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租房簽訂協議書(通用5篇)

通用租房簽訂協議書 篇1

出租方(甲方):

通用租房簽訂協議書(通用5篇)

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聯繫地址: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聯繫地址:

居間方(丙方):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自願、互利的弎上,經平等協商,現雙方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賃物業

甲方自願同意將座落於南寧市

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結構為

房屋(鋪位)及其屋內設施(颶傢俱家電清單)在良好的狀態下租給慚方。甲方保證對該房產擁有合法出租的權利,出租該房產並沒有侵犯第三人的權利,並保證本合同所載有關該房產之情給乙方。甲方保證對房產擁有合未能出租的權利,出租該房產並沒有侵犯第三人的權利,並保證本合同所載有關該房產之情況以及所有提分期分批的全部資料均真實、合法、準確、完整,否則甲方應承擔由此引致的一切責任,同時乙方已實地察看該房產,對該房產的座向、面積、樓齡、間隔、質量、裝修、抵押情況、產權情況等均予以認可。

二、房屋用途

僱心屋使用用途為,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用途。

三、租賃期

1、租賃期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物業,乙方應如期歸還;如甲方將該物業繼續出租或是出售,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

3、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租,必須事先得到甲方的同意,否則不得擅自轉租、退租,不得單方提前終止合同,否則,不退還押金,並按相關違約條款論處。

租金

1、租金為:每月人民幣 元。

2、租金支付方式:每三個個交款週期,應在前個交款週期最後一個月的日前由乙方支付下一個交款週期租金給甲方。其中,每一個交款週期租金人民幣元。一年的收視同費陸拾元(¥60.00元),共計人民幣 元。要求在籤合同當日交付。

四、押金:

1、本合同簽訂當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人 元。

2、合同期滿,如乙方不再續租,甲方應將押金退還給乙方(不計利息)。退還時間為甲乙雙方辦理房屋交接手續及結清相關費用當日。

3、如乙方未按時支付租金和房屋使用費,甲方有權從押金中扣抵押所欠金額。如押金不足以抵所欠金額,乙方應於接到甲方書面付款通知起五日內補足。

五、房屋使用的費用

在租賃期間房屋的管理費、清潔費、水費、電費、電話費、數字電視收視費、電梯使用費、維修基金等房屋作用費均由乙方承提一,並按物業管理處規定交付的時間支付。

六、雙方責任

1、甲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以約定狀況(詳見該物業設施清單)交給乙方使用,並保證該物業設施清單所載房屋設施完好無缺。

2、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和用途,乙方應遵守國家和法律及公共道德規範,不得放違林海、易燃、易爆物品i得從事非法活動(如傳銷等)。

3、乙方須愛護房屋及室內設施,如因人為原因(含電器使用等其他原因造成火災)造成房屋及室內設施損壞,乙方應負責修繕或賠償,如因自然原因損壞則由甲方負責修繕,乙方不承擔責任。

4、乙方必須按時交納租金及房屋使用費用,如拖欠租金超過10天或拖欠房屋使用費超過壹個月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物業,乙方無條件立即遷出該物業且須承擔違約造成的全部損失,及負責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通用租房簽訂協議書 篇2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

地址:

聯繫電話: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

地址:

聯繫電話:

鑑於甲乙雙方分別於年月日簽署《房屋租賃協議》(以下簡稱“原合同”)20__年_月_日簽署《補充協議》(稱為“補充協議1”),約定乙方承租甲方商鋪一間。現因主合同租賃期限即將屆滿,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續簽主合同租期及其他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信息

乙方繼續承租甲方位於的商鋪一間,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續租租賃期限

續租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20__年_月_日止。

第三條租金

1、該房屋租金為 元整 月。

2、租金遞增方式:每年遞增10% 。

3、押金:該房屋押金為 元,押金於協議簽訂當時付清。本協議到期,雙方結清所有費用後,押金如數退還。

第四條轉租

1、甲方同意租賃期限內,乙方可以將房屋進行轉租,由乙方與最終承租人另行簽署《租賃協議》。

2、轉租期限不得長於本合同租賃期限。本合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租賃物。

3、乙方有義務確保最終承租人合理使用並愛護房屋及附屬物品、設備設施。不得隨意更改房屋結構和房屋用途,不得利用房屋從事違法犯罪活動。若最終使用人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滅失或無法修復的,最終承租人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對此承擔連帶責任。

第五條其他

1、本協議與原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協議為準;本協議未盡事宜,以原合同為準。

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補充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日期: 日期:

通用租房簽訂協議書 篇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方代理人:

鑑於甲乙雙方20__年4月26日簽訂的房租賃合同(以下簡稱租賃合同),甲乙雙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依據實際情況,在原合同基礎上增加、變更合同條款部分內容,特訂立以下補充協議。

一、協議內容增加部分:

1、因房屋是毛坯,乙方需自行裝修,裝修期間引起的一切責任事故由乙方承擔。

2、租賃期間,房屋的物業管理費、電梯費、垃圾費、水電費由乙方向物業管理處交納。

3、通訊、寬帶的安裝和使用,由乙方根據使用需要自行申請辦理並負責全部費用。租賃期滿乙方可以申請停機或轉移。(注:有線電視不使用不安裝,管道燃氣不使用不開通)

4、此房屋乙方作辦公場所,甲方允許乙方根據辦公室佈局裝修,在經物業同意並保證房屋結構安全的前提下,拆除部分非承重牆體。

5、在合同租賃期間,租賃期滿,乙方投入資金對房屋固定裝修部份不得拆除,保持裝修格局完好。

6、租賃期限內,如甲方出賣房屋,應提前6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後3個月內決定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如乙方逾期不予答覆,那麼視為其放棄該權利;如乙方不願意購買,則甲方應保證乙方可以繼續租賃,直至租賃期間屆滿。否則甲方需按乙方裝修費當年價值賠償,裝修費按伍萬元人民幣計算,租賃期每滿一年裝修費折舊一萬元,第五年合同期滿扣完。

二、本協議生效後,即成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協議中明確所作修改的條款之外,原合同的其餘部分應完全繼續有效。

本協議與原合同有相互衝突時,以本協議為準。

三、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簽字):

承租方(簽字):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委託代理人(簽字):

通用租房簽訂協議書 篇4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 郫縣 南興巷 117號 教師小區 3-2-11的房屋,建築面積108.44平方米,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室內主要傢俱有:牀(3間),衣櫃,牀頭櫃,熱水器,電視(2台)及電視櫃,冰箱,飲水機,沙發,茶几,辦公桌,餐桌及餐凳,洗衣機,空調(2台),消毒櫃,微波爐,電飯煲,路由器,吸塵器,電熱油汀,踏步機等。

二、租賃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計__個月。乙方如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三、本房屋一年租金為人民幣__壹萬零捌佰__元整(¥_10800_元),交納方式為付。由乙方在____年___月___日交納給甲方。先付後用。

四、乙方應於籤合約時交付甲方人民幣__玖佰_元整(¥_900_元)作為房屋的傢俱押金,租賃期滿乙方如不續租,應交清所有租賃期間發生的費用,交清後,甲方應無息退還押金。

五、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氣費、收視費、網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其中乙方在水費、氣費上的繳費方式為:甲方上門抄表收取。交納方式為3個月現金交納一次。抄表時間由甲方提前電話與乙方確定。水,電,氣底數各是:水__________,電__________,氣__________.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六、租憑期間,乙方不得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如出現轉租情況,甲方可以單方面立即終止合同。餘下房租將不予退還。

七、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裝修或改造,需先徵得甲方同意,並承擔裝修改造費用。租賃結束時,乙方須將房屋設備設施恢復原狀。

八、租憑期間,如傢俱、電器出現任何損壞或故障,甲方可協助乙方進行維修,但維修所產生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1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後10天內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九、雙方約定租房期限為一年。若乙方強行中止合同,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900_元。

十、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由當地人民法院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通用租房簽訂協議書 篇5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雙方於20__年4月14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現已履行了三年,根據合同約定後兩年的租金需雙方另行協商,現雙方經協商一致,就房屋租賃價格等續租事宜,達成補充協議如下;

一、房屋租期及租金

1、乙方繼續租賃甲方房屋五年,租賃期限自20__年6月1日起至20__年5月31日止。

2、租金:20__年6月1日起至20__年5月31日止,每年租金680000元(大寫捌拾萬元),包括30000元消費卡。20__年6月1日起至20__年5月31日止,每年租金800000元(大寫捌拾萬元),包括30000元消費卡。

二、租金支付期限

乙方應於每年到期前一個的10日前(即每年4月10日前)付租金的50%,剩餘租金應在每年10月10日前付清。

三、違約責任

乙方逾期支付應支付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交付租金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如拖欠租金達一個月以上,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五、其他事項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為《房屋租賃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房屋租賃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本協議明確所作修改的條款外,原合同的其餘部分完全繼續有效。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