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石廠商品房出租合同(通用3篇)

大理石廠商品房出租合同 篇1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大理石廠商品房出租合同(通用3篇)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願意將位於大理石廠的商品房租賃給乙方使用,現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時間: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房屋租金及支付標準:每月租金為柒佰元整,每季度為貳仟壹佰元整,按季度提前一個月交付下季房租。甲方收取乙方房屋押金叁仟元整。

三、合同租賃期內,乙方不得擅自將該房屋轉給他三方,若有特殊情況,須經甲方書面同意方可轉租。

四、現甲方房內設施設備有:熱水器1個,液化氣灶1套、冰箱1台、全自動洗衣機1台,空調1台,木凳7條,桌子4個,牀3張,立體鏡1塊,電視機(平板)1台,衣櫃1個、衣架1個、鞋櫃1個,共12個項目。乙方應愛惜使用,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五、租賃期內所產生的水、電及下水道疏通等費用概由乙方承擔。

六、乙方如中途退租,押金不予退還。

七、如甲方房屋遇國家徵收等特殊情況須收回,應提前1個月通知乙方。

八、乙方租賃期滿,確保房屋構造完好、設施設備無損壞、水電等費用全部交清時,甲方將該筆房屋押金退還乙方。

九、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簽字:聯繫電話:

乙方簽字: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大理石廠商品房出租合同 篇2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坐落於成都市;位於第__層__室。

第二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租賃住房。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租金。

該房屋月租金為元整。

租賃期間,如遇到國家有關政策調整,則按新政策規定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付款方式。

乙方按支付租金給甲方。

第六條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甲方對房屋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税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

1.水、電費;

2.煤氣費;

3.物業管理費;

第九條房屋押金

甲、乙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作為押金。

第十條租賃期滿。

1、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甲方則優先同意繼續租賃;

2、租賃期滿後,如甲方未明確表示不續租的,則視為同意乙方繼續承租;

3、租賃期限內,如乙方明確表示不租的,應提前一個月告知甲方,甲方應退還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三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第十二條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

出租方為已提供物品如下:

牀鋪一個、櫃子一個、空調一個、熱水器一個、桌子一個、電腦桌一個。

當前的水、電等表狀況:

水錶現為:度;電錶現為:度;煤氣表現為:度。

第十五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乙方: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大理石廠商品房出租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地址 號碼: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地址 號碼: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賃地點及設施:

1、乙方因需要租用甲方商品房間

2、租期自年月日至年月 日止。

3、租金每月元,先付後用付清,第二年如要繼續租用提前一個月付清,否則甲方有權不予繼續租用。

4、另付押金 元,租房終止,甲方驗收無誤後,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5、租賃期內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衞生治安費、物業管理由乙方支付。

5.租用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權、乙方需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甲方損失。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無故拖欠房屋租金達 天;

7、.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都不能將押金轉換為房屋租金;

8、在租賃期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況需解除協議的,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協商後解除本協議;

9、.乙方入住該物業應保持周圍環境整潔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如發生事故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10、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室內結構,並愛惜使用室內設施,若人為損壞的將給予甲方相應賠償;如發生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配合甲方及時給予修復。

二、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有關現行法規辦理或提交有關仲裁機關進行仲裁。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即行生效。

五、其它説明:

(如:入住時的水電煤字數。)

出租方: 承租方: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