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房屋土地租賃合同(精選5篇)

農村房屋土地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

農村房屋土地租賃合同(精選5篇)

地址:

承租方(乙方):

地址: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現就租賃甲方宅基地及房產一事達成一致意見,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租賃房產

1.1 甲方同意將位於北京市的房產及空閒用地約4畝(以下簡稱“房產”)出租給乙方使用。

1.2 甲方同意乙方將承租房產用於自行居住、休閒、娛樂以及法律允許範圍內的經營活動,乙方在使用期內居住、經營不受甲方干預。

第二章 改擴建及租金

2.1 為改善居住環境,甲方同意乙方擬對本房產進行改擴建。

2.2改擴建房產所需各項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

2.3租金為

第三章 租賃期限

3.1除非甲乙雙方按第六章提前終止本合同,本合同所約定的租賃期限為20xx年,自本房產交付之日起計算。

3.2 本合同3.1條約定的20xx年租賃期滿後,甲方應無條件與乙方續簽本合同,續簽合同租賃期仍為20xx年,仍沿用本合同內容。再次期滿後,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不變再順延20xx年合約。

第四章 水電費用

4.1 乙方實際發生的水、電、電話等費用,按其獨立安裝的水、電錶度數和政府規定標準計算,由乙方自行支付。

4.2 乙方只承擔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本合同明文約定屬於乙方應當承擔的租金、費用。

第五章 甲乙雙方保證及責任

5.1 甲方保證確實擁有房產的所有權及其土地使用權。甲方保證房產在本合同簽訂前不附有任何其他擔保物權和債權,房產現狀不屬違章建築,也未被法院或者其他政府機構採取查封、扣押等強措施。

5.2 甲方保證辦妥房屋改擴建批准手續。

5.3 甲方保證擁有完全的資格和權利將房產按本合同的約定租賃給乙方。

5.4 甲乙雙方須確保對方根據其居住、經營活動的需要,自行確定生活、經營事項,並確保乙方在其生活、經營期間內可根據需要正常使用各項公共設施。

5.5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根據需要對出租房屋及院落進行翻建、改建或擴建的。

5.6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房產所有權轉讓或抵押給第三方。

5.7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經通知甲方後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一切權益轉讓給任何第三方,前提是該受讓方應繼承和履行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一切權利和義務。

5.8 乙方應正常使用並愛護房產,防止不正常損壞(正常磨損除外)。

5.9 乙方也可對房產外型、內部佈局進行設計和裝修。該設計和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章 合同提前終止

6.1 在50年的租賃期限內,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通過書面協議,可提前終止本合同。

6.2 若發生地震、水災、颱風、或甲乙雙方不可預見亦不能控制等不可抗力事件,致房產毀損不能正常使用,則乙方可對房屋進行修復或重建。

6.3 在本合同期內,若發生政府徵地、拆遷、市政統一規劃, 本合同約定的房產被國家徵收、徵用的,新建地上物的補償歸乙方,甲方還應將剩餘期限所對應的房屋租金退還乙方,土地補償歸甲方。

第七章 違約責任

7.1若甲方將合同約定房產抵押或轉賣第三方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損失及50年租金總額的30%的違約金。

7.2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都應當賠償守約方因此遭受的實際損失,並承擔損失金額30%的違約金。

7.3 除本合同明確規定的終止條款外,任何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皆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賠償因本合同提前終止而遭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及可預期利益,並承擔直接損失及可預期利益的30%的違約金。

第八章 爭議解決方式

8.1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雙方仍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以解決爭議。

第九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9.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應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9.2 本合同附件均勻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9.4 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農村房屋土地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護土地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規範土地管理和承租方經營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公開協商討論同意,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租賃位置和麪積

甲方租賃給乙方的土地位於山東省東營市河口區總面積約 平方米,四至界限方位如下:

東起: , 西至: , , 南至: 。 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

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第二條 土地用途和承包形式

土地用途:動物養殖 。 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20xx年,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33年 月 日止,租賃期限內土地經營使用權屬乙方,所有權屬甲方。土地租賃期

限內如遇國家政策性調整,另行議定。如需續租,甲乙雙方應重新商定續租事宜。

第四條 租賃費用和支付方式

該土地的租賃費用為人民幣 元(大寫: ),分 次支付,首次 元由乙方於20xx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支付方式為現金支付,其餘租賃費用由乙方於上一費用到期日前 日內向甲方支付,支付方式為現金支付。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對所租土地擁有所有權,並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2、甲方有權對乙方租用的土地使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3、甲方有權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的土地。

4、甲方有權制止乙方實施的嚴重損害土地資源和其它資產的行為。

5、甲方有權依據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租賃費用,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租賃費用。

6、甲方有權在租賃期限屆滿時提出新的租賃標準,選擇確定新的承租方。

7、甲方應保證乙方生產生活用水、用電正常,向乙方收取的水電費用價格不應高於本村村民用水用電的價格,並保證在村內無償使用通往承租地的道路。

8、甲方不得在租用期間內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企業合法的經營管理自主權,包括在該地上的所有收入、支出和建築物、植被設施的使用等。

9、甲方不得在合同履行期內重複發包該地塊, 在租賃期限內,如因承包範圍出現土地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若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由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賠償。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受任何干擾。

10、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依法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合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乙方對其所承包的土地有獨立自主經營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獨自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3、乙方有權在其所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合同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甲方及其甲方所在村不收任何費用。

4、乙方有權在租賃期內對所租賃的土地進行基本改造,對改造形成的資產如電網、水利設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設的,在租賃合同到期後享有處置權。

5、租賃期滿後,同等條件下,乙方對原租賃的土地有繼續租賃的優先權。

6、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期足額向甲方支付租賃費用,並有權拒絕交納除合同規定租賃費用外的任何其他非國家規定之費用。

7、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污染乙方所在村的水源,不得產生影響村民生活的其他污染。

8、乙方應保護自然資源,合理利用土地。

第六條 合同的轉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

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本合同轉包後,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本合同轉包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後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雙方無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確有必要變更或解除的,可以經雙方協商後,按照法律程序變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自行承擔或雙方協商解決。

3、如甲方重複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4、如乙方不按時足額支付租賃費用且經甲方催告仍不支付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內,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以上之約定,即視為違約。

2、因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甲方須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並退還乙方所付的全額承包費用;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費,並且解除此合同。因雙方當事人過錯導致合同解除,應當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九條 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解或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第十一條 其它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籤蓋): 乙方(籤蓋):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農村房屋土地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村幼兒園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自願將位於鄄城縣董口鎮後田鋪村面積_________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宅基地承租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東起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為建設村幼兒園。

2.承租形式:村委承租。

三、土地的承租期限

該地承租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處置

該地上有_____________,在合同有效期內,由乙方無償使用並加以維護;待合同期滿或解除時,按使用的實際狀況與所承租的土地一併歸還甲方。

五、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租金為每年小麥_______公斤,按當年五月一日市場小麥價格計算。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承租金。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在合適時期,村裏給於宅基地置換,置換後本合同法終止。

4.在宅基地調整、新農村建設、全村宅基地統一規劃使用時,與其他村民享有同等權利。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租合同。

八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個月未支付租金,宅基地上甲方可恢復使用權,如逾期15個月未支付租金,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收回宅基地並擁有附屬物所有權。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

出租方:(簽字)_____________ 承租方:(簽字)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農村房屋土地租賃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因涉及到 工程需要拆除。拆除工作由乙方負責Ω據安全工作“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為確保安全、明確責任,經甲乙雙方商定訂立安全協議如下:

一、 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地方市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和規定。嚴格按安全要求施工。

二、 乙方施工前應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施工進行教育,制定規章制度,提出有關要求,確保施工人員認真執行。

三、 乙方必須杜絕違章作業,確保拆除工作安全進行,並根據要求做好安全應急預案。為確保施工安全,嚴禁違章施工。

四、 乙方在施工中所發生的安全事故及意外傷亡事故,由乙方負責解決並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如發生安全事故必須在第一時間內通知甲方和上級有關部門。

五、 拆除前乙方負責檢查周邊鄰居的房屋有無異樣。

六、 拆除過程中不能隨意對鄰居造成影響。如有後果一切由乙方承擔,拆除過程中,如發現鄰居的房屋有異樣,應立即採取有效措施(如支撐、加固等),如不及時處理,後果一切由乙方負責。

七、 拆房價格共計為 ¥ 元 大寫( ),拆房地點為 甲方協助乙方做好斷水、停電等工作,防止外來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預防事故發生。

八、 工地開工日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工期為 天,不能拖延。如乙方未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完成拆除工作,每延長一日,直接從應支付價款中扣除30%作為違約金。如乙方拆除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權責令乙方返工,並扣除10%-30%的應支付價款。

九、 工程現場拆遷完後,由乙方負責對現場垃圾進行清理、外運。與甲方驗收合格後交給甲方。

十、 乙方拆除完畢,甲方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給乙方拆除房屋人工費用¥ (大寫: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此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身份證 身份證

日期 日期

農村房屋土地租賃合同 篇5

農村拆遷補償協議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電話: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拆遷户(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電話: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根據________建築安裝工程的建設需要,經規劃部門和拆遷房屋主管機關批准,拆遷乙方現有住房。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保證拆遷工作的順利進行,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遵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在甲方用地範圍內共有________結構的住房____幢____間,共________平方米(原住房面積的數量,私有房屋以產權證標明自住的數量為準;租住公房以承租數量為準,單位公用房屋以拆除房屋的建築面積為準),全部交給甲方拆除(乙方自行拆除的,甲方應付給乙方拆除費)甲方負責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為乙方安排住房(拆除單位的公用房屋,一般由甲方撥給相應的投資、材料,由其挖掘土地潛力自行遷建,或由甲方在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批准的地區內進行遷建)____平方米(安置房屋原則上不超過原住房面積,乙方原住房過寬或有出租的房屋,在對其安置時應適當壓縮,但對壓縮面積應按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規定作價補償;乙方原住房嚴重擁擠不便的,應按其家庭人口情況給予適當照顧)

第二條乙方應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搬往甲方安置的住房或週轉房(或乙方自找的週轉房),甲方於乙方搬遷後____日內一次付給乙方搬遷費________元。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在臨時週轉期間按下列情況給予補助:

1.乙方自行找房週轉,每人每月補助________元;

2.由乙方所在工作單位解決乙方週轉房致使家庭人口分散居住的,每人每月________元;

3.乙方用甲方的簡易房週轉的,週轉期間免收房租。簡易週轉房沒有取暖裝置的,取暖季節每人每月補助________元取暖費,並按規定補助增加的公共交通月票費用。

第四條 甲方安置乙方的住房位於________,共____套____間,____層____號,配有____等裝備。

第五條乙方家庭的全部成員(18歲以上者)____等____人一致簽字同意____作為乙方代表人,授權他(她)在合同文本和其他文件上簽字。甲方付給乙方的各項費用,一律由乙方代表人________領取。甲方對乙方家庭成員中發生與拆遷房屋有關的分家析產、繼承糾紛等,一律不負責任。

第六條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各種費用,逾期一日,應按所欠款額的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如不按時按量向乙方單位撥給相應的投資、材料和遷建用地,每逾期一日,應向乙方償付____元違約金);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地點和麪積、層次給乙方安置住房,應向乙方償付____元的違約金,乙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要求甲方按合同履行義務。

乙方如經甲方按合同規定安置住房後,仍拒不搬遷的,由甲方申請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對乙方限期搬出,如逾期仍不搬遷的,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元,甲方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乙方如遇陰雨天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時搬遷,時間順延,但必須告知甲方情況。

第七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經雙方協商仍不能解決的,可提請當地房產管理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市(縣)房地產管理局、建設銀行、建委、計委____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拆遷户(乙方)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