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房屋買賣合同範本(通用16篇)

2022房屋買賣合同範本 篇1

出賣方(甲方):

2022房屋買賣合同範本(通用16篇)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購買方(乙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購買甲方坐落在        市      街     巷    號的房屋    棟間,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

第二條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辦法:

1.

2.

第四條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五條 税費分擔

1.甲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向甲方徵收的交易額的  %的交易費,承擔公證費、協議公證費。

2.乙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向乙方徵收的交易額的  %的交易費,承擔房產交易中國家徵收的一切其他税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按期向甲方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   %的違約金。

2.甲方必須按期將房產交付乙方使用,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   %的違約金。

第七條 本合同主體

1.乙方是  共  人,委託代理人  即乙方代表人。

2.甲方是  單位,代表人是   。

第八條 本合同經國家公證機關      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產權人各執一份,乙方執一份, 房產管理局、公證處各執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2022房屋買賣合同範本 篇2

賣方: (以下簡稱甲方)

買人: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於 山東省 聊城市 東昌府區站前街 站前街西湖馨苑 小區 B8 棟 1022室,建築面積為 100.07 平方米,出售給乙方。

二、上述房屋包括附屬設備,經雙方約定房屋價格(人民幣):;總款共計人民幣: (大寫)

三、雙方約定,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一次性交清房款;甲方同時將房屋鑰匙、房屋產權證明及身份證複印件交付給乙方。同時雙方應該同時為對方出具相應的收到憑證。

四、甲方必須保證其出賣給乙方的房屋,產權為交易本人,絕無他項權利設定或其他糾紛或產權親屬關係。乙方買受後,如該房屋產權有糾葛,影響乙方權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賠償乙方因此而受到的經濟損失。

五、雙方對房屋質量無異議,房屋交付後,因房屋質量引起的糾紛,雙方不相互承擔賠償責任。

六、,甲方並未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對此乙方完全知曉。乙方同意甲方關於房屋產權過户的

七、在辦理房屋產權轉移過户登記時,甲方應予全力協助。如因甲方的延誤,致使影響產

八、合同生效後,房屋升值與甲方無關。

九、本協議簽訂前,該房屋如有應繳納的一切税收、費用,概由甲方負責。本協議簽訂後

十、甲方在房屋出售給乙方即乙方付清房款與甲方簽訂本合同後不得將房屋另行轉讓給他人,如若違約本約定應賠償房款總價外還應賠付房款總價款20%的違約金。

十一、本協議簽訂後,雙方應該共同遵守。如違約,違約方除賠償對方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該賠償對方房屋總價款20%的違約金。

十二、甲方法定繼承人一致同意此次房屋買賣交易,並且同意本協議所有條款,甲方法定繼承人無此房屋的繼承權與使用權。

十三、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雙方發生分歧應該協商解決,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不成,任一方均可起訴至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十五、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房屋買賣合同範本 篇3

出賣人(以下稱甲方):某某某,住址。

買受人(以下稱乙方):某某某,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一、乙方購買甲方座落在XX市X區X街X號的房屋X套(棟),建築面積為XX平方米。

二、房屋的交易價格為XX元。

三、付款辦法與時間。

四、甲方保證於XX年X月X日前將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五、税費分擔。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部分房款違約金。

2、甲方必須按期將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償付已收房款違約金。

七、本合同經XX市公證處公證,公證後合同生效。公證費用由方承擔。

八、本合同一式X份,甲方、乙方、公證處、房產交易局各一份。

甲方:(簽名)..............................n乙方:(簽名)

X年X月X日

2022房屋買賣合同範本 篇4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雙方同意就下列房屋買賣事項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房屋狀況:甲方自願將座落於祁東縣洪橋鎮瀟湘路東側香竹小區8號樓住房 五 樓,自然層 五 樓,上樓的 左 邊建築面積為162.02 m2出售給乙方,房號為 號樓 ,房產證編號 。房屋地址、編號、房屋面積等房屋狀況以房產證描述 為準。

二、 甲、乙雙方協定的上述房屋成交價為:肆 拾 伍 萬 貳 仟 捌 佰圓整。

三、 預交定金: / 年 / 月 / 日預交金 / 萬元,並定於 / 年 / 月 / 日雙方來籤正式合同,如哪一方不來,就算哪一方違約,按本協議第七條責任處理,如乙方沒有違約,則定金抵作為購房款。

四、 付款、交房時間及方式:

㈠、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乙方首付叁拾萬元整於20xx年9月29號之前轉賬於甲方提供的賬號: 。

㈡、第二部分房款壹拾萬零貳仟捌佰元整(¥:102800元)在交完辦理房產證過户資料後付清。

㈢、剩下伍萬元整房款加包辦房產證、地產證叁萬貳仟元整(包括辦理車庫過户)等過户成功到乙方名下一次性付清。

(四)、甲方在收到首付叁拾萬元後應把房子鑰匙交給乙方。

五、 甲方保證乙方所購上述房屋產權清楚,無重複交易、抵押、查封,售後若發生與甲方售前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糾紛,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均由甲方負責賠償。

六、 過户方法:甲方提供所有必需的房產過户資料,陪乙方一起把甲方購 瀟湘路東側香竹小區8號樓住房 五 樓,自然層 五 樓過户到乙方名下,過户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必須在20xx年 月 日前將房產過户到乙方名下,否則乙方有權扣除部分房產過户費用。

七、 違約責任:第一批購房款自支付後,如乙方中途悔約不買,乙方不得向甲方索還已交的購房金;如甲方悔約不賣或賣給他人,按所收到乙方的購房款定金雙倍返回給乙方。

八、 買賣雙方的介紹費按中介所規定或事先講好的金額在賣方收取買方定金或第一批房款時,兩方都以現金方式一次性付清中介費,不得拖欠。甲方中介費: 乙方中介費:

九、 中介人有責任對賣方的情況真實性負責,若賣方情況不真實

以上協議兩無異言,空口無憑,立字為據。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中介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簽字) 電話:

乙方: (簽字) 電話:

中介人:(簽字) 電話:

簽約日期:

2022房屋買賣合同範本 篇5

賣房人:_____ 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_____ ___

買房人: _____ ___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_____ ___

為了保證甲乙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合法,雙方通過本站得知,未登記領取權屬證書 房屋買賣合同有效。經過協商特簽訂此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願將座落於 的房屋(平米)連帶在的車庫( 平米)賣於乙方,空口無憑,立字據為證。

第二條 該房屋帶車庫的房價款共計人民幣整( 元)。

第三條 甲方將房屋和車庫按實際面積交付乙方。乙方一次性付清該房屋帶車庫的房價款。甲乙雙方都不得因後來房價的變動向對方提出補償要求。

房屋協議簽訂生效後雙方不得反悔,如有反悔將10倍房款賠償,自此,乙方擁有房屋所有權,政府的一切房屋補償歸乙方所有。

甲方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房屋所需各種證件。(所需任何費用由乙方支付)。

第四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按手印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022房屋買賣合同範本 篇6

合同當事人:

賣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鎮××路××號

電   話:

買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鎮××幢××單元×××室

電   話:

根據國家《合同法》及有關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下述房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房屋基本情況

本合同房屋座落地址××鎮林蔭路  號,建築面積  平方米,結構磚砭,層次一、二層沿街,間數: 樓 底共 間,新舊程度 成,户內配置;電氣、給排水到户,裝潢。

二、甲方通過轉讓取得上述房產的產權,該房產性質為商業、住宅房。有房產證(號碼為                  )、土地證(號碼為             )。現同意將上述房產轉賣給乙方。房產證和土地使用權證見附件一。

三、價格與費用

經約定,上述房產總價格(大寫):   (¥  元)

此價格未包括二手房交易的各種費用,具體另附件二約定,乙方  萬首付房款後,甲方開始辦理有關過户手續。過户之後,餘款由乙方採用二手房按揭貸款的形式支付完畢。

四、付款及交房約定:

雙方同意按下述方式交接:

1.在房產證和土地使用權證已經辦至乙方名義下的前提下,乙方在 年 月- 月之前,付清全部房款(包括二手房按揭貸款形式)。

2.甲方在乙方付清全部房款(含貸款)後,將付清之次日起的租賃收益歸乙方所有,其計算為將租金按日平均計算。並將上述租賃收益與房款一併結算扣減。

五、上述房產的建築面積按房產證發證單位核算的面積為準,如發證面積與本合同面積有誤差,本合同約定的成交價格不變。

六、其他約定:

1.由甲方負責辦理房產證及土地證的過户登記至乙方的手續,各自承擔的費用按附件約定。

2.乙方支付本合同房款所需的貸款由乙方自行出面辦理,甲方協助提供所需的各種文件及證書。

3、甲方保證上述房屋的現有所有承租人已經放棄同等條件下的優先購買權,保證上述房屋的所有抵押權人已經同意甲方出賣上述房屋;

4、甲方承諾在乙方支付  萬元的首付款後的 日內,立即解除上述房屋(包括土地使用權)上設置的任何抵押和任何權利限制。

5、根據甲方與現有承租人簽訂的合同(見附件三),上述房屋的租賃期到  年  月到期。依據此,乙方承諾原甲方的出租合同至  年  月到期之前不予變更。

七、保修責任:

商品房的保修責任由建設部規定的法定責任單位負責,本房產開發單位是嘉善縣地方房產公司。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乙方自行聯繫處理有關保修的一切事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是甲方保證提供相應的用於證明開發單位和保修義務人的文書。

八、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中止合同的,或者違反自己一方的義務和承諾的,或者延遲履行義務達  天的,均由責任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按實際付款的20%支付違約金。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議不成,甲乙雙方同意由仲裁機構協調解決。

十、為確保各方履行本合同,甲方商請     為其保證人,乙方商請 為其保證人(身份證號碼為 )。保證範圍為被保證人在本合同中的所有義務和責任,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十一、本合同經各方簽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及其保證人各一份,其餘用於辦理變更登記等手續。

附件(略)。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甲方保證人(簽章)       乙方保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鑑證人(簽字):

年  月  日

2022房屋買賣合同範本 篇7

當事人基本信息:

賣方:

姓名:_________國籍/地區: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所佔份額: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或機構名稱: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所佔份額: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共有權人:

姓名:____________國籍/地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所佔份額:_______________

公司或機構名稱: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所佔份額: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

買方:

姓名:_________國籍/地區: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所佔份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或機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佔份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深圳經濟特區房地產轉讓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產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轉讓標的】

賣方所轉讓房地產(下稱該房地產)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____平方米。

該房地產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該房地產於______年_____月竣工。

目前該房地產物業管理公司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服務費為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人民幣:__佰__拾__元__角__分(小寫:________元)。

第二條【房地產產權現狀】

該房地產沒有設定抵押也未被查封,賣方對該房地產享有完全的處分權。

第三條【房地產租約現狀】

該房地產所附租約現狀為_____:

1、該房地產沒有租約;

2、該房地產之上存有租約。租賃合同見附件[租賃編號:_________,月租金元整(小寫_________),租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賣方須於簽署《深圳市二手房買賣合同》前取得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或放棄購買權之書面證明,否則視為賣方違約。買賣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處置租賃合同(只能選擇其中一種):

①該房地產產權轉移後,原租賃合同在有效期內對買方仍然有效。賣方須於_______

____________前協助買方與承租人簽訂新的租賃合同,同時賣方須將承租方已交賣方之租賃押金/保證金及預交租金(若有)轉交予買方,買方自____________________時起享有賣方在原租賃合同項下之權利義務。

②賣方須於該房地產交付買方使用前解除原租賃合同,買方對因原租賃合同而產生之糾紛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四條【附着於該房地產之上的户口】

該房地產所附着的户口,賣方保證於收到房地產轉讓總價款之日起___日內遷出,逾期則以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基數按日萬分之_____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轉讓價款】

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__億__仟__佰__拾__萬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__分(小寫:________元)。該轉讓價款不含税費。

第六條【交易定金】

該房地產交易定金為人民幣:__億__仟__佰__拾__萬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__分(小寫:________元)。買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

本合同簽訂時,向賣方支付定金人民幣:__億__仟__佰__拾__萬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

__分(小寫:________元)。

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日內,向賣方支付定金餘額人民幣:__億__仟__佰__拾__萬__仟

__佰__拾__元__角__分(小寫:________元)。

上述定金建議交由買賣雙方約定的銀行第三方賬户監管。買方將定金在合同約定期限內存入監管帳號,即視為賣方收訖。定金在買賣雙方辦理過户手續時自動轉為樓款,但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七條【交房保證金】

為防範交易風險,督促賣方按約定如期交付該房地產並結清所有費用,買賣雙方協商同意在本合同簽訂時從交易總價款中預留人民幣:__佰__拾__萬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

__分(小寫:_____元)作為交房保證金(不超過交易總價款的2%)。此款在賣方實際交付房地產及完成產權轉移登記時進行結算。此交房保證金的處理方法為下列第_____種:

1、交由居間方託管;

2、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付款方式】

買方所支付款項(包括定金、購房款),除有特別約定,建議以銀行第三方託管的方式進行資金監管。

買方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給付除定金、交房保證金之外的房款人民幣:__億__仟__佰

__拾__萬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__分(小寫:________元):

1、一次性付款

買方須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將上述房款支付至買賣雙方約定的銀行第三方監管賬户。

2、買方向銀行抵押付款

(1)買方須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支付除定金、交房保證金之外的剩餘首期款人民幣:__億__仟__佰__拾__萬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__分(小寫:________元)至買賣雙方約定的銀行第三方監管賬户;

(2)買方須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向銀行提交抵押貸款申請的相關資料,並配合銀行辦理貸款審批手續,抵押貸款金額以銀行承諾發放貸款金額為準;

(3)銀行承諾發放貸款不足以支付房款餘額的,雙方約定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買方應於銀行出具貸款承諾函之日起三日內補足應交款。

○2、合同解除,賣方應在解除合同之日起三日內全額退還買方已付______________等所有款項。

3、買賣雙方約定的其他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款項建議買方支付至買賣雙方約定的銀行第三方監管賬户。

第九條【買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方逾期付款的(因銀行貸款原因導致買方逾期付款的除外),賣方有權要求買方按下列第_____種(只能選擇其中一種)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要求買方以未付款項為基數,按日萬分之四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買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____的違約金。

第十條【税費承擔】

經雙方協商,其中:

上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由賣方支付。

上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由買方支付。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法律、法規和政策原因新增的税費,按以下第___方式處理:

1、由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繳納方繳納。

2、買賣雙方同意由_____方繳納。

3、其他:買方支付:______________%;

賣方支付:______________%。

以上按規定應由賣方和(或)買方支付的税費,因買賣雙方協商改變實際納税方的,法律責任不因納税方的變化而轉移。

任何一方不按約定或法律、政策規定繳納相關税費,導致交易不能繼續進行的,應向對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房地產交付】

賣方應當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將該房地產交付買方,並履行下列手續:

1、買賣雙方共同對該房地產及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事項進行驗收,記錄水、電、氣表的讀數,並辦理交接手續;

2、交付該房地產鑰匙;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延遲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賣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將該房地產交付買方,自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賣方以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基數按日萬分之四向買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三條【附隨債務的處理】

賣方在交付該房地產時,應將附隨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物業管理服務費、垃圾清運費、_________等費用結清,單據交買方確認,否則買方有權從交房保證金中抵扣上述欠費。

第十四條【產權轉移登記】

買賣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___日內,共同向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移登記手續。

在收文回執載明的回覆日期屆滿之日起_____日內,買賣雙方須辦理交納税費的手續。

該房地產證由買方領取。

買方負有抵押義務的,在買方領取新房產證後____個工作日內須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第十五條【其他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守約方有權選擇定金罰則或要求對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_____的違約金。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並自不可抗力結束之日起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證明。

第十七條【本合同與其他文件的衝突解決】

買賣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前的承諾及協議,如有與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為準。第十八條【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_____份。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法律適用與糾紛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買賣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採取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申請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合同數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_____份,賣方_____份,買方_____份,其他交有關部門,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送達】

當事人所填寫確認的通訊地址即為送達地址。

第二十二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賣方(簽章):買方(簽章):

賣方代理人(簽章):買方代理人(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2022房屋買賣合同範本 篇8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住所∶

郵編∶

電話∶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住所∶

郵編∶

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甲方自願將座落於_____________,產權登記建築面積共______平方米,______室______廳______廚______衞的房產售賣給乙方。

第二條 房屋價款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出售本協議第一條項下之房產的價款總金額為人民幣 ______元整(大寫______ 佰______ 拾______ 萬 ______仟 ______佰______ 拾______ 元整)。

2、上述房產價款乙方按下列 方式支付給甲方:

( 1 )甲、乙雙方共同到____________房地產交易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交易中心”)辦理本協議第一條項下之房產轉移登記,並經交易中心受理,甲方消户當日 (指甲方消户前 ) ,乙方一次性付清房產價款於甲方。

( 2 )乙方於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 日前向甲方付清房產價款。

( 3 )乙方於 ______前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______元整(大寫人民幣 );剩餘房產價款人民幣 ______元(大寫人民幣 ),均由乙方 ______前支付給甲方。

( 4 )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向甲方支付房產價款,甲方應向乙方出具票據。

第三條 甲、乙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日內,共同到__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交易服務中心窗口辦理本協議第一條項下之房產轉移登記。如因一方原因,致影響產權過户轉移登記,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由造成損失的一方負賠償責任。

第四條 税費分擔

1、本合同簽訂之前,本協議第一條項下之房產如有應交納的一切税費均由甲方負責交納。

2、本合同簽訂之後,本協議第一條項下之房產所發生的轉移過户登記費、契税、印花税、估價費、服務費等費用,經雙方協商由_______________負擔。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甲方應於______前,將本協議第一條項下之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因房管部門確認本協議第一條項下之房產不能辦理出售、過户手續,甲方應在當日內向乙方退還所收的全部款項,本合同解除。

2、甲方如不按合同約定的日期交付本協議第一條項下之房產,每逾期一日按房價款總額的 ______計算違約金給付乙方。逾期超過 ______日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應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並應支付 元的違約金給付乙方。

3、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乙方應按房價款總額的 ______計算違約金給付於甲方。逾期超過______ 日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乙方應支付 ______元的違約金給付甲方。

4、甲方保證其出賣給乙方的房產,產權清楚,無其他項權利設定或其他糾紛。乙方買受後,如因買受前該房產產權有糾葛,致使影響乙方權利行使,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5、甲方因個人原因不再出售此房,應在三日內向乙方退還所收的款項,並付違約金 ___________ 人民幣給乙方。

第七條 其他

1、因不可抗力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甲方向乙方退還所收的全部款項,本合同解除。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交______房屋土地管理局壹份。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住所∶

郵編∶

電話∶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住所∶

郵編∶

電話∶

______年___月___日

2022房屋買賣合同範本 篇9

賣方:

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國籍:

住址:

電話:

身份證號碼:

買方:

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國籍:

住址:

電話:

身份證號碼:  買賣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經過友好協商,自願制定本房產轉讓合同,條款如下:

一、賣方有房產   個單元,坐落在    市   第   座   樓   單元,合計面積    平方米。現自願將該房產賣給買方。售價為  幣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原樓價為  幣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二、買方對上述房屋已核實,並審閲了房產權證書及有關資料,同意交付上述房產價款。買賣雙方一致自願成交。

三、本合同一經簽署,買方當即將房產全部價款交給賣方,賣方在收到該房產價款後,即將上述房產權證書及有關資料交給買方。

四、雙方買賣成交後,即攜帶房產權證書到   市房地產權登記處辦理房產權轉移登記手續,該房產所有權即歸買方所有。

五、賣方所賣房產如有抵押、按揭等手續不清時,概由賣方負責,與買方無關。

六、買方交付房產價款後,而賣方不能交房時,則賣方應即退回房產價款,並負責賠償買方損失。

七、本合同發生糾紛時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時,按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署後經  市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用鋼筆填寫與打字油印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共  頁,一式三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市公證處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賣方:          買方:

2022房屋買賣合同範本 篇10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1、出賣人以【出讓】【轉讓】【劃撥】方式取得座落於_________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2、該地塊【國有土地使用證號】【城鎮建設用地批准書號】為:_________,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為: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商品房【地名核准名稱】【暫定名】為:__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為: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為:_________。

第二條 商品房情況

該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_________。

商品房座落:_________區_________縣_________路、道、街。

設計用途_________;建築結構_________;建築層數為_________層。

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圖見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賃等情況見附件二。

第三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位為(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幣)_________元。

2、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萬元)

2、分期付款。

(1)第一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2)第二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3)其餘部分在移交房屋前一天付清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3、貸款方式付款。買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購房總價款的_________%,其餘價款可以向_________銀行或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借款支付。

第五條 房產交付

1、房產實物狀況、權利狀況,符合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方可交付;不符合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不得交付。

2、出賣人須於_________前,將該房產及相關證明交付買受人。如遇不可抗力,雙方約定處理方式:_________。

3、上述相關證明包括:_________。

第六條 產權轉移登記及其他相關設施登記

1、協議訂立後,買賣雙方應在30日內,到房屋所有權登記機關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2、按照有關規定,其他相關設施應辦理登記的,應在規定期限內辦理。

3、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未能及時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其他相關設施登記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出賣人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處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約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_________日內的,買受人有權向出賣人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支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買受人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出賣人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出賣人應支付買受人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出賣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出賣人應退還買受人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出賣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的實際損失超過出賣人支付的違約金時,出賣人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處理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日期付款,逾期在 _________日內的,出賣人有權追究買受人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買受人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出賣人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買受人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買受人應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買受人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買受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買受人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一)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_________(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二)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三)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四)商品房交付後,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_________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_________。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五)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六)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

面積誤差比=-------------×100%

合同約定面積

(七)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十條 出賣人關於房屋產權狀況的承諾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若出售的商品房設有他項權利的,出賣人應當在出售前徵得他項權人的書面同意,並以書面形式公示和明確告知買受人。

第十一條 出賣人關於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第十二條 出賣人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運行的承諾

本項目物業管理用房為_________m2,位於_________幢_________單元_________房號_________,軸線範圍_________。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水;

2、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電;

3、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氣;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十三條 風險責任的轉移

該商品房的風險責任自交付之日起由出賣人轉移給買受人。如買受人未按約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出賣人應當發出書面催告書一次。買受人未按催告書規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的,則自催告書約定的驗收交接日之第二日起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轉移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四條 保修責任

自買受人實際接收該商品房之日起,出賣人對該商品房的下列部位和設施承擔建築施工質量保修責任,保修期內的保修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1、牆面,保修_________月;

2、地面,保修_________月;

3、頂棚,保修_________月;

4、門窗,保修_________月;

5、上水,保修_________月;

6、下水,保修_________月;

7、暖氣,保修_________月;

8、煤氣,保修_________月;

9、電路,保修_________月;

保修期內,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無須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五條 質量爭議的處理

買受人對該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質量問題,買賣雙方產生爭議時,以_________出具的書面工程質量評定意見作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十六條 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牆面使用權。

第十七條 房屋的用途

1、買受人的房屋僅作_________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2、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八條 物業管理

該商品房移交後,買受人承諾遵守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在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機構之前,出賣人指定_________公司負責物業管理,買受人遵守負責物業管理的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

第十九條 聲明及保證

出賣人:

1、出賣人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出賣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出賣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出賣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出賣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買受人:

1、買受人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買受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買受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買受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買受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二十條 保密

買賣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二十一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買賣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三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四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 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六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七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買賣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出賣人、買受人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賣人(蓋章):_________        買受人(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房屋買賣合同範本 篇11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買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甲方將坐落在 出售給乙方,該房屋性質為政府安置,甲方自建。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

一、房屋概況:

乙方購房層次第五層,另註標準層第三層房屋一套,三房二廳一廚二衞,總面積120平方米,包含公共樓梯。總價值人民幣 仟元整(¥ 元整),甲乙雙方商定以套計算,面積辦證為準,互不追責。

二、其他約定:

1、房屋內牆粗胚粉刷,外牆瓷磚、油漆,樓梯扶手,樓梯間進户門,水電線和管到户門口由甲方負責。水電開户,鋁合金、防盜網等費用由乙方承擔。本套房屋進户門由乙方承擔。

2、樓梯衞生、樓梯聲控燈由本層的住户自己負責,為維護眾人利益,購房户不得在樓梯和休息平台堆放雜物及交通工具,另購房户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私自發改造房屋結構。

3、甲方提供現在的辦證資料,辦理房產證,所有税費水電開户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付款方式:

1、簽字即房屋買賣合同生效。

2、乙方付首付拾萬元整。

3、甲方在做到乙方本層磚結好,乙方再支付拾萬元整。

4、餘款在主體完工後乙方一次性付清,剩餘貳萬元在房產證辦理過户後付清。

四、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簽字合同後,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不能違約,違約方賠償另一方壹萬元整。

2、在不可抗拒自然災害的情況下,不算違約。

五、另行約定(約定事項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柴火間(3-4平方米)甲方提供給乙方永久性使用,但柴火間不予辦證。

2、沙石要吊到本層樓。

3、甲方在20xx年年底交房給乙方使用。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2022房屋買賣合同範本 篇12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出售的《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通過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劃撥】方式取得_________區/市(縣)_________地塊土地使用權,並依法進行了土地使用權登記取得房地產權證,證書號為: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_,土地用途為:_________。

甲方經批准,在該地塊上投資建造《_________》【暫定名】【現定名】商品房,主體建築物的建築結構為_________結構;建築物地上層數為_________層,地下層數為_________層。

乙方購買的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准機關為_________,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現房產權登記備案號為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購買_______路_______幢(號)______層______室(以下簡稱該房屋),政府批准的規劃用途為_________

該商品房陽台是【封閉式】,是【非封閉式】。

據甲方暫測該房屋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分攤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建築層高為_________米。

該房屋建築設計及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2;該房屋建築結構、裝修及設備標準見本合同附件3;該房屋相關情況説明(抵押關係、資料關係、相鄰關係及小區平面佈局)見本合同附件4;該房屋《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使用公約》或有關承諾書見本合同附件5。

第三條 乙方購買該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築面積單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甲方暫測的房屋建築面積,乙方購買該房屋的總房價款暫定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購買該房屋的總房價款(含附件3中裝修、設備價格)是指該房屋和相應比例的土地使用權的總價格。本合同約定的總房價款除該房屋建築面積的暫測與實測不一致的原因外,不再作變動。

第五條 在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建築面積以青島市國土資源與房屋管理局認定的測繪機構實測面積為準,如甲方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不一致時,除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外按下列約定處理:

1.按該房屋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單價計算多退少補;

2.甲方同意當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誤差超過+_________%(包括_________%),不向乙方收取超過部分的房價款;甲方同意當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誤差超過+-_________%(包括+-_________%),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行使上述解除權時,必須在雙方簽署《房屋交接書》之時或之前提出,否則視為放棄該項權利。

第六條 簽訂本合同時,該房屋建設工程(形象進度)已建設到_________。乙方應當按本合同約定時間如期、足額將房款交付於甲方的預售款監管帳户(預收款監管機構:_________、帳户名稱_________、帳號:_________)。預收款按政府規定監管使用。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雙方在附件1中約定明確。

第七條 乙方若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足額付款,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逾期未付款額的萬分之______計算,違約金自本合同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付款之日止。逾期超過______天后,甲方有權選擇下列第______種方案追究乙方責任。

1.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為總房價款的_________%,甲方有權在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中扣除乙方應支付的賠償金額,剩餘房款退還給乙方。如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不足賠償的,甲方有權追索。甲方如行使上述解除合同權的,應當自合同約定之乙方應交付房款期限屆滿止的 30日內書面通知乙方,沒有通知或逾期通知的,視為放棄權利。

第八條 簽訂本合同後,甲方不得擅自變更該房屋的建築設計(見附件2),確需變更的應當徵得乙方書面同意並報規劃管理部門審核批准,在獲得批准之日起_________天內與乙方簽訂本合同變更協議。

甲方未徵得乙方同意擅自變更該房屋的建築設計,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總房價款的_________%違約金。

第九條 甲方不得擅自變更已經與乙方約定的小區平面佈局(見附件4),確需變更的應當徵得乙方書面同意。

甲方未徵得乙方同意變更小區的平面佈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如不能恢復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總房價款的____%違約金

第十條 甲方應當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將取得的商品房綜合驗收備案證明以及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甲方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甲方在不可抗力發生時採取了適當救護措施,並在_______日內書面告知乙方的;

第十一條 甲方如未在本合同第十條約定期限內將該房屋交付乙方,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日萬分之_____計算,違約金自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最後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交付之日止。逾期超過____天,乙方有權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案追究甲方責任:

1.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條 該房屋符合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交付條件後,甲方應在交付之日前______天通知乙方辦理交付該房屋的手續。乙方應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______天內,會同甲方對該房屋進行驗收交接。房屋交付的標誌為_________。

在驗收交接時,甲方應出示符合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房屋交付條件的證明文件,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和《商品房使用説明書》。同時,甲方應當根據乙方要求提供實測面積的有關資料。

甲方如不出示和不提供前款規定的材料,乙方有權拒絕接收該房屋,由此所產生的延期交房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由於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第_______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未按期接收房屋,從甲方通知的乙方應當接收房屋之日起承擔該房屋的物業管理費,並承擔該房屋毀損滅失的全部風險;如果由此導致甲方承擔其他連帶責任,甲方除按照承擔連帶責任的實際損失進行追討外,另可以按日追究乙方合同總價款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 甲方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後______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甲方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

如因甲方的責任,乙方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項處理:

1.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日內將乙方已付房價款退還給乙方,並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不退房,甲方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甲方在產權登記中應當履行的義務成就的,應當向乙方發出辦理產權登記的書面通知,自乙方接受通知之日起_____日內,若乙方不履行其在辦理產權登記中所應履行的義務,導致產權登記遲延辦理或無法辦理,則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四條 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自該房屋交付之日起由甲方轉移至乙方。如乙方未按約定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的,甲方應當發出書面催告書一次。乙方接收催告書後,未按催告書規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的,則自催告書約定的驗收交接日第二日起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轉移至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 甲方保證在向乙方交付該房屋時該房屋沒有甲方設定的抵押權,也不存在其它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房屋交付後出現與甲方保證不相一致的情況,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賠償乙方。

第十六條 甲方交付的該房屋系驗收合格的房屋。如該房屋的裝修、設備標準達不到本合同附件3約定的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實際的裝修、設備與約定的裝修、設備差價_________倍給予補償。如主體結構不符合本合同附件3約定的標準,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賠償乙方。

雙方商定對標準的認定產生爭議時,應當共同委託本市(或者國內)有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並以該機構出具的書面鑑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一方向另一方發出共同檢測的書面意見後______日內,另一方不作答覆的,視為同意對方可以單獨委託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並同意該機構做出的書面鑑定意見。

第十七條 該房屋交付後,房屋權屬證明辦妥前,乙方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第十六條第二款的方式委託本市有資質的建築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經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賠償乙方。

第十八條 乙方行使本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權利時,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的書面通知起_____天內將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包括利息,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存款利率計算)全部退還乙方,並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為總房價款的_________%,在退還房價款時一併支付給乙方。

前款及本合同其他條款所稱已支付的房價款是包括乙方直接支付的和通過貸款方式支付的房價款。

第十九條 自該房屋驗收交接之日起,甲方對該房屋負責保修。保修範圍和保修期由甲乙雙方參照國務院頒佈的《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之規定,在本合同附件5中約定。

第二十條 甲方已選聘_________物業公司對該房屋進行前期物業管理,並與其簽訂了《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見附件五)。因該房屋規劃用途為_________用房,甲乙雙方已簽訂了《_________使用公約》(見附件5)。

第二十一條 乙方購買的房屋及其相應占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可分離。自該房屋的房地產權利轉移之日起,甲方與_________訂的編號為 _________的_________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合同中約定的(本合同甲方的)與該房屋相關的權利、義務和責任轉移給乙方。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項下乙方享有的權益(房屋期權),乙方可以依法轉讓、抵押。乙方依法行使上述權利時,甲方應予協助。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另一方送達的任何文件、回覆及其他任何聯繫,必須採用用書面形式,且首先採用直接送達方式送達,直接送達不能、或者另一方在省外、國外的可採用掛號郵寄的方式,送達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條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後的地址。如以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則於另一方簽收時視為已送達;如以掛號郵寄的方式,在投郵後(以寄出的郵戳為準)第______日將被視為已送達另一方;若郵件被退回的,可以使用我國法律所允許的其他方式送達。

第二十四條 該房屋買賣過程中所發生的税費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的相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的補充條款、附件及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補充條款、補充協議與正文條款不相一致的,以補充條款、補充協議為準。本合同的正文、補充條款、附件以及補充協議中的填空部分,手寫體與鉛印或者固定格式(如圖章條款)不相一致的,以手寫體為準。

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變更協議進行約定。

第二十六條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和義務清楚明白,並願按本合同約定嚴格履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要求索賠。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商定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由甲方負責向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本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若甲方逾期不辦理登記備案手續並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登記備案後,如發生協議解除本合同的事實時,在事實發生之日起30天內雙方持解除合同的書面文件到_______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註銷本合同登記備案的手續。

第二十九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選定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不選定的劃除)

1.向_________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條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_________各執壹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2022房屋買賣合同範本 篇13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達成如下協議:

一、 標的物

1.甲方所擁有的坐落於天津市 ,產權證號 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的房產一套,其現用途為自住。

2.甲方已於 年 月取得上述房屋的所有權證,房屋所有權證號為 。

3.甲方已於 年 月取得上述房屋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

4.甲方自願將上述房屋所有權及所屬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乙方自願購買該房屋,甲方保證上述房屋所有權及土地使用權無產權糾紛和無債權債務糾紛,否則,由甲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二、付款方式

1. 買賣雙方同意按套計價,該房屋總價款為人民幣94.5萬元整。此房款價為甲方淨價,雙方交易税費由乙方負擔。

2. 經甲乙雙方協商待標的物房屋房齡滿5年後再行辦理過户手續,為此乙方暫押5萬元。

3. 乙方於簽訂本合同當日支付甲方購房定金10萬元(以收條為準),作為購房擔保。乙方支付首付款時,定金折抵首付款。同時甲方須將房產證、契税證複印件交與乙方。待湊足79.5萬元(按規定時間)即刻給與甲方(以收條為準),同時甲方須將房產證、契税證原件和房屋鑰匙交與乙方。

4. 房齡滿5年後辦理房屋過户時,乙方將暫押的5萬元交齊,甲方將房屋評估價的費用補足差額,並由甲乙雙方一同交與房屋交易管理部門辦理過户手續。

三、雙方責任

1. 甲方保證出售房產符合國家房產上市的規定,並保證產權清晰,無抵押、貸款和任何糾紛,保證所提供的材料真實有效,不含虛假內容,若有違反上述約定造成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2. 甲方已交納的公共維修基金和供暖費已計入房屋總價,隨房屋轉讓一併轉讓給乙方,雙方不再另行結算。房屋交付前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網絡費及有線電視信號費由甲方承擔。房屋交付後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網絡費及有線電視信號費由乙方承擔。

3. 甲乙雙方應積極配合辦理過户手續,因甲乙任何一方不配合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賠償守約方。

4. 第三條 房屋交付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交付乙方。

四、 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期日將合同約定房屋交付乙方。甲方未按約定期日交付房屋的,自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期滿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購房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甲方逾期交房達60日,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可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已付購房款3%的違約金;乙方願繼續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期滿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購房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附件約定條件的,視為未交付房屋。

2.在辦理過户手續以前不論房價漲與跌,雙方均不得違約。如甲方違約,甲方應將所收房款總額退還給乙方並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

五、 因訂立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產生的爭議,包括合同效力,違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訴;

六、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相同效力。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屋管理部門備案一份,各份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房屋買賣合同範本 篇14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國籍: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

地址:_____

郵政編碼:_____聯繫電話:_____

委託代理

人:_____國籍:_____電話:_____

地址:_____郵政編碼: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國籍: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

地址:_____

郵政編碼:_____聯繫電話: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國籍:_____電話:_____

地址:_____郵政編碼:_____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_;位於第_____層,共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着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

第二條 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甲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不包括±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包括±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准文件號為_____;該房屋買賣後,按照有關規定,乙方(必須)(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 價格。

按(總建築面積)(實際建築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為(  幣)每平方米_____元,總金額為(  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並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甲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 交付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乙方,並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乙方。

第七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_天后,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甲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個月內按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個月,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

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乙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甲方協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已付款的_____%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條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税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税由甲方向國家交納,契税由乙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税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 甲、乙一方或雙方為境外組織或個人的,本合同應經該房屋所在地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五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甲、乙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經_____公證(指涉外房屋買賣))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_頁,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代理人(簽章):          乙方代理人(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籤於_____             籤於_____

附件一:房屋平面圖(略)

附件二:室內附着設施(略)

2022房屋買賣合同範本 篇15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條款。

一、甲方房屋(如有共有權人,甲方已經取得了共有權人對轉讓該房屋的一致同意)坐落於 建築面積 平方米,房屋用途為 。

二、雙方商定該房屋轉讓價格為:總金額 萬元(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三、乙方於 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首付款 萬元 (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待房屋過户後公積金貸款支付剩餘房款 萬元(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乙方保證房屋過户後一個月內付清餘款。

四、甲方應於乙方付清全部房款之時,將上述房屋及全部鑰匙交付乙方,並在雙方在場的情況下由乙方對房屋進行接收。接收後房屋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歸乙方行使,該房屋所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訊費、網費等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支付。

五、甲方負責將該房屋所有權更改給乙方所有。辦理產權時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税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七、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甲方保證自己對該轉讓房屋擁有處分權,並保證不管以後房價如何上漲,絕不反悔。

八、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將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甲方保證在房款付清時,將房屋交付乙方,否則乙方有權追究甲方責任。

九、甲方及配偶共同擁有一套住房,辦理房產證所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若甲方及配偶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所發生的相關費用,全部由甲方承擔。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房屋買賣合同範本 篇16

第1部分 合同背景

第1條 合同原則:鑑於目前買賣雙方因為合同不明造成諸多爭議,為充分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出賣人的合同義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的有關規定,本着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買受人購買出賣人商品房一事達成本合同。

第2條 文字定義

(1)合同中所稱“合同”、“本合同”、“約定”等係指目前出賣、買受雙方所簽訂的補充合同,其他合同則冠以合同的具體名稱;

(2)本合同中所稱“房屋”、“本房屋”、“商品房”或“本商品房”等係指目前出賣、買受雙方簽訂合同即將買賣的商品房;

(3)本合同所稱“本樓”或者“樓房”係指買受人所購商品房所位於的樓座;

(4)本合同中所稱“小區”、“社區”係指房屋所處於的社區;

(5)本合同中所指“退房”,是指買受人解除購房合同的行為。

第3條 合同標的

本房屋位於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路__________號,目前施工進度情況參照由出賣人提供的照片。

第4條 合同目的

出賣人知道買受人購買商品房係為自己住用、通過出租獲得利潤或者在商品房升值時通過及時轉讓獲得利潤,或者行使相關的所有權或用益物權以獲得利益。出賣人承諾在買受人購買此房屋後,除作為住宅使用外,還可以作為公司辦公用房使用,可以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機構的註冊登記許可。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條 協商地點

本合同在簽訂及履行過程中,由各方依次選擇談判地點,分別為出賣人銷售場所(________市________區(縣)________路_____號)或者為買受人及買受人的代理人指定的場所(________市________區(縣)________ 路________ 號),各方應在會面協商時準備好應當提供的文件資料,以節省雙方的時間。

第6條 銷售廣告

買受人根據出賣人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刊登在________________報第________版的廣告,參考出賣人提供廣告(包括文字、圖片、音像資料、電子出版物、網絡),與出賣人就購買商品房一事進行協商;出賣人承諾商品房及周邊環境符合廣告所描述之內容,雙方就可預見的內容進行約定,如雙方沒有在涉及房屋質量、裝修、周邊環境等細節作出説明時,則出賣人提供或發佈的廣告及宣傳品可作為證據,證明出賣人承諾提供房屋符合廣告宣傳品中文字及圖案的描述。

第7條 土地權利

本項目由北京市政府有關機構批准立項,項目的批准文號為:________________;批准文件的主要內容為:______________。本宗土地原所有權人為:___________ ,原土地使用權人為:____________,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證號碼為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土地使用權性質為:_____________(商業或住宅)。

第8條 權利擔保

考慮到目前出賣人無法提供正式《國有土地使用證》,為保證買受人的權利,出賣人承諾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買受人提供正式《國有土地使用證》,並且在他項權利記錄中不會有任何擔保抵押記錄,如到期不能提供,則買受人有權要求退房,出賣人則應當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如出賣人不同意退房,或者雖然同意退房卻未自同意之日起________日內使買受人取回全部房款以前;出賣人都將因缺少《國有土地使用證》而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9條 規劃許可

用地規劃批准部門為:_______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________,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_____________。

第10條 銷售許可

房屋銷售許可部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銷售許可證:________________;出賣人承諾已經依照《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可以提供、辦理並具備辦理銷售許可的全部文件。

第11條 施工許可

施工許可部門:________________,施工許可證:________________開工證:________________。建築企業:總設計單位:________________,建築師姓名:________________,註冊建築師號碼:________________,總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總監理單位:________________。

第12條 商品房標準

商品房將適用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本商品房的設計和建築標準。商品房驗收:由________________負責驗收;由________________負責進行質量評價。

第2部分 房屋質量

第13條 質量原則

考慮到買受人支付的價款,買受人所購房屋各項驗收標準不僅要達到合格要求,還應當達到優良標準;出賣人不得僅以房屋質量合格來履行合同義務,而是應當在滿足基本質量要求的前提下,同時還需要達到買受人的特別要求,並證明其各項驗收標準均達到優良等級。

第14條 防震減災

考慮到買受人所購房屋將可能在未來時間內長期使用,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提供樓房地震安全性能評價測試報告,以使買受人的安全在未來得到保障,否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並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條 牆體平直

房屋的牆體及平面均應當平直,傾斜角度不得大於0.1度,計算方法為:高度差/直線距離;不平直情況並不得超過政府規定的標準;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並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6條 防水情況

房屋頂棚無水漬、廚房及廁所防水良好、上下水管與地板結合處無漏水、滲水;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並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7條 表面裂縫

出賣人承諾商品房內部無任何裂縫,保温層牆壁表面平整,瓷磚地板平整無鬆動、無爆裂、無間隙;出賣人保證房屋的沉降情況優於北京政府頒佈的最高要求,並對於可能發生的加速沉降或不均勻沉降情況對質量產生的影響向買受人提供檢測及評估報告。如果雙方無法對是否是裂縫達成共識的,則雙方從樓內業主中隨機選擇3人,由這3人確定是否屬於裂縫、漏水、滲水、牆體平直等,此3人的觀點應當作為有效證據。出賣人有義務申請有關機構就此問題進行評價,如出賣人不予以申請,則視為存在裂縫,買受人有權退房。

第18條 質量文件

考慮到房屋質量將在未來相當的時間內對買受人的安全與收益要求有巨大影響,而提供完全的質量文件是出賣人不可推卸的責任與義務,為充分保證買受人的知情權,出賣人除提交竣工驗收備案表以外,還應當向買受人提供如下文件:

(1)施工單位的竣工報告;

(2)監理單位工程質量評價報告;

(3)勘察單位質量檢查報告;

(4)規劃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

(5)衞生部門出具的水質檢驗合格文件;

(6)環保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

(7)消防部門出具的消防驗收合格文件;

(8)電梯工程監督報告;

(9)施工單位簽署的質量保修書;

(10)抗震評估機會出具的地震安全性能評價報告;

第19條 文件交付

(1)全部質量文件上述文件應當於入住前交付給買受人,沒有上述文件不視為交房;即使買受人入住,仍有權出賣人每日承擔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2)如無法按時交付上述文件,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並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0條 質量標準

商品房設計質量不應低於各級政府有關機構頒佈的最有利於買受人的標準,本合同最後所列明的各項規範及標準均為出賣人應當遵守的強制性標準,即出賣人所提供的房屋質量不得低於各項規範的要求;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並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1條 質量證明

考慮到出賣人的優勢地位,出賣人在房屋交付時應當向買受人提供證明其質量合格的申報手續及質量評價報告;當買受人對此報告提出異議時,出賣人應當證明這種異議不成立;出賣人不能證明的則視為存有質量瑕疵,在瑕疵未消除前不視為交房。

第22條 質量評價

出賣人在交付商品房前應當提供質量評價報告;買受人有權查驗與商品房質量相關的全部文件,有權委託相關機構對商品房質量進行重新評價;如出賣人拒絕提供文件,或者在買受人申請重新質量評價時拒絕進行協助,則視為房屋質量不符合規定而不能交房;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視為未交房,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3部分 户型空間

第23條 商品房户型:________室________廳________衞________浴________廁________廚,本商品房使用率為:

第24條 起居室尺寸:長度:________ 寬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25條 書房尺寸:長度:________ 寬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26條 卧室尺寸:長度:________ 寬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27條 衞生間尺寸:長度:________ 寬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28條 廚房尺寸:長度:________ 寬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29條 陽台尺寸:長度:________ 寬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30條 過道尺寸:長度:________ 寬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31條 套內樓梯:長度:________ 寬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32條 重要門窗:長度:________ 寬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33條 貯藏空間:長度:________ 寬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34條 房屋層高:________毫米;室內淨高:________毫米。

第35條 立平面圖:平面圖中所列面積如無特別説明均為套內使用面積;立面圖中所列尺寸如無特別説明均為淨高度。

第4部分 房屋面積

第36條 建築面積

(1)文字定義:商品房銷售的建築面積為套內建築面積與分攤的公用面積之和。

(2)總建築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陽台建築面積:________ 平方米,另室內牆體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

第37條 建築面積變化

(1)面積範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建築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如果經過實際測量後,面積在________至________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2)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建築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後,大於________ 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餘價款,並且應當據實辦理產權登記。

(3)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建築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後,小於________ 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建築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並且應當據實辦理產權登記,當此面積小於 ,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視為未交房,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4)面積費用:鑑於目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面積所適用的契税為2%,如果因為出賣人的原因使面積擴大,導致買受人不得不支付比原來税率更高的税費,因此而多支付的税費,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同時有權不支付由於面積擴大所引起的各種費用(物業管理費、取暖費用等)的增加,必須支付的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保留退房的權利。

第38條 分攤的公用面積

(1)文字定義:可分攤的公用面積是指與商品房在同一幢樓內且為本樓提供公共服務的建築面積。

(2)基本原則:此部分僅存在於與本樓內部並與本樓建築結構中存有相連結的部分並且僅向本樓居住者提供非營利性服務,不符合此條件的建築不得計入公攤面積。

(3)分攤構成:公共門廳、電(樓)梯前廳、電梯井、電梯間、電梯機房、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及僅為本樓服務的其他設備間;套與公用建築空間之間的分隔牆及外牆(包括山牆)牆體面積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

(4)面積核實:因分攤的公用面積涉及範圍大、操作過程複雜,使買受人無法核對及查實,可能給合同一方提供欺詐機會;為保證交易的公平性,出賣人根據《房產測量規範》和《房產圖圖式》提供公攤面積的構成與尺寸,以使買受人可以根據自有的條件對面積進行核對。

第39條 套內建築面積

(1)文字定義:套內建築面積為套內使用面積、套內牆體面積和陽台建築面積三者之和。

(2)面積範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套內建築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如果經過實際測量後,面積在________至________ 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3)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套內建築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後,大於________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餘價款,並且應當據實測面積辦理產權登記。

(4)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套內建築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後,小於________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套內建築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並且應當據實測面積辦理產權登記。

(5)比例增加:交房後,套內建築面積、建築面積與合同約定相比都發生增加的,應當按相同比例增加,建築面積增加的比例大於套內建築面積增加比例的,買受人無須為任何增加的面積支付費用。

(6)比例減小:交房後,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與合同約定相比都減少的,應當按相同比例減少;建築面積減少的比例小於套內建築面積減少的比例的,出賣人應當按照最有益於買受人的原則退款,買受人有權選擇諸多方案中的一個。

第40條 套內使用面積

(1)文字定義:套內使用面積是指各功能使用空間(如卧室、起居室等)牆體內表面所圍合的水平投影面積之和。

(2)面積構成:卧室面積:________平方米、書房面積________平方米,客廳面積:________平方米、衞生間面積各為:________平方米;面積的數字以出賣人現有的平面圖紙為標準。

第41條 使用面積變化:

(1)面積範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使用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如果經過實際測量後,面積在________至________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2)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使用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後,大於________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餘價款,並且應當據實測結果辦理產權登記。

(3)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使用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後,小於________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使用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並且應當據實測結果辦理產權登記。

第42條 露台面積

鑑於露台面積並不計算在買受人購買面積之中,出賣人將面積為: 平方米的露台之使用權交付給買受人,買受人在使用過程中無須支付物業管理費;如出賣人或者第三人或者行政機構阻礙買受人使用此部分面積,則出賣人應當根據平均房價的三倍與按露台總使用面積計算應當退還給買受人的費用。

第43條 面積測量

房屋分攤的公用部分、面積及全部長度尺寸應當註明,經過測量的應當提供符合《房產測量規範》和《房產圖圖式》的測量報告,使買受人有權可以獲得精確的詳細內容。

第44條 測量機構

測量機構應當是取得中央政府機構測繪專業管理機構頒發的測量資格的機構,測量義務不得委託給他人;沒有專業資格的機構測量的數據無效,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房款。

第45條 面積核實

買受人有權根據測量報告對任何一個尺寸進行核實,此等核實無需複雜的測量工具,僅憑於任意一個市場上購買的米尺等測量工具即可進行測量。

第46條 面積自測

買受人有權在入住前或入住後對室內全部長度、寬度、高度尺寸進行測量;如果需要對全樓進行測量的,出賣人有義務向買受人提供與本樓相關的圖紙,買受人也可以召集樓內其他業主共同進行測量。

第47條 測量爭議

買受人入住前有權聘請有資質的機構入户進行測量,如果測量結果與出賣人提供的測量結果有差異,則雙方有權提請法院或者有關機構進行最終決定,在此以前買受人有權先行入住,並且根據最有益於買受人測量的結果支付相關費用。

第48條 通知到場

當買受人對公共面積進行測量時,如果發現出賣人提供的尺寸與事實不符,則可以通知出賣人到場進行共同測量,此等通知可以通過電話、普通信函或掛號信函或特快專遞或者傳真,買受人接到通知後應當到場;出賣人不到場的,買受人即可自行進行測量。

第49條 違約條件

買受人以約定方法得到的任一個尺寸結果,與出賣人提供的圖紙不符,則視為出賣人提供的公攤面積不合法,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公攤面積的費用;出賣人不得以此為理由拒絕交付房屋,並仍應及時為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第50條 違約責任

當出現上述違約條件後,出賣人應當在3日內雙倍退還公攤面積的價款作為違約金,不能退回的,逾期則每天應當支付總房價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部分 建築設備

第51條 用水供應

出賣人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24小時供水,水源由市政機構提供,壓力為________________。出賣人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24小時熱水,温度為________;價格________。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2條 排水設施

出賣人在入住時保證買受人室內的排水設施可以使用。室內排水共有地漏________個,分佈在衞生間、廚房等。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應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53條 管道密封

出賣人應當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管道壓力測試數據,並保證管道不會出現任何泄露;如果室內發生液體或氣體泄露,導致買受人的裝飾裝修傢俱損壞的,如果買受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責任,則出賣人應當以________倍裝修傢俱款額或者每人每日________元作為賠償,以補償買受人在選擇裝修企業、設計施工所支付的費用與耗費的時間。如液體或氣體的泄露給買受人或其親屬或其他人員造成傷害,則出賣人應當同時承擔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

第54條 管線安裝

出賣人承諾不在商品房內通行任何公用管線。所謂公用管線是指管線內的物、氣體不直接從此管內進入到買受人室內且供買受人單獨使用;如有通過,則視為合同的變更,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任何費用,並有權要求出賣人進行修改;在修改完成以前,視為商品房仍未交付;不能修改的,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5條 電梯使用

本單元共有電梯部且不得少於兩部,型號為 ,額定載重量不得低於________公斤,每部電梯服務住户數量不得超過________户,電梯終生保修,買受人可以24小時使用電梯,並可以到達商品房所處層樓,等待時間不得超過________分鐘。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6條 電梯安全

電梯安全的責任由出賣人承擔,當因買受人或其親屬或其他人員因乘坐電梯受到傷害,受害人及相關權利人有權要求出賣人同時承擔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

第57條 消防設施

出賣人提供的消防設施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並在交房時取得消防機構的認可;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部分 電氣部分

第58條 電力供應

負荷________KVA,計費設備為________ ,插座位置________ ,數量________,供電平面圖____________,可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9條 通訊設施

線路數量________條,出口位置:見圖紙,使用時間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0條 其他線路

有線電視數據線至少一條,出口位置在:________________ ,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部分 供暖與燃氣

第61條 供暖設備

供暖設備名稱________________ 型號為:________________ 生產企業:________________適用標準:_____________

第62條 設備安全

安全使用時間20xx年,出賣人保證燃氣設備的安全性,並承擔由此產生的產品質量責任;在產品質量爭議時由出賣人承擔質量無瑕疵的證明責任。

第63條 技術指標

在封閉狀態下的室温不低於20度時每個月用氣量不高於300立方米,温度:________ 濕度________: 暖氣片數量________ 。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4條 暖氣計費

暖氣價格不高於政府規定的標準,計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及價格____________ 每月________每平方米。

第65條 使用時間

出賣人承諾應當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開通暖氣供應。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66條 燃氣品質

燃氣設備:________________ 計量設備:________________ 計費方式及價格:___________ ;燃氣安全裝置為________ 。

第67條 使用時間

燃氣交付使用時間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按日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千分之一。

第8部分 裝修標準

第68條 室內裝修標準為:見附件標準,出賣人提供的附標標準包括裝修部位、工程量、裝修標準。

第69條 室內裝修總價格為:見附件價格,出賣人提供的附件價格包括各工程部分的材料單價與總價。

第70條 室內裝修標準:室內經過裝修不得低於或者超過下述標準《人造板及其製品中甲醛釋放限量》、《溶劑型木器塗料中有害物質限量》、《膠粘劑中有害物質限量》、《木傢俱中有害物質限量》、《壁紙中有害物質限量》、《聚氨乙烯卷材地中有害物質限量》、《地毯、地毯襯墊及地毯用膠粘劑中有害物質釋放限量》、《混凝土外加劑釋放限量》、《建築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及其他安全標準。

第71條 違約責任:裝修交付使用時間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交付時間要求並符合前述質量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9部分 室內環境

第72條 日照時間

考慮到採光系決定房屋價格的重要構成內容,出賣人承諾房屋全年在日照時間最短的一天(冬至日),其窗户能夠接受的滿窗日照時間為6小時,由出賣人提供具體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3條 自然通風

考慮到室內通風系決定房屋價格的重要構成內容,出賣人承諾其自然通風性能不低於政府商品房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4條 室內保温

考慮到房屋保温情況將對買受人的生活質量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室內保温不低於政府商品房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5條 房屋隔熱

考慮到房屋隔熱情況將對買受人的生活質量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外牆隔熱不低於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6條 噪聲隔音

考慮到室內噪聲隔音將對買受人的身心健康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牆體隔聲情況不低於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7條 電磁輻射:考慮到室內外電磁輻射可能嚴重影響買受人的身體健康,出賣人承諾不低於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0部分 室外環境與綠化

第78條 周邊建築

本商品房周圍 米外無其他建築物,從本商品房各窗户、門及門外50米內沒有公共垃圾處理場所、污水處理站、供變電站、公共停車場、有軌交通工具等其他設施。

第79條 採光保障

出賣人應當知道在本樓房與其南側的建築物之間的距離,並承諾此距離絕對不會影響買受人所購房屋的採光;其間距係數不得少於1.8,以保證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之室內的採光。

第80條 環境綠化

本商品房________米範圍內不可能再建設任何非綠化設施,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81條 綠地定義

所謂綠地是處於房屋以外,種植於地面的自然植物,指高度不低於50釐米,可以包括楊樹、柳樹、槐樹、梧桐,其目的在於給買受人以心理上的舒適感覺,並且能夠產生隔音、清潔空氣的作用,綠化植物壽命不應低於20xx年。

第82條 綠地面積

考慮到綠地面積將對買受人生活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本社區綠地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綠化率不應低於北京市標準,交付時綠化率的計算方法為地面綠地面積與總建築面積之比,房屋交付時本社區的綠化率不低於30%,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83條 氣味條款

本商品房敞開門窗後,不會聞到任何異味;室內在任何條件下均不會出現異味。雙方對是否是異味有爭議的,可以隨機選擇3人進行評價,以多數人的意見作為最終結果;此三人的決定如果未被執行,其決定應當在訴訟中作為決定性證據。

第84條 環保噪聲

本商品房敞開門窗後,白天來自室外的聲音不高於60分貝,夜晚不高於50分貝,室內原有設備不會產生任何聲音。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85條 電磁輻射

出賣人承諾不在房屋室外500米內及本商品房樓上建造或允許他人建造任何電磁發射裝置,包括尋呼台發射台、移動電話發射台、廣播電視轉發台或其他有輻射的裝置;如果有此設施,無論是否影響人體健康,買受人均有權退房,出賣人將承擔違約責任。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1部分 社區及設施

第86條 社區名稱

本商品房所屬社區經政府地名管理機構確定為:______________,本小區屬於政府管理機構認可的合法社區。考慮到社區名稱的穩定性有利於買受人購買房屋的增值,因此出賣人承諾將在未來時間內始終使用的名稱為____________ ;如此名稱發生變化,出賣人承諾將賠償給買受人總房價百分之三,作為因名稱變更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賠償。

第87條 自用車位

出賣人向買受人提供安全停車的車位壹處,具體位置為:______________ ,買受人無須為此車位支付任何費用;如果需要支付費用則每月不超過________元,且在買受人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時即開始使用。

第88條 用地面積

本社區總用地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總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商品房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____米,重要指標:______________容積率:________________。

第89條 建築總量

社區共有樓房________ 幢,其中一期工程________幢,二期工程________幢,各期工程的開工時間與竣工時間分別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和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90條 設施使用

社區所屬的共用設施係為社區居民生活、工作方便而建設,不應當向買受人及其家庭成員收取費用,其功能不得侵害買受人利益,設計及建築標準均不低建設部相關技術標準。

第91條 參考標準

本社區的公用設施的具體質量、數量由出賣人提供數據標準,不能提供的應當按照出賣人的各種廣告資料作為標準。

第92條 公共設施

幼兒園________個,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學校________個,其中國小________個,中學________個,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醫院(________級________等)________個,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停車場________個,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郵局________個, 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娛樂設施:________________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郵政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電話接通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 日 。

第93條 道路交通

交通公路等級為:________________  公路寬度:________________  道路質量:_______________;所述公路或者道路應當可通過車輛,否則不視為交付,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本商品房可使用道路為寬度不低於6米,社區內應當有人車分行的道路,以保證買受人與家庭成員安全交通,道路標識應當符合國家或北京市最高標準。

第94條 居住安全

交付時社區內不應當有正在建設的建築物,在買受人可能經過的道路絕對不允許有任何可以產生墜落的物品;道路平面絕對不得有可能阻礙行人或者車輛的坑、溝、井或者其他產生危險的建築物或者構築物。

第95條 商品房標識

社區內的所有建築物應當有明確的標識,以利於買受人的特殊家庭成員能夠順利找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

第96條 建設標準

出買人承諾本社區的設計與施工標準不低於《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中的最高標準,如果北京市有更為有利的設計規範,買受人有權適用此規範,雙方對標準的選擇有爭議時,買受人有權從不同的標準選擇較為有利的條款適用。

第97條 違約確定

對出賣人提供的各種設施是否合乎約定,應當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由買受人與出賣人共同隨機選擇三人,選擇方法見本合同爭議解決中的約定,由其對此爭議做出仲裁裁定。

第98條 違約責任

出賣人違反上述約定的,應當繼續履行合同,交房時間從承諾全部履行完畢之日開始計算,詳細條款見本合同的違約責任;出賣人不能在寬限期(________日)內完成交付的,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2部分 價格付款

第99條 公平價格:

(1)買受人所購房屋價格為 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元);

(2)出賣人不得將同幢的其他房屋以明顯優於買受人的價格出售給其他買受人(差額應在合理範圍內),否則將認為是對買受人的歧視或價格欺詐,出賣人承諾並承認買受人有要求同等優待的權利。

第100條 分期付款

如房屋目前尚不能交付使用,而買受人一次將全部房款交付給出賣人顯然存有巨大風險,為此雙方商定以如下方式向出賣人支付房款:

(1)第一次付款:________________相當於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自行於簽訂合同時支付;

(2)第二次付款:________________相當於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於房屋主體竣工後支付。

(3)第三次付款:________________相當於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於全部內部設備安裝完畢後支付。

(4)第四次付款:________________相當於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於房屋全部裝修工程竣工後支付。

(5)第五次付款:________________相當於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銀行於房屋交付使用且入住後支付。

第101條 工期證明

上述施工進度應當與實際情況相符,而且出賣人應當提交設計企業、施工企業和監理企業出具的證明,此證明除證明工期已經達到付款期限外,還應當由簽字證明人承諾如果不能證明工期進度的,則簽字企業及簽字人承擔連帶欺詐賠償責任。

第102條 銀行貸款

如因出賣人原因致使買受人無法取得銀行貸款,則出賣人在10日內比照退房條款歸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103條 買受人原因

出賣人證明系買受人原因致使買受人無法取得銀行貸款,則出賣人在10日內比照退房條款歸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13部分 房屋交付

第104條 交付含義

本合同所稱交付是指佔有權及使用權的交付,以保證買受人可以正常使用,以實現居住目的,並不代表所有權的交付。

第105條 交付時間

商品房交付時間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社區設施環境交付時間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106條 交付程序

(1)入住通知出賣人向買受人發出入住通知書;

(2)書面簽收:買受人書面簽收“收到入住通知書”;

(3)鑰匙收條:買受人書面簽收“商品房鑰匙收到條”;

(4)隨附資料:出賣人提供商品房質量備案表、商品房長度高度細節尺寸及面積測量結果;

(5)其他條件:其他合同中約定的條件也應當具備,房屋交付時出賣人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不應再收取任何費用作為買受人入住的先決條件,否則買受人有權依此每天獲得總房價百分之一的賠償金。

(6)不視為交房:上述條件缺少任何一條,均不構成商品房的交付。

第107條 入住費用

入住前買受人應當支付以下費用:物業管理費、產權證費用、車位費用及其他由買受人享受服務的代辦費用,除此外無須支付任何費用。

第108條 強行入住

考慮到買受人在入住前已經支付了大量房款,因此出賣人在交付房屋時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買受人入住,出賣人同時應當保證所聘請的先期物業管理公司或者其他相關機構和人員也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買受人入住;當此等阻礙情況發生後,買受人有權不經過任何機構或人員的許可強行入住,此時任何人的阻擋行為均視為違法。

第109條 交付驗收

買受人在出賣人所建房屋完工後,可以進入室內進行觀察,並可以聘請相關專家對其進行評價,出賣人及其聘請的機構或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買受人及有關人員進入。買受人可以進行如下項目的評價與驗收:建築質量、室內設施、室內外環境、社區質量及其他驗收。

第110條 延遲交付

當出賣人無法按期交付時,則買受人有權通知出賣人解除合同,或者以予出賣人 日的寬限期,在寬限期內出賣人仍然不能交付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第111條 交付效力

出賣人將房屋交付給買受人後,買受人即享有房屋的使用權、佔有權、出租權、收益權,並有權對房屋進行裝修。

第112條 文件內容

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及商品房使用説明書,其內容不得低於政府最高標準。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4部分 初步驗收與保修

第113條 初步驗收

鑑於商品房質量無法立即做出判斷,買受人無法在交付使用後立即對質量做出判斷,因此雙方共同認為質量的評價與驗收是一個較長的過程,買受人僅能對外觀部分進行初步使用性評價。

第114條 保修內容

主體結構、公用部分、環境設施、建築外表部分、裝修部分、室內電氣部分、室內暖通部分及其他由出賣人提供的內容。

第115條 責任承擔

如果入住後發生漏水、裂縫等質量瑕疵,應當由出賣人承擔責任,並立即進行修復,出賣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將此責任轉移至第三方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16條 保修期間]

____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不低於建設部《房屋建築工程質量維修辦法》的規定,當開始日期與交房日期不一樣的,則從交房日期開始,按最益於買受人的時間進行計算。

第117條 故障排除

自買受人電話通知後4小時內維修人員應當到達現場,8小時內將故障排除。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部分 權屬證明

第118條 房屋所有權

(1)取得標誌:房屋所有權的取得以北京市政府頒發的《房屋所有權證》為標誌。

(2)取得時間: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最後期限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出賣人不能在此最後期限前使買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則確認為無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

(3)違約責任:一旦無法取得產權證後,出賣人應當30日內立即退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房屋款,並且賠償買受人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

(4)選擇權利:當無法取得產權證後,買受人有權選擇是否退房,如果買受人同意延長,則可向出賣人發出同意延長辦證期的書面證明。

(5)所有權保證:出賣人保證出賣人目前的身份系合法的出賣人,出賣人經過審查後認為買受人目前的身份可以成為合法的購買人,因此出賣人保證買受人憑藉出賣人提供的文件能夠在北京市房屋所有權登記機構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及他項權利證書,如買受人無法取得上述證明,則出賣人應當在10日內立即退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房屋款,並且賠償買受人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包括銀行的貸款利息、銀行罰息、訴訟費用、律師費用、裝修費用、誤工費用、無法居住而租賃房屋的租賃費用、交通費用、因重新購買房屋而產生價格上漲的損失及其他損失。

(6)費用分擔:在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時,雙方平均承擔税款費用。

第119條 所有權證的辦理

(1)出賣人有義務為買受人辦理所有權證書,在買受人入住前30天通知買受人支付辦理產權證所需要的全部材料,買受人提供全部材料後60日內出賣人將辦房屋所有權證的全部資料(包括出賣人的全部資料)交付給北京市房屋所有權證登記機構,並且出賣人承諾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為買受人辦理完畢房屋所有權證;如買受人在此日期前不能取得所有權證的,買受人有權退房,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2)買受人有權選擇是否自己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出賣人承諾出賣人提供的資料足以使買受人通過個人行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買受人自己辦理所有權證的,則自入住後60天內,最遲日期為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賣人將全部相關手續交付北京市________區房屋土地管理局進行備案,並將備案情況書面通知買受人,以保證買受人憑此備案可以獨立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3)如果北京市 區房屋土地管理局在為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時,認為出賣人提供的材料不足以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儘管買受人可能無法就此取得證據,但仍視為出賣人違約;出賣人只有通過取得權屬機構出具的證明出賣人手續完備的證明後才能免除自己的違約責任。此時出賣人應當根據北京市 區房屋土地管理局或者買受人的要求提供全部資料,如果自前述要求發出之日起60天內出賣人無法提供所需文件,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20條 轉移效力

買受人取得所有權證書後,即取得與房屋相關的全部權利,涉及房屋的風險同時發生轉移,出賣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買受人行使對房屋的所有權。

第121條 土地使用權

考慮到我國目前實行的土地使用權制度,出賣人還應當向買受人提交《國有土地使用證》,並保證上面載有買受人的姓名與權利,此項證明應當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為買受人辦理完畢。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6部分 前期物業管理

第122條 物管公司

(1)考慮到前期物業公司由出賣人選擇,出賣人應當保證物業管理公司有較好的聲譽,有相應的資格與能力來維護買受人的各項權利;

(2)如果出賣人希望買受人選擇物業公司,則應當將物業管理公司的情況通知買受人,以使買受人正確選擇,在買受人眾多的情況下,可以在某個約定的時間內,根據多數人的選擇進行決定。

第123條 服務期限

首期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期限不超過1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期限屆滿後,由小區或者本樓業主管理委員會另行決定。

第124條 物管費用

物業公司的收費範圍與標準不得超過北京市政府的相關規定,其中保潔費:________元/每月每平方米;治安費________元/每月每平方米;水費:________元/每噸;電費:________元/每度;燃氣費:________元/每平方米;其他費用:________元。

第125條 管理責任

樓內外清潔,出賣人應當在買受人樓層設立可以方便使用的垃圾收集處,至少每小時清理一次;如果出賣人將此義務轉讓給首期物業管理公司,則應當保證其履行義務。出賣人選擇的物業公司應當保證買受人及親屬和相關人員的人身安全、財產安全及汽車安全。

第126條 社區安靜

出賣人應當承諾室外持續噪聲不高於60分貝,每小時持續時間不超過5分鐘,每月僅能有1天可產生噪聲,以保證買受人生活舒適不受影響。

第127條 服務時間

物業管理的時間至少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開始,以保證買受人能夠及時享受到相應的物業管理服務。

第128條 新公司選擇

當買受人成立業主委員會後,有權根據法律的規定,重新選擇物業公司,此等選擇過程不應當受到出賣人及其所選擇的初期物業公司的阻撓。

第129條 交接責任

出賣人應當保證初期物業公司將如下物品交付給新物業公司:

(1)圖紙:供水、排水、電信、暖通、建築平面圖、結構圖、強電圖、弱電圖、電梯、消防、公供區域的照明裝修衞生間、各門窗系統;

(2)大修基金:屬於買受人所有的用於維護房屋的大修基金;

(3)保險單據:原始物業公司向保險公司支付的各項財產、人身保險單據。

(4)預收費用:初期物業公司已經收取的但沒有使用的各項物業管理費用。

(5)對外合同:保安合同、户外綠地維護合同、保潔公司的合同、系統設備的維護合同等其他合同;

(6)保修單據:與初期物業公司購買的設備相關的全部保修單據,以使業主選擇物業公司能夠有效地對上述設備進行維護。

第130條 交接驗收

(1)中央空調:空調機組、水泵、配電櫃、消防控制櫃、煙感控制系統、噴灑系統、電話系統、有線電視系統、避雷系統、電梯;

(2)故障記錄:初期物業公司應當對設備或者其他部分存有的各項故障進行提示,沒有提示的,則在業主選擇物業公司進入後,三個月內發現的故障,均視為初期物業公司有維護義務,不能及時維護的,則應當承擔賠償義務。

第131條 交接責任

新物業公司及買受人組織有權對應當交付而沒有交付的物品進行追償,因為出賣人應當交付而沒有交付,不僅需要交付外,還應當承擔沒有及時交付給設備維護造成的損失,並承擔將設備復原所支付的費用。

第132條 證明責任

物業公司負責證明向買受人提供安全及時達標的物業服務,如不能證明則視為出賣人不能提供相應水平的物業服務。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7部分 業主管理委員會

第133條 姓名知情

為方便買受人組織小區委員會或其他業主維權組織,當本樓居住者達到30%時,出賣人應當將其他業主的姓名及聯繫方法以信函形式告之買受人,以利於買受人與其他業主進行溝通;但考慮到不影響其他業主的權利,他們書面拒絕的除外。

第134條 知情權利

出賣人提供的各項證據和資料,如有相反證據足以説明與事實不符,則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35條 組織權利

買受人有權組織業主管理委員會,出賣人應當積極配合,為組織業主委員會提供有利證明文件,使其可以及時在相關管理機構處獲得批評或登記。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36條 通知權利

買受人有權向其他業主發佈信息或者通告,並就質量或者物業管理問題與其他業主進行協商,出賣人不得阻礙買受人行使此權利;鑑於買受人的弱勢地位,出賣人對於買受人在業主管理委員會籌建或運行中的言行,不應向買受人提出任何侵權責任要求。

第137條 財物交付

出賣人應當將相關財產,在業主管理委員會成立後3日內開始辦理交接手續,每天工作時間不低於8小時,並且在30日將全部財產交付完畢,對於其中有損壞的財產應當修復或者以市場價格進行賠償;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8部分 消費者權利保護

第138條 身份權利

買受人作為商品房的消費者,其知情權利及其他權利應當得到尊重和保護。買受人有權就組織業主維權機構在所居住區內或者新聞媒介發佈維權信息,出賣人及聘請的前期物業管理公司不應阻礙買受人行使上述權利。

第139條 知情內容

買受人有權獲知與房屋相關的施工進度、設計、施工、監理、測量、物業管理機構的資格等信息,有權取得與本商品房相關的設計文件、與本商品房所有權相關的法律文件複印件,並有權獲得與房屋相關的訴訟信息。

第140條 施工進度

出賣人將根據向有關機構提供的工期進行施工,現有的工期計劃基礎部分(地基土石方、結構、正負零)將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完成;主體結構完工時間: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樓外屋面裝修完成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室內裝修和設施安裝: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交付使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141條 工程監督

鑑於建築工程完工後,房屋質量的瑕疵可能在短時間內無法發現,為保護買受人的合法權利,買受人有權對施工工期和工程質量進行監督;當出賣人未按照合同約定由 完成建築工程時,或者承建人沒有按照政府的強制性規定進行施工時,或者監理人不能履行質量監督義務時,除非出賣人提出相應的擔保,買受人有權提出解除合同,無須等待最後交房日期;買受人暫時不退房的,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42條 參與爭議

如出賣人可能與房屋相關的權利與其他第三方進入訴訟或者仲裁,例如設計施工監理擔保抵押等爭議,應當及時就法律文件、開庭等事項通知買受人,以使買受人對於此事情對未來權利的影響做出正確的判斷,保護買受人的合法權利。

第143條 房屋驗收

買受人有權就商品房質量、商品房面積、環境質量、環境面積、水、電、暖、燃氣等可能影響商品房質量及居住質量的全部方面進行單項或者綜合驗收。

第144條 驗收方式

買受人有權查閲相關文件原件,並有權複印;買受人有權聘請相關專家進入商品房內部進行鑑定;買受人進入前提前一天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安排人員協助鑑定,如出賣人或現場管理人員拒絕買受人進行鑑定,則視為出賣人違約。

第145條 驗收文件

出賣人應在商品房項目竣工後90天內,提交市建築質量管理機構出具的質量檢測報告。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46條 欺詐責任

出賣人不能證明自己向買受人提供的許可文件複印件與真實的許可文件系相同內容的,視為對買受人的欺詐;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款10%的違約金。

第147條 撤銷權

鑑於買受人的弱勢地位及房屋質量瑕疵顯示的長期性,及買受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權過程中,可能將遭受來自各方的脅迫,因此雙方均認為構成買受人行使撤銷權的事由可能在本合同簽字或房屋所有權證取得3年後出現,買受人有權在取得相關機構提供的評估、評價或監測報告後1年內(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就合同條款依法行使撤銷請求權,買受人承諾不以時效作為責任免除的理由。

第148條 消費者組織

買受人在簽訂本合同後,即有權組織其他消費者對出賣人的施工或者管理進行監督,行使《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規定的各項權利,買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買受人行使此項權利。

第149條 權利行使

買受人有權查看原件,並有權保留複印件,出賣人應當書面回答買受人提出的各項質詢;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9部分 抵押擔保

第150條 抵押登記

鑑於買受人在簽訂合同後即將支付大部分款項,而房屋在短期內尚不能交付,此等情況可能使買受人在未來面臨巨大風險;為此出賣人承諾將與買受人所購房屋相關的土地使用證及在建工程抵押給買受人,並在合同簽訂之日起3天到不動產抵押登記機構辦理抵押手續,並且應當在30天內將此程序辦理完畢,以使買受人在出賣人面臨破產風險時能夠優先得到受償,從而減小買受人可能產生的損失;如不能按時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1條 定金情況

本合同簽訂之前,買受人已經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向出賣人支付定金________元,如出賣人不能按時交房,則除承擔買受人的延期交付的支付違約金的責任外,還承擔不能交付的雙倍返還定金的責任;如無法同時取得定金與違約金,則買受人有權從中選擇。

第152條 土地抵押

出賣人保證在買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前不得以任何形式抵押土地使用權。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3條 抵押知情

買受人有權在任何時候,要求出賣人提供《國有土地使用證》,出賣人在買受人發出通知之日起三天內不能提供的,則視為出賣人違約。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4條 禁止抵押

出賣人保證此商品房在轉移所有權以前未經過任何抵押,出賣人保證此商品房在向買受人轉移所有權過程中不會進行任何形式抵押;同時保證房屋竣工前的在建工程、施工原材料等未經過任何方式的抵押;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5條 權利擔保

出賣人保證在商品房所有權轉移過程中,其他任何第三方不會對買受人所購的房屋提出任何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抵押權、留置權等)要求,不會要求買受人支付任何價款以達到取得所有權的目的。如發生此等情況,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6條 無效擔保

出賣人保證本合同的有效性,如本合同無效則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由出賣人賠償本合同所列的買受人之各項損失。

第20部分 合同變更

第157條 基礎變更

當出現買受人婚姻變化、買受人生理變化、買受人行為能力變化、買受人支付能力變化、買受人經營情況變化時,雙方應對合同進行變更。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8條 買受人變更

如果買受人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家庭成員發生變化,出賣人應當根據買受人的要求,對本合同進行相應的修改;當離婚時,出賣人應當根據買受人的離婚協議或者判決或者調解書,將合同的買受人變更為買受人指定的人。

第159條 設計變更

考慮到本合同簽訂後,商品房尚未竣工,期間出賣人可能會對房屋的户型(包括門窗的位置與大小尺寸)、面積、質量、社區設施等進行變動性修改,為此出賣人承諾此等修改在設計完畢後首先應當徵得買受人的書面同意及簽字,未經過此等認可程序,即使變更設計經過行政管理機構的許可,仍然視為違約;此時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60條 義務轉讓

未經買受人書面認可,出賣人不得隨意轉讓本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未經買受人許可而轉讓的,買受人有權繼續向出賣人主張合同約定的權利。

第161條 權利義務轉讓/________買受人有權將自己的全部權利和義務轉讓給自己的家庭成員,轉讓時出賣人應當簽字認可,並與新的買受人簽訂合同,現有的合同條款無條件適用於新的買受人,如需要增加新的條款,則另行協商;買受人將自己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家庭成員以外的其他人的,應當符合合同法的規定。

第21部分 合同終止與解除

第162條 合同終止

當出現以下情況時,本合同終止:

(1)出賣人按時按質交付商品房,買受人對商品房質量、環境質量、物業管理服務沒有提出任何異議時;

(2)出現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且買受人書面認可的其他情形時。

第163條 解除條件

出賣人沒有按時交付商品房、或出賣人沒有按約定提供商品房質量或者環境質量、或出賣人不能交付商品房、或出賣人不能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責任時均可構成買受人解除合同退房的正當事由。

第164條 解除後果

合同解除後出賣人返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項款(包括銀行貸款及公積金貸款),並且賠償買受人的全部損失;對於延遲交付的應當支付延遲違約金,對於不能交付的還應當支付兩倍定金。

第22部分 退房條款

第165條 基本原則

雙方通過協議或者判決或者仲裁退房的,應當按照本部分規定的退房程序進行;雙方在計算本合同中任何一項費用或者金額時需要涉及比例計算的,均以總房價為依據。

第166條 退房通知

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的,可以通過掛號信或者傳真或者電話的形式向出賣人提出;有壹名證人(與買受人的身份關係不受限制)證明的,也應當認為買受人通過口頭提出過退房要求。

第167條 退房程序

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後15日內,出賣人應當退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並且負責辦理買受人與貸款銀行解除或者終止合同的全部手續,在所述手續或者文件尚未簽訂前,出賣人應當代替買受人向貸款銀行支付每月支付的本金與利息。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後,出賣人除承擔前述條款的義務外,還應當賠償買受人因請求損害賠償所支付的其他相關費用。

第168條 退還房款

出賣人應當在買受人發出退房通知後將全部購房款返還給買受人,並且辦理完畢向公積金管理機構或者貸款銀行還款手續。如果無法辦理完成前述內容,則自 買受人發出退房通知後第16日至買受人取得全部房款之日,出賣人應當每天向買受人支付總房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69條 個人房款

出賣人在解除合同前先向買受人退還個人支付的購房款;不能支付的,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70條 銀行借款

自買受人發出要求退還房款的通知後,出賣人應當承擔買受人向銀行歸還貸款的義務,並且向買受人出示已經向銀行還清全部貸款及利息的協議或合同。

第171條 借款合同

出賣人應當承擔要求銀行與買受人解除合同的義務,如不能解除,則由出賣人承擔向銀行歸還借款的義務;同時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72條 雙倍定金

出賣人還應當向買受人支付雙倍定金,並不影響買受人基於出賣人延遲履行合同義務而取得相應的違約金。

第173條 支付違約金

出賣人還應當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向買受人支付其他各種違約金。

第174條 其他費用

出賣人支付上述錢款後,買受人有權依法或依約要求支付其他費用。出賣人還應當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和事實情況賠償損失,此種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各種直接損失。

第175條 退房責任

如果在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無法退還房款,應雙倍返還定金;上述項目的最終還款期限為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每延遲一日,出賣人向買受人支付總房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76條 禁止行為

在出賣人沒有向買受人還清上述款項前,出賣人不得將買受人已購房屋出售、轉讓、抵押給其他任何人;如有前述行為的,則視為無效;買受人依然享有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權利,直至出賣人清償完畢對買受人負有的全部債務。

第177條 責任擔保

無論是否經過訴訟或仲裁,如出賣人無法歸還房款,或賠償買受人的其他損失時,則應將尚未售出的房屋或在建工程或其他財產為作擔保提供給買受人。

第23部分 違約責任

第178條 責任前提

本合同所述內容為對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權利和義務的確認,考慮到買受人在購買房屋時可能承擔的巨大風險,如出賣人不能滿足合同中某條款中規定的義務,出賣人除承擔某條款中規定的違約責任外,還應承擔本部分條款中規定的其他責任,以使買受人的權利得到充分的尊重與保護。

第179條 責任種類

買受人有權選擇適用下列一種或幾種責任,向出賣人主張權利:

(1)全部房款:返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銀行貸款及公積金貸款)。

(2)全部損失:出賣人應當根據本合同列明的內容,賠償買受人的全部損失。

(3)日違約金: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4)雙倍定金:出賣人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雙倍定金的價款。

(5)權利選擇:當出賣人發生違約時,在確定責任時如果發生違約金與返還定金同時適用時,出賣人應當一併給付,

第180條 雙倍返還

考慮到買受人為購買房屋所承擔的巨大風險,如果出賣人不能如實履行義務,將給買受人造成無法彌補之損失,為此出賣人承諾,當出現如下情況時將除退還全部房款外,另外按日向出賣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的千分之一損失:

(1)土地權利瑕疵:指出賣人未根據土地出讓合同付清土地出讓金或其他相關價款;

(2)房屋權利瑕疵:指出賣人不能根據國內現行法律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合法證明,或者雖然取得的合法所有權,但是將這種權利抵押給其他任何第三方當事人;

(3)房屋質量瑕疵:指出賣人提供的房屋不能獲得有關機構做出的質量優良的等級評價;

(4)影響採光瑕疵:是指出賣人提供的房屋在採光方面不能保證全部南向窗户(接受陽光一方)每日6小時的滿窗日照;

(5)社區社施瑕疵:是指出賣人提供的社區社施不能符合普通消費者根據其提供的廣告所產生的預期設想;

第181條 選擇權利

買受人有權就上述違約責任的一部分先行主張權利,一部分權利的實現並不表明買受人放棄其他權利,除非買受人書面同意不適用選擇條款。

第24部分 買受人損失

第182條 現實損失

買受人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各項現實損失:支付的房款、買受人貸款利息、買受人已支付房款利息、購買商品房所產生的交通費用、保險費用、查閲資料的費用、公證費用、誤工費用。

第183條 預期損失

買受人的損失還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各項可以預見的費用:租賃其他居住地產生的租賃費用、因外界影響無法正常居住而外出租房的費用、商品房設備質量造成的損失、因此可能的其他獲利機會、因房價上漲產生的價格損失,重新購買商品房時用於洽談合同的支出。

第184條 傷害損失

醫療費用、誤工損失;如因為出賣人提供的設備導致買受人或者其親友傷殘的應支付至少10萬元至50萬元賠償金給受害人,導致死亡的應支付300萬元賠償金給繼承人。

第185條 救濟費用

買受人因為商品房質量、商品房面積、商品房交付時間、商品房環境向出賣人提起訴訟或者仲裁申請,出賣人應當承擔買受人的訴訟費用、仲裁費用、律師費用、鑑定費用、測量費用、評估費用。

第25部分 爭議與其他

第186條 救濟方式

當本合同產生爭議時,買受人有權選擇仲裁或訴訟;如果選擇仲裁,則仲裁管轄機構為:北京仲裁委員會;如果選擇訴訟,則訴訟管轄地為房地產所在地法院。

第187條 訴訟仲裁

由於買受人在購買房屋中處於弱勢地位,而且訴訟成本相對較大,因此買受人如果就退房提出訴訟或仲裁,可以先就定金或違約金或全部房款或部分房款或其他損失提出,如果法院判決出賣人應當退還上述訴訟請求的任何部分,則出賣人在收到此判決書後不但應當退還定金,而且還應當退還全部房款。

第188條 通知方式

買受人的關於主體資格、房屋設計、重大質量事件、室內任何長度或高度尺寸的任何變化均為合同的變更;等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在事件或者行為發生之日3日內以掛號郵件送達或者親自送達;出賣人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任何變動情況,沒有買受人的書面簽字認同,此變動不對買受人產生任何效力;如由此變動給買受人造成損失,則出賣人應當承擔全部責任。如果買受人不同意上述變化,則有權解除本合同,出賣人應當於3日內退還全部已經支付的房款;買受人也可暫不解除本合同,要求出賣人按原合同交付房屋,出賣人不能按照原合同交付的,則每天向買受人支付相當總房價千分之一違約金直到合同解除。

第189條 證明原則

鑑於出賣人在購買過程中處於優勢地位,而且由於出賣人保存於房屋建築所需要的全部設計施工等文件,而買受人無法取得此類文件,故則雙方發生爭議時,應當由出賣人負責證明自己沒有過錯或者沒有違約,不能證明的則視為買受人有過錯或者有違約行為。

第190條 證明責任

買受人在向出賣人主張權利時,出賣人有證明買受人已經放棄權利要求的義務,如果出賣人無法證明買受人曾經書面放棄過權利,則認為買受人主張過此等權利;買受人有權先就證明責任向出賣人提起訴訟,出賣人應當根據買受人的要求提供證據、文件或其他信息。

第191條 民間仲裁

考慮到正式訴訟及仲裁可能會產生較大的費用,而某些問題可能無須複雜的法律知識僅憑常識即可做出判斷,出賣人與買受人在產生爭議時可以先就某些問題自願選擇民間人士進行仲裁,選擇的方式為雙方共同於某時某地隨機邀請三位人士,在雙方陳述各自觀點後由此三人迅速做出書面裁決;雙方應當尊重此裁決的效力,並且自願予以履行;考慮到此裁決可能不具備強制執行效力,但可作為有效證據在未來的訴訟或仲裁中加以使用。

第192條 適用法律

如果中央政府或者北京地方政府具有立法資格的機構頒佈新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標準,買受人有權進行選擇,如果出賣人需要適用或者必須適用的,應當將法律文本提供給買受人,並將複印件交付買受人。本合同在適用標準時,使用最優、最高或者最嚴等含義,均是指最有利於買受人的標準,如雙方發生爭議,則由買受人確定適用標準。

第193條 法律衝突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各種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標準之間有衝突之處,買受人有權選擇適用條款;如果新法律規章中規定過去的法律或者法規失效,而買受人認為應當選擇過去的法律或者法規時,則應當適用於過去的法律或者法規,除非買受人認為這種適用對自己不利。

第194條 合同解釋

本合同與《商品房買賣合同》有同等效力,如條款之間有不同含義,則由買受人決定適用何種條款;如本合同條款中存有缺、錯字,則由買受人進行更正解釋。本合同及其他相關文件均使用漢語,文字為中央政府頒佈使用的現行簡化漢字;其他語言的文本僅作為參考,如需變更語言,需經當事人雙方書面同意。

第195條 合同數量

考慮到本合同在未來數十年內將作為買受人獲得房屋所有權的合法證明,因此合同數量將不同於一般情況,共計1式9份,雙方各執3份,買受人貸款銀行1份(如有多家貸款銀行則每個銀行1份),保險公司1份,權屬登記機構1份;

第196條 合同生效

買受人與出賣人或出賣人的代理人共同簽字後生效;考慮到合同將首先由買受人簽字,而後由出賣人最後蓋章,此前全部合同均由出賣人保存,因此合同簽訂後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提供一份由代理人簽字的複印件,待全部合同原件簽字或蓋章後,出賣人應當承諾負有將合同原件交付給買受人的義務;如果出賣人最終提供的合同原件與簽字複印件不一致,則全部合同無效(除非得到買受人的重新認可)。

第26部分 合同附件

第197條 雙方資料

出賣人資料包括:出賣人營業執照、出賣人資質證、出賣人代理人身份證;買受人資料包括:買受人身份證複印件,其他代理人身份證複印件。

第198條 許可文件複印件

市政府立項證明、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包括附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房屋銷售許可證、開工證。入住時交付:房屋竣工驗收報告、商品房使用説明書、商品房質量保證書。

第199條 技術文件複印件

商品房平面圖、電氣平面圖、供水平面圖、供暖平面圖、其他線路平面圖、裝修平面圖、細部施工圖。

第200條 上述及其他文件,如果需要確定買受人是否收到,則以買受人提供的收據為依據;對於買受人提交的文件,如果在買受人發出通知後10天內,出賣人沒有向買受人發出沒有收到文件的聲明,則視為出賣人已經收到。

第27部分 法律法規及標準

第201條 基本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

第202條 其他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及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北京市實施《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權屬登記管理辦法、房地產經營管理條例、商品房銷售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規劃法、北京城市規劃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北京市建築市場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北京市內銷商品房管理暫行規定(95-4-18)、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北京市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

第203條 質量面積: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築質量管理條例、北京市建築質量管理條例、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條例、建設部《房產測量規範》(GB/T17986 1-20xx)、建設部《房產圖圖式》(GB17986 2-20xx)、《北京市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築面積分攤暫行規定》、《北京房地產測繪細則》。

第204條 相關技術規範

(1)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GB50180);

(2)住宅設計規範(GB50096-1999);

(3)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J16);

(4)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45);

(5)民用建築設計通則(JGJ37);

(6)民用建築隔聲設計規範(GBJ118);

(7)民用建築照明設計規範(GBJ133);

(8)民用建築節能設計標準(採暖居住建築部分)(JGJ26);

(9)建築給排水設計規範(GBJ15);

(10)採暖通風和空氣調節設計規範(GBJ19);

(11)城鎮燃氣設計規範(GB50028);

(12)方便殘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築物設計規範(JGJ50);

(13)民用建築熱工設計規範(BG50176);

(14)汽車庫建築設計規範(JGJ100);

(15)建設部等機構頒發的其他建築裝修類規範及驗收標準;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