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關於運輸合同(精選26篇)

2023年關於運輸合同 篇1

合同是當事人或當事雙方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係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下面是關於包車運輸合同範本的內容,歡迎閲讀!

2023年關於運輸合同(精選26篇)

甲方: 乙方:

聯繫人: 聯繫人:

聯繫電話: 聯繫系電話:

詳細地址: 詳細地址: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乙方從甲方包車事宜,在互惠互利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1、 甲方駕駛員只按本合同約定的線路和時間運行。乙方臨時增加或改變行程,需經甲方營銷部門同意,費用另計,在運行前交甲方駕駛員代收。否則,甲方駕駛員有權拒絕改變行程。

2、甲方車輛途中被罰款、扣車等,損失自行負責。

第二條 租車期間的`有關事項:

1、租車期內,駕駛員的食宿由乙方負責安排。

2、乙方乘客造成車輛及附屬設施損壞,乙方負責賠償。

3、甲方駕駛員應配合乙方領隊(全陪)工作,不得消極怠工,服從乙方安排。否則,乙方有權投訴,甲方將給予嚴肅處理。

第三條 甲方在承運期間所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對乙方所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酌情解決。

第四條 甲方必須提供車況良好的車輛,按乙方安排的時間按時到場準時發車。 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誤點、等候及其他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和損失。

第五條 計價方式包車費用和付款方式

公里計價: 元/公里,合計元。

按車輛計費: 元/車,合計元。

第六條 補充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雙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者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3年關於運輸合同 篇2

承運方?(乙方):

法?人?代?表:

聯?系?電?話:?手機號碼:

地?址:

託運方?(甲方):

法?人?代?表:

聯?系?電?話:?手機號碼:

地?址:

經雙方友好協商,就貨物託運與承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特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本公司往返杭州的經營商品委託由乙方負責運輸。(即指:杭州―地區)。

二、乙方有責任按雙方約定時間和地點收貨,並在甲方所託運的貨物速遞單簽字確認,甲方必須在乙方的速遞單上寫清物品詳細名稱以及數量,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詳細地址、電話、收貨人、完整外包裝,及時送達指定地點。

三、就發往以上地區各網點的貨物,原則上為每件人民幣:?元,大件除外,如有特大數量貨物,價格可商量調整,原則上在接到貨物的次日送達,但次日也不能超過下午18:00點(特殊情況除外),辦理貨物交接手續(即收貨人簽字或蓋章)。

四、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發生破壞、丟失(除發生戰爭、地震、水災、特大台風不可抗拒等因素不負責任外),賠償如下:

1、未保價物品破壞損失按託運協定賠償。

2、保價貨物按照貨物保價額賠償,保價額不得超過貨物實際價值。

六、甲方承諾在乙方無過錯和達到甲方要求的情況下,不得擅自單方面終止合同,也不得將貨物轉交其他貨運公司,在運價有競爭的情況下,應事先同乙方商量,在同等的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發貨權。

七、對託運人包裝不善,收貨人地址不詳、電話號碼錯誤或未聲明特殊物品,承運人不承擔遞送延誤,破壞的賠償責任。

八、交接貨物時,因承運人不可能對所託運的物品全部開箱清點驗貨,故以外包裝完好無損為交貨標準,收貨人在簽收時沒有提出異議,即認為貨運合同履行完畢。

九、索賠必須在託運日三十天內以書面形式向承運人提出並附相關證明材料,物品價值證明、經雙方協商解決。原則上以接到書面通知形式一個星期工作日解決完畢。如發生爭議在無法通過協商調解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到期若雙方都沒有提出解除合同,則自動延長合同。

十一、結款方式?。

十三、如有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的,需承擔相應的責任。

十四、本合同最終解釋權為甲乙雙方。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章次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年關於運輸合同 篇3

發運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提高甲乙雙方的經濟效益,整合雙方資源,充分發揮物流企業優勢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特訂立本承運經營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合同經營事項

本合同所涉承運經營事項為:貨物運輸權和運營收益權。

乙方享有的貨物運輸權、運營收益權受本合同約定的限制。

第二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限屆滿後,如甲方繼續發包的,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約的權利。合同期限內,甲、乙雙方可依據本合同的約定,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三條 承運方式

一、基本承運經營方式:

1、甲方提供桶裝水和瓶裝水運輸的貨源,由乙方運輸至甲方客户指定的地點。

2、乙方必須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內完成甲方安排或隨時指定的運輸業務。

3、承運金反向給付,即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約定的承運金。

4、合同期間,乙方承擔貨物運輸過程中包含但不限於發生的燃油、燃氣費用、路橋通行費用、車輛維修保養費用、過磅費、過(省)境費等經營成本。

5、運輸範圍:大理市範圍內。

二、補充承運經營方式:

1、乙方以自有車輛作為運輸工具。

2、乙方的運輸工具為: 號 汽車,車架

號 ,發動機號 。

3、乙方車輛必須車況完好、證照齊全、購有貨物運輸險和第三者50萬以上保險、審驗合格、安全適用、符合行駛和貨運的國家強制性標準。

三、貨車採用班車運輸方式,有運輸安排即按規定時效配送。

貨車按照甲方制定的《承運車輛管理及運營標準》規範運作。

第四條 承運經營保證金和承運金

一、承運經營保證金

本合同生效後,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性交付承運保證金人民幣 壹萬元 。該保證金為乙方在合同期間非甲方原因造成損失的賠償資金保證。承包經營期間,保證金不計付銀行利息。

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無債權、債務的,甲方在30日內一次性退還乙方扣除保證金扣減部分的剩餘保證金。

二、承運金

1、承運金按貨運噸位或貨物數量,同時結合運輸距離進行核算,合同期限內,因油價上漲等因素導致乙方運輸成本增加的而需要重新核算承運金的,經雙方協商一致以補充協議形式另行協商。

2、承運費用:

3、甲方每月承諾保底配送量:

4、承運金累計支付,每月5日至8日前雙方就上一財務月運費進行核對在承運經營的次月15-18日全額發放,國家規定節假日順延至收假日發放。

5、甲方財務月: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6、支付方式:乙方提供足額發票,甲方以現金支付或轉賬方式支付。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糾正乙方在貨物運輸中違法、違規行為。

2、甲方有權根據企業經營需要,自主地組織和調配貨源。

3、甲方有權定期組織乙方進行安全和職業道德學習,並進行考核。甲方另有權通知乙方參加臨時學習。

4、甲方有權制定本企業貨物運輸的規章制度。

甲方有義務保證規章制度符合物流行業的特點或交易習慣,不得增加乙方的'負擔和責任。

5、甲方有義務保證乙方正常運輸,不得無理干涉。

6、甲方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制定統一服務規範、在運輸車輛上粘貼統一標示或廣告。乙方不得要求任何費用。

7、甲方有權根據經營需求要求乙方更換車輛或變更線路,乙方必須配合。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每天配送量不超過500件時,必須當天送完所以貨物。

2、乙方負責倉庫管理,做好明細賬目(進、銷、存)每週、月向甲方上報倉庫賬目,倉庫貨物遺失或人為損壞乙方照價賠償。

3、乙方有義務保證貨運資格合法、提供的車輛符合行駛和貨運的國家強制性標準。

4、乙方有義務提供運輸車輛證件、駕駛員身份證、全部複印件交甲方存檔備案。當車輛或人員有變更時,乙方應主動提供運輸車輛證件、駕駛員身份證給甲方。

5、乙方有權在甲方指定的貨物運輸期限內,自主安排運輸。乙方有義務保證完成甲方的貨物配送運輸,並服從甲方的統一貨物調配。

6、乙方有權拒絕支付本合同約定或主管部門規定以外的費用,有權對甲方沒有依據的收費提出異議或向主管部門投訴。

7、乙方有權對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和統一服務規範提出建議和修改意見。

8、乙方有義務在運輸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和意外事件造成貨物損毀時,在30分鐘內通知甲方和保險公司,並立即報警。

9、乙方有義務保證聯繫渠道通暢,可以隨時接受甲方貨運調配。

10、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11、乙方運輸桶裝水的有義務將空桶免費運回至甲方工廠。

12、乙方有義務按照甲方或甲方客户現場代表指定地點卸貨。

13、乙方任何工作人員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客户收取任何費用,碰到確非乙方合同約定範圍作業的,積極同甲方協商解決。

14、乙方同意甲方在承運車輛上發佈車身廣告,其廣告登記、製作、粘貼由甲方完成;乙方有義務進行維護。

15、乙方負責收回配送產品貨款,並於第二天上午到甲方財務繳清。

16、甲方提供產品乙方實行滾單支付,即第二單結清第一單貨款,以此類推。

17、乙方在配送過程中因乙方服務、配送速度等原因遇到客户投訴,每次給予伍拾元處罰。

第七條 貨物裝卸、運輸規定

1、乙方須按照甲方的發貨量要求,事先按照要求安排好發貨車輛,並根據甲方的實際需要調整運輸車輛。每車的裝載量按照甲方開具的運輸清單數量確定。

2、貨到指定卸貨地點後,由甲方客户按照發運單進行數量驗收,並由甲方指定簽收人簽收,如未按指定簽收人簽收所造成的貨款損失由乙方負責。

3、甲方指定人員簽收的回單,作為該車運輸驗收的依據。

4、發貨簽收憑證(發貨單回執、運輸聯、總數量確認單回執等)由乙方負責返回方發貨員,乙方在卸貨完成後根據甲方客户實際收貨數量和收貨單位指定簽收人籤認後必須在24小時內交回甲方發貨人核銷。運輸聯由乙方保存作為結算依據。

5、乙方交回甲方的送貨回單(發貨單回執聯)上應有指定收貨人與乙方兩個人的共同簽名,如因乙方原因未將貨物交到指定收貨人手中或者相關收貨回執中的簽名不是指定收貨人本人的簽名的或未簽名的,乙方同意甲方根據未有效簽收對應的貨值從乙方的運輸費用中進行扣減;如乙方的運輸費用不足以扣減的,乙方承諾賠償剩餘部分。

6、如因乙方沒有按甲方現場代表或甲方客户現場代表指定地點吊卸堆放而產生的駁運費用,乙方自行承擔。

7、乙方承諾其駕駛員嚴格遵守廠裏的規章制度,文明停車,文明裝車,文明出車,不損壞廠區內的任何東西,如有損壞乙方照價賠償。乙方人員不謾罵他人,不打架鬥毆,否則一切後果乙方自願承擔,並同意甲方移交當地司法機關處理。

8、乙方由駕駛員簽字認可的行為屬於乙方行為,甲方不存在於駕駛員之間的任何交易及債權債務,甲方與乙方之間的業務往來,駕駛員不得以個人身份干涉或參與。

9、乙方應充分保證運輸時效性,並按運輸公里數進行時效約定,未在約定時間內配送到指定收貨地點按200元/次進行延時罰款,詳細時效約定如下:

50公里內: 2 小時;100公里內: 4 小時;200公里內: 8 小時;300公里內: 12 小時。 (以上時間不包含在廠裝卸貨物時間,實際時間以車離開工廠時間開始計算;超出300公里雙方另行約定。)

第八條 貨物運輸及風險承擔

一、風險承擔

1、交通違章造成的行政處罰,交通事故,事故賠償責任,乙方全部承擔。

2、從甲方工廠裝車完畢至將貨物按要求卸到指定地點並取得甲方指定人員簽收的回單止,發生貨物毀損的,由乙方按照開單價全額承擔。貨物運輸險規定的不可抗力除外。

3、車輛和貨物包裝固有原因的確定,以國家相關檢驗機構的書面認定為準。

4、乙方遭受人身損害的,除保險公司理陪並實際賠付的部分外,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或補償責任。

二、賠償處理費用承擔

賠償責任認定和處理過程中,包括但不限於人員工資、旅差費、法院訴訟費用、必要的律師代理費、主管部門的處理費用、鑑定費用等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應嚴格履行,不得單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如有違反,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人民幣 伍仟元 的違約金。其他直接經濟損失,違約方另行賠償。

二、下列情況下,由乙方支付甲方 壹仟元/次 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的實際經濟損失:

1、承運經營的車輛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不能保證車輛安全性能完好、車況整潔的;

2、不能保證甲方調配貨運的;

3、將車輛交他人駕駛的、擅自倒貨、竄貨、私自開單銷售或將承運貨物轉賣任何第三方、換車、配載的、捎帶與承運工作無關的第三者的;

4、因乙方原因不能取得聯繫的;

5、無合法情由,拒不執行甲方統一服務規範的;

6、超出合同範圍,未通過甲方而向甲方客户收取費用等有損甲方商譽的;

7、甲方車身廣告被惡意塗蓋清除的;

8、當車輛或人員有變更時,乙方未當日提供運輸車輛證件、駕駛員身份證給甲方的;

因乙方違約行為導致甲方客户對甲方追究違約責任的,乙方除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外,還應承擔該違約責任。

三、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的承運經營保證金不予退還,乙方並應賠償甲方 壹仟元/次 實際經濟損失:

1、連續三次不能完成甲方調配貨運的;

2、以甲方名義與他人簽定貨運協議並收取運費的;

3、盜竊、故意損壞、故意丟失甲方調配的貨物的;

4、故意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的;

5、發生交通事故不及時通知甲方和保險公司的;

6、扣留或變相扣留運輸貨物的;

7、在甲方工廠或客户處,有謾罵他人、打架鬥毆的;

因乙方違約行為導致甲方客户對甲方追究違約責任的,乙方除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外,還應承擔該違約責任。

四、下列情況下,由乙方支付甲方 壹佰元/次 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的實際經濟損失:

1、發貨簽收回單不能在24小時內交回甲方的;

2、發貨回單未有甲方或客户指定人員簽收的;

3、發貨回單未有乙方在運輸人員欄簽名的;

4、對賬時乙方不能提供貨運單運輸聯的;

5、進甲方工廠未按照甲方車輛停放制度,車輛未停放在指定位置的。

五、甲方應在扣除乙方違約費用後,按時向乙方支付承運金。如有拖欠,每拖欠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拖欠部分0.1%的違約金。

六、甲乙雙方在履約過程中產生的乙方違約費用、賠償金額等,雙方應在當月結算中予以扣除。由於賠償金額未確定等特殊原因,未能在當月扣除的,可在後續月份結算中扣除。該結算由甲方出具清單、乙方3個工作日簽收確認,否則視為乙方默認。

七、他違約情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處理。

八、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自然災害、重大疫病流行、國家重大政策調整等不能預見並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可解除本協議,並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或終止

下列情形,本合同可變更或終止:

一、甲方破產、解散或營運權證作廢。

二、乙方車輛因事故或年限報廢、被轉讓和車輛更新。

三、乙方死亡、喪失營運(勞動)能力、受到刑事處罰。

四、合同有效期屆滿,甲乙雙方未續簽。

五、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一、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乙雙方確認,雙方為承運經營合同關係,無勞動、僱傭、勞務等關係。

2023年關於運輸合同 篇4

託運方:_________

託運方詳細地址: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

收貨方詳細地址: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貨物名稱:_________;規格:_________;數量:_________;單價:_________總額(元):_________。

第二條包裝要求

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貨物起運地點:_________;貨物到達地點_________。

第四條貨物承運日期_________;貨物運到期限_________。

第五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

第六條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_________。

第七條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_________。

第八條運輸費用、結算方式_________。

第九條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繫,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_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託運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它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單位各留一份。

託運方(蓋章):_________

承運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年關於運輸合同 篇5

購銷水泥電杆協議

甲方:石阡電信分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永紅電杆廠(周永紅、吳朝芳) (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快甲方通信線路災後恢復工作,甲方向乙方預購一批水泥電杆,經雙方共同就有關問題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購買水泥電杆一批,經雙方協商確定價格:7米電杆280元/根,8米電杆320元/根,結算時以實際使用數量計算,甲方自行運輸電杆價格。

二、乙方保證電杆質量要求,壞杆、痕跡杆、不符合標準桿(大小、長短)以及無2米記號線的電杆,甲方拒絕接收。

三、乙方負責電杆上車和水泥電杆運送到甲方指定地段處,無論路程遠近(有公路,通車)。

四、乙方負責水泥電杆以及車輛運輸安全工作,電杆、車輛在運輸途中發生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五、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並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2023年關於運輸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業務模式

甲方根據業務當天______採購實際情況以《物流發貨單》的方式通知乙方去甲方指點供貨單位提貨,乙方根據甲方《物流發貨單》,《貨物提單》上的貨物名稱、規格、產地、數量跟實物確認無誤後進行裝運貨物,並運到甲方指定地點。

第二條貨物運輸定價

自合同簽訂生效當年為人民幣______元/噸,以後年份運費隨行就市。甲方除支付上價格外,不再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乙方裝車、轉運、卸貨等產生的費用),但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條貨物驗收要求

乙方根據甲方供貨單位拿《貨物提單》,核實兩張單據跟實物無誤後,將《物流發貨單》蓋章後回傳甲方指定地點,如發現其中單據跟實物不符應立即通知甲方相關負責人,否則相關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四條貨物起運地點

貨物起運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到達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貨物承運日期及到達時間

承運日期:乙方根據當天《物流發貨單》上面的日期,將貨物安全及時的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如逾期未將貨物及時送達目的地,視為乙方違約,因此給甲方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另行組織運輸工具所支付的運費的差額、甲方因違約給第三方的賠償,實現債權的律師費、訴訟費等)由乙方承擔;乙方派出的運輸工具和人員的行為視為乙方的行為,因此給甲方或者第三人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貨物運到期限:貨物必須在拿取貨物提單的第二天上午______之前送到貨物指定地點。

第六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在貨物運輸過程中出現貨物毀損、丟失,調換等。甲方有權根據該批貨物的當時購買的市場價值提出全額賠償,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並解除合同,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七條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乙方將貨運到甲方指定地點,甲方倉庫管理人員在《物流發貨單》上簽字蓋章後,乙方司機憑《物流發貨單》去甲方財務辦公室結算,每月______日和______日為結算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

第八條各方的責任、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

1、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甲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乙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並相應支付給乙方所需費用。

2、因甲方原因而引起的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人的,乙方必須妥善保管好貨物,並以書面通知甲方,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甲方保證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關單據時在結算日及時結算運費給乙方,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支付運費或者甲方許可的費用為由對運輸貨物進行留置,必須將所運貨物交付給甲方指定的人和指定的地方。

4、貨物到達甲方運輸目的地,在乙方運輸司機的配合下,甲方應積極組織人員進行貨物卸載,其吊裝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的責任

1、乙方收到甲方的《物流發貨單》後,應根據《物流發貨單》上的聯繫方式去甲方供貨單位提貨,提貨時結合《物流發貨單》上的名稱,數量,規格清點貨物,如發現數量,名稱,規格,材質與實際不符,應及時通知甲方。

2、乙方作為甲方運輸合作單位,對甲方的貨物有優先承運權;不得推脱運輸。

3、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否則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賠償責任。

4、司機把貨物送達目的地後,若客户對貨物有任何意見,司機絕對不可以與客户發生爭持,應立即與乙方負責人聯繫,並將事件及時回報給甲方。

5、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附件中所列運輸時間執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沒有按預訂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繫,並説明原因,若甲方調查發現有不屬實的,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6、乙方貨物裝運過程中應將該批貨物的《材質證明書》,銘牌等隨機文件交給甲方收貨人員。

第九條違約責任

1、每次發貨前,甲方提供準確《物流發貨單》,作為乙方去甲方供貨單位作為提貨依據,由於乙方未按提單要求清點貨物的數量,規格型號、材質及產地提貨導致運輸出現錯誤,其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

2、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繫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繫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3、乙方錯運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乙方必須無償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交付給收貨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由於乙方的過失造成貨物過期到達,超過上雙方所約定的時間(且沒有取得甲方的認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給甲方人民幣___元的違約金,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但由於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貨延誤,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擴大,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放寬到貨時間。

5、乙方如在一個月內有三次推託運輸業務,甲方視為乙方單方終止本合同,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十條:變更與終止

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後,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應該履行而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3、合同如需提前終止,須雙方書面同意。

第十一條糾紛處理

若本合同在履行過程產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註冊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

1、甲方的職工的權限只是監督乙方履行本合同,無權對合同的作出任何修改,更無權收取合同項下任何金額。如果確有必要對本合同作出修改或者簽訂補充協議,必須由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甲方公章才具有法律效力,所有現金必須進入甲方的銀行帳户,所有票據必須有甲方行使票據權利方為有效,否則均不視為甲方收到此款項,由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不免除乙方付款的責任。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傳真件與原件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與本合同有關的補充協議、《物流發貨單》作為履行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023年關於運輸合同 篇7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受託方(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和相互合作與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託乙方為貨物運輸等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時,須提供貨物運輸途中所要手續,隨貨清單等。以及規範,安全的貨物包裝。

2.甲方的貨物安全到達目的地後,若客户對貨物有意見而未能及時卸貨,乙方應立即與甲方負責人聯繫,雙方及時溝通。甲方應在三小時內及時給予解決。

第二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及時、合理.安全的將貨物運輸到甲方規定的倉庫。以甲方指定的負責人簽收為準。

2.乙方在承運過程中發生的貨物丟失.淋濕.貨損.交貨不清等。由乙方負責。

3.乙方在運輸途中造成的質量問題,導致甲方的損失或與其他客户產生的經濟糾紛由乙方負責。

第三條 結算方式

本批貨物從 市到 .運費合計_________元,甲方收到貨物核對無誤後通知乙方開據運輸發票,發票開據後________ _日內付款。

第四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五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六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代表人(簽字):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

2023年關於運輸合同 篇8

託運方(甲方):

承運方(乙方):

合同雙方在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某某高速公路建設工程項目某某標段土方運輸作業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運輸任務

由乙方負責某某高速公路建設工程項目某某標段土方運輸作業任務,乙方承擔的運輸量按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實際運輸數量計算。

甲方將根據工程項目所確定的作業時間、作業地點、工作面、工程進度和運輸數量的要求,對乙方運輸任務進行統一分配、管理、調度和指揮,乙方必須服從。

第二條 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運輸起止地

起始地: 。到達地: 。

第四條 運輸_____

乙方提供自卸式工程運輸_____: 輛,_____牌號: ,行駛證號: ,載重量: 噸。_____需配備防塵、防拋灑裝置。

第五條 運費結算

運費按 元/噸_________公里計算。

因本合同土方運輸所產生的税、費,由乙方承擔。甲方支付的運費,乙方應出具運輸費發票。

按月結算。於每月五日前對上一月運費進行結算支付。

第六條 運輸質量和安全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進度、作業時間、工作面、運輸起止地和運輸數量完成各項運輸任務。

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必須確保運輸安全。如發生各類人身、財產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燃油供應

乙方運輸_____所需燃油按照國家定價由甲方提供,燃油費由乙方承擔,由甲方從乙方運費中扣留支付。

第八條 合同保證金

第九條 運輸管理

1、乙方運輸_____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調度和指揮,嚴格遵守施工現場交通規則,積極維護施工現場交通秩序,保證施工現場道路的暢通和運輸安全,不得亂停、亂靠、亂裝、亂卸,不得爭道搶行,不得超速超載。運輸過程中,運輸_____不得對周邊造成揚塵污染、路面污染和噪聲污染。

2、乙方應當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各項運輸任務。

3、乙方的食宿和_____停放場地由乙方負責,費用自理。

5、乙方運輸_____的運輸作業時間由甲方統一安排,建立按時作業制度,不得遲到、早退。因_____檢修或其他特殊原因確需暫停運輸作業的,應提前一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批准後方可暫停運輸作業。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後,除法律規定解除事由或本合同約定解除事項以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終止本合同義務的履行。否則,守約方可以要求對方繼續履行本合同。並且,甲方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終止合同義務的履行的,須返還乙方合同保證金;乙方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終止合同義務的履行的,已交合同保證金將不予返回。

2、合同雙方均不得采用虛假記錄、虛假計量或其他方法在運輸數量上弄虛作假。否則,除虛假部分的運輸數量不得作為運費計算依據外,還須按虛假部分運輸數量的運費的`拾倍計算違約方應予承擔的違約金。

3、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支付乙方運費。否則,除及時支付乙方運費外,還須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標準向乙方支付未結算部分運費的利息。利息計算時間自甲方違約付款之日起至欠款實際支付清結之日止。

2023年關於運輸合同 篇9

本章共四節,三十四條。

在綜合各專門運輸法的規定和借鑑國際公約、各國運輸合同立法中的有益經驗的基礎上,規定了本章的運輸合同。本章分為四節:第一節一般規定。主要規定了運輸合同的一般規則;第二節客運合同,主要規定了客運合同的主要內容;第三節貨運合同,主要規定了貨運合同的主要內容;第四節多式聯運合同,主要規定了多式聯運合同的特殊內容。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百八十八條 運輸合同是承運人將旅客或者貨物從起運地點運輸到約定地點,旅客、託運人或者收貨人支付票款或者運輸費用的合同。

【釋義】本條是對運輸合同含義的規定。

運輸合同又稱運送合同。本條可以看作是對運輸合同的定義,這個定義參考了有關的法律規定。如海商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海上貨物運輸合同,是指承運人收取運費,負責將託運人託運的貨物經海路由一港運至另一港的合同。鐵路法第十一條規定,鐵路運輸合同是明確鐵路運輸企業與旅客、託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意大利民法典第1678條規定,運送契約是指獲得對價的承運人負有將人或者貨物從一地運至另一地的義務協議。

運輸合同的定義包含了以下幾方面的內容:

1.運輸合同的主體是承運人和旅客、託運人。運輸合同主體是運輸合同權利義務的承擔者,即運輸合同的當事人。根據運輸合同是雙務合同的特性,當事人一方是享受收取運費或者票款權利承擔運送義務的承運人,另一方是享受運送權利並支付運費的旅客和託運人,雙方當事人的數目視具體合同關係而定。在運輸合同中,承運人作為一方當事人,可以是一人或者為數人,如在相繼運輸中承運人可分為締約承運人和實際承運人,在多式聯運合同中有多式聯運經營人和各區段承運人。承運人多為法人或者組織,但也可以是個人。託運人是指與承運人訂立貨物運輸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在旅客運輸合同中,旅客具有雙重身份,其是運輸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又是運輸合同權利義務所指向的對象。

2.運輸合同中的託運人有時就是收貨人,但是在多數情況下,另有收貨人,此時,收貨人不是運輸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外國和國際公約一般都規定,貨物送達目的地後,承運人有通知收貨人的義務,經收貨人請求交付後,取得託運人因運輸合同所產生的權利。在存在收貨人的情況下,託運人與承運人訂立運輸合同是為了收貨人的利益,承運人應當依照運輸合同向收貨人交付,但收貨人的權利產生於請求交付之時,而非運輸合同訂立時,收貨人是運輸合同的第三人,也是運輸合同中重要的關係人。

3.運輸合同是承運人將旅客或者貨物運輸到約定地點。由此可見運輸合同的客體是承運人運送行為,不是貨物和旅客。

4.在運輸合同中,承運人的義務是將旅客或者貨物運輸到約定地點,權利是收票款或者運費;而旅客、託運人的權利和義務與其對應,權利是要求承運人將其運輸到約定地點,義務是向承運人

支付票款或者運費。這裏的票款是指在旅客運輸合同中,旅客向承運人支付的報酬;這裏的運費是指在貨物運輸合同中,託運人向承運人支付的報酬。

在本章的立法過程中,對於是否規定運輸合同一章曾有不同的意見。一種觀點認為,我國對於各種方式的運輸合同,都已有專門法作了規定,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已對鐵路運輸合同作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對航空運輸合同作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對海上運輸合同作了規定,因此再在本法規定運輸合同就沒有多大意義,同時還會帶來適用上的麻煩,即在本法對運輸合同也作了規定的情況下,當事人到底是適用本法對運輸合同的規定,還是適用各專門法中的規定因此在本法中最好不要對運輸合同作出規定。另一種觀點認為,應當對運輸合同作出規定。本法採納了第二種觀點,這是基於以下幾方面的原因:

1.運輸合同除了鐵路運輸合同、海上運輸合同和航空運輸合同外,還存在公路運輸、內河運輸等運輸方式,對於這些運輸合同,我國到目前為止,還沒有法律規範,而合同法的規定是要對所有運輸方面的合同都要有所規範。在本法中對運輸合同作出規定,就可以對公路等其他運輸方式運輸的合同作出規範。

2.隨着運輸業的極大發展,出現了一些新的運輸方式,這當中最典型的就是多式聯運合同。多式聯運合同是一種特殊的運輸方式,這種運輸合同有許多不同於其他運輸合同的特徵。《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的規定範圍太窄,只侷限於其中要有一種運輸方式是海運工具的運輸合同。本章在借鑑國際多式聯運公約的基礎上對多式聯運合同作了較為全面的規定,這就可以補充我國以前規定的不足。

3.對於本章的規定與各專門法的關係問題,依據特別法優於普通法的原則,只要各專門法,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有與本章的規定不一致的,優先適用特別法的規定。只有在特別法沒有規定的情況下,才可以適用本章的規定。

4.我國已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對於運輸合同的規定詳略不一,有的還有不一致的規定。合同法總則以及本章的規定對三大運輸法起着補充的作用。

第二百八十九條 從事公共運輸的承運人不得拒絕旅客、託運人通常、合理的運輸要求。

【釋義】本條是對公共運輸的承運人不得拒絕運輸的規定。

什麼是公共運輸公共運輸包括班輪、班機和班車運輸,還包括其他以對外公佈的固定路線、固定時間、固定價格進行商業性運輸的運輸行為。公共運輸一般具有以下特徵:

1.在運輸中,對公共運輸的承運人要比一般承運人的要求高些。在國外對公共運輸行為一般都有專門的行政性文件進行規範,這些行政性文件對旅客或者託運人的利益都作了較為有利的保護。

2.公共運輸的承運人的運輸行為除了具有商業性的一面外,還由於其是面向社會大眾(包括廣大旅客和託運人)的運輸,具有公益性的一面,例如從事鐵路旅客運輸的承運人就是屬於公用事業單位。

3.從事公共運輸的承運人一般都對自己的運輸制定了固定的路線、固定的時間、固定的價格,這是公共運輸最為顯著的特徵,從合同法的意義上講,從事公共運輸的承運人與旅客或者託運人之

間的合同的內容確定化了。這種合同的基本內容不是由具體合同當事人雙方協商確定的`,而是由公共運輸的承運人單方制定的,當然公共運輸的承運人對外公佈的固定的價格不是隨便制定的,而是在遵守有關法律的前提下,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等,考慮到中國的實際收入狀況而制定的,並且還要經過主管部門的同意。

4.從事公共運輸的承運人與旅客或者託運人之間的運輸合同的形式一般都是格式化的。公共運輸合同的格式化產生的原因是由於公共運輸的承運人一般都具有壟斷性質,以及運輸事務的頻繁發生。這就決定了具體合同雙方協商在事實上的不可能。但是隻有公平合理的,並且依照法律的具體規定而產生的格式化合同才更符合旅客或者託運人的利益。為了防止公共運輸合同內容的不平等,保護和促進運輸經濟的發展,公共運輸合同一般都要經過國家運輸主管部門的審查批准。所以一般來説對於從事公共運輸的承運人,我國的國務院或者行政主管部門都制定了行政法規或者行政規章等加以規範,例如我國的政府部門制定的《公路貨物運輸合同實施細則》、《航空貨物運輸合同實施細則》等都對公共運輸行為作了一定的規範。

從事公共運輸的承運人不得拒絕旅客、託運人通常的、合理的運輸要求。但在運輸工具已滿載的情況下,從事公共運輸的承運人可以拒絕旅客的乘坐要求。由於不可抗力導致不能正常運輸的情況下,從事公共運輸的承運人也可以拒絕旅客或者託運人要求按時到達目的地的要求。本條強調的是不得拒絕旅客或者託運人通常合理的運輸要求,對這裏的“通常合理”要有一個正確的理解,在不同情況下,其內涵是不同的,例如在海上旅客運輸中,旅客坐的是頭等艙,旅客要求提供空調服務就是“通常合理”,而對散艙的旅客來説,要求提供空調就不是“通常合理”的;其次,判斷是否為“通常合理”,不是依單個旅客或者託運人的判斷,而是依一般旅客或者託運人的判斷;最後,這裏的“通常合理”意味着從事公共運輸的承運人不得對旅客或者託運人實行差別待遇,例如同為乘坐普通艙位的旅客,承運人就不能對其中的一些旅客提供免費餐,而對另一些旅客不提供。第二百九十條 承運人應當在約定期間或者合理期間內將旅客、貨物安全運輸到約定地點。

【釋義】本條是對承運人應當按照約定時間安全運輸的規定。按照約定時間進行安全運輸是承運人的一項主要義務。運輸合同是承運人與旅客或者託運人就運輸事宜所作的一致的意思表示。合同中一般對運輸時間、到達地點和運輸的安全作了約定,承運人應當按合同中的約定進行運輸,否則就要承擔違約責任。

本條要求承運人按照約定時間進行安全運輸的規定包含了三層意思:

1.承運人應當在約定的期間內或者合理的期間內進行運輸。承運人應當在約定或者合理的期間內,承運人應當將旅客或者託運人託運的貨物運到目的地。如果由於承運人的原因造成旅客或者貨物不能按時到達目的地的,承運人就要承擔運輸遲延的違約責任。

2.承運人在運輸過程中,應當保證旅客或者貨物的安全,運輸行為是一項帶有危險性的活動,特別是航空運輸更是高風險的行業,它直接關係到人民的生命和財產的安全,因此強調運輸活動的安全性是運輸行業的一項基本原則,也是運輸合同立法的基本原則。安全運輸就是承運人要確保被運輸的旅客和貨物以及所使用的運輸設備完好無損。有關法律都有專門規定,如《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第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二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等。

3.承運人應當將旅客、貨物運到約定的地點。正如前面所述,運輸合同實質上是旅客或者貨物從一個地點到另一個地點的位移,旅客或者託運人與承運人訂立合同的目的就是希望承運人把旅客

或者貨物運到約定地點。如果承運人不按合同約定的地點運輸,將旅客或者貨物錯運到另一個地點,如運輸合同中約定承運人應當將旅客或者貨物運到上海,承運人卻將旅客或者貨物運到了南京,承運人就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百九十一條 承運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或者通常的運輸路線將旅客、貨物運輸到約定地點。

【釋義】本條是對承運人按照約定或者通常運輸路線進行運輸的規定。

運輸合同是從起運地點到目的地的位移,所以承運人運輸時都要按照一定的運輸路線進行運輸。在運輸中,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路線進行運輸,否則就要承擔違約責任。如果當事人沒有約定的,承運人應當按通常的運輸路線進行運輸,不得無故繞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規定,承運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或者習慣的或者地理上的航線將貨物運往卸貨港。之所以要規定承運人要按照通常的運輸路線進行運輸,主要是基於以下兩方面的原因:

1.承運人按通常的運輸路線進行運輸可以規避一些危險。我們知道通常的運輸路線一般都是經過多次運輸行為的檢驗,並被證明是很安全的,如果不按通常的運輸路線進行運輸,就有可能給運輸活動帶來危險,對於旅客或者貨物帶來危害。例如在民用航空運輸中,航空運輸路線一般都是經過精心測航的,選擇的路線一般都是比較安全的(例如少風暴的發生、少強氣流的出現等惡劣天氣出現),在國際民用航空運輸中,通常的運輸一般還要經過航線所經國家的特別准許,如果民用航空運輸承運人不按通常的運輸路線運輸,就有可能對旅客的生命安全造成危害。

2.一般來説,承運人不按通常的運輸路線進行運輸,還有可能造成運輸遲延,而運輸遲延可能對旅客或者託運人精神上、物質上造成損害。

在有的情況下,承運人不按通常的運輸路線運輸,進行合理的繞行也是准許的,一般不按違約處理。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由於運輸合同中列明的一些具體的事由出現而發生的繞行。例如合同中明確約定,在出現風暴的情況下,航空承運人可以繞行。

(2)法律規定的情形下,承運人也可以繞行。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規定,船舶在海上為救助或者企圖救助人命或財產而發生的繞航或者其他合理繞航,不屬於違反前款規定的行為。

3.在運輸中遇到危險,為了運輸工具、旅客或者貨物的安全,承運人也可不按通常的運輸路線進行運輸,可以進行繞行。即使這種危險是運輸前承運人沒有做到謹慎處理使運輸工具處於適運的狀態所致,承運人運輸必須繞行,這種繞行也是合理的。

4.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承運人不能按照通常的運輸路線進行運輸的,承運人也可以合理繞行。

第二百九十二條 旅客、託運人或者收貨人應當支付票款或者運輸費用。承運人未按照約定路線或者通常路線運輸增加票款或者運輸費用的,旅客、託運人或者收貨人可以拒絕支付增加部分的票款或者運輸費用。

【釋義】本條是對旅客、託運人或者收貨人支付票款或者運輸費用的規定。

支付票款或者運費是旅客、託運人或者收貨人的主要的義務。在旅客運輸合同中,旅客支付票款的義務一般是在購買旅客運輸票證時履行,旅客沒有支付票款一般是不能取得運輸票證的。如由收貨人支付運費應當在運輸單證上載明,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六十九條規定,託運人應

當按照約定向承運人支付運費。託運人與承運人可以約定運費由收貨人支付;但是,此項約定應當在運輸單證中載明。

如果在運輸單證中沒有載明應由收貨人支付運費,收貨人一般可以拒絕支付運費。按運費的支付時間可以分為“運費預付”和“運費到付”兩種。“運費預付”是指承運人在簽發單據之前就已經收到運費。這種支付方式是受承運人歡迎的,因為他們無需承擔運費的風險,但不可抗力滅失的除外,“運費到付”就是在貨物到達目的地後,承運人才能收到運費。這種支付方式對於承運人來講,承擔的風險比較大,但是這種支付方式在運輸中時常出現,例如海上的國際貨物運輸中,在FOB價格條件下,買方才是真正的託運人,所以就有可能採用運費到付的方式,但此時,應當在運輸單證中註明,運費由收貨人支付。

本條規定旅客、託運人或者收貨人有向承運人支付票款或者運費的義務,同時也規定,承運人未按照約定路線或者合理路線運輸而增加票款或者運費的,旅客、託運人或者收貨人可以拒絕支付增加部分的票款或者運費。在日常的生活和經濟活動中,常常出現這樣一些情況,承運人不按照運輸合同中約定的運輸路線或者合理的運輸路線進行運輸,向旅客要求增加票款,向貨物的託運人或者收貨人要求增加運費。承運人沒有正當理由不按照約定的路線或者合理的路線進行運輸,是其自己的過錯,旅客、託運人或者收貨人沒有任何過錯,因此在此種情況下,旅客、託運人或者收貨人可以拒絕支付增加部分的票款或者運費。

第二節 客運合同

第二百九十三條 客運合同自承運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時成立,但當事人另有約定或者另有交易習慣的除外。

【釋義】本條是對旅客運輸合同的成立時間所作的規定。

旅客運輸合同作為民事合同的一種,其訂立和成立與其他民事合同的訂立和成立有相同的地方,但是旅客運輸合同的訂立和成立時間上也有其特殊的地方。這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從合同行為主體方面來看,在旅客運輸合同中,運輸部門一般具有獨佔的地位,製作併發布標準合同,其相對人是社會中不特定的大眾,任何人都可以按這些企業發佈的標準合同確立合同關係。但是旅客運輸領域中還有一個特殊情況的存在,即旅客運輸供求關係所造成的運力與運量的矛盾總是存在的。在運力大於運量的情況下,承運人不應拒絕也不會拒絕旅客。如果在運力小於運量的情況下,承運人就可能滿足不了所有旅客的要求。在實踐中,如鐵路客運中,往往在售票窗口告示某車次的可售票的數量;班輪客運中承運人在營業地或者報紙上公告航次和艙位數量,承運人在此運量的範圍內才受拘束。

2.從運輸合同的內容來看,承運人所製作公佈的客票、價目表和班次時刻表等間接或者直接地構成合同內容,但是否構成合同的內容,是以合同是否成立為界限,在旅客購票以前,即合同成立以前,這些內容的性質僅在於説明承運人的運輸能力、運輸安排、價格等實際情況,對承運人法定資格、經營範圍、經營行為能力的公示,此時上述內容還不構成具體運輸合同的內容,只有在旅客向承運人交付票款,取得客票後,合同才成立,上述內容也才成為運輸合同的內容。

3.旅客運輸合同一般在旅客取得客票時,合同成立。在旅客運輸合同中,一般合同一成立,旅客就已履行了其主要的義務,即支付票款的義務。

2023年關於運輸合同 篇10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有限公司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車主及司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就公司租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乙方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同意將汽車壹輛及司機租給甲方使用,甲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乙方司機負責。

第二條,車輛狀況

車 型: 車牌號:

車況:

提交車輛資料(原件及複印件):□身份證、□駕駛證、□行車證、□購車證明、□購買車險保單

乙方承諾自己是車輛的所有人和實際控制人,自已有合法的駕駛資格.乙方必須為車輛投保交強險和第三者商業險等.

第三條,租車期限

自 年 月 日開始租用,如因車況、交通事故或勞務關係發生變化,租車合同終止。

第四條,租車用途

乙方服從甲方的日常車輛調度安排和司機的日常工作安排。

第五條,租金及結算形式

1、租用形式:乙方帶車租賃,以月為單位租用,按月結算租賃及勞務費。

2、租金:車輛租金 元/月,乙方病事假、修車等未出車時間的租金,按天計算扣除;

司機勞務費 元/月加效益勞務費等共計 元/月。

甲、乙雙方只是帶車租賃勞務關係,不是勞動關係。

3、油費:由甲方以油卡充值形式承擔。

4、結算形式:租車費用和乙方勞務費,參照在每月甲方發放工資之日一起支付。

第六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及技術水平,能按照甲方要求安全運營,提供的車輛手續齊全,合法安全,型號和質量與本合同要求一致,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私自換車,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作。

2、 租用車輛期間,車輛所發生的`交通、機械、人身(包括車內乘員的人身安全)、丟失、失貨等安全事故,責任均由乙方承擔,所產生的維修費用和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3、 租賃車輛的保險、保養、車輛維修等日常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因甲方業務產生的路橋費用則由甲方據實報銷。

4、 乙方應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及交通規則,租賃期間發生的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若處於禁止停車路段,且泊車等待時間較長,建議選擇正常泊車位。

5、 甲方承擔租賃車輛的日常油費、合理的停車費和路橋費,並有權對車輛油費的使用情況、日常停車過橋等費用進行審核,乙方應積極配合。在工作中合理規劃行車路線,節能省油,嚴格遵守甲方合理制定的油耗標準。嚴重超出油耗標準,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作,並追究相關責任。

6、 乙方應保證車況良好、車內乾淨舒適,注意個人形象,使用文明用語。

7、 乙方應保證車輛正常運營,儘量不耽誤甲方使用。如車輛因故障或事故等原因,車輛需停用達10天以上,甲方有權單方面停租車輛,終止合同。

8、 甲方有權對車輛進行合理調配,乙方在租賃期間需無條件接受甲方的合理用車要求,乙方不聽從甲方調配或消極怠工,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9、 除車輛故障,交通事故,人事變化等原因,乙方或甲方都不得無故停止合作關係;解除合作關係,雙方均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無故單方面終止合同所造成的損失均由責任方承擔。

10、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第七條,合同爭議

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補充協議同具法律效力。

2、 雙方發生合同爭議,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

第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承租方(甲方): 有限公司 出租方(乙方):

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蓋章(公章): 乙方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收 條

收到 公司車輛租賃費及勞務費(即包車費)等共計 元,大寫 元

收款人:

年 月 日

2023年關於運輸合同 篇11

運輸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方:營山縣萬壽頁巖磚廠(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本着公平、公正、互利、誠信的'原則,就乙方運輸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共識,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乙方有安排甲方車輛運輸路線及目的地的權利,如不聽從甲方安排,造成運費增加,增加的所有費用一切由甲方承擔。

二、運輸費用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確定,任何一方不得單方增加或減少運輸費用。

三、運輸路線:1、回龍方向:廠內至回龍垮拱橋止。2、東昇方向:廠內至白塔止。3、茶秀方向:廠內至鐵路橋前方止。4、蓬安方向:廠內至老新民止。5、新店方向:廠內至望城坡止。

四、廠內運標磚________元/匹,空心磚:2孔的________元/匹(包下車費)。4孔的________元/匹(包下車費)。

五、運費結算時間:乙方在每月的10日至15日結算運費。

六、運輸安全及責任:

1、甲方應在運輸途中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一切交通事故均由甲方自行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甲方應保證在運輸途中的貨物不出現損壞和數量缺少,如

貨物因任何原因出現損壞或數量缺少一律由甲方負責賠償。

七、承運時間為壹年,即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八、運輸費用不因油價或物價上漲而上漲,下跌而下跌。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如有違約按有關規定賠償。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2023年關於運輸合同 篇12

甲方(託運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1、貨物運輸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為止。

2、貨物運輸期限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______運輸,具體貨物收貨人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籤運單確定,所籤運單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甲方須按照貨物買賣合同約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

4、乙方須按照運單的要求,在約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5、甲方支付給乙方的運輸費用為:______元,乙方將貨物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及開具全額運輸費用之日起______日內甲方支付全部運輸費用。

6、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同時應協助收貨人親筆簽收貨物以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如乙方聯繫不上收貨人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及時通知收貨人提貨。

7、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避免暴曬、雨淋,確保包裝及內容物均完好按期運達指定地。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應確認數量並按照甲方購進或賣出時價格全額賠償。

8、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户協調;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時到達,乙方須在最短時間內運至甲方指定的收貨地點並交給收貨人,且賠償逾期承運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9、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

10、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023年關於運輸合同 篇13

根據民法典和省海上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 (簡稱甲方)向省交通廳海運局(簡稱乙方),計劃託運 貨物,乙方同意承運,特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約,具體條款經雙方協商如下:

一、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 噸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貨設備),應甲方要求由 港運至 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二、貨物集中:

甲方應安乙方指定時間,將 貨物於 天內集中於 港,貨物集齊後,乙方應在五天內派船裝運。

三、裝船時間:

甲方聯繫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後,經乙方實並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於 小時內裝完貨物。

四、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於 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第三條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五、啟航聯繫: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後,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 方負擔。

六、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 港錨地,自下錨時起於 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時0.075元,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七、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於運送 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八、運輸費用:

按省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 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 ,全船運費為 元,一次計收。

港口裝船費用,按省港口收費規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九、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 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後,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十、附則: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 份。並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備案。如有未盡事宜,得按省交通廳海上運輸管理規定和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協商辦理。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合同管理機關

代表人:     代表人: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年  月   日

2023年關於運輸合同 篇14

一、運輸合同主體及其特徵

運輸合同主體是運輸合同權利義務的承擔者,即運輸合同的當事人,運輸合同的主體和客體。根據運輸合同是雙務合同的特性,基本當事人一方是享受收取運費權利並承擔運送義務的承運人,另一方是享受運送權利並支付運費的旅客和託運人,雙方當事人的數目則視具體合同關係而定。由於運輸合同經濟關係的特殊性,承運人和旅客及託運人作為合同主體也相應地具有特殊性。

(一)承運人的性質和種類

當代運輸生產的高風險、高技術性質要求承運人具備多種條件才能進行運輸生產活動。一般來説,承運人首先應擁有適當的運輸工具,配備掌握運輸技術的.運輸專業人員並具有較雄厚的經營資本。因此,承運人一般不能是個人,而是較大規模的企業。其次,從現代企業制度角度來説,運輸企業必須是企業法人,能夠獨立承擔法律責任,其資格首先應符合法人的一般法律規定,組織形式和組織機構應符合公司法的規定,其運輸經營活動必須符合專門運輸法的規定。

運輸企業既然是企業,必然同其他企業一樣,具有營利目的。所不同的,是運輸企業的營利目的,是依靠運用特定運輸工具運送旅客和貨物,即支出運輸勞務和物化勞動並收取運費才得以實現的。但是,運輸生產的性質決定,運輸經濟關係的相對方不是特定的、少數的個人或組織,而是不特定的、全社會的人或組織。運輸企業具有公用性質,運輸企業的二重性決定,企業效益和為社會服務作用的對立統一。這就導致必須以法律予以控制和調節。此外,特定地區和線路上所容納的運力與運輸需求應當適應,並且應當具有運行的固定性和規律性,進而要求限制承運人數量,並且限制承運人之間進行無節制的自由競爭,結果,是由法律確立承運人的壟斷和獨佔地位,法學論文《運輸合同的主體和客體》。法律為了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同時也是為了平等保護運輸合同關係雙方主體的權益,需要對承運人加以嚴格的資格(或身份)規定,並明文規定其權利範圍並課以法律義務。但社會生活中並非一切運輸生產活動都具有同等的公用性,因此,西方國家有所謂公用承運人和獨立承運人之分,但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獨立承運人的相對方仍是社會大眾,其公用性仍是不可否認的。因此,獨立承運人不過是契約自由在運輸合同領域內的標榜而已。我國有營業性運輸和非營業性運輸之分,只有營業性運輸才屬運輸企業生產活動。

1、承運人資格與經營特許權

西方某些國家在19世紀初,自由放任的市場經濟制度曾一度允許一切人或者公司從事某些運輸活動,但後來就逐漸被嚴格的限制和管理所取代。基本原因在於公路、鐵路、內河、航空、海上等運輸活動固有的公用性和對國家、全社會的經濟、軍事作用。各國對具體運輸方式的嚴格管理程度和發生時間並不是相同的,一般取決於各運輸方式發展的水平。最早出現國家干預的是鐵路運輸,其後是公路運輸,再後是海上運輸和航空運輸。

國家對運輸業的管理方式是多種多樣的。某些情況下,政府可以直接投資、經營運輸業務,即政府直接作為承運人與相對方發生運輸合同關係。大多數情況下,政府採取投資控股的方式控制運輸企業的活動。政府的直接經營活動,導致取消一切競爭,導致官僚主義和效率低下,歷史上證明效果並不理想,本世紀七十年代美國運輸業內發生的所謂“放鬆管理”的運動是一例證。因此,最普遍的國家管理方式是制定專門運輸法,一方面限制進入運輸領域,規定承運人從業資格和經營特許權,不具備法定從業條件、未取得運輸特許權的個人和組織,一律不得從事運輸活動。另一方面,專門運輸法和行政法規對運輸經營業務主要是合同的基本內容、運價、合同責任等作出明確規定並嚴格行政管理,承運人不得違反。

2023年關於運輸合同 篇15

甲方:XX公司

乙方:XX公司 協 議 書

20xx年X月X日

甲方:XX公司

乙方:XX公司

為積極響應和貫徹落實國家循環經濟的產業政策,促進經濟快速發展,實現甲、乙雙方合作雙贏目標,本着“平等協商、互利互惠”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合作形式

甲方提供公司副產品灰渣,並將其運送至雙方約定場地,乙方免費提供灰渣堆放場地,並對其進行有效的綜合利用,將其變為種植地的有機肥料。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經營進行依法監督、指導。

(2)有權要求乙方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

2、甲方的義務

(1)免費為乙方提供灰渣。

(2)將灰渣運送至雙方約定的地點。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乙方享有自主經營權。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本協議之約定履行相關義務。

2、乙方的義務

(1)無條件接受甲方提供的灰渣。

(2)幫助甲方協調處理好地方農企關係。

(3)為甲方運輸灰渣道路提供便利條件。

(4)免費提供灰渣堆放場所,並對場所進行必要的建設、維護和管理。

四、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因簽訂或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婁底仲裁委員會仲裁。

五、甲、乙雙方對本協議的未盡事宜和所涉及事項達成的.補充協議應以書面形式作出,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協議解除的條件

1、雙方協商一致解除。

2、一方嚴重違約,致使對方不能實現協議目的,另一方有權單方解除。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全面、正確、真實地履行本協議所約定的內容,一方違約,並導致另一方不能實現協議目的的,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代理人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20xx年X月X日

2023年關於運輸合同 篇16

GF-91-0404

月度水路貨物託運計劃表

年 月

┌─────────────────────┐

│  本表經承運人籤蓋運輸合同專用章後,具有│

│月度運輸合同效力,有關承運人與託運人,收貨│

│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和責任界限,按《水路│

│貨物運輸規則》及運雜費用的有關規定辦理。 │

└─────────────────────┘

起運地:       提出日期: 年 月 日     編號:

┌────┬───┬───────┬─┬─────┬─────┬───┐

│    │到達港│ 換裝港(地)│收│ 託運量 │ 核定量 │   │

│ 貨名 │   ├───┬───┤貨├──┬──┼──┬──┤備 注│

│    │(地)│第 一│第 二│人│重量│體積│重量│體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特約事項│   │   │   │ │  │  │  │  │   │

└────┴───┴───┴───┴─┴──┴──┴──┴──┴───┘

提計劃單位:       託運人(簽章)      承運人(簽章)

地   址:            電    話:

説明:1、補充計劃使用此表,加蓋紅色“計劃外”字樣。

2、規格:長14釐米,寬23釐米。

GF-91-0404(續)

水 路 貨 物 運 單

┌──────────────────────┐

│  本運單經承託雙方簽訂後,具有合同效力,承│

│運人與託運人、收貨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和責│

│任界限均按《水路貨物運輸規則》及運雜費用的有│

│關規定辦理。                │

└──────────────────────┘

貨物於  月  日

集中於  交接清單號碼_____運單號碼_____

┌─────┬───┬─────┬───┬─────┬────┬───┐

│船名 航次│起運港│     │到達港│     │到達日期│收貨人│

├─┬───┴┬──┴──┬─┬┴───┼─────┤    │   │

│託│ 全 稱│     │收│ 全稱 │     │    │   │

│ ├────┼─────┤ ├────┼─────┤    │   │

│運│地址電話│     │貨│地址電話│     │    │   │

│ ├────┼─────┤ ├────┼─────┤(承運人│   │

│人│銀行帳號│     │人│銀行帳號│     │  章)│ (章)│

├─┼─┬─┬┴┬─┬──┴─┴┬───┴┬─┬─┬┴┬───┴───┤

│發│ │ │ │ │託運人確定│計費重量│ │ │ │ 應收費用  │

│貨│貨│件│包│價├─┬───┼──┬─┤等│費│金├───┬─┬─┤

│符│名│數│裝│值│重│體積 │重量│體│級│率│額│項目 │費│金│

│號│ │ │ │ │量│(長,寬│(噸)│積│ │ │ │   │率│額│

│ │ │ │ │ │ │高) │  │ │ │ │ ├───┼─┼─┤

│ │ │ │ │ │噸│M  │  │m3│ │ │ │運費 │ │ │

├─┼─┼─┴─┴─┴─┴───┴──┴─┴─┴─┴─┼───┼─┼─┤

│ │ │                      │裝船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計 │                      │   │ │ │

├───┴────────────┬─────────┼───┼─┼─┤

│ 運到期限(或約定)      │託運人      │總 計│ │ │

├─┬──────────────┤公章) 月 日  ├───┼─┴─┤

│特│              ├─────────┤核算員│   │

│約│              │承運日期     ├───┼───┤

│事│              │         │複核員│   │

│項│              │起運港承運人章  │   │   │

└─┴──────────────┴─────────┴───┴───┘

GF-91-0405

月度水路貨物託運計劃表

年   月

┌─────────────────────┐

│  本表經承運人籤蓋運輸合同專用章後,具有│

│月度運輸合同效力,有關承運人與託運人,收貨│

│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和責任界限,按《水路│

│貨物運輸規則》及運雜費用的有關規定辦理。 │

└─────────────────────┘

起運地:     提出日期: 年 月 日     編號:

┌────┬───┬───────┬─┬─────┬─────┬───┐

│    │到達港│ 換裝港(地)│收│ 託運量 │ 核定量 │   │

│ 貨名 │   ├───┬───┤貨├──┬──┼──┬──┤備 注│

│    │(地)│第 一│第 二│人│重量│體積│重量│體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特約事項│   │   │   │ │  │  │  │  │   │

└────┴───┴───┴───┴─┴──┴──┴──┴──┴───┘

提計劃單位:    託運人(簽章)       承運人(簽章)

地   址:            電    話:

説明:1、補充計劃使用此表,加蓋紅色“計劃外”字樣。

2、規格:長14釐米,寬23釐米。

GF-91-0405(續)

水 水 貨 物 聯 運 運 單

┌─────────────────┐

│  本表經承運人籤蓋運輸合同專用章│

│後,具有月度運輸合同效力,有關承運│

│人與託運人,收貨人之間的權利、義務│

│關係和責任界限,按《水路貨物運輸規│

│則》及運雜費用的有關規定辦理。  │

└─────────────────┘

貨物於   月  日

集中於:    交接清單號碼       運單號碼

┌──────┬───┬──┬──┬───┬───┬───┬─────┐

│ 船  名 │   │航次│  │起運港│   │到達港│     │

├──────┼───┼──┼──┼───┴─┬─┼───┴┬────┤

│第一接轉船名│   │航次│  │第一換裝港│ │到達日期│收貨人│

├──────┼───┼──┼──┼─────┼─┤(承運人│(簽章)│

│第二接轉船名│   │航次│  │第二換裝港│ │  章)│    │

├─┬─┬─┬┴┬─┬┴──┴─┬┴───┬─┼─┼─┬──┴────┤

│發│ │ │ │ │託運人確定│計費重量│ │ │ │ 應收費用  │

│貨│貨│件│包│價├─┬───┼──┬─┤等│費│金├─┬─┬─┬─┤

│符│名│數│裝│值│重│體積 │重量│體│級│率│額│項│第│第│第│

│號│ │ │ │ │量│(長,寬│(噸)│積│ │ │ │目│一│二│三│

│ │ │ │ │ │ │高) │  │ │ │ │ │ │段│段│段│

│ │ │ │ │ │噸│M  │  │m3│ │ │ ├─┼─┼─┼─┤

├─┼─┼─┴─┴─┴─┴───┴──┴─┴─┴─┴─┤運│ │ │ │

│ │ │                      │費│ │ │ │

├─┼─┼──────────────────────┼─┼─┼─┼─┤

│ │ │                      │裝│ │ │ │

├─┼─┼──────────────────────┤船│ │ │ │

│ │ │                      │費│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計 │                      │ │ │ │ │

├───┴────────────┬─────────┼─┼─┼─┼─┤

│ 運到期限(或約定)      │託運人      │總│ │ │ │

├─┬──────────────┤公章) 月 日  │計│ │ │ │

│特│              ├─────────┼─┴─┼─┴─┤

│約│              │承運日期     │核算員│   │

│事│              │         ├───┼───┤

│項│              │起運港承運人章  │複核員│   │

└─┴──────────────┴─────────┴───┴───┘

GF-91-0406

水 路 貨 物 運 單

┌──────────────────────┐

│  本運單經承託雙方簽訂後,具有合同效力,承│

│運人與託運人、收貨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和責│

│任界限均按《水路貨物運輸規則》及運雜費用的有│

│關規定辦理。                │

└──────────────────────┘

貨物於  月  日

集中於  交接清單號碼_____運單號碼_____

┌─────┬───┬─────┬───┬─────┬────┬───┐

│船名 航次│起運港│     │到達港│     │到達日期│收貨人│

├─┬───┴┬──┴──┬─┬┴───┼─────┤    │   │

│託│ 全 稱│     │收│ 全稱 │     │    │   │

│ ├────┼─────┤ ├────┼─────┤    │   │

│運│地址電話│     │貨│地址電話│     │    │   │

│ ├────┼─────┤ ├────┼─────┤(承運人│   │

│人│銀行帳號│     │人│銀行帳號│     │  章)│ (章)│

├─┼─┬─┬┴┬─┬──┴─┴┬───┴┬─┬─┬┴┬───┴───┤

│發│ │ │ │ │託運人確定│計費重量│ │ │ │ 應收費用  │

│貨│貨│件│包│價├─┬───┼──┬─┤等│費│金├───┬─┬─┤

│符│名│數│裝│值│重│體積 │重量│體│級│率│額│項目 │費│金│

│號│ │ │ │ │量│(長,寬│(噸)│積│ │ │ │   │率│額│

│ │ │ │ │ │ │高) │  │ │ │ │ ├───┼─┼─┤

│ │ │ │ │ │噸│M  │  │m3│ │ │ │運費 │ │ │

├─┼─┼─┴─┴─┴─┴───┴──┴─┴─┴─┴─┼───┼─┼─┤

│ │ │                      │裝船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計 │                      │   │ │ │

├───┴────────────┬─────────┼───┼─┼─┤

│ 運到期限(或約定)      │託運人      │總 計│ │ │

├─┬──────────────┤公章) 月 日  ├───┼─┴─┤

│特│              ├─────────┤核算員│   │

│約│              │承運日期     ├───┼───┤

│事│              │         │複核員│   │

│項│              │起運港承運人章  │   │   │

└─┴──────────────┴─────────┴───┴───┘

GF-91-0407

水 水 貨 物 聯 運 運 單

┌─────────────────┐

│  本表經承運人籤蓋運輸合同專用章│

│後,具有月度運輸合同效力,有關承運│

│人與託運人,收貨人之間的權利、義務│

│關係和責任界限,按《水路貨物運輸規│

│則》及運雜費用的有關規定辦理。  │

└─────────────────┘

貨物於   月  日

集中於:    交接清單號碼       運單號碼

┌──────┬───┬──┬──┬───┬───┬───┬─────┐

│ 船  名 │   │航次│  │起運港│   │到達港│     │

├──────┼───┼──┼──┼───┴─┬─┼───┴┬────┤

│第一接轉船名│   │航次│  │第一換裝港│ │到達日期│收貨人│

├──────┼───┼──┼──┼─────┼─┤(承運人│(簽章)│

│第二接轉船名│   │航次│  │第二換裝港│ │  章)│    │

├─┬─┬─┬┴┬─┬┴──┴─┬┴───┬─┼─┼─┬──┴────┤

│發│ │ │ │ │託運人確定│計費重量│ │ │ │ 應收費用  │

│貨│貨│件│包│價├─┬───┼──┬─┤等│費│金├─┬─┬─┬─┤

│符│名│數│裝│值│重│體積 │重量│體│級│率│額│項│第│第│第│

│號│ │ │ │ │量│(長,寬│(噸)│積│ │ │ │目│一│二│三│

│ │ │ │ │ │ │高) │  │ │ │ │ │ │段│段│段│

│ │ │ │ │ │噸│M  │  │m3│ │ │ ├─┼─┼─┼─┤

├─┼─┼─┴─┴─┴─┴───┴──┴─┴─┴─┴─┤運│ │ │ │

│ │ │                      │費│ │ │ │

├─┼─┼──────────────────────┼─┼─┼─┼─┤

│ │ │                      │裝│ │ │ │

├─┼─┼──────────────────────┤船│ │ │ │

│ │ │                      │費│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計 │                      │ │ │ │ │

├───┴────────────┬─────────┼─┼─┼─┼─┤

│ 運到期限(或約定)      │託運人      │總│ │ │ │

├─┬──────────────┤公章) 月 日  │計│ │ │ │

│特│              ├─────────┼─┴─┼─┴─┤

│約│              │承運日期     │核算員│   │

│事│              │         ├───┼───┤

│項│              │起運港承運人章  │複核員│   │

└─┴──────────────┴─────────┴───┴───┘

2023年關於運輸合同 篇17

運輸合同

訂立合同雙方:

託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包裝要求: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三,運輸辦法及運雜費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託運時間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到貨時間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付款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

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貨物價值的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託運方違約金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

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單位各留一份.

託運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2023年關於運輸合同 篇18

甲方(託運人):

地址:

電話:

乙方(承運人):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已達成協商,根據_____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的運輸委託給乙方,合同期為?年。從?年?月?日至?年?月?日為止。

二、貨物的起運地點:?到達地點:

四、甲方的義務:

4。1、甲方至少提前8小時以電話或書面傳真形式向乙方發出運輸指令,通知內容包含發運時間、運輸方式、貨物名稱、數量;並準確提供發運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聯絡方式方法等信息。如發生特殊情況,甲方在乙方派出_____前3小時有權對合理的內容進行變更。

4。2、甲方保證所託運的貨物不屬於國家違禁品。

4。3、甲方負責對乙方有關責任人和操作人員進行必要的運作要求培訓。

4。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人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五、乙方的義務:

5。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為其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乙方應及時操作轉運貨物,安全、準時、準確地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並派送到指定地點。

5。2、司機把貨物送達目的地後,若客户對貨物有任何意見,司機絕對不可以與客户發生爭持,應立即與乙方負責人聯繫,並將事件及時回報給甲方。

5。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附件中所列運輸時間執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沒有按預訂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繫,向甲方彙報並進行處理。若甲方調查中發現有不合實際的情況,有權做出處罰。

5。4、乙方在承運過程中發生的貨物被盜、丟失、淋濕、貨損、交貨不清、貨物破損等,概由乙方負責。

5。5、由於自然災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若由於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貨物過期到達,造成甲方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5。6、甲方若委託乙方代辦貨物運輸_____,乙方應配合甲方進行_____,並對投保的貨物承擔全部的責任。

六、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6。1、當乙方接受甲方託運,乙方須向甲方交納保證金。待運輸業務完成後甲方會將費用一次性付清給乙方。

6。2、運費按收貨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

七、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供應客户的重大生產資料,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確保貨物按期運達。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逾期運達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責任,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户協調。

八、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缺失、短少、損壞等問題,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8。1、貨物丟失或無_____常使用的,按300元/噸照價賠償。

8。2、貨物修理後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無異議的,賠償修理費(包括換件費用、人工費及修理人員的往返差旅費等)。

九、出現合同第七條情況導致貨物逾期運達的,乙方除按該條規定承擔責任外,還應當同時執行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年關於運輸合同 篇19

甲方 (貨物方) :

乙方:**縣汽車運輸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貨物運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為運輸貨物,運費為整車運費=車次費**元/日+0。45元/公里+路橋費;零擔運費=**元/立方米X公里

二、乙方接到通知後,及時上門提取甲方發運的貨物,或在甲方送貨上門時,作好接貨工作,裝車後, 甲方需提供貨物裝箱單,商業價格單,便於貨物丟損賠償時參用。貨值超過**萬元甲方需賣保險。

三、甲方有權免費跟蹤查詢貨物運輸期間的情況,如貨物有丟失,損毀,甲方在收貨前提出。

四、貨物不得夾帶違法物品,因此被查扣乙方不負責,甲方負擔貨物的被檢被查被扣等費用。

五、因不可抗原因(如:地震,水澇等)而延誤貨物運輸,乙方不承擔責任。但要及時通知甲方,並爭取有效措施努力補救。

六、付款方式:起運時預交一半運費,貨到付清。

七、合同履行:本合同起貨時履行開始,收貨付款後終止,期間如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負擔產生的'損失。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20xx——

2023年關於運輸合同 篇20

合同編號:

承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互惠互利的平等原則,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共同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租賃乙方工程汽車名稱:

二、月租金:

三、施工地點:

四、租賃期限:

五、付款方式:

2、甲方負責汽車進出場運輸費:、租賃期滿個月退場費由乙方支付,如施工不足個月,甲方承擔乙方車輛的出場費即合計進出場費由甲方承擔。

六、權利和義務

1、甲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按期支付乙方租金,逾期未支付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車輛。

2、在租賃期內,甲方未徵得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在所租汽車上自己拆除任何零部件,汽車維修保養由乙方負責,甲方提供幫助配合,租賃期內汽車的燃油(柴油)由甲方提供,燃油費由甲方承擔,甲方必須保證燃油的質量,如果不能保證燃油的質量,造成的汽車損壞由甲方賠償,甲方允許乙方每月三天的汽車維修及保養期限,不超過三天不得扣除租金,超過天數按月平均租金減扣。乙方未超出叁天修車時間,則由甲方按月租付給乙方租金。

3。乙方派駕駛員人,甲方負責承擔駕駛員食宿費用,乙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4。駕駛員應服從甲方工作安排及合理化管理,不得無故脱崗,在確保正常作業的'情況下,有特殊情況可以向工地領導人請假。

補充協議:

5。甲方在租賃期間僅享有汽車使用權,甲方不得轉租、轉借或未經乙方同意更換工地。

6。甲方安排汽車作業每天不超過小時。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汽車不得正常工作,甲方需晚上加班作業時,應在出工前安排駕駛員休息,以保證加班安全。

7。在施工中,由於甲方為事先明確表示,造成下電纜、管線、電線、樹林等受損壞,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全部賠償責任有甲方承擔。

8。乙方車輛進入甲方工地後,如:交警、運政等所發生的一切事物由甲方協調處理。

9、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汽車損壞,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在租賃期內,無論是自然原因,還是甲方原因,以及其它原因導致汽車停工,甲方均應按期支付乙方租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減拖欠乙方租金。

10、在租賃期滿後,甲方如需繼續租賃需提前10天通知乙方,經乙方同意後雙方另簽訂合同。

七、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甲方拖欠乙方租金,甲方應按拖欠資金總額月百分之五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直至付清,若乙方未按本合同履行,應退還甲方為此所支付的進出場費並賠償因停工所造成的10萬元損失。

八、乙方駕駛人員在工作期間,要服從甲方調度及工作安排,注意安全,確保自身的人身安全,不得違章操作汽車和違章作業,如違章作業造成人身傷亡,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九、甲方在工作期間要保護機駕人員的人身安全,不得打、罵駕駛人員和損害乙方汽車,由於甲方非法開採和非法施工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甲方負責。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即生效,雙方應認真按本合同執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合同在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通過協商調解,如調解不成則約定提交綿陽市人民法院申請訴訟。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簽訂地點:簽訂時間:年月日

2023年關於運輸合同 篇21

託運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

第一條貨物內容及運輸方式

合同期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貨物內容為。運輸方式為。

第二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年,從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第三條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運輸費用為元(大寫:____元整)。甲方應於貨物按期運達目的地後日內結清運費。

第四條甲乙方雙方責任

1、甲方應按約定支付運費。

2、乙方應按照運單的要求,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乙方應負責貨物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

第五條違約責任

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除應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還應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爭議解決

第七條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20xx年x月x日

2023年關於運輸合同 篇2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已達成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__的運輸委託給乙方,合同期為__年。從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為止。

二、貨物的起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達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上述合同期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瓷土,運輸方式為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費、到貨地點、收貨人、運輸期限等事項。由甲、乙方雙方另籤運單確定,所籤運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甲方的義務:

1、甲方至少提前8小時以電話或書面傳真形式向乙方發出運輸指令,通知內容包含發運時間、運輸方式、貨物名稱、數量;並準確提供發運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聯絡方式方法等信息。如發生特殊情況,甲方在乙方派出車輛前3小時有權對合理的內容進行變更。

2、甲方保證所託運的貨物不屬於國家違禁品。

3、甲方負責對乙方有關責任人和操作人員進行必要的運作要求培訓。

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人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五、乙方的義務: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為其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乙方應及時操作轉運貨物,安全、準時、準確地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並派送到指定地點。

2、司機把貨物送達目的地後,若客户對貨物有任何意見,司機絕對不可以與客户發生爭持,應立即與乙方負責人聯繫,並將事件及時回報給甲方。

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附件中所列運輸時間執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沒有按預訂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繫,向甲方彙報並進行處理。若甲方調查中發現有不合實際的情況,有權做出處罰。

4、乙方在承運過程中發生的貨物被盜、丟失、淋濕、貨損、交貨不清、貨物破損等,概由乙方負責。

5、由於自然災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若由於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貨物過期到達,造成甲方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6、甲方若委託乙方代辦貨物運輸保險,乙方應配合甲方進行保險,並對投保的貨物承擔全部的責任。

六、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當乙方接受甲方託運,乙方須向甲方交納保證金.待運輸業務完成後甲方會將費用一次性付清給乙方。

2、運費按收貨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

七、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供應客户的重大生產資料,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確保貨物按期運達。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逾期運達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責任,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户協調。

八、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缺失、短少、損壞等問題,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貨物丟失或無法正常使用的,按300元/噸照價賠償。

2、貨物修理後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無異議的,賠償修理費(包括換件費用、人工費及修理人員的往返差旅費等)。

九、出現合同第七條情況導致貨物逾期運達的,乙方除按該條規定承擔責任外,還應當同時執行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2023年關於運輸合同 篇2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誠信第一、平等互利、周到服務”的原則,經雙方共同協商,甲方為乙方提供運輸服務之事宜,訂立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委託乙方承運的危險貨物包裝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標準,設置明顯標誌,貨物運輸單證必須真實、準確,註明危險貨物名稱、規格、數量、貨到時間、地點、收貨人等事項。

二、乙方應遵守危險運輸的有關法規條例,用封閉式廂式貨運車運輸,前後懸掛危險標誌,車況良好,安全可靠,運輸車輛必須有法定的保險及貨物保險。駕駛員及押運人員應具有危險貨物《從業資格證》和《危險貨物操作證》,確保貨物在規定時間內安全、快捷的抵達甲方規定的`倉庫或碼頭。

三、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貨物流向提供最佳的運輸途徑,確保在貨物運輸期限內將貨物安全運達甲方指定的收貨地點,並負責監督將貨物卸到倉庫,辦理好與收貨人的交接手續,並向收貨人索要收貨憑證,作為完成運輸的證明。

四、乙方必須負責所承運的貨物安全。保證貨物無損缺,如出現此類問題,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具體賠償價格按甲方向工廠發放的訂單價格確定。由於甲方原因或執法部門沒收貨物,扣留乙方車輛及駕駛員等,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由此造成乙方損失時,甲方應向乙方全額承擔賠償責任。

五、發貨由甲、乙方共同商議合理的裝載路線,因特殊原因延誤裝貨時間或路線過長,甲方應視具體情況派車轉運或補充轉運費用。如在運輸途中發生不可抗力的情況,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結算方式:單車現金結算。

七、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合同期滿後,雙方可經協商繼續合同。

八、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訴諸法律。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年關於運輸合同 篇24

運輸(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承運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船運公司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同意甲方託運________________貨物,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乙方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將船舶抵達港,靠好碼頭,於____月____日時至____時將貨物裝完。

1.甲方未按時集中貨物,造成乙方船舶不能按時裝貨、按時起航,每延誤一小時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__元。

2.甲方未能按時卸貨,每延遲一小時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__元。

3.甲方未按時付清運輸費用,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償付未付部分運輸費用________%的違約金。

4.甲方如不履行合同或擅自變更合同,應償付乙方____元違約金。

2023年關於運輸合同 篇25

託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下,就運輸事宜,經過雙方充分協商,制訂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運輸方法

1.乙方調派_______噸位船舶_______艘(船舶______________吊貨設備)。

2.運輸起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運輸終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貨物集中

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________________貨物於__________天內集中於__________港,貨物集齊後,乙方應在__________天內派船裝運。

第三條 裝船時間

甲方聯繫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後,經乙方落實並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__________小時內裝完貨物。

第四條 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於__________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第三條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第五條 啟航聯繫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後,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__________方負擔。

第六條 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____________________港錨地,自下錨時起於_________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時__________元,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第七條 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於運送______________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八條 運輸費用

按___________水運貨物___________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 _______元,空駛費按運費的___________%計___________元,全船運費為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一次計收。

港口裝船費用,按___________港口收費規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第九條 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乙方在船舶卸完後,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運費支付方式為下列第_______種

(1)現金支付

(2)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費用給乙方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按照__________________交通廳海上運輸管理的有關規定充分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份,交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門各存________份備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注意事項

一、託運人注意事項

1 、託運人關於承運人的主體資格和履行合同能力進行必要的審查和了解,才能確定對方是否具備承運資質和保障貨物安全到達目的地的能力。

2 、託運人應對託運單填寫內容的真實性和正確性負責。因為託運人填交的貨物託運單經承運人接受,並由承運人填發貨運單後,貨物運輸合同即告成立。

3 、託運人必須在託運的貨件上標明發站、到站和託運人、收貨人的單位、姓名和地址,按照國家規定標明包裝儲運指示標誌。

4 、在運輸過程中必須有專人照料、監護的貨物,應由託運人指派押運員押運。押運員對貨物的安全負責,並遵守運輸有關規定,承運人應協助押運員完成押運任務。

5 、託運貨物內不得夾帶國家禁止運輸、限制運輸物品和危險物品。

6 、如實申報貨物的真實和運輸條件,要求包裝符合運輸安全的要求等。

二、承運人注意的事項

1 、承運人承運貨物時,應對託運人填交的託運單進行查核,並有權在必要時會同託運人開箱進行安全檢查。

2 、承運人應按照貨運單上填明的地點,按約定的期限將貨物運達到貨地點。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應無償運至貨運單上規定的到貨地點,如逾期運到,應承擔逾期運到的責任。

3 、承運人應按照通常的或者約定的路線將貨物運送至約定的地點。通常的運輸路線一般是指班列或者班輪運輸,有固定的航次、班次、時間,固定的到達地,託運人隨時可以辦理運輸手續。

4 、承運人應於貨物運達到貨地點後二十四小時內向收貨人發出到貨通知。

5 、承運人應按照貨運單交付貨物。交付時,發現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時,應會同收貨人查明情況,並填寫貨運事故記錄。

6 、貨物從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經過三十日無人提取時,承運人應及時與託運人聯繫徵求處理意見;再經過三十日,仍無人提取或託運人未提出處理意見,承運人有權將該貨物作為無法交付貨物,按運輸規則處理。對易腐或不易保管的貨物,承運人可視情況及時處理。

7 、承運人應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證貨物在運輸中的安全,完整、完好的將貨物交付給收貨人。保證貨物運輸的安全,防止事故和損失的發生。

8 、從事公共運輸的承運人不得拒絕託運人通常、合理的運輸要求。

2023年關於運輸合同 篇26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現就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貨物名稱:

二、數量:___噸

三、承運日期:______年______月

四、運費單價:______元/噸

五、合計金額______元

六、裝貨地址:_____;卸貨地址:_______(公路運輸)

七、甲方責任:託運貨物必須合法,物權清楚,與合同簽定的貨物相符。

八、乙方責任:必須持有合法的'資質;並保證託運貨物原裝,原卸。

九、運費結算:卸完貨後,一般十天內按確認的運費付款,乙方開具運輸發票。

十、本合同有效期:自雙方簽字之日起至運費兩清止。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協商未果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收貨方: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