進行交接驗收。如果發現貨物(託運人組織裝車的為封印、貨物裝載狀態、篷布苫蓋狀態或規定標記)有異狀或與貨物運單記載不符,在承運時,應由託運人改善後接收;在交付時,收貨人應即向承運人提出異議。收貨人在驗收貨物的時候,沒有提出異議,即認為運輸合同履行完畢。

由承運人組織裝車並在專用線、專用鐵道內裝車的貨物,按承運人同收貨人商定的辦法,辦理交接驗收。

第13條 承運人在查找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領取貨物時,除不宜於長期保管的貨物外,從發出催領通知次日起三十日內或從收貨人拒絕領取貨物時起三日內通知託運人。託運人自接到通知次日起,五日內提出處理辦法答覆承運人。超過期限,運輸合同仍無法履行時,承運人有權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收貨人拒絕領取貨物的時候,應當出具書面説明。

第14條 因自然災害,貨物運輸發生阻礙,承運人應當採取繞路運輸或卸下再裝措施。因貨物性質特殊,繞路運輸或卸下再裝會造成貨物損失時,承運人應聯繫託運人或收貨人在要求的時間內提出處理辦法。超過期限未答覆時,承運人可比照本細則第十三條規定處理。

第四章 貨物運輸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第15條 貨物運輸合同必須經雙方同意,並在規定的變更範圍內辦理變更。

第16條 託運人或收貨人由於特殊原因,經承運人同意,對承運後的貨物可以按批在貨物所在的途中站或到站辦理變更到站、變更收貨人,但屬於下列情況,不得辦理變更:

一、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物資流向或運輸限制;

二、變更後的貨物運輸期限,大於貨物容許運送期限;

三、變更一批貨物中的一部分;

四、第二次變更到站。

第17條 貨物運輸合同在貨物發送前,經雙方同意,可以解除。

第五章 違反貨物運輸合同的責任和處理

第18條 承運人的責任

一、由於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貨物運輸合同履行、按車向託運人償付違約金五十元:

(一)未按旬間日曆裝車計劃及商定的車種、車型配夠車輛,但當月補足或改變車種、車型經託運人同意裝運者除外;

(二)對託運人自裝的貨車,未按約定的時間送到裝車地點,致使不能在當月裝完;

(三)撥調車輛的完整和清掃狀態,不適合所運貨物的要求;

(四)由於承運人的責任停止裝車或使託運人無法按計劃將貨物搬入車站裝車地點。

二、從承運貨物起,至貨物交付收貨人或依照有關規定處理完畢時止,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按下列規定賠償:

(一)已投保貨物運輸險的貨物,由承運人和保險公司按規定賠償;

(二)保價運輸的貨物,由承運人按聲明價格賠償,但貨物實際損失低於聲明價格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三)除上述一、二兩項外,均由承運人按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賠償的價格如何計算,由鐵道部、國家物價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另行規定。

三、由於下列原因之一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人不負賠償責任:

(一)不可抗力;

(二)貨物本身性質引起的碎裂、生鏽、減量、變質或自燃等;

(三)國家主管部門規定的貨物合理損耗;

(四)託運人、收貨人或所派押運人的過錯。

四、由於承運人的過錯將貨物誤運到站或誤交收貨人,應免費運至合同規定的到站,並交給收貨人。

五、未按規定的運到期限,將貨物運至到站,向收貨人償付該批貨物所收運費5%至20%的違約金。

六、如果託運人或收貨人證明損失的發生確屬承運人的故意行為,則承運人除按規定賠償實際損失外,由合同管理機關處其造成損失部分10%至50%的罰款。

第19條 託運人的責任

一、由於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貨物運輸合同履行,按車向承運人償付違約金五十元:

(一)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旬間日曆裝車計劃,致使承運人未撥貨車(當月補足者除外),或未按旬間日曆裝車計劃的安排,提出日要車計劃;

(二)收貨人組織卸車的,由於收貨人的責任卸車遲延,線路被佔用,影響向裝車地點配送空車或對指定使用本單位自卸的空車裝貨,而未完成裝車計劃;

(三)承運前取消運輸;

(四)臨時計劃外運輸致使承運人違約造成其他運輸合同落空者。

二、由於下列原因之一招致運輸工具或設備或第三者的貨物損壞,按實際損失賠償:

(一)匿報或錯報貨物品名或貨物重量的;

(二)貨物包裝有缺陷,無法從外部發現,或未按國家規定在貨物包裝上標明包裝儲運指示標誌的;

(三)託運人組織裝車的,加固材料不符合規定條件或違反裝載規定,在交接時無法發現的;

(四)由於押運人過錯的。

第20條 由於託運人原因招致運輸工具、設備或第三者的貨物損失,由收貨人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21條 貨物運輸合同遇有下列情況,承運人或託運人免除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或鐵路發生重大事故影響排空送車,企業發生重大事故以及停電影響裝車,超過二十四小時時;

二、根據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主管行政機關的書面要求停止裝車時;

三、由於組織輕重配裝或已完成貨物噸數而未完成車數時;

四、由於海運港口、國境口岸站車輛積壓堵塞,不能按計劃接車而少裝時。

第22條 承運人同託運人或收貨人相互間要求賠償或退補費用的時效期限為一百八十日(要求鐵路支付運到期限違約金為六十日)。

託運人或收貨人向承運人要求賠償或退還運輸費用的時效期限,由下列日期算起:

一、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為車站交給貨運記錄的次日;

二、貨物全部滅失未編有貨運記錄,為運到期限滿期的第十六日,但鮮活貨物為運到期限滿期的次日。

三、要求支付貨物運到期限違約金,為交付貨物的次日;

四、多收運輸費用,為核收該項費用的次日。

承運人向託運人或收貨人要求賠償或補收運輸費用的時效期限,由發生該項損失或少收運輸費用的次日起算。

第23條 承運人與託運人或收貨人相互間提出的賠償要求,應自收到書面賠償要求的次日起三十日內(跨及兩個鐵路局以上運輸的貨物為六十日內)進行處理,答覆賠償要求人。

索賠的一方收到對方的答覆後,如有不同意見,應在接到答覆的次日起六十日內提出。

第24條 對貨物運輸合同的糾紛,承運人和託運人或收貨人協商解決,協商不一致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章 附 則

第25條 本細則由鐵道部負責解釋。

實用大件貨物運輸合同協議書 篇4

託運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公路貨物整車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公路貨物整車運輸合同條款如下,並承諾嚴格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和價款

第二條 包裝要求

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貨物起運地點 三塘磚廠

貨物到達地點:玉洞市場

第四條 貨物承運日:20xx年3月20日

貨物運到期限:20xx年3月28

第五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運輸車輛不得超載,貨物隨壞率不得 超過0.5%,超過的按照貨物原價賠償。

第六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託運時由託運方負責裝卸,收貨時由 收貨方負責裝卸。

第七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收貨方當面清點、驗收貨物,有不符合標準,合同規定的有理由拒收以及要求賠償,一旦 確認收貨,事後不得追溯。

第八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本合同簽訂後,託運方付給承運方定金10000元。貨物運輸確認收貨後,支付剩餘金額,同時憑開具的運輸發票給付運費;以現金或銀行匯票結算。

第九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

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如需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

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

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押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繫,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

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

在貨物運到指點地點後有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義務

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的責任

① 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其價值的 10%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② 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③ 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損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承運方責任

① 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方應賠償託運方違約金按照貨物價值10%

② 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還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③ 貨物運輸過程中發生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用大件貨物運輸合同協議書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

甲方因貨物運輸之需要,委託乙方使用相關設備和運輸工具提供運輸服務; 乙方願意並同意向甲方提供上述服務。乙方與甲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則,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法規的前提下,經充分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 甲方委託運輸的貨物均為一般普通貨物,即不超長、超大、非危險品貨物。

2 甲方交貨時根據運單的件數,應與乙方核對貨物的外包裝和件數。

3 甲方應提前向乙方提供盡甲方所知的、詳盡的並由甲方授權人簽署的書面提貨和發貨指示,包括具體的提貨和發貨日期及時間、貨物的名稱、重量、件數、體積、必要的產品説明、提貨地點、要求走貨方式或到達時限、收貨人的姓名、電話(手機)、收貨單位、詳細地址。

4 甲方應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和地點交付約定數量的貨物,並對乙方人員和車輛提供適宜的工作條件並配合乙方做好發貨的交接。

5 因甲方工作失誤造成的運輸地點及收貨人錯誤,甲方須承擔由此而造成的損失和新增加的費用。

6甲方如發現乙方外勤人工作態度不認真或車輛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新按排人員及車輛。 7 甲方委託乙方為甲方及其客户提供國內貨物運輸及分撥打包的服務。

8 甲方保證貨物的包裝完全符合長途運輸基本要求(如:運輸時的摩擦、正常剎車時的碰撞、搬運裝卸承受力及標誌)。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乙方在接貨時與甲方就貨物的外包裝和件數進行核對,如發現貨物的外包裝有明顯破損、如發貨資料和件數不符應立即指出並在交接單上註明。除非另有規定。

2 對運輸過程中出現任何問題,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應積極採取有效措施並與甲方協商解決問題。 3 乙方在提貨時發現貨物品質不良或屬於危險物品的貨物有權拒絕運輸。

4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提供國內運輸及分撥打包的服務。

5 乙方必須提供一名專員對甲方的貨物進行相關受理,並確保貨物的定時定點到達。工作內容包括嚴格按要求安排提貨、外包裝處理、運輸、送貨,每日跟蹤貨物送達情況並隨時接受甲方負責人查詢。

6 乙方按甲方的指示安排派送,並按時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乙方應取得收貨人在貨物簽收單上的簽收證明。 7 乙方接到甲方的指示,應及時安排提貨及運輸的車輛,以及如有要求的裝卸工具,並在約定的時間、地點到甲方的發貨部門提貨。

三、費用與結算

1 甲方應對每一次委託內容、要求的服務範圍以填寫乙方託運書的方式告知乙方,託運書由甲乙雙方共同簽字確認後生效,雙方應同時約定費用標準。(費用標準詳見附件一)

2由乙方每月底製作“ 運輸費用結算單”

經甲方確認無誤後開據運輸發票。

3 結算方式為 月結 。以每月30日或末日為結算日,每月10日前結算上月費用。如逾期結算,每日加收5‰的滯納金。

四、 保密條款

1於本合同終止之日,甲乙雙方有權要求對方返還或銷燬其所有提供的資料。

2商業機密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客户名稱、經辦人、甲方貨物重量價值等。

3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均須嚴格保守雙方當事人經適當保密措施保密的商業祕密,並採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資料免於散發、傳播、披露、自制、濫用及被無關人員接觸。未經他方當事人允許不得向第三者提供。

五、保險及賠償責任約定

1甲方沒有委託乙方代辦保險,貨物損失時,乙方只負責乙方人為原因(交通意外、自然災害、公安證明的盜搶、不可抗力除外)造成貨物的丟失、摔打、雨淋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乙方負責賠償,賠償以甲方出具的本次受損貨物清單及購入成本證明(加發票)為準,甲方必須確保文件的真實性,如發現有虛假部分,乙方有權採取相應措施保護自己利益並提出雙倍賠償要求。

2甲方對託運貨物的品質不良、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等造成的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3乙方負責貨物到達收貨人處簽收前的貨物安全,收貨人確認收貨件數無誤及外包裝完好無損簽收後的一切問題與乙方無關。

4甲方貨物聲明價值,並委託乙方代辦保險業務,貨物損失時由保險公司賠償(保險公司免負條款除外)。 5乙方負責代為甲方委託運輸之貨物辦理運輸保險。保價費甲方按每單聲明(普通貨物)貨值的5‰、(貴重貨物)貨值的1%支付給乙方,普通貨物指單件物品低於20xx元人民幣的貨物、貴重貨物指單件物品高於20xx元人民幣的貨物。

六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的簽署、生效、解釋、執行、修改和終止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的法律。 2對於實施本合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首先應當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

七、修改與補充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並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2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應得到雙方的書面確認,並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3 在修改未獲得雙方書面確認前,本協議的條款仍然有效。

八、生效與終止

1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時如甲乙雙方無書面終止此合同本合同可順延一年。

3當甲乙雙方在合作的過程中出現異議,阻礙了彼此間的合作,一方須提前兩週向另一方提出書面通知,可終止合同。雙方經濟問題在終止合同後十天內處理完畢。

4本協議終止後,雙方應繼續履行協議終止前未完成協議規定的雙方尚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和義務。

九、其它

1甲乙雙方為每次委託事項達成的約定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雙方之間任何委託、承諾及確認事項應以書面或傳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必要時應加蓋公司公章。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正本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實用大件貨物運輸合同協議書 篇6

(一)水路貨物運輸合同的概念

水路貨物運輸合同是指水路運輸企業或者經過交通主管部門審查批准,持有營業執照的個體(聯户)船民與利用水路運輸貨物的託運方之間達成的有關水路運送貨物的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這裏所説的水路貨物運輸合同專指在我國沿海、沿江、湖泊以及其他通航水域中一切營業性的貨物運輸,而不包括國際海洋貨物運輸。

(二)水路貨物運輸合同的形式及主要內容

1.水路貨物運輸合同的形式

水路貨物運輸合同除短途駁運擺渡零星貨物等雙方當事人可即時清結者之外,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水路貨物運輸往往涉及大宗、長期貨物運輸,所以對特定範圍的重點物資、聯運物資、外貿物資等,要由交通主管部門綜合平衡運輸計劃,這時承運人必須服從國家的計劃管理。大宗、長期貨物運輸,可按月簽訂運輸合同,對其他按規定必須提送月度託運計劃的貨物,經承運人和託運人協商同意,可以按月簽訂貨物運輸合同或以貨物運單作為貨物運輸合同。零星貨物運輸和計劃外的整批貨物運輸以貨物運單作為運輸合同。

2.水路貨物運輸合同的主要內容

按月度簽訂的貨物運輸合同,應具有下列基本內容:

(1)貨物名稱;

(2)託運人和收貨人名稱;

(3)起運港和到達港,海江河聯運的還應當載明換裝港;

(4)貨物的重量,按體積計費的貨物應載明體積;

(5)違約責任;

(6)特約條款。

水路貨物運單應具備下列內容:

(1)貨物名稱;

(2)重量、件數、按體積計費的貨物應載明體積;

(3)包裝;

(4)運輸標誌;

(5)起運港和到達港,海江河聯運貨物應載明換裝港;

(6)託運人和收貨人名稱及其詳細地址;

(7)運費、港口費和其他費用及其結算方式;

(8)承運日期;

(9)運到期限(規定期限或商定期限);

(10)貨物價值;

(11)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三)簽訂水路貨物運輸合同條款時應注意的問題

1.水路貨物運輸的類別

水路貨物運輸分為整批、零星和集裝箱運輸。一張運單的重量滿30噸或體積滿34立方米,按整批貨物託運,不足此數的按零星貨物託運。使用集裝箱運輸的貨物,每張運單至少一箱;但按“港到港”方式辦理的集裝箱運輸,可以辦理兩個以上收貨人的拼箱運輸;危險物和易污染、損壞的貨物,不能使用通用集裝箱運輸。

2.每單運輸的要求

按一張運單託運的貨物,運輸條件必須相同,即發貨人、收貨人、起運港、換裝港、到達港等都相同。

易碎、易腐、流質貨物、危險貨物與普通貨物,以及性質不同運輸條件不同,不能混裝的貨物,不能用一張運單託運。

3.貨物運到期限的規定

貨物運到期限的計算,從貨物承運次日起至抵到達港卸船時止。其間包括:起運港發送時間5天;每一換裝港的換裝時間7天;運輸時間按各線運價里程除以規定的運輸速度計算,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計算;因自然災害、水上救助、等候通過船閘等原因所耽誤時間不計算在內。

4.運輸計劃的提出、執行、變更、補充

水路貨物運輸實行計劃運輸的,應及時提出運輸計劃。大宗貨物、長期貨物以及全月累計託運量滿100噸的零星貨物,託運人應於每月13日前,向起運港提出下月貨物託運計劃。超過500千克的劇毒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一級危險貨物,應提出月度託運計劃。放射性物品,爆炸品、拖帶浮物、笨重長大貨物,無論數量多少,均應提出月度計劃。起運港應於當月28日前將核定的下月度運輸計劃通知發貨人。

對已進入港口的貨物,由於承運人的原因,當月未運出的,港口應在次月優先發運,發貨人再辦理託運計劃手續。

救災、搶險、政府指令急運的物資,不受計劃限制。遇有特殊情況、如自然災害、港口堵塞、航道限制,或收貨人可提出要求,承運人可採取停裝、限裝措施。

託運人因故需變更運輸計劃或計劃外運輸時,應向起運港提出貨運變更計劃表或補充計劃表。運輸計劃只能變更一次,補充計劃不辦理變更。

5.提交運單的要求

託運的貨物必須與貨物運單記載的品名相符,託運人應如實填報貨物的有關情況,貨物運單要填寫清楚,收貨人的地址要真實確切,填寫的發貨符號要與貨件上標明的相符,不得省略;貨物名稱要寫具體的品名,如品名過繁,不能寫完,可填寫運價分級表規定的概括名稱。

文物,稀有、珍貴物品,尖端、精密儀器,應單獨提交運單。一件貨物的價值在5000元以上的藥材、百貨、工藝美術品等,應在提交運單時詳列品名。

根據中央及省(市、自治區)規定禁運、限運以及需辦理海關、檢疫、衞生、公安等各項手續的貨物和應隨附有證明文件的貨物,託運人應將文件隨運單同時提出,並在運單內註明文件名稱。

6.運輸貨物重量和體積的確定

起運港具備符合國家規定計量手段的,託運人應按起運港核定的數據確定貨物重量;託運人整船散裝貨物確定重量有困難時,可以要求承運人提供船舶水尺計量數,作為託運人確定的重量。按照規定實行重量和體積擇大計費的貨物,應填寫貨物的重量和體積。笨重長大貨物,還應列出單件貨物的重量和體積(長、寬、高),還應在貨件上標明。

7.運輸貨物的包裝、運輸標誌

需要包裝的貨物,必須按照國家或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在保證運輸安全和貨物質量的原則下進行包裝;需要隨附備用包裝的,應提供備用包裝。

按件託運的貨物,託運人應在貨件兩端塗刷、粘貼運輸標誌,不易塗刷、粘貼的應拴掛運輸標誌。運輸標誌內容包括:運輸號碼(或發貨符號),到達港、收貨人,貨物總件數,起運港。在某些直達航線和一條龍運輸線上,也可採用包括到達港、收貨人和發貨符號的“一標三用”的簡明標誌。運輸標誌用鋼筆、毛筆填寫,字跡應明顯、清楚、不易退色。使用集裝箱運輸的貨物,免制運輸標誌,但應在運單“發貨符號”欄內註明集裝箱號。

託運人應根據貨物性質按照國家規定,在貨物包裝上製作包裝儲運指示標誌(防潮、易碎、不得倒置等) 8.貨物託運的注意事項

託運人自行決定是否投保貨物運輸險,但國家規定必須保險的貨物,託運人應在託運時投保貨物運輸險。

實行保價運輸的個人生活用品,應提出貨物清單,逐項聲明價格,並按聲明價格支付規定的保價費。

承運人應按運輸計劃確定的船的品種派船運輸,在裝運前,由發貨人驗艙,合格後方可裝運。

託運人託運易腐貨物和有生動、植物,應在貨物運單內註明容許的運到期限和運輸要求。起運港應認真審查,如同意承運,應儘快配船裝運,到達港應儘快卸船交付。

須使用冷藏裝運的易腐貨物,託運人和承運人應在提送、平衡月度託運計劃時確定,並同時商定冷藏温度。

承運人在航行中對承運的有生動、植物應保證所需淡水供應,所供淡水,江河運輸免費,海上運輸照章收費。運輸有生動物所需飼料由託運人自備,免費運輸。

按照貨物屬性或雙方商定需要押運的貨物,託運人須派人隨船押運。押運人數由承運人確定,託運人應在運單內註明押運人員的姓名和證件,押運人員應遵守船舶的有關規定。押運人員隨貨乘坐貨輪、貨駁、按五等艙位購票,乘坐客貨班輪按所乘艙位購票。

9.貨物的承運、交付和提貨

託運人按照起運港籤認的貨物運單,按指定的日期和地點將貨物集中進港。起運港按運單認真驗收。起運港對貨物驗收完畢(託運人自行裝船的,貨物裝船完畢)在運單上加蓋港口日期戳時即為承運。

貨物到達港口後,由到達港指定卸貨地點,並向收貨人及時發出到貨通知,在貨票內註明通知時間。單位提貨,提貨人應在提貨單上籤章並加蓋公章(或憑單位介紹信),個人提貨,憑個人身份證或其他證件,並在提貨單上籤章。

收貨人應及時組織提貨,並在收貨時驗收貨物,付清港口費用和按規定由收貨人支付的運費、託運人少繳的費用以及中途墊款。由收貨人自理卸船的貨物,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卸船作業,將船艙、甲板打掃乾淨;對裝運污穢貨物,有毒害性貨物的,應負責洗刷、消毒,使船艙恢復正常清潔狀態。

從到達港發出到貨通知的次日起,經過催提、查找,滿30天(個人託運的生活用品和搬家貨物滿60天)仍無人提貨、拒絕提貨或超期不提的貨物,港口可按無法交付貨物處理;對拒提或超期不提的貨物,也可以轉棧,並按規定計收轉棧費和貨物保管費;對性質不宜保管的貨物,由港口及時適當處理。

10.水路貨物運輸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變更和解除水路貨物運輸合同應當遵循法律的規定,符合法定的條件。

(1)變更和解除水路貨物運輸合同的程序

託運人要求變更運輸時,應徵得承運人同意後,提出貨物變更運輸要求書並隨附領貨憑證或其他有效證件。

由於承運人原因,要求變更運輸時,必須徵得託運人同意。未經同意不得擅自變更。因航道障礙、海損事故、自然災害,貨物不能抵原來到達港,或執行國家命令變更運輸時,承運人可以改變到其他港口卸貨,並及時通知託運人提出處理意見。變更運輸後的運輸費用,由變更後的到達港向收貨人按實結算。

(2)變更和解除水路貨物運輸合同的形式

變更或解除月度貨物運輸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包括文書、電報或變更計劃表等),必須在貨物發送前,由要求變更或解除的一方向對方提出。月度貨物運輸合同只能變更一次。

(3)允許變更和解除的範圍

有下述情形之一的月度貨物運輸合同允許變更或解除:

由於不可抗力使運輸合同無法履行;

實用大件貨物運輸合同協議書 篇7

甲方:

乙方:

跟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權力、義務和責任。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協議,並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運距:62-67公里

(4)運輸期限: 。施工期間有不可抗力的特殊情況時需延期,經甲、乙雙方確認後另立補充協議。

(5)運輸方式:清運,調車費每車 元,車到現場支付。工程開工後拾伍日內扣除。

(6)車輛規格:前四後八,淨重60噸。

(7)運輸價格:每車 元整(税後價),甲方包吃住、包加油、包路保生活費標準每車每天 。

(8)運輸方量: 。

第二條:運輸款結算與付款方式:

(1)運輸費支付方法:結算週期為24小時(週一至週日都正常結算),每日8:00―10:00為結算時間。在當日下午四點之前結算上日完成的工程量的全部錢款,結算率為100%.

(2)甲方按乙方提供的銀行賬號,由甲方通過銀行存入乙方指定銀行賬户。甲乙雙方以甲方開具的過磅單據或方量單據為結算依據。

(3)結算以甲乙雙方現場統計員和乙方指定人。

(4)如甲方未能按時結算,或因甲方原因導致停工,停工損失由甲方承擔。並需支付給乙方每部車每天運輸的相應金額壹仟元整的違約賠償金,以此類推,直到解決為止。因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早10:00點前)將運輸票據提交給甲方所導致的未能結算,甲方不負違約責任。

第三條: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工程變更:如工程有變更甲方應提前五天通知乙方,並經雙方協商同意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另行辦理施工簽證和通行證。

(2)甲方負責排處社會干擾,解決裝卸點現場出現的問題,保證乙方正常施工。並負責協調交警、城管環保等管轄單位的關係。

(3)甲方確保乙方運輸車輛二十四小時作業,保證車輛正常裝卸。

(4)甲方承諾確保被扣車輛放行,遇特殊情況扣車時間不超過24小時,如超過,甲方賠償乙方被扣車輛每部壹仟元整。

(5)甲方保證乙方所到車輛叁天內準時進場作業,夜間裝卸所需的照明及其他相關措施由甲方予以確保,過橋、過路、收費站等一切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擔支付,如出現延誤,甲方補償乙方每天每部車壹仟元。(政府原因及自然安災害、天氣等特殊因素除外)。甲方負責乙方住宿費、生活費每車每天肆拾元。

(2)乙方責任

(1)乙方車輛必須聽從甲方施工現場指揮,按指定的裝卸地點、運輸路線運行。必須和相關單位配合好施工,否則甲方有權取消其施工資格,所產生的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自負。

(2)乙方的車輛維修、保養、加機油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自己負責。

(3)乙方在施工期間不得無故停工、跳槽、賣票,偷賣柴油,如有此類事件發生,經查實後,甲方有權扣罰責任當事人,並由乙方支付給甲方當事車輛(只限責任車)總運輸量30%的賠償金,甲方有權先扣押車輛。乙方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撤場,需提前拾伍日書面通知甲方,並負責補齊撤場車輛數,方可實施撤場。如果無故退場,每車罰款伍仟元。乙方車輛必須在甲方指定時間內到達現場,保證甲方工程的正常運行。並確保每車每月25個工作日(不可抗拒因素除外),簽訂合同後,乙方在10月31日月內向甲方每一輛車輛繳納保障金每車_____元,工程完工前日內退還。

(4)乙方對所有車輛和駕駛員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加強管理,如發生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停工、誤工等,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5)乙方車輛在施工期間不得無故停工,車輛不得私自外出幹私活,如有此類情況發生,沒車每次罰款伍仟元人民幣。

(6)乙方車輛司機不得帶病作業,不得在危險地段強行作業,不得酒後駕車,自帶蓬布蓋車,防止撒漏。所有的工作人員均須遵紀守法。如有違反,一切事故責任自負,與甲方無關。

(7)乙方不得避開甲方,單獨與業主聯繫發生直接業務關係。如有發生罰款乙方總工期運輸量的30%費用,作為向甲方的賠償。

(8)乙方在簽訂協議時,需繳進場保證金伍拾萬元,並在伍日內進場,未按時間內進場,本協議自然失效,並扣除保證金。保證金在乙方進場施工___日內歸還。(如果車隊進場保證金按比例與聯營者共議)。

第四條:違約責任

(1)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得單方終止協議,否則違約方需加倍賠償對方一切經濟損失(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因本合同工期為三年,一年一續簽。在第一年合同終止,要續簽第二年合同期間,我公司享有優先權,只有我公司放棄與甲方續簽合同意願後,甲方才可聯繫第三方洽談合同事宜。

(2)因颳風下雨等自然災害及其他原因或港上檢查、政府行為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停工,甲乙雙方互不追究責任,互不賠償,但甲方必須負責乙方住宿費、生活費每輛車肆拾元。

(3)雙方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無法解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4)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並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果。

(5)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實用大件貨物運輸合同協議書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因施工需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望遵照執行。

一、合同內容

工程用沙子、石子原材料運輸費。

二、合同價格

1、沙子、石子:每噸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

2、瓜子片:每噸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結算噸位按照沙場過磅運輸單為準。(施工現場地磅抽查)

三、費用結算方式

費用累計每三個月付到______%,年底結算後餘款付清。

四、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根據工程需要提前通知乙方所需材料名稱、規格、數量和具體要求,以便乙方及時組織材料及車輛。

2,甲方在材料進場前 ,必須整理出充足的堆放場地。

3、乙方人員機械必須遵守甲方各項管理制度,服從管理、聽從指揮,並與其他機械、人員緊密配合,乙方司機必須持有效證件,所有車輛必須手續提全且有效,否則不得使用。

4、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通知後,按規定時間及時到指定沙石場組織材料進場,按甲方要求送到施工現場指定地,不得影響正常施工。否則甲方有權按乙方目前所供材料運輸費總款的______%,扣除違約金。

5、合同簽訂後至合同解除期間,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價格,甚至以罷工相威脅,此種情況一旦發生甲方有權按乙方所供材料運輸費總款的_______%為乙方結算.並同時解除本合同。

6、合同簽定生效,乙方必須將身份證複印件留甲方存檔,否則不予以結算。

五、安全責任

1、乙方對其機械及人員的安全自負全責。

2、乙方不按道路安全操作規程及機械操作規程操作,對他人、物件、設施等造成傷害和損傷的,其全部責任及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3、禁止酒後或身體不適時使用機械,嚴禁搶道、長時間佔道、接、打電話,違者造成不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

4、確保機械性能良好,否則不得使用。

5、司機不得帶情緒操做車輛,否則造成不良後果的責任及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本協議一式三份,合同內容望雙方共同遵守,該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結算後自行廢除。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實用大件貨物運輸合同協議書 篇9

委託方: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

鑑於甲方和乙方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雙方本着公平、平等、等價有償和誠信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第一條:運輸費用

1、甲乙雙方建立戰略商業夥伴關係,乙方給甲方最優惠的價格。

2、運輸費用以甲乙雙方簽章確認的乙方報價單為準,該報價單作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如果乙方需變更價格,須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書面確認後,方可執行,否則,甲乙雙方按變更前的價格結算。

二、第二條:甲方責任

1、運輸時間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甲方預報當月運輸計劃,貨櫃數量根據甲方所提供的數量而訂,以便乙方提前調配車輛,確保運力。

2、甲方需調用車輛前,應提前一至兩天向乙方傳真書面的《託運單》並註明裝櫃地點和時間、貨物名稱、箱型、重量及卸貨地點,聯繫人及電話,落重日期等。並對所提供託運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3、特殊原因需臨時增加拖櫃量,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後,由乙方安排拖櫃來廠裝貨。

4、廠方正常裝櫃時間為每天24小時。

甲方按協議約定及時與乙方結清各項費用。

三、第三條:乙方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是技術性能良好,證照齊全、合法、有效,併購買了交強險、商業險、物流責任險。貨物啟運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承運車輛及駕駛員的基本資料複印件

2、乙方需按甲方《託運單》準時安排貨櫃到工廠裝貨,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準時到廠,需提前6小時書面通知甲方,並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延遲。

否則,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貨物運輸過程中若發生意外交通事故,無論是否導至貨物損壞,乙方在啟動交通事故救急預案的同時,還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隨時通報事故處理情況。

4、本協議為甲方商業機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則,由此所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5、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對甲方的貨物造成損壞、丟失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對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四、第四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1、乙方車輛按計劃時間正常到達甲方指定工廠或倉庫,如廠方無法即時裝貨,所產生的壓夜費用為元/天,由甲方支付。

2、運輸費用以月結方式結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將上月的月結對帳單傳給甲方,甲方須在10天內核對完後回傳給乙方確認,經雙方確認無誤後,提交給甲方財務部,於10個工作日內將該費用按以下約定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3、乙方同意採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將款項付至乙方如下賬號:賬户名:物流有限公司開户行:建行支行賬號:

以上信息如有變更,乙方應書面通知(需加蓋公章)。

五、第五條:合同的終止

1、如因不可抗力(僅指戰爭四級以上地震)無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承擔各自的損失,互不追究責任。

2、乙方在一個月內延遲到櫃10次,六個月內累計延遲到櫃60次,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3、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終止合同,需提前二個月以書面報告形式告知對方。

六、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需按甲方的裝櫃時間表安排到櫃,在未經甲方同意而延遲到櫃,每延遲6小時按該櫃的運輸費用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甲乙任何一方違反誠信商業、有賄賂行為的,守約方有權不再向違約方支付所有應付但未付的款項。

七、第七條:其它

1、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人民法院管轄,訴訟解決。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合同期滿前二個月,雙方可商議續約,協商一致,另行簽訂續約合同。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用大件貨物運輸合同協議書 篇10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和乙方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雙方本着公平、平等、等價有償和誠信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運輸費用

1、1甲乙雙方建立戰略商業夥伴關係,乙方給甲方惠的價格。

1、2運輸費用以甲乙雙方簽章確認的乙方報價單為準,該報價單作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如果乙方需變更價格,須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書面確認後,方可執行,否則,甲乙雙方按變更前的價格結算。

第二條:甲方責任

2、1運輸時間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甲方預報當月運輸計劃,貨櫃數量根據甲方所提供的數量而訂,以便乙方提前調配車輛,確保運力。

2、2甲方需調用車輛前,應提前一至兩天向乙方傳真書面的《託運單》並註明裝櫃地點和時間、貨物名稱、箱型、重量及卸貨地點,聯繫人及電話,落重日期等。並對所提供託運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2、3特殊原因需臨時增加拖櫃量,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後,由乙方安排拖櫃來廠裝貨。

2、4廠方正常裝櫃時間為每天24小時。

甲方按協議約定及時與乙方結清各項費用。

第三條:乙方責任

3、1乙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是技術性能良好,證照齊全、合法、有效,併購買了交強險、商業險、物流責任險。貨物啟運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承運車輛及駕駛員的基本資料複印件(行駛證、營運證、保險卡、駕駛證、身份證)

3、2乙方需按甲方《託運單》準時安排貨櫃到工廠裝貨,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準時到廠,需提前6小時書面通知甲方,並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延遲。否則,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3貨物運輸過程中若發生意外交通事故,無論是否導至貨物損壞,乙方在啟動交通事故救急預案的同時,還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隨時通報事故處理情況。

3、4本協議為甲方商業機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則,由此所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3、5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對甲方的貨物造成損壞、丟失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對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4、1乙方車輛按計劃時間正常到達甲方指定工廠或倉庫,如廠方無法即時裝貨,所產生的壓夜費用為元/天,由甲方支付。

4、2運輸費用以月結方式結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將上月的月結對帳單傳給甲方,甲方須在10天內核對完後回傳給乙方確認,經雙方確認無誤後,提交給甲方財務部,於10個工作日內將該費用按以下約定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4、3乙方同意採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將款項付至乙方如下賬號:

賬户名:__x物流有限公司

開户行:

賬號:

以上信息如有變更,乙方應書面通知(需加蓋公章)。

第五條:合同的終止

5、1如因不可抗力(僅指戰爭四級以上地震)無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承擔各自的損失,互不追究責任。

5、2乙方在一個月內延遲到櫃10次,六個月內累計延遲到櫃60次,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5、3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終止合同,需提前二個月以書面報告形式告知對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乙方需按甲方的裝櫃時間表安排到櫃,在未經甲方同意而延遲到櫃,每延遲6小時按該櫃的運輸費用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2甲乙任何一方違反誠信商業、有賄賂行為的,守約方有權不再向違約方支付所有應付但未付的款項。

第七條:其它

7、1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____人民法院管轄,訴訟解決。

7、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__年12月31日止。合同期滿前二個月,雙方可商議續約,協商一致,另行簽訂續約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用大件貨物運輸合同協議書 篇11

甲方(託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公路道路運輸服務管理規定,為確保公路運輸服務質量,維護雙方權益,規範相互合作行為,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就甲方產品運輸服務事項達成以下條款,以便雙方共同信守。

1.0 合同適用範圍及期限:

1.1標的物:本合同為甲乙雙方開展產品運輸服務的框架性協議,適用於甲方企業所生產的系列產品。

1.2路線範圍:甲方與第三方(收貨人)所確定的交貨地點

1.3除本合同外,甲方在每次提供託運業務時需另行通過託運單的形式向乙方發出運輸指令;

1.4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權利義務關係,甲方僅對應乙方。乙方因此而與其他單位發生的所有業務關係(例如再委託、結算等)均與甲方無關,由此產生的責任概由乙方直接向甲方負責;

1.5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自20--年___月___日起至20--年 ___月___日止;本合同期滿前,雙方可以協商續展合同的期限。

2.0運輸價格:

2.1以上運價均為一次性包乾價,貨物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燃油費、保險費、路橋費、養路費、税費、運輸發票開具費用、罰款及其與第三方發生的其它運雜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概與甲方無關。

3.0運輸期限、貨物包裝:

3.1運輸期限(或運到期限):運輸期限是指雙方約定的貨物從起運至貨物送達目的地所需的時間。根據各線路長短的不同,運輸期限也有所不同,具體到達日期由雙方在託運單上進行標註。

3.2包裝標準:按甲方的出廠標準執行

4.0操作流程

甲方發出運輸指令(託運單)→辦理提貨手續→貨物裝運→雙方驗貨簽收→發往目的地交貨→收貨人驗籤→驗收後取回單→將回單交回甲方→甲方承付運費。

5.0託運通知

5.1運輸指令以書面形式,由甲方直接向乙方委派的常駐隨車人員發出;

5.2非出於必要原因甲方不得隨意對指令容進行更改或者取消;

5.3雙方在業務往來過程中產生的有關文件屬於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共同產生效力。乙方製作、提供的單據上所附格式條款與本合同衝突的,概以本合同為準。

6.0提貨手續、貨物裝運、提貨驗籤:

6.1貨物裝卸:乙方上門提貨,並由乙方負責安排裝車;

6.2提貨手續的辦理方式:

6.2.1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指定了代表的,應具有長期有效的授權委託書。乙方由指定代表辦理提貨手續、承運貨物;作為乙方的指定代表,在接到甲方運輸指令後,可直接代表乙方辦理手續而無需乙方另行出具授權委託書。

6.2.2乙方上述人員辦理提貨手續後,憑相應的提貨單到甲方倉儲處或指定現場報到裝貨,並對所承運的貨物做好清點工作,按甲方要求辦理簽收及發貨手續。雙方辦理完髮貨手續後,貨物的數量和安全以及完好性有出入的,均由乙方承擔所有損失。

6.4節假期間的運作:乙方應提前20天向甲方做出書面節日運作安排,報甲方備案。超出計劃安排時間的,甲方應提前48小時告知乙方具體運輸計劃,乙方應積極配合,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否則,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

6.5甲方發貨清單為一式貳份,經雙方清點貨物數目簽字確認無誤後,甲方留存壹份,乙方持有壹份。

7.0貨物交付、驗收、回單

7.1貨物到達目的地後,由收貨方∕乙方負責安排卸貨;

7.2貨到客户處,如發生找不到收貨人、客户拒收等異常情況,乙方應及時聯繫甲方運輸負責人解決,乙方不得擅自卸貨或將貨物拉回倉庫;

7.3收貨人驗收貨物後,乙方應將其所執發貨清單交由收貨人簽字/蓋章後,一份交收貨人作為收貨憑證,其餘由乙方留存作為有效運輸結算憑證(回單由乙方送回);貨物發生毀損、短少的,由收貨人將破損情況在回單或者其他資料上標註。

8.0權利與義務

8.1甲方應該按照約定的時間、方式結算運費;

8.2甲方不得指令乙方運輸國家規定的違禁物品;

8.3甲方應當督促乙方所派人員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8.4在取得甲方書面認可的情況下,乙方可以從客户處拉回指定貨物。非因乙方擅做主張,甲方不得拒絕對因此產生的運費進行結算;

8.5乙方應將貨物安全、及時抵達目的地。貨物裝上車輛後,保管之責轉到乙方。

8.6乙方提供的運輸車輛及起重設備應該符合甲方的裝載要求。

8.7如發生不可抗力因素或交通事故,預計不能按時到達的,乙方應立即電話通知甲方並説明情況,以便甲方及時與客户取得聯繫諒解和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

8.8對於乙方接觸到甲方客户的各種商業信息或運輸業務,乙方應予以保密,不得向第三人透露。如乙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造成損失的,甲方將依法追究乙方的責任。

9.0 運費結算:

9.1運費結算方式為月結,具體操作方法為乙方在每個月的 ___日向甲方提供彙總雙方上月___日至最後一日交易情況的《對帳單》供甲方核對,核對完成後甲方於次月___日前向乙方付款(節假日順延);如雙方對《對帳單》內容有異議,則應根據本合同、出貨單、回單等資料進行核對並視必要進行調整;經雙方核對無誤的《對帳單》,甲方以單位蓋章或其授權的人員簽字的方式予以確認並反饋給乙方;非可歸責於乙方的原因,甲方不得延期;

9.3甲方到期應付貨款以支票形式支付,也可匯入乙方指定銀行帳户,乙方指定銀行帳號信息見本合同右下角。

9.4 乙方將結算期間所有的回單完整地交給甲方後,甲方應當給其結算支付運費;在出現回單遺漏時,甲方方可暫停遺漏回單的結算。

10.0 違約責任:

10.1甲方因貨源、搬運等問題造成乙方無法在車輛到達後的24小時內裝運完畢的,按200元/天進行處理;乙方在指定的時間內未能提供適合要求的車輛按時裝運,造成延誤裝運期的,按200元/天進行處理。

10.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8.3、8.6條款的,按每次100元進行處理;

10.3 未能在指定的時間內安全送達目的地,按本次運費每日 0.5 %的比例計算遲延履行違約金;因遲延到達導致收貨人拒收或退貨,乙方應無償將貨物拉回交予甲方,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及賠償損失。

10.4運輸途中發生貨物丟失或損毀、污染、被雨淋濕或受潮、包括整車被盜的均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10.4.1收貨方收貨時,發現貨物有短少、損壞,可按貨物損失金額向乙方索賠;由收貨方把具體損失數量如實、清楚地簽註在回單上,由甲方在結算運費時予以代扣;

10.4.2甲方支付給乙方的運費中已包含貨物保險費用。乙方在運輸過程中造成貨物損失的,乙方應儘快向當地公安部門報案,並迅速報甲方管理部門備案,並及時採取適當措施補救,以便最大限度降低損失;對於貨物損失,乙方應在15個工作日內按約定賠付,乙方賠付完成後,保險公司賠付款項歸乙方所有,保險公司免賠金額由乙方自行承擔。

10.5乙方拒絕開具等額發票或者開具虛假的發票,構成違約行為,需承擔違約責任;

10.6違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上述情形,任何一方履行不符合約定構成其他違約情形的,均應承擔違約責任;不論何種違約情形,除有特別約定外,違約金數額為違約行為發生日止未結算金額的20%;守約方遭受的損失大於違約金數額的,可要求按損失進行賠償;本合同所稱之損失包括實際損失和合同履行後可獲得的預期利益、訴訟或仲裁費以及合理的調查費、律師費等費用。

11.0 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中出現的爭議(包括因拒絕開具發票而產生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如未能協商解決,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0 其他約定:

為落實本公司iso14000環境體系認證和ohsas18000職業安全管理體系要求,甲方對運輸車輛提出以下要求

12.1加強車輛尾氣排放的監管,尾氣對環境影響要求加以控制,堅決貫徹執行國家對尾氣排放的要求。

12.2做到特種吊車車輛的液壓件保持完好,無泄漏的現象。

12.3對突發事故造成油污,由乙方負責清洗,後果由運輸方承擔。

12.4加強對運輸和起重車輛的車質的監管,起重設備的額定載重應滿足貨物運輸要求,裝運貨物時施加安全措施,保障作業人員安全。

12.5對突發事故造成人員傷害事故,由乙方負責救治及現場處理,後果由乙方承擔。

12.6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實用大件貨物運輸合同協議書 篇12

第一條 合同簽訂人

甲 方: 某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 冊 地 址: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注 冊 地 址:

丙 方:

法定代表人:

注 冊 地 址

第二條 包 裝

1. 丙方的包裝應符合甲方的《包裝認可協議》。

2. 乙方對甲方與丙方的《包裝認可協議》進行確認。

3. 只有經過三方共同確認的包裝後,運輸事務才可執行。

4.經三方確認的產品包裝,未經甲、乙方同意丙方不得更改。如丙方未經甲、乙方同意更改包裝,由此造成帳物混亂或增加的管理等費用一切由丙方負責;若包裝協議需更改,產生費用增減,由甲方和丙方協商解決。重新簽訂新的《包裝認可協議》。

第三條 到貨計劃

1. 丙方執行甲方原有采購計劃進行備貨。

2. 具體計劃由甲方和丙方商討提供,採用JIT看板供貨,即甲方發出看板需求由乙方傳至丙方,丙方按照看板的需求進行發貨。

3.如出現新的供貨方式的變化,由甲方通知丙方,協調解決。

第四條 到貨與驗收

1.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時間段送至甲方。

2. 丙方在貨物發出後,應隨附供貨清單、出廠檢驗單(含合格證或檢驗合格章)、提貨單、附帶看板給甲方,作為甲方收貨或辦理貨物入庫的依據。

3.甲方在收到貨物後及時根據供貨清單對乙方貨物數量和外觀質量進行檢驗,辦理收貨手續。如實收貨物與發貨清單相符,甲方在供貨清單上簽字蓋章認可,作為對帳憑證及甲方付款的依據之一。如沒有免檢的零部件由甲方收到貨物兩個小時內進行檢驗,該貨物合格後交付。否則,在下次乙方運輸返回時帶回上次不合格品至丙方。

4.如實收貨物(含內包裝數量)與供貨清單不相符或有錯裝、缺件、不合格等現象,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丙方,並根據具體情況協商解決。乙方、丙方應保證甲方的生產線正常運行。

第五條 運輸

1. 乙方保證能使用甲方指定的運輸車型及車輛裝備的要求

2. 乙方保證運輸使用車輛的整潔與衞生。

3. 乙方保證執行甲方規劃的外部運輸路線。

4.甲、乙、丙方將每月記錄的運輸數據進行核實,以便費用的結算。具體運輸數據包括:每日/每月的運輸頻次明細(單向行程)、運輸總天數(天當日按8時至次日8時計算)。

5. 對由於乙方運輸不善或未按甲方規定運輸引起任何丙方的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所有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服 務

1. 甲方承擔乙方運輸的貨物和器具的本方裝卸服務。

2. 丙方承擔乙方運輸的貨物和器具的本方裝卸服務。

3. 本着對甲方和丙方提供優質服務的原則,乙方可以提供運輸以外業務的服務。4.乙方無償提供因為零部件質量問題產生的緊急運輸,丙方無條件配合,以保證甲方生產線的正常生產。

5. 運輸以外業務的服務,其服務費用另行協商解決。

第七條 三方責任

甲方責任:

1. 甲方根據庫存和生產計劃對丙方下發《供貨計劃》,以便確保丙方的生產順利、庫存合理。

2. 甲方保證按照到貨批次,對貨物進行先入先出。

3. 甲方有責任把供貨過程中發生的問題及時返饋給乙方。

4. 保證對乙方裝卸服務及時,對裝卸過程中產生的損壞負責。

5. 甲方負責看板需求信息的發出,並對看板的流失負責解決。

6. 甲方負責解決運輸過程中產生的責任糾紛。

7. 甲方負責發出緊急運輸信息的發出。

8. 負責運輸數據的記錄

9. 甲方對乙方與丙方的服務質量進行考核、評價。

乙方責任:

1. 嚴格保證產品運輸過程中的質量,運輸出現的質量問題由乙方獨立承擔損失。

2. 承擔從丙方發貨到甲方入庫前貨物數量差異的責任。

3. 保證能按照看板需求的數量、準時完成自己的運輸服務。

4. 承擔因運輸原因影響甲方生產線停產的處罰,按甲方生產線每停線一分鐘罰款5000元計算。

5. 負責看板的傳遞以及其傳輸過程中流失責任。

6. 負責運輸數據的記錄。

7. 負責承擔甲方產生的緊急運輸。

8. 不按甲方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運輸,乙方應償付丙方違約金 5000 元/次,同時甲、丙方的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

丙方責任:

1. 負責產品的包裝質量。

2. 負責開具《供貨清單》,為清單的正確性負責。

3. 保證對乙方裝卸服務及時,對裝卸過程中產生的損壞負責。

4 . 承擔因合作、裝卸不及時等原因影響甲方生產線停產的處罰,按每停線一分鐘罰款5000元計算。

5. 負責運輸數據的記錄。

6. 無條件承擔緊急運輸的配合工作。

7. 承擔對乙方服務質量的考核。

第八條 運輸收費標準

一、 本地的短途運輸的收費標準(本標準僅適合短途)

1、 乙方運輸費用的收費標準為 元 /月 (一月26個工作日)。

2、 如果有一個月的工作日非標準的26日,增減的天數按 /日的標準在月費用上增減。

3、乙方的運輸費用由丙方:

共同承擔。

(附運輸費用分攤標準)

4、乙方的運輸費用結算策略與結算時間為當月1日開始結算上月費用。

5、甲方不介入費用的收取與分攤。

二、上海等地的長途運輸的收費標準(本標準僅適合長途)

1、乙方運輸費用的收費標準為 元/次

2、乙方的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

3、乙方的運輸費用結算策略與結算時間為當月15日開始結算上月費用。

4、甲方運輸費用的收費標準為 。

5、甲方的費用由丙方承擔。

6、甲方的運輸費用從當月的丙方的貨款中扣除。

第九條 不合格退件

1、丙方每半月對甲方出現的不合格品進行一次處理。

2. 甲方負責將丙方裝配不合格件統計,出具《不合格退貨單》,由丙方確認或丙方授權乙方確認。

3. 經過丙方確認或乙方確認的不合格退件由甲方裝載與乙方的運輸車上,運至丙方,不在單獨組織運輸,不合格品的返回運輸乙方不計算費用。

4. 對沒有免檢的零部件出現質檢不合格的產品由乙方返回丙方時,及時帶回。

5. 其他因運輸過程中產生的不合格品,由乙方與丙方雙方另行解決。

第十條 不可抗力

1. 因任一方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本合同,對於不可抗力的影響存續期間不履行其義務。

2.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10日內立即將不可抗力事故原因、事故持續時間以及事故的影響通知給另兩方,並且提供充分的證據。

第十一條 爭 議

合同在履行中如果發生爭議,三方應協商解決。如果協商無效,三方同意提請在北京的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 合同終止及期限

1、未作説明的地方,以甲方管理制度和管理要求為準。

2、本合同一經三方簽字立即生效。

3.(1)下列情況之一發生時,甲、丙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協議,並且不負任何責任, 並且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給甲方和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a)乙方在報價、服務和運輸過程中有欺詐行為;

(b)甲方不再繼續經營、宣告破產、被指定接管人或有其他任何破產法所提供的便利條件發生;

(c)乙方所提供的服務質量嚴重不滿足甲方或丙方的要求,連續三次或一月內總計三次出現嚴重事故導致甲、丙方抱怨,而且未能及時有效的改進;

(d)乙方在接到就甲、丙方違約通知的7天內未能糾正其違約行為;

(e)在本協議談判或履行過程中,乙方提供的重要事實的陳述不真實或未能以書面材料或陳述形式提供重要資料;

(f)針對協議所述產品而言,乙方從事非法、違反有關法律的行為。

(2)一旦本協議終止:本協議一經終止,所有一方所欠對方金額(雙方有爭議的款項除外)都應結清,所有的付款週期仍然為上述付款的規定。

(3)本協議可在每次規定的期限到期後自動續延6個月,除非一方在該期限到期至少90天前以書面形式向其他兩方發出終止通知。否則連續多次,本協議為是一個固定期限的協議。

第十三條 其 他

1.三方都必須遵守法律法規。乙方應自費獲得因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有必要的政府批准,許可和登記,並且經要求應把上述有關複印件提供給甲方、丙方。乙方相信其將繼續生意興旺而不必屈服於非法及不道德的要求。乙方將不會同其有理由認為或懷疑任何從事非法或不道德經營的承包商、批發商、代理人、客户或任何其它人有生意往來。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向任何政府官員、政治團體官員或政治團體或其候選人提供、許諾或支付任何有價值之物,以謀求乙方或丙方不正當利益或引導該管理人員利用其影響力幫助乙方或丙方獲得某些業務。如果乙方或由其負責的人(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的董事,管理人員,僱員和代理商)不能遵守本條所述的規定,則將構成乙方立即終止本協議的正當理由。而乙方對此無權向甲、丙方提出任何索賠.

2.乙方保證其股東、合夥人、管理人員及其他僱員中無甲方前僱員或現僱員親屬,甲方認可的除外。如上述陳述即將變得不再真實之時,甲方同意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進一步同意乙方有權隨時提出改正要求和意見指導,如60天內乙方無改正行為,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協議。並無需對乙方承擔任何責任。如果上述陳述不再真實而乙方未通知甲方,在甲方發覺並提供真實、有效且及時的有關證據充分説明陳述之虛假後,甲方同意與乙方的全部協議(包括但不限於本協議)及合同在陳述不再真實之時自動終止。

3.三方應各自承擔中國政府,其代理機關或地方政府依據税法就本協議的履行向其徵收的一切税收 (包括但不侷限於增值税、營業税、關税和其他税收)。

4. 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條款所享有的權利,均不應視為放棄這一權利,也不應妨礙該方以後行使這一權利。

5.如果本合同中任何條款或任何合同雙方商定增加的任何條款無效或失效,則本合同其餘部分不應因此而受到影響。儘可能相同的條款來取代無效或失效條款。

第十四條 合同法律效力

1.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丙、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保留一份;副本若干份,由甲方分送有關部門。

2.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6個月,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三方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制定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甲方與丙方的供貨合同終止,本合同自動終止。執行終止條款。

3. 本合同生效地:中國

實用大件貨物運輸合同協議書 篇13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渣土清運承包給乙方。為了確保工程的順利進行,明確雙方職責,現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一、工程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量的核定及單價

渣土量:______立方米;

合同價款: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

三、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施工進度計劃,組織安排人員機械,以保證甲方的施工進度。

四、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__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全部金額。

五、甲方工作範圍及承擔責任

1、配合乙方辦理渣土清運許可證件,並及時出具需要由甲方提供的相關文件。

2、現場配備專業管理人員指導乙方施工並協調工地工作。

3、工程進度將出現較大幅度凋整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4、負責解決本工區域內的有關事宜。

六、乙方工作範圍及承擔的責任

1、乙方需向甲方提供運輸車輛及人員的相關有效證件。

2、車輛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責任及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因乙方人為原因,對施工中的建築物、可視設施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4、因車輛在運輸過程中出現的超車、超速而影響現場文明和車輛運輸安全等問題所發生的一切糾紛,均由乙方和有關部門聯繫協調,自行解決,並承擔因糾紛產生的所有相關費用。

5、乙方必須配合甲方現場施工人員的安排。

6、乙方所有的施工車輛及人員由乙方自行安排。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按有關規定協商解決。

八、補充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實用大件貨物運輸合同協議書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公路貨運站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有關道路運輸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辦理貨物運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運輸方式為;公路汽車運輸服務。

二、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事宜時,明確承運貨物品名 、裝貨地點 ,聯繫人 ,聯繫方式 ,貨物到達地 。

三、甲方不得以隱瞞的形式委託乙方託運禁運物品,否則由此產生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四、乙方指派 業務人員為辦理甲方貨運事宜的聯繫代表,代表乙方為甲方辦理貨物承運的相關事宜。

五、甲方提前通知乙方裝貨,告知乙方貨物名稱、數量、裝貨時間、不得出現車輛放空情況,若有放空、壓車情況(派車地點與裝貨地點超出50公里以外),甲方應向乙方適當補償放空、壓車費用。

六、甲方交接貨物要內外包裝完好,有條件可加封標誌清晰的封條。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動甲方的包裝標準,對於零散貨物,乙方應負責協助甲方進行發貨前的打包、裝箱等必要工作。

八、甲方有權獲知貨物在運輸途中的情況和預計到貨時間。

九、在貨物送達收貨人之前,甲方有權隨時改變到貨地點及收貨人,但應當支付因此所增加的運輸費用及其它費用。甲方有權對乙方及乙方代表和相關工作人員的工作提出意見、要求改進。

十、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指定的運輸方式承運,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運輸方式。

十一、每車裝貨完畢甲方向乙方提供裝貨重量、數量及貨物清單,乙方出據〈貨物運單〉,一車一單(運單一式兩份,貨主一份,隨承運貨物車輛一份),貨物安全到達憑〈貨物運單〉交付貨物。

十二、貨物運價商議方式:

1、批量貨物、重貨類,甲乙雙方按噸商議運費,以車裝實際重量結算運費。

2、輕貨、雜物、怕損物品應按所需車型,甲乙雙方商議運費,以整車、包車價承運,重量不得超出國家規定車載重量。

十三、運費結算方式:

1、貨物裝車前預付 %運費,貨物安全達到目的地,憑隨車〈貨物運單〉結清全部剩餘運費,每車一結算。

2、甲方需要乙方提供運輸發票事宜雙方商議,發票税金由甲方承擔或增加運費,由乙方承擔發票税金,雙方商議並註明。

十四、若因天氣或是交通意外及收貨人的原因導致貨物無法按約定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將獲知的確切信息通知甲方及貨物到達情況。

十五、貨物到達指定目的地後,收貨人驗貨前,乙方保證甲方貨物外包裝完好,並辦理貨物簽收手續為交貨完畢。

十六、運輸過程中,發生貨物丟失、破損,依《保險法》或是國家相關運輸條例按下列條款賠償。

1、甲方委託乙方辦理貨物運輸保險,甲方必須按照貨物的實際價值投保,投保金額暫定:每車保險額為12萬元,每車向甲方收取300元保險費,保額不足,依次類推,貨物出險後由乙方負責向保險公司索賠,但賠償金額依照保險公司的賠償原則進行核定。

2、甲方託運零擔貨物、散件貨物,廠商長期貨物託運,乙方可按貨物價值3‰的保險投保或運費中含保,甲乙雙方商議並註明。

3、甲方未委託乙方承運貨物辦理保險,貨物出險後,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向責任方追償,乙方視己方應承擔的責任而作相關的賠償,但每票貨物最高賠償金額為人民幣1000元。

十七、合同一方由於自然災害、政治和其它由雙方事後認可的不可抗力事件影響到本合同履行時,應採取電話、電報或傳真等形式通知另一方,當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後,雙方應立即恢復合同正常履行。

十八、甲乙雙方協議簽字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相互遵守相關合同法,協議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貨物交付其它貨運部、信息部承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分包給其它部門公司承運。

十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任何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二十、本協議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整批貨物待貨物承運完畢後協議失效),廠家貨物有效期 年。

1、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其它補充內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用大件貨物運輸合同協議書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委託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承運方)

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協商、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此運輸協議,現就如下事項進行約定,由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委託乙方承接公路貨物運輸,乙方須安全、準時、完整地將承運貨物送到甲方指定地點,並交給定收件人。

二、甲方應提前六個小時向乙方提出用車計劃,乙方應在指定的時間將適合噸位或方位的車輛派發指定地點裝貨,乙方安排裝貨的車輛應符合裝載要求,貨箱應保持清潔,裝載後要求裝載牢固,遮蓋嚴密。

三、委託運輸貨物的品種、數量、價值、目的地、收貨單位(或個人),以甲方開出的產品出庫單及運輸協議為依據,裝貨時雙方當事人應在場點件交接,乙方在確認貨物包裝完好無損,件數準確無誤的前提下簽字。

四、運費支付方式:現付______、貨到付款______、月結、______。

五、違約責任

1、甲方委託乙方購買貨物保險,保險率為3‰、在運輸途中如發生意外(交通事故、火災等),乙方應根據甲方實際的投保金額做出賠償,甲方僅協助乙方向保險公司索賠。

2、貨物到達目的地如出現丟失、淋濕、及其損壞等情況應在確認後由送貨駕駛員簽字認可,甲方將此確認貨運問題單傳真給乙方,乙方應賠償。

3、乙方承運貨物必須準時到達目的地,並送貨上門,如果貨運期延誤3天以上(從乙方收裝貨物時間算起),而導致甲方收貨方退貨及索賠,其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4、貨物到達目的地,乙方應在第一時間將甲方貨物送到收貨方,不得以其它原因暫扣所承運的貨物。若暫扣所承運的貨物,導致甲方收貨方延誤收貨而索賠,則乙方須承擔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責任。

六、經雙方友好協議特定運費如下

______至______按______元/件、______至______按______元/件。

七、乙方至______到達時間為______天、特殊情況除外(按出庫單日期為準)。

八、甲方必須出具有效的出貨證明、送貨單等。給乙方(法律規範內)

九、甲、乙雙方在履行公路貨物運輸中產生的糾紛,應及時友好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後可直接向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有效期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實用大件貨物運輸合同協議書 篇16

(一)鐵路貨運合同主要條款

鐵路貨物運輸合同是鐵路承運人根據託運人的要求,按期將託運人的貨物運至目的站,交與收貨人的合同。

鐵路貨物運輸合同的主要條款

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簽訂的大宗物資或整車貨物運輸合同,應載明下列基本內容:託運人和收貨人名稱,名稱要寫全稱,要寫詳細的地點和聯繫電話;發站和到站;貨物名稱;貨物重量;車種和車數;違約責任;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零擔貨物用貨物運單代替合同,貨物運單應載明以下內容:託運人、收貨人名稱及其詳細地址;發站、到站及到站的主管鐵路局;貨物名稱;貨物包裝、標誌;貨物件數和重量(包括貨物包裝重量);承擔日期;運到期限;運輸費用;貨車類型和車號;施封貨車和集裝箱的施封號碼;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二)鐵路貨運合同當事人的基本義務

1.託運人的基本義務

按照合同的約定時間和要求向鐵路承運人提供運輸的貨物。

對運輸貨物進行包裝,以適應運輸安全的需要。鐵路承運人有權要求託運人改善貨物的不良包裝,如果託運人拒絕改善,或者改善後仍然不符合國家有關運輸包裝規定要求的,鐵路承運人有權拒絕承運。

如實申報貨物的品名、重量和性質。這是託運人的基本義務之一。危險品貨物必須按照危險品的規定運輸;鮮活貨物要按照鮮活貨物的規定運輸。以免造成鐵路運輸事故。

按規定憑證運輸的貨物必須出示有關證件。

向承運人交付規定的運輸費用。如果是保價運輸的,必須申報價格,並按保價運輸支付保價費。

2.承運人的基本義務

認真清點託運人提供的貨物,在與貨物運單核對無誤後,即可籤認。鐵路承運人一旦籤認,承運手續即行完成。

提供符合運輸要求的車輛以保證即時運輸。

由託運人裝車的貨物,要負責將車輛送到裝車地點。鐵路承運人應當指導特殊貨物的裝車,並辦理車輛交接手續。

及時通知收貨人到站領取貨物,並將貨物交付收貨人。

發現多收託運費要退還託運人或收貨人

3.收貨人的基本義務

及時到車站領取貨物,逾期領取要承擔保管費。

補交託運人未交的運費以及運輸途中發生的墊付費用。

規定由收貨人組織卸車的要及時組織卸車。卸貨完畢後,將貨車清掃乾淨並關好門窗、端側板(特種車為蓋、閥)、規定需要洗刷消毒的應洗刷消毒。

(三)簽訂鐵路運輸合同條款應注意的問題

1.正確選擇鐵路貨物運輸方式

鐵路貨物運輸方式分為整車、零擔和集裝箱。一批貨物的重量、體積或形狀要用一輛以上貨車運輸的,應按整車託運;不夠整車的,按零擔託運;符合集裝箱運輸條件的,可以按集裝箱託運。按零擔託運的貨物,一件體積最小不得小於002立方米(一件重量在10公斤以上的除外),每批不得超過300件。

零擔託運、集裝箱運輸,貨物快速運輸都應按照相應的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辦理。

2.鐵路貨物運輸的一批託運要求

按一批託運的貨物,必須是託運人、收貨人、發站、到站和裝卸地點相同(整車分卸貨物除外)。整車貨物每車為一批,跨裝、爬裝及使用遊車的貨物,每一車為一批。準、米軌間直通運輸的整車貨物,一批的重量和體積應符合以下要求:一是質重貨物重量為30、50、60噸(不適用貨車增載的規定);二是,輕浮貨物體積為60、95、115立方米。

零擔貨物或使用集裝箱運輸的貨物,以每張貨物運單為一批。使用集裝箱運輸的貨物,每批必須是同一箱型。下列貨物不得按一批託運:危險貨物與非危險貨物(另有規定的除外);易腐貨物與非易腐貨物;投保運輸與未投保運輸;性質不同不能混裝運輸的貨物;運輸條件不同的貨物。

3.要車計劃的提出

按季度、半年度、年度或更長期限簽訂整車大宗物資運輸合同的,須同時提出月度要車計劃表,其他整車貨物可用月度要車計劃作為運輸合同,交運貨物時還須向承運人遞交貨物運單。

月度貨物運輸計劃的編制按《鐵路月度貨物運輸計劃編制辦法》的規定辦理。

4.貨物的託運

貨物的託運是簽訂合同的重要階段。託運人向承運人交運貨物應向車站按批提出貨物運單一份。使用機械冷藏車運輸的貨物,同一到站,同一收貨人可以數批合提一份運單。整車分卸貨物,除提出基本貨物運單一份外,每一分卸站應另增加分卸貨物運單兩份(分卸站、收貨人各一份)。 貨物運單的填寫,按《貨物運單和貨票填制辦法》的規定辦理。

託運人按一批託運的貨物品名過多,不能在運單內逐一填記或託運搬家貨物以及同一包裝內有兩種以上的貨物,須提出物品清單一式三份。一份由發站存查;一份隨同運輸票據遞交到站;一份退還託運人。除個人託運的物品外,可以使用具有物品清單內容的其他單據代替物品清單。

託運人對其在貨物運單和物品清單內所填記事項的真實性應負完全責任。匿報、借報貨物品名、重量時還應按照規定支付違約金。

5.運輸保險和保價運輸

託運人在託運每件價值在700元以上的貨物、每件價值在500元以上的非成件貨物和不是上述限額的貨物時,可投保貨物運輸險。

託運人託運不屬於國家定價的貨物或個人託運的在貨物運單上不明確填寫貨物具體名稱的貨物(如搬家貨物、行李),分為聲明價格和不聲明價格兩種,由託運人決定按哪種方式運輸,並在貨物運單託運人記載事項欄內註明。

個人託運貨物按《個人物品運輸辦法》規定辦理。按聲明價格運輸的貨物,鐵路部門核收保價費。

6.貨物的運輸包裝與標記(貨籤)

託運人應根據貨物的性質、質量、運輸距離、運輸種類、氣候以及貨車裝載等條件,使用符合運輸要求、便於裝卸和保證貨物安全的運輸包裝。按國家包裝標準或部頒包裝標準(專業標準)進行包裝。對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車站應與託運人共同研究制定貨物運輸包裝暫行標準,共同執行。

託運人託運零擔貨物,應在每件貨物上標明清晰明顯的標記(貨籤)。用堅韌材料製作標記,在每件貨物兩端各粘貼或釘固一個,包裝不適宜粘貼或釘固的,可使用拴掛的辦法。不適宜用紙製標記的貨物,應使用油漆在貨件上書寫標記或用金屬、木質、布、塑料板等材料製成的標記。 對於托運行李,搬家貨物的,除使用上述標記外,還應在貨物包裝內部放置標記(貨籤)。

託運人應根據貨物性質,按照國家標準,在貨物包裝上做好包裝儲運圖示標誌。貨件上與本批貨物無關的運輸標記和包裝儲運圖示標誌,必須撤除或抹消。

7.鐵路運輸貨物的數量確定

鐵路運輸貨物按件數和重量或者單按重量、件數承運。下列貨物,按整車運輸時,只按重量承運,不計算件數:散堆裝貨物;成件貨物規格相同(規格在三種以內的視作規格相同),一批數量超過20xx件;規格不同,一批數量超過1600件。

託運人組織裝車,到站由收貨人組織卸車的貨物按託運人在貨物運單上填記的件數承運。

整車貨物和使用集裝箱運輸的貨物,由託運人確定重量;零擔貨物除標準重量、標記重量和有過秤清單以及一件重量超過車站衡器最大稱量的貨物外,由承運人確定重量,並核收過秤費。貨物重量(包括貨物包裝重量)的確定,必須準確。

8.押運

活動物、需要澆水運輸的鮮活植物、生火加温運輸的貨物,掛運的機車和軌道起重機以及特殊規定應派押運人的貨物,託運人必須派人押運。押運人數每批不應超過兩人,特定者除外,託運人要求增派押運人或對上述以外的貨物要求派人押運時;須經承運人認可。對押運人應核收押運人乘車費。

派有押運人的貨物,託運人應在貨物運單內註明押運人姓名和證明文件名稱及號碼,經發站審核後發給押運人須知,並在貨票甲聯註明,由託運人簽收。

9.貨物運輸費用

貨物運輸費用,按照《鐵路貨物運價規則》的規定計算。託運人應在發站承運貨物當時支付費用。對18點以後承運的貨物,車站應在貨票承運日期戳記下注明“翌”字,其運輸費用,可以在次日支付。由於臨時發生搶救、救災,防疫等情況,在發站支付確有困難,經發站鐵路局同意,可以後付或由收貨人在到站支付。

10.承運

零擔和集裝箱運輸的貨物,由發站接收完畢,整車貨物裝車完畢,發站在貨物運單上加蓋車站日期戳時,即為承運。

車站在承運貨物時,應將領貨憑證及貨票丙聯交給託運人。託運人應將領貨證及時交給收貨人。收貨人憑證向到站聯繫領取貨物。

11.貨物的交付與提貨

承運人組織卸車的貨物,到站應不遲於卸車完畢的次日內,用電話或書信,向收貨人發出催領通知並在貨票內記明通知的辦法和時間。有條件的車站可採用電報、掛號信、長途電話等通知方法,收貨人也可與到站商定其他通知辦法。

收貨人在到站查詢所領取的貨物未到時,到站應在領貨憑證背面加蓋車站日期戳,證明貨物未到。

貨物運抵到站,收貨人應及時領取。拒絕領取的,應出具書面説明。自拒領之日起3日內,到站應及時通知託運人和發站,徵求處理意見。託運人自接到通知次日起5日內,應提出處理意見並答覆到站。

從承運人發出催領通知次日起(不能實行催領通知時,從卸車完畢的次日起),經過查找,滿30日(搬家貨物滿60日)仍無人領取的貨物或收貨人拒領,託運方又未按規定期限提出處理意見的貨物,承運人可按無法交付貨物處理。

對不宜長期保管的貨物,承運人根據具體情況,可縮短通知和處理期限。

12.貨物運到的期限

鐵路運輸貨物,應在規定的運到期限內運至到站。貨物運到的期限從承運人承運貨物的次日起,按以下規定計算:

(1)貨物發送期間為1日。

(2)貨物運輸期間:每250運價公里或其未滿為1日;按快運辦理的整車貨物每500運價公里或其未滿為1日。

(3)特殊作業時間:一是需要中途加冰的貨物,每加冰一次,另加1日;二是運價里程超過250公里的零擔貨物和一噸、五噸型集裝箱貨物,另加2日,超過1000公里加3日;三是一件貨物重量超過2噸、體積超過3立方米或長度超過9米的零擔貨物及零擔危險貨物另加2日;四是整車分卸貨物,每增加一個分卸站,另加1日;五是準、米軌間直通運輸的整車貨物,另加1日。

貨物實際運到日數的計算:起算時間從承運貨物的次日(指定裝車日期的,為指定裝車日的次日)起算; 終止時間,到站由承運人組織卸車的貨物,到貨車調到卸車地點或貨車交接地點時止。

貨物運到期限,起碼天數為3日。

13.貨物運到逾期的責任

貨物實際運到日數,超過規定的運到期限時,承運人應按所收運費的百分比,向收貨人支付下列數額的違約金:

逾期總天數

違約金

運到期限1日2日3日4日5日6日以上3日15%20%4日10%15%20%5日10%15%20%6日10%15%15%20%7日10%10%15%20%8日10%10%15%15%20%9日10%10%15%15%20%10日5%10%10%15%15%20%貨物運到期限11天以上,發生運到逾期時,按下表規定計算違約金:

逾期總日數佔運到期限天數違約金不超過1/10時為運費的5%超過1/10時,但不超過3/10時為運費的10%超過3/10時,但不超過5/10時為運費的15%超過5/10時為運費的20%

當事人違約責任、

索賠時效按《鐵路貨物運輸合同實施細則》的規定確定。

14.鐵路貨物運輸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根據合同法第308條規定,鐵路貨運合同在承運人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可以變更合同部分內容,如變更標的物、運輸期限、到站、收貨人;在貨物發送前可以解除雙方的合同關係。

鐵路貨運合同經雙方同意,可在規定的變更範圍內辦理變更。託運人和收貨人由於特殊原因,經承運人同意,對承運貨物可以按批在貨物所在的途中站或到站辦理變更到站、變更收貨人,但屬於下列情況不得辦理變更:

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物資流向或運輸限制;

變更後的貨物運輸期限大於貨物容許運送期限;

變更一批貨物中的一部分;

第二次變更到站。

貨物承運後發送前,託運人可向發站提出取消託運,經承運人同意,貨物運輸合同即告解除。

託運人或收貨人要求變更或解除運輸合同時,應提出領貨憑證和貨物變更要求書,提不出領貨憑證時,應提出其他有效證明文件,並在貨物變更要求書中註明。同時,託運人或者收貨人應當按照規定支付費用。

實用大件貨物運輸合同協議書 篇17

根據經濟合同法和省海上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簡稱甲方)向省交通廳海運局(簡稱乙方),計劃託運 貨物,乙方同意承運,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約,具體條款經雙方協商如下:

一、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 噸位船舶一艘(船舶 吊貨設備),應甲方要求由港運至 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二、貨物集中:

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 貨物於 天內集中於 港,貨物集齊後,乙方應在五天內派船裝運.

三、裝船時間:

甲方聯繫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後,經乙方落實並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於 小時內裝完貨物.

四、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於 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第三條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五、啟航聯繫: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後,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需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 方負擔.

六、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 港錨地.自下錨時起於 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時0.075元,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七、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於運送 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八、運輸費用

按省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 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 ),全船運費為 元,一次計收.

港口裝船費用,按省港口收費規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九、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 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後,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十、附則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 份.並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備案,如有未盡事宜,得按省交通廳海上運輸管理規定和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協商辦理.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