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畢業生租房協議(精選3篇)

大學畢業生租房協議 篇1

甲方:

大學畢業生租房協議(精選3篇)

乙方:

茲經雙方協議房屋租賃條件如下:

第一條;租賃房屋

甲方將座落在北京市合計面積為平方米建築物租予乙方作為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計年月日,租期滿租賃關係自然解除,甲方無需另行通知。房屋年租金為元(人民幣大寫),月租(人民幣大寫)付款方式為付。房屋租賃押金為元,租賃期滿乙方無違反合同條款,甲方如數退還。

第三條:協議事項

1、房屋內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自乙方入住之日起租約期滿遷出之日均由乙方負擔。

2、乙方應妥善管理並注意使用房屋,愛惜屋內所留傢俱與電器等設備,如屬人為損壞需照價賠償。房屋結構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變更或裝修,如有擅改或損失,需負還原及賠償損失之全責。

3、若房屋內設施及設備自然損壞影響乙方居住,甲方應儘快予以解決,最遲於壹拾伍天內修理完好並交付乙方使用。若超過上述期限,則本着合同租賃期限自動順延相應時間。

4、租賃建築物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險品等,影響公共安全。

5、租賃期滿當日,乙方應無條件退租並將房屋點清交甲方。如乙方逾期不搬,甲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甲方因此所受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6、乙方因業務或居住上需要,應徵求甲方同意後才可改善裝璜及增加設備。

7、乙方退租還屋時應將傢俱物品搬遷清楚,不得故意留存佔據,如逾期不搬視為乙方放棄其所有權,甲方可自由處理。

8、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和造成甲乙雙方的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9、自簽約之日起,雙方均不得藉故解除合同。

甲方:

乙方:

大學畢業生租房協議 篇2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 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按年結算。每年年初 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同意預交 元作為保證金,合同終止時,當作房租衝抵。

五、房屋租賃期為 ,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並償付對方總租金 的違約金;如果甲方轉讓該房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六、因租用該房屋所發生的除土地費、大修費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於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九、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十、本合同連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籤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大學畢業生租房協議 篇3

一、協議書的領取與簽訂

具體程序:

1、經過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雙方達成就業意向後,用人單位填寫或出具錄用函(錄用證明函件);

2、畢業生憑錄用函向班主任/隊長領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班主任/隊長在《畢業生就業協議書領取登記表》上登記;

3、畢業生與用人單位一起協商、填寫《協議書》,並各自簽字蓋章,《協議書》即生效;

4、畢業生或用人單位將《協議書》先送到班主任/隊長處簽名,再送至學院學生處和就業辦鑑證蓋章,登記並編制就業方案;

5、《協議書》一式三聯,蓋章完成後,用人單位、畢業生、學院就業辦各執一聯。

有關規定:

1、一名畢業生原則上只能領取一份《協議書》;

2、《協議書》為雙方協議,在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蓋章後即生效,不論學院就業辦蓋章與否。如要變更,畢業生一定要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取得書面同意函,才能到學院就業辦辦理手續,重新領榷協議書》;

3、如果用人單位已簽章,畢業生未簽字而改變主意不想再繼續簽約,需由用人單位出具相關的證明、新單位接受函(或經確認有新接受單位)、本人申請和原《協議書》,方可到學院就業辦辦理更換《協議書》的手續;解約後暫未找到新接受單位的,暫不給換新的協議書;

4、考取本科插班生和公務員類單位的畢業生不得領榷協議書》。如果已和用人單位簽訂協議,需與用人單位解除協議,並在學院就業辦登記備案,方可辦理升學等手續;

5、畢業生簽約前必須向用人單位如實説明有無參加專插本考試或考研,如有,應協商好錄取後就業協議解除的辦法。簽約前已錄取並決定就的畢業生原則上不發放《協議書》。錄取前已與單位簽約的畢業生辦理解除就業協議後,必須通知畢業班班主任/隊長和就業辦老師;

6、如果畢業生遺失或損壞《協議書》,必須提出申請並經班主任/隊長核准後到就業辦辦理補發手續。

二、填寫《協議書》注意事項

1)甲方(用人單位)填寫項目

1“用人單位”要與單位公章一致,不要簡寫、誤寫或寫別名;

2“用人單位性質”填寫單位的性質或經濟類型,如獨資、合資、國有、私營等;

3“用人單位電話”填寫人事部門的電話;

4“單位機構代碼”即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法人代表,凡獨立法人單位都有此代碼。外企辦事處無此代碼者,可委託中介機構辦理錄用手續;

5“檔案接受(單位名稱、郵政編碼、詳細地址)”請填寫清楚用人單位的人事檔案接收單位的全稱和詳細地址,用於學校郵寄畢業生檔案材料。有人事檔案保管權的單位可寫單位地址,無人事檔案保管權的單位應填寫其委託保管檔案的地址,如某人才市嘗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2)乙方(畢業生)填寫項目

1“專業”務必填寫準確、規範、統一的專業名稱,應為入學時的專業名稱,不得誤寫、簡寫,如“刑事偵查專業”不要寫成“刑偵”,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2“生源地”填寫為“**省**市”。(生源地為畢業生入讀廣東警官學院前常駐户口所在地);

3“學歷”填寫為“大學專科”或“大學本科”;

4“家庭住址”填寫父母居住地地址;

5“落户地址”填寫畢業生在畢業後户口將遷往的地址;廣州生源直接填寫家庭户口所在地地址。畢業生簽約廣州工作單位的,也要直接填寫廣州市户口所在地的地址(如:廣州市路號)。

3)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協議條款填寫注意事項

1“服務期、見習期”等條款必須明確填寫;

2“各項福利、違約金”等最好註明多少,若不註明,易引起糾紛;

3甲乙雙方可就有關事項協商達成附加條款,如畢業生就讀本科插班生、畢業生未獲畢業證等或用人單位有何特殊體檢要求等均可在《協議書》中補充説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