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降車租賃合同(精選16篇)

升降車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

升降車租賃合同(精選16篇)

委託代理人:

承租方(乙方)

委託代理人:

依照《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租用塔式起重機設備的相關事宜簽訂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西安市

3、工程基本情況:

二、租賃設備的基本情況

設備名稱

施工電梯

生產廠商

北京金山

規格/型號

設備編號

最大自由高度(米)

最大起重量(噸)

最大安裝高度(米)

備註:

三、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暫定12個月.

2、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雙方應在本合同屆滿前,續簽合同。

3、租賃期滿,乙方繼續使用塔機,甲方沒有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四、租金計算及支付方式

1、設備租金按月計算支付,每月每台租金元,共計月租.不足整月的,每台每日分別按元計算。

2、租金自安裝完畢後經地方檢測驗收合格之日起即為設備啟用日,以後每月25日辦理當月租金結算(本租金不含税金甲方只出具普通收款收據)

五、進、退場費用

退場費用每台元,台共計人民幣元,其中包含:運輸費、吊裝費、安裝費、拆卸費等,乙方需在甲方機械進場安裝後的10日內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六、機械交接與驗收

1、乙方需要機械進場,應當提前10天以書面方式向甲方發出進場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後應當按照乙方通知的進場日期將設備備好,向乙方進行移交,塔機移交時雙方應當簽署《交接清單》。

2、乙方應自收到起12小時內在移交地點完成對設備的驗收,同時簽署《進場檢驗合格單》。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辦理驗收,則視為已通過乙方的驗收;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型號、規格、數量和技術性能等有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情況,應在收到時起12小時內將上述情況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負責處理,否則,視為通過乙方的驗收。

3、安裝調試完畢,甲、乙雙方應當在安裝調試完畢後進行自檢,自檢合格,甲、乙雙方在自檢報告上簽字、蓋章。同時,乙方在塔機使用確認書上簽字、蓋章,甲方將機械交給乙方工地使用,即為啟用日。乙方未籤使用確認書,不得使用升降機。

4、雙方簽署自檢報告、機械使用確認書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行業主管部門申報正常工作檢測,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5、機械主機進場後非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時安裝,乙方同意從甲方塔機主機進場之日起第20日為租期計算起始日。

6、機械及附件(包括但不限於地腳螺栓、附牆拉桿、附牆預埋件)所有權屬甲方,乙方在按期支付租賃費的前提下,擁有機械及附件使用權;任何情況下,乙方無權對機械進行抵押、轉讓或轉租。

七、操作、維護、修理及費用承擔

1、租賃期間,機械的操作工作由甲方負責,甲方應當負責配備持操作證或上崗證的塔機操作司機兩名。

2、司機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安全操作,做好維修、保養、運行記錄工作,並認真填寫維修、保養及運行檢查記錄。(每月正常維修保養不得超過兩天、大修理不得超過三天,若每月累計修理超出三天,乙方有權按超出天數扣除租金)

3、租賃期間,塔機正常損耗下的維護工作由甲方負責。

4、租賃期間,出現的故障修理工作由甲方負責,但如果因為乙方責任導致故障,甲方可採取以下修理措施,相關的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1)更換認為需要更換的部件;

(2)對於修理後能滿足各項指標的部件進行修理;

(3)將修復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狀態。

甲方在處理過程中應當本着安全第一、合理成本的原則妥善進行部件的更換、修理工作,不得產生額外的非必要費用開支。

5、因甲方原因導致停工的,期間不計租金。(正常維修保養的時間除外)

八、租賃機械的毀損和滅失

1、租賃期間,雙方簽署《交接清單》前,機械的所有風險由甲方承擔,簽署《交接清單》後,機械的所有風險由乙方承擔。但在甲方配備司機的情況下,若由於甲方配備的司機操作不當造成的損失(乙方強制其操作除外),風險由甲方承擔。

2、租賃期間,機械發生毀損或滅失時以及可能發生上述風險時,乙方必須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知曉險情後必須立即組織修復或制定應對方案。處理上述情形所產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的權利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收取租金、保證金、進退場費用。

2、負責機械進場的運輸、進場後的安裝、退場時拆卸及塔機運離工地現場的運輸。

3、負責提供安裝所需的預埋件,指導乙方進行基礎及附着預埋施工。

4、負責檢測資料的收集、整理、報送,做到檢測合格,並及時將特種設備檢測部門的檢測合格報告送交乙方辦理使用備案手續。

5、拒絕乙方違章指揮,並責令停機。

6、負責提供機械操作人員的工資。

乙方的權利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和金額向甲方支付租金和其他費用。

2、向甲方提供進出場作業、其他維護作業的條件和便利。

若乙方提供的作業條件不能滿足甲方進出場作業要求時,乙方應承擔因此增加的費用。

3、按時接收、交還甲方交付的機械和簽署相關書面文件。

4、提供安全作業環境,負責在施工現場的看護,安全,因乙方工地現場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塔機部件、配件被盜丟失、損毀的,乙方應按市場價格照價賠償。

5、提供塔機申報檢測的相關資料,如基礎隱蔽資料、工程概況、塔機使用備案表、塔機安裝驗收表等,因提供資料不及時,導致不能及時申報檢測,其責任由乙方承擔。

6、根據生產廠方提供的圖紙完成基礎施工。

7、按照國家特種設備使用管理要求,及時辦理塔機使用登記備案手續。

8、按操作規程或機械使用規定或合同約定管理和使用塔機,不違章或超負荷作業。

9、為升降機操作人員提供食宿。

十、違約責任及合同的解除權

1、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應按照月租金的千分之一的標準向甲方承擔遲延履行責任。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提供機械的,每逾期一日應按照月租金千分之一的標準向乙方承擔遲延履行責任。

3、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中止本合同:

(1)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租金,經甲方書面催告仍不能在規定的期限內履行;

(2)乙方未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約定的方法使用,致使機械受到嚴重損失且後果不可挽回;

(3)乙方未經甲方書面許可擅自轉租的;

(4)乙方嚴重違約導致甲方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情形。

4、出現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中止本合同:

(1)甲方無法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升降機或提供的升降機型號和規格與合同不符,經乙方書面催告仍不能按時履行或提供的替代塔機達不到合同要求;

(2)合同履行期間因甲方原因導致停工累計超過10日的;

(3)甲方其它嚴重違約導致乙方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情形。

十一、保密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所知曉的對方商業祕密應當予以保密。未經對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十二、爭議解決

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行業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條款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設備退場租金付清後自然終止。

2、本合同一式六份份,其中甲方兩份,乙方四份。

2、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各種書面文件,經雙方簽署確認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釋的順序除有特別説明外,以文件生成時間在後的為準。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簽訂地:西安.

出租方:(甲方簽章)承租方:(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賬號:賬號:

20__年月日20__年月日

升降車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

委託代理人:

承租方

委託代理人:

依照《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租用塔式起重機設備的相關事宜簽訂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基本情況:

二、租賃設備的基本情況

設備名稱

施工電梯

生產廠商

北京金山

規格/型號

設備編號

最大自由高度

最大起重量

最大安裝高度

備註:

三、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暫定12個月.

2、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雙方應在本合同屆滿前,續簽合同。

3、租賃期滿,乙方繼續使用塔機,甲方沒有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四、租金計算及支付方式

1、設備租金按月計算支付,每月每台租金元,共計月租.不足整月的,每台每日分別按元計算。

2、租金自安裝完畢後經地方檢測驗收合格之日起即為設備啟用日,以後每月25日辦理當月租金結算

五、進、退場費用

退場費用每台元,台共計人民幣元,其中包含:運輸費、吊裝費、安裝費、拆卸費等,乙方需在甲方機械進場安裝後的10日內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六、機械交接與驗收

1、乙方需要機械進場,應當提前10天以書面方式向甲方發出進場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後應當按照乙方通知的進場日期將設備備好,向乙方進行移交,塔機移交時雙方應當簽署《交接清單》。

2、乙方應自收到起12小時內在移交地點完成對設備的驗收,同時簽署《進場檢驗合格單》。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辦理驗收,則視為已通過乙方的驗收;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型號、規格、數量和技術性能等有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情況,應在收到時起12小時內將上述情況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負責處理,否則,視為通過乙方的驗收。

3、安裝調試完畢,甲、乙雙方應當在安裝調試完畢後進行自檢,自檢合格,甲、乙雙方在自檢報告上簽字、蓋章。同時,乙方在塔機使用確認書上簽字、蓋章,甲方將機械交給乙方工地使用,即為啟用日。乙方未籤使用確認書,不得使用升降機。

4、雙方簽署自檢報告、機械使用確認書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行業主管部門申報正常工作檢測,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5、機械主機進場後非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時安裝,乙方同意從甲方塔機主機進場之日起第20日為租期計算起始日。

6、機械及附件所有權屬甲方,乙方在按期支付租賃費的前提下,擁有機械及附件使用權;任何情況下,乙方無權對機械進行抵押、轉讓或轉租。

七、操作、維護、修理及費用承擔

1、租賃期間,機械的操作工作由甲方負責,甲方應當負責配備持操作證或上崗證的塔機操作司機兩名。

2、司機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安全操作,做好維修、保養、運行記錄工作,並認真填寫維修、保養及運行檢查記錄。

3、租賃期間,塔機正常損耗下的維護工作由甲方負責。

4、租賃期間,出現的故障修理工作由甲方負責,但如果因為乙方責任導致故障,甲方可採取以下修理措施,相關的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更換認為需要更換的部件;

對於修理後能滿足各項指標的部件進行修理;

將修復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狀態。

甲方在處理過程中應當本着安全第一、合理成本的原則妥善進行部件的更換、修理工作,不得產生額外的非必要費用開支。

5、因甲方原因導致停工的,期間不計租金。

八、租賃機械的毀損和滅失

1、租賃期間,雙方簽署《交接清單》前,機械的所有風險由甲方承擔,簽署《交接清單》後,機械的所有風險由乙方承擔。但在甲方配備司機的情況下,若由於甲方配備的司機操作不當造成的損失,風險由甲方承擔。

2、租賃期間,機械發生毀損或滅失時以及可能發生上述風險時,乙方必須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知曉險情後必須立即組織修復或制定應對方案。處理上述情形所產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的權利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收取租金、保證金、進退場費用。

2、負責機械進場的運輸、進場後的安裝、退場時拆卸及塔機運離工地現場的運輸。

3、負責提供安裝所需的預埋件,指導乙方進行基礎及附着預埋施工。

4、負責檢測資料的收集、整理、報送,做到檢測合格,並及時將特種設備檢測部門的檢測合格報告送交乙方辦理使用備案手續。

5、拒絕乙方違章指揮,並責令停機。

6、負責提供機械操作人員的工資。

乙方的權利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和金額向甲方支付租金和其他費用。

2、向甲方提供進出場作業、其他維護作業的條件和便利。

若乙方提供的作業條件不能滿足甲方進出場作業要求時,乙方應承擔因此增加的費用。

3、按時接收、交還甲方交付的機械和簽署相關書面文件。

4、提供安全作業環境,負責在施工現場的看護,安全,因乙方工地現場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塔機部件、配件被盜丟失、損毀的,乙方應按市場價格照價賠償。

5、提供塔機申報檢測的相關資料,如基礎隱蔽資料、工程概況、塔機使用備案表、塔機安裝驗收表等,因提供資料不及時,導致不能及時申報檢測,其責任由乙方承擔。

6、根據生產廠方提供的圖紙完成基礎施工。

7、按照國家特種設備使用管理要求,及時辦理塔機使用登記備案手續。

8、按操作規程或機械使用規定或合同約定管理和使用塔機,不違章或超負荷作業。

9、為升降機操作人員提供食宿。

十、違約責任及合同的解除權

1、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應按照月租金的千分之一的標準向甲方承擔遲延履行責任。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提供機械的,每逾期一日應按照月租金千分之一的標準向乙方承擔遲延履行責任。

3、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中止本合同:

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租金,經甲方書面催告仍不能在規定的期限內履行;

乙方未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約定的方法使用,致使機械受到嚴重損失且後果不可挽回;

乙方未經甲方書面許可擅自轉租的;

乙方嚴重違約導致甲方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情形。

4、出現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中止本合同:

甲方無法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升降機或提供的升降機型號和規格與合同不符,經乙方書面催告仍不能按時履行或提供的替代塔機達不到合同要求;

合同履行期間因甲方原因導致停工累計超過10日的;

甲方其它嚴重違約導致乙方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情形。

十一、保密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所知曉的對方商業祕密應當予以保密。未經對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十二、爭議解決

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行業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條款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設備退場租金付清後自然終止。

2、本合同一式六份份,其中甲方兩份,乙方四份。

2、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各種書面文件,經雙方簽署確認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釋的順序除有特別説明外,以文件生成時間在後的為準。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簽訂地:西安.

出租方:承租方: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賬號:賬號:

年月日 年月日

升降車租賃合同 篇3

杭州XX公司

根據《民法典》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格守:

一、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為__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__,租賃車輛的車況以發車的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二、租用期定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承租人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租、出租人提前將車召回應在____日前向對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協議規定違約條款處理。

三、連車帶人租金每月為_________元,從車輛交付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天計算,租金在出租人提交發票後10天內付清。國家節假日未安排工作按_______元天從租金中扣除,平時加班時間以調休為主,無時間調休按照65元天結算。

四、出租人權利義務

1、出租人要服從承租人的工作時間安排,隨叫隨到。

2、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3、租車人可以享有每週1天的休息,不分國定節假日,如遇特殊情況,以服從承租人安排為主。

4、向承租人無任何保留條件交付性能良好、設備齊全的有交強險和商業保險的合法擁有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5、承擔保險範圍內租賃車輛日常維修、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6、承擔租賃車輛定期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____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7、如車輛屬於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超過1天)或影響承租人車輛的正常使用的,出租方須扣除相應租金或向承租方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8、承租期間出租人不得兼職其他工作。非工作時間產生的耗油按照0.5元公里計算,在當月租車費用中扣除。

9、必須保證車輛的良好狀態,車輛行駛公里數超20萬的,需更換車子或提前解除租賃合同。

10、如出租人請假時間較長且響應承租人工作開展,出租人找好替車,否則由出租人承擔響應責任。

五、承租人權利義務

1、在租賃協議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出租人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協議規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人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承擔使用過程中的相關費用(燃油費、停車費、過橋過路費等)。

4、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5、租用期滿有義務向出租人交回性能良好、設備齊全、證件齊全的車輛,通過雙方簽字確認。

六、違約責任

1、出租人未經出租方同意擅自將車調回,將按租金的2倍賠付承租人。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2倍計收。

七、聲明及保證 出租人:

1、出租人對租賃車輛擁有合法所有權和使用權,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2、出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協議時,任何、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出租人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出租人為簽署本協議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協議的簽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協議生效後即對協議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承租人:

1、承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2、承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協議時,任何、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承租人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承租人為簽署本協議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協議的簽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協議生效後即對協議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八、合同解除

有下列情況可單方解除合同:

1、因車輛狀況原因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時,或者車輛性能下降嚴重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2、如承租方工作有調整,提前15天向告出租方解除合同。

2、未經出租方許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過____日,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車輛並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並不返還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九、不可抗力

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協議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協議或暫時延遲協議的履行。

十、通知

1、根據本協議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一、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交接單》是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爭議的處理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提出起訴。

出租人(蓋章):____________ 承租人(蓋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升降車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

承租方:

簽訂地點:

出租方根據承租方的需要,同意將一輛油罐車(型號為__、發動機號為__、底盤號為__)租賃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第一條:租賃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自20__年月日至20__年月日。

第二條:油罐車用途

出租方對承租方提供使用的油罐車只限於機場內儲存航空油料,禁止承租方用於油料運輸業務。

第三條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1、租金:每月(大寫)叁仟伍百元。

2、租金付款期限:每三個月付款一次,第一次付款日期為08年3月20日前,第二次付款日期為08年6月20日前,第三次付款日期為08年9月20日前,第四次付款日期為08年12月20日前。

3、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憑出租方開具的發票按雙方約定的付款日期以匯款的方式向出租方指定的帳户支付租金。

4、開户名: 開户行: 帳號:

第四條租賃物交付的時間、地點、方式及驗收:

1、交付時間:20__年12月23日前。

2、交付地點:廣西梧州機場。

3、交付方式:由出租方負責送到。

4、驗收:租賃物到達承租方的梧州基地後進行驗收(含工具、配件)。由雙方在工具、配件清單上簽字認可。

第五條油罐車的維修保養

1、油罐車往返途中的維修、通行及人工費用由出租方負責。

2、承租方每週需發動該車15分鐘。

3、在租賃期間,油罐車的日常維修、保養,產生的所有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承租方責任:

1、不按協議約定支付租賃費,按延期天數以每天應付租賃費額的1%累加償付給出租方違約金。

2、因操作、保管等原因,造成出租方車輛損壞或發生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3、承租方不得將油罐車轉租給第三方。

二、出租方責任:

1、因出租方油罐車的資質(油罐車應屬於出租方本人)、罐體本身的質量不合格或出租方不履行合同,影響承租方的航油儲存、飛行任務等由出租方負責。

2、出租方的油罐車在交付的路途中發生的一切事情由出租方負責。

3、出租方的油罐車總容量不能低於44。5立方米,若低於44。5立方米造成承租方相關損失由出租方負責。

第七條本協議簽訂後,雙方應嚴格遵守,若對本協議發生糾紛,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柳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租賃期滿,雙方有意續訂的,可在租賃期滿前30日續訂租賃合同。

第九條租賃期滿油罐車的返還時間為20__年12月20日,交接地點為梧州機場,返回路途及產生的費用由出租方負責。

第十條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__承租方:__法定代表:

升降車租賃合同 篇5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X公司

基於甲乙雙方高度信任基礎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甲乙雙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方為乙方員工,為了方便服務於公司,乙方同意甲方私人車輛用於為乙方辦公使用,並僅限甲方使用。甲方為乙方提供設備齊全、車況良好、運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車輛基本情況如下:

二、甲方在使用私人車輛為乙方辦公期間,所產生的費用(包括維修保養費、保險費),以及由上下班路程上產生(燃油費用、停車費、過路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提供相關正規發票,實報實銷。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租用甲方車輛期間,不承擔甲方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責任的經濟損失,以及甲方在行駛過程中違章罰款等。

2、甲方不得私自再將車輛轉租、轉借或抵押他人,由此產生的非法行為由甲方負責。

四、車輛保險

乙方負責如下保險費用:第三方責任險,車輛損失險,全車盜搶險、玻璃單獨破碎險、自燃損失險、不計免賠險、無過責任險、車身劃痕險等。甲方可自願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甲方自理。

五、合同解除

本合同在甲 、乙雙方僱傭關係解除時,或車輛狀況導致車輛無法正常使用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七、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訴。

八、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升降車租賃合同 篇6

合同簽定方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車輛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租賃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擁有車輛的所有權;

2、按期、足額收取雙方認定的租賃費和相關押金,未經協商拖欠租金逾期三日有權收回車輛終止合同;

3、向乙方提供不低於一級技術狀況的車輛,並提供齊全的行駛證件;

4、向乙方提供救援服務,具體辦法執行甲方《救援制度》的規定;

5、負有對事故車輛及丟失車輛直接向保險公司理賠的責任;

6、協助乙方對交通事故的處理。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在規定區域的車輛使用權,如超出規定地區須通知甲方,經允許後方可;

2、對向甲方提供的證件、印鑑、支票的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有欺詐行為,乙方必須賠償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應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租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

4、自行加註燃油料,且必須加註與車輛使用説明牌號一致的燃油料,否則引發的損失及修理期間的租車費由乙方負擔;(須加97#以上油料);

5、按車輛使用説明對車輛進行日常的檢查、保養,尤其對機油、剎車油、冷卻液、電解液、輪胎氣壓的檢查,對制動、轉向、燈光、刮水器、喇叭性能的監控。如發現異常,應即刻與甲方聯繫進行維修,如繼續強行運行出現的損失由乙方負擔,並處以50000元以上罰款,終止合同;

6、乙方不得利用所租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將所租車輛轉租、轉讓、轉賣、抵押;自行更換駕駛員,否則除後果自負外,甲方處以50000元罰款,並收回車輛;

7、禁止私自更換、拆卸車輛的另部件、附件和設備裝置及甲方所設的標誌鉛封等物。如有違規,將按被拆物件的新件價格的10倍處以罰款。

三、擔保方的權利的義務

擔保方就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行為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及債務承擔保證責任、法律責任。

四、租金標準及支付期限:

1、正常短租、月租、年租金按甲方現在標準執行;

2、日租車輛日限行50公里,每超過一公里每公里按50元計算加收租金;

3、乙方提前退車,需向甲方償付違約金,按提前天數租金的50%計算;

4、合同簽定後乙方即時支付租金,短租一次結清,長期月租按月付款的,月起租日前2天支付租金,年租應一次付清或參照長期月租付款方式。

五、車輛的事故修理:

1、車輛需保養或發生故障或損壞需要修復時,必須到甲方指定的廠家修理,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自己找修理廠點,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處以100000元罰款。

六、車輛續租和退車

1、短租車輛續租應在期滿前3小時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後方可續租,併到甲方辦理續租手續;

2、乙方退車應遵守約定時間,逾期4小時以內交當日租金的50%,超過4小時按全天租金計算;

3、乙方退車時如出現車內外物品丟失損壞,需照價賠償,車輛外觀發生劃、蹭、磕碰等損傷需到甲方指定的修理廠修復,費用乙方自負,或由乙方委託甲方修理,乙方應確認甲方提出的修理價格相關損失,並按此支付。

七、車輛事故及丟失的賠償:

1.保險條款以保險公司的解釋為準;

2.承租期間如出現交通事故或車輛丟失,乙方除即刻向有關部門報案外,並同時提供全部相關證件,作為甲方向保險公司報案理賠的根據,如因乙方延誤,超出保險公司報案期限或乙方提供的證明不夠理賠條件,其所有損失(含租金)全部由乙方向甲方賠付;

3.乙方發生交通事故或車輛丟失,其原因超出保險理賠範圍的,全部損失由乙方向甲方賠付,同時租金照付;

4.乙方發生交通事故、車輛丟失等,由甲方向保險公司理賠、事故處理期間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其中包括甲方協助處理事故所支付的費用和保險公司賠償部分款額的先行墊付;

5.乙方在租車期間發生事故,在事故未處理完,車輛未修復時,乙方仍須按天或月交納租車費用;

6.公安交通部門和保險公司對事故結案後的賠償金由甲方負責退還乙方,但免賠和不予賠償部分均由乙方承擔,乙方並承擔車輛修理費用的40%元,作為車輛因事故造成車輛貶值賠償,車輛修理費超過300000元時,按60%賠付給甲方;

7.甲方公司車輛特殊,需由乙方公司承擔購買當天車輛保險。

八、其它規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可作出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升降車租賃合同 篇7

承租方:

出租方:

根據《民法典》,甲乙雙方在誠實信用的原則下,經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合同:

一、租賃事項

1、甲方租用乙方客車一輛,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完成甲方員工上下班接送任務。

2、車輛要求:

3、租用客車行駛路線:

4、原則上甲方用用時間為週一至週五每天;甲方節假日休息。具體時間及線路見附件。

5、甲方節假日如需用車,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應予安排。

二、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期為________年。

2、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雙方協商確定是否繼續租賃。若雙方確認繼續租賃,另行簽訂租賃合同。

三、租賃費用

1、甲乙雙方同意,每單班租費為 元,每天每班計 元,如甲方要求加班,則按上述運價結算。

2、每月按實際發生班次結算租車費用,先租後付,乙方於次月____日前開具符合國家要求的發票給甲方,甲方於____日內付款。

四、特別約定

1、乙方承諾:如客車駕駛員存在超速行駛、闖紅燈、服務態度惡劣、因乙方駕駛員原因導致漏載甲方員工等情況,甲方隨時要求乙方更換駕駛員。

2、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本合同約定,若一方不履行或違反本協議規定的條款,被視為單方違約,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3、乙方車輛不能按時接送甲方員工的,每次扣款元;如____月累計發生3次以上(含3次)的甲方可要求更換客車駕駛員,乙方則必須更換駕駛員,如因天氣等不可抗力而影響正點接送的除外。

4、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條款約定而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而且不承擔賠償責任。

五、其他

1、在合同期內出現上述合同終止或解除情況的,任何一方須提前一個月告知對方,以便雙方能通過協商給予以解決。

2、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甲乙雙方不能協商解決,雙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決。

3、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升降車租賃合同 篇8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就出租車租賃經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自己的出租車豫 租給乙方經營,經營期限二、在乙方經營合同期限內,甲方賣車時隨時收回車輛,終止合同,除甲方賣車時收回車輛外,甲乙雙方不得違約,違約方要支付對方 元。

三、乙方向甲方交租車押金 元(大寫 )

四、乙方向甲方每月交租賃金 元(大寫 ),每月號前一次性交清,租賃金隨市場價漲落,乙方如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車輛。

五、甲方將車輛交給乙方時,一切完好無損,車上所帶配件是新車出廠時所帶配件一樣不少,另外有一滿箱油,行駛證、營運證、車輛等級評定證、車輛購置附加費用證、計價器周檢證、天然氣鋼瓶使用證。

六、甲方在收回車輛或乙方在退交車輛時,也必須和甲方

交乙方時一樣,若是車輛和機器損壞、配件缺少、汽油不滿箱等,甲方可在乙方押金中扣除,若押金不夠,一切還乙方負責賠償。

七、乙方租賃期間,出現的各種違法和交通事故:酒後開車、肇事逃逸、超速行車或不經甲方同意,私自僱其他人開車肇事和利用車輛進行違法行為等保險公司不賠償的事故,一律由乙方個人全部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賠償,如乙方出事連帶到甲方,甲方的各種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八、乙方租賃期間發生的所有事故,一切責任均有乙方負責。

九、乙方駕駛中所違規行為,責任均有乙方負責。

十、乙方租賃期內,乙方及乙方僱用的其他人發生意外事故及傷害,均有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責任。

十一、乙方發生交通事故後,造成甲方第二年的保險費上漲。上漲部分由乙方承擔。

十二、乙方租賃期間,國家和公司所給的一切優惠和獎勵油補等全部由甲方所得。

十三、乙方在租用期間,必須遵守甲方出租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一切要按公司要求去做。否則,所出現的一切責任後果全部由乙方負責承擔。

十四、乙方租用期間每月要按規定時間到甲方公司參加例會,如不參加例會,罰款由乙方承擔。

十五、本車每10000公里以內換一次機油,包括空氣濾芯、機油濾芯、汽油濾芯,費用由乙方承擔。(更換機油時要通知甲方在場)。

十六、私自更換汽車原廠配件給其他車輛,乙方應按原廠配件價格雙倍賠償外,甲方可提前解除合同,並從押金扣20%的處罰金。

十七、押金在租車協議期滿後,乙方退交車輛15天以後退還,如有違章,車輛損壞,交通事故所有費用,都由押金內扣除,若押金不夠賠償,一切還由乙方負責賠償。

十八、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或按手印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擔保人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擔保人(簽字)

年 月 日

升降車租賃合同 篇9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手機號: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手機號: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章,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力和義務,經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共同協商,訂立本合同。

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一、約定車輛:______________甲方自願將自己掛靠於的____________號混凝土攪拌車(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__ )出租給乙方運營使用。

二、租賃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租賃期限為______年。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______元/月,每月日之前一次性現金支付次月租金;

四、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保證車輛手續齊全,包括《行駛證》、《道路運輸證》等各種行車手續;如因甲方辦理手續不全導致使用車輛過程中被有關部門查處,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負責為出租車輛投保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保額____________元,車上人員險保額 ____________元/人,車輛損失險,不計免賠險。

3、 在出租期限內,本協議租賃車輛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或者在使用過程中出現非甲方責任產生的其他責任事故風險,乙方作為車輛實際控制人,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並均由乙方自行處理;因車輛發生事故的損失賠償,由保險公司依法按照甲方按前款標準在保險公司投保的限額賠償,乙方須承擔保險賠款限額以外的所有費用。如需甲方出具手續,甲方予以協助。在車輛發生損壞時,如保險不足以將車輛修復至可使用狀態,乙方應承擔補足責任。同時還應賠償本車輛加速折舊費,折舊金額按修車實際發生額的50%計算。

4、 出租期間,乙方不得將出租車輛予以轉讓、轉租、抵押、質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設定擔保。出租車輛的司機由乙方聘用和選派,甲方與乙方選派的司機之間不存在隸屬、僱傭或勞動合約關係;乙方聘用的司機必須具備相應駕駛資質,服從掛靠公司安全管理,不得有違法違章駕駛行為;

5、 車輛租賃期間,乙方負責對租賃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和支付維修保養費用(包括審驗車輛時的調修費);乙方保證租賃車輛的安全及安全的保管、使用、駕駛租賃車輛。

6、乙方在租賃期滿或按照本協議約定解除協議向甲方交還車輛時,應當使車輛符合使用前的狀態,外觀、隨車工具等應完好有效。

7、 如甲方在租賃期內出賣車輛,甲方應當向購買人聲明本協議,本協議對購買方繼續有效。乙方具有優先購買權,但甲方應向乙方告知出賣事宜。

五、特別約定:

1、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乙方不得擅自解除協議,或不履行本協議;如發生違反本協議行為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人民幣,用於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如果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 萬元的,超出部分也由違約方賠償;

2、因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給相對一方造成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因訴訟產生的律師費、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生活費和租賃車輛停運期間經營損失(按本協議租賃金額折算)。

3、甲方交付車輛前,應按乙方指定意見在修理場進行一次二級維護,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歸還車輛前,應按甲方方指定意見在修理場進行一次二級維護,費用由乙方承擔;確保車輛安全機件性能良好交接。

4、出租期間,本協議中雙方已經從租金折算約定中,充分考慮到本協議租賃車輛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或因其它非甲方責任時,車輛停運給乙方造成的損失補償,故產生上述原因的停運時,甲方將繼續收取租金;

六、租賃期滿:租賃期屆滿時,本協議終止,如乙方不再租賃,應在租賃期屆滿時按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向甲方交還車輛。如乙方繼續租賃,雙方應協商重新訂立協議。

七、協議解除: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協議的,均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解除本協議。

八、爭議解決方式: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因違約產生糾紛須經甲方住所地法院訴訟。

九、協議生效及其他約定: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認真商議,充分了解後訂立,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並手印後生效。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升降車租賃合同 篇10

出租方(甲方):

通訊地址:

電話:

承租方(乙方):

通訊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營業執照或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交通部、國家計劃委員會等部門聯合頒佈的《汽車租賃業管理暫行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租賃車輛基本情況:

品牌型號: 電 池:

合格證號: 行駛里程:

車架號碼: 燃 料:

車身顏色: 核定載客: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為 天,自 年 月 日 時 至 年 月 日 時止。

三、交車地點:

還車地點:

(注:交車及還車地點原則上在甲方的經營地點,如需變更則由雙方商定)

四、租金

租賃車輛(日/月)租金¥ ,合計人民幣 仟 佰 拾 元(¥ ),乙方於本合同簽訂後交車前一次性向甲方繳納全額租金。

五、保證金

1、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交車前一次性足額交付保證金:人民幣 萬 仟 佰 拾元整(¥ )

2、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對該車輛擁有所有權,並向乙方提供第一條規定的車況良好的車輛;

2、甲方提供車輛的免費保養和非人為原因造成故障的維修,承擔深圳市內上門維修救援,維修救援後仍無法恢復使用的,出租方相應延長乙方租車時間;因乙方單方面使用不當引起的故障,所產生的維修費用有乙方承擔。

3、甲方不承擔租車期間租賃車輛的停車費、燃料費、路橋費、違章處罰等任何費用;

4、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隨時隨地收回租賃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後多退少補。甲方損失包括車輛的維修費用、車輛折舊費用和營業損失費用;

(1) 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或非法營運行為;

(2) 乙方將所租賃車輛轉讓、轉租、出售、出借、抵押、質押、試車、進行零件加裝測試或作其它非法用途,如違反承租方與第三者所簽訂的一切協議都被視為無效。

(3) 乙方因使用不當或超負荷使用(包括惡意駕駛和過失操作),導致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嚴重損耗的;

(4) 從事其它有損甲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在以上情況下根據第九條規定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追究乙方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並承擔甲方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5、甲方應在收到乙方全額租金及足額保證金後按合同規定交車時間完成交車手續,即雙方對租賃車輛進行驗車並填妥《客户交車確認表》後交付乙方使用。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帳或收到現金之日為準。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本租賃合同期限內,僅車輛的使用權屬於乙方。

2、自行承擔租用期內租車車輛所發生的一切停車費、燃料費、路橋費、違章處罰等費用,包括未及時繳納費用所產生的滯納金;

3、租賃期間內,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

4、租賃期間妥善使用和保管租賃車輛,並保證歸還的租賃車輛需符合如下驗收標準:

(1) 車輛必須保持堪用可行駛。

(2) 各部機件不可短缺且堪用。

(3) 電池、電機及車身號碼不可變造、更換。

(4) 電機及電控系統等不得損壞出現異常現象。

(5) 變速箱不可有打滑,及外部破損及難入檔現象,各檔位均能使用。

(6) 耗材部分(例電池、輪胎、轉向系統、懸掛系統)必須達到尚可使用。

5、按時歸還車輛,歸還時車況與《車輛交接單》中的車況登記相一致,並經甲方指定的專業人員驗收。

八、意外風險及交通事故處理

1、乙方使用車輛出現任何意外事故或損壞時,乙方須及時通知甲方,並報交通管理部門(因事故情況而定),甲方第一時間確認後,方可進行維修。

2、事故中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因交通事故造成租賃車輛損害加速折舊責任,租賃車輛維修超過 元,乙方需承擔10%加速折舊費。

九、車輛失竊

1、乙方應妥善保管車輛。如車輛被盜,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向公安機關報案。

2、乙方承擔由車輛失竊造成的全部責任,並在一個月內向甲方支付該車輛的購置價折舊後的車款。

十、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需賠償對方相應經濟損失。甲方原因但已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的,按合同租金額的30%賠償乙方,提前6小時但不足12小時通知乙方的,按合同租金額的50%賠償乙方,少於6小時通知乙方的,按合同租金額的100%賠償乙方;乙方原因但已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的,按合同租金額的30%賠償甲方,提前6小時但不足12小時通知甲方的,按合同租金額的50%賠償甲方,少於6小時通知甲方的,按合同租金額的100%賠償甲方。

十一、補充協議

甲、乙雙方可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十二、爭議的解決

解決爭議方式: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甲乙雙方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特約條款

租賃期間,乙方在使用租賃車輛過程中如出現故障或其他任何需要維修情況的,需立即告知甲方,並由甲方對故障作出評估後才准予進行維修。情況緊急需立即維修的,乙方必須保存資料和情況佐證,或經雙方同意,安排回到甲方處進行維修。否則甲方將不為此承擔任何維修費用。 租車合約期滿時,應於約定的還車地點進行車輛檢測歸還;乙方如需延長租期,需在租期屆滿前2天內提出續租申請,我司有權根據車輛預訂狀況或其他原因拒絕客户的續租要求;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我司有權不接受客户提前還車。

本合同及附件車輛交接單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署(蓋章)後即時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開户行: 開户行: 帳號: 帳號: 簽署代表: 簽署代表 : 職務: 保證人: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

升降車租賃合同 篇11

承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協商制定協議如下:

一、乙方根據甲方需要,同意將長安之星牌微型貨車,車號:遼A194K2汽車壹輛及司機租給甲方使用。

二、甲方租用的乙方車輛限用於食色桶飯的配送和生產所用。甲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乙方司機負責。

三、租用期定為一年,自20xx年04月26日起至20xx年04月25日止,甲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15日前向乙方提出通知。

四、甲方要求乙方每天9:00點前從步雲山路拉貨到三好南街,途徑站前店、三好街1、2、3店,往返路程25公里左右。(準時準點送貨並帶回各個店的垃圾,自己裝卸貨物。)

五、甲方按每月30天;每天兩趟;每趟25公里的計算標準為乙方結算,甲方放假乙方不計租賃費用。結算方式:每月10日結算上月1日至30日租賃費,每月租賃費為人民幣兩千五百元。

六、乙方負責車輛的相關費用;燃料;保養;保險;交通處罰及交通肇事等各費用。

七、乙方不得無故缺勤或遲到早退,不送貨、晚送貨。貨物一旦裝車損毀或丟失有乙方負責按價賠償。乙方確實有特殊原因不能送貨或晚送貨,需提前一天向甲方申請,經甲方同意方可,每次最多兩天。甲方扣除當天的租賃費,如果沒有甲方的同意,乙方私自停運或晚運扣除乙方當日三倍的租賃費。乙方提前解除租賃合同需向甲方賠償五千元。

八、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運輸時發生的高速公路費、過路費、過橋費、停車費由甲方承擔。

九、為了實現互惠互利的原則,燃料有大幅的漲價或降價,甲方按照漲、降比例給乙方調整租賃費用。

十、因甲方的工作需要,要求乙方額外運輸或做其他的事情,甲方根據所加派的工作量增加乙方的當次費用。

十一、甲方不得無故解除乙方的租賃關係,如果無故解除乙方的租賃關係需向乙方補償五千元。

十二、甲方為乙方提供一人份的三餐伙食,乙方在甲方處工作三個月後,乙方享受甲方為員工提供的福利待遇。

十三、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升降車租賃合同 篇12

承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租賃乙方工程車名稱: (輛)

二,施工地點:

三,租賃期限:自20xx年 月 日起至 20xx年 月 日

四,付款方式和期限。

租金按月計算,每月租金 元。( 元) 2,自乙方車輛進場之日起幹滿一月後(30日)甲方向乙方支付首月租金的70%,剩餘30%滿一個季度後支付(第二月後以此類推,及支取70%,扣取30%保證金,所扣取保證金在工程結束時一次性付清)。

五,權利和義務.

1,甲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按期支付租金,逾期未付租金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收回設備,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2,在租賃期內,甲方未徵得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在所租賃的設備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零部件,自卸車的維修保養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提供幫助與配合。租期內自卸車的主燃料由甲方負責。甲方允

3,在施工過程中乙方駕駛員應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不得無故脱崗,不得故意怠工.不聽指揮違章操作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乙方車輛轉租他方.

4在施工期內,由於道路不通,下雨下雪等,人力不可抗拒等因素影響不能正常施工,所誤工期乙方概不負責,甲方應正常支付租金。因甲乙雙方單方違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同時處以20xx0元罰款。雙方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應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否則按照違約處罰.

5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備註: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應認真按本合同執行,如有異議,提交人民法院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升降車租賃合同 篇13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鑑於

乙方是一家國內專業的綜合汽車租賃服務提供商,甲方因需要向乙方長期租賃機動車輛(下稱“租賃車輛”),雙方現就汽車租賃事宜,自願、平等進行協商,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相關政策簽訂本合同。

1.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1 甲方保證其是一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成立並存續的企業,並應提供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複印件;甲方工作人員至乙方處提取租賃車輛時,需向乙方提交加蓋甲方企業公章的身份證和駕駛證複印件,以及提車授權證明(見“附件C”;若甲方未按約定出具相應證明但依約履行付款義務的,則視為乙方已按約定將車輛交付甲方)。

1.2 甲方有權按合同的約定要求乙方提供租賃車輛,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信息,在租賃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使用權。租賃車輛交付甲方使用後,非因車輛質量問題甲方不得要求更換車輛,但有權在符合合同約定的情況下要求乙方提供替代車輛。

1.3 乙方向甲方交付租賃車輛時,以及租賃期滿甲方向乙方交還車輛時,雙方均應簽署《車輛交接單》(見“附件D”),車載裝備、車況的確認以《車輛交接單》為準。若甲方未按約定簽署交接單的,則視為甲方已認可車載裝備及車況。如甲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約定提車的,則視為乙方已如期交車,租金自雙方約定交車之日起計算。

1.4 甲方須指派有合法駕駛資質人員駕駛車輛,否則應承擔因此造成的全部責任。甲方應提供駕駛員的身份證和駕駛證複印件,在簽訂合同時作為附件提交。

1.5 甲方應要求其駕駛員按交通法規、車輛操作規程操作駕駛租賃車輛。如果租賃期間其駕駛員造成違章情況,甲方應及時處理並承擔因此造成的全部責任。

1.6 甲方應按照車輛行駛證載明用途、車輛性能、機動車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裝潢、改裝租賃車輛,不得將租賃車輛用於進行體育、軍事或競賽,不得裝載易燃易爆物品或腐蝕物品,或以可能對租賃車輛造成損害的其他方式使用租賃車輛,不得將租賃車輛用於違法行為。

1.7 除非事先徵得乙方的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車輛進行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或實施任何其他超越甲方在本合同項下法律權利的行為。

1.8 甲方應配合乙方的車輛保養或年檢要求,在乙方指定的保養或年檢的時間及地點向乙方交還租賃車輛,否則應承擔因此造成的責任。如乙方當天不能歸還租賃車輛,乙方應向甲方免費提供替代車輛直至歸還租賃車輛。

1.9 甲方若需在本合同第2.4條約定的保險基礎上增保任何其他險種或提高任何保險責任限額,可以要求乙方代辦增保或保險責任限額變更手續,相應保費由甲方自行承擔。

1.10甲方知悉並同意,乙方按合同的約定所提供的替代車輛,所配備的保險均為車輛損失險、交通強制險和第三者責任險(限額20萬元)。

1.1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向乙方及時、足額地支付本合同項下的各項費用。

1.12車輛租賃期滿後,甲方應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和地點,將車輛及其裝備(如有)和各種證件交還乙方。如雙方交接車輛時發現車輛或車載設備損壞的,乙方有權拒絕接收車輛,甲方應承擔維修責任;如車牌或隨車證件遺失的,甲方應承擔所有補辦費用。上述情形下,租期相應延長直至甲方將合理使用後的車輛完好返還並將齊全的證件交還乙方之日終止。

2.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2.1 乙方保證其為一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成立並存續的企業,具有車輛租賃的經營範圍和合法資質。

2.2 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設施、性能完好的租賃車輛,並應提供車輛行駛證、年檢合格證等有效證件,定期對車輛進行正常維修保養,以保證甲方行車安全。

2.3 乙方有權定期檢查車輛使用狀況,並在本合同第5.1條和第6.1條約定情形下收回租賃車輛。

2.4 乙方應按國家有關現行法律規定為租賃車輛投保以下險種:車輛損失險、交通強制險、第三者責任險(限額50萬元)、車輛損失險不計免賠險、第三者責任險不計免賠險。

2.5 車輛租賃期間,如車輛本身原因引起的故障而影響甲方使用租賃車輛超過1日的,乙方應免費提供替代車輛,保證甲方正常運轉;除此之外,若甲方需要替代車,雙方應另行協商替代車的車型、租期和價格等。

2.6 租賃期間如租賃車輛發生交通違章情況,甲方應根據違章發生地的規定及時處理完畢,最晚不得遲於租賃車輛辦理年檢的月份或租賃期限屆滿之日(以先到日期為準)。若因為甲方不及時處理而導致的任何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滯納金、罰款,被交警扣留所造成的乙方營運損失,扣留期間的停車費等相關費用,車輛無法年檢所造成的後果,由甲方承擔。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情形下,甲方需確保租賃車輛返還乙方時已將所有交通違章罰單和電子警察罰單處理完畢,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接收車輛,租期相應順延,直至所有罰單處理完畢且車輛完好返還乙方。如甲方隱瞞違章未處理完畢的情況將車輛返還乙方,乙方有權在獲知違章情況後要求甲方及時處理,並要求甲方承擔乙方因此產生的所有損失。

2.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其所使用車輛的GPS數據。若有違反,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 事故理賠及盜搶條款

3.1 事故理賠

租賃車輛發生事故時,甲方應立即報警進行責任認定、並在事故發生後2小時內撥打乙方的緊急救援熱線並遵照乙方指示行事。

3.1.1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由乙方向保險公司報案,甲方應遵照乙方指示,配合保險公司處理有關定損、理賠等事宜,為保證維修質量,甲方應在乙方指定的維修點進行維修及定損事宜。

3.1.2甲方應自行墊付拖車施救費、維修費、醫藥費、交通費等全部相關費用,並應在定損和維修完畢之後及時將全部相關文件(包括但不限於事故證明、事故責任認定書、事故調解書、判決書、損失清單、費用單據等)遞交給乙方。

3.1.3乙方收到3.1.2所述材料後將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並根據保險公司的理賠金額和實際發生金額(需有符合要求的發票等證明文件)與甲方進行結算。

3.1.4如事故由乙方提供的租賃車輛質量問題引起,乙方應承擔相關責任;如事故非因租賃車輛質量問題造成,甲方應承擔保險公司理賠範圍以外的損失。

3.1.5若因甲方在事故發生後未及時按上述程序進行處理或提交完整的相關文件而導致保險公司拒賠或不足額理賠的,甲方應當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3.1.6如車輛定損總額等於或超過3萬元的(含車輛報廢),除上述約定外,甲方應另外按定損總額的15%向乙方賠償車輛貶值損失。

3.1.7如本合同到期後,租賃車輛仍在維修中的,則租期相應延長直至甲方將合理使用後的車輛完好返還並將齊全的證件交還乙方之日終止。

3.1.8如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報廢的,甲方應向乙方正常支付租金直至乙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

3.1.9每個保險年度內,如租賃車輛發生保險理賠,則下一年度乙方投保車險時同等保險費的上漲部分,由甲方承擔,具體金額以相應的保單為準。合同期限的最後1年內如發生保險理賠(不論理賠金額大小),甲方同意選擇:□最後一次租賃費用結算時支付相當於該租賃車輛當年所投保車險費用的50%的費用,或■租賃期滿後乙方無需返還押金,直至甲方按保單足額支付下一年度車險上漲的費用後按合同約定予以返還。

3.2盜搶

租賃車輛被盜搶時,甲方應在發現後立即向公安部門報案並通知乙方,並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3.2.1如因甲方未能及時報案、通知乙方或未提供必要的相關證明,導致保險公司拒賠或不足額理賠的,甲方應承擔保險公司拒賠或不足額賠付部分的損失。

3.2.2在甲方承租車輛期間,如車輛被盜搶,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正常租金直至向乙方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立案證明之日。

3.2.3如甲方涉嫌參與盜搶或報假案等違法活動,乙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收回全部租賃車輛,並要求甲方賠償乙方全部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並按本合同第5.1條約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2.4如因乙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盜搶,甲方有權利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直接經濟損失。

4.不可抗力

4.1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等自然災害、交通意外、罷工、騷動、暴亂及戰爭等任何無法預見、無法克服、無法避免的事件和因素。

4.2由於政府部門原因,或車輛減產或停產,或車輛供應商延遲交付等,致使乙方不能按時交付合同約定的車輛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提供給甲方類似車型的替代車輛。

4.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雙方應立即進行友好協商決定如何繼續履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的,則適用本合同關於合同終止的規定。

5. 違約責任

5.1如果甲方發生6.1條所述情形,或乙方發生6.2條所述情形,則該方應向對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的車輛租賃費用〓20%的違約金。

5.2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政府調用或不可抗力事項及本合同約定的情形外,任何一方無權中途自行變更或終止合同,否則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相當於合同未履行部分的車輛租賃費用〓20%的違約金。

5.3甲方逾期支付租金、費用及押金的,應每日按照應付而未付金額〓3‰計付滯納金直至應付而未付費用實際付清之日為止。

5.4如本合同中止,解除或終止,甲方應於2日內歸還租賃車輛,否則將按日承擔日租金(計算公式:月基本租金/30)的200%的罰金,直至將車輛歸還乙方為止。

5.5任何一方發生違約行為,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因此受到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直接損失,守約方向其他第三方的賠償金額等。

6. 合同的解除、終止與續簽

6.1雙方同意在以下情形下,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立即收回租賃車輛(時間及地點不受限制),並有權在甲方支付的押金中直接扣除5.1條約定的違約金:

6.1.1甲方在訂立合同或合同履行中提供虛假信息或證照,嚴重影響本合同的正常履行的;

6.1.2未經乙方許可,甲方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超過20個工作日的;

6.1.3因可歸責於甲方的事由致使乙方車輛毀損、被行政處罰等導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或致使乙方遭受其他嚴重經濟損失的;

6.1.4甲方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甲方存在上述意圖的;

6.1.5甲方利用或有意圖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或確有證據證明甲方從事其他超越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法律權利的活動的。

6.2經國家認定的專業檢測機構鑑定,租賃車輛不符合國家質量標準,且乙方拒絕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內更換車輛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5.1條約定的違約

金。

7. 聯繫方式

除非雙方另有書面約定,聯繫人和聯繫方式如下:

甲 方:

聯 系 人:

電 話:

地 址:

乙 方:

聯 系 人: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聯繫郵編:

開 户 行:

賬 號:

8. 合同的解釋、變更及爭議的解決

8.1本合同以及所有附件、附表構成雙方之間的完整合同,並替代先前雙方就本合同事項達成的任何書面或口頭協議、承諾、陳述、諒解和談判。

8.2 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給予對方任何寬限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也不視為該方對本合同項下任何權利、權益的放棄。

8.3 雙方因本合同的解釋、履行發生爭議的,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雙方同意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9. 其他

9.1鑑於雙方的友好合作,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存續期間,甲方員工註冊成為乙方個人會員使用乙方個人自駕服務時,將享受乙方白金卡會員待遇。具體自駕服務使用規範,可另行協商解決。

9.2甲方知悉且同意,乙方與其關聯公司可共同提供本合同項下服務,乙方或其關聯公司中任意一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約定應由乙方履行之義務的,應視為乙方完全履約。乙方關聯公司的履約行為由乙方按合同約定承擔責任。

10. 合同生效及效力

10.1本合同的有效期為 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具體期限自標的車輛實際交付之日起計算。期滿後自動續展,每次續展期限為一年,除非任何一方在期滿前提前30天書面通知不再續展,或者本合同依據法律或合同約定提前終止的。

10.2本合同自雙方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後生效。

10.3本合同的所有補充條款及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和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打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0.4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簽署:

甲方:

(蓋章)

日期:

乙方:

(蓋章)

日期:

升降車租賃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因工程需要,甲方現租賃乙方的罐車台, m³。滿足現場施工。為保證該項內容的順利實施,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內容,特立此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職責

1、甲方免費負責乙方食宿和車輛燃油費用(柴油)及車輛停放場地,並確保車輛行走路面暢通。

2、由甲方原因造成車輛或混凝土損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二、乙方職責

1、乙方罐車司機必須聽從本站的調度和現場工地的管理。

2、乙方車輛必須服從甲方正常營運。

三、租賃費

每月每台車輛按大寫: 元整(¥: 元),乙方不承擔發票費用。

四、付款方式:

租賃費按月結算,每月按100%結清上月的租賃款,剩餘部分在車輛撤場日結清。

五、其它

1、起租日期為進場時間(簽字日期),不足月部分按實際天數計,標準為天,每月給天修車即車輛保養時間。超出部分扣款,扣款標準:

2、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甲方和現場的管理,對不能達到甲方要求或不服從甲方管理的人員,乙方應及時調整和更換,否則,甲方有權調整和處罰,直至終止合同。

3、由於甲方的工作需要和指派而離開現場,因證照不全被交管部門查扣,甲方協調解決。

4、因罐車故障原因,造成砼時間過長而不能使用,其責任由乙方負責,按成本價賠償給甲方,在當月結算中扣除。

5、甲方包括服務方所有的物品乙方不得擅自帶出現場,如發現一次除按物品價值索賠外另處罰 元。

6、到月不按時結款,乙方有權停車(停車期間一切(直接、間接)損失由甲方承擔)。

7、乙方車輛如出現重大事故,合同自動終止。

8、乙方工作時間(單班司機)

9、如單方違反約定,對方有權在身份證所在地提起訴訟。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該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升降車租賃合同 篇15

第一條出租方的權利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或使用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出租方的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適合上路行駛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合理使用過程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

3.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4.為租賃車輛投保車損、盜搶及第三者責任險。

5.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承租方的權利

1.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在租賃期限內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3.有權要求出租方為出租車輛投保基本險種,並在出租方獲得保險賠償後減免相應賠償責任。

第四條承租方的義務

1.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户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及維修保養。

6.承擔保險公司免賠部分的損失,承擔非出租方原因所造成的公司拒賠部分的損失;承擔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他責任。承擔保險條款規定賠付範圍、合同約定或法規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之外的其他經濟損失。

7.保險結算程序:

a)發生車輛事故,當事司機(承租方)須根據車輛損失情況交納一定的保險事故押金;

b)發生車輛事故,當事司機(承租方)須承擔300元的絕對免賠額;

c)發生車輛事故,當事司機(承租方)須承擔扣減絕對免賠後超過1000元的20%車輛加速新折舊費;

8.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未經出租方允許和相關管理部門批准,不得轉租租賃車輛。

9.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並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及保險公司。期間,應及時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否則承擔保險公司拒賠的責任。

10.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11.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五條租金、保證金

1.租金單位為元/年、元/月、元/周、元/天,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採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不確定的責任承擔

1.對於無法確定應當由某一方承擔的責任,雙方可按照各自承擔50%損失的原則進行處理。

2.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責任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提供的租賃車輛不適合上路行駛的,應予以更換;車輛危及承擔方人身安全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2.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並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維修、救援後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採取其他措施。

4.出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技術故障的,應承擔由此給承租方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八條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因車輛損毀、被騙等各種原因造成承租方不能歸還車輛的,承租方應當賠償車輛價值的損失,損失計算方法為:自第一次領取行駛證之日起以車輛辦完購置手續後的價格為基數按每年10%折舊後之殘值,在承租方未獲得殘值賠償之前,承擔方應按逾期還車交給租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後應將餘款退還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

(2)租賃車輛被轉賣、抵押、質押、轉借、轉租的;

(3)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4)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承擔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超過1000元,收取車輛全部修理費的20%作為加速折舊費)、停駛損失(停駛損失按租金標準計算);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承擔因車輛出險及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不當而損失所造成的車輛加速折舊費,加速折舊費為車輛全部修理20%車輛修理費依據國家二級修理廠收費標準。車輛全部修理費1000元以下的免收加速折舊費。

6.車輛出險及不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不能正常使用時,出租方有償提供替換車(替換車不保證同等車型,替換車租金不超過原租金的70%)。

7.承擔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8.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9.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10.因車輛違章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擔保條款

如採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限為自本協議履行期屆滿後三年。

第十條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作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另行約定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通用條款中規定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一條其他

1.《汽車承租人須知》、《汽車租賃合同補充協議》、《汽車租賃登記表》、《車輛交接單》、《結算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共同構成《北京市汽車租賃合同》。

2.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若未辦理續租手續的,出租方可以按逾期還車處理。

3.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可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租賃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

升降車租賃合同 篇16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甲方因需要,租用乙方__________噸加油油罐車1台,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油罐車租賃事項如下:

一、乙方同意將5噸加油油罐車1台,車號為:__________租給甲方使用。

二、租賃時間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按月租用。

三、租用價格:每月價格為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每月按合同簽訂之日起支付乙方當月租賃費。如果甲方未按合同支付乙方租賃費用,乙方有權將機械設備提前退場,甲方並賠償乙方損失費用。車輛報價:人民幣:__________

四、甲方負責車輛燃油費用及運行中存在的其他費用。

五、租賃期間車輛及貨物出現任何事故及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甲方不得使用車輛任何違法作業。

六、甲方必須每月按規定支付乙方租賃費,如不能及時支付乙方租賃費用,雙方可以協調解決,如不能協調解決,可以通過法律程序解決。

七、甲乙雙方各附身份證複印件一張加入合同之內。

八、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上協議,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