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贈與協議書(精選3篇)

股權轉讓贈與協議書 篇1

甲方(公司):             

股權轉讓贈與協議書(精選3篇)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乙方(公司員工、激勵對象):            

姓名: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繫電話:            

姓名: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繫電話:            

鑑於:

1、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             年             月             日在工商部門登記,註冊資本金總額為人民幣             萬元。

2、乙方系公司員工,從             年             月            日入職公司,曾對公司做出貢獻,公司有意對乙方進行額外獎勵和激勵;

3、根據公司《股東會決議》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之規定,公司同意由乙方出資認購公司%的激勵股權。

現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協議,以資遵守:

一、激勵股權的定義

除非本協議條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語含義如下:

1、激勵股權:指公司對內名義上的股權,激勵股權擁有者不是甲方在工商註冊登記的實際股東,激勵股權的擁有者僅享有參與公司利潤的分配權,而無所有權和其他權利。此激勵股權對內、對外均不得轉讓,不得繼承。

2、分紅:指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確定可分配的利潤總額,各股東按所持股權(包括公司實際股東持有的股權及本協議下的激勵股權)的比例進行分配所得的紅利。

二、激勵股權的總額

甲方以形成股東會決議的形式,同意乙方認購公司%的激勵股權,認購價款為xx元/股,共xx元。

三、激勵股權的行使條件

1、甲方經過審計或結算確保在公司盈利的前提下,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對乙方和丙方根據持股比例進行分紅。

2、甲方在每年度的十二月份將乙方可得分紅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乙方的可得分紅應當以人民幣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4、乙方對甲方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不得有任何損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為。

5、乙方對本協議的內容承擔保密義務,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協議中乙方所得股份以及分紅等情況。

若乙方離開甲方公司的,乙方仍應遵守本條第4、5項約定。

四、激勵股權變更及其消滅

1、因公司自身經營原因,需調整公司人員數量或結構,公司有權按上年末每股淨資產回購乙方所持全部激勵股權。

2、乙方有下列行為的,甲方視情況給予乙方支付當年應分配股權分紅,並按照乙方所購激勵股權的原值進行回購:

(1)雙方勞動合同期滿,未就繼續履行合同達成一致的;

(2)乙方因過失等原因被公司辭退的;

3、乙方有下列行為的,甲方可無須乙方同意直接回購乙方所持激勵股權,且無需支付對價或只需支付乙方所購每股淨資產價款的50%。

(1)違反規定收受或給他人回扣等商業賄賂行為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濫用職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

(3)任職期間違反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從事兼職的;

(4)具有《公司法》規定的禁止從事的行為之一的;

(5)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以及其他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公司造成嚴重影響或重大損失的。

五、違約責任

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甲方有權視情況相應減少或者不予支付乙方可得分紅,並有權解除本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六、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雙方首先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將該爭議提交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七、協議的生效

1、甲方股東會決議表示同意是本協議的前提,《股東會決議》是本協議生效之必要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八、其他約定

本協議與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相互獨立,乙方在享受激勵股權分紅的同時,仍可根據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享受甲方給予的其他待遇。

甲方:            

乙方:            

二〇一五年十月六日

轉讓方(甲方):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住所地:            

受讓方(乙方):

姓名: ______,身份證號碼:            

住住所:             。聯繫電話:            

姓名:_______,身份證號碼:            

住住所:             。聯繫電話:            

鑑於, 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為甲方投資設立,公司設立時註冊資本為人民幣xx萬元,甲方的出資額為人民幣xx元,本協議簽訂時甲方佔公司註冊資本的%,是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甲方出於對公司長期發展的考慮,為激勵人才,留住人才,甲方決定將公司%的股權轉讓(無償贈與)乙方(每人佔%)。

第一條 股權轉讓價格與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將持有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的股權共_______萬元出資額,以______元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此價格及金額購買上述股權。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訂立十五日內以現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轉讓的股權。

第二條 保證

1、甲方保證所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是甲方在_______有限公司的真實出資,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股權,沒有設置任何抵押、質押或擔保,並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轉讓其股權後,其在_______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隨股權轉讓而轉由乙方享有與承擔。

3、乙方承認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保證按章程規定履行義務和責任。

第三條 盈虧分擔

1、本公司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同意並辦理股東變更登記後,乙方、即成為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東,按出資比例及章程規定分享公司利潤與分擔虧損。

2、乙方同意在經過審計並確保公司盈利的前提下進行分紅。

第四條 費用負擔

本次股權轉讓有關費用,由(雙方)承擔。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但雙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於一方或雙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守約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經過雙方協商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1、與本合同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如果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向惠民縣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合同生效的條件和日期

本合同經各方簽字後生效。

第八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一份,——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 :_______

乙方(簽名) :_______

二〇一五年十月六日

股權轉讓贈與協議書 篇2

甲方(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乙方(公司員工、激勵對象):

姓名: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繫電話:

姓名: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繫電話:

鑑於:

1、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 年 月 日在工商部門登記,註冊資本金總額為人民幣 萬元。

2、乙方系公司員工,從 年 月日入職公司,曾對公司做出貢獻,公司有意對乙方進行額外獎勵和激勵;

3、根據公司《股東會決議》及國家相關及政策之規定,公司同意由乙方出資認購公司___%的激勵股權。

現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協議,以資遵守:

一、激勵股權的定義

除非本協議條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語含義如下:

1、激勵股權:指公司對內名義上的股權,激勵股權擁有者不是甲方在工商註冊登記的實際股東,激勵股權的擁有者僅享有參與公司利潤的分配權,而無所有權和其他權利。

此激勵股權對內、對外均不得轉讓,不得繼承。

2、分紅:指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及的規定確定可分配的利潤總額,各股東按所持股權(包括公司實際股東持有的股權及本協議下的激勵股權)的比例進行分配所得的紅利。

二、激勵股權的總額

甲方以形成股東會決議的形式,同意乙方認購公司___%的激勵股權,認購價款為___元/股,共___元。

三、激勵股權的行使條件

1、甲方經過審計或結算確保在公司盈利的前提下,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對乙方和丙方根據持股比例進行分紅。

2、甲方在每年度的十二月份將乙方可得分紅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乙方的可得分紅應當以人民幣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4、乙方對甲方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不得有任何損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為。

5、乙方對本協議的內容承擔保密義務,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協議中乙方所得股份以及分紅等情況。

若乙方離開甲方公司的,乙方仍應遵守本條第4、5項約定。

四、激勵及其消滅

1、因公司自身經營原因,需調整公司人員數量或結構,公司有權按上年末每股淨資產回購乙方所持全部激勵股權。

2、乙方有下列行為的,甲方視情況給予乙方支付當年應分配股權分紅,並按照乙方所購激勵股權的原值進行回購:

(1)雙方期滿,未就繼續履行合同達成一致的;

(2)乙方因過失等原因被公司辭退的;

3、乙方有下列行為的,甲方可無須乙方同意直接回購乙方所持激勵股權,且無需支付對價或只需支付乙方所購每股淨資產價款的50%。

(1)違反規定收受或給他人回扣等商業賄賂行為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濫用職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

(3)任職期間違反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從事兼職的;

(4)具有《公司法》規定的禁止從事的行為之一的;

(5)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以及其他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公司造成嚴重影響或重大損失的。

五、違約責任

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甲方有權視情況相應減少或者不予支付乙方可得分紅,並有權解除本協議。

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六、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雙方首先應當友好協商解決。

如協商不成,則將該爭議提交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七、協議的生效

1、甲方股東會決議表示同意是本協議的前提,《股東會決議》是本協議生效之必要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八、其他約定

本協議與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相互獨立,乙方在享受激勵股權分紅的同時,仍可根據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享受甲方給予的其他待遇。

甲方:

乙方:

二〇一五年十月六日

轉讓方(甲方):

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 。

聯繫電話:

住所地:

受讓方(乙方):

姓名: ______,身份證號碼:

住住所: 。

聯繫電話:

姓名:_______,身份證號碼:

住住所: 。

聯繫電話:

鑑於, 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為甲方投資設立,公司設立時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萬元,甲方的出資額為人民幣___元,本協議簽訂時甲方佔資本的___%,是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甲方出於對公司長期發展的考慮,為激勵人才,留住人才,甲方決定將公司___%的(無償贈與)乙方(每人佔___%)。

第一條 股權轉讓價格與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將持有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的股權共_______萬元出資額,以______元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此價格及金額購買上述股權。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訂立十五日內以現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轉讓的股權。

第二條 保證

1、甲方保證所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是甲方在_______有限公司的真實出資,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

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股權,沒有設置任何抵押、或擔保,並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

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轉讓其股權後,其在_______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隨股權轉讓而轉由乙方享有與承擔。

3、乙方承認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保證按章程規定履行義務和責任。

第三條 盈虧分擔

1、本公司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同意並辦理股東變更登記後,乙方、即成為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東,按出資比例及章程規定分享公司利潤與分擔虧損。

2、乙方同意在經過審計並確保公司盈利的前提下進行分紅。

第四條 費用負擔

本次股權轉讓有關費用,由(雙方)承擔。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但雙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於一方或雙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守約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經過雙方協商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1、與本合同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如果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合同生效的條件和日期

本合同經各方簽字後生效。

第八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一份,——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 :_______

乙方(簽名) :_______

二〇一五年十月六日

股權轉讓贈與協議書 篇3

出讓方: 公司(以下稱甲方)

住所:

受讓方: (以下稱乙方)

住所:

公司(以下稱標的公司)註冊資本 元人民幣,甲方出資 元人民幣,佔90%。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本協議各方友好協商,達成條款如下:

第一條 股權轉讓標的和轉讓價格

一、甲方將所持有標的公司90%股權作價 元人民幣轉讓給乙方;

二、附屬於股權的其他權利隨股權的轉讓而轉讓。

三、受讓方應於本協議簽定之日起30日內,向出讓方付清全部股權轉讓價款。

第二條 承諾和保證

甲方保證本合同第一條轉讓給乙方的股權為甲方合法擁有,甲方擁有完全、有效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其所轉讓的股權沒有設置任何抵押權或其他擔保權,不受任何第三人的追索。

第三條 違約責任

本協議簽定後,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條款,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賠償因違約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四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的羈束並適用其解釋。

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五條 其他

一、本協議一式三份,協議各方各執一份,標的公司執一份,以備辦理有關手續時使用。

二、本協議各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