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房屋租賃合同優秀範本

近年來,隨着第三產業的迅速發展,房屋租賃市場日趨活躍,房屋租賃糾紛也隨之增多。正確認定房屋租賃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正確處理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的首要問題。那麼在簽訂太原市房屋租賃合同時我們應該注意什麼呢?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太原市房屋租賃合同,歡迎參考閲讀。

太原市房屋租賃合同優秀範本
太原市房屋租賃合同範文一

出租方:太原高新技術產業建設發展公司 (甲方) 承租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責任權力、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同意將學府街高科技園區長治路開通巷11號五層東大

2廳,建築面積為:80M,出租給乙方使用。

建築物概況:

1、結構:六層框架結構

2、層高:3.6米

3、承載負荷:750公斤/平方米

4、外牆:水泥高磁噴塗料

5、層面:上人層頂

6、樓、地面:水磨石樓、地面

7、外門:鋁合金門

8、外窗:採板窗

9、水電暖:交付使用時安裝齊備,功能齊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共 伍 年,出租方從20xx年11月1日開始出租,至20xx年10月31日收回。

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計達壹個月的。

4、因本條第1、2項原因收回房屋,終止合同的租金不予退還;因第三項原因收回房屋的承租方應相應賠償給出租方造成的損失。

租賃合同期滿終止時,如承租人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但延長租賃期不得超過半個月。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造成的損失,及因此影響房屋再次出租或自用造成的損失由承租方全部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參照本地域出租標準,承租方享有優先權。租金每年根據市場酌情變動。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的繳納方式

租金的標準為每平方米每月 元,年租金 元,根據市場情況,每年核定一次,上下浮動不超過10%—15%。

租金繳納方式:合同簽訂後,每年乙方提前兩個月將付清全年租金。

第四條 房屋的裝璜及裝飾

工作需要,承租方需對所租房屋進行裝璜、裝飾應在不破壞房屋結構的情況下,將裝璜及裝飾方案向出租方提供,經出租方同意後方可進行,並應承諾租方期滿後按出租方要求恢復原狀,其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第五條 房屋的修繕

房屋的修繕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方每年對房屋進行檢查維修一次。因房屋建築質量出現問題,出租方應進行修繕;因承租方造成的損壞應由承租方承擔修繕費用,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礙施工。

第六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 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給第三方時,此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 如果出租方需提前收回房產,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承租方,並與承租方協商同意後方可執行。

3、 如果承租方因某種原因退房時,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出租方,並與出租方協商同意後方可執行。

第七條 違約處理

1、 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應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按租金總額的每日萬分之五計算,日期從應付租金之日起計算,如逾期一個月不支付,甲方將停止供水、供電,並有權以任何方式清理乙方出廠,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2、 如果有一方違約,未按合同第六條執行,應追究違約責任。

第八條 其他有關費用交納

1、 承租方每月初按期限交納有關水、電、暖及大樓物業管理費。其中水、電費按開發區規定的收費標準執行,取暖費按太原市收費標準執行,並可直接向區物管中心交納。物業管理費為每平米0.25元/月。

2、 對於承租方有水、電、暖等維修情況

1) 集中供熱管道由開發區統一維修,根據開發區有關供熱管理條例,承租方沒有需向物管中心交納1.68元/M2的維修費用。如有變化,按開發區有關供熱管理條例執行。

2) 正常水、電維修,由出租方負責維修,並承擔費用,要做到小修不過夜,大修不超過兩天。由承租方原因造成的,由承租方負責維修,並承擔費用。

第九條 負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毀損並給承租方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如因出租方房屋本身問題,造成的承租方財產損失,由出租方承擔責任。

第十條

承租方應遵守出租方為整體利益做出的有關安全、衞生等各方面有關規定,並愛護公建財產,維護公共利益,如對市內及公建部分設施造成損害的,要承擔責任並進行賠償。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通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補充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發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兩份。

甲方(出租方):太原高新技術產業建設發展公司

法人代表:

經辦人:

乙方(承租人):

法人代表:

經辦人:

年 月 日

太原市房屋租賃合同範文二

出租人(甲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通訊地址: 承租人(乙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通訊地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 市 區(縣) 街道辦事處(鄉鎮),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 ,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是 / □否) 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 ;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 ,最多不超過 人。

(二)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提前2日內告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

租賃用途為非居住的,甲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

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 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人民幣(大寫)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人民幣(大寫) 元整(¥: )。

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 , , , , , 。

(二)押金:人民幣 元整 (¥: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 由甲方承擔, 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税費(9)衞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 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衞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太原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十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十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十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相當於押金數額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8、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 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居住地址 : 居住地址: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 : 國籍: 聯繫方式: 委託代理人: 聯繫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太原市房屋租賃合同範文三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為明確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座落、面積

1、甲方將其擁有的坐落在太原市 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

2、出租房屋建築面積共平方米(含公用分攤面積)

二、租賃用途

1、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該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或該房屋所有權的相關證明。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的房屋僅作為

三、租賃期限及房屋租金支付方式

1、租賃期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續租,則須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3、該房屋每年租金為人民幣元

鑰匙交割:共 套 把。物業交割: 。 電錶: 。水錶:衞 ;廚 。煤氣(天然氣)表: 。有線: 。物業: 。

十一、補充條款:

出租方(甲方): 租承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家庭住址: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見證方:

身份證號碼:

住(地)址:

電話號碼:

雙方簽約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