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仔細簽訂,責任明確化

相對買賣來説,租賃市場的糾紛雖然要少很多,但是在訂立租賃以及履行租賃合同過程中漏洞甚多。比較典型的糾紛有以下三類:

合同仔細簽訂,責任明確化

提前退房能要回押金嗎?

租客違約,提前退租。按照一般的租賃付款方式,房東手裏至少有等同於一個月租金的押金。一旦遇到租客提前退租,房東可以用這筆押金來繳納由租客所造成的如水電煤等遺留費用,或者用來支付尋找下一租客時所產生的中介服務費。通常,房東認為租客提前退租應視為違約,押金不該返還。但有的租客認為自己結清了水電煤等費用,且未給房屋內傢俱家電造成損壞,理應 拿回押金。這時糾紛產生了。關鍵是租賃合同中是否有約定違約金或是怎樣約定的。

中介費免付是否有依據?

租客提前退租,雙方要求中介返還中介服務費。這類糾紛雖然也是由租客提前退租引起的,但卻轉變為與中介之間的糾紛。雙方的租賃合同已經存在,中介方的責任就告一段落。儘管租客提前退租,但因為合同早已生效,因此,因租客提前退租給雙方帶來的損失,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與責任。

出租房裏東西壞了由誰修?

維修責任,到底由誰來付維修費用,租客與房東常常會為此爭執不休?房東往往認為是租客使用不當造成損毀,而租客則認為傢俱或家電自然老化,雙方各執一詞。事實上,在合同中或者物業交驗單上,通常會寫明責任歸屬,維修人員也能夠判斷造成損壞的原因。如果是緊急情況,租客要求房東維修卻一時又聯繫不到房東,中介會幫助租客找維修人員先行維修,再協助聯繫房東解決費用由哪方承擔。

提醒房東和租客,在籤合同,包括附件,以及做物業交驗時,都要多個心眼兒,考慮可能存在或發生的各種情況,儘量將責任明確化,免除糾紛隱患。作為中介方,應根據經驗幫助雙方考慮各種問題,從而將大家的損失減小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