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鋪轉讓經營合同書(精選3篇)

商鋪轉讓經營合同書 篇1

轉讓方(甲方):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商鋪轉讓經營合同書(精選3篇)

頂讓方(乙方):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房東(丙方):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丙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於阿凡提民安巷1棟2店鋪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為144平方米;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丙方與甲方已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20__年5月10日止,年租金為57000元人民幣(大寫:五萬七千元),從20__年5月10日起由乙方支付,租金為每年交付一次,並於約定日期提前一個月交至丙方。

店鋪轉讓給乙方後,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鋪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並且每年定期交納租金及該合同所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及其他各項費用。

三、轉讓後店鋪現有的裝修、裝飾及其他所有設備全部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後房屋裝修等不動產歸丙方所有,營業設備等動產歸乙方。

四、乙方在20__年1月11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含至20__年5月10日的房租,其他費用乙方不得再向甲方索取。)

五、使用期間乙方所出現的任何問題,與甲方無關。

六、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_

商鋪轉讓經營合同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揭陽市榕城區女人街店轉讓事宜達成協議簽訂本轉讓合同。

第一條 乙方轉讓經營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可以更改甲方的經營範圍。

第二條 店面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店面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店面面積_______

2、該店面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作為甲方按照合同約定交付給乙方使用。

3、本合同簽訂後當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對移交給乙方的財產進行清點、確認、交接

4、 甲方負責教會乙方人員奶茶店所有產品的調配方法,教會為止。

5、 乙方如需更改甲方和奶茶品牌所有人簽訂的合同上的被特許人名稱,甲方願意協助辦理,但是因此產生的所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轉讓金用支付方式

1、 該店轉讓金為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整)。

2、 轉讓金支付方式:自本同生效後當日內一次性付清轉讓金__________元。交付甲方。

第四條 店面交付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門店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正常使用狀。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設施有異議應當場提出。並協商解決

3、 甲方交還乙方的店面及附屬設施應保持完好的狀態,留下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理

4、 在轉讓以後,甲方負責店面房租合同的轉讓到乙方名下事宜。一同協助乙方以後房租到期的後續房租的價格協調,房租由乙方支付。由租房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房租、租房税、租房押金等)均由乙方支付甲方將不從中獲取利益

第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生效之後乙方將擁有自主經營權利,甲方將不得與無故干預正常的經營。未盡事宜時,甲、乙雙方可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第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補充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轉讓經營合同書 篇3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同意,將甲方所經營的鋪面轉讓給乙方經營所有,現就相關轉讓事項,甲乙雙方一致達成如下共同協議:

一、該鋪面位於 區 路/街 號商鋪,甲方同意將經營權、商鋪租賃權、商鋪裝修一併轉讓給乙方經營所有。

二、及他同時轉讓給乙方所有。具體項目和品名以甲乙雙方交接清點明細表所列為準。

三、甲方同意乙方將字號名稱變更。

四、上述第一條、第二條所列轉讓事項,甲乙雙方共同約定一次性轉讓費和房租押金人民幣為。甲方同意給乙方暫留人民幣元作為押金。以擔保甲方在經營期間無拖欠水電費,税費等爭議事項,如轉讓後 天內無出現上述爭議事項,乙方應在轉讓後 天內退回此押金給甲方。

五、甲乙雙方交接時,甲方應將 的工商營業執照正本、副本,納税證照、消防等有關經營手續一併交給乙方使用。

六、甲方經營期間的所有債權債務由甲方承受,以甲乙雙方簽訂轉讓協議及本協議生效之日為分界點,雙方不得有任何爭議。

七、 的工商營業執照、納税證照、消防等經營手續一併轉讓乙方使用。

八、甲方同意與商鋪出租方終止原有租賃商鋪合同,由乙方重新與商鋪業主簽訂商鋪租賃合同。

九、乙方保證在其經營期間,無以 名義對外借款以及抵押該 等事項,如有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負責承擔。

十、甲方任何時間不得干涉乙方將受讓的商鋪轉讓給第三者。

十一、甲乙雙方其它事項無爭議。

十二、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約束力。

十三、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共同遵守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