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獨資轉讓合同(通用3篇)

個人獨資轉讓合同 篇1

甲方(出讓方):李 身份證號碼:

個人獨資轉讓合同(通用3篇)

乙方(受讓方):張 身份證號碼:

“**市選礦廠”企業是由甲方個人投資設立經營,本企業的全部財產屬甲方個人所有。甲方願意將其在本企業的全部資產及相關的合法權益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受讓。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轉讓出資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願以人民幣60 萬元的價格將其在本企業的全部財產轉讓給乙方。

2、乙方願出資人民幣60 萬元將甲方在本企業的全部財產一次性買斷。

3、乙方於 20xx 年4 月 12 日已將人民幣 60萬元轉讓款交付給甲方。

4、甲方保證對上述財產擁有所有權及完全處分權,保證未設定抵押、質押,未被查封,保證其財產不受第三人之追索,否則,甲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5、甲方承諾,轉讓前已如實告知乙方該個人獨資企業的經營狀況;乙方對上述告知事項無異議,並願享有和承擔該個人獨資企業的全部債權債務。但對甲方因故意隱瞞而導致的債務,乙方先行償付後有權向甲方追索。

6、本協議執行中產生爭議的,雙方當事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即生效。

本協議一試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交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個人獨資轉讓合同 篇2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 )

住所:

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 )

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與乙方就年日在(地點/城市)訂立。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整體資產轉讓價格與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將持有萬元整體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此價格及金額購買上述整體資產。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訂立十五日內以現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轉讓的整體資產。

第二條、 保證:

1、甲方保證所轉讓給乙方的整體資產是甲方合法擁有的整體資產,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整體資產,沒有設置任何抵押、質押或擔保,並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轉讓整體資產後,其在而轉由乙方享有和承擔。

第三條、 盈虧分擔:

本企業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同意並辦理投資人變更登記後,乙方即成為分享本企業利潤與分擔虧損。

第四條、 費用負擔: 本次整體轉讓有關費用,由(雙方)承擔。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發生以下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但雙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變更或解除合同。

1、 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 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 由於一方或二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守約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 因情況發生變化,經過雙方協商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1、 與本合同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 如果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合同生效的條件和日期:

本合同經各方簽字後生效。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一份,( 企業名稱 )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個人獨資轉讓合同 篇3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 娛樂城轉讓事宜,依據《中華人民共宜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訂立如下協議:

一、轉讓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以人民幣 元的價格將 娛樂城(以下簡稱企業)整體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於本協議書生效當日將上述款項支付給甲方。

二、甲方保證對企業資產享有完全所有權和處分權,若企業資產存在瑕疵並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轉讓的效力:

本協議書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並在15日內到工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辦理投資人變更登記後,甲方不再作為該企業的投資人,乙方作為投資人並對企業全部財產享有所有權和處分權。企業轉讓前的債權債務由現有企業承繼。

四、違約責任:

1、雙方必須自覺履行本協議,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的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轉讓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轉讓款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五、爭議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協議書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依法通過訴訟(由企業註冊地法院管轄)途徑解決。

六、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提交工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1份。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