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音響設備合同(通用3篇)

出租音響設備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出租音響設備合同(通用3篇)

甲方:簽訂日期:

乙方:簽訂地點:

甲乙雙方近友好協商,乙方受甲方委託,提供各項服務事宜如下:

一、租賃設備:。

電源、場地等請甲方準備。

二、服務日期: 年 月 日 時至 年 月 日 時止。

如活動時間為一天,甲方需提供乙方午餐及飲料.

三、服務地點:

四、服務性質:

五、租金支付:全款總額 人民幣。

此為不含税價。

如甲方負責運輸,則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到乙方公司接人員及設備,並在活動結束後負責運回。

在活動當天,服務人員與設備全部運到並安裝調試後,甲方需全款結給乙方,作為勞務報酬。

如為多天活動,則需另議。

六、違約條款:

1、雙方在簽訂合同之後,如一方無故取消,需賠償違約金,為實際損失。

2、如遇天氣和人為原因使活動不能舉行或中途中斷,責任由甲方負責。

3、如為多天活動,設備需放置在活動地點,甲方負責設備的保管,如發生設備損壞、丟失等情況,甲方需照價賠償給乙方。

4、本合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擬定,如有未盡事宜,雙方需另擬書面協議或依有關法令法規辦理。

如發生爭執,雙方不得圓滿解決,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通過有關機構解決。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即時生效。

6、對於此次活動的配音師有何評定:優良中差原因7、對於此次活動的音響設備有何評價:優良中差原因七、補充規定:現金結算。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代表人: 代表人:

蓋章: 蓋章: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出租音響設備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充分的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協議,協議如下

一.甲方如需用影像設備優先使用乙方音響設備。

二.在甲方需要時,乙方優先為甲方提供音響等設備,按甲方要求把音響設備(包括調音師)及甲方婚慶必須用品準時送達婚慶現場。

三.甲方給予乙方的報酬標準:在縣城及周邊鄉鎮每次200元,其他較遠鄉鎮視情況多加50—100元。

四.租賃設備在使用期間發生故障,不能使用,由乙方負責維修。

五.甲方按時向乙方支付約定事項的價款,乙方可選擇日結或月結等形式。

六.協議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出租音響設備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乙方為甲方承接的( )工程提供音響設備,簽定設備供貨合同條款如下:

一、設備型號:詳見設備清單

二、音響設備款:人民幣 ,大寫: 。

三、LED顯示屏設備款:人民幣 元,大寫: 。

四、乙方保證所有設備完全按照器材清單所列品牌,型號提供。

五、施工時間:甲、乙雙方協商於 開始施工。

六、付款方式: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 ,簽訂合同後甲方付給乙方合同額50%計: ,安裝調試完畢後,剩餘50%計: ,到 年 月 日付清。

七、售後保證:乙方向甲方提供相應技術支持和技術服務。所供器材免費保修一年。

八、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簽訂本購銷合同後,若甲方毀約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甲方應將已交付貨款作為違約金折抵給乙方。

2、如乙方未按期交貨,每逾期1天,應向甲方支付總貨款1‰的違約金(甲方未付清總貨款的除外)。

3、甲方未及時完全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所有款項前,本合同產品所有權屬於乙方。

九、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履行。若有異議或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