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車經營權租賃合同(精選3篇)

出租汽車經營權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 承租方:

出租汽車經營權租賃合同(精選3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車期限,交付驗車;

出租方將牌車輛輛,車輛號碼,從年月日時起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時止收回,租賃期共。

交付地點:雙方共同檢驗車輛,確認車輛現狀安全性能符合要求並在合同附件上簽字認可。租賃期滿,出租方按合同附件標準驗收回車輛。

第二條:租金﹑押金標準,交納期限及違約金;

(1)承租方接收車輛時向出租方預交押金元。大寫:.(承租方未按規定履行合同或者因操作不當造成車輛損壞﹑違章﹑肇事造成車輛損壞停駛等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時,出租方從押金中扣除)

(2)每天(日)租金元:共計人民幣元,出租方於收回車輛時從承租方交納的押金中按實際租用的天數扣除租金(包月按30天計算)

(3)承租方租車二個月以上的,每月簽訂合同時,提前三天向出租方預付下月租金,逾期交租金,超過天數按日租金的40﹪向出租方交納違約金。

(4)承租方所租車輛,每天(24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280公里,超出部分由出租方按每公里加收元,承租方還車時,不超過1小時不收費,超出1小時收10元,超出2小時收25元,超出3小時收40元,超出4小時按半天收費,超出6小時按1天收費。(高檔車另訂超出價格)

(5)承租方還車後,如有違章罰款需租車本人帶駕駛證親自前來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違法﹑違章扣分需本人親自辦理)

(6)承租方交還車輛時,如車輛不清潔,出租方收取元洗車費作清潔車輛使用。另需在承諾書上簽字確認所租車輛的還車時間。

第三條:出租方責任;

(1)向承租方提供公安部門年檢合格及證照齊全的車輛。

(2)提供的車輛保險需按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

(3)協助承租方處理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所發生的交通事故及其他事宜。

(4)租賃期間對租賃車輛的使用情況實施監控。

第四條:承租方責任;

(1)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安全行車,因違法﹑違記﹑違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責任由承租方自行負責,並承擔給出租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租賃期間負責對車輛例行檢查保養和小修,如車輛在例行保養和小修時需要更換零部件,應事先與出租方取得聯繫,出租方認可後才能更換。車輛在租賃期間如發生故障時承租方必須與出租方取得聯繫,修復後方可行駛,否則後果由承租方全部承擔。

(3)不得用租賃車輛從事營業性活動,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借﹑典當﹑抵押或交與無駕駛證人員駕駛和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過橋費﹑過路費,並負責承擔租賃車輛被盜時保險公司賠付後的不足部分和其他費用。

(5)租賃高檔車時,應出具本人及擔保人合法有效的證明﹑證件及簽字。

(6)在租賃期間發生交通事故時,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和第三者損失及其它所以責任和損失,(駕駛人不是承租人時駕駛人負連帶責任),並承擔保險公司賠付出租方後不足部分的損失和車輛維修期間停駛的租金(停駛租金按日租金的90﹪計算及承擔修理費總額30﹪的車輛折舊補償,車輛發生小的損傷時負責賠償出租方修理費)

(7)租賃車輛使用期間,若發生交通事故應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繫,並立即通知出租方協助解決,不得擅自移動車輛和改變現場,待有關部門驗定完畢,出租方同意後方可移動,否則後果由承租方承擔。

(8)如需續租車輛,須在合同期滿前向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合同期滿未辦理手續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還車輛,除應交納逾期期間的租金外,另支付逾期租金40﹪的違約金,逾期三天以上。未與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者,出租方將向有關部門申報,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及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第五條:其他約定條款;

(1) 租賃期間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及責任由承租方承擔與出租方無關。

(2) 租賃期間內若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車輛損壞應即時與出租方聯繫,必須到出租方指定的修理廠修理。

(3) 如發生車輛被盜遺失,由承租方先行負責全額賠償給出租方,保險公司賠付的一切款項由承租方獲得。在責任人或保險公司賠付後,不足車輛損失的賠償費及因向責任人或保險公司索賠支出的一切費用由承租人賠償。

(4) 承租方不得使用93#以下汽油,否則後果自負。

第六條:擔保條件;

(1) 擔保人對擔保承租方所租車輛,租金及其它費用負有連帶清償責任,如被盜﹑滅失﹑詐騙﹑交通違章罰款,違反操作規程,導致車輛損壞等一切民事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1) 出租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應承擔承租方的損失。

(2) 承租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應承擔出租方的損失。

第八條:補充條款;

(1) 本合同一式貳份,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有同等效應,雙方簽字生效。

(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或按有關規定解決。

(3) 發生糾紛,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分則,財產租賃合同有關條款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糾紛﹑當事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昆明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出租方(簽字蓋章)   承租方(簽字蓋章)   擔保人(簽字蓋章)

地址: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駕駛證檔案號:   現住址:

委託代理人:   工作單位:   工作單位:

出租汽車經營權租賃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

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號: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從業資格證號: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國家、省有關出租汽車客運管理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現就出租汽車客運經營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基本情況

甲方依法取得出租汽車客運經營資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號_________,擁有_________個出租汽車客運經營權的使用權,經營權證號從_________號___________號,經營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依法取得出租汽車客運從業資格,從業資格證號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

乙方為甲方的員工,雙方已按照國家規定簽訂《勞動用工合同》(合同號_________),甲方在本合同期內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手續,履行社會保險義務。

營運車輛情況:車輛型號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車輛牌照號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道路運輸證號_________,車輛購置價格(含車輛購置税及附屬設施、設備)_________萬元,車輛購置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對應的經營權證號_________。在本合同期內,甲方將上述車輛承包給乙方經營。

乙方自願承包甲方提供的上述車輛從事出租汽車客運經營活動,接受甲方管理,並按甲方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報當地行業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條 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內,出租汽車客運經營權的使用權和車輛產權屬於甲方。

第三條 乙方應按月向甲方繳納承包費,每月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元)。承包費包括:

公路養路費_________元;

客運附加費_________元;

營業税_________元;

車輛折舊費_________元;

保險費_________元;

其他税費項目金額_________;

企業管理費_________元。

乙方應在每月_________日之前一次性足額繳清下月承包費給甲方。甲方按照有關規定一次性收取財產抵押和安全保證金_________元,本合同到期,乙方未違反相關條款,甲方連本帶息返還給乙方。

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承擔國家對營運税費進行調整的風險。

第四條 甲方應按照國家和省有關出租汽車的規定及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準確辦理相關營運手續。乙方在承包經營過程中,應遵守出租汽車客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紀守法、誠信經營、文明服務。

第五條 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的相關規定,為車輛辦理規定的強制參保險種(車上責任險)和其他相關保險的投保和續保手續,保險受益人為甲方。

當需要辦理保險理賠事項時,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保險索賠手續。

第六條 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安全、謹慎駕駛車輛,確保乘客、第三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乙方應對車輛、車上駕駛員、乘客及第三人的生命財產安全承擔法律責任。若發生,乙方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案,並及時向甲方報告。甲方因賠償和事故處理支出的實際費用有權按本合同規定向乙方追償。

第七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車輛營運變動成本,包括修理費、檢測費、燃油費等由乙方承擔。乙方應按照技術規範使用車輛,保持車輛技術狀況完好。乙方不得轉包營運車輛。本合同到期後,車輛(含附屬設施、設備及相關證照)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收回。

第八條 乙方聘請出租汽車駕駛員的,被聘請的駕駛員必須經運管機構培訓合格,取得出租汽車客運從業資格證,且應當經過甲方的同意,並將聘請的駕駛員的相關資料報甲方備案,服從甲方統一管理。

第九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經營活動實行監督和管理。

2、在合同有效期內,非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本人、乙方聘請的駕駛員、乘客及第三人的人身和財產損害的,甲方在承擔賠償責任後有權向乙方追償。

3、在合同有效期內,車輛發生或由乙方引起的其他事故,造成車輛和甲方其他財產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

4、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管理規章制度,甲方可依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處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5、遇有重大的外事、搶險任務和主要客運集散點供車及其它特殊任務時,甲方可以調度乙方承包的車輛。

6、甲方有權根據經營需要,適時對乙方的出租汽車進行更新。

7、甲方按照規定,有權組織乙方參加職業培訓和安全教育。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有義務做好駕駛員、營運車輛及相關證件的年審工作。

2、甲方有義務做好的處理工作,因處理事故支出的費用有權向乙方追償。

3、甲方有義務提供營運所需的出租汽車客運票據。

4、甲方有義務及時宣傳國家和省有關出租汽車客運法規政策。

5、甲方有義務組織乙方參加各項文明創建活動。

6、甲方有義務公示辦事程序、辦事結果及相關規章制度。

第十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有權要求甲方依本合同的規定提供相應的服務。

2、乙方有權參加甲方組織安排的各種活動和安全培訓。

3、在發生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做好的處理工作。

4、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營運所需的出租汽車客運票據。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守法經營,文明經營,保障乘客的合法權益。

2、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監督和管理,遵守甲方內部管理制度,維護甲方的整體形象。

3、乙方應按時足額繳納承包費給甲方。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變出租車內外設施,包括但不侷限於車身顏色、營運標誌、車身廣告、車身噴字等。

5、乙方應保證完成甲方擔負的外事、搶險、主要客運集散點供車及其它特殊任務。

第十一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嚴重違反行業管理規定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二)發生重大服務質量事件,對甲方名譽造成惡劣影響的;

(三)被有關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從業資格證》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並誠實信用地行使各自權利、履行各自義務,任何一方不得無故違約。如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當向另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二)乙方不按約定向甲方支付承包費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拖欠費用總額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30天仍沒有按約定支付承包費的,甲方有權解除經營合同,收回營運車輛,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擅自轉包車輛的,甲方有權收回車輛,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四)乙方(含聘請駕駛員)違反有關規定,運管機構對甲方給予處罰或者質量信譽考核扣分的,甲方按照扣分結果,每扣1分給予乙方20元罰款。因乙方多次違章、嚴重違章致使甲方質量信譽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五)乙方無故不按照規定參加一年一度的輪訓或者安全例會的,每缺一次處以100元罰款。

(六)乙方聘請駕駛員未向甲方報備的,每次處以100元罰款。

(七)因甲方原因辦理相關營運證照不及時、代繳納税費不及時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他問題正在被審查或處理期間,乙方不得依據第一款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本合同即終止。在本合同期滿前30天甲方向乙方表明終止或續訂意向,經雙方協商同意續訂經營合同。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或損害的,應當依據國家和湖北省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

第十九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天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在協商一致後,在本合同第十六條填寫補充協議。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一份交行業管理部門備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出租汽車經營權租賃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號: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從業資格證號: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國家、省有關出租汽車客運管理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現就出租汽車客運經營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基本情況

甲方依法註冊為出租汽車客運代理服務企業。

乙方依法取得出租汽車客運經營資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號_________,擁有_________個出租汽車客運經營權的使用權,經營權證號從_________號___________號,經營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乙方依法取得出租汽車客運從業資格,從業資格證號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

營運車輛情況:車輛型號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車輛牌照號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道路運輸證號_________,車輛購置價格(含車輛購置税及附屬設施、設備)_________萬元,車輛購置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對應的經營權證號_________。

在本合同期內,乙方使用上述車輛從事出租汽車客運經營活動,接受甲方管理,並按甲方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報當地行業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條 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內,出租汽車客運經營權的使用權和車輛產權屬於乙方。

第三條 承包費標準

乙方應按月向甲方繳納承包費,每月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元)。

承包費包括:

公路養路費_________元;

客運附加費_________元;

營業税_________元;

車輛折舊費_________元;

保險費_________元;

其他税費項目金額_________;

企業管理費_________元。

乙方應在每月_________日之前一次性足額繳清下月承包費給甲方。

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承擔國家對營運税費進行調整的風險。

第四條 甲方應按照國家和省有關出租汽車的規定及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準確辦理相關營運手續。乙方在承包經營過程中,應遵守出租汽車客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紀守法、誠信經營、文明服務。

第五條 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的相關規定,代乙方為車輛辦理規定的強制參保險種(車上責任險)和其他相關保險的投保和續保手續,保險受益人為乙方。

當需要辦理保險理賠事項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保險索賠手續。

第六條 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安全、謹慎駕駛車輛,確保乘客、第三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乙方應對車輛、車上駕駛員、乘客及第三人的生命財產安全承擔法律責任。若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案,並及時向甲方報告。甲方因交通事故賠償和事故處理支出的實際費用有權按本合同規定向乙方追償。

第七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車輛營運變動成本,包括修理費、檢測費、燃油費等由乙方承擔。乙方應按照技術規範使用車輛,保持車輛技術狀況完好。乙方不得轉包營運車輛。本合同到期後,車輛(含附屬設施、設備及相關證照)由乙方按規定處理。

第八條 乙方聘請出租汽車駕駛員的,被聘請的駕駛員必須經運管機構培訓合格,取得出租汽車客運從業資格證,且應當經過甲方的同意,並將聘請的駕駛員的相關資料報甲方備案,服從甲方統一管理。

第九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經營活動實行監督和管理。

2、在合同有效期內,非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本人、乙方聘請的駕駛員、乘客及第三人的人身和財產損害的,甲方在承擔賠償責任後有權向乙方追償。

3、在合同有效期內,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由乙方引起的其他事故,造成甲方財產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甲方因處理事故支出的費用有權向乙方追償。

4、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管理規章制度,甲方可依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處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5、遇有重大的外事、搶險任務和主要客運集散點供車及其它特殊任務時,甲方可以調度乙方承包的車輛。

6、甲方有權根據經營需要,要求乙方適時對出租汽車進行更新。

7、甲方按照規定,有權組織乙方參加職業培訓和安全教育。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有義務做好駕駛員、營運車輛及相關證件的年審工作。

2、甲方有義務做好交通事故的處理工作。

3、甲方有義務提供營運所需的出租汽車客運票據。

4、甲方有義務及時宣傳國家和省有關出租汽車客運法規政策。

5、甲方有義務組織乙方參加各項文明創建活動。

6、甲方有義務公示辦事程序、辦事結果及相關規章制度。

第十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有權要求甲方依本合同的規定提供相應的服務。

2、乙方有權參加甲方組織安排的各種活動和安全培訓。

3、在發生交通事故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做好交通事故的處理工作。

4、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營運所需的出租汽車客運票據。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守法經營,文明經營,保障乘客的合法權益。

2、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監督和管理,遵守甲方內部管理制度,維護甲方的整體形象。

3、乙方應按時足額繳納承包費給甲方。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變出租車內外設施,包括但不侷限於車身顏色、營運標誌、車身廣告、車身噴字等。

5、乙方應保證完成甲方擔負的外事、搶險、主要客運集散點供車及其它特殊任務。

第十一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嚴重違反行業管理規定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二)發生重大服務質量事件,對甲方名譽造成惡劣影響的;

(三)被有關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從業資格證》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並誠實信用地行使各自權利、履行各自義務,任何一方不得無故違約。如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當向另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二)乙方不按約定向甲方支付承包費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拖欠費用總額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30天仍沒有按約定支付承包費的,甲方有權解除經營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擅自轉包車輛的,甲方有權解除經營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四)乙方(含聘請駕駛員)違反有關規定,運管機構對甲方給予處罰或者質量信譽考核扣分的,甲方按照扣分結果,每扣1分給予乙方20元罰款。因乙方多次違章、嚴重違章致使甲方質量信譽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五)乙方無故不按照規定參加一年一度的輪訓或者安全例會的,每缺一次處以100元罰款。

(六)乙方聘請駕駛員未向甲方報備的,每次處以100元罰款。

(七)因甲方原因辦理相關營運證照不及時、代繳納税費不及時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他問題正在被審查或處理期間,乙方不得依據第一款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本合同即終止。在本合同期滿前30天甲方向乙方表明終止或續訂意向,經雙方協商同意續訂經營合同。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或損害的,應當依據國家和湖北省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

第十九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天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在協商一致後,在本合同第十六條填寫補充協議。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一份交行業管理部門備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