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桐廬浙基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國家建設部、省市建委對建築裝飾工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定合同如下:
一、 工程概況及承包方式
1、 工程名稱:桐廬浙基投資有限公司辦公室裝修工程;
2、 工程地點:桐廬縣學聖路264號;
3、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 工程概況:建築面積70.00平方米。
二、 工程裝修內容
辦公室內棚面(輕鋼龍骨石膏板吊頂)、牆面、地面、電氣等裝飾工程。(詳見辦公室裝修清單)
三、 工程造價
合同總價:¥:35000.00元。
四、 工程期限
工程開工日期: 20xx年12月06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xx年12月30日
五、 質量要求
工程竣工後如出現質量問題(竣工後甲方使用,人為造成的質量問題除外),屬於乙方責任的,乙方無償保修,保修期為一年。
六、 付款方式1、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即付給乙方工程款總合同價的90%,暨¥:31500.00元;
2、乙方剩餘工程款作為質保金,保修期到期後一次性付完餘下工程款。
七、雙方責任
1、 甲方:負責提供整個工程的使用、設計要求;提供現場使用的水、電位置;
2、 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裝飾報價。
八、其它事宜
經甲乙雙方商定做出如下協議:
1、 工程如遇特殊情況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順延;如發生違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2、 如甲方或乙方違約,而沒有按合同執行的,可向上級主管部門或仲裁機構申訴。
3、 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4、 合同一式貳份,雙方簽字生效,各持壹份,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