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運輸報關協議(精選3篇)

產品運輸報關協議 篇1

甲方:深圳市___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產品運輸報關協議(精選3篇)

乙方:

經甲方與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代理乙方產品經深圳口岸出口至香港之運輸報關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為乙方代理其出口的指定貨物到香港的報關和運輸業務,應保證安全及時地將貨物送到目的地指定交貨地點,並及時通知收貨公司提貨或及時派送入倉。

二、乙方要安排出口貨物時必須書面通知甲方深圳操作部,通知大陸送貨時間、品名、重量、體積、包裝情況、香港派送或入倉地點和時間等信息,以便甲方能準確安排裝貨、報關、派送及入倉。甲方應按照公佈的班車發車時間和發車地點發車,如有變動,應及時通知乙方。

三、甲方有權檢查乙方所有交運的貨物,我司有權拒收一切海關禁止出入境、來歷不明或不適於運輸的貨物,以及需要有關報關文件報關而乙方無法提供該文件的貨物。乙方須如實提供貨物品名、數量及嘜頭標記,嚴禁謊報、夾帶或衝貨行為,如因乙方有上述行為造成海關對貨物進行扣倉或沒收等處罰而產生的貨款、罰款、倉租及連帶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貨物運輸過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海關電腦系統壞、天氣及交通擁堵等)造成的貨物損壞或延誤,甲方可豁免責任。

五、乙方交運的貨物,必須保證包裝牢固、安全,特別是易碎品。甲方僅負責其獨立的外包裝的封閉狀態良好,而並不負責其內裝貨物數量的是否短少、類型是否相符、貨物是否損壞等狀況。

六、收費及發車時間之規定:

a、收費標準:運輸原則上以實際重量計費,但當輕泡貨物體積重量超過實重50%時,計 費重量以該票貨物的實重加上體積重量之和除以2計算。貴司所出貨物我司按rmb /kg收費。香港如需我司派送則另收派送費。

b、 發車時間及貴司送貨時間規定:早班車特指每週一到週六凌晨四點鐘始發的中港貨車,由於週日香港放假, 週日凌晨四點不發車。如遇法定假期發車時間甲方另行通知。貴司送貨到我司深圳倉庫的時間應越早越好。最遲不能超過凌晨2:30,這樣才能更加保證貴司貨物準時送達指定地點。

七、結算採取月結 天方式。即乙方務必在每月 日前以現金或支票形式付清給甲方上個月發生的所有費用(如5月份發生的費用,乙方務必在6月 日前付清給甲方)。超過一天按千分之五計收滯納金,如對賠償事宜有異議,應先付款後協商。

八、所有發生費用均不含税費,乙方如需要甲方開具税務發票,則發生税款須由乙方支付給甲方,手寫發票税為發票所開金額的5%,電腦打製發票税則是發票所開金額的6.6%計收。

九、本協議自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有效。任何一方如對協議內容有改動,應在不少於七天前書面通知對方。該協議期滿雙方無異議後,協議有效期自動順延。

甲方:(蓋章及簽名) 乙方:(蓋章及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產品運輸報關協議 篇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乙方:(以下簡稱“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為至區內的貨物特約承運單位。承運的品牌有:等的貨物。

二、承運路線及價格

路線為:此運費不包括貨物開具運輸發票金額,市內包送達倉庫。

三、甲方應盡的責任與義務:

1、甲方要託運的貨物包裝必須完好,如因甲方貨物的外包裝不合格造成貨物殘損或在無開箱情況下發生內包裝貨物短缺等,責任由甲方自負。

2、方不能交付或在貨物內夾帶危險品,禁運物品給否則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3、甲方有貨物託運時,至少提前知發貨工廠送貨到乙方收貨點。

4、甲方在託運貨物時,必須完整提供收貨人姓名、地址及電話,以便能準備交付貨物,否則造成失誤及一切裙帶責任,其費用由甲方承擔。

5、貴重物品應保價運輸。

四、乙方應盡責任和義務:

1、交接貨物時,必須提供標準的託運單據一式四聯和甲方辦理相關手續,此單據可作為甲乙雙方的結算憑證。

2、乙方應按時將甲方的貨物遞至收貨點,如有特殊原因乙方須提前向甲方説明。

3、如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貨物丟失貨損壞(除不可抗力自認原因外),乙方必須按預定賠償。

4、乙方須提供車況好、手續齊全車輛運輸甲方貨物。

5、乙方不可將甲方食品與其他有污染或有毒貨物混放,否則由此造成的責任與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結算方式(選擇一項)

1、貨到即付款。

2、乙方憑收貨證每月

六、違約責任: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國家相關法律向當地法院起訴。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日起至年月日止。

注:運費根據市場行情雙方協商可做適當調整。

甲方:(公章)

代表人:

聯繫電話:

乙方:(公章)

代表人:

聯繫電話:

日期:

產品運輸報關協議 篇3

託運人(甲方) : 承運人(乙方):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號:

營業執照號: 車牌號:

身份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國運輸行業相關法律法規等規定,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化工產品公路運輸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項下貨物是指以溴素起運地點、到達地點和收貨人名稱、地址、聯繫方式以甲方銷售訂單生成的提貨單為準。

第二條 貨物承運日期和運到期限

貨物的承運日期以甲方銷售訂單生成的提貨單的日期為準,乙方需在甲方銷售訂單下達之日起開始組織運輸,乙方應在5小時內將產品送達甲方指定的收貨人倉庫。

第三條 貨物包裝標準

產品按照生產企業或國家有關規定包裝標準包裝裝運。

第四條 運輸車輛、質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保證運輸車輛安全性能良好,符合甲方產品的運輸要求。運輸液體貨物的罐車應符合國家危險化學品裝運條件,清洗乾淨,不得有任何污物、雜物,並保證運輸過程中外包裝與貨物完好無損。

第五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

1.乙方憑甲方指定的提貨憑證到甲方指定倉庫(罐區)提貨,在提貨地點和到達地的裝卸車由乙方負責。

2.乙方的承運責任期間由產品裝上乙方委託的運輸工具時起,至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貨物到達地交付收貨人時止,本合同約定的貨物在此期間發生損毀、滅失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3.乙方裝卸載貨物時的數量應與甲方提供的提貨憑證保持一致,如乙方裝卸載貨物時的數量與甲方提貨憑證數量不一致時,扣除合理的運輸損耗和計量誤差外,損失部分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運雜費和結算方式

1.貨物運價按照200元/噸的運輸費執行,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能擅自更改。

2.運輸結算數量以乙方每次提貨時提貨單上的數量為準。

3.運輸費用達十萬元時結一次帳,乙方出具詳細運輸清單,經甲方確認無誤後,甲方以承兑方式支付全部運輸款給乙方。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對乙方運輸資質、信譽、運力進行考核、把關、監督,對乙方運輸過程中發生的違規行為進行處罰,直至取消乙方運輸甲方貨物的資格。

2.化工產品委託乙方運輸後,甲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取消託運時,有權向乙方提出變更合同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抵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並按有關規定支付所需費用。

3.甲方對運輸的化工產品應按照甲方生產企業標準進行包裝,產品包裝牢固,並且遵守危險品運輸的有關規定,產品內不得夾帶禁運物品。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及承運工具、駕駛員,必須具備合法營運資格,必須有齊備的國家政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件及牌照。

2.乙方要確保貨物運輸質量及安全,在合理期限內按時將貨物送達收貨方並由收貨人簽收。及時向甲方反饋運輸過程中的相關信息。

3.裝車時,乙方必須仔細清點數量、型號與提貨單是否相符,提貨後出現貨物短少、被盜、被搶、雨淋、破損、交通意外等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乙方必須將承運的貨物按時、完整、準確地送達甲方指定地目的地。在貨物到達以後,乙方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4.乙方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時應及時與甲方聯繫,在聯繫到甲方之前應謹慎的保管貨物,保證貨物的安全。

5.乙方在化工產品承運期間內提供盡責的服務,由專人隨時掌握貨車行蹤並向甲方提供運輸進度信息,遇到突發事件馬上向甲方報告。乙方應在貨物發出當天將發運信息按照規定格式以電子版或傳真形式傳到甲方。

6.乙方運輸過程中要確保貨物安全,如有丟失、破損、雨淋或其它原因造成化工產品損失(不可抗拒力除外),乙方應按損失貨物的市場價賠償甲方損失,並且賠償甲方支付的受損貨物的包裝費、運雜費和保險費。

7.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轉委託第三人。乙方轉委託的,本運輸合同對甲乙雙方繼續有效,第三人的履行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

8.乙方應按貨物實際價值投保貨物綜合險,並將保險單位附本交甲方保留、確認。

9.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應保證甲方的貨物優先運輸。在未徵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不得單方改變貨物運輸價格。

10.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運輸路線、目的地,不得弄虛作假,在沒有得到甲方同意的前提下運輸途中乙方不允許私自換車。

第九條 保密條款

1.一方對於由於履行本合同而瞭解或接觸到另一方的機密資料和信息(下稱“保密信息”),應保守祕密;非經另一方書面同意,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給予或轉讓該等保密信息。一旦本合同終止,該方應將載有保密信息任何文件、資料或軟件,按另一方要求歸還另一方,或予以自行銷燬,並從任何有關記憶裝置中刪除任何該等保密信息,並且不得繼續使用這些保密信息。

2.雙方同意,不論本合同是否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第十二條將持續有效。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乙方提供的運輸車輛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產品運輸需求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應當以書面通知另一方。

4.合同解除,不影響結算、清理、爭議解決條款的效力。

第十五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事項

1.本合同自 起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4.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