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房屋租賃合同大綱

房屋租賃合同是最常見的合同之一,但房屋租賃合同稍有不慎,極易引發糾紛。對於經營房屋租賃合同你瞭解多少呢?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經營房屋租賃合同,歡迎參考閲讀。

經營房屋租賃合同大綱
經營房屋租賃合同範文一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出租與承租坐落於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租賃用途

乙方只能用於約定的使用用途,不得改變房屋使用用途。乙方做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

甲、乙雙方致同意租賃期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續租

房屋租賃期滿,合同自動終止。乙方如需要繼續租用,應在租賃期滿前一個半月(45天)與甲方協商,並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確定租金,租期及簽訂合同。

第三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1元(。從起租日起(計租日)至下一年終止日,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一年租金共計(大寫)元( 元)。

2、租金支付方式:現金。

3、此房屋的租金收取為上打租。一次性收取一年的租金。如下一年續租提前45天交租金。

第四條:租賃保證金

1元(人民幣。

2、上述租賃保證金由甲方保管至租期結束。

3、租賃結束後,甲方在扣除乙方拖欠的租期相關費用後,將租賃保證金退還給乙方。租賃保證金不足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足。如乙方無拖欠費用,並無房屋及設施損壞,甲方將乙方保證金以現金方式返還。如乙方未到租期結束,或中途出兑,租賃保證金不退。

第五條:物業費及其它費用

1、除租金外,乙方應按該經營性用房的建築面積繳納物業管理費。

2、除租金外,乙方應向經營性用房轄區的供暖公司繳納房屋供暖費,如承租人不需供暖,每年應按供暖公司的規定交納供暖費(佔網費)。

3、除租金外,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發生的水、電、電話、有線電視、電信寬帶、煤氣、排污、衞生、治安等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並及時繳納。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內在通知乙方並徵得乙方同意情況下,陪同其他相關人員,進入該房屋內進行看和了解房屋狀況。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及條款,甲方在此作出授權,屆時無需另行通知乙方。即可由物業管理部門至少中斷該房的水、電等方式敦促乙方更正其違約行為。賠償甲方的相應損失。

3、本合同租賃期滿或提前終止、解除合同時,乙方須將其所有財產和自置設備、物品搬出該經營性用房(包括可移動而不損害房屋結構和使用的裝修場)。否則,甲方將視為乙方自動放棄處理。屆時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有權委派人員將乙方的上述財產及物品予以處理,並無需給乙方任何損失補償。

4、甲方有權授權代理人,並由代理人代辦代理交付和收回房屋及甲方授予的其它權利。 甲方的義務

甲方按合同約定期將該經營性用房交付乙方使用,交付時甲方保證房屋結構完好。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及時足額繳納租金,租賃保證金。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安裝和改建供水、排水、電路、水管等設施。也不得在經營性用房內安置、堆放、懸掛任何超出房屋承重範圍的物品。

3、乙方根據需要對房屋裝飾和裝修必須通知甲方,並附合物業公司的規定。未取得甲方及物業公司書面審批手續,乙方不得擅自進行裝修和更改房屋設施。

4、房屋的附屬設施由乙方負責保養、維護維修。包括上下水、電、供暖、捲簾門、門、捲簾窗、防盜窗、吊棚、煤氣管設施。

5、租賃期內,乙方對任何人給房屋或房屋設施造成的損害全部負責。

6、租賃結束時,乙方應按其接收狀態還給乙方。甲方對乙方的裝修不作任何形式的補償。

7、乙方應遵守公安消防、社區物業及對用火的規定。保證防火設施的有效,對可能發生的火災而造成自身及他人財產損失或致人死亡的。乙方負全部責任。

8、乙方對來訪客人及顧客在該用房所發生的意外傷害負全責。

9、乙方對經營性用房的牌匾,外牆裝飾物的脱落。倒塌造成行人和顧客受傷或其他事故,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經營房屋租賃合同範文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簽定本合同。

一、租賃標的

甲方將坐落在××××B棟××室××m2和閣樓××m2,共計××m2房屋(建築面積)出租給乙方經營使用。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年月 日止,租賃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續租。如不續租,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出租方。

三、租金與租金的繳納期限及方式

1、年月日,年租金元整。

2、月年月日,年租金 元整。

3、年日,年租金 元整。

4、以上年租金分每半年(8月14日,2月14日)先交租金後經營元/半年),乙方若中途退出,租金不退。(上述租金不含税,其税由乙方交納。)

四、合同生效期:乙方在一次性交納半年租金後,即自行生效,如乙方未交清應繳租賃費,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五、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必須尊重乙方的經營權利,不得以監督為名干涉乙方的正當經營活動。

2、甲方為乙方的經營活動提供必要的方便。

3、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甲方有權利解除合同,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從事非法經營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2)乙方嚴重違反社區規章制度。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轉包或轉借的:

(3)乙方不能按規定時間上交租金及其它費用。

六、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在國家政策允許範圍內有權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一切債務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必須亮證經營,承擔經營中的一切民事責任,並按規定交納應交費用。

3、乙方為了經營需要可適當裝修,但裝修前必須將裝修方案報甲方審核,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乙方可撤走裝飾物,但必須恢復原樣交給甲方。

4、乙方在租賃期限內要保證甲方固定資產安全完整。

七、違約責任

一方違約,而終止合同,違約方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其金額為當年租金的50%

八、其它的約定事項

若遇國家、地方政府重大改革變化,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一經簽字,即刻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乙方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乙方住址: 年 月 日

經營房屋租賃合同範文三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證件號碼: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第一條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

2. 出租房屋建築面積為:

3. 租賃房屋現在裝修狀況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第二條 租賃期限

1.本合同租賃期為個月,自年月年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如乙方要求續租,需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雙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條 租賃用途

乙方租賃此房用於 。

第四條 租金和費用

1.該房屋每月租金為(大寫)元,年租金總額為(大寫)。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乙方驗收完交付房屋後次日內按(月、季、半年、年)交納租金

3.甲方收取的租金為純租賃收入,乙方在租賃期間所發生的物業管理費、電梯費、垃圾清理費、水費、電費、煤氣費、有線電視、寬帶、停車等雜項費用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各項費用的結算需按小區物業管理或相關部門的收費途徑、單據及時交付,不得欠費。4.甲

方向乙方交付租賃房屋前,雙方需明確查詢各項費用的支付狀況,租賃房屋交付後各方依約各自承擔。

4.乙方承擔開具房屋租金髮票税金及開票各項費用。

第五條 租賃押金

乙方應向甲方交納租賃押金(大寫) 。

第六條 房屋和設施的維修責任

1.租賃期間,由於乙方故意或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損壞的,由乙方負責修復或賠償損失。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的情況下,對租賃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的自然損耗不承擔任何維修或賠償責任。

2.除上述第1款約定外,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的維修責任及費用全部由甲方承擔。甲方應在接到乙方的維修通知後 日內予以維修。

3.甲方需要維修房屋的,應提前日通知乙方;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應當按照乙方不能正常使用房屋的時間相應減收租金或延長租期。

第七條 甲方責任

1.甲方不得無故干擾乙方正常使用租賃房屋及經營活動。

2.無正當理由,甲方不得人為停水停電。

3.甲方保證出租房屋不存在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

4.非因乙方違約或政府行為及不可抗力因素甲方不得解除租賃合同提前收回房屋。

5.甲方若違約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元。

第八條 乙方責任

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拆改、破壞租賃房屋結構,否則視破壞程度賠償損失。

2.乙方要嚴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共道德,不得影響鄰居的正常作息。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房屋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2.乙方需要中途退租的,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甲方不同意退租的,在不影響甲方租賃收入的情況下乙方可以將房屋轉租。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 未經甲方同意,拆改、破壞房屋結構。

(2) 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3) 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4) 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並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4.房屋租賃期間,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並應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無故干擾乙方正常使用租賃房屋及經營活動,嚴重影響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的;

(2)甲方人為停水停電,嚴重影響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的;

(3)租賃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存在或發生質量問題,危及乙方人身財產安全的;

(4)甲方不依約履行租賃房屋的維修義務,經乙方催告後仍不維修或不承擔維修費用的;

(5)甲方發生糾紛致使租賃房屋被查封的,或者出租房屋存在權利瑕疵發生爭議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租賃房屋的。

5.租賃期滿或租賃合同解除後,甲方按合同約定驗收租賃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完好,乙方未發生拖欠租金及相關費用的,甲方在收回租賃房屋時向乙方全額退還租賃押金。乙方在承租房屋期間故意或使用不當導致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損壞且不予修復的,或者拖欠租金等相關費用的,甲方有權從租賃押金中抵扣租金等相關費用和乙方應付的賠償金後,餘款退還乙方。

第十條.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均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若單方不願參與驗收,另一方有權邀請物業參與驗收。對未經一方同意而留存於租賃房屋內的物品,另一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十一條.本合同(含附件)共四頁,一式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不盡事宜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訴諸法律途徑解決。

附件:房屋裝修現狀及主要家電、傢俱清單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