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股份公司股權轉讓協議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市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於________年__月__日在深圳市設
立,註冊資金為人民幣______萬元。其中,甲方佔____%股權,甲方願意將其佔合營公司____%的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願意受讓。現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股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權轉讓的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佔有合營公司____%的股權,根據原合營公司合同書規定,甲方應出
資人民幣____萬元,實際出資人民幣____萬元。現甲方將其佔合營公司____%
的股權以人民幣____萬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於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三個月內按前款規定的幣種和金額將股權
轉讓款以現金(或銀行轉帳)的方式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二、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設定質押,保證股權未被查封,並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
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有關合營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分擔:
1、本協議書生效後,乙方按受讓股權的比例分享合營公司的利潤,分擔相應的風險及虧損。
2、如因甲方在簽訂協議書時,未如實告知乙方有關合營公司在股權轉讓前所負債務,致使乙方在成為合營公司的股東後遭受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
追償。
四、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各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的萬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五、協議書的變更或解除:
甲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經深圳國際高新技術產權交易所見證。
六、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見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雙方協商承擔。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決(任選一項,且只能選擇一項,在選定的一項前的方框內打“√”):□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申請仲裁;□向有關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經甲、乙方簽字並經深圳國際高新技術產權交易所見證,並經主管審批機關批准、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後生效。
九、本協議書一式五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工商局、見證處各執一份,其餘報有關部門。
轉讓方: 受讓方:
年 月 日於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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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深圳股權轉讓協議(最新) 1700字
股權轉讓協議
甲方(轉讓)
甲1: 身份證號碼:
甲2: 身份證號碼:
……
甲__: 身份證號碼:
乙方(受讓)
乙1: 身份證號碼:
乙2: 身份證號碼:
……
乙__: 身份證號碼: __X__X__公司全稱)繫於X__X__年X__月X__日在深圳市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標的公司)。標的公司的註冊資本為X__X__萬元人民幣。
其中,甲1佔________%的股權,應出資________萬元人民幣;
其中,甲2佔________%的股權,應出資________萬元人民幣;
……
其中,甲__佔________%的股權,應出資________萬元人民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甲方與乙方各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股權轉讓的價格、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1將其持有標的公司________%的股權以人民幣________萬元轉讓給乙1,乙1願意受讓。
甲2將其持有標的公司________%的股權以人民幣________萬元轉讓給乙2,乙2願意受讓。
……
甲__將其持有標的公司________%的股權以人民幣________萬元轉讓給乙__,乙__
願意受讓。
2.乙方應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 90 天內按前款規定的幣種和金額將轉讓款以現金(或銀行轉帳)的方式一次性支付給相應的甲方。
二、對轉讓股權處分權
甲方保證其依法享有擬轉讓的標的公司股權的處分權。甲方保證未在上述股權設立任何質押或擔保。擬轉讓的標的公司股權不涉及任何未決訴訟或第三者權益,否則相應的違約人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標的公司的盈虧(含債權債務)分擔
1.本協議書生效後,乙方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與標的公司章程的規定,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2.如因甲方在簽訂協議時,未如實告知乙方有關本次標的公司的股權轉讓前所負債務,致使乙方在受讓後遭受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相應的違約人追償。
四、違約責任
1.本協議生效後,甲、乙各方應嚴格履行本協議約定的各項義務。不按約定履行義務的違約人,應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協議承擔違約責任。
2.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標的公司股權轉讓的,相應的違約人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轉讓款的萬分之一向相應的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補償乙方所受實際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相應的違約人另予補償。
五、協議的變更或解除
本協議生效後,需變更本協議條款、解除本協議或就未盡事項簽署補充協議的,須經各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並簽署書面文件。
六、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見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費用)由各方協商承擔。
七、爭議解決方式
各方就本協議的解釋和履行發生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對於未能通過友
好協商解決的爭議,各方均同意提交深圳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各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法律規定需經有權機關審批後生效的,自審批機關批
準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生效後,各方應依法向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九、本協議一式 5 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其餘報相關部門備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甲1: 乙1: 甲2: 乙2: ……
甲__: 乙__:
年 月 日於深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