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路裝修設計協議(精選3篇)

電路裝修設計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_

電路裝修設計協議(精選3篇)

乙方:_________

甲方委託乙方為其設計製作電路,為保質保量完成任務,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在本協議書籤訂前,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詳細的電路設計任務書,明確設計製作電路的功能,各項參數等;該任務書作為乙方設計製作電路的依據。

2.在本協議書籤訂前,甲方應詳細閲讀有關乙方的電路設計細則説明。

3.在本協議書籤訂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交電路設計費用明細表,並詳細介紹相關事項。

4.協議變更終止(1)甲方終止協議:甲方承擔一切已經用於該電路設計的費用,並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務費用;乙方有權收回已交於甲方的所有有關電路設計的資料及產品,乙方並保留該設計的所有權利。

(2)乙方終止協議:乙方承擔一切已經用於該電路設計的費用,並返還甲方在此之前所支付的所有費用。

(3)以上兩條在不可抗拒因素髮生時無效。

(4)因設計需要而變更本協議時,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電路裝修設計協議 篇2

委託方 (甲方):_________承接方 (乙方):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甲方委託乙方進行實訓室裝修設計。為保證裝修設計及後續合作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概況

1. 甲方如有裝修工程,交予乙方進行設計裝修效果圖,乙方免收效果圖設計費。

2. 乙方為甲方裝修工程第一施工單位,如若乙方由於自方原因不願進行施工的甲方方可委託第三方進行施工。

第二條:違約責任

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

1. 如若由於甲方原因沒按合同約定履行,則按效果圖市場設計價格向乙方支付效果圖設計費用。

2. 如若甲方有裝修工程項目,乙方不按合同約定進行設計裝修效果圖,乙方則根據其給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第三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如發生爭議,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應協商解決。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解決,或協商解決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條: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後,雙方必需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的內容,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後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如需終止合同,提出終止合同的一方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應按合同第三條約定進行,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後,可視為本合同解除。

第五條:合同生效

1. 本合同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2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業主)簽字:___________乙方(承接方)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

電路裝修設計協議 篇3

項目名稱:

項目地點:

甲 方:

乙 方:(設計單位)

設 計 協 議 書

甲方 (我方) 公司委託乙方 (設計單位) 公司就 項目提供( 委託內容 )服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在 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部分 標準條件

第一條 定義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以下各詞和用語,應具有如下的涵義:

1.1 “適用法律”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長沙市已頒佈並生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和其它文件。

1.2“服務”指本協議設計任務書所述的,按照協議由乙方完成本項目而進行的工作

1.3 “貨幣”指人民幣元,本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條 解釋

合同文件的組成及優先順序:

本合同協議(由標準及特殊條件、擔保條款(如有)三部分組成)及附件

經甲方認可的乙方承諾

招標文件及其附件(如有)

投標書及其附件(如有)

中標通知書

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第三條 項目概況及服務內容、標準

3.1 項目概況及服務內容、標準等見第二部分規定。

3.2甲方為建造本項目所需要的設計服務的任何內容,並不會因為本協議的侷限而被視為遺漏,乙方保證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質按量完成規劃部門、政府相關部門和甲方所需的全部設計文件。

第四條 設計服務費

4.1 本協議設計服務價格總額及費用明細見第二部分的規定。

4.2 本協議第4.1條規定的設計服務價格總額為固定價格,該價格包括所有人員費用、印刷打印出圖、電子版圖紙刻錄費用、通訊、差旅、交通、設計補充完善等所有在乙方執行本協議所述的服務中發生的全部費用。除非另有規定,否則此價格不以任何理由改變。

4.3 支付方式、條件和時間

乙方完成的設計成果經甲方及設計監理(如有)確認後,由甲方付至乙方在中國的賬户。如本合同約定以人民幣支付的,甲方付款同時,乙方應提供甲方認可的相應正式票據。如本合同約定以外幣支付的,乙方應於付款前按外匯管理及税務機關的要求向甲方提供乙方營業執照複印件及勞務費發票原件等相關文件。否則,甲方有權拒付當期及後續應付款項而無需承擔任何違約責任,此項約定是甲方付款的重要前提條件。

4.4税收

乙方應承擔與自身履行本合協議有關的一切税費,同時甲方有權依據相關法律或法規的規定履行代扣代繳之義務。所有税費已包括在設計服務價格中。甲方亦應承擔與自身履行本協議應承擔的税費。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5.1 設計職責

乙方應採用符合國家及長沙市規定、規範和標準的正確的慣例、技術和工程規範,並使用技術先進、安全可靠和經濟高效的材料、設備、裝置和方法履行服務內容。

5.2 設計成果

5.2.1乙方的方案和設計成果,必須同時滿足以下要求,方可視為完成: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長沙市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範、規定、標準、強制性條文等要求;滿足甲方報批的要求;但甲方的簽收、圖紙審查單位以及報批手續的通過、甲方取得施工許可證等並不證明設計工作的完成;滿足甲方對設計水平和設計質量的要求。未做規定的設計文件,按照本協議第二部分的規定執行。

5.2.2乙方必須對提交給甲方的設計成果的合法、真實、準確性負責。

5.2.3乙方在每個階段得到設計監理(如有)、甲方對設計成果的書面認可並正式提交甲方之後,方可視為此階段工作之完成,在此前提下方可開展下一階段工作。

5.2.4乙方提交的設計成果及其它文件,只能應用於本協議書中的項目。雙方不能將這些設計成果運用在其它項目中。

5.2.5乙方應按照第二部分規定的內容、深度要求、數量和時間、形式向甲方提交目錄清晰的設計文件和書面報告。乙方每次向甲方提交設計文件和書面報告的同時應提交電子文件(光盤),設計圖紙必須為CAD文件(後綴為),電子文件是設計成果的重要組成部分,如未提交電子文件,視為逾期提交設計成果。電子文件的命名應與目錄保持一致。

5.2.6 如甲方在設計階段即建設過程中更該項目名稱,乙方應當接受並在接到甲方通知後,將所有的往來文件及圖文名稱更改正確,甲方無需承擔因此產生的費用。更改名稱後,本設計協議及相關補充協議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3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乙方不得在中國從事與本協議項下義務相沖突的商業或職業活動;

5.4 本協議履行期間內和在協議終止後,在未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乙方及其人員不得泄漏與本項目、本協議、本服務或甲方的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否則, 乙方應賠償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5.5 對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務內容,乙方均應對由於其自身、或他們的人員或代理的錯誤行為、疏忽或違約(包括但不限於設計疏漏、功能缺陷、侵犯知識產權而給甲方或任何第三者造成的損失、損害、死亡、費用、訴訟、要求和索賠),向甲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5.6 乙方自行決定並自負費用為乙方與本協議執行有關的人員投保保險。甲方不對乙方的員工或僱員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發生的任何意外或損傷負責。

5.7 乙方編制的文件權屬:甲方對乙方的工作成果,享有所有權,乙方可享有屬名權;甲方應尊重乙方的顧問服務工作文件,乙方有義務保護顧問服務工作文件不得轉讓給第三方使用;

5.8乙方的人員:乙方應僱傭並提供具備政府規定的執業資格並符合甲方要求的合格的有經驗的人員履行服務。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對本協議項下的義務進行分包或轉包或更換附件所列出的的設計人員。

5.9 設計監理:如果甲方指定任何第三方作為設計監理單位,乙方要積極配合並接受該設計監理單位的監督、檢查和有關指示。

5.10過程的監督及配合: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提交相關過程設計文件、定期參加工程監理例會(每月不少於兩次)、技術交底,施工監造配合及工程竣工驗收等後期相關工作,並將在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向甲方書面彙報。

5.11如本工程採用工程設計擔保保函,則關於擔保範圍及擔保內容詳見本協議附件三的相關約定。

第六條 甲方的義務

6.1甲方應提供的支持及相應文件:甲方將選擇有經驗的工作組,以密切配合乙方的工作。甲方提供設計原始資料清單見第二部分。

6.2 決定:甲方應在一個合理的時間就乙方以書面形式提交的事宜做出決定。

6.3 在符合合同約定付款條件下,甲方應按期支付乙方設計費用。

6.4 如果因甲方原因或有關部門造成此建設工程停緩建,甲方應支付乙方已經甲方確認完成工作部分相應的費用。

第七條 設計變更

7. 1如設計文件已經甲方書面確認,但應甲方要求,需對已確認的設計內容進行整體顛覆性的增減、調整且變更部分已超過面積的10%,從而影響工作進度及成本費用,乙方應於上述變更發生後2個工作日內向甲方送交設計變更申請,並註明變更範圍、內容及費用和時間的影響,雙方應就變更事項進行協商,但乙方不得以此為由,延誤設計完成期限,否則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相關條款追究乙方之違約責任。除本條所述的其他設計變更,設計費用不予調整。

7.2如乙方認為乙方案應進行調整,應向甲方遞交書面變更申請,甲方接到乙方的設計變更申請,應於2個工作日內做出書面答覆。如甲方未書面籤認,乙方不應展開工作,如自行修改方案設計及圖紙,所有的設計返工及損失,應由乙方負責。

7.3因乙方設計文件不符合本協議規定及甲方要求或國家、長沙市有關規定,或者違反行業標準而導致的設計修改,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乙方要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內修改直至符合本協議所規定及甲方的要求為止,因此造成甲方及第三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由於乙方的原因,未能準時遞交符合本協議設計要求的設計成果(含電子版)、未按甲方要求出席相關會議的,乙方必須支付甲方一定的罰金,罰金為自合同約定應完成設計工作之日起,每延誤一天,賠償設計服務費用的0.5% ;未出席相關會議的,每延誤一次,賠償設計服務費用的1%,上述罰金由甲方在支付下次設計費用時直接扣除。如延誤天數超過7個日曆天或拒絕、延誤出席相關會議超過2次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終止協議,終止通知書自甲方發出之日起生效。屆時乙方需按本合同設計費的 %承擔違約責任。如本合同實行採用擔保方式的,則甲方有權直接向擔保公司提出索賠。

8.2在乙方未有違約責任並已具備合同約定付款條件的情況下,由於甲方未能按時支付設計服務費用,甲方應支付乙方一定的罰金。罰金為每延續一天,賠償逾期應付款項的0.5%。如延誤天數超過30日,乙方有權書面通知甲方,暫停設計服務或終止協議,非甲方原因的除外。

第九條 協議的生效

本協議經甲方、乙方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協議的終止

10.1在以下情況發生後,甲方可書面通知乙方終止本協議。終止通知書自甲方發出之日起生效。

(A) 若乙方不能按照協議規定履行其職責,包括但不限於未按時完成設計工作、延誤出席相關會議、拖延與其他單位配合或其工作無法滿足甲方對設計水平及設計深度、進度、服務等情況發生時,或者在甲方後來書面同意的延期內,未能採取履行協議規定(包括明示或暗示的)義務的補救措施;

(B)如果甲方因其自身原因自行決定終止本協議。

(C)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10.2終止情況下的支付

10.2.1如果本協議因甲方原因終止,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下列費用:

(A)甲方根據乙方已圓滿完成並經甲方書面認可的設計工作支付設計費用。

(B)甲方向乙方已經支付的階段設計款項,乙方可不退回,但需完成相對應的設計工作。

10.2.2如果本協議因乙方原因終止,乙方應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內向甲方償還並支付下列費用:

(A)如因乙方之違約行為,致使前期甲方已支付設計費用的設計成果無法繼續使用或實施的,乙方應退還甲方該部分設計費用。

(B)乙方按照本協議規定應承擔之違約及賠償金額。

10.3資料的使用

合同終止通知發出之日起,甲方可招請其他設計單位繼續完成本項目,招請的設計單位可無償使用乙方已製作完成的設計資料,乙方應在協議終止後五個工作日內無償返還與本設計任務相關的全部設計資料,包括電子版,否則,乙方按逾期完成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語言及通知

本協議解釋、乙方的設計成果、設計諮詢及會議所用語言為中文。由乙方提供的翻譯人員,甲方無需追加設計費用。本協議書的有關通知應用書面的形式,並本協議載明地點收到或交予雙方的聯絡人時生效(除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通知可由人員遞送,或傳真通訊,但要有書面回執確認;或通過掛號信,或電話,或電子郵件,但隨後要用信函確認。雙方通過上述方式(包括但不限以下形式)聯絡,以確保雙方信息的及時傳遞和溝通。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12.1定義

本協議項下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地震、颱風、洪水、戰爭、瘟疫、特殊政治事件。

12.2並非協議違約

只要不能履約是處於不可抗力事件、且遭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為履行協議的義務採取了所有小心合理的補救措施,並在事件發生後及時通知另一方並出具不可抗力發生地相關行政機關出具的不可抗力發生之書面證明,則該方未完成協議項下相應部分的義務不應視為協議違約。

12.3延期

受不可抗力影響,協議規定的需完成任務的時間應相應延長,所延長的時間應與不可抗力影響該方不能履行義務的時間相同。

12.4支付

在因不可抗力而無法履行服務的期間內,乙方有權繼續得到協議條款下規定的並已成功完成的設計服務款項。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擔其他任何費用。

第十三條 適用法律

本協議書及其條款的含義、解釋和各方之間的關係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長沙市法律管轄、約束及保護,本協議的解釋、履行、變更、終止、效力、爭議解決等均應依中國法律進行。由協議書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爭議或索賠,或違約、終止協議書或使之無效,均應通過合同簽署地人民法院解決。

第二部分 擔保條款

(若在項目設計合同中使用擔保條款則保留此部分,若不使用則刪除)

設計履約擔保:

設計履約保函的提交:

乙方應在與甲方簽訂本合同前,按招標文件和中標通知書的要求,向甲方提交由擔保公司出具的、以甲方為保函受益人的設計履約保函,乙方提交設計履約保函是具備與甲方簽約資格的必要條件。如乙方未按時提交或未提交設計履約保函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履約保函的擔保範圍:

保證人在保函金額內賠償因乙方不履行主合同約定的義務給甲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甲乙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各種違約罰金。如:

乙方原因造成的設計拖期。

因乙方設計失誤、忽視、遺漏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設計錯誤、事故。如:鋼筋超量、計算錯誤,參數選擇錯誤等。

未經甲方同意更換主要設計人員。

不履行合同約定範圍內的變更設計。

無正當理由不履行設計簽字責任。

侵犯甲方及第三方知識產權。

重大設計功能缺陷。

其他違反合同約定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行為。

履約保函的保函金額:

為本合同總價款的 %,即人民幣 元(¥ 元)。保證人在保函項下累計承擔保證責任所賠付的最高金額不超過保函金額。

履約保函的反擔保:

由乙方與擔保公司協商確定。通常情況:在擔保公司為乙方提供履約保函之前,乙方須向擔保公司提供與履約保函金額等額的反擔保。乙方向擔保公司提供反擔保是取得履約保函的必要條件。反擔保方式主要有以下兩種:

乙方交存保函金額 20 % 的反擔保保證金;

第三方為乙方向擔保公司提供由擔保公司認可的、保函金額 80 %的反擔保,即以擔保公司為受益人的反擔保保證書或銀行保函;

設計履約保函的有效期:自保函簽發之日起至工程竣工備案後第28個日曆天(含第28個日曆天)止。

保函有效期滿後甲方將保函退還乙方,乙方可持保函辦理撤銷反擔保的手續。

保費:由乙方與擔保公司協商確定。一般情況:一次性計收,為保函金額的 ‰(不低於20__元)或由乙方與擔保公司另行約定。

第三部分 特殊應用條件

A 參閲第一部分條款

項目基本情況

1.1 項目名稱

本項目名稱為:X項目

1.2 項目概況:

本項目位於 ,規劃建設用地面積 平方米,容積率 ,建築總面積 萬平方米。此建築總面積為暫定值,以最終報規劃局審批通過的建築方案的總建築面積為準。

服務範圍、內容

2.1 服務範圍:

2.1.1 概念設計:概念構思及平面調整

1)審核建築設計圖紙並提出建設性的建議和意見,根據室內裝修最終完成效果要求對建築户型平面進行優化調整。

2)構思並確定室內設計藝術風格、主題表達、室內環境氛圍的營造手法。

2.1.2方案設計:(具體要求見方案設計任務書——附件一)

1)方案設計展示板或圖冊:

2)方案概算書

3)製作完成滿足中國政府及甲方要求的全部相關設計文件;

4)設計深度滿足國家相關設計文件的規定。

2.1.3 初步設計:(具體要求見初步設計任務書——附件二)

完成項目初步設計工作,協助甲方完成在與精裝相關的配合工作。製作完成滿足中國政府及甲方要求的全部相關設計文件;設計深度滿足國家相關設計文件的規定。

1)初步設計圖紙。

2)主要部位的電腦效果圖。

3)飾面材料實物樣板。

4)裝修部品建議圖集。

5)初步設計概算書。

2.1.4施工圖設計:(具體要求見施工圖設計任務書——附件三)

完成項目施工圖設計工作,協助甲方完成在政府相關部門報審工作。製作完成滿足中國政府及甲方要求的全部相關設計文件;設計深度滿足國家相關設計文件的規定。

1)施工圖設計圖紙。

2)裝飾材料表及樣板。

3)精裝修預算表。

4)配合專業廠商進行部品深化設計。

5)配合建築設計方進行設備設計調整。

2.1.5 施工設計配合:

根據需要,按時參加施工階段例會,及時解決施工中發現的設計問題。參 與各階段驗收工作,配合現場設計洽商變更。

2.1.6設計總控:(無總控單位時可刪減此項):

業主委託設計方作為項目的室內精裝修設計總控單位,配合業主完成整個項目室內精裝修設計進度及質量的控制,充分協調各單項設計之間進度以及解決個單項設計之間的衝突。

2.2服務地點

本協議所規定服務地點:

2.3設計文件內容、深度要求、時間進度、數量和規格

(1)設計文件內容和深度

設計文件內容及深度應滿足《建築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20__.4)的要求,同時滿足業主提供的各階段設計任務書要求。

(2)時間進度要求

序號

工作進度

時間節點

提交圖紙內容

1

概念方案設計

2

方案設計

3

初步設計

4

施工圖設計

詳細時間節點及設計方提供圖紙要求雙方以附件形式明確。

(3) 數量和規格:

A、設計方應向業主提交以下圖紙:方案設計圖紙8套;初步設計圖紙8套;施工圖:10套;相應節段各專業電子文件光盤一份。

B、此數量不包含設計過程中報批以及業主與設計方溝通所需圖紙;

C、超出以上數量的圖紙執行合同第4.2條。

2.7限額設計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精裝修 階段限額設計表》

2.4協議價格及費用明細

2.4.1本項目總設計費為 萬元整(¥ 元整)(需要詳細的設計費計算説説明)

2.4.2本項目設計費在基礎條件(總建築面積 平米)變化不超過5%的前提下,設計費總額不作調整;

2.4.3合同部分設計工作因專業設計需要業主自行委託其他單位設計的,設計費作相應扣減;

2.4.4在階段設計成果完成經業主認可後,因業主原因修改設計的,工作量不超過10%的,原則上不增加設計費。超過10%的部分,雙方另行協商,以合同附件形式明確;

2.4.5 各階段設計費分配比例如下:(一體化設計時使用)

階段

設計費金額

佔總金額比例

方案設計

¥ 萬元

20%

初步設計

¥ 萬元

30%

施工圖設計

¥ 萬元

40%

施工設計配合

¥ 萬元

10%

2.5 曬圖費:

2.5.1設計方應及時配合業主增加圖紙的要求;

2.5.2因設計方原因造成圖紙不能及時交付業主有權按本合同第一部分第8.1條之相關規定追究設計方之違約責任。

2.5.3合同約定設計方需提交圖紙範圍外的曬圖費用由業主承擔,由業主向設計方或提供曬圖服務的第三方統一支付。

2.6支付方式、時間和條件

2.6.1支付方式:以轉賬支票支付(設計方應在業主支付任何款項之前提供正式發票,否則業主有權拒付當期及後續應付款項而無需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2.6.2支付時間和條件:(一體化設計時使用)

施工設計配合完成、竣工驗收穫得通過15個工作日內,包括合同尾款及因建築面積增減所帶來的設計費用增減的結算款

2.7賬户資料

設計方賬户:

2.8業主需提交設計方的基礎文件

2.8.1建築設計圖紙

2.8.2設計任務書

其它

3.1設計人員名單:

責任

姓 名

職務/職稱

項目總負責

項目負責人

專業負責人

專業設計人

專業設計人

專業設計人

專業設計人

專業設計人

專業設計人

3.2通知地址

業主的地址:我方地址

電話:

傳真:

設計方的地址:

電話:

傳真:

3.3雙方授權代表

業主:

設計方:

B:附加條款

1)、設計人員不得指定唯一性產品用於工程中。任何產品的使用必須經過業主的書面確認。

代表業主:

我方

代表設計方:

姓名:

姓名:

職務:

職務:

簽字: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

(章) (章)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地點 簽署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