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購銷合同(招標採購)

藥品購銷合同(招標採購)

甲方名稱:

乙方名稱:

項目名稱:

合同名稱:

招標編號: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由 為甲方, 為乙方,雙方根據 年 月 日 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結果,依據 市 年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採購《招標議價文件》要求,經甲、乙雙方協商,於 年 月 日,按以下條款和條件簽訂此藥品購銷合同:

一、藥品名稱、規格、劑型、包裝、廠家及中標價

見附件(中標成交藥品目錄)。

二、合同金額

以實際發生金額結算。

三、技術資料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中標藥品品種的有關技術資料。

四、採購範圍、採購方式、交貨期、交貨地點及交貨方式

採購範圍:甲方必須在自己定標產品中給相應的投標企業提交採購訂單。

採購方式:甲方必須通過 招採平台採購。

交貨期:乙方通過 招採平台接到甲方採購訂單後,在自己承諾的供貨時間內交付藥品。

交貨地點: 。

交貨方式:現場驗收、網上記錄。

五、付款方式

藥品到貨經雙方驗收合格後,由甲方在 天內按合同總價付款給乙方。

六、質量保證

乙方應按合同附件(中標成交藥品目錄)規定藥品的規格、劑型、包裝、生產廠家、中標價向甲方提供中標藥品。因藥品的質量發生問題的,乙方應負責免費更換或退貨。對於達不到使用要求者,經雙方協商,可按以下辦法處理:

(1)更換:由乙方承擔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2)貶值處理:由甲乙雙方協議定價。

(3)退貨處理:乙方應退還甲方支付的貨物款,同時應承擔該貨物的直接費用(運輸、保險、檢驗、貨款利息及銀行手續費等)。

如在使用過程中發生質量問題,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 小時內到達甲方現場。在質保期內,乙方應對貨物出現的質量及安全問題負責處理解決。

七、藥品驗收

乙方交貨前應按出廠規定的檢驗方法,對產品做出檢驗。其記錄附在質量證明書內,作為甲方收貨驗收和使用的技術條件依據。但有關質量、規格、批號、產地、數量或重量的檢驗不應視為最終檢驗。乙方檢驗的結果應隨藥品交甲方。

八、違約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的,甲方向乙方償付貨物款總值的百分之 的違約金。甲方逾期驗收,或逾期支付貨物款的,甲方向乙方每日償付貨款總額萬分之 的滯納金。

乙方所交的藥品品種、規格、技術參數、質量不符合合同的規定標準的,甲方有權拒收貨物。

乙方在接到甲方採購訂單後 個工作日內不能送貨到甲方時,乙方向甲方每日償付貨款應送貨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

九、不可抗力事件處理

在執行合同期限內,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所致不能履行合同,則合同履行期間可延長,其延長期與不可抗力影響期相同。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應立即通知對方及 網絡有限責任公司,並寄送有關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

不可抗力事件延續 天以上的,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並通過監督領導小組的審核後,確定是否繼續履行合同。

十、爭議解決

雙方在執行合同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合同事先約定條款,提請招標經辦方和監督領導小組調解;如調解不成,可通過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

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

乙方投標文件的內容及其澄清內容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投標文件或澄清的內容與本合同條款不符,以本合同的條款為主。

合同執行中,如需修改和補充合同內容,由雙方協商,並在監督領導小組同意下,另簽署書面修改補充協議作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 個月,合同 未滿的藥品除外),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招採平台壹份。

(以下無正文,為合同簽署頁)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電話: 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號: 賬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