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屋租賃代理合同(通用20篇)

北京市房屋租賃代理合同 篇1

甲方: (系租賃代理機構)

北京市房屋租賃代理合同(通用20篇)

乙方: (系“房屋租賃代理租金專用賬户”開設銀行)

為保證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房屋租賃代理租金的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遵循公平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為甲方開設房屋租賃代理租金專用賬户、進行租金代收代付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本協議所示的代收代付對象為甲方所代理出租房屋的租金。

第二條 乙方為甲方開設“房屋租賃代理租金專用賬户”(以下簡稱“租金賬户”),該“租金賬户”專門用於代收代付甲方所代理出租房屋的租金,“租金賬户”應與甲方自有的結算賬户分開。除甲方按有關規定應收取的代理費及其它延伸服務費用外,租金賬户中的資金只能用於向出租人支付租金,不得用於其他用途。甲方提供其他延伸服務的,應在出租代理合同中註明所提供延伸服務的項目及收費標準。

第三條 甲方代理出租房屋的,應在《北京市房屋出租委託代理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通過市建委租賃合同網上備案系統填報合同及出租房屋的相關信息,網上備案系統據此生成付款列表,甲方定期下載打印付款列表並蓋章後送交乙方,乙方核對無誤後向出租人代付租金並在網上備案系統上標註付款信息。

第四條 甲方將所代理房屋出租的,甲方與承租人簽訂《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經紀機構代理成交版)》時,應在合同中約定通過租金賬户代收代付租賃房屋的租金。乙方應定期向甲方提供收款清單,甲方據此在網上備案系統上標註收款信息。

第五條 甲方要求從租金賬户提取代理費及其它延伸服務費用的,應不超過租金賬户同期收入的10%。確實超過同期收入的10%的,應提供費用明細清單,乙方通過網上備案系統進行核對後予以劃轉。

第六條 房屋出租代理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未能將房屋出租的,甲方應將自有資金通過租金賬户支付給出租人。

第七條 承租人未按期支付租金的,甲方應用自有資金墊付租金,承租人補交租金後,甲方可從租金賬户中提取相應金額。

第八條 甲方提取佣金或墊付房租的,應向銀行提交書面申請及相關材料,經銀行審核後將相應款項匯入甲方自有資金賬户。

第九條 房屋租賃合同或出租代理合同發生變更、終止的,房地產經紀機構應當自合同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1日內,在網上備案系統予以變更、註銷。未及時變更或註銷造成糾紛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十條 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甲方開立的“租金賬户”計息。

第十一條 乙方詳細記錄“租金賬户”資金收支情況,並根據甲方需要向甲方提供。

第十二條 租金帳户存續期間,若司法機關、行政機關等有關部門對“租金賬户”進行凍結或扣押,甲、乙雙方均有義務出示證據以證明租賃代理租金及其銀行賬户的性質。

第十三條 市、區縣建委(房管局)及中介協會履行對租金賬户的資金劃轉情況監督檢查職責時,甲乙雙方均應予以配合,並按要求提供經銀行和機構蓋章的銀行對賬單原件及相關材料。

第十四條 服務費用: 。

第十五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第十六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一)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七條 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交北京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備案一份。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房屋租賃代理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北京市▁▁▁區(縣)▁▁▁▁▁▁▁▁▁▁▁▁▁▁▁▁.該房屋為:樓房▁▁室▁▁廳▁▁衞,平房▁▁間,建築面積▁▁▁▁▁▁▁平方米,使用面積▁▁▁▁▁▁平方米,裝修狀況▁▁▁▁▁▁▁▁▁,其他條件為▁▁▁▁▁▁▁▁▁▁▁▁▁▁▁▁▁▁▁▁▁▁▁▁▁▁▁,該房屋(□已 / □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

第四條 代理權限(可多選)

乙方的具體代理權限為:(□ 以甲方名義代理出租該房屋並辦理與承租方之間的洽商、聯絡、簽約事宜,□ 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監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其他義務,□ .)

第五條 出租代理期限

(一)出租代理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年▁▁個月。出租代理期限的變更由雙方書面另行約定。

(二)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六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為▁▁▁▁▁▁▁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元(大寫:▁▁▁▁▁▁▁▁▁▁▁▁▁▁元)。出租代理期內租金標準調整由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二)租金收取方式:(□ 甲方直接向承租方收取 / □ 乙方代為收取)。雙方選擇由乙方代為收取租金的,適用以下款項:

1、甲方將該房屋交付乙方後,無論該房屋實際出租與否,乙方均應按約定的租金標準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實際出租該房屋的價格高於與甲方約定的租金標準的,則高出部分( □ 歸甲方所有 / □ 歸乙方所有 / □ )。

3、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達租金代收、代付銀行即▁▁▁▁▁▁▁▁▁▁▁▁▁▁銀行,由銀行為甲方開立賬户。

4、乙方自 年 月 日起開始按(□月/ □季/ □半年/ □年)通過代收、代付銀行向甲方支付租金,支付時間分別為:

第七條 佣金

出租代理期內其中 日作為乙方工作期,具體日期為 ,工作期內的租金收入作為乙方佣金,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 由代收、代付銀行劃帳 / □ )。

第八條 房屋租賃保證金

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 / □否)向甲方墊付房屋租賃保證金,金額為:▁▁▁▁▁▁▁▁▁元(大寫:▁▁▁▁▁▁▁▁▁▁▁▁▁▁▁元)。出租代理期限屆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 其他費用

代理期限內,甲方不承擔與該房屋有關的以下費用(可多選):

水費 / □電費 / □電話費 / □電視收視費 / □供暖費 / □燃氣費/物業管理費/ □▁▁▁▁▁▁▁▁▁▁▁▁▁▁▁▁▁▁▁▁▁▁▁.以上費用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與承租方約定具體支付責任。房屋租賃税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 出租代理期內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由維修責任:甲方負責 ;乙方負責 。

(二)甲方(□是 / □否)允許乙方或承租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允許的,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具體事宜另行書面約定。

第十一條 轉委託及告知義務

出租代理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他人。乙方將房屋出租後,應將承租方及房屋租賃的有關情況如實告知甲方。

第十二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危改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該房屋達▁▁▁▁日且未徵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代理出租該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支付租金達▁▁▁▁▁日以上的;

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出租代理期內甲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日通知乙方,並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二)出租代理期內乙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三)甲方有第十二條第三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第十二條第四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六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由乙方送達 銀行 份。

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房屋租賃代理合同範文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為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租賃房屋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將__________出租給乙方。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租金_____元/月。

第二條租賃期限為___年___月,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甲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時間和標準,將出租的房屋及時交給乙方使用.

第三條付款方式為__付一次。在本合同正式生效當日內一次性交清第一次租金共計人民幣_____元。另一次性交押金_____元整。租賃期內,每季度租金需提前七天支付。

第四條其它費用:合同期間內,乙方承擔水、電、閉路電視、寬帶及煤氣物業管理等租賃期間產生的費用。

第五條甲方的責任。

1.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租賃房屋,應按延遲期間內乙方應交租金的_%計算,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2.租賃期間,出租房屋的維修由甲方負責,如租賃房發生重大自然損壞或有傾倒危險而甲方又不修繕時,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繕,並可以用修繕費用收據抵消租金。

3.租賃期間,如甲方確需收回房屋自主,必須提前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甲方應付給乙方違約金,違約金以剩餘租期內應交租金總額的_%計算。

第六條乙方的責任。

1.乙方依約交付租金,甲方如無正當理由拒收,乙方不負遲延交租的責任;乙方如果拖欠租金,應按延遲期間內乙方應交租金的__%計算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拖欠租金達__月以上,甲方可以從乙方押金中扣除租金,並可收回出租之房屋,並追究違約責任。

3.租賃期間,如乙方確因特殊情況需要退房,必須提前__個月書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應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以剩餘租期內應交租金總額的__%計算。

4.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乙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乙方如需裝修牆窗,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5.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搬出全部物件。搬遷後_日內房屋裏如仍有餘物,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6.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必要時甲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

第七條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需繼續出租或出賣,乙方享有優先權。

第八條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損,本合同則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屋內設備:空調掛機__台,洗衣機__台,彩電__台,油煙機__台,燃氣灶__台,電熱水器__台,冰箱__台,微波爐__台,寫字桌__,沙發__,餐桌__,椅__,牀__,衣櫃__,電視櫃__,茶几__,鞋櫃__等設施。

第十一條備註:(合同期滿歸還,遺失照價賠償)

煤氣卡__張門卡__張鑰匙__把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當地房管部門調解或人民法院裁決。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房屋租賃代理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為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租賃房屋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將__________出租給乙方。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租金_____元/月。

第二條租賃期限為___年___月,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甲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時間和標準,將出租的房屋及時交給乙方使用.

第三條付款方式為__付一次。在本合同正式生效當日內一次性交清第一次租金共計人民幣_____元。另一次性交押金_____元整。租賃期內,每季度租金需提前七天支付。

第四條其它費用:合同期間內,乙方承擔水、電、閉路電視、寬帶及煤氣物業管理等租賃期間產生的費用。

第五條甲方的責任。

1.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租賃房屋,應按延遲期間內乙方應交租金的_%計算,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2.租賃期間,出租房屋的維修由甲方負責,如租賃房發生重大自然損壞或有傾倒危險而甲方又不修繕時,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繕,並可以用修繕費用收據抵消租金。

3.租賃期間,如甲方確需收回房屋自主,必須提前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甲方應付給乙方違約金,違約金以剩餘租期內應交租金總額的_%計算。

第六條乙方的責任。

1.乙方依約交付租金,甲方如無正當理由拒收,乙方不負遲延交租的責任;乙方如果拖欠租金,應按延遲期間內乙方應交租金的__%計算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拖欠租金達__月以上,甲方可以從乙方押金中扣除租金,並可收回出租之房屋,並追究違約責任。

3.租賃期間,如乙方確因特殊情況需要退房,必須提前__個月書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應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以剩餘租期內應交租金總額的__%計算。

4.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乙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乙方如需裝修牆窗,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5.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搬出全部物件。搬遷後_日內房屋裏如仍有餘物,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6.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必要時甲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

第七條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需繼續出租或出賣,乙方享有優先權。

第八條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損,本合同則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屋內設備:空調掛機__台,洗衣機__台,彩電__台,油煙機__台,燃氣灶__台,電熱水器__台,冰箱__台,微波爐__台,寫字桌__,沙發__,餐桌__,椅__,牀__,衣櫃__,電視櫃__,茶几__,鞋櫃__等設施。

第十一條備註:(合同期滿歸還,遺失照價賠償)

煤氣卡__張門卡__張鑰匙__把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當地房管部門調解或人民法院裁決。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房屋租賃代理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北京市▁▁▁區(縣)▁▁▁▁▁▁▁▁▁▁▁▁▁▁▁▁.該房屋為:樓房▁▁室▁▁廳▁▁衞,平房▁▁間,建築面積▁▁▁▁▁▁▁平方米,使用面積▁▁▁▁▁▁平方米,裝修狀況▁▁▁▁▁▁▁▁▁,其他條件為▁▁▁▁▁▁▁▁▁▁▁▁▁▁▁▁▁▁▁▁▁▁▁▁▁▁▁,該房屋(□已 / □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

第四條 代理權限(可多選)

乙方的具體代理權限為:(□ 以甲方名義代理出租該房屋並辦理與承租方之間的洽商、聯絡、簽約事宜,□ 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監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其他義務,□ .)

第五條 出租代理期限

(一)出租代理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年▁▁個月。出租代理期限的變更由雙方書面另行約定。

(二)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六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為▁▁▁▁▁▁▁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元(大寫:▁▁▁▁▁▁▁▁▁▁▁▁▁▁元)。出租代理期內租金標準調整由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二)租金收取方式:(□ 甲方直接向承租方收取 / □ 乙方代為收取)。雙方選擇由乙方代為收取租金的,適用以下款項:

1、甲方將該房屋交付乙方後,無論該房屋實際出租與否,乙方均應按約定的租金標準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實際出租該房屋的價格高於與甲方約定的租金標準的,則高出部分( □ 歸甲方所有 / □ 歸乙方所有 / □ )。

3、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達租金代收、代付銀行即▁▁▁▁▁▁▁▁▁▁▁▁▁▁銀行,由銀行為甲方開立賬户。

4、乙方自 年 月 日起開始按(□月/ □季/ □半年/ □年)通過代收、代付銀行向甲方支付租金,支付時間分別為:

第七條 佣金

出租代理期內其中 日作為乙方工作期,具體日期為 ,工作期內的租金收入作為乙方佣金,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 由代收、代付銀行劃帳 / □ )。

第八條 房屋租賃保證金

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 / □否)向甲方墊付房屋租賃保證金,金額為:▁▁▁▁▁▁▁▁▁元(大寫:▁▁▁▁▁▁▁▁▁▁▁▁▁▁▁元)。出租代理期限屆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 其他費用

代理期限內,甲方不承擔與該房屋有關的以下費用(可多選):

水費 / □電費 / □電話費 / □電視收視費 / □供暖費 / □燃氣費/物業管理費/ □▁▁▁▁▁▁▁▁▁▁▁▁▁▁▁▁▁▁▁▁▁▁▁.以上費用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與承租方約定具體支付責任。房屋租賃税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 出租代理期內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由維修責任:甲方負責 ;乙方負責 。

(二)甲方(□是 / □否)允許乙方或承租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允許的,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具體事宜另行書面約定。

第十一條 轉委託及告知義務

出租代理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他人。乙方將房屋出租後,應將承租方及房屋租賃的有關情況如實告知甲方。

第十二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危改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該房屋達▁▁▁▁日且未徵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代理出租該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支付租金達▁▁▁▁▁日以上的;

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出租代理期內甲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日通知乙方,並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二)出租代理期內乙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三)甲方有第十二條第三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第十二條第四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六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由乙方送達 銀行 份。

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房屋租賃代理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北京市 區(縣) .該房屋為:樓房 室 廳 衞,平房 間,建築面積 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 _____平方米,裝修狀況 ,其他條件為 ,該房屋(□已/ □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______ 。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______ 。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核批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 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 / □營業執照)及 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 / □營業執照)及 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第五條 房屋改善

(一)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 ________日內對該房屋做如下改善:______ ,改善房屋的費用由(□甲方 / □乙方)承擔。

(二)甲方(□是 / □否)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範圍是:______ ,雙方也可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共計 ________年 個月。(期限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________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 ________日(□書面 / □口頭)通知對方。

第七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______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______ 元(大寫:______ 元)。該房屋租金 (□年 / □月)不變,自第 (□年 / □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二)租金支付時間:______ , , , , 。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 / □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 / □甲方代理人為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乙方應在 銀行開立帳户,通過該帳户支付租金,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 銀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產經紀機構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交 銀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八條 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 / □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 元(大寫:______ 元)。。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 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 水費 / □ 電費 / □ 電話費 / □ 電視收視費 / □ 供暖費 / □ 燃氣費 / □ 物業管理費 / □ )等費用。乙方應保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房屋租賃税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於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 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為(□乙方恢復原狀 / □ 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 / □乙方放棄收回 / □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折價補償)。

返還後對於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十一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 __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轉租

(一)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二)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轉租合同,並向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三)接受轉租方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 _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於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 _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______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________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 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7、其他:______ 。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 ________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餘額退還乙方並按月租金的 %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六)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________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 %支付違約金。

(七)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 標準支付違約金。

(八)其他:______ 。

第十六條 無權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為簽訂本合同並辦理相關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應在甲方開具的授權委託書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權範圍內確定本合同具體條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後的代理行為,未經甲方書面追認的,對甲方不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一) 。

(二) 。

(三) 。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備案一份, 執 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______ 承租方(乙方)簽章:

住所:______ 住所:______

證照號碼:______ 證照號碼: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電話: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

出租方代理人(簽章):______ 電話:______

住所:______

電話: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

租賃關係由房地產經紀機構居間或代理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持證經紀人員應填寫以下內容:

房地產經紀機構(簽章):______

房地產經紀持證人員姓名:______

經紀資格證書編號:______

附件一: 《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

注:甲乙雙方可直接在本清單填寫內容並簽字蓋章,也可將自行擬定並簽字蓋章的《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附在本頁。

北京市房屋租賃代理合同 篇6

北京市住房租賃合同

示範文本

出租人:

承租人: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________年________月

説 明

1.本合同文本為示範文本,由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共同制定。

2.簽訂本合同前,雙方當事人應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出租人還應當向承租人出示不動產權證書(房屋所有權證)或其他房屋合法來源證明原件;房屋登記為共有的,應當提供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

3.根據《關於公佈本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積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京建法〔20__〕13號)的規定,本市住房出租應當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衞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應當以原規劃設計為居住空間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不得改變房屋內部結構分割出租,不得按牀位等方式變相分割出租。廚房、衞生間、陽台和地下儲藏室等不得出租供人員居住。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積不得低於5平方米,每個房間居住的人數不得超過2人(有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關係的除外)。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4.本合同文本【 】中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添加的內容,雙方當事人應當協商確定。【 】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於實際情況未發生或雙方當事人不作約定的,應當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5.本合同文本中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內容,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在相關條款後的空白行中進行補充約定,也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通過房地產經紀機構成交的,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應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6.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數,並在簽訂合同時認真核對,確保各份合同內容一致;在任何情況下,雙方當事人均應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北京市住房租賃合同

出租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國籍: 户籍所在地: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 】

證件號碼:

通訊地址:

郵編: 聯繫電話:

【法定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國籍: 户籍所在地: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 】

證件號碼:

通訊地址:

郵編: 聯繫電話:

(出租人為多人時,可相應增加)

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國籍: 户籍所在地: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 】

證件號碼:

通訊地址:

郵編: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國籍: 户籍所在地: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 】

證件號碼:

通訊地址:

郵編: 聯繫電話:

(承租人為多人時,可相應增加)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北京市房屋租賃管理若干規定》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人和承租人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住房租賃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 房屋坐落:北京市 區 (應與不動產權證書(房屋所有權證)或其他房屋合法來源證明記載的坐落一致),屬 街道辦事處(鄉鎮) 居民委員會(村委會)。

(二)房屋建築面積 平方米,所在建築物的主體結構為 ,建築總層數為 層,其中地上 層,地下 層,該房屋在第 層。該房屋平面圖見附件一。

(三)房屋户型:【成套住房】 室 廳 衞 廚;【非成套住房】 室 廳 衞 廚,共用 ;房屋的設施設備及附屬傢俱、電器、裝修等狀況(見附件二)。

(四)房屋合法權屬證明或來源證明:【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房屋買賣合同】【住房租賃合同】【 】編號: (見附件三);房屋【所有權人】【購房人】【 】的【姓名】【名稱】: ;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成交方式及租賃形式

(一)該房屋租賃通過下列第【 】種方式成交:

1.雙方當事人自行成交。 2.雙方當事人委託房地產經紀機構成交,房屋出租經紀服務合同備案編號: ,機構名稱: ;房屋承租經紀服務合同備案編號: ,機構名稱: 。

3.________________

(二)房屋租賃形式:

【整租】雙方當事人約定,房屋居住人數為 人,最多不超過 人。

【分租】分租房間居住面積 平方米,居住人數為 人,最多不超過 人,具體位置見房屋平面圖(附件一)所標註區域;衞生間【無】【獨立使用】【共用】;廚房【無】【獨立使用】【共用】;客廳【無】【獨立使用】【共用】;陽台【無】【獨立使用】【共用】;其他: 【無】【獨立使用】【共用】。

(三)承租人和實際居住人不一致的,承租人應當向出租人提供實際居住人的信息,具體見附件四。實際居住人發生變動的,承租人應【於 日內告知出租人】【提前徵得出租人書面同意】。

(四)本合同簽訂後3日內,雙方當事人應當辦理住房租賃登記備案。登記備案信息發生變更的,應及時辦理變更備案。

第三條 租賃期限及交付

(一)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個月(不得超過法律、法規規定的最長期限)。出租人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承租人,同時雙方當事人簽訂《房屋驗收表》(見附件二)。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出租人有權收回房屋,承租人應當按照正常使用後的狀態交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施設備。雙方當事人應當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施設備及水電氣熱等使用情況進行交驗,承租人應當結清其應承擔的費用,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房屋交還確認書》(見附件五)中籤字或蓋章。

(三)租賃期滿,出租人不再繼續出租住房的,應當至少提前30日書面通知承租人;繼續出租的,同等條件下原承租人享有優先承租權。原承租人存在重大違約行為的除外。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人民幣 元/(【月】【季】【半年】【年】【 】),租金總計:人民幣 元(大寫: ),租金按【月】【季】【半年】【年】【 】支付,租金支付日期 。 雙方當事人選擇第【 】種付款方式。

1.現金

2.銀行匯款

出租人賬户名稱:

銀行賬號:

開户行:

3.其他:________________ 。

未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出租人不得在租賃期限內單方面提高租金。

合同提前解除的,出租人應在合同解除後 日內退還已收但尚未發生的租金。承租人應當在合同解除後 日內搬離。

(二)押金:人民幣 元(大寫: ),承租人應當於 年 月 日前通過【現金】【銀行匯款】【 】向【出租人】【 】支付。押金除用於抵扣承租人應交而未交的租金、費用以及承租人應當承擔的違約金、賠償金外,剩餘部分應在自房屋交還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如數返還承租人。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下列費用中: 由承租人承擔,其他由出租人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燃氣費(6)衞生費(7)上網費(8)車位費(9)供暖費(10)物業管理費(11) 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出租人承擔。如承租人墊付了應由出租人支付的費用,出租人應根據承租人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承租人支付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使用及維護

(一)出租人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設施設備符合建築、消防、衞生、環保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改變房屋內部結構且滿足基本使用功能,室內裝修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標準,不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和本市的法律法規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變動房屋建築主體及承重結構和擅自拆改室內設施設備。

(二)出租人【同意】【不同意】承租人【裝飾裝修】【增設附屬設施】【增設設備】【 】。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上述約定事項按【由承租人拆除並恢復原狀】【折價歸出租人所有】【無償歸出租人所有】【 】處置。

(三)租賃期內,雙方當事人應共同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施設備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施設備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等非承租人原因而導致的損毀,承租人應當及時通知出租人修復。出租人應當在接到承租人通知後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承租人可代為維修,費用由出租人承擔。因維修、更換影響承租人使用該房屋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

2.因承租人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施設備發生損毀的,承租人應當負責維修、更換或承擔賠償責任。

3. 承租人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用途,不得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不得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第七條 轉租

出租人【同意】【不同意】承租人轉租房屋。

第八條 其他特殊情況

(一)租賃期內出租人出賣房屋的,應當至少在出賣前 天通知承租人且不得影響承租人正常使用該房屋。承租人應當在收到出租人書面通知後15日內明確回覆在同等條件下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逾期未回覆視為放棄權利。承租人未行使優先購買權,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被徵收、拆遷或者 的,雙方當事人參照法律法規、政策另行約定。

第九條 合同解除

(一)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應當通知對方當事人,本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當事人時解除。

(三)因一方當事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的,另一方當事人有權解除合同。

(四)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 日的;

2.出租人無權出租房屋或出租房屋違反國家和本市相關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3.交付的房屋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約定致使承租人無法正常使用的或危及承租人安全、健康的;

4.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或不繳納應當由出租人承擔的各項費用,致使承租人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5. ________________。

(五)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日的;

2.欠繳各類費用達 元的;

3.擅自將房屋轉租的;

4.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5.實際居住人數多於本合同約定人數的;

6.拆改變動、損壞房屋建築主體、承重結構或擅自改變房屋內部結構的;

7.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施設備損毀並拒不維修、更換或賠償的;

8.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損害公共利益等活動或嚴重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9.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出租人有第九條第(四)項約定情形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承租人支付違約金。

承租人有第九條第(五)項約定情形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出租人支付違約金,出租人並可要求承租人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除本合同第九條約定情形外,租賃期內出租人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承租人需提前退租的,應至少提前 日書面通知對方,按月租金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出租人應退還承租人已交納且未發生的租金及費用。

(三)出租人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承租人人身、財產損失的,出租人應承擔賠償責任;承租人損害公共利益和相鄰關係人合法權益,或因不當使用行為導致的相應責任由承租人承擔。

(四)出租人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返還承租人的租金、押金的,或者承租人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承租人未按約定時間交還房屋的,應按 標準支付違約金。

(五)出租人採取暴力、威脅等強制方式驅逐承租人,或者未經承租人同意擅自進入出租房屋的,應按 標準支付違約金。

(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送達

雙方當事人保證在本合同中記載的通訊地址、聯繫電話均真實有效。任何根據本合同發出的文件,均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以【郵政快遞】【郵寄掛號信】【 】方式送達對方。任何一方變更通訊地址、聯繫電話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其他當事人。變更的一方未履行通知義務導致送達不能的,對方當事人按照約定的通訊地址進行送達的,視為有效送達。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通過有關社會組織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二)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合同生效及特別約定

(一)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出租人執 份,承租人執 份,租賃登記備案部門執一份,房地產經紀機構執一份(通過房地產經紀機構成交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本合同中未約定或約定不明的內容簽訂書面協議進行補充(見附件七),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本合同的解除,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出租人(簽字或蓋章): 承租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北京市房屋租賃代理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北京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

該房屋為:樓房____室____廳____衞,平房____間,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 ____平方米,裝修狀況_____,其他條件為_____,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_________。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_________。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核批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 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_________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_________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第五條 房屋改善

(一)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日內對該房屋做如下改善:_________,改善房屋的費用由(□甲方/□乙方)承擔。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範圍是:_________,雙方也可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 20xx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中的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計____年_____個月。(期限超過20xx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_________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口頭)通知對方。

第七條 20xx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租金

(一)租金標準: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____元(大寫:____元)。該房屋租金 ____(□年/□月)不變,自第___(□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二)租金支付時間:_________。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為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乙方應在_________銀行開立帳户,通過該帳户支付租金,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_________銀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產經紀機構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交_________銀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八條 20xx北京市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 20xx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_________)等費用。乙方應保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房屋租賃税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於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______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為(□乙方恢復原狀/□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乙方放棄收回/□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折價補償)。

返還後對於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十一條 20xx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中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20xx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中的轉租

(一)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二)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轉租合同,並向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三)接受轉租方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20xx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中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於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20xx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__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_____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7.其他:_________。

第十五條 20xx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餘額退還乙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六)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_________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七)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____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

(八)其他:_________。

第十六條 20xx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的無權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為簽訂本合同並辦理相關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應在甲方開具的授權委託書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權範圍內確定本合同具體條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後的代理行為,未經甲方書面追認的,對甲方不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20xx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份,乙方執______份,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備案一份,_____執_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蓋章):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蓋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證照號碼:_________ 證照號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出租方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北京市房屋租賃代理合同 篇8

出租人:

承租人:

出租人(甲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承租人(乙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北京市 區(縣) 街道辦事處(鄉鎮),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 ,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是 / □否) 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 ;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 ,最多不超過 人。

(二)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甲方應自與乙方訂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手續。對多人居住的,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並按規定報送服務站。本合同變更或者終止的,甲方應自合同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5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登記變更、註銷手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日內告知服務站,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居住人員中有外地來京人員的,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明,督促和協助乙方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居住人員中有境外人員的,(□甲方 /□乙方)應自訂立本合同之時起24小時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租賃用途為非居住的,甲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共計 年 個月。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 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 人民幣 元整(¥: )。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二)押金: 人民幣 元整(¥: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 由甲方承擔, 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 (8)衞生費(9)上網費(10)車位費。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衞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 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 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交接清單

(一) 該房屋的傢俱、家電及設備清單:

傢俱、家居:

牀 _________ 張 電視櫃_________個

牀頭櫃_________個 沙 發_________ 個

餐 桌_________ 張 茶 幾_________ 個

餐 椅_________ 把 衣 櫃_________ 個

酒 櫃_________ 個 書 櫃_________ 個

書 桌_________ 個 梳粧枱_________個

北京市房屋租賃代理合同 篇9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類型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類型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北京市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街道辦事處(鄉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 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公有住房租賃合同/□房屋買賣合同/□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是/□否)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最多不超過________人。

(二)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甲方應自與乙方訂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手續。對多人居住的,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並按規定報送服務站。本合同變更或者終止的,甲方應自合同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5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登記變更、註銷手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日內告知服務站,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居住人員中有外地來京人員的,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明,督促和協助乙方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居住人員中有境外人員的,(□甲方/□乙方)應自訂立本合同之時起24小時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租賃用途為非居住的,甲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計_______ 年_______個月。甲方應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_______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__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人民幣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方式:_______(□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押_______付_______,各期租金支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押金: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______________由甲方承擔,______________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税費(9)衞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_____________________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衞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___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_____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_______ 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__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標準支付違約金。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____ 執_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   國籍:

聯繫方式:   委託代理人:

聯繫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市房屋租賃代理合同 篇10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之房屋(店面)座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室內設備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就上述房屋(店面)友好協商,達成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守履行。

一、租賃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之用,不得擅自另作他用。

二、租賃期限:暫定______年,從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每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乙方每_____應向甲方繳納租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整,每次租金必須提前_____天內交清。

四、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整作為押金,待不租或期滿費用算清後,甲方應將押金無息退還乙方。

五、乙方必須依約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押金,甲方每天按租金拖欠部分的2%加收滯納金,並有權追回乙方所欠的租金和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六、租賃期間,雙方均不得藉故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如有正當理由要求解除合同時,必須提前壹個月通知對方,經對方同意,解除合同歸還房屋,並賠償違約金壹個月。如遇不可抗拒原因(如天災、政府政策變化等)不在此例。

七、乙方要遵守____的暫住條例,不得利用該房屋之便進行非法活動,否則乙方要自行承擔由此所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甲方概不負責並有權提前終止租賃合同。

八、租賃期間內,乙方如中途讓給他人轉住(用),需經甲方同意,不得私自轉租。

九、租賃期間,乙方應負責交付:□水、電費□電話費□衞生費□管理服務費。

十、租賃期間,乙方應愛惜室內一切設備,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應負責恢復房屋及其配套設施原狀,無法恢復的應酌情賠償。

十一、租賃期滿,乙方應按時將房屋歸還甲方,如乙方需續租,須提前半個月與甲方協商,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租賃期滿後,乙方退出時,若有傢俱雜物等佈置不搬者,甲方將視其為廢棄物,任由甲方處理,乙方不得有異議。

十二、合同簽訂之日的電錶底數為______,水錶底數為______,煤氣表底數為______.

十三、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另擬定補充協議。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送工商壹份,叁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北京市房屋租賃代理合同 篇11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北京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

該房屋為:樓房____室____廳____衞,平房____間,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 ____平方米,裝修狀況_____,其他條件為_____,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_________。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_________。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核批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 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_________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_________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第五條 房屋改善

(一)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日內對該房屋做如下改善:_________,改善房屋的費用由(□甲方/□乙方)承擔。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範圍是:_________,雙方也可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 20xx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中的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計____年_____個月。(期限超過20xx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_________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口頭)通知對方。

第七條 20xx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租金

(一)租金標準: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____元(大寫:____元)。該房屋租金 ____(□年/□月)不變,自第___(□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二)租金支付時間:_________。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為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乙方應在_________銀行開立帳户,通過該帳户支付租金,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_________銀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產經紀機構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交_________銀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八條 20xx北京市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 20xx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_________)等費用。乙方應保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房屋租賃税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於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______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為(□乙方恢復原狀/□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乙方放棄收回/□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折價補償)。

返還後對於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十一條 20xx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中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20xx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中的轉租

(一)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二)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轉租合同,並向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三)接受轉租方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20xx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中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於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20xx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__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_____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7.其他:_________。

第十五條 20xx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餘額退還乙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六)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_________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七)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____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

(八)其他:_________。

第十六條 20xx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的無權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為簽訂本合同並辦理相關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應在甲方開具的授權委託書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權範圍內確定本合同具體條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後的代理行為,未經甲方書面追認的,對甲方不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20xx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份,乙方執______份,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備案一份,_____執_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蓋章):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蓋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證照號碼:_________ 證照號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出租方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北京市房屋租賃代理合同 篇12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根據《全民所有制企業招用農民合同制工人的規定》及省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乎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___個月。

二、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崗位,為_________工種。具體的工作任務為:_________。

三、生產(工作)條件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法規、標準,提供勞動保護設施,按照同工種城鎮合同制工人標準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乙方離開企業時,應將勞動保護用品歸還甲方,或由甲方作價賣給乙方。

四、勞動紀律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製定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廠規廠紀,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五、工作時間及勞動報酬

1.乙方每月工作_________天,每天工作_________小時。如雙方和工會同意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加班給予報酬,加班費每小時_________元。

2.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_________元。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定級。工資標準為:_________。

3.除國家另有特別規定外,乙方享受的獎金、補貼、津貼與本單位從城鎮招收的合同制工人相同,具體的標準為:_________。

六、保險福利待遇

1.乙方享受的節假日、婚喪假、探親假、女職工產假,與甲方從城鎮招收的合同制工人相同。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給予乙方_________個月的停工醫療期。此期間的醫療待遇和病假工資,與甲方從城鎮招收的合同制工人相同。醫療期滿後因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被解除合同的,甲方發給相當於本人基本工資三至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

3.乙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甲方發給喪葬費_________元,一次性供養親屬救濟費_________元。

4.乙方因工負傷,甲方給予免費醫療。醫療期間,乙方原工資照發。醫療終結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的,送回農村妥善安排,甲方按下列辦法發給乙方因工緻殘撫卹費:

(1)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每月發給_________元,直至乙方死亡;

(2)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乙方原工資的70%發給,直至乙方死亡;

(3)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一次性發給_________元。

5.乙方因工死亡的,甲方按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家屬喪葬補助費_________元,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_________元。

6.甲方按規定的時間和標準為乙方交納退休養老金。如乙方回鄉時未到退休年齡,甲方將養老保險金以回鄉補助金的形式一次發給乙方。如乙方轉為城鎮合同制工人,甲方將這筆款項轉入養老保險金專户。

7.乙方糧户關係不轉人甲方所在地。甲方按同工種固定工標準為乙方向糧食部門辦理加價糧供應登記手續,糧食差價部分由甲方負擔。

8.乙方因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執行,或屬於第七條第2款第(3)項和第(4)項解除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乙方工作每滿一年(滿半年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發給一個月基本工資的生活補助費,但最多不超過本人十二個月的基本工資。

七、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和續訂

1.在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甲方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轉產、調整生產任務,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的;

(2)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經修改的;

(4)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2.下列情況,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無故不能完成合同所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4)甲方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須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

(5)按國家有關規定應予辭退的。

3.下列情況,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醫務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屬於全部或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乙方為女職工,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4.下列情況,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生產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的;

(3)經甲方同意,乙方自費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的;

(4)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法律、政策,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5.合同期滿後應即終止執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在徵得乙方同意的條件下,雙方可以續訂合同。一方不同意續訂的,另一方不得強迫。合同期滿一個月之內既不終止,又不履行續訂手續的,視本合同為續訂同一期限的合同。

6.乙方被依法開除、勞動教養、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7.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必須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合同手續。但試用期經發現不合格的、因辭退解除合同的除外。此外,符合第七條第4款(1)、(2)、(4)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八、雙方需約定的事項

1.甲方為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電費由乙方自理。甲方發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_________元)。

2.甲方因生產、經營條件變化,以及_________等情況,經乙方同意,可以在不變更合同條款的情況下,安排乙方從事本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

3.乙方在其户口所在地應徵人伍以及_________等情況,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4.甲方因調整生產任務而富餘生產人員,乙方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以及_________等情況,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付給對方違約金_________元。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十、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效的,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旨在確定甲乙雙方勞動關係,明確雙方責權利。有關條文的具體實施,甲方在不違背國家現行法律、法規、政策的前提下制定實施細則。

十三、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本合同用鋼筆或毛筆填寫,塗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北京市房屋租賃代理合同 篇13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___ ,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所有權人朱本生。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 居住 ;不得用於商業及個人生產加工。

(二)甲方、乙方雙方自訂立合同之日起7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派出所辦理人員登記手續。對多人居住的',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本合同變更或者終止的,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日內告知派出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居住人員中有外來人員的,乙方應提供相關證明,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居住人員中有境外人員的,應24小時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衞生清潔,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氣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費用。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30 天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未續簽的雙方可隨時解除合同,但需提前30天告知對方,否側加收一個月房租。

(三)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提前解除合同需提前30天告知對方。乙方提前解除加收一個月房租給甲方補償,甲方提前解除延長一個月租期給乙方補償。補償金額 元。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元/月。交三個月押 個月。 首次收款 元,其中房租費 元,押金 元。水錶底 噸(分表1底數 噸、分表2底數 噸) 電錶底 度 、氣表底 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租賃期內物業費由甲方承擔, 其它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設備維修

租賃期內,乙方應保護好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狀態:

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在不超過 元以內由乙方負責維修並支付費用。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3、租賃期間乙方發生事故造成房屋及第三人傷害的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及第三人。

4、租賃期間發生不可抗力的傷害及損失,各自承擔各自部分。

5、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着設施進行檢查、修繕,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第七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 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及費用達 日的。

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3、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4、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5、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 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7、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 裝飾或者添置新物品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8、 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大聲喧譁,影響周圍住户的正常生活。如由此引起的提前解除合同,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且乙方需承擔一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執 份。

第九條 煤氣、天然氣:每晚睡前及外出應關閉總閥,灶頭點火應先打火後開煤氣。電源外出時拉掉總閘。一樓住户當室外氣温低於2°時應開一個水龍頭滴水,以防管道凍壞。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北京市房屋租賃代理合同 篇14

轉租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當事人就房屋一部轉租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轉租人經得出租人的同意,就承租地址為__濟南____市_ 歷下區小柳行頭村居委會 _轉租與承租人為居住使用。

第二條 轉租期限

__20_____年__9__月_11__日起,至__20____年___10___月__12__日止,計___壹__月整。

第三條 租金

1.每月租金人民幣___330__元,每月__11__日以前繳納(直接交於轉租人)。

2.保證金人民幣____元,於轉租期滿交還房屋時無息返還。

第四條 使用轉租物的限制

1.本轉租房屋系供居住之用。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轉租房屋全部或一部分轉租、出借、頂讓,或以其他變相方法由他人使用轉租房屋。

3.乙方於轉租期滿應即將轉租房屋遷讓交還,不得向甲方請求遷移費或任何費用。

4.轉租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險物品影響公共安全。

5.轉租房屋有改裝設施的必要,乙方取得甲方的同意後得自行裝設,但不得損害原有建築,乙方於交還轉租房屋時並應負責回覆原狀。

第五條 危險負擔

乙方應妥善使用轉租房屋,除因天災地變等不可抗拒的情形外,因乙方的過失致轉租房屋損毀,應負損害賠償之責。轉租房屋因自然的損壞有修繕必要時,由甲方負責修理。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約定方法使用轉租房屋,或拖欠租金達兩期以上,經甲方催告限期繳納仍不支付時,不待轉租期限屆滿,甲方得終止租約。

2.乙方於終止租約或轉租期滿不交還房屋,自終止租約或轉租期滿之翌日起,乙方應支付按房租1倍計算違約金。

第七條 其他特約事項

1.轉租房屋的税費由甲方負責,乙方水網電費自行負擔(月共計100元整)。

2.乙方遷出時,如遺留傢俱雜物不搬的,應當保留,應由甲方返回時處理。

3.甲方諸如電腦、熱水器、可有乙方合法合理使用,在合約期內若有損壞應有乙方負責賠償。。

4.本合同轉租期限未滿,一方擬終止租約時,須得對方的同意。

第八條 出租人對於轉租人將租賃房屋一部轉租與承租人的應予以同意。 本合同一式兩份,當事人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房屋租賃代理合同 篇15

出租人(甲方): 證件號: 承租人(乙方): 證件號: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 甲方自有房屋坐落於北京市海淀區,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房屋租賃期自 xx年 xx月 xx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2. 在租期內保持房屋整潔,乙方不得損害房內各種設備,不得改變房屋內部結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轉租,不得改變使用性質(只限x人居住),遵紀守法,安全自負。

3. 租金及押金

1) 租金:¥.00元/月,每季度租金為¥xx00.00元,按季支付。每次付款滿三個月的次日支付。支付方式:現金支付或電匯支付,押一 付三 。

2) 押金:¥xx00.00。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無傢俱家電損壞且結清各項費用後,押金全額還給乙方。

3) 其中, 水費、電費、燃氣費、電視收視費、網費等由乙方承擔。

4. 此房租帶有簡單傢俱及電器,具有:

詳見明細表

5. 雙方如有特殊原因收房或退房,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或找到經甲方同意的租户;

押金全額退還乙方。

6.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時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 一 份。

7. 其他補充內容:

出租人(甲方):簽字 承租人(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市房屋租賃代理合同 篇16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房屋坐落於, 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計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甲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三條租金及押金

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月租金2400元整/貳仟肆百元整,每半年一交 ?;14400_元/ 壹萬肆仟肆百人民幣元整),年租金總計:貳萬捌仟捌百 人民幣元整(?:28800元)。 房屋 押金 ?2400元

支付方式:首次現金支付半年租金及房屋押金,其餘每半年採取銀行匯款的方式支付給甲方。

其他費用:在正常租賃期限內,乙方負責承擔因使用本房屋而產生的水費、電費、電話(通訊)費、暖氣費、物業費、煤氣費。

第四條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衞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使用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其他約定。

(四)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甲、乙雙方在租房前須相互查驗身份證、房本,存留相關的有效證件備查,否則後果自負。

第十條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貳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壹__份,乙方執_____壹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當誠意履行。如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本合同另有特別約定相關責任的,從其約定;本合同沒有特別約定相關責任的,如發生違約,守約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且違約方須支付給守約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月租金的十倍。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房屋租賃代理合同 篇17

編號:

甲方:   (出租人)乙方:   (承租人)

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合同法》及國家、當地政府對房屋租賃的有關規定,就租賃房屋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部分 房屋概況

第一條 甲方保證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本人,共有)擁有完全所有權和使用權,設有房屋它項權利有

(如果房屋是共有,則還應增加:已經共有人同意,附書面同意聲明。如果是委託租賃,應有房屋所有權人與受託人的委託協議書)

第二條 房屋法律概況

1、房屋所有權證書登記人:        ,身份證號碼:              ;

2、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

3、土地使用權證書編號:                  ;

4、房屋所有權證書上登記的房屋建築面積:                  ;

5、房屋的使用面積:

6、房屋的附屬建築物和歸房屋所有權人使用的設施:

第三條 出租房屋概況(包括從落地址、名稱、用途、間數、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地面、牆壁質量、傢俱設備等)

第四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 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該房屋每月租金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租金總額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税金

1、 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税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 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 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 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 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 %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二條 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 %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 %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 “ 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 .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1、

2、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             乙方:     。

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房產證號: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號碼: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設施 、設備清單

本《設施清單》為(甲方)    同(乙方)   所簽訂的編號為房屋租賃合同的附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設施、設備:

一、燃氣管道 [ ] 煤氣罐 [ ]

二、暖氣管道 [ ]

三、熱水管道 [ ]

四、燃氣熱水器 [ ] 型號:

電熱水器 [ ] 型號:

五、空調 [ ] 型號及數量:

六、傢俱 [ ] 型號及數量:

七、電器 [ ] 型號及數量:

八、水錶現數: 電錶現數: 燃氣表現數:

九、裝修狀況:

十、其它設施、設備: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使用説明:

1、《房屋租賃合同》、《房屋承租居間合同》推薦文本為中國消費者協會委託北京匯佳律師事務所擬定,為建議使用。

2、凡承諾使用《房屋租賃合同》、《房屋承租居間合同》推薦文本的經營者,有義務應消費者的要求使用。

3、選擇 “ 爭議解決 ” 方式中提請仲裁方式時,應填寫所選擇仲裁機構的法定名稱。

4、《房屋租賃合同》、《房屋承租居間合同》推薦文本中相關條款,在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前提下,考慮消費者與經營者雙方的合法權益,結合實際需要可能做出修改。

北京市房屋租賃代理合同 篇18

出租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北京市 區(縣) .該房屋為:樓房 室 廳 衞,平房 間,建築面積 平方米,使用面積 平方米,裝修狀況 ,其他條件為 ,該房屋(□已/ □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 。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 。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核批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 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 / □營業執照)及 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 / □營業執照)及 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第五條 房屋改善

(一)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對該房屋做如下改善: ,改善房屋的費用由(□甲方 / □乙方)承擔。

(二)甲方(□是 / □否)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範圍是: ,雙方也可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期限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 日(□書面 / □口頭)通知對方。

第七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 元(大寫: 元)。該房屋租金 (□年 / □月)不變,自第 (□年 / □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二)租金支付時間: , , , , 。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 / □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 / □甲方代理人為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乙方應在 銀行開立帳户,通過該帳户支付租金,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 銀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產經紀機構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交 銀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八條 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 / □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 元(大寫: 元)。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 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 水費 / □ 電費 / □ 電話費 / □ 電視收視費 / □ 供暖費 / □ 燃氣費 / □ 物業管理費 / □ )等費用。乙方應保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房屋租賃税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 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為(□乙方恢復原狀 / □ 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 / □乙方放棄收回 / □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折價補償)。

返還後對於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十一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轉租

(一)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二)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轉租合同,並向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三)接受轉租方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於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 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7、其他: 。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 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餘額退還乙方並按月租金的 %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六)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 %支付違約金。

(七)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 標準支付違約金。

(八)其他: 。

第十六條 無權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為簽訂本合同並辦理相關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應在甲方開具的授權委託書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權範圍內確定本合同具體條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後的代理行為,未經甲方書面追認的,對甲方不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一) 。

(二) 。

(三) 。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備案一份, 執 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 承租方(乙方)簽章:

住所: 住所:

證照號碼: 證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委託代理人:

出租方代理人(簽章): 電話:

住所:

電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租賃關係由房地產經紀機構居間或代理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持證經紀人員應填寫以下內容:

房地產經紀機構(簽章):

房地產經紀持證人員姓名:

經紀資格證書編號:

北京市房屋租賃代理合同 篇19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

合同編號:

出 租 方:

承 租 方:

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年 月 日

特 別 告 知

一、本合同為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與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訂的示範文本,供房屋租賃雙方當事人約定使用,但不適用於執行政府規定租金標準的公有房屋的租賃關係。簽訂合同前,雙方當事人應仔細閲讀合同各項條款,未盡事宜可在第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或合同附件中予以明確。

二、簽訂合同前,租賃雙方應相互交驗有關身份證明及房屋權屬證明。

三、接受他人委託代理出租房屋的,應在簽訂本合同前出示委託人開具的授權委託書或出租代理合同,向承租方明示代理權限。

四、租賃雙方應共同查驗房屋內的設施、設備,填寫《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並簽字蓋章。

五、合同內的空格部分可由租賃雙方根據實際情況約定填寫。

六、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租賃雙方應按規定到房屋所在地的區縣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託的機構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七、租賃關係由房地產經紀機構居間或代理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房地產經紀持證人員應在落款內簽字、蓋章,並註明經紀資格證書編號。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

出租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北京市 區(縣) .該房屋為:樓房 室 廳 衞,平房 間,建築面積 平方米,使用面積 平方米,裝修狀況 ,其他條件為 ,該房屋(□已/ □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 。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 。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核批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 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 / □營業執照)及 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 / □營業執照)及 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第五條 房屋改善

(一)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對該房屋做如下改善: ,改善房屋的費用由(□甲方 / □乙方)承擔。

(二)甲方(□是 / □否)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範圍是: ,雙方也可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期限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 日(□書面 / □口頭)通知對方。

第七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 元(大寫: 元)。該房屋租金 (□年 / □月)不變,自第 (□年 / □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二)租金支付時間: , , , , 。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 / □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 / □甲方代理人為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乙方應在 銀行開立帳户,通過該帳户支付租金,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 銀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產經紀機構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交 銀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八條 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 / □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 元(大寫: 元)。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 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 水費 / □ 電費 / □ 電話費 / □ 電視收視費 / □ 供暖費 / □ 燃氣費 / □ 物業管理費 / □ )等費用。乙方應保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房屋租賃税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 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為(□乙方恢復原狀 / □ 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 / □乙方放棄收回 / □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折價補償)。

返還後對於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十一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轉租

(一)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二)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轉租合同,並向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三)接受轉租方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於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 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7、其他: 。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 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餘額退還乙方並按月租金的 %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六)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 %支付違約金。

(七)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 標準支付違約金。

(八)其他: 。

第十六條 無權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為簽訂本合同並辦理相關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應在甲方開具的授權委託書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權範圍內確定本合同具體條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後的代理行為,未經甲方書面追認的,對甲方不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一) 。

(二) 。

(三) 。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備案一份, 執 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 承租方(乙方)簽章:

住所: 住所:

證照號碼: 證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委託代理人:

出租方代理人(簽章): 電話:

住所:

電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租賃關係由房地產經紀機構居間或代理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持證經紀人員應填寫以下內容:

房地產經紀機構(簽章):

房地產經紀持證人員姓名:

經紀資格證書編號:

附件一: 《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

注:甲乙雙方可直接在本清單填寫內容並簽字蓋章,也可將自行擬定並簽字蓋章的《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附在本頁。

北京市房屋租賃代理合同 篇20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深圳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__________出租的__________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預租房屋情況

1.1 甲方_________出租給乙方的房屋座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號/幢_______室_______(以下簡稱該房屋)該房屋_______出租實測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__,房屋類型為________,結構為________.該房屋的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甲方已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_________________房屋土地證:__________________.

1.2 甲方作為該房屋的產權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_________(已/未)設定抵押。

1.3 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的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為_________使用,並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2.2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核準前,不擅自改變上款約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出租房屋租賃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2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滿前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租金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出租月租金總計為(_______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萬_________千_________百_________十_________元_________角整)該房屋租金______(年/月)內不變。自第______(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4.2 乙方應於每月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_%支付違約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5.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慶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__________個月的租金,即(_____幣)_________元。甲方收取保證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5.2 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設備、物業管理、_________等費用由_______(甲方/乙方)承擔。

5.3 _________(甲方/乙方)承擔的上述費用,計算或分攤辦法、支付方式和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6.1 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6.2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3 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____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6.4 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歸屬及其維修責任由甲、乙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七、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的______日內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_________元/平方米(_________幣)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佔用期間的使用費。

7.2 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合用後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八、轉租、轉讓和交換

8.1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同意乙方轉租外,乙方在租賃期內,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但同一間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轉租。

8.2 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並按規定向該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登記備案。

8.3 在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省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後,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並繼續履行本合同。

8.4 在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九、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9.1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

(三)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鑑定為危險房屋的;

(四)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被處分的。

9.2 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_倍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一)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告後______日內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損壞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五)乙方擅自轉租該房屋、裝染該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______月的;

(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違約責任

10.1 該房屋交付時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_____日內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租金變更有關租金條款。

10.2 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限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10.3 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路性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10.4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提前收回天數的租金的______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5 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_________(恢復房屋原狀/賠償損失)

10.6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可沒收乙方的保證金,保證金不足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甲方(出租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________使用,租賃期限自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1日。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250元,按月度結算。每月月底,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四、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裝修或改造,需先徵得甲方同意,並承擔裝修改造費用。租賃結束時,乙方須將房屋設施恢復原狀。

五、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1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後3天內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六、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若一方強行中止合同,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100元。

七、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由當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連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甲方簽字: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2019年北京租房合同範本個人版【篇三】

甲方(出租方)姓名: 身份證:

乙方(承租方)姓名: 身份證: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我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達成如下租房協議:

一、甲方願把產權屬於 房廳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租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人民幣/月(大寫) .按一季度繳租,計人民幣(大寫)

四、繳租方式:一季度完結最少十天之前繳租下一季度房租;如不續租,則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否則不退押金。

五、甲方收取乙方人民幣(大寫) 元整(¥: 元)作為有關費用(如水、電等)的押金。待本合約期滿或終止時,乙方結清一切費用後無息歸還。

六、乙方應愛護甲方的房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將承租房屋拆建、改建、擴建、裝修等,否則造成損壞由乙方負責賠償;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房屋轉租、分租、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另行處理,並且甲方不退還剩餘租金及押金。

七、乙方不能以押金代房租。遇拆遷等不可抗力不能出租,按當月實際天數按月租費用計算租金。

八、租賃期滿時,甲方房屋如不繼續租給乙方,應提早壹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如不續租甲方房屋,也應提早壹個月通知甲方。若續租也應提前壹個月重新簽訂租賃合約。

九、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及當地政府、街道等有關部門的法令、法規,不得利用甲方的住房進行任何的違法活動。

十、水電費、電話費、煤氣費、衞生費、網費、閉路電視費等住户費用由乙方自理。在租賃期,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 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十一、甲、乙雙方 如有任何一方違約,將用違約金賠償對方。

十二、甲、乙雙方在協議期內,應本着相互平等,相互尊重的原則,若乙方提前退房,甲方不退還剩餘zu金。

本合約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到期自行作廢。

十三、現水錶數: 噸(不欠費);電錶數: 度(不欠費);有線電視費: 已繳到 年 月,(不欠費);衞生費:(不欠費);上網費:(不欠費)

甲方:

乙方:

時間:

篇二: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個人版

出租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街_________巷_________號的房屋_________棟_________間,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___平方米,類型_________,結構等級_________,完損等級_________,主要裝修設備_________,出租給乙方作_________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___個月,甲方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_______個月或空關_________個月的。

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

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税費和税費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______元,由乙方在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交納給甲方。先付後用。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税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製的收租憑證。無合法收租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雙方按規定的税率和標準交納房產租賃税費,交納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款執行:

1、有關税法和_________規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負擔;

2、甲、乙雙方議定。

第四條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

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設備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繕範圍和標準按_________的規定執行。

甲方修繕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繕,經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述第_________款辦法處理:

1、按規定的維修範圍,由甲方出資並組織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諾的維修範圍和工程項目內,先行墊支維修費並組織施工,竣工後,其維修費用憑正式發票在乙方應交納的房租中分_________次扣除;

3、由乙方負責維修;

4、甲乙雙方議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但其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均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對裝飾物的工料費和租賃期滿後的權屬處理,雙方議定:

工料費由_________方承擔;

所有權屬_________方。

第五條租賃雙方的變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續程序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3、乙方需要與第三人互換用房時,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甲方應當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條的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負責賠償_________元。

2、租賃雙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條約定的有關條款的,違約方負責賠償對方______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並按租金的______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5、乙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為,終止租賃合同。同時按約定租金的_________%,以天數計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繼續使用承租房屋,按約定租金的______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後,甲方仍有終止合同的申訴權。

上述違約行為的經濟索賠事宜,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簽證機關的監督下進行。

第七條免責條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八條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_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宜:_________。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報送市房屋租賃管理機關認可並報有關部門備案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執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備案。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承租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