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房屋租賃合同

房屋租賃合同範本,其依據是房屋租賃合同相關法律規定,一般包括以下要素:房屋基本情況、租賃期限、租金、押金、房屋維護、合同解除、違約責任、爭議解決方法等。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地税房屋租賃合同,歡迎參考閲讀。

地税房屋租賃合同
地税房屋租賃合同範文篇一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主管理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 , 租用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租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 ,本租房用途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租金

該房屋第一年租金為(人民幣) 元整。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年租金。

第六條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 甲方對該房屋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

第八條 關於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的約定

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何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設備,需經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投資由乙方自理,退租時,乙方不得拆除固定裝修、裝飾設施及設備。除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原狀恢復或向乙方交納恢復工程所需費用。

第九條 關於房屋自理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水、電、物業費等費用由乙方支付,並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在租賃期,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條 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貳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滿前壹個月內向乙方正式書面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並支付租金,乙方在同等價格下有優先承租權。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地税房屋租賃合同範文篇二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為維護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特簽訂本合同。

2、甲方將龍坪鎮解放西路49號三樓三室兩廳,面積123米2的房屋出租給乙方,租金為14000元/年。連租三年,每年一次性付清租金。

3、租賃時間從20xx年5月25日止20xx年5月25日止。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居住使用。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搬出。若乙方要求續租,必須在期滿前一個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4、租賃期間水、電費(依據表上數據)、網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5、在租賃期間,甲方應保證出租屋的使用安全,如需維修,維修費有甲方負責。乙方因使用過程中造成房屋、設施損壞的,所產生費用由乙方負責。

6、租賃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

7、若甲方在租賃期內出售房屋,應在1個月前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好準備。

8、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提供的房屋無安全保障或直接影響居住的。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經常故意刁難乙方,造成乙方居住不安寧的。

9、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利用出租房存放危險物品和化學藥品或在出租屋內進行賭博、嫖娼等違法活動的;

(2)未經甲方同意,轉租房屋或改變用途的;;

(3)故意損壞房屋及設施的;不按時繳納租金和水、電費的。

10、因自然災害、拆遷導致合同不能繼續實施或造成雙方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原合同終止,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不計算,把多的租金退給乙方。

11、乙方交還房屋應保證各種設施及房屋完好無損,否則根據情況進行賠償。

12、其他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可另立條款補充,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若雙方因某項事宜產生歧義,經協商、調解解決不了的,雙方有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地税房屋租賃合同範文篇三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電話: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電話: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為維護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特簽訂本合同。

2、甲方將龍坪鎮文化路龍坪巷34號房屋的二樓三室兩廳,面積140米2的房屋出租給乙方,租金為15000元/年。連租兩年,每年一次性付清租金。

3、租賃時間從20xx年3月12日止20xx年3月12日止。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居住使用。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搬出。若乙方要求續租,必須在期滿前一個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4、租賃期間水、電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5、在租賃期間,甲方應保證出租屋的使用安全,如需維修,維修費有甲方負責。乙方因使用過程中造成房屋、設施損壞的,所產生費用由乙方負責。

6、租賃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

7、若甲方在租賃期內出售房屋,應在1個月前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好準備。

8、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提供的房屋無安全保障或直接影響居住的。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經常故意刁難乙方,造成乙方居住不安寧的。

9、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利用出租房存放危險物品和化學藥品或在出租屋內進行賭博、嫖娼等違法活動的;

(2)未經甲方同意,轉租房屋或改變用途的;;

(3)故意損壞房屋及設施的;不按時繳納租金和水、電費的。

10、因自然災害、拆遷導致合同不能繼續實施或造成雙方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原合同終止,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不計算,把多的租金退給乙方。

11、乙方交還房屋應保證各種設施及房屋完好無損,否則根據情況進行賠償。

12、其他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可另立條款補充,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若雙方因某項事宜產生歧義,經協商、調解解決不了的,雙方有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