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模板(通用15篇)

新版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模板 篇1

出租人(甲方): 證件號: 承租人(乙方): 證件號:

新版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模板(通用15篇)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 甲方自有房屋坐落於北京市海淀區,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房屋租賃期自 xx年 xx月 xx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2. 在租期內保持房屋整潔,乙方不得損害房內各種設備,不得改變房屋內部結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轉租,不得改變使用性質(只限x人居住),遵紀守法,安全自負。

3. 租金及押金

1) 租金:¥.00元/月,每季度租金為¥xx00.00元,按季支付。每次付款滿三個月的次日支付。支付方式:現金支付或電匯支付,押一 付三 。

2) 押金:¥xx00.00。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無傢俱家電損壞且結清各項費用後,押金全額還給乙方。

3) 其中, 水費、電費、燃氣費、電視收視費、網費等由乙方承擔。

4. 此房租帶有簡單傢俱及電器,具有:

詳見明細表

5. 雙方如有特殊原因收房或退房,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或找到經甲方同意的租户;

押金全額退還乙方。

6.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時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 一 份。

7. 其他補充內容:

出租人(甲方):簽字 承租人(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新版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模板 篇2

出租人:

承租人:

出租人(甲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承租人(乙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北京市 區(縣) 街道辦事處(鄉鎮),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 ,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是 / □否) 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 ;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 ,最多不超過 人。

(二)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甲方應自與乙方訂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手續。對多人居住的,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並按規定報送服務站。本合同變更或者終止的,甲方應自合同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5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登記變更、註銷手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日內告知服務站,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居住人員中有外地來京人員的,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明,督促和協助乙方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居住人員中有境外人員的,(□甲方 /□乙方)應自訂立本合同之時起24小時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租賃用途為非居住的,甲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共計 年 個月。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 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 人民幣 元整(¥: )。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二)押金: 人民幣 元整(¥: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 由甲方承擔, 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 (8)衞生費(9)上網費(10)車位費。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衞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 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 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交接清單

(一) 該房屋的傢俱、家電及設備清單:

傢俱、家居:

牀 _________ 張 電視櫃_________個

牀頭櫃_________個 沙 發_________ 個

餐 桌_________ 張 茶 幾_________ 個

餐 椅_________ 把 衣 櫃_________ 個

酒 櫃_________ 個 書 櫃_________ 個

書 桌_________ 個 梳粧枱_________個

新版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模板 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北京市昌平(縣)史各莊鄉史各莊村244號。全部房屋共計17間,建築面積 800 平方米。與出租房屋相關的地塊為:東至甲方現有地塊東牆土地所西牆,西至甲方現有地塊西牆西大門,南至甲方現有地塊南牆,北至南院北房不包括東庫房約50平米及北房後面的棚屋和庫房。地塊總面積 1200 平方米,詳見附圖。其他條件為水電管路配備齊全,該房屋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和出租權,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企業及其地塊的合法使用權證。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居住,辦公和生產用房。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核批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 交驗身份

(一)甲方已向乙方出示營業執照。

(二)乙方已向甲方出示身份證或單位有效證明。

(一)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 40 日內清理乾淨全部出租用房,並達到乙方認同的交付標準。

(二)如乙方需進行房屋改造要經甲方同意,改造後乙方有將來要拆除部分的要有書面文字,否則視為原房屋結構不得拆除視為甲方所有。

第六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20xx年 2月10 日至 20xx年 2月 9日,共計1年。

(二)租賃期滿,乙方享有該房屋的優先續約權。

(三)租賃期間,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

第七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

從 20xx 年2月10日起至 20xx年 2月9日止,租金為:17萬元/年;

(二)租金支付時間:

20xx年元月5日付半年房租20xx年7月9日付下半年房租

(三)租金支付方式:

乙方直接將租金交給甲方,甲方收取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收據。

第八條 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押金,押金金額為二 萬元(大寫:貳萬元整)。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水費 、電費、治安管理費等費用,水電按表結算水4元每噸,電一元一度。

(二)房屋租賃税費乙方承擔。

第十條 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於20xx年 12月31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如房屋改造後按第五條的(二)執行。

(三)在租賃期內如遇國家徵地拆遷,甲方應第一時間通知乙方。

第十一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水電設施處於適用的狀態,如有特殊情況第一時間解決。

(二)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建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和安全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轉租

在合同期內,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可在徵得甲方同意後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第十三條 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30 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於第三人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30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具備使用權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時間支付租金達 日的,欠繳各項費用達 元的。

2、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第十七條 安全事故責任,考慮到乙方居住人員多,防火放電防煤氣,安全事故成為重中之重,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生爐子等明火取暖,不得亂拉電線等,如果因此發生任何責任事故甲方一律不予承擔。

第十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沙河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其他事項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四份,其中甲方執兩份,乙方執 一份,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備案一份, 執一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 承租方(乙方)簽章:

住所: 住所: 證照號碼: 證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委託代理人: 出租方代理人(簽章): 電話: 住所:

電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新版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模板 篇4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類型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類型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北京市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街道辦事處(鄉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 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公有住房租賃合同/□房屋買賣合同/□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是/□否)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最多不超過 人。

(二)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甲方應自與乙方訂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手續。對多人居住的,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並按規定報送服務站。本合同變更或者終止的,甲方應自合同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5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登記變更、註銷手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日內告知服務站,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居住人員中有外地來京人員的,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明,督促和協助乙方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居住人員中有境外人員的,(□甲方/□乙方)應自訂立本合同之時起24小時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租賃用途為非居住的,甲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計_______ 年_______個月。甲方應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 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_______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__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人民幣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方式:_______(□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押_______付_______,各期租金支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押金: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______________由甲方承擔,______________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税費(9)衞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_____________________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衞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___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_____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_______ 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__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標準支付違約金。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____ 執_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                  國籍:

聯繫方式:                   委託代理人:

聯繫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新版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模板 篇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北京市▁▁▁區(縣)▁▁▁▁▁▁▁▁▁▁▁▁▁▁▁▁。

該房屋為:樓房▁▁室▁▁廳▁▁衞,平房▁▁間,建築面積▁▁▁▁▁▁▁平方米,使用面積▁▁▁▁▁▁平方米,裝修狀況▁▁▁▁▁▁▁▁▁,其他條件為▁▁▁▁▁▁▁▁▁▁▁▁▁▁▁▁▁▁▁▁▁▁▁▁▁▁▁,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

第三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核批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第五條房屋改善

(一)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日內對該房屋做如下改善:▁▁▁▁▁▁▁▁▁▁▁▁▁▁▁▁▁▁▁▁▁▁▁▁▁▁▁▁▁▁▁▁▁▁▁▁,改善房屋的費用由(□甲方/□乙方)承擔。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範圍是:▁▁▁▁▁▁▁▁▁▁▁▁▁▁▁▁▁▁▁▁▁▁▁▁▁▁▁▁▁▁▁▁▁▁▁▁▁▁▁▁▁▁▁▁▁▁▁▁▁▁▁▁,雙方也可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年▁▁個月。(期限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日(□書面/□口頭)通知對方。

第七條租金

(一)租金標準:▁▁▁▁▁▁▁▁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元(大寫:▁▁▁▁▁▁▁▁▁▁▁▁▁▁▁▁元)。該房屋租金▁▁▁▁(□年/□月)不變,自第▁▁▁▁(□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二)租金支付時間:▁▁▁▁,▁▁▁▁▁,▁▁▁▁,▁▁▁▁▁,▁▁▁▁▁▁▁▁▁▁▁▁▁▁▁▁▁▁▁▁▁▁▁▁▁▁▁▁▁▁▁▁▁▁▁▁▁▁▁▁▁。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為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乙方應在_________________銀行開立帳户,通過該帳户支付租金,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產經紀機構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交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八條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元)。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乙方應保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房屋租賃税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籤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籤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為(□乙方恢復原狀/□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乙方放棄收回/□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折價補償)。

返還後對於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十一條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轉租

(一)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二)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轉租合同,並向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三)接受轉租方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於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7、其他:▁▁▁▁▁▁▁▁▁▁▁▁▁▁▁▁▁▁▁▁▁▁▁▁▁▁▁▁▁。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餘額退還乙方並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六)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七)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標準支付違約金。

(八)其他:▁▁▁▁▁▁▁▁▁▁▁▁▁▁▁▁▁▁▁▁▁▁▁▁▁▁▁▁▁▁。

第十六條無權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為簽訂本合同並辦理相關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應在甲方開具的授權委託書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權範圍內確定本合同具體條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後的代理行為,未經甲方書面追認的,對甲方不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籤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備案一份,▁▁▁▁▁▁執▁▁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承租方(乙方)簽章:

住所:住所:

證照號碼:證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電話:委託代理人:

出租方代理人(簽章):電話:

住所:

電話:

簽約時間:年月日

簽約地點:

新版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模板 篇6

出租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乙方為在開發區設立__________公司而租用甲方房屋,並就此租房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供給乙方經營用房__________平方米,用於該公司經營之用,該房屋坐落於__________。

二、該房屋租金經雙方商定為每月__________元。該房屋總租金為__________元。

三、租金於__________交付,每延遲一天按總租金的__________計罰。若__________天內仍未交納,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並按實際遲付天數依上述計罰比例向乙方收取罰金。

四、乙方同意預交__________元作為保證金,合同終止時,當作房租衝抵。

五、房屋租賃期為__________,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並償付對方總租金__________的違約金;如果甲方轉讓該房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六、因租用該房屋所發生的除土地費、大修費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於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九、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天津開發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經公證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以雙方共同認可並經公證後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

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

新版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模板 篇7

出租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北京市 區(縣) .該房屋為:樓房 室 廳 衞,平房 間,建築面積 平方米,使用面積 平方米,裝修狀況 ,其他條件為 ,該房屋(□已/ □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 。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 。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核批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 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 / □營業執照)及 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 / □營業執照)及 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第五條 房屋改善

(一)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對該房屋做如下改善: ,改善房屋的費用由(□甲方 / □乙方)承擔。

(二)甲方(□是 / □否)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範圍是: ,雙方也可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期限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 日(□書面 / □口頭)通知對方。

第七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 元(大寫: 元)。該房屋租金 (□年 / □月)不變,自第 (□年 / □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二)租金支付時間: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 / □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 / □甲方代理人為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乙方應在 銀行開立帳户,通過該帳户支付租金,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 銀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產經紀機構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交 銀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八條 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 / □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 元(大寫: 元)。。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 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 水費 / □ 電費 / □ 電話費 / □ 電視收視費 / □ 供暖費 / □ 燃氣費 / □ 物業管理費 / □ )等費用。乙方應保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房屋租賃税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 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為(□乙方恢復原狀 / □ 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 / □乙方放棄收回 / □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折價補償)。

返還後對於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十一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轉租

(一)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二)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轉租合同,並向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三)接受轉租方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於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 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7、其他: 。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 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餘額退還乙方並按月租金的 %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六)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 %支付違約金。

(七)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 標準支付違約金。

(八)其他:

第十六條 無權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為簽訂本合同並辦理相關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應在甲方開具的授權委託書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權範圍內確定本合同具體條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後的代理行為,未經甲方書面追認的,對甲方不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一) 。

(二) 。

(三) 。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備案一份, 執 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 承租方(乙方)簽章:

住所: 住所:

證照號碼: 證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委託代理人:

出租方代理人(簽章): 電話:

住所:

電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租賃關係由房地產經紀機構居間或代理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持證經紀人員應填寫以下內容:

房地產經紀機構(簽章):

房地產經紀持證人員姓名:

經紀資格證書編號:

新版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模板 篇8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 商用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出租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承租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 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_________號,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1、每年租金為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月租金每平方米不得超過_________元,每米櫃枱不得超過_________元。

2、從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_________元(即第二年為_________元,第三年為_________元,第四年為_________元)。

3、為減輕承租方負擔,經雙方協商,出租方同意承租方租金分_________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額約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為___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期:租金為___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期:租金為___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承租方必須按照約定向出租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給予承租方7天的寬限期,從第8天開始出租方有權向承租方每天按實欠租金1%加收滯納金。

第四條 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後,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門市後,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第五條 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承租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水電費:由承租方自行繳納,(水錶表底數為_________度,電錶底數為_________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承租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3、維修費:租賃期間,由於承租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承租方負責。

4、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承租方繳納,(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第六條 在租賃櫃枱經營活動中,出租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必須製作租賃櫃枱標誌並監督承租方在承租的櫃枱或者場地的明顯處懸掛或者張貼。

2、監督承租方遵守經營場所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承租方違反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要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3、不準將櫃枱出售給與櫃枱原有經營範圍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違反城市規劃及城市管理規定,擅自在商店門前或佔道設置的櫃枱(包括在店內自行設置妨礙顧客出入的櫃枱),禁止出租並予以撤銷。

5、不準為承租方提供銀行帳號、票證和服務員標牌。

6、不準為承租方非法經營提供方便。

第七條 在租賃櫃枱經營活動中,承租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不得超出核准登記的經營範圍。

2、必須在承租櫃枱或者場地的明顯處懸掛或者張貼租賃櫃枱標誌。

3、不得私自轉租、轉讓承租的櫃枱,不得以出租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

4、文明經營,禮貌待客,出售商品時,要明碼標價,出售商品後,要向消費者提供正式的銷售憑證。

5、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和腐爛變質、有損健康的食品,不得銷售無廠名、廠址的商品以及從事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活動。

6、必須按税務部門的規定,辦理納税登記,依法納税。提前停租的,應向原納税機關辦理註銷税務登記和繳清税款等有關手續;

7、禁止轉借、出賣、出租和塗改租賃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8、自覺接受工商、税務、物價、衞生、城市管理等部門的監督檢查,服從出租方的指導與管理,執行營業場所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

第八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承租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出租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徵得出租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權利,承擔原承租方的義務。

第九條 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出租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承租方違約,承租方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十條 續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賃期滿後繼續租賃該處商鋪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應當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作出書面答覆。如出租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當重新訂立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出租方未作出書面答覆的,視為出租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承租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同等條件下對商鋪的優先租賃權。

第十一條 合同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計達30天的,並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十二條 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

2、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

第十三條 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承租方需立即書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四條 爭議處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七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

承租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新版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模板 篇9

出租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北京市 區(縣) .該房屋為:樓房 室 廳 衞,平房 間,建築面積 平方米,使用面積 平方米,裝修狀況 ,其他條件為 ,該房屋(□已/ □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 。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 。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核批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 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 / □營業執照)及 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 / □營業執照)及 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第五條 房屋改善

(一)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對該房屋做如下改善: ,改善房屋的費用由(□甲方 / □乙方)承擔。

(二)甲方(□是 / □否)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範圍是: ,雙方也可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期限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 日(□書面 / □口頭)通知對方。

第七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 元(大寫: 元)。該房屋租金 (□年 / □月)不變,自第 (□年 / □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二)租金支付時間: , , , , 。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 / □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 / □甲方代理人為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乙方應在 銀行開立帳户,通過該帳户支付租金,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 銀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產經紀機構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交 銀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八條 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 / □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 元(大寫: 元)。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 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 水費 / □ 電費 / □ 電話費 / □ 電視收視費 / □ 供暖費 / □ 燃氣費 / □ 物業管理費 / □ )等費用。乙方應保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房屋租賃税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 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為(□乙方恢復原狀 / □ 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 / □乙方放棄收回 / □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折價補償)。

返還後對於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十一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轉租

(一)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二)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轉租合同,並向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三)接受轉租方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於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 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7、其他: 。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 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餘額退還乙方並按月租金的 %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六)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 %支付違約金。

(七)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 標準支付違約金。

(八)其他: 。

第十六條 無權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為簽訂本合同並辦理相關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應在甲方開具的授權委託書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權範圍內確定本合同具體條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後的代理行為,未經甲方書面追認的,對甲方不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一) 。

(二) 。

(三) 。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備案一份, 執 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 承租方(乙方)簽章:

住所: 住所:

證照號碼: 證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委託代理人:

出租方代理人(簽章): 電話:

住所:

電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租賃關係由房地產經紀機構居間或代理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持證經紀人員應填寫以下內容:

房地產經紀機構(簽章):

房地產經紀持證人員姓名:

經紀資格證書編號:

新版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模板 篇10

出租人(甲方):

授權代表:

承租人(乙方):

甲乙雙方就解除關於租賃北京市朝陽區室的租賃合同達成以下協議:

1、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於年月日簽訂的關於上述房地產租賃合同並簽署本協議。自簽定本協議

之日起,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效力自動終止。

2、甲方應與簽訂本解除協議並辦理退租交房當日返還乙方已支付的押金人民幣,及一個月的租金人民幣

3、乙方承諾於年月日前將租賃的房屋交還給甲方。

4、《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互不追究原租賃合同相關違約責任。

5、本協議一式貳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年月日

新版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模板 篇1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地址:

電話號碼: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地址:

電話號碼: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賃地點及設施:

1.租賃地址: 路 弄 號 室;房型規格 ;居住面積平方 米;

2.室內附屬設施:

A :電器:電話 沐浴 空調 冰箱 彩電 洗衣機 微波爐 吊扇 音響 VCD

B :傢俱:

二、租用期限及其約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房屋租金:每月 元人民幣;

3.付款方式:按 支付,另付押金 元,租房終止,甲方驗收無誤後,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第一次付款計 元人民幣;

4.租賃期內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衞生治安費由乙方支付,物業管理,房屋修繕等費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權、乙方需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甲方損失。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無故拖欠房屋租金達 天;

(4)連續三個月不付所有費用的。

三、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須按時交納水、電、煤、電話等費用,並務必將以上費用帳單交給甲方,甲方須監督檢查以上費用;

2.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都不能將押金轉換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內,甲方必須確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將乙方租用的房屋轉租(賣)給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賃期內房租加價;

4.租用期滿後,乙方如需繼續使用,應提前一個月提出,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

5.在租賃期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況需解除協議的,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協商後解除本協議;

6.乙方入住該物業應保持周圍環境整潔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如發生事故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室內結構,並愛惜使用室內設施,若人為損壞的將給予甲方相應賠償;如發生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配合甲方及時給予修復。

四、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有關現行法規辦理或提交有關仲裁機關進行仲裁。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即行生效。

五、其它説明:

(如:入住時的水電煤字數。)

出租方:   承租方: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新版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模板 篇12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北京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

該房屋為:樓房____室____廳____衞,平房____間,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 ____平方米,裝修狀況_____,其他條件為_____,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_________。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_________。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核批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 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_________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_________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第五條 房屋改善

(一)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日內對該房屋做如下改善:_________,改善房屋的費用由(□甲方/□乙方)承擔。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範圍是:_________,雙方也可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 20xx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中的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計____年_____個月。(期限超過20xx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_________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口頭)通知對方。

第七條 20xx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租金

(一)租金標準: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____元(大寫:____元)。該房屋租金 ____(□年/□月)不變,自第___(□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二)租金支付時間:_________。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為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乙方應在_________銀行開立帳户,通過該帳户支付租金,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_________銀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產經紀機構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交_________銀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八條 20xx北京市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 20xx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_________)等費用。乙方應保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房屋租賃税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於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______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為(□乙方恢復原狀/□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乙方放棄收回/□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折價補償)。

返還後對於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十一條 20xx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中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20xx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中的轉租

(一)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二)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轉租合同,並向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三)接受轉租方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20xx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中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於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20xx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__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_____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7.其他:_________。

第十五條 20xx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餘額退還乙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六)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_________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七)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____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

(八)其他:_________。

第十六條 20xx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的無權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為簽訂本合同並辦理相關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應在甲方開具的授權委託書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權範圍內確定本合同具體條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後的代理行為,未經甲方書面追認的,對甲方不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20xx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份,乙方執______份,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備案一份,_____執_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蓋章):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蓋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證照號碼:_________ 證照號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出租方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新版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模板 篇13

北京市住房租賃合同

示範文本

出租人:

承租人: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________年________月

説 明

1.本合同文本為示範文本,由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共同制定。

2.簽訂本合同前,雙方當事人應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出租人還應當向承租人出示不動產權證書(房屋所有權證)或其他房屋合法來源證明原件;房屋登記為共有的,應當提供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

3.根據《關於公佈本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積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京建法〔20__〕13號)的規定,本市住房出租應當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衞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應當以原規劃設計為居住空間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不得改變房屋內部結構分割出租,不得按牀位等方式變相分割出租。廚房、衞生間、陽台和地下儲藏室等不得出租供人員居住。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積不得低於5平方米,每個房間居住的人數不得超過2人(有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關係的除外)。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4.本合同文本【 】中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添加的內容,雙方當事人應當協商確定。【 】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於實際情況未發生或雙方當事人不作約定的,應當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5.本合同文本中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內容,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在相關條款後的空白行中進行補充約定,也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通過房地產經紀機構成交的,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應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6.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數,並在簽訂合同時認真核對,確保各份合同內容一致;在任何情況下,雙方當事人均應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北京市住房租賃合同

出租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國籍: 户籍所在地: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 】

證件號碼:

通訊地址:

郵編: 聯繫電話:

【法定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國籍: 户籍所在地: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 】

證件號碼:

通訊地址:

郵編: 聯繫電話:

(出租人為多人時,可相應增加)

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國籍: 户籍所在地: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 】

證件號碼:

通訊地址:

郵編: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國籍: 户籍所在地: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 】

證件號碼:

通訊地址:

郵編: 聯繫電話:

(承租人為多人時,可相應增加)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北京市房屋租賃管理若干規定》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人和承租人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住房租賃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 房屋坐落:北京市 區 (應與不動產權證書(房屋所有權證)或其他房屋合法來源證明記載的坐落一致),屬 街道辦事處(鄉鎮) 居民委員會(村委會)。

(二)房屋建築面積 平方米,所在建築物的主體結構為 ,建築總層數為 層,其中地上 層,地下 層,該房屋在第 層。該房屋平面圖見附件一。

(三)房屋户型:【成套住房】 室 廳 衞 廚;【非成套住房】 室 廳 衞 廚,共用 ;房屋的設施設備及附屬傢俱、電器、裝修等狀況(見附件二)。

(四)房屋合法權屬證明或來源證明:【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房屋買賣合同】【住房租賃合同】【 】編號: (見附件三);房屋【所有權人】【購房人】【 】的【姓名】【名稱】: ;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成交方式及租賃形式

(一)該房屋租賃通過下列第【 】種方式成交:

1.雙方當事人自行成交。 2.雙方當事人委託房地產經紀機構成交,房屋出租經紀服務合同備案編號: ,機構名稱: ;房屋承租經紀服務合同備案編號: ,機構名稱: 。

3.________________

(二)房屋租賃形式:

【整租】雙方當事人約定,房屋居住人數為 人,最多不超過 人。

【分租】分租房間居住面積 平方米,居住人數為 人,最多不超過 人,具體位置見房屋平面圖(附件一)所標註區域;衞生間【無】【獨立使用】【共用】;廚房【無】【獨立使用】【共用】;客廳【無】【獨立使用】【共用】;陽台【無】【獨立使用】【共用】;其他: 【無】【獨立使用】【共用】。

(三)承租人和實際居住人不一致的,承租人應當向出租人提供實際居住人的信息,具體見附件四。實際居住人發生變動的,承租人應【於 日內告知出租人】【提前徵得出租人書面同意】。

(四)本合同簽訂後3日內,雙方當事人應當辦理住房租賃登記備案。登記備案信息發生變更的,應及時辦理變更備案。

第三條 租賃期限及交付

(一)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個月(不得超過法律、法規規定的最長期限)。出租人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承租人,同時雙方當事人簽訂《房屋驗收表》(見附件二)。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出租人有權收回房屋,承租人應當按照正常使用後的狀態交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施設備。雙方當事人應當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施設備及水電氣熱等使用情況進行交驗,承租人應當結清其應承擔的費用,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房屋交還確認書》(見附件五)中籤字或蓋章。

(三)租賃期滿,出租人不再繼續出租住房的,應當至少提前30日書面通知承租人;繼續出租的,同等條件下原承租人享有優先承租權。原承租人存在重大違約行為的除外。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人民幣 元/(【月】【季】【半年】【年】【 】),租金總計:人民幣 元(大寫: ),租金按【月】【季】【半年】【年】【 】支付,租金支付日期 。 雙方當事人選擇第【 】種付款方式。

1.現金

2.銀行匯款

出租人賬户名稱:

銀行賬號:

開户行:

3.其他:________________ 。

未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出租人不得在租賃期限內單方面提高租金。

合同提前解除的,出租人應在合同解除後 日內退還已收但尚未發生的租金。承租人應當在合同解除後 日內搬離。

(二)押金:人民幣 元(大寫: ),承租人應當於 年 月 日前通過【現金】【銀行匯款】【 】向【出租人】【 】支付。押金除用於抵扣承租人應交而未交的租金、費用以及承租人應當承擔的違約金、賠償金外,剩餘部分應在自房屋交還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如數返還承租人。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下列費用中: 由承租人承擔,其他由出租人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燃氣費(6)衞生費(7)上網費(8)車位費(9)供暖費(10)物業管理費(11) 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出租人承擔。如承租人墊付了應由出租人支付的費用,出租人應根據承租人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承租人支付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使用及維護

(一)出租人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設施設備符合建築、消防、衞生、環保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改變房屋內部結構且滿足基本使用功能,室內裝修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標準,不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和本市的法律法規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變動房屋建築主體及承重結構和擅自拆改室內設施設備。

(二)出租人【同意】【不同意】承租人【裝飾裝修】【增設附屬設施】【增設設備】【 】。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上述約定事項按【由承租人拆除並恢復原狀】【折價歸出租人所有】【無償歸出租人所有】【 】處置。

(三)租賃期內,雙方當事人應共同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施設備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施設備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等非承租人原因而導致的損毀,承租人應當及時通知出租人修復。出租人應當在接到承租人通知後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承租人可代為維修,費用由出租人承擔。因維修、更換影響承租人使用該房屋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

2.因承租人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施設備發生損毀的,承租人應當負責維修、更換或承擔賠償責任。

3. 承租人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用途,不得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不得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第七條 轉租

出租人【同意】【不同意】承租人轉租房屋。

第八條 其他特殊情況

(一)租賃期內出租人出賣房屋的,應當至少在出賣前 天通知承租人且不得影響承租人正常使用該房屋。承租人應當在收到出租人書面通知後15日內明確回覆在同等條件下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逾期未回覆視為放棄權利。承租人未行使優先購買權,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被徵收、拆遷或者 的,雙方當事人參照法律法規、政策另行約定。

第九條 合同解除

(一)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應當通知對方當事人,本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當事人時解除。

(三)因一方當事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的,另一方當事人有權解除合同。

(四)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 日的;

2.出租人無權出租房屋或出租房屋違反國家和本市相關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3.交付的房屋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約定致使承租人無法正常使用的或危及承租人安全、健康的;

4.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或不繳納應當由出租人承擔的各項費用,致使承租人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5. ________________。

(五)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日的;

2.欠繳各類費用達 元的;

3.擅自將房屋轉租的;

4.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5.實際居住人數多於本合同約定人數的;

6.拆改變動、損壞房屋建築主體、承重結構或擅自改變房屋內部結構的;

7.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施設備損毀並拒不維修、更換或賠償的;

8.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損害公共利益等活動或嚴重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9.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出租人有第九條第(四)項約定情形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承租人支付違約金。

承租人有第九條第(五)項約定情形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出租人支付違約金,出租人並可要求承租人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除本合同第九條約定情形外,租賃期內出租人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承租人需提前退租的,應至少提前 日書面通知對方,按月租金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出租人應退還承租人已交納且未發生的租金及費用。

(三)出租人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承租人人身、財產損失的,出租人應承擔賠償責任;承租人損害公共利益和相鄰關係人合法權益,或因不當使用行為導致的相應責任由承租人承擔。

(四)出租人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返還承租人的租金、押金的,或者承租人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承租人未按約定時間交還房屋的,應按 標準支付違約金。

(五)出租人採取暴力、威脅等強制方式驅逐承租人,或者未經承租人同意擅自進入出租房屋的,應按 標準支付違約金。

(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送達

雙方當事人保證在本合同中記載的通訊地址、聯繫電話均真實有效。任何根據本合同發出的文件,均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以【郵政快遞】【郵寄掛號信】【 】方式送達對方。任何一方變更通訊地址、聯繫電話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其他當事人。變更的一方未履行通知義務導致送達不能的,對方當事人按照約定的通訊地址進行送達的,視為有效送達。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通過有關社會組織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二)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合同生效及特別約定

(一)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出租人執 份,承租人執 份,租賃登記備案部門執一份,房地產經紀機構執一份(通過房地產經紀機構成交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本合同中未約定或約定不明的內容簽訂書面協議進行補充(見附件七),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本合同的解除,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出租人(簽字或蓋章): 承租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新版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模板 篇14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甲方代理人: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代理人:

見證方:北京xx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見證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為明確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將其擁有的坐落於北京市區(縣)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

2、出租房屋建築面積共平方米。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情況,由雙方在《物業驗收單》中加以説明。除雙方另有約定外,該《物業驗收單》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二、甲、乙雙方提供證件

1、甲方提供:□身份證□房產證□户口本

2、乙方提供:□身份證□暫住證□工作證

三、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個月。自二零年月日起至二零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內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月租金共元。

(大寫:萬仟佰拾元整)

2、該房屋租金支付方式為:。

五、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負責修復或給予經濟賠償。

2、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但乙方使用不當除外)。甲方進行維修須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但其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應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4、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六、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同意乙方轉租房屋的,應當單獨訂立補充協議,乙方應當依據與甲方的書面協議轉租房屋。

七、乙方違約的處理規定

1、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租金20%的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通知,在規定期限內仍未糾正並修復的;

(3)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一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水、電、煤氣(天然氣)及其他相關使用費用,每逾期一天,

則應按上述費用的4%支付滯納金。逾期達兩個月以上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合同總租金20%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4、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如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的兩倍的違約金。

八、甲方違約處理規定

1、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時間,交付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日租金的兩倍向乙方賠付違約金。逾期七天,則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終止履行該合同。甲方除應按規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違約金以外的實際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2、在租賃期內,甲方因非本合同第八條第1款規定的情況,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退還剩餘租金以及未使用費用,同時按合同總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3、因甲方房屋權屬瑕疵及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對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九、產權變更

1、如甲方按照法定程序將房屋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權人繼續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十、合同終止與解除

1、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屆滿後一日內,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2、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未經甲方同意留存物品視為乙方已做拋棄,甲方有權任意處置,乙方不得提出異議。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交納水、電、煤氣(天然氣)、電話、電視、物業管理等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

(7)拖欠房租壹個月以上。

十一、免責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3、依照政府房屋租賃政策或法律規定必須變更或終止合同的;

4、依照政府房屋拆遷公告規定時間需要拆除房屋的。

5、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十二、見證方的責任與義務

1、見證方負責撮合甲乙雙方以合理的市場價格成交

2、見證方保證在該合同履行期內,在甲乙雙方產生爭議時負責雙方的調解工作

十三、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交見證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補充規定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電話:電話:

地址:地址:

房產證號:

代表人:代表人:

見證方:北京xx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

資質證號:

經紀人:電話:

年月日籤於北京

新版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模板 篇15

出租人(甲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承租人(乙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一)房屋坐落於北京市 。

(二)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計 個月。

(三)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每月房屋租金 元人民幣,按季、半年,支付方式,提前10天支付,以此類推。

(四)、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

(五)、不得利用本房屋進行違法亂紀活動。

(六)、下列費用由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視收視費、燃氣費、上網費等與其它租户平攤。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20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