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停車場車位租用合同(精選3篇)

地下停車場車位租用合同 篇1

甲、乙雙方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相互協商,甲方同意將地下停車場的停車位租給乙方使用,特訂立本協議,雙方共同遵守,具體內容如下:

地下停車場車位租用合同(精選3篇)

1、甲方出租的地下停車位位於三亞市河東區鳳凰路__國際社區

______閣樓下______號車位,地面質量為水泥砂漿地面。使用面積______平方米。

2、租賃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月租金______元整,年租金______元整。交費時間為年租用起始月份前五日內到物業管理辦公室交納。

4、地下車位停泊車輛車牌號______,車型______,顏色______,車位所停車輛必須為此牌號車輛。

5、乙方在租用期內有權使用指定的地下停車位,該停車位僅供停車用途,不得改做其他用途,不得在地下車庫內修車、洗車,也不得隨意轉租給第三方使用。

6、乙方在地下停車場內應愛護公物及消防設施,禁止使用煙火或攜帶其它危險品,損壞公物要按價賠償。因乙方原因造成其它車輛損壞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7、甲方應做好地下停車場公共設施的日常維護、維修及監控工作,保持其良好的公共交通秩序,檢查和防範消防安全。

8、乙方需按規定在地下停車場內停放好車輛,鎖好車門窗,貴重物品請不要放在車內。

9、乙方向甲方繳納的租金為停車場地的佔用、維護、維修費,甲方不負責車輛丟失等的賠償責任,應由責任人及所投保的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10、在乙方租用期間內,甲方不得將乙方已租用車位挪作它用或轉借。

11、乙方應遵守園區車輛管理的有關規定,配合、服從工作人員的日常管理,不得亂停、亂放。

12、如有違約,雙方承擔各自違約責任,乙方若因欠費或其它嚴重違約現象,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協議。

13、本協議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可由雙方當事人或委託人進行協商解決,協商調解不成可向法院提出仲裁。

14、出租車位,以銷售為先,可通過甲方適當調整車位。

15、另附《地下停車場出入注意事項》。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住址:住址: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地下停車場車位租用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車牌號:京------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車牌號:----

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自願簽定本合同,願共同遵守。內容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將北京市--區------小區--號車位出租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 租車位期限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條 租金為每年人民幣----元(大寫:-仟-佰元整),押金為---元(大寫:-佰元整)。乙方以現金方式支付甲方。甲方開具收條。

第四條 甲方於付款當日將車位交付乙方使用,乙方不得將車位轉租,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位。

第六條 租賃期間,乙方應正常使用並愛護車位。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車位損壞,由乙方承擔維修或賠償。

第七條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乙方需繼續租用車位的,應於有效期屆滿之日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甲方同意後,本協議自動順延。第八條本合同終止,乙方應於終止當日將車位歸還甲方,並保證設施的完好,同時結清應當由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乙方逾期不返還的,甲方可追究其違約責任。

第九條 因車位產權方造成的特殊原因導致租金調整或提前解約,甲方對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本合同共一頁,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聯繫地址:

簽約時間:--年--月--日

簽約時間:--年--月--日

地下停車場車位租用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接待中心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民法典》等有關法律,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自有理工大廈地下車位租賃給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停車位基本情況: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路________號________大廈地下停車場第________號車位;

二、停車位用途:停車位只用作機動車輛停放,不得變更其他用途;

三、租賃期限、租金及收費方式:

1、租賃期限為:____年,自20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租金: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整)。

3、支付方式:本協議簽署之日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

4、本協議一旦簽署,租金原則上甲方不退給乙方。

四、物業管理費及支付方式:每車位每年收取物業管理費人民幣________元整,用於管理費、電費、取暖費等支出,第一次的物業管理費在協議簽署之日收取,之後每年1月份收取當年物業管理費,最後一次不足一年部分不收取物業管理費;

五、甲方的責任:

1、甲方負責在本協議簽署之日將車位交予乙方併發給有關證件;

2、甲方應實施有效管理,履行維護和修繕義務,保證有關公共設施完好並運行正常;

3、乙方停在本停車場的車輛,如果停在規定車位上,出現的一切損壞、丟失等,按照公共停車場有關規定處理。停在非規定車位上(工作人員臨時安排除外),所有損壞和丟失乙方自行負責;

六、乙方責任:

1、乙方須遵守停車場有關規定,服從管理人員必要的安排;

2、乙方不得私自改變停車位用途,未經甲方允許不得將車位轉讓他人,私自簽署的任何轉讓協議無效;

3、乙方如果對停車場內的公共設施及其它車輛造成損壞,須承擔全部責任;

4、乙方應按照協議之規定按時交納物業管理費,超期每天收取年物業管理費的1%作為滯納金,超期一個月不交者視為放棄車位使用權,甲方收回車位並不退租金;

七、協議的解除

1、原則上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都不能單方解除本協議;

2、遇不可抗力不能執行本協議的,本協議可解除並退回剩餘租金;

3、一方出現違約行為時,另一方在違約方拒不糾正違約行為時,可終止本協議。此種情況如果違約方是乙方,則剩餘租金不退。如果違約方是甲方,退還乙方剩餘租金。

八、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由法律規定的仲裁機構裁決。

九、其他事項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需簽署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更改本協議;

3、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學校計劃財務處留村1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解釋權歸甲方,乙方在簽署協議之前應諮詢清楚;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