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運運輸合同協議書範本

我們有很多中運輸的方式,其中海運就是其中的一種了。小編為大家帶來一份運輸合同,有喜歡的就來收藏吧

海運運輸合同協議書範本

海運運輸合同範本閲讀

合同是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合理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代理事宜,雙方一致同意訂立以下合同條款,以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適用範圍

1. 甲方向乙方承諾並保證其具有辦理向乙方委託辦理之業務的經營資質,持有有效的資質證書並維持該證書的有效。由於甲方的違法經營行為可能給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與不利後果,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 甲方委託乙方作為貨運代理,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履行代理職責。

3. 乙方將按雙方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代甲方洽承運人或承運人代理及有關方辦理貨物進出口的配船,裝箱,進棧,報關,裝船,簽發提單等一系列貨運代理工作,具體委託範圍以委託單證列明為準。

4. 甲方如不遵守本協議中有關費用結算等的規定,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並立即滯留其相關單證,直至終止接收甲方的貨運代理委託,同時,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而蒙受的所有損失,責任和費用。

第二條:單證要求

1.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內容正確,完整的託運單證(託運單證要求另見乙方制定的《訂艙注意事項》,註明有關運輸要求並加蓋單位公章或甲方預先在乙方備案的訂艙專用章(業務章),若業務過程中有諸如裝箱,報關,進棧,裝船等特殊要求,甲方必須在委託單上特別列明或另行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徵得乙方書面同意,並協商確定相關費用,若無特別書面委託列明,則乙方僅負責訂艙,甲方口頭委託產生的可能疏漏乙方不負責任。

2. 甲方如需對委託進行更改,應在乙方要求的時間之前一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對委託更改的時間要求另見乙方制定的《訂艙注意事項》,因甲方要求更改委託單而產生的任何風險,責任和費用應由甲方承擔。另外,甲方必須全額支付因甲方失誤而產生的返空等費用。

3. 開船前甲方應對提單內容進行核對,並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甲方業務經辦人的簽字乙方視為有效)乙方在甲方核對後,根據本協議的有關約定向甲方送交正本提單。

4. 若甲方與船公司簽有協議運價,則甲方在訂艙時須在委託單上註明正確的協議編碼,如逾期提供或不予提供,則視作無協議運價,甲方應按乙方取高不取低的原則支付運費,甲方應當按照乙方要求確認費用,乙方關於運費確認的要求另見乙方指定的《訂艙注意事項》。

5. 協議雙方應各自指定專人負責運價申請,協議管理,並做好相應的保密工作,並對專人給予書面授權權利,如有變化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因各方未及時通知多導致的一切風險由未通知方承擔。

第三條:風險責任

1. 甲方要求貨物緊急出運時,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註明日期並蓋甲方印章,乙方不為此承擔任何風險與責任,甲方的委託單應在乙方規定的受載日前送達乙方處,對超過受載日甲方要求加載的貨物,乙方可積極協助其進行配載,但不為此承擔任何風險與責任。

2. 乙方有責任按甲方提供的委託單內容配在貨物,但若甲方實際出運的貨物與委託單內容不符,特別是甲方隱瞞其貨物危險品性質,貨物實際重量,數量,尺寸的,甲方必須承擔由此可能引起的一切風險,責任和費用。

第四條:費用的收取與結算

1. 甲方必須按照約定準時,足額支付全部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於本協議下的業務所產生的費用。若甲方拖欠費用,則乙方有權採取以下措施維護自身權益,而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費用,責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有權選擇以下任何一種或多種方式:

(1) 暫停一切本協議下業務的操作,直至費用付清;

(2) 可要求承運人延遲簽發包括提單等之運輸單證,直至費用付清;

(3) 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乙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直接與間接損失;

(4) 有權滯留本協議下業務中所產生的單證,包括但不限於提單,外匯核銷單等單證;

(5) 可要求承運人於所簽發的當次提單上加以相應批註;

(6) 可要求承運人通知目的港代理延緩交付貨物。

同時,乙方有權向甲方加收所有未付款項0.5% / 天的違約金,甲方應在支付欠款的同時支付違約金。

2.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同意甲方按以下所列選擇第 ----D--- 種方式結算全部相關運雜及代墊費用:

A. 甲方委託乙方運輸“危險品貨物”,“私人物品”等,甲方必須先付清運費,乙方方可給予簽發提單,乙方並在合理時間內退回甲方報關單據。

B. 乙方同意現行簽發提單,甲方保證在貨物到達目的港前付清費用,乙方在合理時間內拖回甲方報關單據。

C. 乙方同意先承運,甲方保證電放貨物前付清全部費用,乙方在合理時間內退回甲方報關單據。

D. 考慮到雙方長期友好合作,乙方同意給予甲方貨物裝運後—20---天內的信用期及限制在人民幣----壹--萬元內的信用額度,甲方保證在這個時間前,在業務發生費用不超過信用額度時即付清全部運雜費用。在協議正常執行過程中乙方有權選擇是否在甲方報關單據到期之前的任何時間將其退還甲方;在甲方未支付所發生的運雜費之前,乙方有權扣留操作項下的貨物與提單。

E. --------------------------------------------------------------------------。

乙方向甲方出具的發票不作為甲方已付款證明,賬款付訖以乙方銀行的到賬通知為準,甲方不得因運輸過程中所發生的其他爭議影響費用之結算,本協議下之費用不可扣減,乙方對於因其他糾紛發生拖欠費用情況進行商談,並不影響乙方基於本協議主張任何權利,並採取相應措施。

3. 在甲方要求發貨人等相關方直接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之情形,甲方就以書面形式授權乙方直接向發貨人等相關方收取或書面指示相關方直接向乙方支付,並保證按時、足額支付。在相關方付清全部費用後,乙方才交付正本提單,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責任和費用由甲方承擔。若相關方拒付或逾期不付,則應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並由甲方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風險、責任和費用。

第五條:其它

協議執行期間,甲方如以不正當手段獲取提單,乙方可要求承運人滯留或者留置該票貨物直至乙方可滯留甲方其它託運貨物提單,並通知各有關單位,聯合終止接受甲方的訂艙託運業務;協議執行期間,如承運船舶的船公司宣佈增收各類附加費或提高運價,乙方有權作出調整並按新費率與甲方進行結算。

1.運費金額以甲乙雙方具體出貨時的約定為準,逐次在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託運單上註明,或者另紙書面確認。

2.甲方保證在業務過程中向乙方提供的各類保函應為原件,如為傳真件,效力等同於原件,甲方保證承擔保函中承諾的所有責任。

3.本協議雙方中任何一方對本協議內容需變更或解除,須提前30天用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本合同之附件、附錄是本合同不可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後續修改的任何附加條款也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附件條款將自動的優先執行,如附加條款與本合同條款有牴觸,則以附加條款為準。

4.本協議未盡事宜,應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行業政策、法律和慣例經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5.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由所在地法院管轄。

6.本協議一經簽署,雙方原有的貨運代理協議自動終止。

7.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以昭信守,有效期為:20** 年 1 月 1日至 20** 年12 月 31 日 協議到期雙方無異議,則自動順延。

海運運輸合同運輸協議書

( )海運計字第 號

依據經濟合同法和省海上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簡稱甲方)向省交通廳海運局(簡稱乙方),打算託運 貨物,乙方贊成承運,特簽署本合同,獨特遵照,相互制約,詳細條款經雙方協商如下:

一、運輸方式

乙方調派 噸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貨裝備),應甲方請求由 港運至 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二、貨物集中

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光,將 貨物於 天內集中於 港,貨物集齊後,乙方應在5天內派船裝運。

三、裝船時間

甲方接洽到達港批准部署卸貨後,經乙方落實並籌備接受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功課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於 小時內裝完貨物。

四、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結束辦好手續時起於 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標港。否則按貨規第3條規定承當滯延費用。

五、啟航聯繫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後,即發報告訴甲方做好卸貨預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 方累贅。

六、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 港錨地,自下錨時起於 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期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0.075元,在裝卸貨進程中,因氣象影響裝卸作業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七、運輸品質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領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障原裝原運,除因船舶保險前提所產生的喪失外,對運送 貨物的數目跟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八、運輸費用

按省水運貨物一級運作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 元,空駛費按運輸的50%計 ,全船運費為 元,一次計收。

港口裝船費用,按省港口收費規矩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達到港辦理。

九、用度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籤間後,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支運輸費用 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後,以運輸費用把柄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第十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 份,交 等部分各存一份存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依照 交通廳海上運輸治理的有關規定充足協商,作出彌補規定。補充劃定與本合同存在等同效率。本合同提交 公證處公證(或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鑑證)。

甲 方: (蓋章) 乙 方: (蓋章)

代 表 人: (簽章)

開户銀行:

帳 號:

年 月 日訂破

船運運輸合同格式參考

託運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承運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船運公司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同意甲方託運________________貨物,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________噸船舶一艘,船名________,編號________,船舶有________吊裝設備,應甲方要求由________港運至________港________號碼頭,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第二條 貨物包裝要求

乙方將貨物用________材料包裝,每包體積________米,重量________噸。(或________型號包裝集裝箱。)

第三條 貨物集中與接收時間

甲方應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內將貨物集中於____港____號碼頭。由乙方聯繫港口接收集貨,貨物由甲方看守。

第四條 裝船時間

乙方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將船舶抵達港,靠好碼頭,於____月____日時至____時將貨物裝完。

第五條 運到期限

乙方應於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前將貨物運達目的港碼頭。

第六條 啟航聯繫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後,即發電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____元由____方負擔。

第七條 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目的港碼頭,自下錨時起於____小時內將貨物卸完。

第八條 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派員監裝,指導照章操作,保證安全裝貨,裝完船封好艙,甲方派押運員一人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

第九條 運輸費用

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____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____元,全船運費為____元。

第十條 運費結算辦法

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應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預付運輸費用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後,甲方應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付清運輸費用。

第十一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集中貨物,造成乙方船舶不能按時裝貨、按時起航,每延誤一小時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__元。

2、甲方未能按時卸貨,每延遲一小時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__元。

3、甲方未按時付清運輸費用,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償付未付部分運輸費用________%的違約金。

4、甲方如不履行合同或擅自變更合同,應償付乙方____元違約金。

第十二條 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期將貨物運達目的港碼頭,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甲方違約金____元。

2、乙方船舶起航後未電報通知甲方準備卸船時間,所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3、乙方違章裝、卸造成貨物損壞,應賠償實際損失,並向甲方償付損失部分價款____%的違約金。

4、乙方不履行合同或擅自變更合同,應償付甲方____ 元違約金,並退還甲方的預付款。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1、在裝、卸貨物過程中,因氣候影響裝、卸作業時間,經甲乙雙方簽證,可按實際時間扣除。

2、因____級以上風暴影響,不能按期履行合同,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爭議,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可按下列第( )項解決:(1)申請仲裁機關裁決;(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