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協議合同(通用15篇)

股權轉讓協議合同 篇1

轉讓方:

股權轉讓協議合同(通用15篇)

股東名字(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

股東名字(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鑑於:

1,轉讓方擁有 公司(以下簡稱“鼎鑫公司”)100%的股權。 2,丙方同意受讓轉讓方在鼎鑫公司擁有的100%的股權。 3,鼎鑫公司股東會也同意丙方受讓轉讓方在該公司擁有的100%的股權。

甲乙丙三方當事人經友好協商,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則,就轉讓方在鼎鑫公司擁有的100%的股權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公司現狀

轉讓方在鼎鑫公司合法擁有100%的股權,其中甲方佔95%,乙方佔5%。現轉讓方有意轉讓其在鼎鑫公司擁有的全部股權,即100%的股權。並且,轉讓方轉讓股權的要求已獲得鼎鑫公司股東會及上級有關部門的批准,其他股東均放棄優先購買權。

第二條 股權轉讓的價格及價格的支付方式

1,轉讓方同意以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的價格,將其在鼎鑫公司擁有的100%的股權轉讓給丙方(其中依據股權比例,甲方分得________萬元,乙方分得________萬元),丙方同意以此價格受讓該股權。

2,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將合同價款支付給轉讓方丙方同意在本協議雙方簽字之日起3日內向轉讓方指定賬户支付人民幣________萬元作為定金,在本協議雙方簽字之日起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總價款的75%,在甲乙雙方辦理完工商變更登記前向甲方支付剩餘的價款。定金衝抵最後一期股權轉讓款。

第三條 保證與承諾

1,轉讓方保證其按本合同第二條第一款規定轉讓給丙方的股權是轉讓方合法擁有的股權,轉讓方擁有完全、有效的處分權。轉讓方保證對其所轉讓的股權沒有設置任何質押權或其他擔保責任,並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否則,轉讓方承擔由此引起的所有經濟和法律責任。

2,轉讓方應確保探礦權的有效性和可延續性。

3,轉讓方應協助丙方獲得採礦證。

4,轉讓方保證,風險探礦費可以替代探礦權價款,且在丙方未來取得采礦證時無須繳納資源價款。

5,轉讓方應確保勘探資料的真實可靠性、完整性,並對其所出具的所有文件、材料承擔法律責任。

第四條 税務與費用

1,轉讓方獨自承擔交易前所發生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風險探礦費、每年交納的探礦證使用費、各種税費等)。

2,甲乙丙三方同意與本協議規定的股權轉讓有關的費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以及交易習慣有甲乙丙三方分別合理承擔。

3,因本協議項下股權轉讓而發生的相關税項由甲乙丙三方依據使用法律的規定辦理。

第五條 違約責任

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的規定適當地、全面地履行其義務,應該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 保密條款

甲乙丙三方應盡最大的努力,對其因履行本協議所獲得的有關對方一切形式的商業文件、資料和祕密等一切信息,包括本協議的內容和其他可能合作事項予以保密。

第七條 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1,本協議自丙方向轉讓方指定賬户打入人民幣_____萬元作為定金之日起生效。

2,如果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天數與第二條第二款中一致)未足額支付總價款的75%,本協議自動解除,轉讓方沒收定金。

第八條 免責條款

如果因為轉讓方的自身原因或者相關政策原因,導致丙方不能完成本協議所涉的股權收購,則丙方無須承擔本協議約定的各項違約責任。

第九條 其他條款

涉及本協議的未約定事項由甲乙丙三方協商確定。涉及項目的調整或更改事項由甲乙丙三方協商之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 仲裁條款

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地為北京,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丙三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一條 協議文本及效力

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執兩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自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權轉讓協議合同 篇2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甲方”)與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下稱“乙方”)就轉讓________有限公司股權之有關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標的物

甲方將其擁有的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股權轉讓給乙方。

第二條 定金及付款安排

為保證本協議的順利履行,在本協議經雙方簽定後______日內,受讓方應付給甲方___________萬,作為受讓方履行協議的定金。

如果因轉讓方的原因導致本協議在簽字後________日內無法得到審批機構的批准,轉讓方應雙倍返還受讓方的定金;如果受讓方在本協議生效日後_________日內仍未能全部支付轉讓價款,則受讓方已付定金歸轉讓方所有。如果非因轉讓方的原因導致本協議簽字後________日內無法得到審批機構的批准,則轉讓方應在該_______日期滿後___________天之內將定金全部無息返還給受讓方。在轉讓方收到受讓方定金之後,雙方應立即到審批機關辦理轉讓股權的相應手續。在生效日後__________日,受讓方付給甲方________萬,餘款在一年內付清(不計利息),受讓方已支付的定金將作為轉讓價款的一部分。

在簽定本協議後,雙方應積極到有關的工商管理部門儘快完成股權變更的登記。自生效日起,受讓方應根據經審批機關批准的章程,享有相應的權利和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三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A.保證其轉讓之股權無法律瑕疵,可以對抗任何第三人;

B.負責向有關部門辦理本次股權轉讓之審批及變更登記等有關手續;

C.承擔本次股權轉讓所需繳納的全部税費。

乙方責任和義務

A.按照本協議第二條之規定向甲方足額支付價款;

B.協助甲方辦理本次股權轉讓手續。

第四條 轉讓前_________公司的債權債務盡由轉讓方承擔,與乙方無關。以後條件成熟後,在浦江的分公司的經營歸___________經營,具體協議以後雙方商定並執行。

第五條 違約責任

如果受讓方未在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內向轉讓方支付定金或轉讓價款,則每延遲一日,受讓方應向轉讓方支付數額為逾期金額萬分之__________的違約金。雙方同意,如果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或保證,致使另一方遭受任何損失,違約方須賠償守約方的所有直接損失。

第六條 本協議將提交審批機關批准並自審批機關批准之日生效(“生效日”)。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__份,其餘交對外經濟貿易管理部門和工商登記管理部門辦理審批和變更登記手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權轉讓協議合同 篇3

轉讓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深圳市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成立,由甲方、_________共同出資設立,註冊資金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其中甲方佔___%的股權,已出資人民幣___萬元。經股東會會議通過,現甲、乙雙方協商,就轉讓股權一事,達成合同如下:

一、股權轉讓的價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將其持有的公司___%的股權以人民幣_________萬元(¥_________元)的價格轉讓給乙方。

2.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後30個工作日內完成股權轉讓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二、轉讓標的的排他性和無瑕疵

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有效的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質押或附帶任何其他第三方義務,並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應由甲方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有關股東權利義務包括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承受

1.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實際行使作為深圳市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東的權利,並履行相應的股東義務,必要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行使股東權利、履行股東義務,包括以甲方名義簽署相關文件。

2.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權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四、違約責任

本協議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如果任何一方未按協議規定,適當地、全面履行義務,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五、糾紛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由協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向深圳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六、協議的變更或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1、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無法履行;

2、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同意。

七、有關費用的承擔

在股權轉讓過程中,發生的與股權轉讓有關的費用由受讓方承擔。

八、生效條件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署,經深圳國際高新技術產權交易所(以下簡稱高交所)見證後生效。轉讓雙方應在本協議簽署後2個工作日內完成見證手續並在本協議生效後30日內完成股權轉讓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九、本協議一式肆份,協議雙方各執一份,公司、高交所各執一份,其餘報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權轉讓協議合同 篇4

本協議由簽約各方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於中國_______市簽署。

鑑於以下所述:

1._______鋼鐵有限公司(以下稱'______________鋼鐵')與______________生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______________生物')業已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署了《股權轉讓協議書》。

2.《股權轉讓協議書》約定,_______鋼鐵將其持有之______________焦化有限公司(以下稱'_______焦化')_______%的股權轉讓予_______生物,股權轉讓價款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元),由_______生物分期向_______鋼鐵支付上述股權轉讓價款。

3._______鋼鐵擬以其在上述股權轉讓完成之前所持有的_______焦化_______%的股權質押予_______生物,為______________鋼鐵與_______生物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署之《股權轉讓協議書》條款約定之人民幣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元)的股權轉讓預付款的償還提供股權質押擔保。

基於以上鑑於條款所述,簽約各方經過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特議定如下條款,以茲共同信守。

第一條 簽約各方

甲方:______生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鋼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質押之股權

1.本協議所稱質押之股權是指乙方合法持有的_______焦化_______%的股權。

2.乙方保證對其持有的上述_______焦化_______%的股權享有完整的所有權與處置權。

第三條 關於股權質押

1.乙方承諾,乙方將其合法持有的_______焦化_______%的股權全部質押予甲方,以為甲乙雙方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署之《股權轉讓協議書》(以下稱'主合同')條款約定之人民幣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元)的股權轉讓預付款的償還提供股權質押擔保。

2.乙方承諾,乙方應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將其合法持有的_______焦化_______%的股權質押予甲方,且辦理完畢相關的登記備案手續。

3.本協議各方確認並同意,在股權質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贈與、質押)處置其所持有的_______焦化_______%的股權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4.本協議各方確認並同意,在股權質押期間,_______焦化召開任何董事會,乙方必須事先通知甲方;相關的董事會決議,必須於會後及時提交甲方。

5.本協議各方確認並同意,在股權質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基於其股東權利的行使,保證_______焦化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利潤分配。

6.本協議各方確認並同意,在股權質押期間,甲方隨時有權要求乙方,基於乙方股東權利的行使,獲得_______焦化的章程、財務報表及其他相關公司文件。

第四條 質押擔保的範圍

1.質押擔保的範圍為主合同約定之乙方屆時應當履行之人民幣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元)的股權轉讓預付款的償還義務。

2.質押擔保的範圍包括_______鋼鐵因違反主合同約定之人民幣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元)的股權轉讓預付款的償還義務而對甲方造成的損失,及因

上述義務履行而產生的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其他所有應付費用。

第五條 質押權實現

本協議各方確認並同意:

1、若乙方未能按照主合同的約定,履行上述主合同約定之人民幣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元)的股權轉讓預付款的償還義務,則甲方有權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處置本協議項下質押股權。

2、處理質押股權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和費用的,甲方有權另行追索。

第六條 質押權終止

本協議各方確認並同意,滿足如下條件之一,則本協議項下質押權終止:

1.若乙方業已按照主合同的約定,履行了上述主合同約定之人民幣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元)的股權轉讓預付款的償還義務,則本協議項下質押權終止,甲方應偕同乙方到相關機關辦理質押撤銷登記。

2.若乙方另行向甲方提供了等值的、經甲方書面認可的抵押物、質押物,並辦理完畢相關登記備案手續,則本協議項下質押權終止,甲方應偕同乙方到相關機關辦理質押撤銷登記。

3.若主合同約定之主合同生效條款業已全部滿足,則本協議項下質押權終止,甲方應在辦理主合同約定之_______焦化_______%的股權過户手續之前1個工作日,偕同乙方到相關機關辦理質押撤銷登記。

第七條 保證與承諾

1.甲乙雙方各自向對方保證,本協議簽字人均已獲得必要的全部授權,並且本協議簽字時已經獲得己方必要的全部的批准或者授權(包括但不限於政府批文、股東會、董事會決議批准或授權)。本協議簽字蓋章後,任何一方均不得以本協議未獲得批准或者授權而主張本協議無效。

2.甲乙雙方各自向對方保證,本協議的簽訂和履行不違反其作為當事人的其他合同、協議和法律文本;

本協議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以本協議的簽署未獲得必要的權力和違反其作為當事人的其他合同、協議和法律文本為由,而主張本協議無效或對抗本協議項下義務的履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正式生效後,各方應積極履行有關義務,任何違反本協議約定及保證條款的行為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因之造成的損失,並向守約方支付上述本協議之交易標的額之10%的違約金;損失的賠償及違約金的支付不影響違約方按照本協議的約定繼續履行本協議。

2.儘管本協議將於本協議約定之生效日期生效,但本協議雙方確認和同意,在本協議簽訂後,如果由於任何一方毀約或未能履行其在本協議生效前應當履行的任何義務,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則該方應賠償其他守約方因本協議無法履行所產生的全部損失。

第九條 法律適用與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變更、解釋、履行、終止和由本協議產生或與本協議有關之爭議的解決,均受中國(不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中國台灣)法律的管轄。

2.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簽約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協議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並由中國上海市之人民法院管轄。

在訴訟過程中,對於本協議中不涉及訴訟內容的條款繼續有效,簽約各方必須繼續履行。

第十條 協議的變更及解除

1.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經簽約各方協商一致,本協議可以變更或者解除。

2.本協議的變更與解除,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之規定及本協議另有約定外,必須由簽約各方協商一致,訂立書面協議,並經簽約各方履行必要的簽字蓋章程序。

第十一條 簽署、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的生效,亦為本協議項下主合同的成立要件之一。

2.本協議已有規定的,以本協議為準。本協議未作規定的,依據甲乙雙方簽署的其他相關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協議、承諾、傳真等)執行。本協議各方在簽署本協議後另行簽署有關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協議、承諾、傳真等)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3.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簽約各方協商解決,如經協商達成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項下'之日'包含行為日當日,本協議項下約定期間應自行為日當日開始計算。

5.本協議各方於本協議首頁端首及末頁末端所書地點、日期簽署本協議,以昭信守。

6.本協議經各方簽章後生效,正本一式八份。

甲方(蓋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

股權轉讓協議合同 篇5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持有的 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給乙方持有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1. 轉讓方(甲方)轉讓給受讓方(乙方) 有限公司的 %股權,受讓方同意接受。

2. 由甲方在本協議簽署前辦理或提供本次股權轉讓所需的原公司股東同意本次股權轉讓的決議等文件。

3. 股權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4. 本協議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股權轉讓對價後即可獲得股東身份。

5. 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股權轉讓對價後立即依法辦理公司股東、股權、章程修改等相關變更登記手續,甲方應給與積極協助或配合,變更登記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6. 受讓方受讓上述股權後,由新股東會對原公司成立時訂立的章程、協議等有關文件進行相應修改和完善,並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7. 股權轉讓前及轉讓後公司的債權債務由公司依法承擔,如果依法追及到股東承擔賠償責任或連帶責任的,由新股東承擔相應責任。轉讓方的個人債權債務的仍由其享有或承擔。

8. 股權轉讓後,受讓方按其在公司股權比例享受股東權益並承擔股東義務;轉讓方的股東身份及股東權益喪失。

9. 違約責任:

10. 本協議變更或解除:

11. 爭議解決約定:

12. 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立約人各執一份,公司存檔一份,報工商機關備案登記一份。

13. 本協議自將以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權轉讓協議合同 篇6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1、甲方將其所持的包頭市和__貿易有限責任公司10萬元(實繳10萬元)中的10萬元全部等值轉讓給乙方,乙方以其實繳的出資對公司債權債務承擔責任。

2、甲方轉讓的股權按照原值進行轉讓,乙方按照原值價款一次性付清甲方貨幣資金。

3、甲方轉讓的股權應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將股權變更到乙方名下,並申請辦理有關登記事宜。

4、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公司留存一份。

5、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權轉讓協議合同 篇7

根據我國的法律、法規以及《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河北省企業國有資產產權交易管理暫行規定》等規章的規定,本合同當事人遵循自願、等價有償、誠實信用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及其委託的經紀會員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委託代理人: 電話:

E-mail: 傳真:

委託的會員: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委託代理人: 電話:

E-mail: 傳真:

委託的會員: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委託代理人: 電話:

二、轉讓標的的基本情況:

本合同標的為甲方投資於 ,該標的賬面價值 元,每股賬面價值 元;評估價值 元,評估後每股價值 元。該標的轉讓行為已經 同意。

三、職工的安置

本合同標的轉讓後國有股不佔控股地位時所涉及職工的安置,經甲、乙雙方約定並報 批覆同意,按如下方式處理:

四、標的轉讓及價款支付情況

甲方通過河北省產權交易中心廊坊辦事處對轉讓標的公開徵集受讓方後,以 方式將標的轉讓給乙方,轉讓價款為人民幣

五、交易基準日

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以 年 月 日為股權出讓與受讓的交易基準日。

六、股權交割

乙方通過河北省產權交易中心廊坊辦事處的指定賬號支付合同價款或首付款後,甲、乙雙方於 日之內辦妥有關權證的交割,並及時辦理權證變更事項。

七、税費負擔

經甲、乙雙方約定,本次股權轉讓所涉及的税費按如下方式處理:

八、爭議處理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發生爭議,經協商無效時,當事人可以向產權交易機構申請調解,也可以依合同的約定雙方選擇

(①依法向 所在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②依法向 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違約責任

1、乙方在報名受讓時,通過河北省產權交易中心廊坊辦事處交付保證金人民幣(大寫)元。當合同履行後,乙方交付的保證金退還給乙方或抵作價款。當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約定,則無權要求返還保證金;若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約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乙方交付保證金數額的補償;若甲、乙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保證金扣除乙方相應交易費用後返還給乙方。

2、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本合同標的的價款,或者甲方未能按期交割本合同標的,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部分金額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3、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且違約方支付違約金的數額不足以補償對方的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償付另一方所受損失的差額部分。

十、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以變更、解除合同;

1、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了變更或解除協議,而且不因此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

2、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條款不能履行的。

3、由於一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因故沒有履行合同,另一方予以認同的。

本合同需變更或解除,甲、乙雙方必須簽定變更或解除協議,並報產權交易機構備案後生效。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十二、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河北省產權交易中心廊坊辦事處憑本合同及股權交割清單出具產權成交確認書。

十三、其他

本合同共 頁,附件 件(共 頁)。一式 份,甲、乙雙方及委託的會員各執 份;產權交易機構備存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權轉讓協議合同 篇8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住所:------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住所:------身份證號碼------

------公司(以下簡稱合夥企業)於----年-月-日在---設立,出資總額為人民幣----萬元。其中,甲方佔--%出資額,甲方願意將其佔合夥企業--%的出資額轉讓給乙方,乙方願意受讓。現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出資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出資轉讓的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佔有合夥企業--%的出資,根據原合夥企業合夥人協議規定,甲方應出資人民幣--萬元,實際出資人民幣-萬元。現甲方將其佔合夥企業--%的出資額以人民幣---萬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於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日內按前款規定的幣種和金額將股權轉讓款以現金(或銀行轉帳)的方式分次(或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二、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出資額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出資沒有設定質押,保證其出資未被查封,並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有關合夥企業盈虧(含債權債務)分擔: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企業自雙方簽字之日起15日內到工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辦理變更登記後,乙方成為上述受讓"企業"財產的合法出資者,本協議書生效後,乙方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的規定和合夥人之間的合夥人協議的約定分享合夥企業的利潤,分擔相應的風險及虧損。

四、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各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的萬分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五、協議書的變更或解除

甲、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

六、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見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方承擔。

七、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向企業登記註冊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經雙方簽署生效。雙方應於本協議書生效後15日內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九、本協議書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到工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壹份。

轉讓方:--- 受讓方:---

----年-月-日 ----年-月-日

股權轉讓協議合同 篇9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是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3.截止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總股本為 _______股,其中甲方作為_______股東,持有_______股,佔總股本的_______%。

4.方擬轉讓,乙方擬受讓甲方所持_______股_______股份,佔_______總股本的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及規定,訂立本股份轉讓合同,作為明確雙方在完成本合同項下股權轉讓所發生的權利和義務的依據,以資甲、乙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定義

1.1 本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以下用語具有下面含義:

1.1.1 合同:指甲、乙雙方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深圳市所簽訂的股份轉讓合同。

1.1.2 轉讓:指甲方將其所合法持有_______標的股份轉移至乙方名下的行為。

1.13 會計報告:_______經過審計的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為基準日的會計報告。

1.1.4 中國證監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1.1.5 基準日:指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即為_______報告截止日。

1.1.6 標的股份:由甲方根據本合同轉讓並由乙方受讓的_______股股份。

1.1.7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8 是指中國法定貨幣人民幣。

1.1.9 簽署日:是指甲、乙雙方簽署本合同之日。

1.1.10 生效日:具有本合同第15.1條賦予其含義。

1.1.11 股份轉讓完成日:指甲、乙雙方全部交割標的的股份轉讓總金額並在深圳證券登記的有限公司辦妥標的股份的登記過户手續之日。

1.1.12 終止日:指甲、乙雙方或者任何一方依據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終止本合同的履行和/或解除本合同之日。

1.1.13 不可抗力:具有本合同等十三條賦予其含義。

1.1.14 財政部:指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1.2 本合同引用任何法律條文,均應當作出如下理解或解釋:

1.2.1 簽署本合同時生效的有關法律條文及其修改、補充。

1.2.2 簽署本合同時生效的根據有關立法所作出的法律性通知、命令。

股權轉讓協議合同 篇10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甲方與乙方就股份轉讓事宜,於20___年___月___日訂立,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同事宜。

一、股份轉讓價格與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將持有(地址:____________)股份中的百分之的股份以____________萬元轉讓給乙方(其中包含股份資產及房屋押金和店內存貨),乙方同意按此價格的金額購買上述股份,參與共同合作經營。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訂立當日以現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作為所轉讓股份的費用,附:甲方付收據一份交與乙方保留。

3、甲乙雙方按股份比例,共同出資____________萬元,作為的正常流動資金(附:甲方應出資________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________萬元。

二、保證

甲方保證所轉讓給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公司的真實出資,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股份,沒有設置任何抵押,質保或擔保並免遭第三人追討,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三、責任(合作細節)

1、甲乙雙方作為的員工,必須正常工作,遵守店內的一切規章制度,對違反規章制度和所有員工同等對待。

2、乙方作為(職務),享受正常待遇及福利及正常支出費用(附勞動合同書中一切條款,正常有效。)

3、盈虧分擔,甲乙按出資比例及章程規定,按季度分享利潤及分擔的虧損。

4、合同簽訂之時,店內一切產品及設備作為甲乙雙方共同擁有之成本,以外成本須由甲乙雙方共同出資承擔,公司宿舍住宿,一切保持不變,房間作為甲方福利,乙方不得有異議。

5、如公司發展擴大所需資金由甲乙雙方共同按股份合同比例出資,乙方不得有異議。

6、甲、乙雙方由於個人或態度與客人及社會人員產生矛矛盾造成店內任何損失,由本人負責全部損失。

四、時間

1、本合同有效時間為三年,從月日到止。

2、合約期滿,乙方作為甲方合作考慮之優先對象,可以繼續續約持股。

五、帳目

1、所有經營及支出帳目,對的所有股東公開,甲乙雙方可以提前預約查詢。

2、每季度分紅時間為下季度第一個月的10號,甲乙雙方共同理帳。

六、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與甲方解除合同,如果乙方單方面強行解除合同,則不享受當季度分紅,並按時間長短甲方付給乙方部分的

資金(如下:在合同第一年內,如乙方退出,甲方退還乙方總投入資金的百分之二十(20%),在合同第二年如乙方退出,甲方退還乙方總投入資金百分之四十(40%),在合同第三年如乙方退出,甲方退還乙方總投入資金的百分之六十(60%)。合約期滿乙方可以選擇續簽合約或者憑收據合同拿回本金(本金為乙方簽訂合同的實際出資)(附:甲乙方簽訂的書面變更和解除合同書)。

2、合同期內甲乙雙方的股份都不得出讓,轉包給第三人。

3、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阻止的外因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本合同自動解除。甲乙雙方無相互之責任。

4、當發生不可抗力之因素,本合同自動解除,甲乙雙方無相互之責任。

七、爭議解決

對於涉及到本合同以外的爭議,雙方本着互利互讓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的生效條件和日期

本合同經各股東同意,並由各方簽字之時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分別由甲、乙、及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

乙方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

日期:20___年___月___日

限制規定

我國《公司法》明確規定:“股本持有股份可以依法轉讓。”但《公司法》又對股份轉讓作了如下幾方面的限制:

1、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2、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3、國家股的轉讓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4、除法定情形外,公司不得為本公司股份的受讓人,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抵押權的標的。

5、股東在法定的“停止過户期”的時限內不得轉讓股份。根據《公司法》第140條規定,股東大會召開前二十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進行前款規定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但是,法律對上市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6、國有企業買賣上市交易的股票,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我國《證券法》第83條規定:“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控股的企業買賣上市交易的股票,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

不同點處

股份轉讓也可以成為兼併的一種手段。它與上市公司的收購的不同點在於:

1、轉讓的股份可以是上市公司的股份,也可以是非上市公司的股份,收購通常是針對上市公司的股份。

2、股份轉讓不一定以取得目標公司控制權為目的,而股份收購通常以取得目標公司控制權為目的。

3、股份轉讓是“一對一”的談判,不需要在特定的交易市場進行,股份收購是在證券交易所這個公開市場上進行的,收購人是特定的,出售股份的人是不特定的。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知道,店鋪的股份轉讓合同的和一般的轉讓協議沒有很大的差別,其內容包括了轉讓方和受讓方的個人信息,以及雙方達成的相關協議有股份轉讓價格與付款方式,雙方保證和雙方的責任,還有合同的變更和解除相關事項等等,最後雙方簽字。

股權轉讓協議合同 篇11

轉讓方:_______(甲方)

住所:

受讓方:_______(乙方)

住所:

本協議由甲方與乙方就_______有限公司 的股權轉讓事宜,於_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市訂立。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股權轉讓價格與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將持有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的股權共_______萬元出資額,以_______萬元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此價格及金額購買上述股權。

2、乙方同意在本協議訂立十五日內以現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轉讓的股權。

第二條 保證

1、甲方保證所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是甲方在_______有限公司的真實出資,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股權,沒有設置任何抵押、質押或擔保,並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轉讓其股權後,其在_______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隨股權轉讓而轉由乙方享有與承擔。

3、乙方承認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保證按章程規定履行義務和責任。

第三條 盈虧分擔

本公司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同意並辦理股東變更登記後,乙方、即成為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東,按出資比例及章程規定分享公司利潤與分擔虧損。

第四條 費用負擔

本次股權轉讓有關費用,由(雙方)承擔。

第五條 協議的變更與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協議,但雙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變更或解除協議。

1、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於一方或二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守約方的經濟利益,使協議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經過雙方協商同意變更或解除協議。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1、與本協議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如果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協議生效的條件和日期

本協議經各方簽字後生效。

第八條 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一份,北京 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 :_______ 乙方(簽名) :_______

股權轉讓協議合同 篇12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住所: 住所:

目標公司:東莞市新城沐足有限公司。

鑑於:

1、東莞市新城沐足有限公司於20xx年12月11日在東莞市工商

2、東莞市新城沐足有限公司主要經營範圍為足浴、膝下足部按

3、東莞市新城沐足有限公司最近一次審計報告於20 年

第一條 公司的經營狀況

1、東莞市新城沐足有限公司的經營狀況包括現有資產、債權債務等與最近一次審計報告所審核的財務報告的記載相符,甲方保證其真實、完整、準確(見甲方提供的《審計報告》)。

2、甲方保證東莞市新城沐足有限公司在本協議簽署日前不存在拖欠工人工資、税款、行政事業性收費、行政罰款和罰金等其他應付款的情況。

第二條 轉讓標的

甲方所持有東莞市新城沐足有限公司100 %的股權,共人民幣50(工商登記查詢為50萬,而非150萬,確認修改後刪除括號內容)萬元出資額,及其相關權利(但辦理股東變更登記完成前,東莞市新城沐足有限公司的所有對外擔保或負債仍由甲方承擔)。

第三條 轉讓價款及給付方式

1、甲方按照前款約定向乙方轉讓東莞市新城沐足有限公司100%股權,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對價人民幣70萬元(大寫柒拾萬元整)。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訂立當日,現金支付人民幣40萬元(大寫肆拾萬元整)作為轉讓股權的定金,剩餘款項(即人民幣30萬元,大寫叁拾萬元整)在股權變更登記完成後一個月內付清。

第四條 權利和義務

1、甲方須向乙方提供其出資證明、工商管理部門出具的東莞市新城沐足有限公司股東情況表、公司的資產負債表、審計報告、財務報表、移交一年內職工工資表。

2、甲方在本協議簽訂的當日,將東莞市新城沐足有限公司的公章、財務專用章、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税務登記證、納税檔案、租賃合同(包括但不限於廠房租賃合同、宿舍租賃合同、寫字樓租賃合同及其押金原始票據等)、衞生許可證、消防合格證、與第三方簽訂的合同等所有文件資料原件移交給乙方。

3、本協議簽署後,雙方應當就本次股權轉讓的有關事宜告知東莞市新城沐足有限公司,由東莞市新城沐足有限公司蓋章確認,並由東莞市新城沐足有限公司將乙方登記入股東名冊。甲方應將股東會表決通過乙方成為股東的股東會決議交給乙方。

4、甲方負責在本協議簽訂後的一個月內(紅色標註數字為不確定數字,可由雙方約定,看完刪除括號內內容),到工商部門完成本次股權轉讓的變更登記手續。

5、乙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時間內支付股權轉讓價款。

第五條 保證

1、甲方保證所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是甲方在東莞市新城沐足有限公司的真實出資,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股權,沒有設置任何抵押、質押或擔保,並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股權轉讓變更登記完成後,其在東莞市新城沐足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隨股權轉讓而轉由乙方享有與承擔。

3、乙方承認東莞市新城沐足有限公司章程,保證按章程規定履行權利和義務。

4、甲方承諾妥善處理東莞市新城沐足有限公司與現有員工的勞動合同關係,若因此導致東莞市新城沐足有限公司參與勞動仲裁、訴訟等法律程序,保證東莞市新城沐足有限公司因參與該法律程序支出的所有費用(包括律師費)由甲方承擔,相關裁決或判決、決定中確定由東莞市新城沐足有限公司承擔的責任也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內辦妥股權變更手續的,若乙方不同意在延遲的時間內辦妥相關手續的,甲方須將乙方已支付的款項全部退還,並須向乙方返還雙倍定金;若乙方同意在延遲的時間內辦妥相關手續的,遲延期間按股權轉讓價款總額的萬分之三/日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股權轉讓期間或轉讓後,乙方發現甲方所保證的內容與事實不符的,甲方須承擔其應負責任外,還須向乙方支付按照總轉讓款5%的違約金。

3、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股權轉讓款的,每延遲一天,按股權轉讓價款總額的萬分之三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

第七條 變更與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但雙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由於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原因,導致無法辦理股權變更手續,或者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2、因情況發生變化,經過雙方協商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的。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1、與本合同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基於本合同所產生之爭議雙方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向東莞市新城沐足有限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

1、本公司規定的股權轉讓有關費用,由雙方各自承擔50%。

2、本合同經東莞市新城沐足有限公司股東會同意並由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未約定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一份,東莞市新城沐足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權轉讓協議合同 篇13

甲方(出讓方):

乙方(受讓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本合同由甲方與乙方就新疆鑫茂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的股權轉讓事宜,於20xx年3月26日在宜春市袁州區訂立。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股權轉讓

1、股權轉讓形式及價格 甲方劉敏同意將其持有的新疆鑫茂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97% 的股權作價人民幣8000萬元整(大寫金額:捌仟萬元整)轉讓給乙方。

2、税費繳納

本合同所產生的甲方需繳納的各項税費(個人所得税),總計約合人民幣500萬元整(大寫金額:伍佰萬元整),由乙方代扣代繳。本合同所約定的股權轉讓價款,乙方代扣代繳税費後,實際向甲方支付人民幣7500萬元整(大寫金額:柒仟伍佰萬元整)。

3、付款時間及方式

①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100萬元(大寫金額:壹佰萬元整)。

②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xx年4月15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二筆轉讓款,計人民幣2900萬元(大寫金額:貳仟玖佰萬元整)。

③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xx年10月15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三筆轉讓款,計人民幣20xx萬元(大寫金額:貳仟萬元整)。此筆款項由鄧新華(身份證號碼:3609022)向甲方提供保證,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④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第四筆轉讓款,計人民幣2500萬元(大寫金額:貳仟伍佰萬元整)。此筆款項由李兵秀(身份證號碼:36220xx)、周庚明(身份證號碼:3622273)向甲方提供保證,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4、甲方指定收款銀行賬號:

開户銀行: 江西省宜春農商銀行 賬户名: 劉敏

銀行賬號: 622681 99149 00001072

第二條 保證

1、甲方保證所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是甲方在新疆鑫茂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的真實出資,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股權,沒有設臵任何抵押、質押或擔保,並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轉讓其股份後,其在新疆鑫茂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隨股權轉讓而轉由乙方享有與承擔。

3、乙方承認新疆鑫茂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章程,保證按章程規定履行義務和責任。

4、乙方接手後將擁有新疆鑫茂投資發展有限公司97%的股權。

第三條 盈虧分擔

新疆鑫茂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同意並辦理股東變更登記後,乙方即成為新疆鑫茂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的股東,按出資比例及章程規定分享公司利潤與分擔虧損。

第四條 工商變更登記手續辦理

1、本合同標的全部股權轉讓費用由乙方承擔。

2、甲方在20xx年4月15日前乙方按期足額支付第二筆轉讓款後七個工作日內配合乙方完成股權變更登記。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時,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但雙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於一方或雙方違約,嚴重損害了守約方的經濟利益。

4、因情況發生變化,經過雙方協商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不依約及時辦理移交工作,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以已付金額的千分之二的比例按日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3、如由於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保證中條款,致使乙方無法辦理工商變更登記,則本合同終止,並由甲方按照已支付轉讓款金額的百分之三十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權轉讓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轉讓款的千分之二的違約金。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乙方必須另行予以賠償損失。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1、與本合同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若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向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合同生效的條件和日期

本合同經新疆鑫茂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股東會同意並由各方簽字後生效。

第九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一份,新疆鑫茂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權轉讓協議合同 篇14

在投資人平等、自願、誠實、信任的基礎上,經投資人協商一致,現達成以下投資合作協議: 一、

訂立協議各方當事人:

姓名 ,男, 身份證號碼:

姓名 ,男, 身份證號碼:

姓名 ,男, 身份證號碼:

姓名 ,男, 身份證號碼:

二、 投資

1、 投資總額人民幣萬元(大寫2、 投資情況:

(1) 出資人民幣 元整,持有公司 %股份

(2) 出資人民幣 元整,持有公司 %股份

(3) 出資人民幣 元整,持有公司 %股份

(4) 出資人民幣 元整,持有公司 %股份

三、 採用共同協商的經營形式

股東分別負責不同的工作內容,共同負責公司的一切經營事物,並享用充分的知情權、監督權和檢查權。公司的盈虧共同按照比例分擔責任。真正做到相互監督,相互檢查,相互信任,透明辦事,共同把公司經營好,把公司業務做大、做強。

五、 股東的權利與義務

一) 權利

1、股東會出席權。股東會原則上是、四人共同參加,如果其本人實在不能到會可以書面委託他人蔘加,但會議決議必須經全體股東一致通過方可執行。

2、表決權。股東有權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

6、查閲權。為確保公司的健康發展,實現共同的經營目標,股東為了解公司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在不影響公司正常活動的情況下有權查閲股東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帳簿。

7、紅利發取權。股東有權按出資比例分取經營所產生的紅利。

8、優先認繳出資權。公司新增資本或投資新項目,股東為了解公司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在不影響公司正常活動的情況下有權查閲股東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帳簿。

9、股東有臨時會議的提議召開權。代表1/2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如有要求,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

10、股份轉讓權。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但股東要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股份時,必須經得全體股東過半數的同意,不同意其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期轉讓的股份額,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則視為同意其轉讓。

11、股份的優先購買權。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份,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轉讓的股份享有優先購買權。

12、剩餘財產的分配請求權。公司清算完結後,公司財產在按照法定清償後,如有剩餘財產,股東有權按照其股份比例請求分配剩餘財產。

13、其他權利。如公司章程賦予的權利,公司法或其他的法律、法規賦予股東的權利規定。

(二)義務

1、足額繳納出資的義務。成立後,發現作為出資實物,其它產權功使用權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所定價額的,應由該出資的股東交補其差額。

2、壹年內不得抽回出資的義務。股東在協議簽訂後,壹年內不得退股或轉讓股份,壹年期滿後,股東有意要退股或轉讓股份的須得到其他原始股東同意,但股東要向原始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得全體原始股東過半數的同意,不同意其轉讓的原始股東應當購買該期轉讓的出資額,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則視為同意其轉讓。如轉讓或退股原始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受讓權。 新投資人入股,經全體合夥人通過方可加入持股成為股東。在入股的第一年內不得退股及轉讓;

3、遵守公司章程和義務。公司章程是由股東共同制定的,既是公司組織和行為的基本準則,也是股東行為的準則,因此,公司章程對每個股東都具有約束力。

4、以其所交納的出資為限承擔公司責任的義務。

5、對公司其他股東的誠信義務。

6、保守公司經營相關核心內容的義務。

7、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義務。

七、 股東會職責

公司的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權利機構,有權行使以下職權:

1、 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政策和投資計劃。

2、 選舉和更換投資項目,職務任免、薪酬待遇等相關事項。

3、 審議公司基本的管理制度。

4、 修改公司的章程。

5、 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重要事項。

八、 股東會的表決方式:

股東大會表決採用一人一票和多數通過相結合的協商表決方式,有效表決按優先順序依次為:

在所佔股份等同的情況下,以人數佔多的股東一方通過為準。在對下列重大事項作出決議時必須經全體股東一致通過才能形成決議:

1、改變公司的名稱和經營項目。

2、處分公司的不動產。

3、轉讓或處分公司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以公司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6、增加新股東。

九、 税後利潤的分配

按照下列順序先後進行分配:

1、 按規定所交的滯納金和罰款。

2、 彌補上年的虧損。

3、 發放員工獎金後按個人投資股份比例進行分紅。

十、 退股要求

1、聲名退股。即自願退股,要求是投資人在入股一年後如出現退股事由,應當提前30天通知其他股東,在客觀上不會給公司經營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經得全體股東同意後可以退股。

2、當然退股。即法定退股,是指投資人因某種客觀情況並非基於投資人自願而退夥。如投資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無民事能力人;個人喪賠償能力;被法院強制執行沒收在公司的全部個人財產份額。當然退股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股生效日。

3、除名退股。是指經其他股東一致同意,將某一投資人從公司當中除名,退回(或不退回)

其全部(或部分)股資,使其退夥的法律行為。將投資人除名的事由為:未履行出資義務;因故意重大過失給公司造成損失;執行公司經營事務時不正當行為;以公司經營事務的便利謀取私利;其個人行為給公司經營帶來很壞的聲譽影響;缺乏誠信並惡意詆譭和損害其他股東的正當利益。造成的損失由其全部負責賠償,並且視情節輕重經股東會討論,扣除其股資的50%(或全部股資)。

公司經股東大會討論決定除名的,必須以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書之日起,除名生效,在公司退還(或不退還)其股資後完成被除名人退夥形式。如被 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可在接到除名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司法保護。 退股(退夥)的結果是退股人脱離由原投資合作協議約定的一切權利義務關係,不再參與分紅經營事宜,其他股東應當與退股人進行退股結算,根據退股時公司的財產狀況退還其財產份額(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如退股人退股時,公司財產少於公司債務的,退股人應當按照投資合作協議約定的比例分擔虧損部分。

十一、 其他

本協議書共 份,除留一份在公司備查外,各投資人自持一份,經全體投資人簽名(按手印)後生效,至公司破產、解散或個人退股後失效,其他未盡事宜經全體股東討論通過並簽字後生效。如有爭議,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股東: 年 月 日

股東: 年 月 日

股東: 年 月 日

股東: 年 月 日

股權轉讓協議合同 篇15

姓名 ,男, 身份證號碼:

姓名 ,男, 身份證號碼:

姓名 ,男, 身份證號碼:

姓名 ,男, 身份證號碼:

二、 投資

1、 投資總額人民幣萬元(大寫2、 投資情況:

(1) 出資人民幣 元整,持有公司 %股份

(2) 出資人民幣 元整,持有公司 %股份

(3) 出資人民幣 元整,持有公司 %股份

(4) 出資人民幣 元整,持有公司 %股份

三、 採用共同協商的經營形式

股東分別負責不同的工作內容,共同負責公司的一切經營事物,並享用充分的知情權、監督權和檢查權。公司的盈虧共同按照比例分擔責任。真正做到相互監督,相互檢查,相互信任,透明辦事,共同把公司經營好,把公司業務做大、做強。

五、 股東的權利與義務

一) 權利

1、股東會出席權。股東會原則上是、四人共同參加,如果其本人實在不能到會可以書面委託他人蔘加,但會議決議必須經全體股東一致通過方可執行。

2、表決權。股東有權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

6、查閲權。為確保公司的健康發展,實現共同的經營目標,股東為了解公司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在不影響公司正常活動的情況下有權查閲股東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帳簿。

7、紅利發取權。股東有權按出資比例分取經營所產生的紅利。

8、優先認繳出資權。公司新增資本或投資新項目,股東為了解公司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在不影響公司正常活動的情況下有權查閲股東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帳簿。

9、股東有臨時會議的提議召開權。代表1/2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如有要求,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

10、股份轉讓權。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但股東要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股份時,必須經得全體股東過半數的同意,不同意其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期轉讓的股份額,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則視為同意其轉讓。

11、股份的優先購買權。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份,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轉讓的股份享有優先購買權。

12、剩餘財產的分配請求權。公司清算完結後,公司財產在按照法定清償後,如有剩餘財產,股東有權按照其股份比例請求分配剩餘財產。

13、其他權利。如公司章程賦予的權利,公司法或其他的法律、法規賦予股東的權利規定。

(二)義務

1、足額繳納出資的義務。成立後,發現作為出資實物,其它產權功使用權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所定價額的,應由該出資的股東交補其差額。

2、壹年內不得抽回出資的義務。股東在協議簽訂後,壹年內不得退股或轉讓股份,壹年期滿後,股東有意要退股或轉讓股份的須得到其他原始股東同意,但股東要向原始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得全體原始股東過半數的同意,不同意其轉讓的原始股東應當購買該期轉讓的出資額,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則視為同意其轉讓。如轉讓或退股原始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受讓權。 新投資人入股,經全體合夥人通過方可加入持股成為股東。在入股的第一年內不得退股及轉讓;

3、遵守公司章程和義務。公司章程是由股東共同制定的,既是公司組織和行為的基本準則,也是股東行為的準則,因此,公司章程對每個股東都具有約束力。

4、以其所交納的出資為限承擔公司責任的義務。

5、對公司其他股東的誠信義務。

6、保守公司經營相關核心內容的義務。

7、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義務。

七、 股東會職責

公司的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權利機構,有權行使以下職權:

1、 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政策和投資計劃。

2、 選舉和更換投資項目,職務任免、薪酬待遇等相關事項。

3、 審議公司基本的管理制度。

4、 修改公司的章程。

5、 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重要事項。

八、 股東會的表決方式:

股東大會表決採用一人一票和多數通過相結合的協商表決方式,有效表決按優先順序依次為:

在所佔股份等同的情況下,以人數佔多的股東一方通過為準。在對下列重大事項作出決議時必須經全體股東一致通過才能形成決議:

1、改變公司的名稱和經營項目。

2、處分公司的不動產。

3、轉讓或處分公司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以公司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6、增加新股東。

九、 税後利潤的分配

按照下列順序先後進行分配:

1、 按規定所交的滯納金和罰款。

2、 彌補上年的虧損。

3、 發放員工獎金後按個人投資股份比例進行分紅。

十、 退股要求

1、聲名退股。即自願退股,要求是投資人在入股一年後如出現退股事由,應當提前30天通知其他股東,在客觀上不會給公司經營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經得全體股東同意後可以退股。

2、當然退股。即法定退股,是指投資人因某種客觀情況並非基於投資人自願而退夥。如投資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無民事能力人;個人喪賠償能力;被法院強制執行沒收在公司的全部個人財產份額。當然退股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股生效日。

3、除名退股。是指經其他股東一致同意,將某一投資人從公司當中除名,退回(或不退回)

其全部(或部分)股資,使其退夥的法律行為。將投資人除名的事由為:未履行出資義務;因故意重大過失給公司造成損失;執行公司經營事務時不正當行為;以公司經營事務的便利謀取私利;其個人行為給公司經營帶來很壞的聲譽影響;缺乏誠信並惡意詆譭和損害其他股東的正當利益。造成的損失由其全部負責賠償,並且視情節輕重經股東會討論,扣除其股資的50%(或全部股資)。

公司經股東大會討論決定除名的,必須以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書之日起,除名生效,在公司退還(或不退還)其股資後完成被除名人退夥形式。如被 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可在接到除名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司法保護。 退股(退夥)的結果是退股人脱離由原投資合作協議約定的一切權利義務關係,不再參與分紅經營事宜,其他股東應當與退股人進行退股結算,根據退股時公司的財產狀況退還其財產份額(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如退股人退股時,公司財產少於公司債務的,退股人應當按照投資合作協議約定的比例分擔虧損部分。

十一、 其他

本協議書共 份,除留一份在公司備查外,各投資人自持一份,經全體投資人簽名(按手印)後生效,至公司破產、解散或個人退股後失效,其他未盡事宜經全體股東討論通過並簽字後生效。如有爭議,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股東: 年 月 日

股東: 年 月 日

股東: 年 月 日

股東: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