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轉讓合同十篇

權利轉讓合同 篇1

項目名稱:

權利轉讓合同十篇

技術受讓人:(公章)

(甲方)

技術讓與人:(公章)

(乙方)

中介人:(公章)

合同登記機關: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履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研製單位

(個人)

研製完成時間 年 月 日

主要研製人員

專利申請號專利批准號

專利申請時間年 月 日

專利批准時間 年 月 日

專利權的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一、發明創造名稱和內容:

二、專利實施和實施許可的情況:

三、專利權讓與人、受讓人的義務:

四、技術情報和資料的清單:

五、履行合同的計劃、進度、期限、地點和方式:

六、驗收的標準和方法:

七、成交金額與付款時間、付款方式:

一次總付:

分次支付:

按利潤或銷售額提成 %

時間:

其它方式:

九、違約責任:

十、爭議的解決辦法:

十一、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十二、其它有關事項:

技術受讓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帳號

開户銀行

技術讓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帳號

開户銀行

中介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帳號

開户銀行

鑑證單位意見:

(公章)

經辦人:

年 月 日

公證單位意見:

(公章)

經辦人:

年 月 日

印花税票粘帖處

登記機關審查登記欄:

技術合同登記機關(專用章)

經辦人:(簽章)

年 月 日

權利轉讓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轉讓方):

丙方(受讓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甲、乙、丙三方在遵循自願、平等原則的基礎上,經三方友好協商,現就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的合同編號為《房屋租賃合同》(包括補充協議及合同附件)中的(甲、乙)方的權利、義務全部轉移給丙方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1、甲、乙、丙三方確認,自 年 月 日起(甲)乙方將《租賃合同》(包括補充協議及合同附件)中所承擔的責任、權利和義務全部轉移至丙方,丙方完全瞭解上述合同的內容以及其所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並同意於 年 月 日接受並承擔甲、乙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包括補充協議及合同附件)中所規定應 方承擔的全部責任、權利和義務,即丙方取代 方的地位。

2、甲、乙、丙三方確認,本補充協議為(甲、乙)方將其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全部轉移給丙方承受,(甲、乙)方退出原合同關係,由丙方概括承受(甲、乙)方在原合同中的地位。

3、(甲、乙)方同意在本補充協議生效之日起(甲、乙)方退出《合同》關係,由丙方承受(甲、乙)方在《合同》中的地位,並由丙方享受合同權利、承擔合同義務。

4、(甲、乙)、丙雙方之間不再另行簽訂新合同,雙方仍需按照原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享受權利、履行義務。

5、本補充協議未約定事項,按照原甲乙之間簽訂的《合同》中的內容執行。

6、甲方收取乙方x金合計人民幣x萬元整轉移至丙方賬户,乙方應繳納的租金物業管理費由乙方與丙方結算,丙方按合同約定提供票據,甲方不再收取任何費用。

7、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即日起生效。

8、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自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年月日:

權利轉讓合同 篇3

甲方:男,身份證號:

乙方: 男,身份證號:

地址:____縣白沙鄉高坪村大沙土村民組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將本人所屬坐落位於獅子山(原名:保管室背後)的南北向的左側

第二層樓房約90平方米左右轉讓給乙方,該房土地證號:,建字第

一、轉讓方式:為長期性轉讓給乙方

二、該房的樓梯間,院壩空地屬雙方共同使用,使用期間共同維護、管理,該樓層的樓梯間一半所有權屬乙方所有。

三、該房如國家要規劃搬遷,賠償與甲方同等享有。

四、該房在建築造成各類 債務 及罰款由甲方負責,在辦理 宅基地使用證 、 房屋產權證 由甲方提供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自己負責。

五、轉讓金額為貳拾壹萬伍仟捌佰元整(:21580000元)付款方式:首付籤合同之日由乙方付給甲方壹萬伍仟捌佰元整(1580000元),

第二次付款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付給甲方貳拾萬元整(:0000元)付款以憑據為證(注:公攤過路費伍佰元整已給甲方)。

六、該房收款人:簽定合同屬該户法定代表人,如今後家人出現干擾,所有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及後繼人權全負責。

七、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八、此合同經雙方簽字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權人: 乙方: 在場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買賣合同權利轉讓範本三 出讓方(甲方):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 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編碼: 受讓方(乙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國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 地 址: 編碼: 聯繫電話: 【委託 代理 人】姓名: 國籍: 地 址: 編碼: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就房地產轉讓事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相關法律、 法規 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此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協議標的 甲方向乙方轉讓位於 路 號的房地產,幷包括該區內的建築物 附屬及配套設施(附配套設施清單)。 產權證號為 字第 號。 整個產權 建築面積約為平方米(最終面積以房管局實測面積為準)。 甲方按現狀交付本合同標的物。

第二條 轉讓價格及承擔費用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定全部房地產權的轉讓價格為 單價 元每平米,總價為為 元整( 元)。 最終總價以房管局實測面積計算的總價為準,交款金額多退少補。

2、房地產產權買賣的 契税 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辦理產權中的測繪費由甲方承擔,其他費用等按政府的現行規定各自承擔。

第三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應按約定按期將轉讓款項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户。 甲方指定的開户銀行: 帳號:

1、首期付款:自本協議簽字蓋章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協議轉讓總價的,即人民幣 元整( 萬元)。 2、最終付款:乙方於年日前向甲方支付剩餘轉讓金的%,即人民幣 元整( 萬元)。

第四條 產權交付及產權登記過户

1、甲方收到乙方

第一次付款後的一週內,向乙方交付房產的有關項目資料複印件。

2、甲方收到乙方最終付款後的三天內,向乙方交付相關的全套資料及房產,此時視為交接完畢。

第五條 雙方的 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本協議規定的時間付款,按逾期違約處理。 逾期在30天以內,自本協議規定的應付款期限的39

第二天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千分之五的違約金,本協議繼續履行。 逾期超過30天后,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協議,乙方所交款項中按合同總價的15%視為定金沒收。 2、甲方如未按本協議規定的時間交付房產或相關手續的,按逾期違約處理。 逾期不超過30天,自本協議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

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產權轉讓款的千分之五的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逾期超過30天后,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協議。

第六條 其他責任

1、甲方保證轉讓的房地產權沒有糾紛,轉讓前的所有債務由甲方承擔。 因甲方不配合造成不能辦理 產權過户 登記或發生其他 債務糾紛 等,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並作相應賠償責任。

2、乙方保證受讓房地產而支付的資金為乙方正當合法所有,並願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由於不可抗拒原因(如政策變化因素等)而不能按本協議辦理房地產權過户登記手續,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雙方協商處理善後事宜。

第七條 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項,雙方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的附件、補充協議及買賣合同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協議共 頁,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三份。

第十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轉 讓 方: 受 讓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房屋買賣合同權利轉讓範本

【第3份 】購房權利轉讓合同樣本

甲方: 身份證 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經雙方自願、平等協商,就 團 購房 的認購權轉讓 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自願將系統團購房的認購權轉讓給乙方,乙方已充分了該團購房的具體狀況,並自願買受該房認購權。該團購房具體狀況如下:

1 、轉讓的團購房認購權(含地下車位一個)座落於路街道辦事處,名稱為,建築面積為 90 至 120 平方米(此面積不含地下車位面積),認購房屋必須同時認購車位一個。

2 、該團購房均價為 3800 元 / ㎡,建成後因樓層和差異等因素,實際價格可能會高於和低於 3800 元 / ㎡

第二條: 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認購資格轉讓費 元(大寫: 元),原認購協議交由乙方保管。

第三條: 乙方今後交首付款和正式簽訂 購房合同 的時間,以開發商通知時間為準,具體選房、抽房事宜由乙方負責,甲方有義務通知乙方相關事項並負責辦理更名手續。乙方對所購房屋自行承擔風險,甲方不負責任何風險和有關經濟、法律責任。

第四條: 如果x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於簽訂的房屋認購協議失效,甲方退還乙方全部轉讓費。

第五條: 本協議為一次性轉讓協議,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雙方不得違約。

第六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其中甲方留執一份,乙方留執一份。

甲方 ( 簽章 ) :

乙方 ( 簽章 ) :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權利轉讓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雙方於20xx年10月19日簽訂一份《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約定甲方將位於東莞市洪梅鎮梅沙村洲尾尾(土名)一塊麪積為45.69畝的土地出讓給乙方使用等【具體見東莞市洪梅鎮法律服務所(20xx)東洪法見字第94號見證書】。現經甲、乙、丙三方充分協商,就乙方將該《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中自己的權利義務轉由丙方享有和承擔事宜,訂立如下協議:

一、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在《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中所享有的權利全部轉歸丙方享有,義務全部轉由丙方承擔。

二、本協議簽訂之前甲方向乙方履行的合同義務視為甲方已向丙方履行,乙方向甲方履行的義務視為丙方已向甲方履行。

三、本協議簽訂後,甲丙兩方重新簽訂一份《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作為前述《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替代。如新簽訂的合同與原甲乙兩方簽訂的前述《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不一致的,以新簽訂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為準。

四、乙方與丙方關於合同權利義務轉讓的內部條件,由該雙方自行協商解決,與甲方無關。在本協議合同權利義務轉讓前,依照該《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甲、乙方之間若有未結清之權利義務的,由甲乙雙方自行結清,與丙方無關。

五、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丙各持一份,見證單位存檔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均自本協議簽訂時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協議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權利轉讓合同 篇5

合同權利、義務轉讓條件與限制 合同權利的轉讓與限制 合同權利的轉讓也稱債權的轉讓或債權讓與,是合同中享有權利的一方當事人即債權人,在不改變合同內容的前提下,通過與第三人訂立合同從而將債權的全部或部分轉讓與他的合法行為。合同權利的轉讓,並不改變合同權利的內容,而是由合同一方當事人(且是債權人)將債權轉讓給合同當事人之外的第三人,合同權利的轉讓並不包括合同的義務內容;合同權利的轉讓可以是全部轉讓也可以是部分轉讓,在全部轉讓時,受讓人取代原債權人成為合同關係的新債權人,原債權人脱離合同關係;在部分轉讓時,受讓人作為第三人加入到原合同關係之中,與原債權人共同享有債權。

合同權利轉讓的條件:

第一,必須有有效的合同債權存在;第二,債權的轉讓人與受讓人必須就債權轉讓達成協議;第三,轉讓的債權必須具有可轉讓性;第四,必須有轉讓通知。合同法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轉讓通知是績權轉讓的必備條件,通知應採用書面形式,債務人應出具收到通知的。對於債務人的通知,一般應當由原債權人進行。但經與原債權人協商同意後,也可由新債權人進行。新債權人必須向債務人提供必要的關於合同權利已經轉讓的證明文件。如果未盡通知義務,債權人對合同權利的轉讓就對債務人不發生法律效力。債務人向原債權人履行義務時,原債權人不得拒絕接受履行。

在下列情況下,債權人不得將合同權利轉讓給第三人:第一,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合同的標的與當事人的人身密切相關的合同權利是不能轉讓的。如委託合同、贈與合同。在有些合同中,合同權利的轉讓會實質性地改變債務人的義務或增加債務人承擔的風險,因而也禁止轉讓。但如果債權人承擔新增加的負擔或風險的除外。第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如果合同中約定債權不得轉讓,那麼債權人未經債務人同意,一般不得轉讓合同權利。第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合同權利轉讓的法律後果:

合同權利全部轉讓,則受讓人取代轉讓人成為合同關係債權人,轉讓人脱離原合同關係;如果合同權利部分轉讓,則受讓人加入合同關係,成為共同債權人。轉讓人將債權證明文件交付受讓人並將有關主張債權的一切必要情況如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告知受讓人,並將轉讓人佔有的擔保物及文書也應全部交付。債權人轉讓債權時,依附於主債權的從權利也一併轉移,但從權利專屬於債權人自身的除外。轉讓人對轉讓的債權負瑕疵擔保責任。無償轉讓債權,轉讓人對權利瑕疵不負擔保責任。但轉讓人故意不告知瑕疵,對受讓人因瑕疵所受損害負賠償責任。受讓人明知權利有瑕疵而接受的,轉讓人不負擔保責任。

合同權利轉讓中債務人的抗辯:

抗辯權

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時,債務人對轉讓人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債務人對於債權人具有抗辯權主要有以下情況:當事人雙方雖訂有合同,但債權並未實際發生;債務人已經履行債務,債權業已消滅;債權人在訂立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中有過錯。因而債務人不能依照原合同履行給付義務;債務人遭遇不可抗力;可撤銷合同,債務人享有撤銷權的。

抵銷權

抵銷是指合同當事人互負債務時,各以其債權充當債務進行清償,按照對等的數額相互充抵,使其債務與對方的債務在相同數額內互相消滅,不再履行。合同法規定,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時,債務人對讓與人享有債權,並且債務人的債權先於轉讓的債權到其或者同時到期的,債務人可以向受讓人主張抵銷。抵銷的實行應當是雙方當事人互負債務,互享債權,即當事人互有可以抵銷的債權;在存在抵銷的債權時,債權必須是均已到期;抵銷的債務必須是同種類或同一性質的債務,不同性質或不同種類的債務是不能抵銷的;抵銷的債權必須屬於法律所允許。

法律明確規定不得進行抵銷的債務不能進行抵銷。如違約金債務不得自行以扣發款等方式作為抵銷。故意實施侵權行為的,債務人不得主張抵銷侵權損害賠償。

債務人在債權轉讓通知到達時,主張抵銷的,應當及時向債權轉讓人發出抵銷通知,抵銷的通知在到達債權人時,即可發生的效力。但是,抵銷的通知中不得附加任何的條件或者期限,否則,抵銷的通知不發生法律效力。

合同義務轉移的條件與限制;

合同義務轉移,是指合同中的債務人將自己應履行的義務轉讓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債務人的地位成為合同當事人,而向債權人履行債務的行為。合同義務的轉讓,只要依法進行,是受法律保護的。

合同義務的轉移首先須經債權人同意。合同法規定,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由於債務人在履行合同義務的能力方面是不相同的,債務人轉移合同義務可能對債權人實現合同權利發生重大影響,在債務人更換後,新債務人可能缺乏履行合同義務的能力,從而嚴重損害債權人的權益。所以,債務人將其合同債務轉讓給第三人,必須經債權人。並且轉讓人與受讓人就合同義務的轉讓達成協議,被轉讓的合同義務具有可轉讓性。合同義務的轉移應依法辦理有關手續。合同法規定,債務人轉移義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合同義務全部轉移,由新的債務人取代原債務人的地位成為合同的當事人,承擔合同中原債務人的義務。主債的全部轉移,只是合同主體的變更,合同內容不發生變更,並沒有形成新的債權債務。合同義務的部分轉移,由第三人對債權人承擔一部分債務,原債務人和第三人共同成為新債務人,而第三人僅就其與債務人簽訂了轉讓債務的協議部分承擔合同義務。債務人轉移義務的,新債務人應當承擔與主債務有關的從債務,但該從債務專屬於原債務人自身的除外。例如,根據我國《擔保法》的規定,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的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同意轉讓債務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再如,屬於債務人的人身權的繼承權、撫養權、著作權等不能隨原債務人轉移義務而轉移。

債務人轉移義務的,新債務人可以主張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新的債務人的抗辯是基於原債務人所享的對債權的抗辯而存在,如果原債務人沒有對債權人的抗辯,新的債務人也就沒有對債權人的抗辯權。

權利轉讓合同 篇6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經雙方自願、平等協商,就 團購房的認購權轉讓 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自願將系統團購房的認購權轉讓給乙方,乙方已充分了該團購房的具體狀況,並自願買受該房認購權。該團購房具體狀況如下:

1 、轉讓的團購房認購權(含地下車位一個)座落於路街道辦事處,名稱為“”,建築面積為 90 至 120 平方米(此面積不含地下車位面積),認購房屋必須同時認購車位一個。

2 、該團購房均價為 3800 元 / ㎡,建成後因樓層和差異等因素,實際價格可能會高於和低於 3800 元 / ㎡。

第二條: 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認購資格轉讓費 元(大寫: 元),原認購協議交由乙方保管。

第三條: 乙方今後交首付款和正式簽訂購房合同的時間,以開發商通知時間為準,具體選房、抽房事宜由乙方負責,甲方有義務通知乙方相關事項並負責辦理更名手續。乙方對所購房屋自行承擔風險,甲方不負責任何風險和有關經濟、法律責任。

第四條: 如果x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於簽訂的房屋認購協議失效,甲方退還乙方全部轉讓費。

第五條: 本協議為一次性轉讓協議,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雙方不得違約。

第六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其中甲方留執一份,乙方留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權利轉讓合同 篇7

第一條 簽約方

甲方(受讓方):_________

乙方(讓與方):_________

第二條 簽約時間和地點

本合同由上述簽約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

第三條 合同性質

本合同屬於專利權轉讓合同。

第四條 項目名稱(獲得專利權的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名稱全稱):_________

第五條 專利狀況

5.1 本合同轉讓的專利技術屬於:

(1)發明

(2)實用新型

(3)外觀設計

5.2 專利權人:_________

5.3 發明人/設計人:_________

5.4 專利授權日:_________

5.5 專利號:_________

5.6 專利有效期限:_________

5.7 專利年費已交至_________年。

第六條 專利有效保證

6.1 讓與方保證上述第五條技術內容的真實性、其轉讓的專利權的合法有效性。

6.2 讓與方對本合同生效後專利權被撤消、宣告無效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七條 專利實施情況

7.1 讓與方自行實施專利技術的情況(時間、範圍、方式):_________

7.2 讓與方許可他人實施專利技術的狀況(時間、範圍、方式):_________

第八條 原專利實施許可的履行

8.1 受讓人應當在本合同生效後,保證原專利實施合同的履行,並接受原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中讓與方的權利與義務;

8.2 讓與人保證已經將本專利權的轉讓告知原實施許可合同的當事人。

第九條 專利技術資料

9.1 資料內容:_________

9.2 交付時間:_________

9.3 交付地點:_________

9.4 交付方式:_________

第十條 費用及支付方式

10.1 本合同費用總額為_________元。

10.2 本合同費用,按以下第_________方式支付:

(1)一次支付,支付時間和方式:_________

(2)分期支付,支付時間和方式:_________

(3)其他方式約定如下:_________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1.1 任何簽約方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條中的任何一條,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支付_________元違約金;

(2)按合同總標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3)按實際損失支付賠償金;實際損失的範圍和計算方法為:_________;

(4)其他計算方式:_________。

11.2 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後,簽約方約定本合同內容:

(1)繼續履行

(2)不再履行

(3)是否履行再行協商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12.1 簽約各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

12.2 協商解決不成,簽約方同意採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糾紛:

(1)申請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名詞解釋

為避免簽約各方理解上的分歧,簽約方對本合同及相關補充內容中涉及的有關名詞及技術術語,特作如下確認:_________

第十四條 補充約定

14.1 簽約方確定以下內容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_________

14.2 其他需要補充約定的內容:_________

第十五條 合同生效

15.1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經簽約各方簽字蓋章後,由_________負責辦理專利權轉讓合同的登記和公告事宜。

15.2 本合同以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的公告日為合同生效日。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權利轉讓合同 篇8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在 ____市____區 渝州路 2小區3號樓 4單元 405室(建築面積120平方米,儲藏室40 平方米,產權證號100x5420)房地產出賣給乙方,並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 土地使用權 同時出賣給乙方(附 房產證 複印件及該房產位置圖)。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築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壹佰萬零二千元整 即人民幣小寫100元 。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 定金 三十萬元整 ,即小寫300000元 。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 2個月內,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從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項通過銀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關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銀行規定辦理)。

五、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 土地出讓金 )。

六、 辦理房產證 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税費由 甲方承擔。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後,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 房產過户手續 ,待房產過户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餘額。

八、甲方應在1個月 前將該房產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 抵押 、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九、本合同簽訂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向對方支付五十萬 元的 違約金 一方如不能按規定交付房產或按規定支付房款,每逾期____日,應向對方支付五十元 罰金 ,逾期____日視為毀約如因政府及銀行規定,本合同涉及房產手續客觀上不能辦理過户或銀行不能辦理按揭導致 合同解除 ,不適用本條款。

十、交付該房產,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牆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並將抽風機一台(型號:100x8485),空調兩台(型號:015x8549 ),熱水器(型號:109x4554),浴霸(型號:102x6985),飲水機(型號:108x9264),音響兩台(型號:258695 ),涼衣架,房內燈具,前後門窗窗簾、電腦桌一張,櫥衞設施, 等讓與乙方(含在房屋價值內)。 十

一、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十

二、附加條 款:

1、轉讓過後,甲方不的以任何藉口干涉乙方對房屋的修改。

甲方(賣方):趙 (印)

身份證 號:

住址:____市____區歇台子長石村24號

電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買方):張 (印)

身份證號:

住址:____省____市南壩鎮23號

電話:

權利轉讓合同 篇9

甲方: 。

乙方: .

現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對房地產的轉讓事宜達成如下意向意見:

1.房屋基本情況

1.1甲方與系夫妻關係。甲方以 於20__年四月與成的房屋[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號:509551],房屋面積143.08平方米(房屋面積及房屋具體地址以房產證登記為準),現該房屋房產證尚在辦理過程中。

1.2乙方對甲方擬轉讓房屋的權屬情況已充分知悉。

2.正式合同內容

2.1甲方承諾待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後將該房屋轉讓給乙方。雙方應按本預約合同內容簽訂正式房地產轉讓合同。

2.2正式合同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以下的範圍。甲乙雙方對正式合同內容中房地產轉讓價款、過户登記手續及費用承擔的內容不得作任何變更。

2.2.1該房屋轉讓價款為人民幣柒拾萬元整。即使房產證登記面積出現誤差,仍以該價款為準,不作任何變更。

2.2.2房屋的登記過户手續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過户手續的各項税費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正式合同的簽訂時間。

3.1甲方應於取得該房屋房產證後二個月內與乙方簽訂正式合同。待甲方取得房產證後,雙方再另行簽訂正式房屋買賣合同。本合同不作為房屋產權轉移的依據。

4.權利保證

4.1甲方保證轉讓的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如因甲方故意隱瞞產權糾紛,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5.違約責任

5.1若甲方拒不簽訂正式合同、將房屋轉讓給他人、提高轉讓價款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壹拾伍萬元,同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

5.2若乙方拒不簽訂正式合同、拒不付款、解除合同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壹拾伍萬元違約金。

6.合同生效

6.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公證處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權利轉讓合同 篇10

專利名稱 專利號 轉讓方名稱 地址 代表人

受讓方名稱 地址 代表人 合同登記號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局監製

印 花 税 票 粘 貼 處

專利權轉讓合同

簽訂指南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局制

專利權轉讓合同

簽訂指南

前言(鑑於條款)

——鑑於轉讓方(姓名或名稱 注:必須與所轉讓的專利的法律文件相一致)擁有(專利名稱 注:必須與專利法律文件相一致)專利,其專利號(九位)公開號(八位包括最後一位字母),公告號(八位,包括最後一位字母),申請日 ,授權日 ,公開日 ,專利權的有效期為 。 ——鑑於受讓方(姓名或名稱)對上述專利的瞭解,希望獲得該專利權。 ——鑑於轉讓方同意將其擁有的專利權轉讓給受讓方。

雙方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轉讓方向受讓方交付資料

1、向中國專利局遞交的全部專利申請文件(附件1),包括説明書、權利要求書、附圖、摘要及摘要附圖、請求書、意見陳述書以及著錄事項變更、權利喪失後恢復權利的審批決定,代理委託書等,(若申請的是PCT,還要包括所有PCT申請文件)。

2、中國專利局發給轉讓方的所有文件(附件2),包括受理通知書,中間文件,授權決定,專利證書及副本等。

3、轉讓方已許可他人實施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書,包括合同書附件(即與實施該專利有關的技術,工藝等文件)。

4、中國專利局出具的專利權有效的證明文件。指最近一次專利年費繳費憑證(或專利局的專利登記簿),在專利權撤銷或無效請求中,中國專利局或專利複審委員會或人民法院做出的維持專利權有效的決定等。

5、上級主管部門或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的批准轉讓文件。

第二條 交付資料的時間、地點及方式

1、交付資料的時間

合同生效後,轉讓方收到受讓方支付給轉讓方的轉讓費後 日內,轉讓方向受讓主交付合同第一條所述的全部資料,或者合同生效後,日內轉讓方向受讓方交付合同第一條所述的全部(或部分)資料,如果是部分資料,待受讓方將轉讓費交付給轉讓方後 日內,轉讓方向受讓方交付其餘的資料。

2、交付資料的方式和地點

轉讓方將上述全部資料以面交、掛號郵寄或空運等方式遞交給受讓方,並將資料清單以面交、郵寄或傳真的方式遞交給受讓方,將空運單以面交、郵寄方式遞交給受讓方。

全部資料的交付地點為受讓方所在地或雙方約定的地點。

第三條 專利實施和實施許可的情況及處置辦法

在本合同簽訂前,轉讓方已經實施該專利,本合同可約定,在本合同簽訂生效後,轉讓方可繼續實施或停止實施該專利。如果合同沒有約定,則轉讓方應停止實施該專利。

在本合同簽訂前,轉讓方已經許可他人實施的許可合同,其權利義務關係在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轉移給受讓方。

第四條 轉讓費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涉及的專利權的轉讓費為(¥、$元),採用一次付清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或在專利局公告後 日內,受讓方將轉讓費全部匯至轉讓方的帳號,或以現金方式匯至或(面交給)轉讓方。

2、本合同涉及的專利權的轉讓費為(¥、$元),採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或在專利局公告後 日內,受讓方即將轉讓費的¥、$元)匯至轉讓方的帳號;待轉讓方交付全部資料後 日內,受讓方將其餘轉讓費匯至(或面交)轉讓方;或採用合同生效後, 日內支付(¥、$) 元, ¥、$)元,¥、$) 元,最後在 個月內付清其餘轉讓費的方式。支付方式採用銀行轉帳(或託收、現金兑付等),現金兑付地點一般為合同簽約地。

第五條 專利權被撤銷或被宣告無效的處理

根據專利法第五十條,在本合同成立後,轉讓方的專利權被撤銷或被宣告無效時,如無明顯違反公平原則,且轉讓方無惡意給受讓方造成損失,則轉讓方不向受讓方返還轉讓費,受讓方也不返還全部資料。如果本合同的簽訂明顯違反公平原則,或轉讓方有意給受讓方造成損失的,轉讓方應返還轉讓費。他人向專利局提出請求撤銷專利權,或請求專利複審委員會對該專利權宣告無效或對複審委員會的決定(對發明專利)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訴時,在本合同成立後,由受讓方負責答辯,並承擔由此發生的請求或訴訟費用。

第六條 過渡期條款

1、在本合同簽字生效後,至專利局登記公告之日,轉讓方應維持專利的有效性,在這一期間,所要繳納的年費、續展費(對1992年12月31日前申請的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由轉讓方支付。

2、本合同在專利局登記公告後,受讓方負責維持專利的有效性,如辦理專利的年費、續展費、行政撤銷和無效請求的答辯及無效訴訟的應訴等事宜。(也可以約定,在本合同簽字生效後,維持該專利權有效的一切費用由受讓方支付。)

3、在過渡期內,因不可抗力,致使轉讓方或受讓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即告解除。

第七條 税費

1、對轉讓方和受讓方均為中國公民或法人的,本合同所涉及的轉讓費需納的税,依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法,由轉讓方納税。

2、對轉讓方是境外居民或單位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税法》由轉讓方向中國税務機關納税。

3、對轉讓方是中國的公民或法人,而受讓方是境外單位或個人的,則按對方國家或地區税法納税。

第八條 違約及索賠

對轉讓方:

1、轉讓方拒不交付合同規定的全部資料,辦理專利權轉讓手續的,受讓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轉讓方返還轉讓費,並支付違約金 。

2、轉讓方無正當理由,逾期向受讓方交付資料辦理專利權轉讓手續(包括向專利局做著錄事項變更,每逾期一週,支付違約金 ,逾期二個月,受讓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返還轉讓費。

3、根據第六條,違約的,轉讓方應支付違約金 。

對受讓方:

1、受讓方拒付轉讓費,轉讓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返回全部資料,並要求賠償其損失或支付違約金 。

2、受讓方逾期支付轉讓費,每逾期 (時間)支付違約金 ;逾期二個月,轉讓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支付違約金 。

3、根據第六條違約的,受讓方應支付違約金 。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1、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的,應按本合同條款,友好協商,自行解決。

2、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爭議的,提請受讓方所在地或合同簽約地專利管理機關調處,對調處結果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3、雙方發生爭議,不能和解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4、雙方發生爭議,不能和解的,請求某仲裁委員會仲裁。

注:2、3、4只能選其一。

第十條 其他

前九條未包括,但需要特殊約定的內容,包括出現不可預見的技術問題如何約定;出現不可預見的法律問題如何約定等。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的雙方簽字後即對雙方具有約束力,自專利局對雙方所做的《著錄事項變更》進行登記並予以公告之日起,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