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設備運輸合同(通用13篇)

簡單設備運輸合同 篇1

甲方:

簡單設備運輸合同(通用13篇)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起運地:

目的地

一、託運物品名稱、貨值、型號及數量:品名: 貨值:

型號: 數量:

尺寸: 重量:

二、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必須以傳真或郵件的方式將派車委託書發給乙方。

2、甲方提供的貨物應符合公路汽車運輸要求,能承受汽車運輸震動,包裝要牢固。由於該貨物是超寬的超限貨物,乙方有義務辦理在運輸途中所需要的超限手續。

3、乙方應該按照甲方派車委託書的要求進行運輸。在未經甲方同意的條件下,不得隨意改變派車委託書所規定的內容。如乙方未按甲方派車委託書的要求進行拖運,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更正,並有權追究乙方責任。

4、乙方必須在約定的時間內將承運設備安全運到甲方指定地點交給指定收貨人。在運輸過程中,所發生的貨物缺少或丟失,路上一切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承擔,貨物發生損壞,乙方承擔保險公司賠償之外的一切損失。

5、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貨物運輸中的執行情況,(如送貨情況,到廠時間,車輛動態,突發事件等),不得謊報或隱瞞事實。

6、乙方在規定的地點裝卸貨物時,如遇到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該貨物短缺,重量不符,車輛廂體在裝卸時受損,裝載危險品及走私貨物時(國家規定),乙方有權拒絕繼續執行運輸任務,並且不承擔責任。

7、乙方在執行運輸任務過程中,如發生不可抗力而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但如遇上述特殊情況,乙方應立即停止操作,避免損失。但乙方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有義務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

8、當乙方運輸任務完成後,應及時通知甲方(書面通知、郵件通知、電話通知)並將為甲方墊付的費用發票及時送達甲方。

三、託運方式及價格:總價 (包括設備加固、探路、運輸等路上所有費用)。

四、託運期限:

自 至 共需 日。起運時間 。具體為託運方將貨物交付給甲方工廠,至接收方收到託運物。(如遇到不可抗拒的天氣、堵車、交通超限扣車可以順延)

五、運費支付期限和方式:託運物送到後一週內將運費匯至乙方賬户。

賬户如下:

户 名:青島運華工貿有限公司大型起重運輸分公司

開户行:青島銀行

賬户: 1020 0536 299

六、其他約定事項:

1、未在規定時間內付清運費,按天處以運費6‰違約金。

2、本合同傳真件具有同等效力。

3、爭議的解決方式:由當事人雙方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解決不成,從以下兩種方式中選擇一種:

1)提交青島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附則:

1、本合同未及事項,甲乙雙方須友好協商解決,包括提請相關部門指導、幫助。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後即刻生效。

3、本協議有效期:此票貨物操作完結束為止。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聯 系 電話: 聯 系 電話:

簡單設備運輸合同 篇2

甲方(託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日為止。貨物收貨人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籤運單確定,所籤運單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須按照貨物買賣合同約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支付全部運輸費用。

六、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同時應協助收貨人親筆簽收貨物以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如乙方聯繫不上收貨人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及時通知收貨人提貨。

七、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避免暴曬、雨淋,確保包裝及內容物均完好按期運達指定地。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應確認數量並按照甲方購進或賣出時價格全額賠償。  

八、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户協調;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時到達,乙方須在最短時間內運至甲方指定的收貨地點並交給收貨人,且賠償逾期承運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簡單設備運輸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起運地:

目的地

一、託運物品名稱、貨值、型號及數量:品名: 貨值:

型號: 數量:

尺寸: 重量:

二、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必須以傳真或郵件的方式將派車委託書發給乙方。

2、甲方提供的貨物應符合公路汽車運輸要求,能承受汽車運輸震動,包裝要牢固。由於該貨物是超寬的超限貨物,乙方有義務辦理在運輸途中所需要的超限手續。

3、乙方應該按照甲方派車委託書的要求進行運輸。在未經甲方同意的條件下,不得隨意改變派車委託書所規定的內容。如乙方未按甲方派車委託書的要求進行拖運,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更正,並有權追究乙方責任。

4、乙方必須在約定的時間內將承運設備安全運到甲方指定地點交給指定收貨人。在運輸過程中,所發生的貨物缺少或丟失,路上一切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承擔,貨物發生損壞,乙方承擔保險公司賠償之外的一切損失。

5、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貨物運輸中的執行情況,(如送貨情況,到廠時間,車輛動態,突發事件等),不得謊報或隱瞞事實。

6、乙方在規定的地點裝卸貨物時,如遇到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該貨物短缺,重量不符,車輛廂體在裝卸時受損,裝載危險品及走私貨物時(國家規定),乙方有權拒絕繼續執行運輸任務,並且不承擔責任。

7、乙方在執行運輸任務過程中,如發生不可抗力而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但如遇上述特殊情況,乙方應立即停止操作,避免損失。但乙方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有義務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

8、當乙方運輸任務完成後,應及時通知甲方(書面通知、郵件通知、電話通知)並將為甲方墊付的費用發票及時送達甲方。

三、託運方式及價格:總價 (包括設備加固、探路、運輸等路上所有費用)。

四、託運期限:

自 至 共需 日。起運時間 。具體為託運方將貨物交付給甲方工廠,至接收方收到託運物。(如遇到不可抗拒的天氣、堵車、交通超限扣車可以順延)

五、運費支付期限和方式:託運物送到後一週內將運費匯至乙方賬户。

賬户如下:

户 名:青島運華工貿有限公司大型起重運輸分公司

開户行:青島銀行

賬 號:8020 1020 0536 299

六、其他約定事項:

1、未在規定時間內付清運費,按天處以運費6‰違約金。

2、本合同傳真件具有同等效力。

3、爭議的解決方式:由當事人雙方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解決不成,從以下兩種方式中選擇一種:

1)提交青島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附則:

1、本合同未及事項,甲乙雙方須友好協商解決,包括提請相關部門指導、幫助。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後即刻生效。

3、本協議有效期:此票貨物操作完結束為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設備運輸合同 篇4

託運方:

承運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機械設備運輸事項達成合同條款如下:責任和義務:

託運方負責裝卸,承運方予以協助。貨物上車就位後,承運方負責核實貨物數量及重量。承運方按時安全將貨物送至託運方指定地點。運送時間由託運方提前一天通知承運方到現場裝貨,當天裝貨須當天發車直接開往目的地。承運方必須出示身份證原件、行車執照原件,由託運方確認後,複印存檔。違約責任:

承運方應在託運方約定的時間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時內將上述貨物安全無誤地運至目的地,如未按時將貨物送到目的地,每延期一天,乙方賠償甲方元。運輸途中如有損壞或丟失貨物,由承運方負責全額賠償。在運輸中出現的一切問題由承運方負責。

運輸地點和價格:

付款方式:

等全部貨物運抵目的地後,由收貨人按發貨清單驗收合格(數量及質量)後付款。法律責任:

承運方必須遵照國家有關法律執行本合同,如運輸過程中違反相關法律,一切責任由承運方負責。

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哈爾濱市法院管轄。

本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複印件有效。

甲方聯繫人:聯繫電話:

乙方聯繫人:聯繫電話:

駕駛證號:車牌號:

甲方:乙方: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

簡單設備運輸合同 篇5

甲方(託運人):

乙方(承運人):

鑑於甲方擬委託乙方運輸 輸電工程大型設備,且乙方同意接受委託。為明確設備運輸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1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地點:

1.3 運輸路線:

1.4 運輸時間:

第2條 承運設備情況

2.1 設備名稱:

2.2 設備數量:

2.3 設備重量:

2.4 運輸尺寸:

2.5 運輸安全技術條件詳見附件3。

第3條 合同價格

3.1 本合同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第 1 頁 共 18 頁 1.2 工程規模:(¥ )(含税),詳見附件1;

3.2 支付方式為:

第4條 合同組成部分

下列文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4.1 本協議書;

4.2 專用條件;

4.3 通用條件;

4.4 合同附件;

4.5 雙方協商同意的變更、紀要、協議。

第5條 保證

5.1 考慮到甲方將按本合同約定付款給乙方,乙方在此立約,保證全面按合同規定完成甲方託運設備的運輸工作

5.2 考慮到乙方將進行本合同約定的大型設備運輸工作,甲方在此立約,保證按合同約定的方式和時間付款給乙方。

第6條 術語

本協議書中所用術語的含義與上文提到的合同專用條件及通用條件中相應術語的含義相同。

第7條 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條件見專用合同條件。

第8條 份數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設備運輸合同 篇6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遵照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項目的採購和安裝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合同內容:

第二條 組成合同的文件

1、 本合同書和合同條款

2、 中標通知書

3、 投標書及其附件

4、 招標文件

5、 國家法規、規範、行業標準和有關技術文件

6、 雙方有關供貨問題的協商、會議紀要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第三條 合同範圍和條件

本合同的範圍和條件應與上述合同文件的規定相一致,交貨方式為交鑰匙工程。

第四條 合同價款

甲方向乙方訂購  (包括運輸)計人民幣¥  元, 安裝計人民幣¥  元,合計人民幣¥  元 ,大寫人民幣 元整。其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生產廠家、技術規格及功能、備品備件、易損件、進口和國產部件清單、維保計劃表、五至十年的易損件報價單等詳見附表。

第五條 乙方向甲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交貨和施工、竣工,承擔設備的質量問題,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第六條 甲方向乙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第七條 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約定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八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正本二份,雙方各存一份。雙方約定合同副本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設備運輸合同 篇7

甲方(託運人):

乙方(承運人):

鑑於甲方擬委託乙方運輸 工程大型設備,且乙

第1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地點:

1.3 運輸路線:

1.4 運輸時間:

第2條 承運設備情況

2.1 設備名稱:

2.2 設備數量:

2.3 設備重量:

2.4 運輸尺寸:

2.5 運輸安全技術條件詳見附件3。

第3條 合同價格

3.1 本合同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1.2 工程規模:

3.2 支付方式為:

第4條 合同組成部分

下列文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4.1 本協議書;

4.2 專用條件;

4.3 通用條件;

4.4 合同附件;

4.5 雙方協商同意的變更、紀要、協議。

第5條 保證

5.1 考慮到甲方將按本合同約定付款給乙方,乙方在此立約,保證全面按合同規定完成甲方託運設備的運輸工作。

5.2 考慮到乙方將進行本合同約定的大型設備運輸工作,甲方在此立約,保證按合同約定的方式和時間付款給乙方。

第6條 術語

本協議書中所用術語的含義與上文提到的合同專用條件及通用條件中相應術語的含義相同。

第7條 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條件見專用合同條件。

第8條 份數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設備運輸合同 篇8

託運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承運雙方的安全責任,保障設備運輸的安全和作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雙方在簽訂運輸合同的同時,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承包運輸項目

1.設備名稱:粗過濾器3台。

2.運輸起止地點:起點終

點 內蒙古烏海市烏斯太工業園區

3.運輸設備尺寸:長17米,直徑4米加法蘭盤90公分,合計

寬為4.8米,高4.5米,重40噸。

4.運輸方式:分兩次拉運,第一次運輸兩台,第二次運輸一台。

5.運輸期限:自 20xx 年 08月 14 日到 20xx年 08 月24日。

二、運輸費用及付款方式

1.運輸總費用為(含税)大寫: )

2.付款方式:分兩次付。兩台罐到達並通過驗收後,付清承運方 元;第3台到達並通過驗收後付清剩餘所有費用。

三、協議內容

1.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運輸期間,甲方指派運輸項目的安全的具體聯繫溝通。

2)按約定落實施工現場起重機等裝卸機械和人員,以及相關起重方案和安全措施,相應特種設備的捆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檢測檢驗,確保安全可靠。

3)雙方應相互協作,並按照各自的責任處理運輸過程中有關安全工作,對產生的安全問題、事件應認真組織原因分析,提出預防措施。共同預防事故的發生。

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約定,為各自的員工配備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監督教育員工正確使用。

5)運輸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火災、機械設備、環境污染、交通等事故、雙方應盡力組織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採取應急措施:按照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及時向各自的上級單位、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

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協助事故調查,吸取事故教訓,做到“四不放過”

6)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和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2.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拉運的車輛進行檢查

2)提供大件設備的起止地點、物理參數(重量、長、寬、高)以及防水、防震、防傾斜、防雨、防凍等具體要求。

3)負責落實廠區內的現場道路通行條件和接卸條件(夜間卸貨需要充分的照明條件),對可能影響他方通行或現場設施的部位,設置安全警告標誌、標識並採取措施。

4)必要時指派專人隨車,負責沿途督促乙方落實運輸方案的安全措施。

3.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遵守現場施工管理制度,服從甲方、建設單位、監理對現場施工的管理。

2)負責運輸路線的勘察,確定沿途有關彎道、橋樑、架空線路、隧道等可能影響運輸的相關措施,選擇最優安全運輸路線。

3)負責雙方隨車人員及相關作業人員的安全交底;落實各項針對性的運輸安全、環境工作的具體措施。

4)隨車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遵守甲方的現場規章制度,配備安全帽等勞動防護用品,在甲方規定的區域工作,服從甲方管理。

5)運輸車輛具有相關證照,性能符合國家相關標準,適合本大件運輸條件。駕駛人員應持有與駕駛車輛相對應的駕駛證和車輛行駛證等有效證件。

6)按照甲方提供大件設備的起止地點、物理參數(重量、長、寬、高)以及防水、防震、防傾斜、防雨、防凍等具體要求,制定並落實相應的安全措施。

7)負責超重、超長、超寬、超高物件運輸相關公路通行許可的申請;運輸途中因貨物超長、超寬、超高、超重等造成的罰款所造成的損失由承運方承擔;落實引路車輛和相關安全警示標誌。

8)負責運輸貨物的綁紮,確保綁紮牢固和貨物安全,懸掛安全標誌、並確保特殊設備在運輸過程中相關測量儀器的完好和正常運轉;運輸途中因車輛原因及駕駛員自身原因造成的罰款、停車費、過渡費、過橋費均由承運方承擔。

9)指派專人隨車,負責沿途落實運輸方案安全措施以及對運輸貨物、道路情況的檢查,確保運輸安全。

10)途中引路車輛應指定專人負責對道路情況的觀察,確保車輛的安全通行。

11)對途中跨越道路的架空電力線路等管線構架,應保持安全距離。

12)對沿途可能影響車輛通行的道路設施、樹木綠化和其他設施,負責與相關部門聯繫處理,確保車輛能夠安全通過。

13)負責設置夜間運輸的發光安全標誌等。

14)運輸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事故、交通事故、貨物損壞等事故,必須立即救援,按要求及時報告有關方面,並做好善後處理工作。按照事故責任,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四、附則

1、本協議約定的各項條款,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作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並可獨立於主合同存在,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承擔相應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

責任。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雙方設備損壞,人員上亡,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3、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約定。

4、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執3份,乙雙執1份。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帳號: 開户行:中國建設銀行靖邊縣支行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簡單設備運輸合同 篇9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無錫華光鍋爐股份有限公司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承運以下貨物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 運輸內容:

1、貨物名稱: 重 量:

2、到 達 地:

3、運輸總價(含運輸貨物保險費):_______ 大 寫:

二、付款方式:

1%

2、運完付3%為質保金,視收貨單位設備款支付情況按比例同步支付。

三、運輸要求:

1、每批貨物發運前,乙方至甲方開具產品發運單(一式五聯),後至甲方倉庫提貨,提貨完畢後在產品發運單第三聯(成品庫)簽收。

2、乙方隨車帶產品發運單前二聯,其中收貨單位聯交收貨單位驗收用,回單聯經收貨單位簽收後返回。本合同貨物全部運完後憑回單結算運費。

3、乙方接到甲方運輸通知後,須在半個工作日內到甲方開具產品發運單並最遲在兩天內到甲方指定的倉庫裝車發運,並及時通知收貨單位做好接貨卸車準備工作。若乙方逾期裝車發運,必須徵得甲方

同意,否則需支付500元/天違約金給甲方,若甲方不同意乙方延遲裝車發運,則乙方必須於次日裝車發運。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該批貨物的發運單,自行組織該批貨物的發運,所產生的運輸費用在乙方運輸總價中扣除。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延時發運而引起收貨單位投訴,造成甲方信譽損害及經濟損失,甲方可追究乙方的責任,乙方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甲方有權中止雙方的運輸合同。

4、運輸過程中的貨物滅失、損壞均有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5、乙方在運輸前針對本合同承運設備向保險公司投保設備價格__萬元的100%的運輸一切險,保險區段為甲方倉庫到合同指定到達地交貨後10天止。

6、在運輸裝卸過程中,乙方發生的環安事故均有乙方自負。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存二份,乙方存一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20 年 月 日

簡單設備運輸合同 篇10

甲方:乙方:姓名: 姓別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 電話:

住所: 住址:

為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管理,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羣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有效促進雙方全面適當履行客運或貨運經營合同(以下稱運輸經營合同),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依據有關道路運輸安全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履行期限與雙方的運輸經營合同履行期限相同,屬運輸經營合同的附件之一,與運輸經營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應當設立安全管理監督科室,配備有專業知識、技能的人員並明確責任,建立、建全安全規章制度,為乙方及其僱傭的從業人員提供安全法規知識、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訓。

三、乙方應當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監督,遵守甲方的安全規章制度,與僱傭的從業人員按時參加甲方提供的安全法規知識、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等的教育和培訓。

四、乙方擬僱傭駕駛員,要審查其是否持有與擬駕車型相匹配的有效駕駛證、操作證或資格證的原件,是否達到擬駕車型的駕駛年限。帶其到甲方安全管理監督科室,並提交身份證、駕駛證、操作證、資格證等原件。

乙方審查辦理前款事務時,如有故意或重大過失,一經查實,應向甲方承擔違約金次200元。

五、甲方應對乙方擬僱傭的駕駛員的健康狀況、持有的相關證件的原件、是否與擬駕乙方的車型相匹配及是否達到擬駕車型的駕駛年限,進行形式審查。對符合要求的進行安全法規知識、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等的教育和培訓,並進行考試或考核。對經考試或考核合格的,簽發擬同意乙方僱傭上車意見書。

甲方辦理前款形式審查時,非因乙方的過錯,如有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不良後果的,一經核實,應向乙方承擔違約金次300元。

六、乙方讓擬僱駕駛員上車駕駛之前,必須將駕駛員身份證、駕駛證、操作證或資格證並經其簽字確認真實且與原件無誤的複印件,甲方對其的考試或考核合格證,甲方簽發的擬同意乙方僱傭上車意見書,乙方與駕駛員簽訂的僱傭協議書,提交甲方存入乙方運輸經營車輛檔案。

乙方讓擬僱駕駛員上車駕駛之前,必須與擬僱駕駛員先簽訂書面僱傭協議,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確定雙方之間的僱傭關係。

乙方不得僱傭甲方簽發擬同意乙方僱傭以外的人員上車駕駛,否則,一經核實,乙方應向甲方承擔違約金次500元。

七、乙方必須讓其僱傭的駕駛員、乘務員,按時參加甲方定期為乙方、乙方的駕駛員、乘務員免費提供的安全營運事項、知識、制度、操作規程、操作技能等的教育、培訓、考試或考核。如乙方或其僱傭的司乘人員不參加甲方免費提供的安全教育等,乙方應向甲方承擔違約金人次100元,作為對甲方安全教育等費用的償還。

八、甲方因下列情形之一受到行政罰款的,有權根據乙方或乙方司乘人員的過錯程度向乙方追償部分罰款。

1、乙方未經甲方簽發擬同意僱傭駕駛意見,聘用不符合法定條件的人員駕駛其運輸經營合同項下車輛的;

2、因乙方僱傭的司乘人員未按時參加甲方提供的安全教育和培訓的;

3、因乙方或其司乘人員,拒絕甲方在不影響車輛正常營運情況下對車輛的維護和檢測的;

4、因乙方或其司乘人員,拒絕甲方對出站(場)車輛進行安全檢查的;

九、乙方僱傭駕駛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讓其駕駛員強行接受安全再教育或解僱。

1、酒後駕駛道路運輸車輛的;

2、1年內累計2次超過額定乘員20%以上不足50%、超過核定載重量30%以上不足100%或者1次超過額定乘員50%以上、超過核定載重量100%以上駕駛道路運輸車輛的;

3、1年內累計2次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不足100%或者1次超過規定時速100%以上駕駛道路運輸車輛的;

4、在1個記分週期內交通違法記分在12分以上,且未按照規定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學習並通過考試的。

十、甲方對乙方僱傭的駕駛員建立電子信息檔案,報與有關交通、公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實行信息互通共享,並將駕駛員違反本協議第九條的行為及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況,建入信息互通和共享機制。

十一、乙方應當將本協議中主要的有關駕駛員負有安全營運義務及應負責任,在乙方與所僱駕駛員的僱傭協議中明確約定。

十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約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協議經雙方蓋章或簽字或捺印生效。

十四、本協議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設備運輸合同 篇11

託運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承運雙方的安全責任,保障設備運輸的安全和作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雙方在簽訂運輸合同的同時,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承包運輸項目

1.設備名稱:粗過濾器3台。

2.運輸起止地點:起點終點 內蒙古烏海市烏斯太工業園區

3.運輸設備尺寸:長17米,直徑4米加法蘭盤90公分,合計寬為4.8米,高4.5米,重40噸。

4.運輸方式:分兩次拉運,第一次運輸兩台,第二次運輸一台。

5.運輸期限:自 20xx 年 08月 14 日到 20xx年 08 月24日。

二、運輸費用及付款方式

1.運輸總費用為(含税)大寫: )

2.付款方式:分兩次付。兩台罐到達並通過驗收後,付清承運方 元;第3台到達並通過驗收後付清剩餘所有費用。

三、協議內容

1.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運輸期間,甲方指派運輸項目的安全的具體聯繫溝通。

2)按約定落實施工現場起重機等裝卸機械和人員,以及相關起重方案和安全措施,相應特種設備的捆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檢測檢驗,確保安全可靠。

3)雙方應相互協作,並按照各自的責任處理運輸過程中有關安全工作,對產生的安全問題、事件應認真組織原因分析,提出預防措施。共同預防事故的發生。

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約定,為各自的員工配備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監督教育員工正確使用。

5)運輸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火災、機械設備、環境污染、交通等事故、雙方應盡力組織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採取應急措施:按照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及時向各自的上級單位、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協助事故調查,吸取事故教訓,做到“四不放過”

6)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和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2.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拉運的車輛進行檢查

2)提供大件設備的起止地點、物理參數(重量、長、寬、高)以及防水、防震、防傾斜、防雨、防凍等具體要求。

3)負責落實廠區內的現場道路通行條件和接卸條件(夜間卸貨需要充分的照明條件),對可能影響他方通行或現場設施的部位,設置安全警告標誌、標識並採取措施。

4)必要時指派專人隨車,負責沿途督促乙方落實運輸方案的安全措施。

3.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遵守現場施工管理制度,服從甲方、建設單位、監理對現場施工的管理。

2)負責運輸路線的勘察,確定沿途有關彎道、橋樑、架空線路、隧道等可能影響運輸的相關措施,選擇最優安全運輸路線。

3)負責雙方隨車人員及相關作業人員的安全交底;落實各項針對性的運輸安全、環境工作的具體措施。

4)隨車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遵守甲方的現場規章制度,配備安全帽等勞動防護用品,在甲方規定的區域工作,服從甲方管理。

5)運輸車輛具有相關證照,性能符合國家相關標準,適合本大件運輸條件。駕駛人員應持有與駕駛車輛相對應的駕駛證和車輛行駛證等有效證件。

6)按照甲方提供大件設備的起止地點、物理參數(重量、長、寬、高)以及防水、防震、防傾斜、防雨、防凍等具體要求,制定並落實相應的安全措施。

7)負責超重、超長、超寬、超高物件運輸相關公路通行許可的申請;運輸途中因貨物超長、超寬、超高、超重等造成的罰款所造成的損失由承運方承擔;落實引路車輛和相關安全警示標誌。

8)負責運輸貨物的綁紮,確保綁紮牢固和貨物安全,懸掛安全標誌、並確保特殊設備在運輸過程中相關測量儀器的完好和正常運轉;運輸途中因車輛原因及駕駛員自身原因造成的罰款、停車費、過渡費、過橋費均由承運方承擔。

9)指派專人隨車,負責沿途落實運輸方案安全措施以及對運輸貨物、道路情況的檢查,確保運輸安全。

10)途中引路車輛應指定專人負責對道路情況的觀察,確保車輛的安全通行。

11)對途中跨越道路的架空電力線路等管線構架,應保持安全距離。

12)對沿途可能影響車輛通行的道路設施、樹木綠化和其他設施,負責與相關部門聯繫處理,確保車輛能夠安全通過。

13)負責設置夜間運輸的發光安全標誌等。

14)運輸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事故、交通事故、貨物損壞等事故,必須立即救援,按要求及時報告有關方面,並做好善後處理工作。按照事故責任,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四、附則

1.本協議約定的各項條款,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作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並可獨立於主合同存在,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承擔相應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雙方設備損壞,人員上亡,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3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約定。

4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執3份,乙雙執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設備運輸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承運一件水電設備由 等相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

一、運輸內容、數量、起止地點及價格

2、運輸起止地點

起運地:

目的地:

啟運日期:

限定到貨日期:

二、運輸承包價

1)整批設備運送按總價承包的方式,合計總運費為:

2)上述運輸包含運輸工具、捆紮及材料費、含沿途各項路費,道路補償費用,超限運輸行政性收費及罰款(包含高速公路超限審批手續的辦理和超限賠償費用);

3、乙方必須在啟運前及時辦理完成公路運輸超限證,如因無法及時辦理超限證而導致無法駛入高速路段而延誤到貨日期,乙方承擔對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如甲方報錯貨物尺寸和重量致使運輸路線發生改變,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甲方已經提供貨物裝車及包裝前的照片給乙方參考,因車輛無法裝載,放空費由乙方承擔);

4) 上述運輸不包括起運地和目的裝卸貨物的費用;

三、費用結算

經雙方協商約定,費用結算方式為按件數結算;貨物運輸完成後2、雙方合同簽訂後,乙方承擔所有由此給甲方帶來的全部損失。

四、雙方責任

1)甲方需在發貨前三天以電話、書面、傳真或電郵的方式向乙方發出裝貨通知,乙方收到裝貨通知後安排車輛確保在約定時間內到達裝貨地點。

2)乙方車輛到達裝貨地點後,甲方需在48小時內完成裝車作業(夜晚除外);裝車完畢後,乙方檢查貨物是否完好,如沒有異議則在提貨單上簽收確認;如發現貨物有破損,需在現場及時提出,與甲方協商,辦理好貨物破損記錄和交接手續方可啟運。如甲方未能在約定時間內完成裝車作業,乙方則向甲放收取1000元/天/車的壓車費。

3)乙方承諾車輛裝裁完貨物啟運後扎不牢固等)中途發生貨物損壞的或延誤到達日期的,乙方將承擔由此對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乙方需在事發後一小時內通知甲方,並保護好現場通知保險公司進行理賠工作。

4)乙方車輛到達工地後甲方需在48小時內完成卸車作業(夜晚上除外),並檢查貨物是否完好,如發現貨物有破損,需在現場即時提出,雙方協商辦理好貨物破損記錄和交接手續;如沒有異議則在送貨單上簽收確認後,甲乙雙方確認該車運輸任務完成。如甲方未能在約定時間內完成卸車作業,乙方則向甲方收取¥1000元/天/車的壓車費。

5)運輸路線由乙方自行制定路線,乙方需負責對所指定運輸路線的通行保證,同時確保不因運輸道路寬度等因素所造成設備的損壞、扣押、滯停等情況的出現。如造成以上所述情況,乙方需自行解決,因此造成甲方工程後影響,甲方有權保留追究乙方的責任權利。

6)乙方確保所提供車輛的合法性,並擁有符合相關國家規定的證件和已辦理相關手續,如因未辦理相關手續而導致車輛扣押,則產生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五、其他條款:

1)如因地震、颱風、水災、戰爭、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遇有不可抗力的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按照事故對履行本合同影響的程度,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本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本合同的責任,或延期履行本合同;

2)甲乙雙方就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糾紛或爭議的解決地點為中國,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甲乙雙方往來過程中的各項文件、單據、傳真、E-mail等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若要求終止本協議,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經協商後雙方同意方可終止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設備運輸合同 篇13

甲方:(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辦理甲方貨物海運進口轉運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在港口為其代辦下列海運進口貨物的交接、國內轉運業務。

貨物基本情況如下:

貨物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貨卸碼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進口日期:________ 船名:________ 提單號碼:________ 嘜頭:________?

合同號碼:________ 貨物:________ 名稱:________ 集裝箱數量:___________

包裝:________ 數量:________ 毛重:________ 體積:________

2.代理運輸方式為,自________至到站(專用線)/港,交收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全稱)。

3.甲方同意支付與上述貨物運輸有關的港口費、艙底卸貨費、定額費、勞務費、驗箱費、滯箱費、特殊換單費等。

4.甲方對於貨物運輸的特殊要求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5.甲方在對外簽訂進出口貿易合同時,應明確規定提單通知人為乙方,並將編制的貨物裝船標誌告知乙方。

6.甲方應在船抵港日天前,將下列報關必須的單證文件送達乙方:

(1)提單及其他航運單證;

(2)商業發票

(3)裝箱單

(4)進口貿易合同

(5)進口免税表/許可證/手冊/證明;

(6)報關委託書

(7)海關、鐵路部門或港務局臨時或特殊要求的其他文件。

甲方應保證所提供的報關單證無訛,且單單一致和單貨一致,因單據問題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

7.甲方委託乙方代為報關、報驗時,須辦理相應的委託手續,並出具書面的授權委託書。

8.貨物體積、重量、件數與託運單不符的或貨物溢短裝、殘損時,轉運用鐵路運輸時,以鐵路部門記載的貨物狀況為佳;轉運用公路運輸時,以公路部門出具的公路運單上記載的貨物狀況為準;並以此作為收費依據。

9.由於甲方未及時付清運費及其他相關費用或提供單據不及時而造成貨物運輸延遲或者被乙方留置所產生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10.當發生以下情況時,乙方對於貨物滅失或者損壞不承擔任何責任:

(1)天災,包括自然災害,例如但不限於雷電、颱風、地震、洪水等,以及意外事故,例如但不限於火災、爆炸、由於偶然因素造成的運輸工具的碰撞等;

(2)戰爭或者武裝衝突;

(3)搶劫、盜竊等人為因素造成的貨物滅失或者損壞;

(4)政府或者主管部門的行為、檢疫限制或者司法扣押;

(5)罷工、停工或者乙方僱傭的工人勞動受到限制;

(6)甲方的過失造成的貨物滅失或者損壞;

(7)貨物的自然特性或者固有缺陷;

(8)貨物包裝不良或者標誌欠缺、不清;

(9)非由於乙方或者乙方的受僱人、代理人的過失造成的其他原因導致的貨物滅失或者損壞,對於第6款免除責任以外的原因,乙方不負舉證責任。

11.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後要迅速辦理各項委託事宜。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運輸,及時傳遞應返回的運輸單證。乙方對於其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和發生的費用承擔責任。以上損失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賠償責任都不應超出每件元人民幣或每公斤元人民幣的責任限額,兩者以較低的限額為準。

12.凡保險責任只到卸貨港口(庫、場)或者集裝箱拆箱後的貨物,乙方為維護甲方的利益可代為辦理加保手續,其費用由甲方承擔。如甲方不同意在港口辦理保險,則應在合同中註明或者在貨物抵港前書面通知乙方。

13.雙方可以約定代理費用的支付方式,或港口費用實報實銷加上代理費用;或採用統一代運包乾費率。

代理費率:

(1)散貨:________________

(2)集裝箱:標準箱 非標準箱

(3)大件諮詢費:________________

(4)每件提單起碼費用:________________

(5)保險費:________________

(6)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

14.不屬於代理人代墊費用範圍的海關關税、檢驗費、國內運輸保險費、運費等費用一律向委託人實報實銷。

15.為了甲方利益,無須經甲方特別授權乙方可以代為支付運費、關税等費用。甲方應在收到乙方帳單之日起7天內向乙方支付上述費用。逾期不付,按每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同時乙方保留通過留置貨物或滯留單據來獲得相關補償的權利。

16.甲方在船抵港前將代運預算費用匯入乙方帳户,多退少補。

17.合同雙方可以依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解除合同。

18.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9.本合同從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一天,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可以協商將合同延長____天。合同期滿前,如果雙方中任何一方欲終止合同,需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20.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